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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法制史》练习题一答案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一答案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一答案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一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无夫权婚姻:是罗马法上的一种婚姻制度,和有夫权婚相对,又称略式婚,到帝国时期广为流行。婚姻的目的不再以家庭利益为基础,完全改为以夫妻本人利益为前提,婚姻的条件是双方同意,不拘泥于任何方式和礼仪。在夫妻关系上,夫对妻无“夫权”,妻子没有服从丈夫的义务,夫妻之间形式上处于“同等地位”。

2、教会法又称寺院法、宗规法,它是随着基督教的形式和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法律体系,

主要是关于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生活守则的法规,同时对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以及土地、婚姻家庭与继承、刑法、诉讼等方面也都有规定。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教会法泛指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的其他教派的各种法规,狭义上的教会法专指在中世纪占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律。

3、司法审查权又称违宪审查权,它是指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判,审查立法机构制定的法令是否违反宪法,如果认为违宪即可以拒绝适用的方式,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这一制度是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由马歇尔大法官以判例的形式确定的。它不仅加强了司法部门鼎足而立,并成为牵制它们的有效手段,而且也保证了宪法至上这一法制原则的实现。后来为各国所纷纷效仿。

4、辩论式诉讼是诉讼的开始由当事人一方提起,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作为诉讼的主

体,权利平等,相互对抗,充分展开辩论,通过这在辩论弄清事实。法官只是主持审判,并不主动去调查取证,扮演的是“消极裁判者”的角色,最后在双方充分辩论的基础上做出裁决。它与纠问式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当事人和法官的地位和作用有很大的不同。

5、摩西十诫是摩西以上帝的名义所立的诫律。前四条是关于神与人的法律,后六条是关于人的法律。摩西十诫具有法律上的、宗教上的和道义上的特点,在摩西律法当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6、教阶制度:是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是教会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教会教阶一般分为教皇、大主教、主教、神甫等,统称为大教职,下面是修士、修女等从教职,在教务方面按照级别逐级对下行使管理权。

7、遵循先例原则是判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判例法得以形成的基础。遵循先例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包括在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具体地说就是:(1)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2)同一法院的判决对其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

8.衡平法:指英美法渊源中独立于普通法的另一种形式的判例法,它通过大法官法院,即衡平法院的审判活动,以衡平法官的“良心”和“正义”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9、“强制执行权”是指魏玛宪法第48条特别赋予总统的一种权力,它是指总统得用武力强制各邦遵守宪法和法律。宪法这种规定因袭了帝国宪法中赋予皇帝独裁的传统,为统治阶级镇压革命、消灭民主制定提供依据。后来,德国的反动势力正是利用它来策划和建立法西斯专政的。

10、纠问式诉讼是指诉讼不是由当事人自己提起或开始,而是由国家机关根据公众的告发或私人的控告开始对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审判、执行等,这和对抗制诉讼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纠问式诉讼在中世纪为教会的宗教裁判所所滥用,发展成了一种极端野蛮的审判制度,近世大陆法诸国一般也采取这种诉讼方式。

11、这是在日本法西斯化过程中,为了无限扩大军部的权力而出现的现象。1936年设立的“五相会议”,是指凡属重大决策问题不再由全体内阁员参加的内阁会议讨论,而只由首相、陆相、海相、外相和藏相(财政大臣)组成的会议决定,这样就把权力集中在了军部手中。

12.裁判官法:是指由罗马最高裁判官发布的告示、命令等所构成的法律。每一任最高裁判官在上任之初,都用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发布公告或命令,提出自己的施政方针和审理案件拟采用的原则措施,这些原则和措施往往使得法律能够不断适应社会的发展,并能对市民法进行一些必要的补充和修正。后来它逐渐成为了罗马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对英国衡平法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单选题

1、C

2、B

3、B

4、A

5、D

6、A

7、A

8、C

9、A 10、A

11、B 12、A 1 3、C 14、B 15、B 16、C 17、A 18、A 19、C 20、A 21、A 2 2、A 23、C 24、A 25、C 26、A 27、A 2 8、C 29、A 30、D

三、多选题:

1、ACDE 3、BC 4、BCDE 4、ABC 5、ABC

6、ABD

7、ABCDE

8、AB

9、ABCD 10、ABCDE

11.ABCDE 12.ABC 13.ABCD 14.ABD 15.ABCD

四、简答题:

1、德国民法典是大陆法系一部代表性的民法典,在许多方面它与法国民法典都有着相当的不同,反映了资本主义在不同时代的发展情况,它具有如下特点:

(1)在贯彻资本主义民法基本原则方面已有若干变化。德国民法典和法国民法典一样贯彻了资本主义民法原则:1)私人财产所有权无限制。2)契约自由。3)过失责任,但已经有了很大不同。

首先,德国民法典在维护私有制的同时又规定了一些限制。

其次,在契约自由原则方面,德国民法典只承认意思表示的外部效力,在当事人本来意思和表示出来的意思不一致时,以表示出来的意思为准。

最后,关于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德国民法典规定了“过失责任”原则,但具有自己的特色。

(2)规定了法人制度,关于人身雇佣的条文在法典中具有一定地位。

法典用369个条文规定了社团法人和财团法人两类法人制度。规定了它们的性质、组织形式、活动方式和目的等等。

法典也专列一节详细规定了人身雇佣契约。其特点是:一方面对雇主利益特别照顾,另一方面也有若干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保障了受雇佣者的某些权益。

(3)规定较多的“共同条款”(一般条款)以适应发展的需要。事实上,民法典包含“共同条款”,颇具普遍性,只是德国民法典中这类条款较多而已。这类条款虽为“法官造法”开创方便之门,但也因之弥补了制定法典时不能预测的客观变化和需要。它们也便于法官审时度势地做出符合统治阶级利益的判决。

(4)保留了较多的封建残余。法典用了较多的条文维护容克土地所有权和基于土地私有而产生的其他权利,这一点还表现在它维护男女不平等的法律地位及中世纪家长制上。

(5)法典以讲求精密、科学、严谨著称,但失之于艰深难懂。

2、(1)判例法制度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遵循先例原则,它是判例法的基础。遵循先例原则的基本含义就包括在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具体来说:1)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2)同一法院的判决对其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

(2)就现在英国法院的审级关系来看:1)欧洲共同体法院的判决对处理同类案件的英国一切法院都有约束力;2)作为最高审级法院的贵族院的判决对处理同类案件的其他一切法院及其本身以后有约束力(对其本身的约束力,1966年以后有了改变);3)上诉法院的判决对处理同类案件的一切下级法院有约束力,通常其本身以后也受约束;4)高等法院各

庭的判决相互之间无强制性约束力,通常只有高度劝导力。

(3)英国法中遵循先例原则乃是一种传统和惯例,这个传统和惯例是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形成的,它保证着英国法的统一性和稳定性。1)遵守先例作为习惯早在英国法产生初期就在王室法院巡回法官审判实践中形成了,但直到16世纪判例具有约束力的先例原则才最后确立下来,也就是说相似案件的判决必须以先例为依据;2)到18世纪后期布拉克斯顿才明确阐述了判例约束力的原理;3)贵族院的判例具有绝对约束力的原则是在1898年的伦敦电车公司诉伦敦市政府一案中才确立起来的。它明确宣布英国贵族院的判例已经做出,不管如何不当,连其自己也不能改变,只有国会的制定法才能变更。这与19世纪特别强调法律的稳定性有关;4)这种连贵族院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判例局面到1966年有了松动,当时有的贵族院议员建议其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背离自己以前的判例。这一建议被接受。

3、伊斯兰法作为直至今天仍然在阿拉伯世界中起重要作用的法律体系,它本身具有许多特

点:

1)同伊斯兰教密切联系。伊斯兰法是穆斯林共同的宗教法规,和教义一样,都是真主决定并向人间宣布的,《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经典,又是伊斯兰法的根本渊源,许多教规同时也就是法规;违反宗教义务往往也是违反行为,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而不服从法律也构成宗教的罪恶,将受到宗教上的惩罚,即死后灵魂必受磨难;凡不承认教法者,和不信奉伊斯兰教一样就不是一个穆斯林,而是一个异教徒。伊斯兰法的各个部门,如行政法、战争法、刑法、婚姻家庭法、继承法,甚至离宗教最远的债务关系法,也都无例外地伊斯兰化,即要符合伊斯兰教教义,至少在形式上是如此。这种法律和宗教的密切结合,是伊斯兰法的突出特点。

2)具有独特的发展道路,教法学家在其中起了重大作用。阿拉伯国家的政教首脑哈里发没有立法权,只限于执行真主通过使者制定的法律,这就决定了伊斯兰法不可能由立法机关颁布新法律,修改、增补和废除旧法律这种一般途径来发展,而只能通过虔诚而深入研究体现在《古兰经》、在圣训中的神启法律,发现、领会和解释它们的含义,从而不断创制出新的法律规则,推动伊斯兰法的发展。这种研究神启法律并将其运用到社会实际中去的任务就由教法学家来担当了,教法学家发展伊斯兰法的方法前面已经说过,这就是注释《古兰经》,传述、编纂圣训,运用公议和类比等。伊斯兰法从最初的一种简单法律,发展为庞大的体系,就是通过这种途径完成的。法学家在阿拉伯帝国地位很高,四大法学学派的权威确立后,全国各地的司法机关都必须遵守它们提出的规则。

3)原则上的严格性和实践中的灵活性。伊斯兰法的神启性质决定了它的严格性,因此它是

真主意志的体现,至大、至高、至尊,任何穆斯林,从普通信徒到哈里发,都必须严格遵守,不能变更、修改和废除,也不受时间、地点的影响,具有明显的严格性和刻板性。

但这种严格性只能停留在原则上,在实践中却表现出相当的灵活性,教法规则在很大程度上是根据不同情况来运用的。这种实践中的灵活性才使伊斯兰法这种严格固定、不能改变的制度具有广泛的适应性。

4)分散性、杂乱性与兼收并蓄。伊斯兰法是阿拉伯帝国广大范围内实行的法律,帝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悬殊,政治情况、文化传统也有很大差异,这是造成伊斯兰法分散杂乱的主要原因。从渊源来看,只有《古兰经》是统一的,圣训多如牛毛,法学学派林立,各派学者分散在帝国各地,所处的社会条件不同,接触的地方习惯和外来法律不同,他们从自己一派的利益出发,按自己的理解解释《古兰经》、传述圣训和创制法律,因而各派有自己的圣训汇编和法学著作,各派所主张的法律原则和具体制度有许多分歧。

但这些原则和制度都得到承认,都是伊斯兰法的组成部分,这种兼收并蓄的性质,是伊斯兰法能作为一个统一体而长期存在并向前发展的重要原因。

4、归责责任原则是侵权行为法中的一个重要方面,英国在这一方面的发展经历了缓慢的过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基本上发展到了下述程度:

(1)扩大了无过失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这一原则原来仅适用于危险作业等狭窄的范围,但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复杂化,诸多事故责任需要重新调整,因此,无过失责任原则就扩展到了工业管理、交通运输、商品制造和销售、航空事业、环境污染等方面,且有继续扩展的趋势。

(2)出现了“比例责任制”。这是在双方当事人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时由双方按各方过失之大小来承担责任。这也符合公平的原则。

(3)废除了共同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原则,代之以分摊责任原则。这是考虑到责任人理所当然应该对自己的过失行为负责的事实而进行的修改,1970年的一个法令规定,共同侵权行为人中之一人偿付了全部赔款,则他有权向其他共同侵权行为人追偿。

5、答:与英美法系比较,大陆法系(日耳曼法系)法律制度有以下特征:

(1)罗马日耳曼法系统地、直接地接受罗马法的影响。法国、德国等国系统而又直接地接受罗马法的影响,它们将罗马法演变为基本法性质的民法体系,并且作

为整个法律制度的基础。

(2)罗马日耳曼法系一般不存在判例性,成文法是它的法律的形式,重视法典的编纂,由宪法、行政法、民法、商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构成完整

的成文法体系,法官审理案件以法律明文规定为依据,一般不受判例拘束。制

定法律注重层次和体系,讲究相互和谐与配合。法学教授、专家对法律的制定

和发展有较重要的影响。通常说,英美法系是法官造法,而罗马日耳曼法系是

教授立法。

(3)罗马日耳曼法系要求法官遵从法律办理案件,法官在法庭审判中却起了主导作用。法官往往通过解释扩大适用法律条款。

6、法国民法典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第一部法典,它用法律形式巩固了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成果和资本主义早期社会的经济基础,对其他许多国家的民法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9世纪正是资本主义兴起和走向辉煌的时代,许多民族国家都纷纷建立自己的法律体系,而法国民法典正为它们提供了一个极好的典范,使得它们能够在此基础上完成自己的法治建设。法国民法典以其简明的编纂技巧将罗马法的原则资本主义化,这一成果为深受罗马法影响的那些国家进行法典编纂提供了榜样,成为了它们争相模仿的对象。随着拿破仑的政服活动的进行,法国民法典传遍了整个欧洲,同时在殖民活动的推动下,法国民法典也传到了世界各地,许多国家都制订了民法典,为大陆法系的形成作出了巨大贡献。

7、现代以来,法国民法典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内容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4)19世纪末开始,在许多立法中改变了所有权绝对的原则,对所有权不断扩大限制。

(5)“契约自由”原则也改变了,法律逐渐承认所谓“定式契约”、“强制契约”和“集体契约”等新形势。

(6)与过失责任原则并行,严格责任加强了。产业革命后,法院受理工伤案件时,开始扩大适用民法1384条,首创了严格责任原则。

(7)关于合伙制度的变化。对民法典关于合伙的规定作了全局性的修订,最突出的变化是承认隐名合伙外,合伙自登记日开始享有法人资格。认为合伙不是法人

的传统观念已根本改变。同时,增加了人员分担损失的义务、夫妻合伙的规定,

合伙契约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的规定,等等。条目的内容更加具体了。

(5)关于法人制度的变化。法国早期民法对法人持否定态度,19世纪后资本主义进一步发达,法人制度应运而生。经过19世纪末20世纪初几次法律的颁布,实现了组织联合会的自由,1906年8月18日的法律还规定非以营利为目的的联合会履行手续后可以成为法人。后来,私人股份公司成为法人的基本形式。

8、美国现代时期契约法的主要变化,一是由于社会经济关系的复杂化,出现一些新的契约

形式,如旅游契约、科研契约等;二是契约自由受到了限制,这表现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由于现代时期国家为执行一定的经济政策,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广泛地干预和调节,对工农业生产和交换实行国家控制和监督,规定产品质量、销售范围、价格水平、以及工人的工资和工时等等,从而使契约自由受到很大限制;另一方面是垄断资本的发展,出现了“定式契约”,条款不是由双方当事人的自由“合意”,而是由单方面决定。

9、主要特点:(1)公民直接参政、议政和行使司法权(如规定民众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公民有权对地方官吏的违法行为向法院提出控告和申诉,所有等级的公民均有通过抽签方式当选执政官和担任各极行政官职的权利,设立陪审法庭等)。(2)实行公职人员选举制、任期制,并有较严密的监督制度和程序(如选举产生"四百人议事会",提高民众大会的地位,颁布"贝壳放逐法",提高民众大会的地位,颁布"贝壳放逐法"等)。(3)决定国家重大问题重大问题采用集体会议制度(如克里斯提尼立法规定由五百人组成的议事令为雅典最高行政权力机关,民众大会为最高立法机构,通过和批准国家重大事件)。(4)上述制度均以法律形式加以确认,法律的格式均以"会议与民众决定"字样开头。

阶级局限性:(1)奴隶、妇女和异邦人没有公民权,自然无权参政。(2)能经常出席公民会议的人数不足十分之一,政治权力实际上操纵在少数上层有产者政治活动家手里。(3)农民和手工业者由于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原因,无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对高级公职人员的资格限制,更使他们与这些职务无缘。总之,雅典"民主政治"只是奴隶主、有产者的民主。

五、论述题:

一.1)罗马法适应罗马奴隶制社会相当发达的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要求,终于形成发达和完备的法律形式和完整的法律体系。它对私有制和商品经济的一切重要关系,诸如买卖、借贷、租赁、雇佣、合伙、共有等都有非常星系而明确的规定。因此它全面地维护了奴隶社会的私有制,巩固了罗马经济基础,促进了商品经济关系广泛发展。与此同时它还维护了统治阶级的政治统治,保证了罗马国家机关的权力得以实现。

2)罗马私法的形成和发展具有自己的特点。它主要是凭借法学家的研究工作和著述,以及罗马长官在解决私人间纠纷方面的司法活动,依靠这些来对财产关系进行调整。这样就使得罗马法在不损坏原有的形式下,能够适应社会生活条件和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基本上满足了种种客观需求。

3)罗马法内容详尽,立法技术也远比其他奴隶制法更为高超和发达。它具有法理精深,内容丰富,体系完整,措词确切、严谨、简明和结论清晰、语言精辟凝练等特点,尤其是它提

出的自由民在私法范围内形式上平等、契约以当事人同意为生效的主要条件和财产无限制私有等重要原则,对于后来欧洲许多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特别是民法的发展都有很大的影响。

二.论述题:试述1946年日本宪法的基本特点。

1946年日本宪法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在美国占领的情况下制定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民众对法西斯战争的厌恶和憎恨,因此里面有许多反映这方面内容的条文。与明治宪法相比,它增加了国民的权利和义务,放弃战争和其他一些内容,并采用口语体,开创了法令文体口语化的先例。从内容上看,它受到了美国宪法的强烈影响,具有以下特点:(1)天皇仅为国家的象征。它废除了明知宪法赋予天皇的大权,使之成为了类似于英国女王的职位,不享有实权,只履行一些礼仪性的职能。

(2)提高了内阁和国会的地位。新宪法确立了责任内阁制,规定内阁向国会负责,国会由众议两院组成,议员又民选产生,国会作为最高权力机关和惟一的立法机关行驶立法权、财政权、监督权和国政调查权。

(3)确认放弃战争和不保持武装力量。这是日本在美国和国际社会及国内民主力量的压力下作出的承诺,也是对法西斯的警醒。

(4)扩大了国民的权力和自由。新宪法用30多条列举了国民的权利和自由,内容广泛且少限制,无疑这也是广大人民不断斗争的结果。

1946年日本宪法是一部带有较多资产阶级民主自由色彩的宪法,在资产阶级宪法中占有重要地位,有人把该宪法的基石概括为“民主、人权、和平”,也反映了这部宪法的一些特点。

三.、论述题:罗马法“复兴”是外国法制史中的重要事件,对西欧中后期的历史发展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而且这种作用超出了中世纪,也超出了欧洲。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有利于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在西欧中世纪,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是资本主义经济和市民等级进一步成长的前提,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而在封建割据尚存的历史条件下,要建立民族统一国家,只有通过加强王权,建立国王政府和市民等级的联盟来实现。罗马法关于君主权力不受限制的原则,为加强王权,消除割据势力提供了法律武器;经过各大学的培养,西欧逐渐形成了一个世俗的法学家阶层,他们被吸收到各国政府中担任行政和司法职务,取代了过去教会僧侣的地位,他们积极支持国王扩张权力,反对大贵族各自为政,成了运用罗马法这一武器的中坚力量。同时,罗马法的运用,使商品经济得到比较顺利的发

展,市民等级的力量不断加强,而这时的市民等级是支持国王的。可见,罗马法“复兴”促进了民族统一国家的形成。

第二,促进了法学的发展,为资本主义经济的成长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5世纪以后,法学在西欧长期衰落,这时法学掌握在基督教僧侣手中,和其他科学一样,成了神学的分支,主要研究教会法,世俗法从未受到重视。经过罗马法“复兴”学以研究《国法大全》为突破口和中心,世俗法学蓬勃发展起来,形成了先后支配西欧法学研究领域的注释法学派、评论法学派和法国的法学大师,造就了众多的法学人才,产生了许多法学著作。这就为把罗马法运用于实践准备了条件,从而为正在成长中的资本主义关系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而且经过法学家几个世纪的研究和实际运用,罗马法本身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已经同各国的社会实际结合起来,成了意大利法、法国法和德国法,这就为资产阶级革命以后在继承罗马法的基础上创建资本主义私法制度提供了条件。同时,也正由于英国和大陆各国在继承罗马法方面具有明显的区别,后来才形成了西方两大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和英美法系)的划分。

第三,为新兴的资产阶级的反封建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为了证明推翻封建统治,建立资本主义制度的必要性和合理性,17世纪和18世纪新兴资产阶级创立了近代自然法学说;为了反对封建特权和等级制,他们还明确提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则是由罗马法中自由人在私法关系上的平等原则发展而来。尽管17世纪和18世纪的自然法学说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同罗马时代的自然法思想及自由人在私法上平等原则,在阶级本质和具体内容上都不相同,但它们之间的继承关系却明显可见。在这种继承关系中,罗马法“复兴”起了中介作用。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二答案

二、名词解释:

1.《人权宣言》是指1789年法国的《人权和公民权宣言》,它集中反映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和一系列资产阶级统治原则,很多法国后世的宪法还将《宣言》作为序言,或者确认《宣言》的基本内容。《人权宣言》比较全面地提出了资产阶级革命纲领和法制原则,如平等、财产、安全、反抗压迫等,宣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不溯及既往、无罪推定和不得非法逮捕,它还提出了主权在民、三权分立等原则。它是法国革命后法律制度的纲领性文件,对法国革命和法律制度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并具有深远的国际影响。

2.“定式契约”不是相互自由协商而成立,而由经济上强有力的一方提出,他方不能要求变更条件,只能同意或不同意。这是对契约自由原则的一种限制,是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到一定

阶段的结果,它反映了民法基本原则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变化。

3、罗斯真理是罗斯国家早期封建君主制时期一部重要的法律汇编,从其内容来看,是对习惯法和统治者所颁布法律的整理,涉及当时的社会制度、各阶级法律地位、国家结构、犯罪与刑罚,以及个别民事法律制度。

4、世俗法:世俗与教会是一对相对的范畴,故世俗法与教会法是一对相对的概念。教会法一般在政教合一的国家实施,其特点是全面进入人的精神世界和道德领域,譬如宗教改革前的欧洲以及目前的伊斯兰世界;世俗法自然是指世俗政权的法律,相对於教会法,其特点是只规制人的外在行为而不调整人的内心世界,将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进行区分。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属於政教分离的国家,由世俗政权通过一定形式制定法律,如依世俗正义观念的自然法、依惯例的习惯法、依司法决定的判例法、由立法机构制定的成文立法,都属於世俗法的范畴。

5.楔形文字法:古代两河流域及其毗连地区用楔形文字镌刻的法律的总称,往往又被称为楔

形文字法系,在很长时期被许多国家采用。它是人类历史上最早的一批成文法典,这些法典具有独特的体系结构和共同持征,其中,代表其发展最高水平的是《汉穆拉比法典9,其他还有《乌尔纳姆法典》、《苏美尔法典》等。

6.《汉穆拉比法典》:该法典是古代楔形文字法律集大成的汇编,古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

汉穆拉比在位时制定,因此而得名。是迄今已知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早期法典,在楔形文字诸法典中具有代表性。由序言、本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对古巴比伦以后的许多古代国家的法律有很大影响。

7、希伯来法系是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1世纪古代希伯来国家法律的总称。因犹太人使用的语文称希伯来文而得名。希伯来法以其朴实无华的法律文化及其宗教道德规范,在意识形态领域影响了人类从古至今的历史,并且是从东方影响到了西方。希伯来法是人类法律文化遗产中的一枝奇葩。

8、古希腊法泛指存在于古希腊各奴隶制城邦和希腊化时代所有法律的总称。是古代欧洲最早形成的法律体系,在西方法律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主要由古希腊各城邦国家的法律组成,由于城邦国家的历史、经济、政治和文化条件不同,各城邦国家的法律存在着很多差异,然而它们在形式、内容和概念等方面又有许多共同特征。古希腊法律制度及其法学思想对后世国家具有重要影响,尤其是雅典公法对西方近代公法的影响更为深刻。

二、单选题:

1、A

2、A

3、A

4、C

5、A

6、C

7、A

8、A

9、C 10、A

11、A 12、A 13、D 14、D 15、A 16、C 17、A 18、D 19、D 20、B

三、多选题:

1、BCDE

2、ABCD

3、ABC

4、ACD

5、ABCD

6、DEF

7、ABCDE

8、AB

9、ABD 10、ABC

四、简答题:

1、简述《独立宣言》的主要内容。

(1)宣告了“天赋人权”原则。《宣言》宣布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享有“造物主”所赋予他们的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2)宣告了“人民主权”原则。《宣言》宣布:人民成立政府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天赋权利,政府的权利是人民赋予的。如果某一政府违背人民的意愿,损害人民政府的目的,那么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这个政府并成立新政府。

(3)《宣言》最后列举了英国的立法、司法、行政、军事、贸易等方面28条罪状之后,庄严宣告美国脱离英国,成立共和国,解除和废止对英王的一切隶属关系和政治联系。

2、答:美国的法律承接英国法的传统,又有所发展,因为这两个国家在许多方面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在法律上也体现得比较明显:

(1)美国具有联邦法律和州法律两套法律体系。

美国是一个联邦国家。按照美国宪法规定,联邦与各州实行分权原则。联邦有联邦的立法机关,州有州的立法机关。联邦有联邦宪法和联邦国会制定的法律,州有州宪法和州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联邦有联邦的司法体系,州有州的司法体系。这样,美国就有了两套法律体系。

(2)美国的成文法比较发达。

美国不仅有一部成文宪法,而且从19世纪中叶以后,特别是进入20世纪以后,成文立法数量大增,范围也很广。无论是州法律或联邦法律,成文法都占很大比重,不仅绝大部分联邦法律都是成文法,各州法律也都大部分成为成文法了。

(3)美国司法权处于优越地位,法律享有违宪审查权。

美国不仅制订了成文宪法,确立了严格的三叉分立原则,而且还把对宪法解释权赋予司法机关,从而使司法处于优越地位。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判,审查一切法规的合宪性。如

果法院认为某项立法违宪,即可拒绝执行而使丧失法律效力。

(4)“遵循先例”原则在美国具有很大的伸缩性。

美国法虽然继承了英国法判例法原则理,但在美国遵循例原则却有很大的伸缩性和灵活性,美国最高法院从来也不认为应受它自己判例的约束。因此,美国最高法院改变它自己的判例是常有的事。

(5)美国法律具有浓厚的种族主义色彩。

种族压迫、种族歧视是美国社会的痼疾。1787年美国宪法并没有废除奴隶制,南北战争之后,虽然在宪法上废除了奴隶制,但南方《黑人法典》依然存在,在美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存在对有色人种压迫、歧视和隔离的法律制度,即使在最高法院也曾经宣称“隔离但平等”。虽然到了20世纪60年代以后由于美国黑人抗暴斗争的迅速发展和高涨,国内国际舆论的压力,美国才被迫制订了一些“消除种族隔离”方面的法律和判例,但这只是法律上的规定,并不等于“种族歧视和隔离”实际上的消除。实际上美国社会今天在很多方面仍然存在着浓厚的种族主义的阴影。

3. 古印度法的基本特点是:

(1)结构体系异常复杂。古印度宗教众多,先后兴起了婆罗门教、佛教和其他较小宗教,因而相应出现了婆罗门教法和佛教法。每一种法又有各种不同的渊源,如婆罗门教法的吠陀经、法经、法典,佛教法的三藏,这两种法的渊源又有交叉,如婆罗门教法的主要渊源《摩奴法典》又是佛教法的渊源之一。

(2)法律与宗教紧密结合。宗教在古印度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法律和宗教的关系密不可分,宗教经典是基本法律渊源,法律汇编也包括宗教教义;法律要依赖宗教去贯彻实施,宗教也要凭借法律去有效传播,二者互为补充。

(3)严格维护种姓制度。种姓制是古印度的一种严格等级制,它把居民划分为婆罗门、刹帝利、吠舍和首陀罗四个种姓,各种姓在社会生活各方面均有严格区分,职业世袭,种姓之间永远不能混杂。古印度法严格维护这一制度。

(4)法律汇编是法律和宗教、哲学、伦理道德的混合体。

4、简述1922年《苏俄民法典》的基本特点。

1922年的《苏俄民法典》是十月革命之后苏俄颁布最早、最有代表性的一部民法典,它是法制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民法典,整个法典共分四篇:总则,物权,债和继承。具有如下特点:

1)与资产阶级国家的民法典不同,它把有关婚姻家庭方面的内容排除在法典之外,另立婚

姻家庭与监护法典,这在立法上是一个创新,为各社会主义国家民法典的制定提供了范例。另外,有关劳动关系、土地关系等民事法律行为也不放在民法典中,而分别由有关立法加以调整。

2)全体公民不问性别、种族、信仰、社会出身,均赋予民事权利能力,非依法律不得剥夺或加以限制。但民事权利不得滥用,不得违反国家的利益。

3)由于基本生产手段已经社会化,民法典的中心任务是保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物权篇把所有权分为国家的、合作社的和个人的三种,但在允许一定限度内存在私人所有权的同时,坚决地保障土地、矿藏、森林、水流、公用铁路等一切经济命脉应为国家绝对所有。

4)债和继承篇规定得比较简单,而且对某些行为施加了一定的限制。有关契约的规定在民法典中占有很大篇幅。

5、试述现代英国法律的发展趋势。

(1)制定法的比重和作用上升,并逐渐趋于系统化。英国在资本主义垄断阶段,虽然仍保持着普通法、衡平法和制定法的古老传统,但判例法的比重和作用显著下降,制定法的比重作用显著上升,并逐渐趋于系统化。从19世纪中叶,特别是20世纪以来,英国进行了大量的立法活动。大量的、内容广泛的立法的颁布,使制定法的比重和作用明显上升。这种演变根源于现代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的深刻变化,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关系大量出现,都是前所未有的,用判例法原则来调整显然已经不够了。判例法具有个体性和不明确性的缺点,根本无法满足今天社会关系和国家事务的需要。所以,许多领域都需要用制定法加以明确规定和调整,而不是判例法所能胜任的。至于一些传统的法律部门,在近百年来的改革中,大部分也都用制定法形式成文化了。尽管制定法上升的趋势日益明显,但英国法仍然基本上是判例型的。自19世纪后期以来,英国采用各种形式对庞杂浩繁的法令、条例进行系统化整理和编纂。1965年国会通过了《法律委员会条例》,根据这个条例成立了各种法律改革委员会,以促进法律的系统化和改革。

(2)英国法律在英格兰之外地区的适用范围逐渐缩小。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民族解放运动兴起,英国的殖民体系土崩瓦解,1931年12月通过的《威斯敏斯特条例》承认了各殖民地、自治领和附属国的不同程度的独立地位,这就使得英国法律在这些地区的适用受到了很大限制。目前这些地区虽然形式上还保留了英国法的体系,但在实质内容上已经加进了许多自己的因素,因而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

(3)欧共体法对英国法律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欧共体是西欧一个以实现政治经济一体化为

目标而成立的国际组织,它自身有着自己的法律,而且这些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直接适用于其成员国,而英国又是其中的一员,这就决定了英国将不可避免地受到欧共体法的影响。同时因为欧共体法在很大程度上是成文法,这在另一方面也促使了英国判例法和成文法的融合,并使之成为一种趋势。

6、简述1952年《统一商法典》的主要特点。

《统一商法典》是普通法系中一部具有美国特色的商法典,它是在综合过去诸单行商事法规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当时通行的商业判例法而制定出来的,是历史传统和现实需要结合的产物。法典的主要特点是:(1)法典适用的对象与传统的商法典不同,传统商法适用的对象只限于商人,而美国统一商法典既可适用于商人,也可适用于一般的民事买卖行为。这既反映了英美法系民商合一的传统,又反映了当代民法商法化的趋向;(2)法典以买卖为中心,只涉及动产交易,既无公司、合伙之规定,亦无海商、破产之规定,因而它的内容范围较传统商法典的范围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典以买卖为中心,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统一商法典属于州法律的范围,根据联邦宪法关于立法权限的划分,海商和破产不属于州立法权限的范围之内;(3)法典灵活实用,不拘泥于普通法的传统原则,力求符合当代商业和交易的最新要求和实际需要,这充分反映了法典主要起草人卢埃林的现实主义法律思想,故法典所规定的某些商事行为的法律原则成为国际上所公认的准则。

五.一.试论1871年德国刑法典的基本特点。

(1)继承法国刑法典并有所发展。德国刑法典承袭了法国刑法典的结构、体例、原则和制度,又保持了德国刑法的传统和特点。对资产阶级刑法的发展也有不可忽视的贡献。

(2)极力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统治,残酷镇压人民的反抗和革命运动。它规定了大逆罪、谋叛罪、对于国君之不敬罪、对于联邦国君主之不敬罪等。

(3)规定宗教罪。法典单方面规定强调阻止他人举行礼拜,妨碍教会举行典礼者处3年以下苦役,还规定盗取教堂为礼拜敬献之物要处10年以下苦役,而没有规定对人们不信教的自由予以保障的法律条款。这些规定反映教会在德国占有重要地位,仍拥有较大权势,也反映了法典具有浓厚的封建残余和保守性质。

(4)严格维护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盗窃、强盗和霸占等侵犯私有财产的行为被视为重罪,各列专节,加以严厉的制裁。

(5)已经没有公开的体刑、侮辱刑的规定,这和1810年法国刑法典已经不同了。但是,德国刑法典仍然承袭了传统的残酷刑罚。

二.论述题:日耳曼法作为早期封建制时期的法律,具有以下基本特点:

第一,日耳曼法是团体本位的法律。在日耳曼法上,个人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受到团体即家庭、氏族、公社的约束;人们之间的关系在法律上是由他们的身份决定的,而不是凭个人意志决定的。

第二,日耳曼法是属人主义的法律。蛮族国家建立后,各王国在适用法律方面仍因袭固有习惯,因人而异,对日耳曼人适用日耳曼法,对罗马人适用罗马法,两种法律发生冲突时,以日耳曼法为准;日耳曼各部族法律之间的冲突,则按不同问题确定不同的解决办法。

第三,日耳曼法是具体的法律。日耳曼法不是抽象的法规,只是一些解决各种案件的具体办法。例如,撒利克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处理盗窃罪的一般规则,只是列举了盗窃各种物品所应交的罚金。

第四,日耳曼法是注重形式,注重法律行为外部表现的法律。在日耳曼法上,凡属转让财产、结婚、赔偿损害、脱离氏族关系等法律行为,均须遵守固定的形式、讲固定的语言、做象征性的动作,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

第五,日耳曼法是世俗性法律。尽管日耳曼法中某些原始宗教信仰的因素,如宣誓和神明裁判,但法律本身并不和宗教教义直接联系,内容中不包括宗教法规,也没有宣布法律是神的意志的体现。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一答案

《外国法制史》练习题一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无夫权婚姻:是罗马法上的一种婚姻制度,和有夫权婚相对,又称略式婚,到帝国时期广为流行。婚姻的目的不再以家庭利益为基础,完全改为以夫妻本人利益为前提,婚姻的条件是双方同意,不拘泥于任何方式和礼仪。在夫妻关系上,夫对妻无“夫权”,妻子没有服从丈夫的义务,夫妻之间形式上处于“同等地位”。 2、教会法又称寺院法、宗规法,它是随着基督教的形式和发展而逐渐形成的一种法律体系, 主要是关于教会本身的组织、制度和教徒生活守则的法规,同时对教会与世俗政权的关系、以及土地、婚姻家庭与继承、刑法、诉讼等方面也都有规定。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教会法泛指罗马天主教、东正教、基督教的其他教派的各种法规,狭义上的教会法专指在中世纪占重要地位的罗马天主教的法律。 3、司法审查权又称违宪审查权,它是指法院可以通过司法审判,审查立法机构制定的法令是否违反宪法,如果认为违宪即可以拒绝适用的方式,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这一制度是1803年联邦最高法院在审理“马伯里诉麦迪逊”一案中,由马歇尔大法官以判例的形式确定的。它不仅加强了司法部门鼎足而立,并成为牵制它们的有效手段,而且也保证了宪法至上这一法制原则的实现。后来为各国所纷纷效仿。 4、辩论式诉讼是诉讼的开始由当事人一方提起,在审判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作为诉讼的主 体,权利平等,相互对抗,充分展开辩论,通过这在辩论弄清事实。法官只是主持审判,并不主动去调查取证,扮演的是“消极裁判者”的角色,最后在双方充分辩论的基础上做出裁决。它与纠问式诉讼的不同之处在于当事人和法官的地位和作用有很大的不同。 5、摩西十诫是摩西以上帝的名义所立的诫律。前四条是关于神与人的法律,后六条是关于人的法律。摩西十诫具有法律上的、宗教上的和道义上的特点,在摩西律法当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6、教阶制度:是规定天主教神职人员的等级和教务管理的制度,是教会法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教会教阶一般分为教皇、大主教、主教、神甫等,统称为大教职,下面是修士、修女等从教职,在教务方面按照级别逐级对下行使管理权。 7、遵循先例原则是判例法的一个基本原则,它是判例法得以形成的基础。遵循先例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包括在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有约束力,具体地说就是:(1)高级法院的判决对下级法院处理同类案件有约束力;(2)同一法院的判决对其以后的同类案件具有约束力。

青少年心理健康与发展 第一讲答案资料

第一讲练习题 一、概念解释 1.青春期 青春期(puberty)主要是一个生物学术语,反映的是个体在青少年时期生理的变化。主要指从个体第二性征出现到生育功能发育成熟的这一阶段。 2.青少年 青少年在英文中是“adolescence”,其含义是“成长为成年人”(grow up intoadulthood。青少年期是人生发展的过渡期,是指11-20年龄段或11-22年龄段 3.发展发展是个体从生命开始到生命结束过程中连续的和系统性的变化,包括生理、认知和社会情感等多方面的变化 4.心理发展心理发展包括认知与语言的发展、人格与社会性发展等,其中认知发展是指儿童青少年的注意、观察、记忆、想象、思维与学习等方面的成长与进步; 5.认知发展指儿童青少年的注意、观察、记忆、想象、思维与学习等方面的成长与进步 6.社会性发展人格与社会性的发展是指儿童青少年的性格、道德品质、自我意识、社会行为的成长与转变。 7.心理发展特征:心理发展表现出连续性和阶段性而且还有一定的方向性和顺序性。另外,心理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它具有普遍性的同时还具有差异性 8.生物性过渡个体一生经历两个生长发育的高峰期,一是从受精卵开始到一岁左右;二是在10-20岁的青少年期。青少年时期要经历一系列的生理变化,包括身高和体重的迅速增加,体形与面部特征成人化,第二性征的出现,循环系统和呼吸系统的发育成熟等。

9.认知过渡是指感知运动阶段(0岁至二岁)、前运算阶段(二岁至六七岁)、具体运算阶段(七八岁至十一二岁)和形式运算阶段(十一二岁至十五六岁)四个阶段的过渡过程 10.社会性过渡随着青少年的生理成熟和思维能力的变化,他们的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也随之发生变化。青少年阶段也是个体社会角色和社会地位的转折期,从这一时期开始,社会不再把他们看做是儿童,而是开始把他们当作成人来看待。 二、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选出一项最符合题目要求的选项) 1.青少年时期是人生发展的(B)。 A.高峰期B.过渡时期C.迷茫时期D.黄金期 2.心理发展具有(C)与顺序性。 A.不平衡性B.阶段性C.方向性D.差异性 3.(A)是脑细胞成熟的重要标志之一,能保证感觉冲动的顺利传导。 A.髓鞘化B.突出修剪C.神经系统D.生物成熟 4.大脑最晚发育成熟的是(D)。 A.枕叶B.顶叶C.颞叶D.额叶 5.(C)思维保证了青少年能够运用科学的假设检验来解决问题。 A.逻辑性B.抽象性C.可能性D.具体性 三、填空题 1.青少年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青少年早期即__初中阶段___、青少年中期即___高中阶段___、青少年晚期即大学阶段。 2.儿童青少年的发展包括____生理成长_____和____心理发展_____两个方面。 3.心理发展具有连续性,也具有___阶段性__。

1.第一章课后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 1.(Q1) What is the difference between a host and an end system List the types of end systems. Is a Web server an end system Answer: There is no difference. Throughout this text, the words “host” and “end system” are used interchangeably. End systems inc lude PCs, workstations, Web servers, mail servers, Internet-connected PDAs, WebTVs, etc. 2.(Q2) The word protocol is often used to describe diplomatic relations. Give an example of a diplomatic protocol. Answer: Suppose Alice, an ambassador of country A wants to invite Bob, an ambassador of country B, over for dinner. Alice doesn’t simply just call Bob on the phone and say, come to our dinner table now”. Instead, she calls Bob and suggests a date and time. Bob may respond by saying he’s not available that particular date, but he is available another date. Alice and Bob continue to send “messages” back and forth until they agree on a date and time. Bob then shows up at the embassy on the agreed date, hopefully not more than 15 minutes before or after the agreed time. Diplomatic protocols also allow for either Alice or Bob to politely cancel the engagement if they have reasonable excuses. 3.(Q3) What is a client program What is a server program Does a server program request and receive services from a client program Answer: A networking program usually has two programs, each running on a different host, communicating with each other. The program that initiates the communication is the client. Typically, the client program requests and receives services from the server program.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第一章练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练习题及参考答案 世界的物质性及其发展规律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面各题的选项中,请选出最符合题意的 1 项,并将代表正确选项的字母写在题干的括号内。) 1.哲学是( ) A.关于自然界和社会一般发展的科学 B.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C.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D.革命性和科学性相统一的世界观 2.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世界统一性问题上的根本分歧是( ) A.肯定世界的统一性还是否认世界的统一性 B.认为世界统一于运动还是统一于静止 C.认为世界统一于主体还是统一于客体 D.认为世界统一于物质还是统一于精神 3.“动中有静、静中有动”,说的是() A. 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 B. 物质和运动的统一 C. 形而上学和诡辩论的统一 D. 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 4.哲学上两大对立的基本派别是() A.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B.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C.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D.一元论和二元论 5.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是( ) A.物质范畴 B. 实践范畴 C.运动范畴 D.意识范畴 6.哲学上的两种对立的发展观指的是() A.唯理论和经验论 B. 唯物论和唯心论

C.辩证法和形而上学 D.世界观和方法论 7.爱因斯坦说:“哲学可以被认为是全部科学之母”,这说明( ) A.哲学是“科学之科学”B.哲学对自然科学的研究有指导意义 C.哲学是自然科学的基础D.哲学是自然科学的概括 8.一切物质在本质上都具有类似感觉的反映特性是( ) A.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B.庸俗唯物主义的观点 C.主观唯心主义的观点D.客观唯心主义的观点 9.矛盾具有两个基本属性,其中一个是同一性,另一个是() A.普遍性B.特殊性C.斗争性D.客观性 10. “居安思危”这名话体现的哲学道理是() A.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B.矛盾既具有普遍性又具有特殊性C.内因和外因相结合推动事物发展D.事物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11.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黑格尔黑格尔的辩证法的根本区别在于() A.论前者承认可知论,后者否认可知论B.前者承认一元,后者承认二元论C.前者承认唯物论,后者承认唯心论D.前者承认事物内部的矛盾,后者否认事物内部的矛盾 12. 事物发展的动力是() A.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单独性起作用B.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同时起作用C.矛盾的同一性D.矛盾的斗争性 13. 总的量变过程中的阶段性部分质变是指() A.事物的全局未变,局部发生了变化 B .事物的质变过程中有量的扩张C.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D.事物的本质未变,但非本质属性发生了变化

《外国法制史》真题判断题答案

适用法律规则是日耳曼法颇具特色的制度 汉谟拉比法典》是两河流域法典中最为着名的一部,也是世界上第一部保存比较完整的古代法典。 英国法在域外的传播为普通法系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诺曼征服对英国法的发展有重大影响 《权利法案》弥补了1787年联邦宪法没有规定公民权利的缺陷 惯例在宪法中扮演着可有可无的角色X 《邦联条例》规定美利坚合众国是"邦联”,是由13个州组成的松散的同盟 美国的国家结构形式是邦联制X 衡平法也是判例法,是英国法的渊源之一 盎格鲁撒克逊时期的习惯法是英国法的早期历史渊源 诺曼征服后,英国确立了以衡平法为核心的封建法律制度X 经典的法律权威着作对于普通法的发展至关重要 《独立宣言》是由美国的资产阶级民主派代表托马斯、杰斐逊等人起草的 英国革命的妥协性使其法律传统被废弃X 《邦联条例》规定美利坚合众国是"邦联”,是由13个州组成的松散的同盟 制定法是现代英国法最主要的法律渊源 制定法效力高于判例法,其适用并无限制X 18世纪中期,英国普通法在北美殖民地取得了支配地位 现代时期的美国法,判例法大量增加,法律的系统化不明显X 现代时期的美国法,行政命令的作用和地位日益显着,委托立法出现 美国也有通行全国的普通法X 令状制对普通法的形成和发展意义不大X 普通法是指英国大约于13世纪由王室法院发展起来的通行于全国的判例法 统一的司法机构是普通法形成的重要前提。

美国宪法规定的修改宪法的方式是宪法修正案 日本二战后的新宪法又称"和平宪法” 1791年宪法是法国第一部资产阶级宪法 巡回审判和陪审制的确立是普通法形成的重要条件 法国封建法是西欧封建法的典型代表 15世纪以前的德国,日耳曼法占统治地位;15世纪后全面继受罗马法1949年联邦德国基本法的地位和作用有别于宪法X 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是以1867年《北德意志联邦宪法》为蓝本制定魏玛宪法是德国第一部现代资产阶级共和制宪法。 "戴高乐宪法”是法国的现行宪法 美国的联邦和各州都有制定法。 衡平法对于英国法的发展作用不大。X 与法国法相比,德国封建法律发展相对较快 日本明治宪法所确立的宪政体制实质上是天皇专权X 人权宣言是具有基本法性质的法律文件X 1793年宪法是法国历史上最激进的宪法。 二战后德国曾长期分裂,东、西德有各自的法律体系 日本封建法律体系从内容到形式都深受中国封建法的强烈影响 日本近代法典编纂最初主要以法国法为模式~后期则主要以德国法为模式近代法国法是资产阶级多次失败的产物X 日本资产阶级法典编篡的初期以德国法为模式X 二战后的日本法更多地吸收了大陆法系的内容X 以明治宪法为标志,日本法的西方化进入到德国化阶段 1875年宪法最终确立了法国共和制政体 日本奴隶制时期的法律是以不成文的习惯和命令为表现形式的固有氏族法

函数与数列的极限的强化练习题答案(含详细分析)

第一讲:函数与数列的极限的强化练习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下面函数与y x =为同一函数的是() 2 .A y= .B y= ln .x C y e =.ln x D y e = 解:ln ln x y e x e x === Q,且定义域 () , -∞+∞,∴选D 2.已知?是f的反函数,则() 2 f x的反函 数是() () 1 . 2 A y x ? =() .2 B y x ? = () 1 .2 2 C y x ? =() .22 D y x ? = 解:令() 2, y f x =反解出x:() 1 , 2 x y =?互 换x,y位置得反函数() 1 2 y x =?,选A 3.设() f x在() , -∞+∞有定义,则下列函数 为奇函数的是() ()() .A y f x f x =+- ()() .B y x f x f x =-- ?? ?? () 32 .C y x f x = ()() .D y f x f x =-? 解:() 32 y x f x = Q的定义域() , -∞+∞且 ()()()()() 3232 y x x f x x f x y x -=-=-=- ∴选C 4.下列函数在() , -∞+∞内无界的是() 2 1 . 1 A y x = + .arctan B y x = .sin cos C y x x =+.sin D y x x = 解: 排除法:A 2 1 122 x x x x ≤= + 有界, B arctan 2 x π <有界, C sin cos x x +≤ 故选D 5.数列{}n x有界是lim n n x →∞ 存在的() A 必要条件 B 充分条件 C 充分必要条件 D 无关条件 解:Q{}n x收敛时,数列n x有界(即 n x M ≤),反之不成立,(如() {}11n--有界, 但不收敛, 选A 6.当n→∞时,2 1 sin n 与 1 k n 为等价无穷小, 则k= () A 1 2 B 1 C 2 D -2 解:Q 2 2 11 sin lim lim1 11 n n k k n n n n →∞→∞ ==,2 k=选C 二、填空题(每小题4分,共24分) 7.设() 1 1 f x x = + ,则() f f x ?? ??的定义域 为

第1章课后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半导体器件基础 1.试求图所示电路的输出电压Uo,忽略二极管的正向压降和正向电阻。 解: (a)图分析: 1)若D1导通,忽略D1的正向压降和正向电阻,得等效电路如图所示,则U O=1V,U D2=1-4=-3V。即D1导通,D2截止。 2)若D2导通,忽略D2的正向压降和正向电阻,得等效电路如图所示,则U O=4V,在这种情况下,D1两端电压为U D1=4-1=3V,远超过二极管的导通电压,D1将因电流过大而烧毁,所以正常情况下,不因出现这种情况。 综上分析,正确的答案是U O= 1V。 (b)图分析: 1.由于输出端开路,所以D1、D2均受反向电压而截止,等效电路如图所示,所以U O=U I=10V。

2.图所示电路中, E

解: (a)图 当u I<E时,D截止,u O=E=5V; 当u I≥E时,D导通,u O=u I u O波形如图所示。 u I ωt 5V 10V uo ωt 5V 10V (b)图 当u I<-E=-5V时,D1导通D2截止,uo=E=5V; 当-E<u I<E时,D1导通D2截止,uo=E=5V; 当u I≥E=5V时,uo=u I 所以输出电压u o的波形与(a)图波形相同。 5.在图所示电路中,试求下列几种情况下输出端F的电位UF及各元件(R、DA、DB)中通过的电流:( 1 )UA=UB=0V;( 2 )UA= +3V,UB = 0 V。( 3 ) UA= UB = +3V。二极管的正向压降可忽略不计。 解:(1)U A=U B=0V时,D A、D B都导通,在忽略二极管正向管压降的情况下,有:U F=0V mA k R U I F R 08 .3 9.3 12 12 = = - =

人教版高一数学必修一第一章练习题与答案

集合与函数基础测试 一、选择题(共12小题,每题5分,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符合要求) 1.函数y ==x 2-6x +10在区间(2,4)上是( ) A .递减函数 B .递增函数 C .先递减再递增 D .选递增再递减. 2.方程组20{=+=-y x y x 的解构成的集合是 ( ) A .)}1,1{( B .}1,1{ C .(1,1) D .}1{ 3.已知集合A ={a ,b ,c },下列可以作为集合A 的子集的是 ( ) A. a B. {a ,c } C. {a ,e } D.{a ,b ,c ,d } 4.下列图形中,表示N M ?的是 ( ) 5.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 A.}0{=? B. }0{?? C. }0{?? D. }0{∈? 6、设集合A ={x|x 参加自由泳的运动员},B ={x|x 参加蛙泳的运动员},对于“既参 加自由泳又参加蛙泳的运动员”用集合运算表示为 ( ) A.A∩B B.A ?B C.A ∪B D.A ?B 7.集合A={x Z k k x ∈=,2} ,B={Z k k x x ∈+=,12} ,C={Z k k x x ∈+=,14}又,,B b A a ∈∈则有( ) A.(a+b )∈ A B. (a+b) ∈B C.(a+b) ∈ C D. (a+b) ∈ A 、B 、C 任一个 8.函数f (x )=-x 2+2(a -1)x +2在(-∞,4)上是增函数,则a 的范围是( ) A .a ≥5 B .a ≥3 C .a ≤3 D .a ≤-5 9.满足条件{1,2,3}?≠M ?≠{1,2,3,4,5,6}的集合M 的个数是 ( ) A. 8 B. 7 C. 6 D. 5 10.全集U = {1 ,2 ,3 ,4 ,5 ,6 ,7 ,8 }, A= {3 ,4 ,5 }, B= {1 ,3 ,6 },那么集合 { 2 ,7 ,8}是 ( ) A. A B B. B A C. B C A C U U D. B C A C U U 11.下列函数中为偶函数的是( ) A .x y = B .x y = C .2x y = D .13+=x y 12. 如果集合A={x |ax 2+2x +1=0}中只有一个元素,则a 的值是 ( ) A .0 B .0 或1 C .1 D .不能确定 二、填空题(共4小题,每题4分,把答案填在题中横线上) 13.函数f (x )=2×2-3|x |的单调减区间是___________. 14.函数y =1 1+x 的单调区间为___________. 15.含有三个实数的集合既可表示成}1,,{a b a ,又可表示成}0,,{2b a a +,则=+20042003b a M N A M N B N M C M N D

2018年4月外国法制史试题和答案

全国2018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 (课程代码 00263)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汉穆拉比法典》中以神的名义阐明了法典的立法思想和立法目的的部分是 A.序言 B.正文 C.结语 D.附录 2.巴比伦长期实行土地公有制,法律上国王对全部土地享有最高所有权,实际经济生活中则存在两种土地形式,即 A.王室土地和私人土地 B.公社占有土地和私人土地 C.王室土地和私人占有土地 D.王室土地和公社占有土地 3.根据考古发现,公元前20世纪的克里特岛克诺索斯城邦是古希腊法的萌芽地,相传该城邦最早的立法者是 A.提秀斯 B.米诺斯 C.哥尔琴 D.阿提卡 4.古希腊建立了不法申诉制度的执政官是 A.梭伦 B.克里斯提尼 C.阿菲埃尔特 D.伯里克利 5.为了调整罗马公民与外来人以及外来人与外来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罗马于公元前242年设立了A.保民官 B.内事裁判官 C. 执政官 D.外事裁判官 6.公元426年罗马皇帝颁布法律规定五大法学家的法学著作和法律解释具有法律效力,该法律为A.《引证法》 B.《狄奥多西法典》 C.《格利哥里安法典》 D.《优士丁尼法典》 7.罗马法上,能作为客体的只有意大利半岛的土地和法律所限定的动产的所有权是 A.外来人所有权 B.市民法所有权 C.最高裁判官所有权 D.外省土地所有权 8.公元5世纪末期大多数日耳曼国家在习惯法基础上模仿历代罗马皇帝的做法编纂了成文法典,这类法典在历史上被称为 A.日耳曼法典 B.撒利克法典 C.蛮族法典 D.裘特法典 9.日耳曼法上适用属人主义的一般原则是 A.以姻亲关系为依据 B.以血亲关系为依据 C.以父系关系为依据 D.以母系关系为依据 10.被恩格斯称为传播于世界各大洲的唯一的日耳曼法是 A.法国法 B.英国法 C.德国法 D.美国法 11.中世纪早期城市法的唯一渊源是 A.城市判例 B.城市习惯法 C.城市立法 D.城市特许状 12.中世纪西欧城市法中最为首要的内容是 A.城市机关 B.城市刑法 C.市民自由权 D.城市自治权 13.在商法演变的历史上,一直适用共同商业习惯,没有编纂商法典的国家是 A.英国 B.德国 C.意大利 D.西班牙

信号与系统课后习题答案—第1章

第1章 习题答案 1-1 题1-1图所示信号中,哪些是连续信号?哪些是离散信号?哪些是周期信号?哪些是非周期信号?哪些是有始信号? 解: ① 连续信号:图(a )、(c )、(d ); ② 离散信号:图(b ); ③ 周期信号:图(d ); ④ 非周期信号:图(a )、(b )、(c ); ⑤有始信号:图(a )、(b )、(c )。 1-2 已知某系统的输入f(t)与输出y(t)的关系为y(t)=|f(t)|,试判定该系统是否为线性时不变系统。 解: 设T 为此系统的运算子,由已知条件可知: y(t)=T[f(t)]=|f(t)|,以下分别判定此系统的线性和时不变性。 ① 线性 1)可加性 不失一般性,设f(t)=f 1(t)+f 2(t),则 y 1(t)=T[f 1(t)]=|f 1(t)|,y 2(t)=T[f 2(t)]=|f 2(t)|,y(t)=T[f(t)]=T[f 1(t)+f 2(t)]=|f 1(t)+f 2(t)|,而 |f 1(t)|+|f 2(t)|≠|f 1(t)+f 2(t)| 即在f 1(t)→y 1(t)、f 2(t)→y 2(t)前提下,不存在f 1(t)+f 2(t)→y 1(t)+y 2(t),因此系统不具备可加性。 由此,即足以判定此系统为一非线性系统,而不需在判定系统是否具备齐次性特性。 2)齐次性 由已知条件,y(t)=T[f(t)]=|f(t)|,则T[af(t)]=|af(t)|≠a|f(t)|=ay(t) (其中a 为任一常数) 即在f(t)→y(t)前提下,不存在af(t)→ay(t),此系统不具备齐次性,由此亦可判定此系统为一非线性系统。 ② 时不变特性 由已知条件y(t)=T[f(t)]=|f(t)|,则y(t-t 0)=T[f(t-t 0)]=|f(t-t 0)|, 即由f(t)→y(t),可推出f(t-t 0)→y(t-t 0),因此,此系统具备时不变特性。 依据上述①、②两点,可判定此系统为一非线性时不变系统。 1-3 判定下列方程所表示系统的性质: )()()]([)()(3)(2)(2)()()2()()(3)(2)()()()()() (2''''''''0t f t y t y d t f t y t ty t y c t f t f t y t y t y b dx x f dt t df t y a t =+=++-+=+++=? 解:(a )① 线性 1)可加性 由 ?+=t dx x f dt t df t y 0)()()(可得?????→+=→+=??t t t y t f dx x f dt t df t y t y t f dx x f dt t df t y 01122011111)()()()()()()()()()(即即 则 ???+++=+++=+t t t dx x f x f t f t f dt d dx x f dt t df dx x f dt t df t y t y 0212102201121)]()([)]()([)()()()()()( 即在)()()()()()()()(21212211t y t y t f t f t y t f t y t f ++前提下,有、→→→,因此系统具备可加性。 2)齐次性 由)()(t y t f →即?+=t dx x f dt t df t y 0)()()(,设a 为任一常数,可得 )(])()([)()()]([)]([000t ay dx x f dt t df a dx x f a dt t df a dx x af t af dt d t t t =+=+=+??? 即)()(t ay t af →,因此,此系统亦具备齐次性。 由上述1)、2)两点,可判定此系统为一线性系统。

人教版高中化学必修一第一章练习题及答案

必修1第一章《从实验学化学》测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 1.下列实验基本操作(或实验注意事项)中,主要是出于实验安全考虑的是 A.实验剩余的药品不能放回原试剂瓶B.可燃性气体的验纯 C.气体实验装置在实验前进行气密性检查D.滴管不能交叉使用 2.实验向容量瓶转移液体操作中用玻璃棒,其用玻璃棒的作用是 A.搅拌 B.引流 C.加速反应 D.加快热量散失 3.标准状况下的1mol H e的体积为 A.11.2L B.22.4L C.33.6L D.44.8L 4.下列关于阿伏加德罗常数的说法正确的是 A. 阿伏加德罗常数是一个纯数,没有单位 B. 阿伏加德罗常数就是×1023 C.阿伏加德罗常数是指1mol的任何粒子的粒子数 D.阿伏加德罗常数的近似值为:×1023mol-1 5. 16g某元素含有×1023个原子,则该元素原子的相对原子质量为 A.1 B. 12 6.关于2molO2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A.体积为44.8L B.质量为32g C.分子数为×1023 D.含有4mol原子 7.在1mol H2SO4中,正确的是 A.含有1mol H B.含有×1023个氢原子 C.含有×1023个分子 D.含有×1023个氧原子 8.下列溶液中,溶质的物质的量浓度为L的是 A.1L溶液中含有4g NaOH B.1L水中溶解4gNaOH C.0.5L溶液中含有 H2SO4 D.9.8g H2SO4溶于1L水配成溶液 9.1mol/L H2SO4的含义是() A、1L水中含有1mol H2SO4 B、1L溶液中含有1mol H+ C、将98gH2SO4溶于1L水中配成的溶液 D、该溶液c(H+)=2mol/L 10. 下列溶液中,Cl-的物质的量浓度与50mL 3mol/LNaCl溶液中Cl-物质的量浓度相等是 A.150mL 3mol/LKCl溶液 B.150m L 1mol/LAlCl3溶液 C.50mL3mol/LMgCl2溶液 D.75mL LMgCl2溶液 11.下列溶液中,跟100mL L NaCl溶液所含的Cl-物质的量浓度相同的是() A.100mL L MgCl2溶液 B.200mL L CaCl2溶液 C.50ml 1mol/L NaCl溶液 D.25ml L HCl溶液 12.配制一定物质的量浓度的NaOH溶液时,造成实验结果偏低的是() A.定容时观察液面仰视 B.定容时观察液面俯视 C.有少量NaOH溶液残留在烧杯中 D.容量瓶中原来有少量蒸馏水

小升初阅读专题第一讲(有答案)复习课程

小升初阅读专题第一讲(有答案)

小升初阅读专题第一讲 考点1:线索和顺序 考题1:线索 记叙文的线索是指能够体现各种材料之间的内在联系的文章要素,贯穿文章的主线,类型多样。凡是可以起到体现各个材料之间的联系、联系各个材料、贯穿全文的要素,就可成为线索。有时候文章会出现两条线索,一般而言,一条是叙述的线索(明线);一条是抒情的线索(暗线)。 物线、事线、人线、感情线、时间线、地点线、见闻线 看题目,看议论抒情句,看多次出现的字眼 是贯穿全文的线索,把文中的人物和事件连在一起,使文章条理清楚。 (1)以具体事物或事物的特征为线索。《彩色的翅膀》,以小昆虫为线索。 (2)以人物或人物的特征为线索。如《穷人》以穷为线索。 (3)以中心事件为线索。《凡卡》以凡卡给爷爷写信为线索。 (4)以思想感情为线索。《桃花心木》以作者思想感情变化为线索:奇怪--越来越奇怪---更奇怪---非常感动。 (5)以时间推移或空间变换为线索。《千年圆梦在今朝》,以时间为线索,写了我国人民飞天的过程。 (6)以“我”的所见所闻为线索。《山中访友》以我的行踪为线索。 【典型考题】 (1)文章以为线索,贯穿全文,使文章脉络清晰,表达了对之情。 (2)文本有明暗两条主线,明线是,暗线是。 【答题技巧】 ①寻找贯穿文章的所有材料,寻找关键的信息,判断线索:时间、地点、情感变化的词语。 ②第一人称“我”来叙述故事,但并非主人公时,文章常常是以见闻作为线索。 ③出现两线时,一般情况下叙述的线索(明线),抒情的线索(暗线)。 【随堂练习】 (一)六只柿子 秋蚕养完了,父亲计划着进城来玩玩。“给你妈买双皮鞋,我自己也买件衣服”,父亲说。卖了蚕茧,父亲的语气里透着奢侈的喜悦。 父亲进城,肩上扛的是米袋子,手里拎的是方便袋,里面有青青的黄豆荚,嫩绿的韮菜,还有六只又大又红的杮子。 父亲电话里问,杮子熟了,想不想吃?我说想。也只是随便说说。街上的水果一茬接一茬,桃子走了有鸭梨,现在苹果桔子已大量上市了。还有北方的大枣,被山东汉子用小推车推着,满街叫卖,说是甜如蜜糖,脆如雪梨。尝一颗,果真是。这些水果,都比杮子好吃。

第1章思考题及参考答案

第一章思考题及参考答案 1. 无多余约束几何不变体系简单组成规则间有何关系? 答:最基本的三角形规则,其间关系可用下图说明: 图a 为三刚片三铰不共线情况。图b 为III 刚片改成链杆,两刚片一铰一杆不共线情况。图c 为I 、II 刚片间的铰改成两链杆(虚铰),两刚片三杆不全部平行、不交于一点的情况。图d 为三个实铰均改成两链杆(虚铰),变成三刚片每两刚片间用一虚铰相连、三虚铰不共线的情况。图e 为将I 、III 看成二元体,减二元体所成的情况。 2.实铰与虚铰有何差别? 答:从瞬间转动效应来说,实铰和虚铰是一样的。但是实铰的转动中心是不变的,而虚铰转动中心为瞬间的链杆交点,产生转动后瞬时转动中心是要变化的,也即“铰”的位置实铰不变,虚铰要发生变化。 3.试举例说明瞬变体系不能作为结构的原因。接近瞬变的体系是否可作为结构? 答:如图所示AC 、CB 与大地三刚片由A 、B 、C 三铰彼此相连,因为三铰共线,体系瞬变。设该 体系受图示荷载P F 作用,体系C 点发生微小位移 δ,AC 、CB 分别转过微小角度α和β。微小位移 后三铰不再共线变成几何不变体系,在变形后的位置体系能平衡外荷P F ,取隔离体如图所 示,则列投影平衡方程可得 210 cos cos 0x F T T βα=?=∑,21P 0 sin sin y F T T F βα=+=∑ 由于位移δ非常小,因此cos cos 1βα≈≈,sin , sin ββαα≈≈,将此代入上式可得 21T T T ≈=,()P P F T F T βαβα +==?∞+, 由此可见,瞬变体系受荷作用后将产生巨大的内力,没有材料可以经受巨大内力而不破坏,因而瞬变体系不能作为结构。由上分析可见,虽三铰不共线,但当体系接近瞬变时,一样将产生巨大内力,因此也不能作为结构使用。 4.平面体系几何组成特征与其静力特征间关系如何? 答:无多余约束几何不变体系?静定结构(仅用平衡条件就能分析受力) 有多余约束几何不变体系?超静定结构(仅用平衡条件不能全部解决受力分析) 瞬变体系?受小的外力作用,瞬时可导致某些杆无穷大的内力 常变体系?除特定外力作用外,不能平衡 5. 系计算自由度有何作用? 答:当W >0时,可确定体系一定可变;当W <0且不可变时,可确定第4章超静定次数;W =0又不能用简单规则分析时,可用第2章零载法分析体系可变性。 6.作平面体系组成分析的基本思路、步骤如何? 答:分析的基本思路是先设法化简,找刚片看能用什么规则分析。

第一章 运动系统练习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 1.按形态骨可分为、、、。 2.颅骨共有块,其中脑颅骨块,面颅骨块。 3.骨由、和构成。 4.关节的基本结构包括、、。 5.构成膝关节的骨有、、。 6.脊柱有个生理弯曲,其中、凸向前,、凸向后。 7.颅骨相互连结,构成的骨性腔有、、、。 8.咀嚼肌包括、、、。 9.膈的三个孔中,平对第8胸椎的是 ,平对第10胸椎的是,平对第12胸椎的是。 10.缝匠肌起于,止于,其作用为。 二、判断改错题(以下各题如有错误,应予改正) 1.年龄愈大,骨质愈硬,愈不易骨折。() 2.所有的骨都有骨髓,有的骨只有红骨髓,有的骨既有红骨髓,也有黄骨髓。() 3.骨的表面均有骨膜覆盖。() 4.对掌运动并非拇指腕掌关节所独有,小指腕掌关节也可作此运动。() 5颞下颌关节盘将关节腔分为上、下两部,所有运动均发生于下关节腔。() 6.肩关节的稳固性主要是由关节囊周围的肌腱束维持的。() 7.椎管是由椎凤孔叠加形成的骨性管道。() 8.为减少摩擦,所有的肌腱均有腱鞘包裹。() 9.膈肌收缩时,膈穹下降,助吸气;膈肌松弛时,膈穹上升,助呼气。() 10.踝关节跖屈时,易发生扭伤,是因为关节囊两侧壁太薄弱。() 三、选择题 【A型题】 1.骨在形态分类中,哪一种提法不确切?() A.长骨 B.短骨 C.扁骨 D.含气骨 E.不规则骨

2.骨的构造包括() A.骨质 B骨膜和骨质 C.骨髓和骨质 D.骨质、骨膜和骨髓 E.骨膜和骨髓 3.骨膜() A.呈囊状包裹骨的表面 B.被覆于骨的表面 C.由上皮组织构成,但骨的关节面无骨膜 D.与骨的生成及再生无关 E.与骨的感觉无关 4.骨髓() A.仅见于长骨骨髓腔内 B.长骨的骨髓均为黄骨髓 C.扁骨的骨髓均为红骨髓 D.黄骨髓具有造的功能 E.胎儿的骨髓亦有红、黄骨髓之分 5.关节() A.骨与骨的连结叫关节 B.所有关节都有关节面、关节囊、关节腔 C.全身各个关节都能单独活动 D.关节盘属于关节的基本结构 E.以上都不对 6.胸锁关节() A.由锁骨头和胸骨颈静脉切迹构成 B.无其他辅助结构 C.关节囊内有关节盘 D.关节囊内有韧带加强 E.属单轴关节,活动度甚小

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考试试题及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法制史-外国法制史考试试题及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34小题.每题1.0分,共34.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罗马法复兴过程中,最早出现的法学派别是:( ) A 评论法学派 B 波伦亚法学派 C 普罗库尔学派 D 注释法学派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罗马法的复兴。罗马法复兴的进程,大致划分为三个历史阶段:注释法学派时期;评论法学派时期;在西欧国家的复兴时期。注释法学派在复兴罗马法的运动中,起了开创作用,他们使对《国法大全》的研究成为一门科学,帮助人们了解和熟悉了罗马法,为运用罗马法奠定了基础。因此选项为D 。虽然意大利波伦亚大学最先开始了对罗马法的研究,但在罗马法复兴运动中并无波伦亚法学派之称。 第2题 日本“明治宪法”主要参考了下面哪一国的法律?( ) A 英国 B 法国 C 德国 D 美国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模考吧网提供最优质的模拟试题,最全的历年真题,最精准的预测押题! 我们一直在努力做得更好!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日本宪法。1889年2月11日,明治天皇正式颁行《大日本帝国宪法》,因其颁布的年代又被后世通称为“明治宪法”。这部宪法深受德国宪法的影响,有46个条文抄自普鲁士宪法,仅有3条为日本所独创。 第3题 英国宪法是历史长期发展的产物,具有很强的延续性,渊源表述不正确的有: ( ) A 宪法性法律 B 宪法惯例 C 宪法判例 D 宪法修正案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参见上题答案。 第4题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罗马,尚处于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时期。称为:( ) A 王政时期 B 共和时期 C 平民时期 D 帝政时期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6世纪的罗马,称为王政时期。公元前7世纪后,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私有制的出现,罗马社会产生了奴隶主和奴隶两个基本对立的阶级,氏族制度趋于解体。与此同时,“平民”阶层逐渐形成。平民承担罗马大部分的税收和军事义务,但因其不是氏族公社成员,不能享有政治权利,不能与贵族通婚,也不能占有公地。正是平民为争取权利同贵族进行的长期斗争,客观上加速了罗马氏族制度的瓦解,促进罗马奴隶制国家与法律的

第1讲-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练习题和答案

第1讲练习题: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每题30分) 1.20×7年5月,A公司以其一直出租的一幢房屋换入B公司生产的办公家具,A公司准备将换入的办公家具作为办公设备使用,B公司则将换入的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交换前A公司对该房屋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该房屋的原始成本为500 000元,累积已提折旧180 000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400 000元,没有计提过减值准备。B公司办公家具的账面价值为280 000元,公允价值和计税价格均为350 000元。假定A公司出售房屋和B公司出售存货使用增值税税率均为13%。B公司向A公司支付银行存款56 500元,其中,补价为50 000元,增值税6 500元。假设该交换不涉及其他相关税费。 要求: (1)请分别说明,该事项对于A公司和B公司而言,是否属于CAS7(2019)规范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并简述A公司和B公司应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10分)(2)请分别编制A公司和B公司与该项资产交换相关的会计分录。(20分)(单位:元) 答案: (1) 对于A公司而言,A公司将投资性房地产和固定资产交换,且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50000/400000=12.5%<25%,故该事项是狭义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由CAS7(2019)规范。此外,A公司换出的房屋和换入的办公家具产生的未来现金流显著不同,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房屋和办公家具的公允价值均能可靠计量。因此,对该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A公司应以基于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对换入资产进行计价。 对于B公司而言,B公司将自有的存货和固定资产交换,且支付的货币性资产占换入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50000/400000=12.5%<25%,故该项交换不是狭义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由CAS7(2019)来规范,由CAS22(2017)来规范。B公司对换入的资产原则上要基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对换出的存货应当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第一章思考题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 1.简述信息经济的主要标志。 答:信息经济是指以信息为经济活动之基础,以信息产业为国民经济之主导产业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信息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经济结构,其主要标志有: (1)信息资源成为人类社会的主要经济资源;信息作为一种经济资源,其表现除了参与创造财富外,还表现在对质能资源的替代节约上,因此把信息当作资源来看待,不仅表现在对信息的重视上,还表现在对物质、能源的节约上。 (2)现代信息技术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主要技术;信息技术是指开发和利用、采集、传输、控制、处理信息的技术手段。信息资源的开发,使信息量剧增,信息的经济功能骤显,如何把握瞬息万变的信息,为人们的经济生活服务,成为人类的一大难题。信息技术的适时出现,解决了人类的一大难题,信息技术的发展水平与应用程度,也就成为信息经济成熟与否的一个指标。 (3)产品中的信息成分大于质能成分;在信息经济社会,产品中的信息含量增加,信息成分大于质能成分。但并不是说每一种产品的信息成分均大于其质能成分,而是就整体而言的,除了增加物质产品中的信息含量外,信息产品日益丰富。也就是说,在信息经济社会中,产品结构以信息密集型物质产品和信息产品为主。 (4)产业部门中信息劳动者人数占总从业人数的比例大于物质劳动者所占比例;就信息劳动者人数而言,将其限制在产业部门,即农业、工业、服务业和信息产业部门的劳动者,不包括非产业部门的信息劳动者,其中信息劳动者人数占总从业人数的比例大于农业、工业、服务业中任何一个部门物质劳动者所占的比例。 (5)信息部门的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大于物质部门产值所占的比重;信息部门的产值一般是指产业化了的信息部门的产值,信息部门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大于农业、工业、服务业中任何一个部门产值所占比重。 2.简要叙述信息经济形成的时代背景。 答:(1)人类需求的渐进。随着社会的进步,生产力的发展,质能经济的产品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人类的需要,只有靠增加物质产品中的信息含量,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信息产业,才有可能较好地满足人们的需要。这就促使质能经济向信息经济转化。 (2)物质经济的滞胀。二战后的经济危机使得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不得不寻求对策,一方面实行大量资本输出,一方面按照“需求决定论”调整产业结构,使其向着知识、技术、信息密集型方向发展。 (3)质能资源的短缺。随着质能经济的发展,加之世界人口的急剧增长和资源的挥霍浪费,使质能资源频频告急,从1973年起,人类开始自觉主动地利用信息发展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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