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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国际法简答题论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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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答题

1、简述公海自由的内容。

《公海公约》列举了四项自由:(1)航行自由;(2)捕鱼自由;(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4)公海上空的飞行自由。《海洋法公约》增加了两项,即:(5)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6)科学研究自由

2、简述国家管辖权

(1)属地管辖权。指国家对在其所属的领域以内的人和物或者发生的事件,除了国际法规定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以外,有权依本国法律实行管辖。(2)属人管辖权。指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实行管辖,而不管其居住在国内或国外。在实践中,各国一般均采用犯罪人国籍原则。(3)保护性管辖。国际法承认,为保护一国及其公民的重大利益,国家有权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种罪行实行管辖。保护性管辖适用的范围一般为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犯罪行为。(4)普遍性管辖。依国际法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由于其普遍地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所以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和罪犯具有哪国的国籍,各国均有权对其罪行实行管辖。

3、简述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1)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人限于国家,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均不得成为诉讼当事人;

(2)国际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联合国宪章》或现行

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关于条约的解释、国际法的任何问题、任何事实的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的性质及其范围等四类争

端,以当事国声明接受强制管辖为前提。

4、当被指称的犯罪在缔约国领土内,而该公约国未按第八条的规定将此人引渡给本条

第一款所指的任一国家时,该缔约国应同样采取必要措施,对这种犯罪实施管辖权(辅助性管辖)。

《蒙特利尔公》-- 《海牙公约》的基础上增加了犯罪行为发生地国的刑事管辖权

8、什么是国际法上的承认?法律上的承认的效果是什么

概念:承认是既存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国家或新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

效果:1 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2 双方可以缔结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条约或协定;3 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和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辖权;4 承认被承认国在国际法院进行诉讼的权利及其本身或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5 一国一旦承认被承认国的新政府,就撤销了对被承认国前政府的承认;6 承认具有溯及的效力。

9、简述国际海底区域的法律地位

(1)区域及资源是人类共同继承财产(2)任何国家不应对“区域”的任何部分及其资源不得主张或行使主权权利,任何国家或个人不得将“区域”的任何部分及其资源据为己有(3)一切权利属于全人类,由国际海底管理局带来全人类行使(4)上覆水域的法律地位不受影响

10、使馆外交人员享有哪些特权和豁免?

①人身不得侵犯。②寓所、文书、信件和财产不受侵犯。③管辖豁免。包括刑事管辖和民事管辖豁免,但有三类民事案件不能享受民事管辖豁免。④免纳捐税、关税和行李免受查验。⑤免除适用接受国施行的社会保险办法,免除一切个人劳务和各种公共服务,免除征用、军事募捐等军事义务。

11、何谓条约无效?条约无效的原因有哪些?

概念:条约无效是指条约由于违反国际法原则等原因而无法律效应。

原因:1、条约为无缔约能力的人所签订。2、条约因根据错误的实施或情势而缔结。3、条约由于诈欺而缔结。4、条约以贿赂对方代表而缔结。5、条约以行为或威胁对方代表所施之强迫而取得。6、条约与强行法规则相冲突。

12、简述引渡的基本原则

1、相同原则(双重犯罪原则)

2、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3、专一原则(同一原则)

4、本国国民不引渡原则

5、保护被请求引渡人合法权益原则

6、死刑犯不引渡原则

14、联合国宪章》规定的联合国及其会员国应遵守的原则有哪些?

(1)联合国组织基于所有会员国主权平等的原则; (2)各会员国应该忠实履行他们依宪章规定所承担的义务; (3)各会员国应该以和平方法解决他们的国际争端; (4)各会员国在他们的国际关系中不得以不符合联合国宗旨的任何方式进行武力威胁或使用武力; (5)各会员国对联合国依照宪章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应给予一切协助; (6)联合国在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必要范围内,应确保使非会员国遵循上述原则; (7)联合国组织不得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内管辖的事项,但此项规定不应妨碍联合国对威胁和平、破坏和平的行为及侵略行径采取强制行动。

15、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

(一)沿海国的权利与义务1、以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海床和底土及其上覆水域的自然资源为目的主权权利,以及从事利用海水、海流和风力生产能等经济性开发活动的主权权利;2、对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的专属权利和管辖权3、海洋科学研究、

海洋环境保护和保全的管辖权; 4、公约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二)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在专属经济区,所有国家,在公约规定的限制下,享有航行和飞越的自由、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的海洋其他国际合法用途。但各国在专属经济区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沿海国的权利和义务

16、简述国际人权保护的实施制度。

1、国家报告制度

2、国家间指控机制

3、个人申诉机制

4、对缔约国的调查机制

5、根据联合国决议建立的人权监督机制

17、国际法的渊源有哪些,这些渊源在渊源体系中的地位如何?

渊源:国际条约、国际习惯、一般法律原则、司法判例及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公允及善良原则、国际组织及会议的决议、准条约及软法。

地位:国际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渊源;国际习惯作为国际法形成的一种机制、过程及方法,不容忽视,凡未经公约规定的问题应继续适用国际习惯的规则和原则;一般法律原则从条约和习惯找不到适用的规范的场合下,作为变通解决方法;司法判例及权威国际法学家的学说确定法律原则的补助资料;公允及善良原则缺乏实用性;国际组织及会议的决议列为补助资料或证据;准条约及软法有转化为法律规则的可能。

18、简述国际不法行为的构成要件

1、客观上,该行为违背了该国的国际义务,造成对外国权益的损害;

2、该项侵害可

归责于国家,即“可归责性”。一国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其国际义务,是以国际法为标准的。国际不法行为应当归咎于国家,否则不能引起国家责任。国家只能对“以国家或政府名义从事的、由国家正式授权并控制的行为”对外承担责任。

19、简述沿海国在领海的管辖权

根据属地原则,沿海国对于发生在其领海范围内的一切刑事、民事案件均有司法管辖权,但是沿海国在对领海行使专属管辖权时,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人以及军舰和非商业目的的政府船舶不能行使管辖权。关于刑事管辖虽有属地原则,但为了一般的航行利益,国际上形成的习惯是,沿海国一般不在通过其领海的外国船舶上行使刑事管辖权,除非:第一,罪行的后果及于沿海国;第二,罪行属于干扰当地安宁或领海的良好秩序;第三,经船长或船旗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官员请求;第四,为取缔违法贩运麻醉品或精神调理物资所必要。对外国船舶的民事管辖权也受到一定的限制,不得为行使民事管辖权而停止船舶的航行或改变其航向,或对船舶从事执行或逮捕。

20、简述国际法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概念:国际法律责任是指国际法主体对其国际不法行为或其他损害行为所应承担的责任。

特征:1、国际法律责任的主体不仅包括国家,而且包括国际组织、争取独立的民族、法人和个人。2、国际法律责任产生的原因包括国际不法行为和国际法不加禁止的损害行为。3、国际法律责任的实质是一种法律责任。

21、简要回答传统国际法和现代国际法中的领土取得或变更的方式

传统上:先占(时效)、添附、割让、征服;现代:人民自决、交换领土、收复失地

22、外国人待遇的一般原则及其适用

待遇: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差别待遇、优惠待遇、互惠待遇。

适用:1、国民待遇:国际实践中,国家仅在一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以国民待遇

国民待遇一般限于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而不包括政治权利。各国在给予外国人国民待遇的原则下,出于保护本国国民利益和本国产业的发展需要,对于外国人的某些权利作若干限制性规定。2、最惠国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或法人的待遇,不低于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或法人的待遇。一般是通过签订协议或条约规定最惠国待遇的给予、条件和范围。最惠国待遇是在一定范围内给予的,而非所有的领域。

3、差别待遇是指一国给予外国人与本国国民不同的待遇,或对不同国籍的外国人给予

不同的待遇。

23、何谓永久中立国,其主要的永久中立义务是什么?

概念:永久中立国是指根据国际条约或国际承认,在对外关系中承担永久中立义务的国家。

义务:(1)除自卫权外,不得参与其他国际战争或武装冲突;(2)不得缔结与其中立地位不相符得条约或协定;(3)不得采取任何可能其卷入战争或武装冲突的行动,或承担这方面的义务。

24、简述国家的基本权利

1、独立权:国家根据自己的意志处理本国对内、对外事务而不受任何外来干涉和控制

的权利。2、平等权:国家在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享有平等的代表权和投票权,平等的缔约权,国家享有平等的尊荣权,特别是国家元首不受诽谤、污蔑,国旗、国徽应受尊重,国家在外国享有司法豁免权,国家平等的承担国际义务和责任。 3、自卫权:国家在遭受外来侵略时,单独或与其他国家共同抵抗侵略的权利。4、管辖权:属人、属地、保护性际普遍管辖。

25、何谓条约的保留?其特征是什么?

概念:“一国于签署、批准、接受和赞同或加入条约时所做的片面声明,无论是措辞或名称为何,其目的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中若干规定对该国适用时之法律效果”

特征:一,保留是一种单方面的声明行为,其本身不是条约约文的内容;二,是一项正式书面行为,以通知为基础;三,保留一般必须在一国表示同意承受条约拘束时提出;四,保留通常是针对多边条约提出的;五,保留的意义在于排除或更改条约适用的某些效果。

26、简述条约对第三国的效力

1、条约的相对效力:一般地,条约对非缔约国的第三国不发生效力;条约未经第三国同意不得创设权利和义务,不等于条约对当事国以外的国家毫无影响;

2、条约为第三国创设义务,须满足两个条件:当事国有此意思表示;第三国以书面方式明示接受;

3、条约为第三国创设权利: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当事国有此意思;(2)第三国表示同意,或无相反之表示,可推定其同意,但另有规定者不在此限;(3)第三国同意后应按条约行使权利;

4、条约对第三国适用的制度:(1)条约是对于国际习惯法规则的确认,也包括在条约的基础上形成的新的习惯法规则;(2)客观制度问题在实践中,创立客观制度的条约大致分为三类:规定非军事化、中立化的条约;创设新国家的条约;规定国际水道的条约;(3)联合国问题,联合国对条约的相对效力构成的影响。

27、谈谈你对联合国安理会表决制度的认识

表决制度:1.程序性事项(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2.非程序性事项(大国一致原则);(1)同意票必须达到9票;(2)不得有常任理事国的反对票;(3)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影响决议的通过。“非程序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1)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及采取有关行动;(2)向大会推荐接纳新会员国或秘书长人选;(3)建议中止会员国权利或开除会籍。3.双重否决权,(1)决定是否属于程序性事项,五大国拥有否决权;(2)对非程序性事项进行表决,五大国拥有否决权。

关于否决制度的的认识:其一,从性质分析,安理会的否决权制度是一种少数可以抵制或阻止多数的权力;其二,联合国安理会“大国一致”的表决原则是吸取国联教训的结果,比国联行政院“全体一致”的表决原则有了很大发展;其三,从否决权的特点来看,它只能起到消极抵制的作用,却没有积极进攻的能力;其四,从国际实践来分析,否决权行使的频率与国际社会格局的发展变化是息息相关的。

28、简述公海上的管辖权

船旗国管辖船旗国对其在公海上航行的船旗具有专属管辖权。船舶碰撞或任何其他航行事故涉及船长或任何为船舶服务的人员的刑事责任或纪律责任时,仅可船旗国或此

种人员所属国的司法或行政当局提出。船旗国以外的任何当局,不应命令逮捕或扣留船舶。在公海上的军舰或专用于政府非商业性服务的船舶,享有不受船旗国以外任何其他国家管辖的完全豁免权。

33、试述专属经济区与大陆架的相互关系(法律地位、边界划分、权利)

专属经济区是领海以外而邻接领海,自领海基线量起宽不超过200海里的一个新的海洋区域,包括水体和海床及其底土。大陆架指国家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直至逐渐平缓到大陆边的海底区域,或至该国领海基线200海里深的地区。国家可以自由选择上述二种原则之一确定大陆架,并可对其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和利用。二者均涉及到海床和底土问题,均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调整,在专属经济区海域的海床底土适用大陆架规定,大陆架上覆海域的法律地位不因大陆架规定改变。二者的区别在于:(1) 取得权利的依据不同,前者是非固有的,须经一国正式宣告;后者则是固有的;(2) 二者的地域范围不同,前者以领海基线量起200海里为限,后者则以200海里为基准,不足可延伸至200海里。二者的权利义务不同,前者涉及生物、非生物资源的专属使用、保护等权利,后者主要涉及大陆架上的矿物资源和非生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35、论述外交特权与粮食特权的关系(引渡)

领事特权与豁免和外交特权与豁免比较,前者比后者的范围要窄些。有:

(1)领馆馆舍不可侵犯是在一定限度内的,使馆馆舍不可侵犯无此限制。具体表现在以下三点:①接受国官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领馆馆舍中专供领馆工作之用的部分,而使馆则是规定不得进入使馆馆舍,包括工作之用和馆长寓邸之用;②领馆如遇火灾或其他灾害须迅速采取救护行动时,得推定领馆馆长已表示同意从而进入领馆,而使馆无此规定;

③领馆馆舍、馆舍设备以及领馆之财产与交通工具应免受征用,但确有必要,仍可征用,而使馆无这种例外的规定。

(2)领馆有一定限度的通迅自由。在主管当局有重大理由认为邮袋装有不在来往公文或专供公务之用之物品时,可以请派遣国授权代表一人在该当局前将邮袋开拆,若拒绝则退回至原发送地点。而使馆的邮袋不得予以开拆或扣留。

(3)领事官员人身不可侵犯受到一定限制,而外交人员人身不可侵犯不受此种限制。如当领事官员犯有严重罪行时,依当地司法机关裁判,可予以逮捕或拘押。对外交人员的犯罪行为,接受国不能对其提起刑事诉讼,只能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4))领事官员作证义务的免除,与外交人员比较,领事官员作证义务的免除是有一定限度的。领事官员就其执行职务所涉事项,无担任作证或提供有关来往公文及文件的义务。但领馆人员得被请求在司法或行政程序中到场作证,除其执行职务所涉事项外,不得拒绝作证。而外交人员无任何作证的义务。

35、引渡

引渡是指一国把在该国境内而被他国指控为犯罪或已被他国判刑的人,根据有关国家的请求移交给请求国审判或处罚。引渡制度是一项国际司法协助的重要制度,也是国家有效行使管辖权和制裁犯罪的重要保障。在国际法上,国家没有必须引渡的义务,引渡的法律依据应为含引渡条款的国际条约、国际公约以及相关国内立法。

36、试述无害通过制度与过境通行制度的异同

(一)相同

1都是海洋法中的通行制度。

2沿海国有权制定法律和规章,要求通过的船舶或飞机予以遵守。

3都体现了沿海国的主权或管辖权与外国船舶或飞机的航行(飞越)自由的冲突,是

两者权利协调的结果。

(二)区别

1.概念

无害通过制度,是指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在不损害沿海国和平、

良好秩序或安全的前提下,不需要经过许可,均享有自由通过它国领海的权利④。

过境通行制度,是指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或公害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

间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中使用过境通行制,所有船舶和飞机均享有过境通行权,即为

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而行使航行和飞越自由

2.适用范围

无害通过制度是用于领海、部分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和群岛水域。

过境通行制度仅适用于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个部分和公害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

3.适用对象

无害通过制度只适用于船舶。

过境通行制度是用于船舶和飞机。

6通过的方式。

行使无害通过权的潜水艇要浮出水面并悬挂国旗。

形式过境通行权的船舶可以潜入水下航行。

7 通过的区域。

无害通过制只涉及水域部分,不涉及领海的上空。

过境通行制不仅涉及水域部分,也涉及专属经济区的上空。

8 两者对海峡的适用:

过境通行制度和无害通过制度适用的海峡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

过境通行制度指所有外国船舶或飞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之间的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以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为目的而行使的航行和飞越自由。

无害通过制度应适用于下列国际航行的海峡:

(1)海峡内有一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穿过公海或穿过专属经济区的航道。

(2)海峡是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外国领海之间。

(3)海峡由海峡沿岸国的一个岛屿和该国大陆形成而该岛向海一面有一条在航行和水文特征方面同样方便的航道。

9对研究和测量活动的要求不同。

对于无害通过,绝对不允许进行研究和测量活动;

在过境通行时,非经海峡沿岸国事前准许,不得进行任何研究或测量活动。

10、船舶和飞机在通行时的要求或义务。

在无害通过制度中,海洋法公约对于在领海中通过的船舶有“无害”的要求。这些要

求同时也是这些船舶的义务。

在过境通行制度中,海洋法公约对于船舶和飞机的要求没有这么严格

二、案例分析题

(十一)

A、B两国对C国发动战争没有正当理由。根据《联合国宪章》,战争或使用武力是

被禁止的非法行为。国家只有在自卫和执行联合国安理会采取或授权采取的武力行动

时,使用武力才是合法的。本案中A、B两国宣称的理由不构成合法使用武力的理由。

对于C国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问题,其解决应依照有关禁止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

器的国际公约来进行。而这类公约并没有赋予一国在他国违反公约义务时使用武力解

除这种武器的权利,对待恐怖主义也是同样如此。而且,C国拥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和支持恐怖主义本身不构成对A、B两国的武力攻击。至于解放C国人民的理由,违

反了C国人民自决原则,干涉了C国内政。因此,在没有安理会授权使用武力的情况

下,A、B两国单方面对C国发动战争违反了宪章原则和国际法。

1、$A、B两国轰炸C国自来水厂、学校等民用目标不符合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在

战争或武装冲突中,冲突方有义务将军用物体与民用物体以及民用目标与军事目标区

分开来,并给以不同对待。C国发电站、自来水厂、警察学校和民用建筑等属于民用

设施,享有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的保护。A、B两国不加区分地轰炸C国目标违反了

战争法或武装冲突法的义务。

2、$甲的主张不能得到支持。国际武装冲突不是成立危害人类罪的一个前提条件。危

害人类罪是指在广泛或有系统地针对任何平民人口进行的攻击中,在明知这一攻击的

情况下,作为攻击的一部分而实施的谋杀、灭绝、奴役、酷刑、强迫人员失踪或种族

隔离等任何一种行为。这种罪行对国内和国际武装冲突都适用。在现代国际法上,违

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包括危害人类罪)已无须以国际武装冲突为条件。国际刑事法院

管辖的危害人类罪甚至不以是否在武装冲突中所犯为条件。在本案中,特别国际法庭

对指控C国前总统甲的罪行有管辖权,而无须确定该国内战的性质。

(四)

1、《蒙特利尔公约》中对危害航空器安全罪是怎么规定的?

(1)、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从事暴力行为,如该行为将会危及该航空器的安全;或(2)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对该航空器造成损坏,使其不能飞行或将会危及其飞行安全;

(3)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别人放置一种将会破坏该航空器或对其造成损坏使其不能飞行或对其造成损坏而将会危及其飞行安全的装置或物质;或

(3)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如任何此种行为将会危及飞行中航空器的安全;或

(4)传送他明知是虚假的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

任何人如果他从事下述行为,也是犯有罪行:

(1)企图犯本条第一款所指的任何罪行;或

(2)是犯有或企图犯任何此种罪行的人的同犯。

2、该公约的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罪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五)

1、伊朗政府违背了哪些义务?

伊朗违反了国际义务。根据以下条约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3年

《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1973年《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

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1955年《美伊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公约》、《联合

国宪章》(禁止武力、和解争端、保护人权、诚实履行国际义务)等规定和国际习惯,

一国派驻另一国的使馆和领馆有一定的特权和豁免。美国的使馆和外交代表有以下特

权和豁免:使馆馆舍不可侵犯;外交代表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美国的领馆和领馆人

员有以下特权和豁免:领馆馆舍在一定限度内不可侵犯;人身自由受一定限度的保护;

综上所述,伊朗政府虽无法完全禁止民众在使馆附近游行示威,但应将示威限制在一

定范围,并阻止示威者进入使馆或造成使馆的任何损害。

2、伊朗政府是否要承担国家责任?

因为在11月4日和5日的袭击大使馆和领事馆的事件中,不能证明这些袭击行为是

代表国家或由国家机关负责的行为,所以,最初的袭击行为证据尚不足以说明该事件

可能归因于伊朗。事件发生后,美国使馆和领事馆请求保护,但伊朗政府没有采取适

当步骤保护使馆及其人员和制止事态发展,伊朗完全没有履行它的条约义务。

伊朗不作为行为属于国家行为,应负法律责任。《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都规定了使领馆及其人员、档案文件的不可侵犯,接受国有义务给予保护。

武装分子完全占领使领馆后,伊朗政府不仅没有采取缓和措施,其总理反而宣称人质应该继续扣留。这表明继续占领使领馆和扣押人质的行为已转化成国际行为了,伊朗一再违反条约义务。

(四)

1、《蒙特利尔公约》中对危害航空器安全罪是怎么规定的?

(1)、对飞行中的航空器内的人从事暴力行为,如该行为将会危及该航空器的安全;或

(2)破坏使用中的航空器或对该航空器造成损坏,使其不能飞行或将会危及其飞行安全;或

(3)用任何方法在使用中的航空器内放置或使别人放置一种将会破坏该航空器或对其造成损坏使其不能飞行或对其造成损坏而将会危及其飞行安全的装置或物质;或

(3)破坏或损坏航行设备或妨碍其工作,如任何此种行为将会危及飞行中航空器的安全;或

(4)传送他明知是虚假的情报,从而危及飞行中的航空器的安全。

任何人如果他从事下述行为,也是犯有罪行:

(1)企图犯本条第一款所指的任何罪行;或

(2)是犯有或企图犯任何此种罪行的人的同犯。

2、该公约的危害航空器飞行安全罪的管辖权是如何规定的?

(五)

1、伊朗政府违背了哪些义务?

伊朗违反了国际义务。根据以下条约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1963年《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1973年《关于防止和惩处侵害应受国际保护人员包括外交代表的罪行的公约》、1955年《美伊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公约》、《联合国宪章》(禁止武力、和解争端、保护人权、诚实履行国际义务)等规定和国际习惯,一国派驻另一国的使馆和领馆有一定的特权和豁免。美国的使馆和外交代表有以下特权和豁免:使馆馆舍不可侵犯;外交代表人身和财产不受侵犯。美国的领馆和领馆人员有以下特权和豁免:领馆馆舍在一定限度内不可侵犯;人身自由受一定限度的保护;综上所述,伊朗政府虽无法完全禁止民众在使馆附近游行示威,但应将示威限制在一定范围,并阻止示威者进入使馆或造成使馆的任何损害。

2、伊朗政府是否要承担国家责任?

因为在11月4日和5日的袭击大使馆和领事馆的事件中,不能证明这些袭击行为是代表国家或由国家机关负责的行为,所以,最初的袭击行为证据尚不足以说明该事件可能归因于伊朗。事件发生后,美国使馆和领事馆请求保护,但伊朗政府没有采取适当步骤保护使馆及其人员和制止事态发展,伊朗完全没有履行它的条约义务。

伊朗不作为行为属于国家行为,应负法律责任。《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都规定了使领馆及其人员、档案文件的不可侵犯,接受国有义务给予保护。

武装分子完全占领使领馆后,伊朗政府不仅没有采取缓和措施,其总理反而宣称人质应该继续扣留。这表明继续占领使领馆和扣押人质的行为已转化成国际行为了,伊朗一再违反条约义务。

(七)

1、根据国际人权法的理论和原则,对该案发表法律评论。

本案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确认《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第36条第1款

不仅创设了国家权利,也为个人创设了权利。法院这一解释的结果就是:在特定条件

下,领事保护与外交保护可以重合,正如法院在本案中所指出的,可通过外交保护机

制来主张源于一项领事关系条约的个人权利。正是由于本案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带来了

这一问题,在由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于2006年二读通过的《外交保护条款草案》中,

就专门将二者的区别和联系问题提了出来。(2)强调了临时措施的约束力,这一明确,

将有利于法院在以后的实践中充分地发挥和行使其司法职能。

删掉的题目:

3、简答《东京公约》、《海牙公约》、《蒙特利尔公约》规定的对“空中劫持”的管辖权

《东京公约》→“并行管辖”即航空器的登记国管辖与其他国家“根据本国法行使刑事管辖权”。非登记国除下列外不得行使刑事管辖权:(1)犯罪行为在该国领土上发生后果;(2)犯罪人或受害者为该国国民或在该国有永久住所;(3)犯罪涉及该国安全;(4)犯罪违反该国有关航空器飞行或操作的规定;(5)该国根据某项多边公约有义务行使管辖权。、《海牙公约》→主要管辖权与辅助管辖相结合。包括:1、航空器的登记国;2、发生犯罪的航空器的降落地国,而降落时犯罪者仍在机上;3、如果犯罪是在不带机组人员租用的航空器上发生的,则是承租人的主要营业所所在国或其永久居住地国。

13、简述《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海牙公约)对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管辖权规定

《海牙公约》→主要管辖权与辅助管辖相结合。包括:1、航空器的登记国;2、发生犯罪的航空器的降落地国,而降落时犯罪者仍在机上;3、如果犯罪是在不带机组人员租用的航空器上发生的,则是承租人的主要营业所所在国或其永久居住地国。4、当被指称的犯罪在缔约国领土内,而该公约国未按第八条的规定将此人引渡给本条第一款所指的任一国家时,该缔约国应同样采取必要措施,对这种犯罪实施管辖权(辅助性管辖)。

29、何谓情势变迁?适用这一原则受哪些条件限制?

概念: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条件:第一、改变的情势是指缔约时的情势,而非缔约前、后情势发生的变更;第二,变更必须是根本性的;第三,这种改变的一项将根本改变依据条约尚待履行的义务范围;第四,上述情势必须是各当事国在缔约时未预见的;第五,这种情况的存在必须是构成各当事国同意接受条约的必要基础。

30、简述使馆的特权与豁免

使用国旗和国徽;使用馆舍不可侵犯;档案和文件不可侵犯;通讯自由;行动及旅游自由;免纳捐税、关税。

31、简述外交人员的特权与豁免

人身不可侵犯、寓所和财产不可侵犯、管辖的豁免:(1)刑事管辖的豁免、(2)民事和行政管辖的豁免、(3)作证义务的免除、(4)管辖豁免的放弃与执行豁免的放弃、(5)免纳捐税、(6)免除关税和查验、(7)其他特权与豁免。

毛概简答题和论述题答案

简答题: 1.为什么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的坚持马克思主义?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作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首先,它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根本方法,创造性的运用它们分析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的实际,做出了一系列新的理论概括。其次,它坚持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必须根植于人民的政治立场,贯彻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对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的新鲜经验进行了理论上的总结和升华。最后,它坚持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创新的巨大勇气。 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典范。所以说,在当代中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就是真正的坚持马克思主义。 2.简述党的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及内在的辩证关系。 答:党的思想路线的基本内容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 在党的思想路线中,实事求是内在的包含着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内容。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前提和基础;理论联系实际,是坚持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途径和方法;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是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验证条件和目的。 总之,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都是围绕实事求是的。所以“实事求是”是党的思想路线的实质和核心。 3.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经验与教训。 答: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经验是: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在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同时,推动了生产力的迅速发展。第二,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实现了平稳过渡,避免了可能发生的社会动荡和经济破坏。第三,用和平方法进行改造,不仅保证了社会的稳定,而且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改造也出现了一些失误和偏差。主要是对社会主义改造要求过急、工作过粗,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以至在长期间遗留了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4.怎样理解在社会主义条件下还要继续解放生产力? 答:首先,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原理告诉我们,生产力是最积极活跃的因素,而生产关系一旦形成则是相对稳定的。所以随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展开,生产关系就会逐渐落后于生产力,这时就必须对生产关系进行变革和调整,解除对生产力的制约和束缚,实现解放生产力的目标。这是适用于任何社会形态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基本规律。社会主义社会也不例外。 其次,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原油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其他各方面体制存在着种种弊端,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所以,我们必须通过改革,继续不断的解放生产力,为生产力的发展开辟出广阔的前景。 5.正确认识和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 答: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改革是动力,发展是目的,改革和发展是稳定的基础,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 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应该遵循以下主要原则: 第一,保持改革、发展、稳定在动态中的互相协调和互相促进,做到在政治和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在改革和发展的推进中实现政治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第二,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以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 第三,把断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的重要结合点。 6.为推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方式要实现哪三个转变? 答:(1)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 (2)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 (3)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完整版)国际法简答题论述答案

简答题 1、简述公海自由的内容。 《公海公约》列举了四项自由:(1)航行自由;(2)捕鱼自由;(3)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4)公海上空的飞行自由。《海洋法公约》增加了两项,即:(5)建造国际法所容许的人工岛屿和其他设施的自由;(6)科学研究自由 2、简述国家管辖权 (1)属地管辖权。指国家对在其所属的领域以内的人和物或者发生的事件,除了国际法规定的外交特权与豁免以外,有权依本国法律实行管辖。(2)属人管辖权。指国家有权对一切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实行管辖,而不管其居住在国内或国外。在实践中,各国一般均采用犯罪人国籍原则。(3)保护性管辖。国际法承认,为保护一国及其公民的重大利益,国家有权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以外所犯的某种罪行实行管辖。保护性管辖适用的范围一般为世界各国所公认的犯罪行为。(4)普遍性管辖。依国际法规定,对于某些特定的国际罪行,由于其普遍地危害国际和平与安全以及全人类的利益,所以不论犯罪行为发生于何地和罪犯具有哪国的国籍,各国均有权对其罪行实行管辖。 3、简述国际法院的管辖权 (1)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人限于国家,任何组织、团体或个人均不得成为诉讼当事人; (2)国际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各当事国提交的一切案件;《联合国宪章》或现行 条约及协定中所特定的一切事件;关于条约的解释、国际法的任何问题、任何事实的存在如经确定即属违反国际义务者;因违反国际义务而应予赔偿的性质及其范围等四类争 端,以当事国声明接受强制管辖为前提。 4、当被指称的犯罪在缔约国领土内,而该公约国未按第八条的规定将此人引渡给本条 第一款所指的任一国家时,该缔约国应同样采取必要措施,对这种犯罪实施管辖权(辅助性管辖)。 《蒙特利尔公》-- 《海牙公约》的基础上增加了犯罪行为发生地国的刑事管辖权 8、什么是国际法上的承认?法律上的承认的效果是什么 概念:承认是既存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新国家或新政府出现这一事实的确认,并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正式外交关系的国家行为。 效果:1 两国关系正常化,双方可建立正式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2 双方可以缔结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条约或协定;3 承认被承认国的法律法令的效力和司法管辖权和行政管辖权;4 承认被承认国在国际法院进行诉讼的权利及其本身或国家财产的司法豁免权;5 一国一旦承认被承认国的新政府,就撤销了对被承认国前政府的承认;6 承认具有溯及的效力。

国际法考试重点简答题

国际法考试重点简答题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考点一 国际法律体制和国际法律制度的简称。 国际社会是国际法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2.国际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 3.国际法是对国际社会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各国之间的协议。 考点二 国际社会所公认 2.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 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4.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共同点:国际法基本原则也属于强行法的范畴 区别:强行法规则并不必然包含全局性、普遍性的特点 考点三 同意自卫反措施不可抗力危难紧急情况 考点四 1.国家机关的行为 2.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使节的行为 3.国家官员的行为

4.经授权行使政府要素的实体行为 5.交由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6.越权或违背指示的行为 7.叛乱运动或其他运动的行为 8.经一国确认并当作其自身行为的行为 9.私人行为 考点五 引渡指一国应有管辖权的他国的请求,依据国际法和被请求国的有关规定,将犯有可引渡之罪而被他国通缉的域内之人送交他国进行审判或惩罚。 特征 1.引渡的内容是一国将在该国受到他国通缉的人送交他国审判或惩处 2.引渡是国家间的刑事司法合作行为 3.引渡的法律根据是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有关规定 4.提出引渡请求的国家必须对所请求的事项具有刑事管辖权 5.引渡的对象是被请求国指控犯有可引渡之罪的人 一般原则 1.双重犯罪原则(相同原则):引渡所涉对象的行为只有依请求国与被请求国的法律均构成犯罪丙应受刑罚处罚时,才能引渡 2.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3.专一原则(同一原则、罪行特定):指请求国对被引渡的人,只能就引渡请求书中所指控的罪行进行追诉或处罚。

毛概简答题及论述题答案

毛概简答题及论述题答案 欧阳学文 1.第一题如何理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 ①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提高党带领人民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为了更好发挥制度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效能。两者一脉相承、有机统一。 ②国家治理体系实际上就是我国经济社会管理制度体系,既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也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制度安排、体制机制。

③治理能力则是我们运用这些制度和体制机制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有了好的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治理能力,才能发挥治理体系的效能。 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继“四个现代化”后我们党提出的又一个“现代化”战略目标,是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题中应有之义,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2.第二题如何把握经济发展的新常态 一、深刻认识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 1.新常态形成的原因。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是外部因素和内在条件互相作用的结果,是符合经济发展内在逻辑的变化过程。 ①外部因素影响: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受国际金融危机后全球经济持续低迷的拖累效应影响,世界经济进入了深度结构调整之中。

②内在条件变化:内因是变化的根据。经济增长的阶段性转换是由内在条件决定的。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的根本原因,是由支撑我国经济发展的内在条件出现新变化所导致的。 2.新常态的科学内涵与基本特征。 ①是速度变化。本质上说来,新常态意味着我国经济发展将告别过去传统粗放的高投入、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的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效率、低成本、高质量、低排放、可持续的中高速增长阶段。②是结构优化。经济结构层级低、产业素质低、产品档次低、产业结构不合理,一直是困扰我国经济的顽症和痼疾,也是我国经济大而不强的根源所在。③是动力转换。市场机制是市场经济的动力之源。④是多重风险。 二、科学把握新常态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1.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认识新常态,深刻领会这一重大战略判断所贯穿的世界观、价值观和方法论,防止形而上学倾向。 2.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

国际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题1分,共20分) 1、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A、人类理性 B、国家之间的热力均衡 C、大国统治阶级的意志 D、国家间的协议 2、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 A、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B、国际法基本原则 C、一般法律意识引伸出来的原则 D、各个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是() A、中国 B、中国和印度 C、中印、中缅 D、列宁的《和平纲领》 4、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其领域侵害该国及其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为行使管辖,这种管辖是() A、保护性管辖 B、领域管辖 C、普遍管辖 D、国籍管辖 5、外国对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是() A、对新国家的承认 B、对新政府的承认 C、对新国家和政府的同时承认 D、对中国的承认 6、一个人的国籍根据他的出生地确定,这是() A、出生地主义 B、血统主义 C、混合主义 D、国籍主义 7、受庇护的外国人地位() A、优于本国公民 B、与本国公民相同 C、低于普通外国人 D、与普通外国人相同 8、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是() A、割让 B、征服 C、先占 D、添附 9、古罗马时期,海洋被视为() A、共有物 B、无主物 C、公海 D、领海 10、我国领海基线采用的是() A、正常基线 B、直线基线 C、平行基线 D、混合基线 1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实行自由制度,各国享有的自由是() A、四项自由 B、六项自由 C、七项自由 D、五项自由 12、《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所指的国家航空器是() A、国家所有的航空器 B、国家经营的航空器 C、国家批准的航空器 D、用于国家公务的航空器 13、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文件是() A、《外层空间宣言》 B、《外层空间条约》 C、《营救协定》 D、《责任公约》 14、目前组成安理会的成员国的有() A、9个 B、11个 C、15个 D、17个 15、可以成为国际法院的诉讼当事方的是() A、国家 B、个人 C、联合国 D、联合国专门机构 16、在下列事项中,不属于联合国大会的重要问题是() A、接纳新会员国 B、托管制度的预算问题的决定 C、恢复会员国资格 D、会员国除名 17、联合国大会对重要问题决议的通过,应是() A、全体一致通过 B、2/3多数通过 C、过半数通过 D、3/4多数通过 18、国际不当行为的判断依据是() A、国际法 B、国内法 C、国内法和国际法 D、道义上的是非 19、我国任命总领事的机关是() A、外交部 B、国务院 C、全国人在常委会 D、国家主席

《政治经济学》简答题论述题与参考答案

《政治经济学》简答题论述题及参考答案(部分) 一、简答题 1、经济规律的客观性,特点及人们与经济规律的关系是怎样的? 答:经济规律是指经济现象和经济过程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经济规律的客观性是指它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人们不能任意创造规律,也不能任意消灭或改造规律。 经济规律的特点是:①随着经济条件的改变而改变;②经济规律发生作用不能离开人的社会经济活动;③各种经济学都带有阶级性,因而会影响经济学对经济规律认识的程度。 人们可以发现掌握、利用规律为社会谋福利。但如果人们不按经济规律办事,就会遭到规律的惩罚而失败。如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由于违背了客观经济规律,造成后来经济上的蹦溃。 2、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即价值规律)的内容、表现形式及作用是什么? 答: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是价值规律,其内容是:商品的价值量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交换以商品价值量为基础。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价值规律的作用有:①价值规律作用于各生产部门内部的关系,刺激生产者通过改进技术、节约生产资料,降低生产成本和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②价值规律刺激商品生产在展开激烈的竞争、促进商品生产者发生分化,形成优胜劣汰的局面。③价值规律作用于部门之间的关系,自发地调节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在各部门的分配。 3、社会化大生产基本规律的内容,决定社会总劳动在各部门分配的因素,该规律 如何实现? 答:社会化大生产基本规律的内容,是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必须保持一定比例。决定社会总劳动在各部门之间分配的因素:一是社会的需求结构;二是物质财富的生产条件。 这一规律有两种实现形式:一是完全依靠价值规律的作用来实现;二是政府的干预,即有意识的分配。在当代,无论是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都是实行的主要依靠价值的基础作用和政府干预相结合的劳动分配形式。 4、为什么说剩余价值规律是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 答:剩余价值规律,就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生产剩余价值的客观必然性。剩余价值规律反映了资本主义生产的实质,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和手段,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一切主要过程,决定着资本主义生产的高涨和危机,发展和灭亡,因此是资本主义基本经济规律。 5、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形成及其特征,经济全球化的两重作用是什么? 答:经济全球化是指跨国商品与服务交易及国际资本规模和形式的增加,以及技术的广泛迅速传播世界各国经济相互依赖性增强。趋势的形成:生产社会化是经济全球化的基础,生产社会化程度越高,国际间分工和合作关系越紧密,要求整个世界经济连成一个整体;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科技革命特别是信息技术的蓬勃发展、资本的不断扩张和国际竞争加剧、跨国公司等新型经济主体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

国际法简答题名词解释

名称解释 1.国际法的概念:国际法,或称国际公法,是指调整国际法主体之间、主要是国家之间 关系的,有法律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体。 2.国际法的编纂(广义和狭义):狭义一般是指把现有的国际法规则,特别是习惯法 规则,加以准确表述和条文化、系统化;广义则一般还包括修订、补充原有规则或提出新的规则,将它们编成条款草案,有一个有权确定的机构,通常是外交会以,予以认可,并通过一定的程序,形成国际公约。现在的编纂通常用于广义。 3.主权:是指对内的最高权力,包括属地最高权和属人最高权;对外独立自主的权利, 是不受任何其他国家控制的,即国家有权独立自主地处理其内部和外部事物,而不受任何国家和其他权利的干涉。 4.干涉:狭义上来说是指是指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事物的强制或专横的干预,旨 在对该另一个国家强加某种行为或后果。相对宽泛的解释认为如果把干涉局限于胁迫性措施,结果就会将干涉的适用主要地限制在一些例外情况,那显然不可能是原来的用意。 5.属地管辖权:也称领土管辖权,是国家领土主权的重要内容。以领土内的一切属于领 土之规则,国家对其领土内的一切人、物(包括领土本身)和事有管理和支配的权利。 6.属人管辖权:也称国籍管辖权,一般是指国家对具有本国国籍的人的管辖, 不论本国人的行为发生在何处。 7.保护性管辖权:般是指国家为了保护其安全、独立和利益(包括本国人的饿 生命、财产和利益),而对外国人在该国领域之外对该国国家或国民之犯罪行为实行的管辖。 8.普遍管辖权:是指所有国家有权对国际法上规定的严重危害国际社会普遍利 益的行为实行管辖,而不论罪行发生在何处。 9.国家豁免:泛指一国在外国的行为和财产不受另一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方 面的管辖,但通常是指不受另一国的司法管辖,即非经一国同意,该国的行为和财产不受另一国的法院的审判和强制措施的支配。 10.国家的承认:是指既存国家对新产生的国家给予的认可并接受由此产生的法 律后果,与新国家建立关系的行为。 11.国家继承:是指一国对领土的国际关系所负的责任,由别国取代。也就是说, 由于出现了国家领土变更的事实,而使与变更的领土相关的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从被继承国转移给继承国。 12.国籍:表示个人(自然人)具有某个国家公民或国民资格或身份,与该国保 持着长久的法律联系,处于其属人优越权之下。 13.国民待遇:是指国家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给予外国人与本国人相同的 待遇。这就意味着在在相同条件下,外国人可享有不低于所在国国民的待遇,而外国人也不应要求高于国民的特权。 14.最惠国待遇:是指在相同条件下和特定范围内,一国给予另一国国民的的待 遇不低于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国民的待遇,包括特权、优惠、免除、不禁止或不限制等。 15.外交保护:是指国家对其在外国的国民(包括法人)之合法权益遭到所在国 家违反国际法的侵害而得不到救济时,采取外交或其他方法向加害国求偿的行为。 16.引渡:是指国家把当时在其境内被别国指控为犯罪或判罪的人,应有关国家 请求,移交给请求国进行审判或处罚,包括诉讼引渡和执行引渡。

国际法试题及答案

河北农业大学《国际法》试题 专业:姓名: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每题 1 分,共 20 分) 1、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 A、人类理性 B、国家之间的热力均衡 C、大国统治阶级的意志 D、国家间的协议 2、作为国际法渊源的一般法律原则是指() A、国际法的一般原则 C、一般法律意识引伸出来的原则 B、国际法基本原则 D、各个法律体系所共有的原则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倡导者是() A、中国 B、中国和印度 C、中印、中缅 D、列宁的《和平纲领》 4、国家对于外国人在其领域侵害该国及其公民的重大利益的犯罪行为有权行为行使管辖,这种管辖是() A、保护性管辖 B、领域管辖 C、普遍管辖 D、国籍管辖 5、外国对 1949 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承认是() A、对新国家的承认 B、对新政府的承认 C、对新国家和政府的同时承认 D、对中国的承认 6、一个人的国籍根据他的出生地确定,这是() A、出生地主义 B、血统主义 C、混合主义 D、国籍主义 7、受庇护的外国人地位() A、优于本国公民 B、与本国公民相同 C、低于普通外国人 D、与普通外国人相同 8、中国对南沙群岛的领土主权的取得方式是() A、割让 B、征服 C、先占 D、添附 9、古罗马时期,海洋被视为() A、共有物 B、无主物 C、公海 D、领海 10、我国领海基线采用的是() A、正常基线 B、直线基线 C、平行基线 D、混合基线 11、《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公海实行自由制度,各国享有的自由是() A、四项自由 B、六项自由 C、七项自由 D、五项自由 12、《国际民用航空公约》所指的国家航空器是() A、国家所有的航空器 C、国家批准的航空器 B、国家经营的航空器 D、用于国家公务的航空器 13、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文件是() A、《外层空间宣言》 B、《外层空间条约》 C、《营救协定》 D、《责任公约》 14、目前组成安理会的成员国的有() A、9 个 B、11 个 C、15 个 D、17 个

行政组织学简答题、论述题及解答(第1-10章)

第一章行政组织学导论 一、简答题 1、简述组织的构成要素。 (1)组织目标;(2)机构设置;(3)人员构成;(4)权责体系;(5)制度规;(6)资金设备;(7)技术;(8)信息沟通;(9)团体意识;(10)环境。 2、简述正式组织及其特征。 正式组织是指以明文规定的形式确立下来,成员具有正式分工关系的组织。正式组织的特征有: (1)经过特定规划建立起来的,并不是自发的形成;(2)有较为明确的组织目标;(3)组织部分成各个部门,各个部门的职责、权限及完成工作任务皆有明确规定;(4)组织各个职位,按照等级原则进行法定安排,每个人承担一定的角色;(5)有明确的法律、制度和行为规。3、简述非正式组织及其特点。 非正式组织是正式组织若干成员由于相互接触、感情交流、情趣相近、利害一致,未经人为的设计而产生的交互行为和意识,并由此自然形成的一种人际关系。非正式组织具有的特点是:(1)自发性。(2)聚性。(3)不稳定性。(4)领袖作用较大。 4、简述组织的功能与作用。 (1)组织能够创造一种新的合力,起着“人力放大”作用;(2)组织能够产生一种协同效应,提高组织工作的效率;(3)组织能够满足人们的需要。 5、与其它社会组织相比,行政组织具有哪些特点? (1)行政组织是唯一可以合法使用暴力的机关;(2)行政组织是一个具有天然垄断地位的组织;(3)行政组织是可以合法行使行政权的组织;(4)行政组织是承担公共责任的组织;(5)行政组织是追求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组织。 6、简述行政组织学的研究特点。 (1)政治性和社会性的统一;(2)应用性和理论性的统一;(3)综合性与独立性的统一;(4)权变性和规性的统一。 二、论述题 1、试论当代行政组织发展的趋势。 (1)行政权力不断扩,行政组织的规模日趋扩大;(2)管理性质日趋复杂,管理功能不断扩充;(3)专业化和职业化趋向;(4)组织间的相互依存和协调的加强;(5)法律限制和程式化;(6)重视社会的目的;(7)国际影响和国际化的趋向。 2、试论行政组织在社会的政治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1)政治和社会秩序的维持者;(2)利益的表达、聚合和转化者;(3)公共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4)作为政治一体化的工具。 3、试论行政组织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1)提供经济发展所需的最低条件的法律和制度;(2)组织和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3)共有资源和自然资源的保护;(4)宏观经济的调控,保证经济的稳定和效率;(5)社会收入的公平分配。 4、试论学习和研究行政组织学的目的和意义。 (1)了解和掌握行政组织管理与运行的规律;(2)促进和提高行政组织的效率;(3)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行政组织体制;(4)改善政府形象和增强政府的国际竞争力;(5)提升政府管理能力。 第二章组织理论的发展

最新国际公法简答题汇总

国际公法简答题汇总

简答题 1、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2、简述一国国家不当行为非法性的排除。 3、简述外国人待遇原则。 1、简述沿海国在专属经济区的权利和义务。 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的权利有四个方面: (1)对自然资源有勘探、开发、养护和管理的专属经济主权权利。(2分) (2)对专属经济区内的人工岛屿、设施和结构的建造和使用,海洋环境保护和海洋科学研究有专属的管辖权。(2分) (3)《海洋法公约》规定的其他权利。如航行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2分) (4)建立相关的法律规章和执行该法律规章的权利。(2分) 沿海国在本国的专属经济区的义务:沿海国在其专属经济区内行使上述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适当顾及其他国家的权利和义务。(2分) 2、简述一国国家不当行为非法性的排除。 (1)同意,即国家实施的行为是在得到关系国的同意情况下作出的。(2分) (2)针对他国的违法行为而采取的对抗行动。(2分) (3)国家出现的不可抗力和偶然事件。(2分) (4)危难,指国家代表或受其监护的人为了逃避极端危难的状况而实施的行为。(2分)

(5)紧急状态,即国家遇到特别紧急的状况,如遇到外国侵略的情况下实施的行为。(1分) (6)国家的自卫行为。(1分) 3、简述外国人待遇原则。 实践中形成的外国人待遇原则主要有以下三项(1分): (1)国民待遇原则,也称平等待遇原则,是指一国对本国境内的外国人在一定事项上给予与本国国民同等的待遇。这一原则的目的是使外国人与所在国国民处于平等的地位,既不享有特权,也不受到歧视。(3分) (2)最惠国待遇原则,是指一国(施惠国)给予某外国(受惠国)的国民的待遇不低于它现在或将来给予任何第三国的国民的待遇。其目的是使受惠国国民与第三国国民相比永远处于不受歧视的地位。(3分) (3)互惠待遇原则,是指一国给予外国国民某种权利、利益优遇须以该外国给予本国国民同等的权利、利益或优遇为前提。其目的是避免外国人在本国片面获得某些权利和利益,同时反对本国人在外国受到歧视。(3分)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航行制度。 2、简述领馆的特权与豁免。 3、简述条约的缔结程序。 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 1、简述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航行制度。 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一般是指构成世界性航道从而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2分)《海洋法公约》对一些两端连接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沿海国的领峡,同时构成世界性航道的海峡规定了一种航行制度,即过境通行制。(3分)所谓过境通行就是外国船舶和航空器自由通过和飞越海峡,但通过应继续不停地并应遵守沿岸国规定的入境条件限制,不得对沿岸国使用武力或威胁,同时还应遵守国际规章、程序和惯例。(5分)

行政组织学简答题、论述题及解答(第6-10章)

第六章行政组织的社会心理与管理 一、简答题 1、组织管理心理研究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2、简述期望理论在实践应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管理者应如何重视挫折与管理的关系? 4、简述群体功能的主要内容。 5、简述群体意识包括的主要内容。 6、简述群体凝聚力的主要作用。 二、论述题 1、谈谈你对马斯洛需要层次论的理解。 2、论述群体发展阶段的特征及其管理手段。 参考答案: 一、简答题 1、(1)适应了现代管理理论的发展趋势;(2)适应现代管理实践的要求;(3)适应中国国情的需要。 2、(1)理性的人的前提是否具有普遍性;(2)期望概率比较难把握;(3)没有考虑负目标价值的影响。 3、(1)注意挫折教育;(2)学会关心与宽容;(3)避免挫折;(4)心理宣泄与心理治疗。 4、(1)完成组织所赋予的任务;(2)满足群体成员的需求;(3)把个体力量汇合成新的力量。 5、(1)群体的归属意识;(2)群体的认同意识;(3)群体的促进意识。 6、(1)群体凝聚力与工作绩效的关系。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得到群体凝聚力强化的群体行为如果与组织目标是一致的,那么群体凝聚力可以提高群体的工作绩效;如果得到群体凝聚力强化的群体行为与整个组织目标是不一致的,甚至是相反的,那么群体凝聚力不仅不能提高工作绩效,反而会降低群体的工作绩效。 (2)群体凝聚力与员工满意度的关系。一般来说群体凝聚力会提高满意程度,但满意程度高最终对整个群体的工作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也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因为满意程度高可以令群体成员对群体忠心耿耿,尽职尽责,但也可能使群体成员安于现状,维护既得利益,产生惰性,拒绝改革。

国际公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试题答案 一、单选题(共20个题,每题1分,总共20分) 1.外国人可以享有国民待遇的权利是( C ) A.选举和被选举权 B.担任政府公职的工作权 C.民事权利 D.成为军人的权利 2.根据《外层空间条约》和《月球协定》等文件的规定,各国可以( C ) A.将月球据为己有 B.在月球进行战争 C.自由探索和利用外空和天体 D.先占天体 3.外国船舶在别国领海的唯一权利是享有无害通过权,根据《海洋法公约》规定,“无害”一词的含义是哪项( B ) A.不违反国际惯例 B.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安全或良好秩序 C.不损害其他国家的领海航行权 D.不违反沿海国的法律规章 4.W因为沿海国,V国因其未发表任何关于大陆架的法律或声明并且未在大陆架上进行任何活动,在W国不知道的情况下,在W国毗连区海底进行科研钻探活动。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D ) A.根据海洋科研自由的原则,V国行为合法 B.因W国从未提出大陆架的主张,V国行为合法 C.V国行为非法,应当立即停止但无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考试大论坛 D.V国行为非法,应当立即停止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下列关于大陆架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C ) A.沿海国的大陆架包括其领海以外依其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 B.国家对其大陆架的资源具有主权权利及相应的管辖权,但它又不属于国家的领土,国家对其大陆架不具有领土的完整主权,大陆架上仍允许他国保持某些权利,且不影响其上覆水域及其上空的地位 C.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但这种权利不是专属的

D.大陆架不仅是沿海国陆地领土在其领海之外的延伸,而且是该国管辖范围之内的海底区域 6.八角岛是位于乙国近海的本属于甲国的岛屿。40年前甲国内战时,乙国乘机强占该岛,并将岛上的甲国居民全部驱逐。随后乙国在国内立法中将该岛纳入乙国版图。甲国至今一直主张对该岛的主权,不断抗议乙国的占领行为并要求乙国撤出该岛,但并未采取武力收复该岛的行动。如果这种实际状态持续下去,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下列判断哪一项是正确的?( D ) A.根据实际统治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就归属乙国 B.根据时效原则,该岛在乙国占领50年后,其主权将归属乙国 C.根据实际统治和共管原则,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属于甲乙国共有 D.根据领土主权原则,即使乙国占领该岛50年后,该岛屿主权仍然属于甲国 7.甲国人兰某和乙国人纳某在甲国长期从事跨国人口和毒品贩卖活动,事发后兰某逃往乙国境内,纳某逃入乙国驻甲国领事馆中。兰某以其曾经从事过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为由,要求乙国提供庇护。甲乙两国之间没有关于引渡和庇护的任何条约。根据国际法的有关规则和制度,下列哪一项判断是正确的?( D ) A.由于兰某曾从事反对甲国政府的活动,因此乙国必须对兰某提供庇护 B.由于纳某是乙国人,因此乙国领事馆有权拒绝把纳某交给甲国 C.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的规定,乙国领馆可以行使领事裁判权,即对纳某进行审判并做出判决后,交由甲国予以执行 D.乙国可以对兰某的涉嫌犯罪行为在乙国法院提起诉讼,但乙国没有把兰某交给甲国审判的义务 8.下列关于国籍的表达,哪一项是正确的?( A ) A.国籍实质上是一种公民资格,表明个人对特定国家的隶属关系 B.一个人取得某一国家的国籍,只有依法纳税,才能受其管辖和保护 C.国籍的主要作用是在个人和特定的国家之间建立一种一般的、临时的、表面的法律联系 D.凡是具有本国国籍的人即是本国人,否则即是外国人 9.根据国际法学理论,下列关于国际法的说法哪个是错误的?( D ) A.国际法具有强制力,依靠国家单独或集体行动来实现 B.国际法具有强制力,依据一般认为是产生于国际交往和发展需要的、国家之间的协

国际法考试重点(简答题)

考点一 国际法的定义国际法律体制和国际法律制度的简称。 国际法的特征 1.国际社会是国际法产生、形成和发展的基础 2.国际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国际关系 3.国际法是对国际社会所有成员具有约束力的各种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国际法效力的依据各国之间的协议。 考点二 基本原则的特征 1.国际社会所公认 2.具有普遍意义,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 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4.具有强行法的性质 与强行法的关系共同点:国际法基本原则也属于强行法的范畴 区别:强行法规则并不必然包含全局性、普遍性的特点 考点三 解决国家行为不法性的情况同意自卫反措施不可抗力危难紧急情况 考点四 行为可归于国家而成为国家行为的情形 1.国家机关的行为 2.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外交使节的行为 3.国家官员的行为 4.经授权行使政府要素的实体行为 5.交由一国支配的机关的行为 6.越权或违背指示的行为 7.叛乱运动或其他运动的行为 8.经一国确认并当作其自身行为的行为 9.私人行为 考点五 引渡 引渡指一国应有管辖权的他国的请求,依据国际法和被请求国的有关规定,将犯有可引渡之罪而被他国通缉的域内之人送交他国进行审判或惩罚。 特征 1.引渡的内容是一国将在该国受到他国通缉的人送交他国审判或惩处 2.引渡是国家间的刑事司法合作行为 3.引渡的法律根据是国际法和国内法的有关规定 4.提出引渡请求的国家必须对所请求的事项具有刑事管辖权 5.引渡的对象是被请求国指控犯有可引渡之罪的人 一般原则 1.双重犯罪原则(相同原则):引渡所涉对象的行为只有依请求国与被请求国的法律均构成犯罪丙应受刑罚处罚时,才能引渡 2.政治犯不引渡原则 3.专一原则(同一原则、罪行特定):指请求国对被引渡的人,只能就引渡请求书中所指控的罪行进行追诉或处罚。

名词解释 简答题 论述题答案

1.公司战略 又称总体战略,是一个企业的整体战略总纲,是企业最高管理层指导和控制企业一切行为的最高行动纲领 2.战略群体 是指产业内执行相同或类似战略,并具有类似战略特性的一组企业。 3.企业使命 是指管理者为企业确定的较长时期的生产经营的总方向、总目的、总特征和总的指导思想 4.战略联盟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为了一定目的通过一定方式组成的网络式联合体5.重点集中战略 称为聚焦战略,是指企业或事业部的经营活动集中于某一特定的购买集团、产品线的某一部分或某一地域市场的一种战略 6、新兴行业 是指由于技术创新的结果,或新的消费需要的推动,或其他经济、技术因素的变化使某种新产品或新的服务成为一种现实的发展机会,从而新形成或重新形成一个行业 7. 进入壁垒 是指要进入一个产业需要克服的障碍和付出的代价 8. 企业愿景 是企业领导者对企业前景和发展方向的一种高度概括。 是一个企业的领导用以统一每个企业员工的思想和行动的有力武器。它由企业的核心理念和未来的展望两部分所组成 9. 生产战略 是企业在生产的成本、质量、流程等方面建立和发展相对竞争优势的基本途径,规定企业生产制造和采购部门的工作方向,为实现企业总体战略服务。 10. 相关多元化 又称为同心多元化,是指虽然企业发展的业务具有新的特征,但它与企业的现有业务具有战略上的适应性,它们在技术、工艺、销售渠道、产品等方面具有共同

的或是相近的特点。 11. 成本领先战略 也称为低成本战略,是指企业通过有效途径降低成本,使企业的全部成本低于竞争对手的成本,甚至是同行业中最低的成本,从而获取竞争优势的一种战略。13、战略控制 是指将预定的战略目标与实际效果进行比较,检测偏差程度,评价其是否符合与其目标要求,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借以实现企业战略目标的动态调节过程。14.退出壁垒 是指企业在退出某个产业时要克服的障碍和付出的代价 15.财务战略财务战略 就是根据公司战略、竞争战略和其他职能战略的要求,对企业资金进行筹集、运用、分配以取得最大经济效益的方略 16.不相关多元化 又称为集团多元化,即企业通过收购、兼并其他行业的业务,或者在其他行业投资,把业务领域拓展到其它行业中去,新产品、新业务与企业现有的业务、技术、市场毫无关系 17.差异化战略 是指为使企业产品与竞争对手产品有明显的区别,形成与众不同的特点而采取的一种战略。这种战略的核心是取得某种对顾客有价值的独特性 18. 差异化战略 是指为使企业产品与竞争对手产品有明显的区别,形成与众不同的特点而采取的一种战略。 19.规模经济 是指在一定的产量范围内,随着产量的增加,平均成本不断降低的事实。规模经济是由于一定的产量范围内,固定成本可以认为变化不大,那么新增的产品就可以分担更多的固定成本,从而使总成本下降。 20.战略群体 战略群体是指产业内执行相同或类似战略,并具有类似战略特性的一组企业。21.市场渗透

1国际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公法02_0001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 道试题,共 50 分。) 1. 地面国家为了维护本国的经济利益,有权保留( A )。 A. 国内运输权 B. 飞行专属权 C. 机场的建造权 D. 航行资料专有权 2. 英国的( B )在1618年写成的《闭海论》中,反对格老秀斯的海洋自由论点,提出英国有权占有其周围的海洋。 A. 格老秀斯 B. 赛尔登 C. 宾刻舒克 D. 真蒂利斯 3. 我国采取( B )方法划定领海基线。 A. 正常基线法 B. 直线基线法 C. 自然基线法 D. 几何直线法 4. 根据1971年《赔偿责任公约》的规定,发射国对其发射的空间实体在( B )造成的损害应负有赔偿的绝对责任。 A. 在地球表面以外的地方 B. 地球表面 C. 月球表面 D. 公海 5. 人类的第一次外空活动是( A )。 A. 前苏联发射第一颗人造卫星 B. 美国宇航员乘宇宙飞船遨游太空 C. 美国宇宙飞船飞入太空 D. 美国宇航员登上月球 6. 公海自由制度意味着公海是( A )。 A. 全人类的共同财富 B. “无主物” C. 国家不享有任何权利的海域 D. 国家享有主权权利的海域 7. 重于空气的飞机载人飞行成功是( A )。 A. 1903年 B. 1783年 C. 1918年 D. 1957年 8. 目前确立外层空间法的最重要的公约是( D )。 A. 营救协定 B. 赔偿责任公约 C. 东京协定 D. 外层空间条约 9. 沿海国对违反其法律规章的外国船舶可在公海上行使(B )。 A. 登临权 B. 紧追权 C. 执法权 D. 攻击权 10. 国际法上的无害通过制度适用于( B )。 A. 内水 B. 领海 C. 毗连区 D. 专属经济区 11. 马六甲海峡是(A )。 A. 领峡 B. 公海海峡 C. 内海峡 D. 自由海域 12. 除群岛国的情形外,领海基线向陆一面的海域叫做( C )。 A. 内陆水 B. 领海 C. 内水 D. 毗连区 13. ()是指以海水退潮时离海岸最远的那条线做为领海的基线。 A. 正常基线法 B. 直线基线法 C. 折线基线法 D. 几何直线法 14. 将“飞行中”定义为航空器从装载完毕,机舱外部各门均已关闭时起,直至打开任一机舱门以便卸载时为止的公约是( D )。 A. 东京公约 B. 海牙公约 C. 巴黎公约 D. 蒙特利尔公约的补充议定书 15.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是在联合国主持下于1982年第( ) 次海洋法会议上通过的。 A. 一 B. 二 C. 三 D. 四 16. 在群岛国的群岛海道上适用(A )。 A. 通过制度 B. 无害通过制度 C. 自由航行制度 D. 条约规定的制

国际经济学简答题论述题集(含答案)

简答 1、简述发展中国家汇率制度的主要特征。 1)采取钉住汇率制度,即本国货币钉住主要发达国家货币,保持汇率相 对固定。 2)实施外汇管制。 3)本国货币不能自由兑换外国货币。 2、货币贬值的效应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1)一国进出口商品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的影响最为突出。?一般而言,一国进出口产品的需求弹性越大,货币贬值对改善贸易收支的效果越好。 (2)货币贬值的效应受时滞的影响。 (3)其他国家是否报复,如实施对等的货币贬值。 3、简述倾销的含义及其构成条件。 倾销,是指一国(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成本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地区)市场的行为。对倾销的调查和确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负责。 其构成要素:?(1)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或公平价值的价格销售;?(2)这种低价销售的行为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包括实质性损害、实质性威胁和实质性阻碍;?(3)损害是由低价销售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5、简述恩格尔定理对国际贸易的意义。 1)恩格尔定律是指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收入中用于食品等必需品的支 出比例减少,用于非必需品的比重上升。 2)随着世界收入水平的提高,奢侈品及消费品和耐用消费品的需求增长快, 有利于生产这些产品的国家出口。 3)收入水平的提高,不利于农业生产国的发展,不利于食品等的出口。 6、简述出口补贴对出口国经济的影响。 1)出口补贴有利于出口规模的扩大,有利于增加生产者剩余。 2)出口补贴减少了消费者剩余。 3)增加了政府财政支出。 4)出口补贴使一国经济福利净损失。 7、一国征收关税对商品相对价格的影响及其经济效应。 关税对商品相对价格的影响:关税是自由贸易价格基础的加价,提高了进口产品价格的同时也提高了国内与进口竞争的产品的价格。其经济效应:①减少了本国消费者的消费者剩余,增加了与进口产品相竞争的生产者的生产者剩余,同时政府财政收入会增加,但总体上经济福利水平降低。②影响了一国进口贸易规模从而保护了本国同类商品的生产,增加了受保护商品中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收入和阻止了对稀缺要素需求的下降。 8、简述劳动力在国际间流动的作用。 1)最主要的意义就是:有利于劳动力市场的充分竞争,利用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我国而言有助于劳动力市场的完善。 2)还可以说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国际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国际法考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善意履行国际义务的依据是C A.善意原则 B.国际道义 C.条约必须遵守 D.主权平等[C] 2.国家对其领域内的一切人和物以及所发生的事件有权行使管辖,这种管辖被称为A A.领域管辖 B.国籍管辖 C.保护性管辖 D.普遍管辖[A] 3.1907年,厄瓜多尔的外长提出以宪法程序为承认新政府的条件,这被称为B A.有效统治原则 B.托巴主义 C.威尔逊主义 D.艾斯特拉达主义 4.《南极条约》规定,缔约国此前对南极地区提出的领土要求应予C A.确认 B.放弃 C.冻结 D.重申 5.空间物体发射国应将其发射的物体报告给C A.联合国外空委员会 B.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 C.联合国秘书长 D.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6.在我国,外交代表开始执行职务的日期为B A.外交代表到达接受国的日期 B.外交代表正式呈递国书的日期 C.外交代表经接受国同意的日期 D.外交代表经派遣国正式任命日期 7.依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相关规定,外国航空器在一国领空B A.享有无害通过权 B.不享有无害通过权 C.享有“两项自由” D.享有“五项自由” 8.根据1969年修订的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的规定,禁排区是D A.距海岸50海里以内海域 B.距海岸100海里以内海域 C.距海岸150海里以内海域 D.所有海域 9.国际法调整的对象主要是A A.国家之间的关系 B.国家与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C.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 D.国家与其他国际法主体之间的关系 10.被称为“外层空间宪章”的国际条约是A A.1966年的《外层空间条约》 B.1968年的《营救协定》 C.1972年的《责任公约》 D.1979年的《月球协定》 11.下列选项中,不可归因于国家的不当行为的情况是B A.国家机关的行为 B.非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 C.实际上代表国家行事的人的行为 D.经授权行使政府权力的其他实体的行为 12.国际法效力的根据是C A.人类法律良知 C.国家之间的协议 B.最高规范的效力 D.自然法的效力 13.传统国际法认为战争开始的形式应是D A.宣布断绝外交关系 B.交火(开战) C.两军对峙 D.宣战 14.一国有权拒绝其他国家的航空器在其领土内装载乘客,邮件和货物运往 其境内的另一地点,这种权利被称为A A.国内载运权 B.国家安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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