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单立柱广告发布合同—范本

单立柱广告发布合同—范本

首都国际机场高速路单立柱广告发布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1乙方拥有北京首都机场第二高速公路通往T3航站楼入口处距离T3攵费站约700米处之广告媒体资源的独家代理经营权。

2甲方愿意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承租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媒体用于发布广告。

3乙方同意将本合同项下的广告媒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给甲方用于广告发布,且仅限于广告发布。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就广告媒体代理事宜,签订本合同如下:

1. 广告媒体

1.1本合同所称的广告媒体”为附件所标注的媒体位置,乙方同意将该广告媒体在本合同有效期内

提供给甲方用于甲方发布广告,据此甲方获得该广告媒体的使用权。

媒体位置:第二高速公路通往T3航站楼入口处距离T3收费站约700米处

媒体用材:保利布喷绘外打灯

媒体形式:高立柱广告牌

媒体规格:18m (宽)x 6m (高)x 3面

画面面积:324平方米

柱体总高:40米

媒体数量:1根

1.2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已经对广告媒体的代理达成以下共识:

1.2.1广告媒体代理费系考虑到北京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特殊的地理条件和广告价值确定,双方核

对代理费不存在任何的异议。

1.2.2广告媒体的使用权是指由甲方获得在该广告媒体上发布广告的权利,这一权利行使应当符合

本合同的全部约定条件。

2. 合同期限

2.1.本合同有限期限自2011年_____ 月____ 日始至2011年______ 月____ 日,以广告上刊报告提

供的日期为准。

3. 基本条件

3.1本合同在有效期内必须满足以下的基本条件:

3.1.1发布期间,讲法为合法正常经营的企事业单位,对发布的广告及宣传的产品拥有一切合法的

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版权、著作权、发明权等)

3.2任何情况下,如果上述基本条件不能满足,乙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

4. 广告媒体用途

4.1甲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合同所约定的用途以及通州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使用该广告媒体。

4.2甲方对广告媒体的发布内容和形式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甲方使用该广告媒体发布的广告存在违

反法律、法规、规章的禁止性规定,经乙方要求,甲方应及时更换广告。

5. 广告媒体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该广告媒体费用包括:

5.1.1广告媒体租赁费用及维护费用

5.1.2广告媒体第三人责任险保险费用

5.1.3相关部门的审批费用

5.1.4每年单个广告画面1次的安装费用

5.2该媒体发布期为个月,广告媒体费(促销体验价格)总计___________________ 元整,

即(Y )元整。

5.3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付款义务应按照本条款的约定执行。

2011年月日前甲方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本次广告发布费总金额

即人民币____________ 万元(Y )元整。

5.4甲方应以支票或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广告代理费用以及其他相应款项,付款币种为人民币。乙方

指定收款账户为:

户名: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账号:

5.5乙方如果变更上述付款账户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按照变更后的账户付款。

6. 广告设计及经营

6.1甲方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以及从事的其他广告业务,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6.2甲方明确知道,广告媒体的使用必须符合通州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的特殊要求,在广告媒体上发

布的广告,其设计、制作、发布以及相关的其他广告服务内容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6.3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如果暂时未有商业广告,甲方应自行承担发布公益广告的义务及其费用。此

期间、禁止甲方发布招商广告及电话号码。

6.4甲方在发布广告(含公益广告)前,必须将广告彩色设计样稿送交乙方审核,并经乙方书面同意

后方可发布。如甲方需更换广告画面,应提前十(10)个工作日将广告彩色设计样稿及更换时间报乙方认可。

6.5广告画面的制作材料必须符合乙方的要求,分会精度不低于300DPI,在乙方审定认可小样后

方予以制作和发布。

6.6未经乙方的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在广告媒体上以其他广告媒体形式与第三方从事广告经营。

7.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发现广告媒体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并要求

乙方及时修复。乙方须在三(3)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载体的修复工作。

7.2如因8.3.1和8.3.2条的原因,乙方的单方面调整合同内容,导致在合理情况下,甲方无法实现

合同目的或无力继续承担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根据已付合同款额和发布期限折算要求乙方退回相应的合同款

7.3 甲方有义务严格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广告媒体费用、滞纳金。

7.4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纠正或未解决之前,甲方有权缓期付款,缓期时间视乙方纠正违约事项后

而约定。

7.5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24条、第25条之规定,以及政府

主管机关的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关文件。甲方承诺,其提供的上述文件真实完整,符合要求。因甲方违反本款约定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有甲方自行承担。

7.6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广告媒体的使用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与第三方交换广告媒体的使

用权。

8.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之约定向甲方收取广告媒体费用。

8.2 乙方有权审核甲方的广告设计稿,并有权拒绝发布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行

政规章的广告。

8.3 本合同有效期内,广告媒体如涉及或发生下列情况,经提前三(3)天书面通知,乙方有权终止本

合同的履行。

8.3.1 政府征用

8.3.2 通州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经批准而对机场高速路范围内建筑物、设施、布局等进行改造。

8.3.3 上述终止原因消失后,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合同期限应根据上述终止原因持续期限顺延,

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8.4 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履行下列义务,以确保广告媒体及其附属设施处于可正常使用和安全的

状态。

9. 争议解决

9.1 因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而发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9.2 如双方无法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有关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起诉。

9.3 争议解决期间,与争议无涉的其他合同条款,应当继续履行。

10. 附则

10.1本合同经双发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章后成立。本合同及其附件构成完整的整体,合

同正文与附件如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正文约定为准。

10.2 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授权代表: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传真:乙方:授

权代表: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