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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自考讲义(三)共21页word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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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自考讲义(三)

第六章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

【简答】

1、简述企业所得税的特点。

(1)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

(2)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3)将纳税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

(4)贯彻区域发展平衡、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5)鼓励企业自主创新。

(6)通过特别的纳税调整,体现实质课税原则。

第二节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内容

【单选】

1、企业所得税的普通税率一般采用25%的比例税率。

2、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4、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居民企业,其纳税地点为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

【单选、多选、案例分析】

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的固定资产。

【多选】

1、企业所得税采取分月、分季预缴的方式。

2、企业应纳税额中收入总额的内容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

【名词解释】

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实际管理机构在各国境内的企业。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特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税收抵免:是指居住国政府对其居民企业来自国内外的所得一律汇总特征税,但允许抵扣该居民企业在国外已纳的税额,以避免国际重复征税。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盈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简答】

1.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计税收入有哪些?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7条规定,下列收入为不计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次、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新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人。其他不征税收人,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2、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规定中,免税收入的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国债利息收入。

(1)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符合条件的非赢利性组织的收入。

3.确定一项所得的来源地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在确定一项所得的来源地时,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

(2)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

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认,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

(3)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

(4)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

(5)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3.简述企业应纳税额中收入总额的具体内容。

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项;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转让财产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案例分析】

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

(1)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

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减除应减免的税额和允许抵免的税

额后的月,为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2)来源于境外所得已纳税额的抵免。

抵免限额=中国境内、境外所得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国(地区)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国境内、境外应纳税所得总额。

第三节企业所得税的特殊征管规定

【名词解释】

源泉扣缴:是指以所得支付者为扣缴义务人,在每次向纳税人支付有关所得款项时,代为扣缴税款的做法。

【简答】

1、《企业所得税法》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新《企业所得税法》为了防范和制止避税行为,维护国家里利益对防止关联方转让定价作了明确规定、具体措施如下:

(1)独立交易原则。

(2)预约定价安排。

(3)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4)防范避税地避税。

(5)防范资本弱化。

(6)一般反避税条款。

(7)补征税款加收利益

第七章其他实体税法

第一节关税法

【单选】

1、海关负责关税的征收和管理。

2、征收报复性关税的货物品种、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

3、一般情况下,我国对出口货物不征关税。

4、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可以免税。

5、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海关签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6、海关应自受理退税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且通知纳税义务人办理退税手续或者不予退税的决定。

【多选】

1、贸易性的进出口货物的关税纳税人有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代理人。

我国进口税则所设的税率有普通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最惠国税率。【名词解释】

关税:是以进出关境或国境的货物和物品的流转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

【简答】

1、关税的特征和分类有哪些?

关税是流转税中的一个独立税种,与其他国内商品税相比,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

(1)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在进出关境或国境的有形货物和物品。

(2)关税的课征范围以关境为界,而不是以国境(即一个主权国家的领土范围)为标准。

(3)关税的课税环节是进出口环节。

(4)关税的计税依据为完税价格。

(5)关税的征税主体是海关。

(6)关税具有较强的调解功能。

(7)关税法规相对独立并自成体系。

根据不同的标准,关税可分为不同的种类:

(1)根据征税对象的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2)依据关税征税的目的不同,关税可以分为财政关税和保护关税。

(3)以征收关税的计征依据为标准,关税可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选择关税、滑动关税。

(4)以一国是否能独立自主制定税法为标准,关税可分为自主关税与协定关税。

(5)按关税计征有无优惠为标准,关税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

【案例分析】

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贸易关税的应纳税额,以进出口货物的完成或应税数量为计税依据,对从价关税和从量关税而言,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从价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

税率

(从量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

实行复合关税的进出口货物,如进口录(放)像机、摄像机等,其应纳关税税额的计算方法是从价关税与从量关税应纳税额计算方法的结合,其具体计算公式为:

(复合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税进口或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此外滑准关税和选择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或者适用从价格关税额的计算方法,或者适用从量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第二节财产与行为税法

【单选】

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纳税人应当在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从性质上讲,房产税是一种财产税。

车船使用税实行有幅度的定额税率。

【多选】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房产租金收入、房产计税余值。

房产税的税率有1.2%、12%。

免纳房产税的房产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利性用的房产、企业所办的学校自用的房产。

契税的征税对象是境内转移土地权属、房屋权属。

印花税采用的税率有比例、定额。

【名词解释】

财产税:是以纳税人所拥有或支配的某些财产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印花税:是指国家对纳税主体在经济活动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行为而征收的一种税收。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房产的计税余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土地增值税:是指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取得收入的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税。

【简答】

1、简述财产税的特点:

(1)以财产为征收对象。

(2)是直接税。

(3)以占有、使用和收益的财产额为计税依据。

(4)财产税可以与所得税、消费税配合、相辅相成,发挥多方面的调节作用。

2.简述财产税的分类。

(1)以课税对象的形态为标准,财产税尅分为静态财产税和动态财产税。

(2)以征收范围为标准,财产税可以分为一般财产税和特种财产税。

(3)以财产存续时间为标准,财产税可分为经常财产税和临时财产税。

(4)以计税方法的不同,财产税可分为从量财产税和从价财产税。

3、简述行为税的概念和特点。

行为税亦称特定行为税,是以某些特定行为为征税对象的一类税。行为税的特点包括:

(1)目的性。

(2)期间性。

(3)灵活性。

4、简述契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地点和期限。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2)纳税期限。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其说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

(4)纳税地点。

契税在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征税机关缴纳。

5、简述印花税的优惠措施。

根据现行有关印花税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1)以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上,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

东奥财管重难点讲义5

中级《财务管理》重难点直播 5.4 资本结构 MM理论-—不考虑所得税 MM理论——考虑所得税 6、2投资项目财务评价指标 回顾—-项目现金流量

回顾—-投资项目评价指标 典型错题 相关货币时间价值系数如下表所示:

【要求】(1)计算新设备每年折旧额、 (2)计算新设备投入使用后第1~4年营业现金净流量(NCF1~4)。 (3)计算新设备投入使用后第5年现金净流量(NCF5)。 (4)计算原始投资额、 (5)计算新设备购置项目得净现值(NPV)、 【答案】(1)年折旧额=(100-5)/5=19(万元) (2)NCF1-4=11+19=30(万元) (3)NCF5=30+5+10=45(万元) (4)原始投资额=100+10=110(万元) (5)净现值=30×(P/A,12%,4)+45×(P/F,12%,5)-100×20%-10—100×80%×(P/F,12%,1) =30×3。0373+45×0、5674—20—10—80×0、8929=15、22(万元)、 练习 【综合题】(2016年) 要求: (1)根据资料一,计算己公司得下列指标:①营运资金;②产权比率;③边际贡献率;④保本销售额。 (2)计算经营杠杆系数。 (3)根据资料二与资料四,计算新生产线项目得下列指标:①原始投资额;②NCF1-7;③NCF8;④NPV。 (4)根据要求(3)得计算结果,判断就是否应该购置该生产线,并说明理由。 (5)根据资料三,计算两个筹资方案得每股收益无差别点息税前利润。 (6)假设己公司采用第一个方案进行筹资,根据资料一,资料二与资料三,计算生产线投产后己公司得息税前利润与财务杠杆系数、(2016) 己公司就是一家饮料生产商,公司相关资料如下: 资料一,己公司2015年相关财务数据如表5所示,假设己公司成本性态不变,现有债务利息水平不变。己公司2015年相关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CPA注会综合阶段税法课件讲义

一、项目或行为性优惠(续) (四)农林牧渔 1.营业税 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免征营业税。 2.增值税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 蔬菜是指可作副食的草本、木本植物,包括各种蔬菜、菌类植物和少数可作副食的木本植物。经挑选、清洗、切分、晾晒、包装、脱水、冷藏、冷冻等工序简单加工的蔬菜也属于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 (3)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流通环节增值税(财税〔2012〕75号)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3.企业所得税 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1)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①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②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③中药材的种植;④林木的培育和种植;⑤牲畜、家禽的饲养;⑥林产品的采集;⑦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⑧远洋捕捞 (2)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①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②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4.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1)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2)农产品批发市场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自2013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专门经营农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和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是指经工商登记注册,供买卖双方进行农产品及其初加工品现货批发或零售交易的场所。农产品包括粮油、肉禽蛋、蔬菜、干鲜果品、水产品、调味品、棉麻、活畜、可食用的林产品以及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可食用的农产品。 (五)能源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企业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城市公共交通、电力、水利等项目,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承包经营、承包建设和内部自建自用本条规定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法税法税法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 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 一、课程介绍 1.课程描述: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法》课程以流转税、所得税制度为中心内容,以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内容为框架,介绍各单行税法的基本概念、内容和具体的适用方法。它是我院会计、财务管理专业的必修课程。 2.设计思路: 本课程将“税法”的内容主要分为四个部分: (1)税法总论。包括税法的概念、税法基本理论、税收立法与税法的实施、我国现行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 (2)流转税法。包括增值税法(含营改增的相关内容)和消费税法。 (3)所得税法。包括企业所得税法和个人所得税法。 (4)小税种法。包括城建税法、烟叶税法、资源税法、土地增值税法、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契税法、耕地占用税法、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3.与其他课程关系: 《税法》的先修课程是《中级财务会计》,将会计核算中涉及到的税金计算进一步 - 4 -

展开,也为后续课程《经济法》、《税务会计》奠定法律基础。 二、课程目标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熟悉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从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计算、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方面,系统掌握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四大税种;熟悉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资源税等其他小税种的构成要素及应纳税额计算。 三、学习要求 要完成所有的课程任务,学生必须: (1)按时上课,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随堂练习和测试。本课程将包含较多的随堂练习、讨论、小组作业展示等课堂活动,课堂表现和出勤率是成绩考核的组成部分。 (2)按时完成常规练习作业。这些作业要求学生按书面形式提交,只有按时提交作业,才能掌握课程所要求的内容。 (3)研究性学习。要在课外阅读教师提供的拓展阅读文献、查阅最新的政策法规,以批判性的思维和研究性的方法,对各种经济业务的财税处理及差异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 四、教学进度 - 4 -

201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1

前言 《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2012年10月14日(周日)下午17:30~19:30 一、《税法》科目考试题型及答题要求: 考试题型: 二、《税法》科目教材的基本结构及重要程度 2012年《税法》教材在结构上的重大变化是,取消2011年《税法》教材的第14章“国际税收协定”,使整体结构由十七章调整为十六章。 16章,可分为三大部分,结构总览如下:

四、习题班讲课思路: 第一部分: 考情预测 第二部分:重点内容精讲 第三部分:考题与经典习题(按题型,不按教材顺序) 来源:考题、梦想成真《经典题解》、其他 第四部分:跨章节练习 第一章税法总论 ◇考情分析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新企业所得税法专题培训班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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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主要内容剖析 2008新企业所得税变化及会计核算的应对 一、企业所得税法实行了法人税制 原税法按照独立核算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现在实行了法人税制。 汇总纳税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分公司),应当由法人机构汇总后缴纳企业所得税。 合并纳税是具有法人资格的母子公司形成的集团,如银行、铁路、电信等单位由总部统一纳税。新税法对合并纳税要做适当调整,对合并纳税审批从严掌握。 二、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三、适用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0%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税率为20% 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税率为15% 四、收入 与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相比,更全面、更完整,主要增加: (1)非货币性收入的概念,同时与企业会计准则接轨,对非货币性收入按公允价值计算;

(2)视同销售概念,将原散落在内资企业中各种文件关于视同销售的收入法律化。 五、不征税收入 (1)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对于不纳入预算管理的各项收费均属于征税收入范畴。因此,对于各地政府特别是在招商引资时实行的各项优惠政策给予的各项税收返还,是要征税的。 六、免税收入 (1)国债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2)、(3)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七、税前扣除 (一)工资薪金 税收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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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串讲 学习重点 一,以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为重点内容,突出流转税和所得税的学习 1、增值税的学习方法:增值税一般以计算题和综合题的练习为主,一定要特别注意兼营和混合销售问题,注意结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消费税。一般比较容易出现筹划问题 2、企业所得税比较适合综合题型 3、土地增值税比较适合计算题和综合题 4、学习中要思考,不要拘泥于习题集的思路,注意将基础知识点与面授班时讲过的案例结合,进行思考,有所创新 二、注意细节 1、四舍五入:每步骤到小数点后两位 2、计算结果要有单位,一定要和题目单位一致,不要转换单位,应有小括号 3、计算题和综合题要清晰表明题号 4、计算过程要注意数学逻辑关系 注意等式关系,初始数据要有出处,按照步骤列算式,最好不要列综合算式,税率的使用要准确,注意是否有合计 5、回答需要判断的题目时,完整判断后再回答问题 6、每一个小步骤要先说明回答的问题 7、如果涉及会计科目,一定要使用通用会计科目 一、税收法律关系、税法和刑法的关系、税收立法权的划分 (一)税收法律关系: 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不过与宪法、行政法、刑法等典型公法相比,税法仍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如课税依据私法化,税收法律关系私法化,税法概念范畴私法化等。 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调整国家与企业和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方式。(二)税法和刑法的关系 税法与刑法有本质区别。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 两者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因为税法和刑法对于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但应该指出的是,违反了税法,并不一定就是犯罪。 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全国性税种可先由国务院以“条例”或“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施行。经一段时期后,再行修订并通过立法程序,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式立法。 二、增值税的范围,混合销售的政策,兼营的处理,营改增的范围 (一)增值税的范围: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指有形动产) 2、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二)混合销售的政策 根据增值税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及个体经营者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征收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征增值税而征营业税。(三)兼营的处理 1、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 2、兼营非应税劳务 (四)营该增的范围 1、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2、部分现代服务业 部分现代服务业,是指围绕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等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研发

注会学习资料-CPA《税法》讲义_044_0901_j

第九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CPA考试的非重点章,内容较繁杂,考试重点主要是计税依据、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减免税规定。本章在CPA考试中的分值大约是5分,其中印花税的分值相对较高。 本章考试易出单选、多选题型,就计算问答题、综合题而言,车辆购置税易和增值税、消费税、关税混合成为计算问答题或综合题中的考点;车船税也可以与其他税种如企业所得税等混合出综合题;印花税可以单独命制计算问答题。 2015年教材的主要变化 1.明确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中价外费用包含的内容; 2.增加“境内单位和个人租入外国籍船舶的,不征收车船税。境内单位将船舶出租到境外的,应依法征收车船税”的规定; 3.增加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使用规则; 4.细化免税车辆的免税条件消失后的补交车购税的具体规则; 5.明确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含义; 6.增加办理车购税免(减)税手续需要提供的申报资料的内容; 7.增加车购税申报与管理的内容; 8.增加车船税应纳税月份数计算公式; 9.修改车船税税收优惠; 10.增加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内容;

11.删改印花税税收优惠规定。 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 1.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2.税率与计税依据 3.应纳税额的计算 4.税收优惠 5.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一)纳税义务人(掌握,能力等级2) 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各类性质的)单位和个人。 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包括:购买使用行为;进口使用行为;受赠使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使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使用的行为。 【提示】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是从各种渠道取得并使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根据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 A.应税车辆的购买使用行为 B.应税车辆的销售行为 C.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D.以获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答案】ACD (二)征税对象与征税范围(熟悉,能力等级2)

2018年东奥会计继续教育答案

一、发票审核四步法 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登录( A )查验真伪。 A.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B.财政部网站 C.中央银行网站 D.注册会计师网站 安装费,一般计税6%,简易3% 销售不动产计量单位必须是面积 成品油吨、升数量不为0 发票的基本内容不包括(D )。 A.发票的名称 B.发票代码和号码 C.联次及用途 D.发票纸张大小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的税率是(B )。 A.2% B.3% C.5% D.7%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5% 《一堂课精通——发票审核四步法》课程的主讲老师是(D )。 A.吴春丽 B.周莹 C.潘静 D.栾庆忠 根据税收政策、合同协议、经济业务等进行实质审核,以下关于审核事项错误的是(A )。 A.审核开票人是否正确,不属于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可以开票 B.审核价外费用是否按照主业税率开具发票,审核开票人是否正确,特别是代垫运输费问题 C.审核混合销售是否按照主业税率开具发票,注意特殊规定和一般规定,注意与兼营业务的区别 D.发票是否和合同、业务、资金流向等实际情况相符 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B )。 A.3% B.5% C.10% D.13% ---------------------------------------------------------------------------------------------------------------------

二、税务一点通 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通过法的形式实现。(y ) Y.对 N.错 国家税收的性质不包括(B)。 A.强制性 B.有偿性 C.无偿性 D.固定性 税法适用原则中,法律优位原则是指(A )。 A.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B.同一事项后法优于先法 C.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D.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 个人所得税采用的税率形式是(C )。 A.比例税率 B.定额税率 C.超额累进税率 D.超率累进税率 我国在2018年1月1日以后实际征收的(C )个税种。 A.10 B.15 C.18 D.20 根据税种的多寡,可将税制结构分为(A )。 A.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 B.单一税制 C.复合税制 D.重复征税 我国税种的分类中,按税负能否转嫁进行分类可分为(A)。 A.直接税和间接税 B.直接税和中央税 C.地方税和间接税 D.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注会税法的学习方法

注会税法的学习方法 1、学习是不能抄近道的。看书,听课,做题一个都不能少。建议大家先摸清教材的大体内容,适当的进行预习,然后跟着老师一步步学习,多记忆多做题。在听网课的过程中,老师都会结合事例进行讲解,教材上的例题,轻松过关上的习题,都是能帮助我们学好税法的材料。 2、今年的重点还是可以放在营业税和增值税法,其次资源税也要特别留意。税法考试中其实计算的部分挺多的,并不是纯记忆的内容。所以一定要掌握一些计算的小技巧。每年失利的考生都是做题速度慢,对知识点掌握不熟练。针对这种情况,一定要在学习税法的时候先明白其原理,然后再结合老师所讲的税法解题思路和相关政策规定,多听习题班,多做计算题和综合题。 3、在听课的过程中,老师都会把常考的考点介绍给大家,并且会结合实务讲解让大家更容易理解。那么考试的重点就应该牢牢抓住,对于课上强调的重点内容要认真掌握,打好基础,那么通过考试的希望就已经大大提升了。 4、其实税法和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学好税法对我们的生活也有帮助,比如个人所得税啊,买房买车涉及到的车辆购置税等等。所以我们可以从生活的角度去多理解税法的内容,其实反而会更轻松。考试总是得有一些诀窍的,最后建议大家还要多用计算器和东奥注会机考模拟系统练习,熟悉考试的环境和形式。 1、看教材不止一遍。第一遍可以粗略的看教材的大体内容,前后章节内容都要浏览完后才能发现之间的关联。第二遍就要认真精读了,做相应的同步练习,做完题目继续多看书。 2、时常回顾自己看过的书,做过的题,知识是容易遗忘的。真正要学到位就必须要反复,加深自己对知识的印象和理解。也许还需要看第三遍书,这个时候还是要认真仔细看的,而且要搭配一些综合题的练习了,有个系统连贯的训练。

2018年CPA注册会计师税法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一、税法是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税法为公法,但仍具有一些私法属性。 一、税法原则 1、税法基本原则:“公法实效” 第三节税法的要素 一、税法要素 1、纳税义务人 自然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法人:可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代扣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等,税务机关将支付手续费 代收代缴义务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交货时代收。也支付手续费。 2、征税对象:即征税客体 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

税基是又叫计税依据,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对征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税基有两种形态:1.价值形态(从价):按征税对象的货币价值计算,如增值税 2.物理形态(从量):按征税对象的自然单位计算,如城镇土地使用税 3、税目 税目反映具体征税范围。是对征税对象的质的界定。 并非所有税种都规定有税目,例如企业所得税就没有。 4、税率:比例、累进、定额、超率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 5、纳税环节 按照纳税环节的多少,可将税种分为一次课征制和多次课征制。 6、纳税期限(★★) 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纳税期限为1个月或1个季度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15日内。 为1、3、5、10、15日的,缴库期限为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次月1日-15日申报。 7、附则:1、税法的解释权,2、税法的生效时间。 第四节税收立法与现行税法体系 1、税收管理体制:划分税权的制度。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税权的纵向划分:中央与地方;税权的横向划分:立法;司法;行政; 1、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 2.公平 3.民主决策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 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 2、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 ①按照税种类型的不同来划分;特定领域的立法权归特定政府。 ②根据任何税种的基本要素来划分;授于某级政府(不多见) ③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我国采用】立法权可以给予某级政府,行政上的执行权给予另一级:基本法规的立法权放在中央政府,具体实施规定的立法权属于低级次政府或政府机构。 4.我国税收立法权划分的现状 (1)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开征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 (2)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下放。

东奥 老师

东奥推荐老师 老师的选择。 a.会计,东奥的张志凤、张敬富、赵耀都不错。但特点不一样张志凤推荐指数★★★★★:课程讲的是会计的真谛。也很通俗易懂,听一遍也许云里雾里,听两遍会觉得我去!原来是这样,听三遍会感叹,张志凤真是个神!竟然可以把会计领悟到这种程度!张志凤押题很准~捷径对,这就是捷径!跟张志凤既可以走捷径也可以领悟会计真谛。都说是会计泰斗,这个我服!别说什么XXXX好,注会培训界所有的会计老师都会听张志凤老师的!为什么他会最快上传?因为郭建华需要赶进度,张志凤不上传完,郭建华去参考谁的课讲?张敬富推荐指数 ★★★★:张敬富是对会计所有的东西都有了自己的理解了。会拿学员们熟悉的,特别通俗的例子讲会计是怎么回事儿,有点像郭守杰,但又不一样。通透,逗是张敬富老师给我的最大感受。也是非常好的老师!赵耀推荐指数★★★,赵耀老师功力很深。讲课深入浅出~ b.审计刘圣妮推荐指数★★★★★ 刘圣妮,讲课很基础,也很全面。听她的课很容易入门,也很容易掌握知识点。押题很准!是现在公认的审计第一人。范永亮推荐指数★★★★★ 范永亮章节框架清晰、要点明确,大小知识点的逻辑关系异常清楚,讲义通过颜色体现出知识点的重要性与否,对于重要知识点下面都附有相关的题目,通过题目能够将新鲜的知识更加深刻化地理解。特别适合理科生听!金鑫松推荐指数 ★★★★ 因为金鑫松是做审计的,我平常也有关注他的微博。三

观特别正,逻辑特别清晰,人也很帅的一个年轻老师!讲课特别用心,水平也不错。我们群里大部分人都在听他的课。 c.财务管理闫华红推荐指数★★★★★ 说实话,闫华红就是属于那 种讲原理不讲公式的好老师!她讲课是循序渐进式的。喜欢高中以前那种课程的学生会特别特别喜欢。她的课你不会觉得财务管理难,也不会觉得晦涩难懂。如果你是零基础,强烈推荐!田明推 荐指数★★★★ 田明老师的课特别的透彻!他老师讲课听了总有一种似懂非懂,有一层膜隔着还没完全理解的体会,但是听了田明的课后,简直有一种打通了任督二脉的感觉,简练、精辟、有深度。推荐4星是因为老师有点口音,不介意的,可以去听。郑晓博推荐指数★★★★ 郑晓博是清华大学的高材生。逻辑特别清楚,他的课最大特点就是利用表格,非常清楚的表现每个关键词之间的联系。课上也会讲excel PPT 什么的的运用。 d.税法刘 颖推荐指数★★★★★ 刘颖老师是北京电视台的常客,我在电 视上看到她很多次。对税务相关工作很了解,对新实行的法律法规也很了解。比如16年的营改增,她会很清楚那些会变,哪些会做 一些调整。我的高中同学有是她研究生的学生,同学说她在税务领域成就很高!王亭喜推荐指数★★★★★ 王亭喜给人感觉 就是东北老大的感觉。课件里很多经典母题考察的特别全面。今年的税法出了一道他最后六套题里的原题。这个老师挺厉害的,讲课很有条例,例子也很好玩儿。建议那些不喜欢墨迹的人听他的~ 马兆瑞推荐指数★★★★马兆瑞讲课特别有激情。不枯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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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增值税法(十) 第六节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增值税销售额÷(1+征收率) 【特别提示1】简易计税方法的适用对象,既包括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应税服务;也包括一般纳税人的特殊销售或提供特定应税服务。 【特别提示2】这里销售额的含义与一般计税方法中销售额的含义一样,均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简易计税方法与一般计税方法的基本计税差异是: (1)一般计税方法计算价税分离时使用的是税率,简易计税方法使用征收率计算价税分离。 (2)一般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销项税额,简易计税方法用销售额计算的是应纳税额。 【例题1·单选题】某生产企业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3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销售使用过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2100元(原值为14000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 A.2400元 B.3773.08元 C.3800元 D.4500元 【答案】C 【解析】该企业上述应缴纳增值税=82400/(1+3%)×3%+72100÷(1+3%)×2%=2400+1400 =3800(元)。 【例题2·单选题】某广告公司(小规模纳税人)2015年3月发生销售额(不含税,下同)62万元,另因发生服务中止而退还给服务接收方销售额15万元,则该广告公司3月应纳增值税()。

A.1.41万元 B.1.46万元 C.1.54万元 D.1.86万元 【答案】A 【解析】(62-15)×3%=1.41(万元)。 【“营改增”的选择计税方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应该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下列情形属于可在两种方法中选择的范畴: 1.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含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l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4.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5.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凡未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其全部销售额应一并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6.在2015年12月31日以前,境内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通过卫星提供的语言通话服务、电子数据和信息的传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例题·多选题】“营改增“纳税人所从事的应税服务活动,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是()。 A.仓储服务

税法基本原理讲义辅导

税法基本原理讲义辅导 考情分析: 纯理论内容需要记忆点多,考点分散 第一节税法概述 知识点:税法的概念 1.税收特征: 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基本保障。 2.税法特点: (1)立法过程来看属于制定法。 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不是习惯法)。 (2)法律性质来看属于义务性法规(不是授权性法规)。 纳税人也拥有权利,但其权利建立在其纳税义务之上,是程序性权利而非实体权利。 (3)内容上来看具有综合性。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税收法定性原则) (1)课税要素法定:要素由法律直接规定,实施细则等仅是补充,行政立法的法规、规章没有法律依据或违反税收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委托立法须有限度。 (2)课税要素明确:规定应无歧义、矛盾和漏洞;自由裁量权不应普遍存在和不受约束。 (3)依法稽征:征纳双方均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即使双方达成一致也是违法的。 2.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 【举例】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根据纳税人负担能力设计了不同级别的税率(超额累进税率)。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公众信任原则) 征纳双方主流关系为相互信赖合作,不是对抗。 (1)无充足证据,税务机关不能怀疑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 (2)纳税人应信赖税务机关的决定,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解释和事先裁定错误时,纳税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少缴税款无需缴纳滞纳金。 【举例】预约定价安排。

合作信赖主义适用限制: 4.实质课税原则 应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 【举例】关联方之间交易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征税机关有权依照合理方法进行调整。(二)税法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法律>法规>规章 下位法与上位法冲突时一般下位法无效。 2.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下位特别法效力>上位普通法效力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的,新法效力优先。 4.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新法实施后,对实施前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实体法无溯及力,程序法有溯及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适用。 【举例】有争议的税款应先完税再复议或申诉。 总结: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2)新法优于旧法 法律不溯及既往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3)程序优于实体 知识点: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一)税法的效力 1.空间效力 2.时间效力 3.对人的效力 1.空间效力 全国范围有效(个别特殊地区除外) 地方范围有效

CPA税法习题讲义第一章

第一章税法概论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近年考题评析 一、单项选择题 1.(2010年)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注册会计师税法二内部讲义第六章

201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二)》内部讲义 第六章关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关税法是历年考试中比较重要的一章,其重要性在于关税是进口增值税和进口消费税计算的基础,关税计算的是否正确会直接影响后续其他税种的计算,几乎每年都与进口增值税、消费税混合出计算、综合题型。又由于关税在各税种中具特殊性的规定多,也容易命制客观题。最近3年关税法一章的平均分值为4分,题型题量分析见下表: 最近3年题型题量分析 ◆本章内容:9节 第一节关税基本原理 第二节征税对象与纳税义务人 第三节进出口税则★ 第四节原产地规定 第五节关税完税价格★★ 第六节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税收优惠★ 第八节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第九节征收管理★ 第一节关税基本原理(了解,能力等级1) 一、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境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解释1】所谓“境”指关境,又称“海关境域”或“关税领域”,是国家《海关法》全面实施的领域。关境与国境有时不一致。 【解释2】海关在征收进口货物、物品关税的同时,还代征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 二、关税分类与计税方法关税分类

关税的计税方法比例税率、定额税率、复合税率和滑准税率等形式 五、世贸组织与关税谈判——我国2001年12月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六、关税的作用 (一)维护国家主权和经济利益 (二)保护和促进本国工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调节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 (四)筹集国家财政收入 【例题·单选题】根据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税率相应增减的进出口关税属于()。 A.从价税 B.从量税 C.滑准税 D.复合税 【答案】C 【解析】滑准税亦称滑动税,是对进出口税则中的同一种商品按其市场价格标准分别制订不同价格档次的税率而征收的一种关税。根据进出口商品价格的变动而税率相应增减的进出口关税。 第二节征税对象及纳税人(了解,能力等级1) 一、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允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关税法定纳税义务人的有()。 A.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B.进口货物的代理人 C.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D.出口货物的代理人 【答案】AC 第三节进出口税则 本节结构: 进出口税则概况 商品分类目录 税则归类 税率及运用 一、进出口税则概况(了解,能力等级1) 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 二、税则商品分类目录(能力等级1) 税号及所对应的货品名称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国际通用的协调编码(H.S编码)为基础。分21类、97章。我国现行税则的前六位编码等效于HS编码。 三、税则归类(能力等级1) 步骤如下: 1.了解需要归类的进出口商品的构成、材料属性、成分组成、特性、用途和功能。 2.查找有关商品在税则中拟归的类、章及税号。对于原材料性质的货品,应首先考虑按其属性归类;

东奥税法讲义 增值税

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一、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特别提示】就“营改增”项目而言,确定一项经济行为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除另有规定外,一般应同时具备“境内、业务范围、为他人、有偿”四个条件。具体是: ①应税行为是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②应税行为是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范围内的业务活动; ③应税服务是为他人提供的; ④应税行为是有偿的。 【归纳1】地域界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或无形资产、不动产(重要)

【注意】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归纳2】基本行为界定——有偿、营业性(重要) 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服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但不包括非营业活动中提供的应税项目。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 非营业活动包括政府管理服务、纳税人自我服务等等: (1)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2)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3)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应税服务。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示1】非营业活动本身一般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而无偿提供应税服务,既无偿又不具备营业性,不视同提供应税服务,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具体说明】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形: ①行政单位收取的同时满足条件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存款利息。 ③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④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⑤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提示2】某些无偿的应税行为由于具备营业性,需要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①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注册会计师税法二内部讲义第十一章

2010年注册会计师《税 法(二)》内部讲义 第十一章 印花税和契税法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是一个多税种章节,内容涉及2部税法,一个是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印花税;另一个是转移境内土地、房屋权属,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契税。 本章的2个税法,其中印花税作为历年考试的比较重要一章,题型除选择题之外,还可出现在计算题、也可能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其他税种混合出综合题型;契税则为非重点章;预计2010年税法考试中,本章分数6~9分。 ◆ 第二节契税中:增加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契税计税价格的规定。通过““招、拍、挂”程序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应按土地成交总价款计征契税的规定。 ◆本章内容: 第一节 印花税法 第二节 契税法 第一节 印花税法 本节结构 一、印花税基本原理(了解,能力等级1) (一)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是以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应税凭证的行为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 (二)印花税的特点:1.征税范围广;2.税负从轻;3.自行贴花纳税;4.多缴不退不抵。 (三)印花税的作用。 二、印花税的纳税人(熟悉,能力等级1) 【规定】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并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分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和使用人五种。 印花税基本原理 纳税义务人 税目与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征收管理

作为证人,戊单位作为鉴定人,则该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为()。 A.甲企业和乙企业 B.甲企业、乙企业和戊单位 C.甲企业、乙企业和丙企业 D.甲企业、乙企业、丙企业、丁先生、戊单位 【答案】A 【例题·多选题】下列属于印花税的纳税人有()。 A.借款合同的担保人 B.发放商标注册证的国家商标局 C.在国外书立,在国内使用技术合同的单位 D.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的两家中外合资企业 【答案】CD 三、税目与税率(掌握,能力等级2) (一)税目 应税凭证类别税目税率形式纳税 人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1.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0.3‰订合 同人2.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 0.5‰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 5.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1‰ 6.货物运输合同按收取的运输费用 0.5‰ 7.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收取的保管费 用1‰ 8.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按借款金额0.05‰ 9.财产保险合同按收取的保险费收入 1‰ 10.技术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专利实施许 可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按所载金额0.3‰ 二、书据11.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 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定的“个人无偿赠与不 动产登记表”按所载金额0.5‰立据 人 三、账簿12.营业账簿 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 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 的合计0.5‰;其他 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 簿人 四、证照13.权利、许可证照按件贴花5元领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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