共青团邵阳市委员会
邵阳市学生联合
少先队邵阳市工作委员
邵团联[2011]01号
关于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
“共享蓝天、携手成长”爱心捐款活动的
通知
各团县(市、区)委、学联、少工委、希望办,市直各学校:我市实施希望工程近20年来,在资助贫困学生继续学业、援建希望小学、改善艰苦边远地区办学条件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不斐的成绩,为推动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我市“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后发赶超、实现富民强市”做出了突出贡献。但是,由于多方面的
因素,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速度仍然缓慢,每年仍然有许多青少年上学需要资助,很多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亟需改善。因次,为多渠道筹集希望工程资金,进一步扩大我市希望工程基金规模,使更多贫困学生得到帮助,让更多的农村孩子有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在同一片蓝天下携起手来共同健康、快乐成长,团市委、市学联、市少工委、市希望办决定自2010年起,连续5年在全市大、中、小学校开展“共享蓝天、携手成长”爱心捐款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加强全市大、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共襄善举的传统美德,着力引导全市青少年树立助人自助、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营造和谐相处、团结友爱的人际关系,全面促进我市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组织领导,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顾问:魏太平市委副书记
李兰君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组长:杨韶辉团市委书记
副组长:彭洪兵团市委副书记
办公室设市希望工程办公室,李卫东同志任主任。
三、活动时间
活动自2010年春季开始,2014年春季结束,每年春季开学组织实施。
四、捐款标准
坚持自愿的原则(农村中、小学不参加),中、小学生捐款至少2元以上,大、中专学生捐款至少5元以上,多捐不限。
五、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每年3月初至3月中旬)。驻邵高校团委、各县市区团委和市直各学校团委根据通知精神,向广大师生阐明此次捐款活动的目的及意义,宣传公益理念,以形成良好的氛围。
2、组织落实阶段(每年3月中旬至3月下旬)。驻邵高校团委、各县市区团委和市直各学校团委要安排专人负责收款工作,并逐班逐人登记、造册、收款,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
六、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根据团中央、中国青基会希望工程授权制度相关规定,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在收到上交募捐款后,用于扩大市希望工程基金规模,开展全市性统一资助工作。市希望办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
七、相关要求
1、要切实加强对捐款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逐级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安排,确保捐款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取得良好成效。
2、要切实采取措施,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要迅速在全市大、中、小学掀起捐款助学热潮,使每一位老师、家长、学生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确保此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3、对于在本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团市委、市学联、市少工委、市希望办将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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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邵阳市委员会邵阳市学生联合会
少先队邵阳市工作委员会邵阳市希望工程办公室
2011年3月1日
主题词:希望工程捐款活动通知
报:团省委、市委、市政府、省学联、省少工委、省青基会
送:邵阳学院团委、邵阳职院团委、邵阳医专团委
发:各县(市、区)团委、少工委、希望办、市直各学校团委
共青团邵阳市委 2011年3月1日
(共印50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