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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试验检测和工序验收管理程序

关于规范试验检测和工序验收管理程序
关于规范试验检测和工序验收管理程序

质量控制及工序验收措施

一、质量检验程序

1、为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的流程,确保工程质量,我项目部严格遵循合同承诺,设立了“三检制”机构。一检为施工班组质检员;二检为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三检为项目部安质部专职质检员。“三检制”人员组织机构以上报监理部。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在班组或工序自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专职质检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验收后,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通知单”,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项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将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交质量监督站验收。

二、施工过程中工序的质量控制

1、实行质量目标管理,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施工的每一道工序上,把质量目标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肩上。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项目一定要返工重做至合格。

2、项目质检员对分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查,按规定做好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每一道工序完工后进行自检,报质检工程师复检,在此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做到道道工序有人把关,每个项目有人验收。

3、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各种施工原始记录。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其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1、材料采购: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材料采购的有关程序,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材料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2、材料验收: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标准是否一致。货单是否准确、有材质证明及物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或填写料具验收单,当物资的质量不合格,则作退货处理。

3、原材料的检验: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化学性能检验,进场材料经检验和试验后,需经项目质量监督员签发进场物资的准用令。否则,进场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四、工程试验管理

1、为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原材料的监测,所进的试验设备和测量器具按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和鉴定,取得合格证。工地试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检测,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当监理需要抽检试验时,我方试验人员负责配合。

2、工地取样及试验

①、工地设置符合要求的设施、仪器配套的工程检测仪器,配置现场试验人员和部分必需品。

②、工地试验按业主要求,本工程试验均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铁大桥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香维公路金沙江大桥项目部工地实验室。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1.目的 保证工程按期顺利验收通过,便于公司掌握工程遗留问题以及对问题处理的跟踪。 2.范围 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的各工程项目。 3.职责 由地方公司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部及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工作。4. 内容 4.1 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4.1.1 完成建设工程全部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4.1.2 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4.1.3 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1.4 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4.1.5 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4.2.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4.2.1 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纸和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后,自行组织验收,并按国 家有关技术标准自评质量等级、编制竣工报告,由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给监理单位。竣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已完工程情况、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情况、建筑设备安装调试情况、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等。 4.2.2 监理单位核查竣工报告,对工程质量等级作出评价。竣工报告经总监理 工程师、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申请竣工验收。 4.2.3 建设单位提请规划、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城建档案、燃气和民 防等有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专项验收程序由有关部门自定),并按专项验收部门提出的意见整改完毕,取得合格证明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4.2.4 建设单位审查竣工报告,并组织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4.2.5 建设单位编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 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市政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工程概况、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精)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 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6-2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作出检查 结论。 (2)当工程未实行监理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有关验收规范涉及的监理职责。 (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 道工序施工。 (4)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 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 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 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 及流程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工程项目验收管理办法及流程 <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工程项目验收程序,提高工程项目交付能力,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程项目验收包括内部验收、外部验收; 内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经理部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自检合格,由公司内部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外部验收,是指施工项目部经理按施工合同完成了工程项目全部任务,经内部验收合格,报由业主组织验收的过程; 验收顺序:“先资料,后现场”;“先产品,后系统;先各系统,后系统集成”。第三条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的交工(内部验收不交工)主体应是施工项目经理部(施工项目经理),工程项目内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是公司组织内部验收小组,工程项目外部验收活动中的验收主体应是业主组织的验收小组。 第二章工程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五条工程已经按设计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部完成; 第六条工程所属各个子系统能正常运行; 第七条过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随工验收所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第八条竣工资料编制完成并符合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施工项目经理部已经完成各个系统的自测自检,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合同、设计要求。 第三章验收的依据、标准与内容 第十条工程项目验收所依据的文件及验收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招、投标文件及后续客户的有效需要变更; 第十二条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施工说明; 第十三条双方签订项目承包合同;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十五条国家/行业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设备厂家的功能、性能标准; 第十六条核查项目合同约定范围的过程内容是否全部完成,是否满足客户需求,有无漏项,增减的内容变更手续是否齐全。 第十七条按照项目预算、施工设计及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客户需求,核查项目设计、设备器材采购、安装施工、系统调试等各个工作实际完成情况的优劣,测试系统功能、性能是否达到预期效果。 第四章过程项目验收流程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如下: 第十九条工程项目验收流程节点说明

(完整版)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监理公司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哪些条件(1)完成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

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准备的资料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备案准备的资料: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2、下列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7)、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8)、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9)、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10)、燃气工程验收文件;(11)、《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12)、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

关于规范试验检测和工序验收管理程序

质量控制及工序验收措施 一、质量检验程序 1、为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的流程,确保工程质量,我项目部严格遵循合同承诺,设立了“三检制”机构。一检为施工班组质检员;二检为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三检为项目部安质部专职质检员。“三检制”人员组织机构以上报监理部。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在班组或工序自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专职质检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验收后,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通知单”,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项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将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交质量监督站验收。 二、施工过程中工序的质量控制 1、实行质量目标管理,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施工的每一道工序上,把质量目标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肩上。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项目一定要返工重做至合格。 2、项目质检员对分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查,按规定做好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每一道工序完工后进行自检,报质检工程师复检,在此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做到道道工序有人把关,每个项目有人验收。 3、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各种施工原始记录。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其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1、材料采购: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材料采购的有关程序,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材料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2、材料验收: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标准是否一致。货单是否准确、有材质证明及物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或填写料具验收单,当物资的质量不合格,则作退货处理。 3、原材料的检验: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化学性能检验,进场材料经检验和试验后,需经项目质量监督员签发进场物资的准用令。否则,进场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四、工程试验管理 1、为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原材料的监测,所进的试验设备和测量器具按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和鉴定,取得合格证。工地试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检测,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当监理需要抽检试验时,我方试验人员负责配合。 2、工地取样及试验 ①、工地设置符合要求的设施、仪器配套的工程检测仪器,配置现场试验人员和部分必需品。 ②、工地试验按业主要求,本工程试验均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铁大桥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香维公路金沙江大桥项目部工地实验室。

工程验收及移交程序(精)

1目的 明确规定工程验收及移交的责任、方法和要求,规范工程分部工程和单项工程按照设计图纸、有关规范及相关文件(图纸会审、技术、设计变更,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等进行验收,确保工程项目最终通过建设主管部门的验收,顺利移交物业管理单位。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验收及移交控制。 3 职责 3.1 工程部项目组组织工程分部和单项工程的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 3.2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验收备案申请,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3 工程部项目组负责项目土建工程和相关配套工程的验收,各专业局配套验收由各专业局组织验收,工程部、开发部进行现场配合、协调。 4 工作程序 4.1 工程验收组织与依据 4.1.1 按国家有关工程验收规范及施工合同的要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全部完工后,必须进行相应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包括:桩基工程、基础分部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单位工程初验及竣工验收。 4.1.2在规定的阶段工程施工后,只有通过中间验收的工程才可进入下一步的施工;只有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才可进行移交。 4.1.3各阶段工程验收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监督验收的全过程检查活动,工程验收的依据包括有: a 施工合同; b 工程图纸、设计变更及相关技术资料;

c 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标准。 4.1.4按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工程各阶段验收应有以下部门或单位代表参加,公司派出的代表为工程部,必要时包括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 a 桩基和基础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b 主体结构工程验收:公司代表、质监站、监理单位、设计院、施工单位; c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公司代表、监理单位、设计院、勘察院、规划部门、施工单位。 4.2验收程序 4.2.1 工程验收的程序一般分两步进行,包括资料审查、现场检查。 a 资料审查,由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监理单位确认验收资料后,交公司工程部复审,经工程部复审通过后, 由工程部组织进行现场检查。 b 现场检查,按照工程部的安排,工程部项目经理组织设计单位、勘察院,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部门代表或公司领导参与、并监督现场验收检查。 4.2.2 工程中间验收 4.2.2.1工程部项目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在确认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中间验收申请》 , 必须审查以下方面: a 验收资料是否完整; b 验收资料是否清晰,并符合要求; c 监理单位是否已有明确的意见; d 监理单位要求改进的问题,施工单位是否已落实。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程序 3分部工程验收 3.0.1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质量监督机构宜派代表列席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会议。 3.0.2大型工程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其他工程的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或执业资格。参加分部工程验收的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2 名。 3.0.3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其格式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3.0.4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单元工程已完成; 2已完单元工程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 3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0.5分部工程验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达到设计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的要求; 2评定工程施工质量等级; 3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0.6分部工程验收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听取施工单位工程建设和单元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2现场检查工程完成情况和工程质量; 3检查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 4讨论并通过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3.0.7项目法人应在分部工程验收通过之日后10 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其格式见附录E)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分部工程的验收质量结论应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3.0.8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验收质量结论之日后20 个工作日内,将核备(定)意见书面反馈项目法人。 3.0.9当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质量结论有异议时,项目法人应组织参加验收单位进一步研究,并将研究意见报质量监督机构。当双方对质量结论仍然有分歧意见时,应报上一级质量监督机构协调解决。 3.0.10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应有书面记录并有相关责任单位代表签字,书面记录应随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一并归档。 3.0.11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格式见附录F。正本数量可按参加验收单位、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各一份以及归档所需要的份数确定。自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 个工作日内,由项目法人发送有关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4单位工程验收 4.0.1单位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必要时,可邀请上述单位以外的专家参加。 4.0.2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组成员应具有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每个单位代表人数不宜超过3 名。 4.0.3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其格式见附录D。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报告之日起10 个工作

施工工序质量验收程序

光明生物公司技改项目配套宿舍工程 施工工序质量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应建立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按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与质量管理程序进行作业,保证施工质量。 2.每道工序开工前施工单位须进行施工技术交底,重要工序或分部工程其内容须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查。 3.建筑工程的工序施工完毕,施工单位应实行各道工序的操作人员“自检”、“互检”和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专检”相结合的“三检”程序,并签署有完整的检验记录。不合格,则自行返工。 4.在“自检”、“互检”和“专检”合格基础上,施工单位备齐自检资料和报验申请表,提前申请验收。对于建筑装饰部分质量还要求,在施工前按业主要求对各分项工程做出施工样板,经业主及监理确认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5.工程监理采用巡视、旁站、平行检查方式,及平常的工地例行检查,不能作为对施工方的施工质量的检查验收。 6.施工工序属于隐蔽工程,需在半天(4小时,工作时段)前通知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任何工程工序均不能擅自隐蔽,否则不予认可。隐蔽验收须按施工工序步骤逐步进行,并按工序步骤记录在验收表上,验收合格后才准许隐蔽;未按施工工序步骤逐步验收和记录的,该工程部位工序不予验收认可,涉及该工程部位工序的工程量不予计量,结算时不予认可。 7.监理方接到施工方验收申请,积极组织监理方人员检查,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问题以书面的形式,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回复、检查、再申请验收。 8.监理方按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检查,确认无质量、安全问题,组织业主、施工单位联合检验。 9.各参建方验收合格后,业主、监理签署验收合格意见,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监理(建设)单位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0.为确保工程质量,为设计和施工验收提供可靠依据,施工过程中各项试验,应严格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见证抽样送检。未经监理见证送检的材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

检验批及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程序和要求

承包单位向监理单位进行材料报验: 1、总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材料报审表),同时附:材料出厂合格证、检测报告、按规定要求进行复试的检验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2、专业承包单位材料进场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将合格资料报送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检查合格后由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向项目监理部进行材料报验;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准使用。 检验批: 检验批是指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点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是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最小单元。 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由施工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等进行验收,并按照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检验批合格质量验收的内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可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 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负责。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填写。 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的表头及检验批部位、区段、施工单位检查评定结果,由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填写,由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检查后给出评价并签字,交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验收。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内容:所含的检验批质量均应合格;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分部工程: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勘查、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内容有: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有关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单位工程的质量验收: 1、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首先应依据质量标准、设计图纸、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并对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符合要求后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和完整的质量资料,请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勘察单位虽亦是责任主体,但已参加了地基验收,故单位工程验收时可用不参加。 3、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对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

铺地砖工艺流程与质量验收标准

铺地砖工艺流程与质量验收标准 A、施工准备 2.1材料要求 2.1.1水泥:32.5级以上普通硅酸盐水泥或矿渣硅酸盐水泥; 2.1.2砂:粗砂或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过8mm孔径的筛子; 2.1.3面砖:进场验收合格后,在施工前应进行挑选,将有质量缺陷的先剔除,然后将面砖按大中小三类挑选后分别码放在垫木上。色号不同 2.2主要机具 小水桶、半裁桶、笤帚、方尺、平锹、铁抹子、大杠、筛子、窄手推车、钢丝刷、喷壶、橡皮锤、小线、匀石机、水平尺等。 2.3作业条件 2.3.l墙上四周弹好+50cm水平线; 2.3.2地面防水层已经做完,室内墙面湿作业已经做完; 2.3.3穿楼地面的管洞已经堵严塞实; 2.3.4楼地面垫层已经做完; 2.3.5板块应预先用水浸湿,并码放好,铺时达到表面无明水。 2.3.6复杂的地面施工前,应绘制施工大样图,并做出样板间,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B、工艺流程 基层处理→找标高、弹线→铺找平层→弹铺砖控制线→铺砖→勾缝、擦缝→养护→踢脚板安装 C、操作工艺 3.1基层处理、定标高 3.1.1将基层表面的浮土或砂浆铲掉,清扫干净,有油污时,应用10%火碱水刷净,并用清水冲洗干净; 3.1.2根据+50cm水平线和设计图纸找出板面标高。 3.2弹控制线 3.2.1先根据排砖图确定铺砌的缝隙宽度,一般为:缸砖lOmm;卫生间、厨房通体砖3mm;房间、走廊通体砖2mm; 3.2.2根据排砖图及缝宽在地面上弹纵、横控制线。注意该十字线与墙面抹灰时控制房间方正的十字线是否对应平行,同时注意开间方向的控制线是否与走廊的纵向控制线平行,不平行时应调整至平行。以避免在门口位置的分色砖出现大小头。 3.2.3排砖原则: 1)开间方向要对称(垂直门口方向分中)。 2)破活尽量排在远离门口及隐蔽处,如:暖气罩下面。 3)为了排整砖,可以用分色砖调整。 4)与走廊的砖缝尽量对上,对不上时可以在门口处用分色砖分隔。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精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精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1)施工现场应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由施工单位按表6-2填写,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并作出检查结论。 (2)当工程未实行监理时,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有关验收规范涉及的监理职责。 (3)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半成品、成品、建筑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进场检验。凡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要材料、产品,应按各专业工程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 2)各施工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施工工序完成后,经施工单位自检符合规定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各专业工种之间的相关工序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应记录。 3)对于项目监理机构提出检查要求的重要工序,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作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

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项目监理机构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6)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规定; 2)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0 6 5030(^- 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 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组织程序

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必备条件及验收组织程序 一、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及合同规定的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进场的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按设计内容完成,工程质量和使用功能符合规范规定的设计要求。 二、单位工程组织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自检合格,提交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验收报告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2、对于施工单位将部分工程对外单独承包的,建设单位不考虑该部分分包事项,只将该分包纳入施工单位的工作内容一并统一验收。 3、对于建设单位直接将某分项或分部工程单独对外招标的,应由总承包单位验收,甲方分包支付一定的配合费。 4、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一般应在 15 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部工程包括的范围:土方开挖工程、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装饰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安装工程。 2、分部验收条件:(1)、所含分项工程质量均应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1 1 (3)分部工程中有关结构安全与功能的检测结果应符合、设计及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四、分部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工程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总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

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五、分项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分项工程的范围:如钢筋工程、摸板工程、混凝土工程等。 2、分项验收的条件。 1)、钢筋工程验收条件。 a、按施工图核查纵向受力钢筋,检查钢筋品种、直径,数量、位置、间距、形状。 b、检查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构造钢筋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钢筋接头,如绑扎搭接,要检查搭接长度、接头位置和数量(错开搭接,接头百分比);如焊接接头或机械连接,要检查外观质量,取样试件力学性能试验是否达到要求,接头位置(相互错开)、数量(接头百分比)(2)模板工程验收条件: a、每层都要复查,关键轴线及轴线标高一次, b、检查预留孔、洞、及预埋构件的尺寸是否符合要求。 c、检查摸板是否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d、检查摸板尺寸偏差是否在规定允许的范围内 (3)混凝土工程验收的条件: a、混泥土浇注前应检查水泥出厂合格证,技术说明,按规定送检的试验报告。 b、检查砂石质量。 c、钢筋隐蔽验收是否合格。 d、检查水、电、材料、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及施工技术员是否已全部到位。 六、混凝土工程组织验收程序:(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监理工程师及工程项目各参与方项目负责人的质量行为给予监督、检查、管理。 七、建筑安装工程验收的基本要求:

工序质量检查验收流程及制度(流程图)

工序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1、作业班组自检(自检) 作业班组施工要严格按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一道工序完成在进入下道工序前,该班组应对照规范、标准和施工质量样板进行自检并做出自检记录。 每道工序完成后,专业工程师组织作业班组进行自检,技术工程师指导,质量工程师监督。 2、工序间互检(互检) 在同类工序(含班次交接形成的工序)间进行,以消除品质变异的产生。 自检合格后,专业工程师组织作业班组进行互检,技术工程师指导,质量工程师监督,作业班组长做出互检记录。 3、上下工序交接检(交接检) 工序自(互)检合格后,上下工序应进行交接检查,交接检查包括工程质量、工艺情况、工序完成后的清理和成品保护等内容。 (1)专业内交接 在同一专业内(如土建、安装、装饰等)进行,经交接双方共同检查,达到质量标准后,由交接双方的作业班组长签字确认。 专业工程师组织作业班组进行交接检查,技术工程师指导,质量工程师监督,专业工程师做出交接检查记录。 (2)专业间交接 在不同专业间(如土建与安装之间、土建与装饰之间、安装与装饰之间等)进行,经交接双方共同检查,达到质量标准后,由交接双方的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总包项目生产经理组织进行交接检查,项目总工指导,项目质量总监监督,专业工程师做出交接检查记录。 4、专职检查(专检) (1)专业内专检 工序交接检查合格后,总包专业工程师组织工序质量专检,项目质量总监进行质量检查验收,项目总工组织技术复核。质量工程师做出专检记录。 (1)专业间专检 工序交接检查合格后,总包生产经理组织工序质量专检,项目质量总监进行质量检查验收,项目总工组织技术复核。质量工程师做出专检记录。 5、监理检查验收 专职检查合格后,总包项目总工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验收,项目技术工程师、质量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及分(承)包单位现场负责人参与。质量工程师做出专检记录。

工程验收流程

工程验收流程 一、流程概况: 1、流程目的:明确工程验收程序,规范工程验收过程,保证 工程验收全面、有效、合法。 2、适用范围:本流程适用于本公司项目工程的验收管理。 3、定义: 3、1:中间验收:指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分部、分项工程 的质量验收,如基础、主体结构、装修、电气安装等分部验收,钢筋、模板、混凝土、抹灰、砌体等分项工程验收。 3、2:交接验收:指不同工序间的工作面移交时(亦即不同施 工队伍配合施工)的检查验收。 3、3:单项工程验收:指独立施工的,需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参 与的,具有垄断性质的工程验收,如永久供水、永久供电、消防、电梯、环保、人防等。 3、4:竣工验收:指工程完工后具备交付适用条件时,由建设 方(开发商)组织的,有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含地质勘察)以及政府监督部门参与的工程验收。 3、5:竣工综合验收:指各单位单项工程验收合格后,由建设 方组织的,有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含地质勘察)以及政府监督部门参与的工程验收,并签署综合验收文件、报告,该项验收完成后即可进行档案备。 4、验收组织成员:

4、1:中间验收: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 量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外部监理单位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设计单位(必要时)和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必要时)。 4、2:交接验收:交接双方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质量技术 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 4、3:单项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 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成本部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人员(或客服)、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4、4:竣工验收和竣工综合验收:施工单位负责人(指总承包 单位),项目部质量技术管理负责人(或项目工程质量监理工程师),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工程技术部工程师、成本部造价工程师、物业管理人员(或客服)、设计单位和政府相关主管部门。 二、工程验收流程图: 1、中间验收: 1、1:分项工程验收程序: 施工单位完工后提出验收并填写报验申请表 专业工程师检查验收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 常州市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05年9月10日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流程图说明依照《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142号文、《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备案治理暂行方法》建设部令(2000年)第78号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 0300-2001的规定,为确保新北区建设工程结构安全及正常使用,现结合新北区实际情形,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按下面流程进行。 新北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由新北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工程的竣工备案由区质监站具体承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由区都市治理与建设局城建处具体承办。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作共分三时期进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期、竣工验收时期和竣工备案时期。 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时期 1.1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一样以单位工程为验收单元。每个单位工程(包括各类单体建筑物,小区内道路、各类管线,装饰装修30万元以上,市政基础设施及设备安装工程)按合约内容施工终止,专门复杂的工程如大型综合建筑,能够依照“统一标准”的单位工程的划分原则细分验收单元。 1.2单位工程施工完成后,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建设(监理)单位提 出竣工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工程竣工报告,应包括结构安全、室内环境质量和使用功能抽样检测资料等合格文件,以及施工过程中发觉的质量问题整改完成报告等。 1.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勘、监理等单位有关负责人成立验收组进行,并将《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方案》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通知书》,由建设单位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日期的3个工作日前报区质监站。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

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和组织 一、检验批的质量验收 (一)检验批合格质量规定 (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 (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看出,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包括了质量资料的检查和主控项目、一般项目的检验两方面的内容。 (二)检验批按规定验收 1.资料检查 2.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检验 3.检验批的抽样方案 4.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 (三)检验批的验收程序和组织 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表5-4记录。 3.分项工程的验收程序与组织 分项工程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基础,因此,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均应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 三、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1.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的规定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分部工程的验收在其所含各分项工程验收的基础上进行。 观感质量验收: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由各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综合给出质量评价。 评价的结论:“好”、“一般”和“差”三种。 “差”的检点应通过返修处理等进行补救。 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负责人)组织施工项目经理和有关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并按表5-5记录。 3.分部工程的验收程序与组织 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由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技术性能要求严格,技术性强,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因此规定与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 四、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和内容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报告,并具备以下条件后,方可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 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住宅工程初装饰的部位和项目应符合《住宅工程初装饰竣工验收办法》(建监字第392号)的要求。 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针对委托监理的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经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审查符合要求。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5、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监理单位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该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未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完成。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各自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7、住宅工程已已按《四川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暂行规定》进行分户验收。 8、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验收认可文件。 9、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二、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三、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主持人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四、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四川省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五、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设备验收管理程序

设备验收管理程序 一、定义:设备验收是指由供方制造的新设备或交由承揽方改造 的设备,在制造或改造方交付设备后进行的设备验收活动。 二、各部门职责: 设备部门:负责设备预验收的组织、实施。参加设备预验收的 全过程工作,对设备安全、环保性能负责。 技术部门:参加工艺设备的预验收全过程工作,对设备加工 产品的精度、性能负责。 质量部门:参加检验、试验、测量设备的预验收全过程工作, 对设备检测的精度、性能负责。 生产部门:负责设备预验收全过程工作,对设备满足要求的 使用精度、性能(含生产节拍)负责。 三、预验收人员的组成: 由设备部门组织相关部门(技术部、质量部、生产部)商定初步人选,组成预验收小组,指定具体的负责人,报公司主管副总批准后进行整个预验收活动。若为大型设备或精密贵重设备,最好还要有主管领导及其他相关部门人员协助验收。 四、预验收的准备: 由验收负责人组织验收人员,学习消化设备订购合同(技术协

议和双方相关资料),熟悉相关文件及技术资料,了解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参考厂家验收规程拟订相应的验收程序,并对关键技术指标的检测方法认真研究。 五、验收的实施: 5.1、根据订货合同核对商标、标志、收货单位名称、箱号、箱总件数及分号等有关的外包装标记及批次是否相符。 5.2、检查设备包装情况。设备包装情况和外观情况如果出现与合同不符或者有破损时,必须做好现场记录,记入验收报告并拍照或录像以便分清责任。拍照和录像应能表达破损的各个方向与部位。 5.3、检查设备外观情况:表面是否清洁、外壳是否光滑无划痕,各按钮旋键是否无损、新旧程度如何等。 5.4、检查与清点:以合同、合同配置要求为依据,按装箱单或使用说明书上的附属器材或零配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逐项进行核对并作记录。注意质量与性能是否完好,如出现数量或实物与单据不符的,应当做好记录并保留好原包装,便于向厂方要求补发或索赔。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使用手册及出厂鉴定证书、检验合格证(合格证应有的标志:生产厂商名称、产品名称和型号、检验日期、检验员代号),维修手册、维修电路图纸(或单独订购)等。 5.5、技术性能检查:通电试机,经过一段时间,各性能指标均正常稳定。经过培训操作可以使用。 5.6、填写验收报告单:验收报告应由使用部门、设备部门与厂商代表三方验收人员签字认可。在验收过程中,所有与合同要求不符的

竣工验收控制程序

竣工验收控制程序 (TJ824-2003) 1 目的 确保工程完工后按法规和合同的规定进行质量验收,防止不合格工程交付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验收。 3 职责和权限 3.1工程部经理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3.2工程部副经理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3.3工程部技术主管参加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前的自检、自评工作,审查项目经理部竣工前上报的工程技术资料的完整性,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并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归档保存。 3.4工程部质监员参加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的自检、自评工作,监督项目经理部按本程序进行质量验收。 3.5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分部、单位工程验收前的自查、自评工作,向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申报验收,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对验收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 3.6施工员参加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负责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实施整改。 3.7质安员负责分项工程(检验批)的自查、自评工作,拥有质量否决权,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核查工作。参加分部、单位工程的验收。 4 工作程序 4.1检验批的划分 质安员在分项工程验收前,首先要划分检验批。

分项工程由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组成。一般地,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来划分检验批;室外工程的分部工程(如挡土墙)的分项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2检验批的资料检查 检验批完工后,质安员应检查的质量控制资料主要包括: 1)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2)原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证明书及进场检验报告; 3)工程测量、放线记录; 4)试块、试件的抽样检验报告;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其它施工过程记录。 当发现资料不完整,质安员应要求施工员、材料员等补齐资料。 4.3检验批的验收 检验批完工后,质安员按照该分项工程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对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填写“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作出评定结果。评定合格的条件为:主控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大于80%。评定后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验收,作出验收结论。 4.4分项工程的验收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验收后,项目经理填写“分项工程报验申请表”,向监理单位申报分项工程验收。施工员或质安员参加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的分项工程验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项工程评定合格的条件为:所有检验批均评定合格,且质量控制资料完整。自评后请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做出验收结论。 对分项工程验收发现的问题、不合格品,由施工员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 4.5分部工程的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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