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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试题汇总

民法学试题汇总
民法学试题汇总

一、单项

1.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权利是否存在的诉讼是(C )。C.确认之诉

2.民事权利根据其成立要件是否全部实现,可以分为(A )。A.既得权和期待权

3.在对外关系上,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C )。C.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4.法人机关成员在执行职务中的行为所造成的违约和侵权损害,应承担责任的主体是(D )

D.法人

5.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是(B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6?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B )。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7.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C特定物和种类物

&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 )。A.无效的民事行为

9.某甲将一台彩电赠给某乙,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C )。C.单务法律行为

10?我国法律规定,城市土地的所有权属于(A )。A.国家

11.宣告死亡的第一顺序利害关系人是(A )。A.配偶

12?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有权依法有偿转让自己名称的社会组织是(A )°A.企业法人

13.机车车辆厂的法定代表人是该厂的(B )。B.厂长

14.某甲生前将自己的全部财产捐给希望工程,该项民事法律行为属于(A )。A.诺成性法律行为

15.我国民法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C)。” C.视为同意

16.某不煩掉入路旁河道中,急忙呼救。某经过,要求某付5千元人民币方救某,无奈同意付钱,某遂将某救上岸,其要求付钱行为是(D )。D.无效的民事行为

17.民法规定,公民的住所是(A )。A.他的户籍所在地

18?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B )。B.二年

19.按照合同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转移的起算(D )。

A.从合同签订时起

B.从合同生效时起

C.从财产约定交付时起

D.从财产实际交付时起

20?如果公民在战争期间下落不明,申请宣告其失踪的法定期间应起自(D )D.战争结束之日21?根据物权法原理,下列行为中属于财产所有权继受取得的根据是(C )C.赠与

22?在甲乙双方的买卖交易过程中,丁某既作为甲的代理人,又作为乙的代理人,这种代理行为属于(b)。B.复代理

23?在农村,农民的联营企业属于(B )。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24.以下不属于继受取得的是(A )。A.没收

25.民法通则,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B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B.二年

26.不能作为标的物的是(B )。B.知识产权

27.法律规定(D )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宣告其死亡。D.公民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四年28?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是(B )。B.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29.法人机关成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体现着(D )。D.法人的意志

?专

二、多项

1 ?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AC )。A.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2?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 )。A.不动产B.流通物?

3.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出售质重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4?对共有财产的分割可以采取的方式有(ABC )。A.实物分割 B.变价分割C.作价分

5.国有自然资源的使用经营可以分为(ABCD )。A.国有土地使用权B.国有林地使用权

C.国有草原使用权

D.国有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

6.根据权利人可以对抗的义务人的围,民事权利可以分为(CD)C.绝对权D.相对权

7.合伙的终止原因主要有(ABCD )。

A.合作的存续期间届满

B.合伙人全体一致同意终止合伙协议

C.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已确定无法完成

D.合伙违反法律而被撤销

& 土地、森林属于(BD )。B.不动产D.限制流通物

9.书面形式一般包括(ABCD )。

A.公证形式

B.鉴证形式

C.审核登记形式

D.公告形式

10.动产物权包括(ABCD )。

A.动产所有权

B.留責权

C.动产的抵押权

D.动产质押

11.根据民法规定,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ABD )o

A.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限制民事行为能力D.无民事行为能力

12.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ABCD )。

A.股票

B.债券

C.支票

D.提单

13.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ABC )。

A.公平合理

B.兼顾各方,团结互助

C.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14.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ABCD )o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C.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

D.共有人平等地承担义务

15.财产所有权的权能包括(ABCD )。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16.下列物中,属于有价证券的是(ABC )o

A.股票

B.支票

C.本票

17.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处理相邻关系中,应遵循的原则有(ABCD )。

A.公平合理

B.团结互助

C.有利生产

D.方便生活

18?以下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ABCD )o

A O矿藏资源B.森林资源C.军事设施D.广播设施

19.动产物权包括(ABCD )。

A.动产所有权

B.留責权

C.动产的抵押权

D.以国库券作抵押

20.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BC )o B.】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21 ?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ABD )。

A. 土地

B.金银D.武器、弹药

22.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的特殊诉讼时效,适于(AC )o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23.以下民法保护方法中适于财产所有权保护的是(AD )o

A.请求排除妨害 D.请求遗还原物

24.民法通则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BC)。

B.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C?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5?财产所有权是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的(ABCD )的权利。

A.占有

B.使用

C.收益

D.处分

26.根据共同共有的一般理论,共同共有的特点有(ABC )o

A.共有财产不分份额

B.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C.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27.法人终止的原因有(ABD )。

A.依法被撤销

B.解散D.依法宣告破产

28?某甲不习水性,不t直落水急忙呼救,某乙经过,要求某甲付】0万元人民币方救甲,某甲无奈同意付钱,某乙遂将某甲救上岸,甲乙约定的行为是(BD )o

B.无效的民事行为D.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

29.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应为(ABCD )。

A.物

B.行为

C.智力成果

D.人身容

30.公民死亡后即丧失法律上的人格,随之产生一系列相应的法律后果:(ABD )o

A.遗嘱发生效力

B.财产开始继承D.婚姻关系消灭

31.在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中,作为行为的附屈要件,条件应符合的要求有(AD )。

A.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D.条件不得与行为的主要容相矛盾

三、填空

1?民法通则规定,年满】6周岁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属于具有特殊作用的种类物。

3.财产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

4.收益在法律上又称为孳息,它分为天然華息与法定孳息两种。

5?物权分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6?根据客观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法律事实可以分为事件和行为两大类。

7?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联营主要有法人型联营、合伙型联营和合同型联营三种形式。

8?根据代理权产生原因的不同,代理相应分为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三类。

9?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0?在我国共同共有基本形式有夫妻共有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两种。

11 ?民法上的死亡分为生理死亡和宣告死亡。

12.《民法通则》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或返还第三人。

13.担保物权主要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責权。

14.我国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

15.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亭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叫做国有土地使用权

16.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包括财产所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

17.根据权利的作用,民事权力可以分为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和形成权

18.《民法通则》规定:“个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合伙经营、共同劳动。”

19.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20.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包括主体、容、客体三个要素。

21.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有口头形式、书面形式、推定形式、沉默形式

22.物权分为所有权和其他物权。

23.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到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24.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2)其他障碍。

25.财产的所有形式可以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

26.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包括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和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两种。

27?民法上的期限,依确定根据,可分为法定期限、指定期限、意定期限

28.公民从岀生时到死亡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29?思格斯曾经指出;“民法准则只是以法律形式表现了社会的经济生活条件。”

30.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管理和使用

31.企业法人终止,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并公吿。

32.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

33.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34.诉讼时效按其适用的围可分为普通诉讼时效期间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35.民法对物权的保护,可以依据权利人是否通过诉讼程序而分为物权的自我保护和诉讼保护。

36.占有分为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两种情形。

37.在发生相邻房屋滴水纠纷后,对有过错的一方造成它方损害的,应当责令其排除妨碍

赔偿损失

3&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匹、名词解释

1?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关系中互不隶属,地位平等,各自能够独立地表达自己的意志。

2.宣吿死亡,是指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

3.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围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行为及相应的法律制度。

4.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在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以后,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

5.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或法人,根据某种共同关系而对某项财产不分份额的共同拿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6.房屋典权,是指典权人支付典价,占有他人的房屋,并对其进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7?民事权利,是指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依法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个

人合伙,是指两个以上公民出于共同的经济目的,自愿签订协议,共同出资和经营,共负盈亏和风险,对外负无限连带责任。

9.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指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民事法律行为。

10.指定代理,是指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有权机关的指定而产生的代理。

11?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一定时间之后即发生一定法律后果的制度。

12.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

13.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14.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身和财产权利而由特定公民或组织对其予以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15.法人,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6.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亭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7.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18.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的总和。

19.联营,是企业之间、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为实现一定经济目的而达成的联合。

20.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

21.诉讼时效,指的是权利人在法定期间不行使权利就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可能性的制度。

22.物权,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围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23.相邻关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与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4.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指当事人为民事法律行为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民

事法律行为效力发生或消灭的前提。

25.民事法律事实,是指依法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客观现象。

26.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如经移动即会损害和降低其经济价值的物。

27.国有土地使用权,指民事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亭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法定代理,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存在而设立的代理。它是为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设立的代理方式。

29.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经济容的关系。

30.其他物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它是在所{i权权能与所有权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

的,由他物权人对享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支配权。

五、问答

1?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点。

答:?民事法律关系是指由民法所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3分)其主要特点在于:(1)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容的社会关系。(3分)(2)民事

法律关系是体现了国家意志和当事人意志的思想意志关系。(2分)

(3)民事法律关系具有平等和等价有偿的特点。(2分)

2.简述按份共有人的权利。

答:按份共有人的权利有:(1)按份共有人按照预先确定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辜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2)按份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出售或者转让。(3)按份共有人出售其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3.简述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

答:保护所有权的民法方法有:(1)请求确认所有权。(2)请求返还原物。(3)请求排除妨害。(4)请求停止侵害。(5)请求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

4.简述宜吿死亡的条件。

答:宣告死亡的条件有:⑴受宣告人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间;⑵经利害关系人申请;⑶ 经法院依法定程序宣告。

5.简述滥用代理权的行为种类

答:滥用代理权的行为有以下几种: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2)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知道代理的事项的行为;(3)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自己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

(4)同一代理人代理双方当事人进行同一项民事活动的行为。

6.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权能。

答:财产所有权的权能。(1)占有权,民事主体对财产的实际控制;(2)使用权,民事主体按照财产的性质对其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或生活的某种需要;(3)收益权,民事主体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基于财产而产生的物质利益;(4)处分权,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围对财产进行的处萱。

7.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7

答: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1)平等原则。《民法通则》第3条规定;“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2)等价有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从事转移财产等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3)自愿和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5)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则。

8.物权的法律特点有哪些?

答:物权的法律特点是:(】)权利的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2)物权的容是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的干涉;(3)物权的标的是物;(4)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9.善意取得磁具备哪些条件?

答:从我国情况看,善意取得应具备以下条件:(1)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2)取得的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动产。(3)受让人必须通过交换而取得财产。

10.简述平等原则的具体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平等原则的具体容包括:(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2)不同的民事主体参与民事关系,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3)民事主体在产生、变更和消灭民事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4)民事权利平等地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因他人的行为使自己的权利遭受侵害时,都有权要求他人依民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11.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哪四项有效条件?

答: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直实。(3)民事法律行为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符合法定形式。

12.财产所有权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财产所有权的法律特征有:(】)财产所有权具有容上的完整性。(2)财产所有权具有权利主体上的特定性。(3)财产所有权具有相对义务人的不特定性。(4)财产所有权具有强烈的排他性。(5)财产所有权的客体仅限于财物。

13.简述公民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

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权利的区别主要在:(】)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亭有的获取实际利益的可能性。民事权利则是民事主体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实际亭有的利益,必须通过实际的行为才能创设获取的。(2)民事权利能力是亭受权利的资格和承担义务的资格的统一。民事权利并不必然包含民事义务在,两者在具体的民事法律中互相对应、各自对立的两个不同概念。(3)民事权利能力与个人意志无关,不能由其自由转让、放弃。民事权利的容和围直接取决于民事主体的意志,可以依法转让和放弃。?14.代理有哪些法律特征?

答:代理的法律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代理行为是民事法律行为。(2)代理人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3)代理人是在代理权限独立地向第三人为意思表示,代理人在代理关系中具有独立的地位,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应独立思老,自主地作出意思表示。(4)代理人所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15.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答:民事法律行为应具备四项有效条件:(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直实。(3)民事法律行为容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4)符合法定形式。

16.诚实信用原则包括哪些基本容?

答:诚实信用原则要求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是应该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屣行义务。(1分)具体容包括:(】)任何当事人要对他人和消费者诚实不欺、恪守诺言、讲究信用。(2)当事人应依善意方式行使权利,在获得利益的同时应充分尊重他人的利益和社会利益,不得滥用权力,加害于他人。(3)当事人应以诚实信用的方式屣行义务,对约定的义务要忠实屣行。

17.取得法人资格的条件是什么?

答:取得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案例分析

1?甲急需用钱,委托乙代其出卖在的五间房屋。乙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丙。丙与乙谈的房

价低于市场房价,丙向乙农示,事成后恋赠乙1万元作为酬劳。乙联系甲,甲过于相信乙并因事情忙碌而没有时间对比价钱,即委托乙代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甲事后得知乙与丙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

问:(1)乙代理出會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据?

(2)甲的损失应由谁赔偿?为什么?

答:(])乙亭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丙是行使代理权。但是,乙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乙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2)乙和丙共同造成甲的损失,甲有权向他们二人或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2.王强是密州人,但家住,他经常自制药酒,一天让儿子王小军去某市场购买中草

药“首乌”8斤。王小军到市医药公司门市部买药材时,向售货员农示要购买中草药“首乌” 8 斤,雷州话“首乌”与话“草乌”的声音十分相近,售货员误将8斤“草乌”卖给了王小军,王小军不认识中草药,遂将药材带回家。数日后,王强发现药买错了,找门市部要求退货,该门市部拒绝,王强遂诉至法院。

问:此案如何处理7法律依据是什么?

答:(】)民法通则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容有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变更或者撤销。(2)售货员把王小军买首乌误解为买草乌,显然双方在买卖的标的物上存在重大误解,违背行为人的直实意愿。(3)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对民事行为的重要容误解而进行的民事行为,该纠纷属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4)法院应变更或撤销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4分)

3.某电镀厂从2007年起为某汽车油箱厂加工电镀零配件,2∞9年10月,汽车油箱厂与汽车配件厂合并,更名为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油箱厂已累计欠电镀厂加工费57万元, 合并后,电镀厂向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油箱厂已撤销,厂长已更换, 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电镀厂遂诉至法院。

问: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因法人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亭有和承担。(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油箱厂的全部债务,即57万元。

4.机械厂从2000年起为汽车轮胎厂加工零配件,2002年12月,汽车轮胎厂与某一摩托车广合并,更名为天宇汽车制造厂。在合并前,汽车轮胎厂已累计欠机械厂加工费6∞00 元,合并后,机械厂向天宇汽车制造厂追索欠款,天宇汽车制造厂则以“汽车轮胎厂已撤销, 厂长已更换,其债务与本厂无关''为由,拒绝偿还。机械厂遂诉诸法院。

问:天宇汽车制造厂拒付欠款理由是否合法?为什么?

答:1.天宇汽车制造厂的理由不合法。《民法通则》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后的权利义务,由它变更后的法人拿有或承担。”因此,汽车轮胎厂与摩托车厂合并后,原法人的权利和义务应由变更后的法人即天宇汽车制造厂享有和承担。2.汽车制造厂应承担汽车轮胎厂欠机械厂的全部债务。

5.甲是一家大型百货商场,商场销售各种品牌的电器。2008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乙公司业务员丙,乙公司是海尔电冰箱的代理商。经协商由乙供甲海尔电冰箱40台,丙未经单位同意就口头承诺,甲即交丙空白支垠一,丙填写为57200元.乙收到支垠后两次供货共21台电冰箱,尚欠23500元货未供,后甲几次催乙供货或退款。乙以此事是丙所为与其无关为由拒绝。甲诉至法院.

问:丙是什么行为?合同是否有效?乙是否承担责任?

答:1 ?丙的行为是无权代理行为,他未经乙委托就与甲订立购销电冰箱合同,并代乙收货款。2?合同有效。因为民法通则规定,没有代理权只有经被代理人的追认才承担民事责任。乙对丙收入自己账户的货款未提异议,并两次供21台电冰箱已屣行部分合同是对丙行为的追认。3-乙应承担民事责任。丙的无权代理行为被追认后,该代理行为从开始实施起,就发生有权代理的法律效力。乙应退余款并赔偿甲损失。

6.某商店有标价1350元绞面机和350元切面机。售货员甲误将价值1350元的绞面机当350 元的切面机出售给顾客乙。乙当时问:“如有问题,能否退货?”甲答:“商品售出,概不退货。”乙交款提货。不久甲发现错误,找到乙说明情况并道歉,要求乙补交余款或者退回绞面机.乙不同意。

问:I.甲乙的行为是什么性质的行为?为什么?2.此纠纷如何解决?

答:1.甲乙的行为是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甲的行为使因为对标的物发生重大误解。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是可撤销的行为。2.乙的理由不能成立。根据民法通则,行为可以不撤销,需要乙补齐货款;也可以撤销,该行为从成立时就没有法律效力,双方返还财物。

7.某因奏子有病急需用钱,委托某代其出卖在原締的三间房屋。某接受委托,将房屋卖给王某。王某与某谈的房价低于市场房价,某明知价廉,但也有意让王茶占便宜,王某向某表示, 康成后愿《1 500元.写信将出售房屋之事吿诉集。由于不知当地房价,又过于相信,即复伯同意,并委托代理签定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签定后,将房款汇给。王某买房后,即申谜拆除翻建。房屋拆除后,得知王与相互串通,压低房价,便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农示房屋已经拆除就算了,但要王与赔偿其损失。王称筹建房屋,目前没钱,较雷裕,即要求某负责赔偿他的全部损失。

问:某代理出售房屋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有何法律依擔?某损失应由谁赔偿?能否要求某全部赔偿?为什么?法律依据如何?

答:1.某亭有合法的代理权,其行为将房屋出售给王某是行使代理权。2.某在行使其权利时进行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活动,该行为无效。3.因为代理是民事法律行为,必须具备民事法律行为要件.某与王某串通,故意压价,根据民法通则第58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行为是无效民事行为。”因此,某所为是无效民事行为。4.某同意在房屋被拆后卖给王某,不是某行为有效而是所有人直接意思表示,有权要求王某、某赔偿损失。王某投钱.某要求某负责赔偿全部损失合法.5.王某和某共同造成某的损失,有权向他们中的任何一人主全部权利。因为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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