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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消防监督检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依法对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条直辖市、市(地区、州、盟)、县(市辖区、县级市、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具体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确定本辖区内的消防安全

重点单位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安派出所可以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和上级公安机关确定的单位实施

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范围由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研究拟定,报省级公安机关确定。

第四条上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对下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的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公安派出所共同做好辖区消防监督工作,并对公安派出所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定期对公安

派出所民警进行消防监督业务培训。

第五条对消防监督检查的结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对检查发现的影响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定期公布,提示公众注意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第六条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本地区火灾规律、特点等消防安全需要组织监督抽查;在火灾多发季节,重大节日、重大活动前或者期间,应当组织监督抽查。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作为监督抽查的重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在监督抽查的单位数量中占有一定比例。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第八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

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条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三)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四)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定期组织维修保养,是否完好有效;

(五)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七)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八)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九)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十)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

对人员密集场所还应当抽查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十一条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除检查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内容外,还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是否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是否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

(三)是否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

(四)是否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当检查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中承担灭火和组织疏散任务的人员是否确定。

第十二条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对活动现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下列内容:

(一)室内活动使用的建筑物(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

安全检查;

(二)临时搭建的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三)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是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分工并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五)活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备齐全并完好有效;

(六)活动现场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七)活动现场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第十三条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的施工现场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施工单位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的情况:

(一)是否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制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在建工程内是否设置人员住宿、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等场所;

(三)是否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临时消防应急照明,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四)是否设有消防车通道并畅通;

(五)是否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消防演练;

(六)施工现场人员宿舍、办公用房的建筑构件燃烧性能、安全疏散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第三章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监督检查时,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如实记录检查情况。

第十五条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第十六条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在举办前进行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接到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书面通知之日

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并将检查记录移交本级公安机关治安部门。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到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应当及时受理、登记,并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时限,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实地核查:

(一)对举报投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以及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应当在接到举报投

诉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核查;

(二)对举报投诉本款第一项以外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在接到举报投诉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查。

核查后,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依法处理。处理情况应当及时告知举报投诉人;无法告知的,应当在受理登记中注明。

第十九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发现的依法应当责令立即改正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当场制作、送达责令立

即改正通知书,并依法予以处罚;对依法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

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依

法予以处罚。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当场改正完毕,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可以口头责令改正,并在检查记录上注明。

第二十条对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的,应当根据改正违法行为的难易程度合理确定改正期限。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责令限期改正期限届满或者收到当事人的复查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

予以处罚。

第二十一条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公共消防设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发现本地区存在影响公共安全的

重大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组织集体研究确定,自检

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处理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书面报告本

级人民政府解决;对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当在确定之

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确定前组织专家论证。组织专家论证的,前款规定的期

限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应当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

以临时查封:

(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

(二)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的;

(五)其他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

临时查封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临时查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仍未消除火灾隐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可以再次依法予以临时查封。

第二十三条临时查封应当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决定临时查封的,应当研究确定查封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的

范围、期限和实施方法,并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

临时查封决定书。

情况紧急、不当场查封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在口头报请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同意后当场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实施临时查封,并在临时查封后二十四小时内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集体研究,制作、送达临时查封决定书。经集体研究认为不应当采取临时查封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第二十四条临时查封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

实施临时查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临时查封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临时查封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三)在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及其有关设施、设备上加贴封条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使危险部位或者场所停止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四)对实施临时查封情况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实施临时查封后,当事人请求进入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整改火灾隐患的,应当允许。但不得在被查封的危险部位或者场所生产、经营或者使用。

第二十五条火灾隐患消除后,当事人应当向作出临时查封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解除临时查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并送达当事人。

对检查确认火灾隐患已消除的,应当作出解除临时查封的决定。

第二十六条对当事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经

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组织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妨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不执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作出的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决定的,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义务且无正当理由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应当组织集体研究强制执行方案,确定执行的方式和时间。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自决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制作、送达当事人。

第二十八条强制执行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人组织实施。需要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行政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并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实施强制执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实施强制执行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场向当事人宣读强制执行决定,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二)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三)对实施强制执行过程制作现场笔录,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照相或者录音录像;

(四)除情况紧急外,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强制执行;

(五)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

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

第二十九条对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处罚的当事人申请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

收到书面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

作日内作出决定,送达当事人。

对当事人已改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对违法行为尚

未改正、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应当不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经营,并说明理由。

第四章公安派出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公安派出所对其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日常消防监督检查。

公安派出所对群众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受理,依法处理;对属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管辖的,应当依照《公安机关办

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在受理后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第三十一条公安派出所对单位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

检查;

(二)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

(三)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四)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室内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是否完好有效;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对设有建筑消防设施的单位,公安派出所还应当检查单位是否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

对居民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公安派出所除检查本条第一款第(二)至(四)项内容外,还应当检查物业服务

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共用消防设施是否进行维护管理。

第三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对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确定;

(二)消防安全工作制度、村(居)民防火安全公约是否制定;

(三)是否开展消防宣传教育、防火安全检查;

(四)是否对社区、村庄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消防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五)是否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消防组织。

第三十三条公安派出所民警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被检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责令依法改正:

(一)未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未组织防火检查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消防演练的;

(二)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

(三)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

(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

(五)室内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六)人员密集场所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

(七)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八)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九)生产、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

(十)未对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组织维修保养的。

公安派出所发现被检查单位的建筑物未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擅自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未依法通过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擅自使用、营业的,应当在检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移交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理。

公安派出所民警进行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记录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的情况。

第三十四条公安派出所在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责令改正的同时书面报告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五章执法监督

第三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健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建立执法档案,定期进行执法质量考评,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应当自觉接受单位和公民的监督。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消防监督检查中有下列情形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规定制作、送达法律文书,不按照本规定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拒不改正的;

(二)对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公众聚集场所准予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

(三)无故拖延消防安全检查,不在法定期限内履行职责的;

(四)未按照本规定组织开展消防监督抽查的;

(五)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整改的;

(六)利用消防监督检查职权为用户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指定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维修保养单位的;

(七)接受被检查单位、个人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严禁在其管辖的区域或者业务范围内经营消防公司、承揽消防工程、推销消防产品。

违反前款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工作人员予以处分。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

(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改正的;

(二)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

(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

(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

(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

(六)其他可能增加火灾实质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

重大火灾隐患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认定。

第三十九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应当纳入消防监督检查范围。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

机关消防机构确定并公告。

第四十条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在管辖范围内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执行本规定所需要的法律文书式样,由公安部制定。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9日发布的《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同时废止。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防范管理方案

物业公司消防安全防范管理方案 一、消防原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全民皆兵。 预防为主是天天讲天天抓的日常工作内容,包括宣传教育和检查。全员皆兵是指物业服务中心的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宣传员、义务消防救护员,平时在各自的岗位上从事自己的本职工作,火情发生时则迅速进入火情状态下的对应岗位,履行岗位职责。 二、消防安全防范的关键工作 1、宣传教育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树立消防安全意识。以设置消防宣传栏、收看录相、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定期向业主宣传消防知识。 2、加强监督 加强监督检查可防患于未然,按有关规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一切涉及消防安全的生活起居、装修施工进行监督检查,明确规定装修工程队必须配备灭火器材,采用专用仪器,如手提电子煤气泄漏检测仪,定时定点进行检测,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3、模拟演习 每年安排二次大规模消防模拟演习,训练义务消防队员救护能力,提高业主的消防意识,增强自救能力。 三、岗位职责 ◆消防责任人职责 1、全面贯彻辖区内消防各项制度,落实防火措施、消防监督、消防设施管理。对辖区内的消防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指导、检查、督促辖区内全体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3、熟悉辖区内防火建筑结构、工作及生活环境特点、设施基本功能及使用方法、人员疏散通道、火灾中灭火措施等。

4、随时检查辖区内防火措施及设备,消除火灾隐患,做到如万一发生火灾能高速有效扑灭。 5、教育辖区内人员工作及生活中贯彻防火制度,注意防火安全。 6、随时处理各种火灾隐患、火警投诉及有关事项。 7、发生火灾时,在领导未到达火场时,担任火场临时指挥,协调灭火工作。 ◆义务消防队员职责 1、项目所有员工均属于义务消防队员,有义务、有责任承担消防工作,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随时准备投入消防战斗。 2、学习消防知识,了解大楼消防设备基本功能、位置,熟悉手持灭火器具摆放点及使用方法、手动报警及报警方法、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及疏散方法、破门救灾方法、消火栓使用方法、紧急灭火程序。 3、宣传贯彻消防规章制度,制止任何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发现火灾隐患尽快报告。 4、各义务消防员发现消防设施被破坏,应立即报告消防控制中心进行处理。 5、积极参加物业服务中心组织的各项消防灭火训练活动。 6、积极抢救、疏散受灾人员及物资。 7、灭火过程一切服从命令,听从统一指挥,维护火场秩序,保护现场。 8、积极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防火意识。 ◆消防中心值班员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2、熟悉与掌握消防设备的构造性能,保证救灾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3、做好消防值班记录、交接班手续、各种消防报警及电话消防投诉。 4、定期对消防设备进行巡检、维护,确保消防设备处于良好备用状态。 5、按时交接班,每班对值班记录、设备状况、事故处理及各处钥匙交接清楚,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可擅自离岗。 6、宣传消防规章制度,报告消防隐患,提出消防合理化建议。 7、非消防工作所需,不准占用电话机,非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导读:本文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 1、保持营业、办公现场安全出口的疏散通道畅通无阻。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综合办为防火责任人。 3、坚持三个月和不定期检修用电设备及线路、开关,切实杜绝和避免电气设备和线路故障引起火灾。 4、加强教育和培训,逐步建立起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消防防火教育。 5、各班组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或上报,对违反消防条例,玩忽职守造成火灾的或发现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和通知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处罚。 6、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管理原则。 7、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监督班组消除火灾隐患,设立具有消防专业知识消防监督安全员。 8、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9、任何班组和个人不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10、在宿舍区内,严禁燃烧容易引起火灾的东西。

11、不准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司。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消防安全保卫措施 一、消防安全措施 1、贯彻“以防为主,以消结合”的消防方针,结合本工程中的实际情况, 加强领导,组织落实,建立逐级防火责任制,确保消防安全。 2、本工程重要防火区必须封闭式施工,用瓦楞铁板做防护墙,为施工安全 和综合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3、现场电气焊、砂轮钻等有火种的作业面设专人看火,配备水桶等灭火设备,加强动火许可证的管理制度,用火证的有效时间为24小时,消防管理员明 确动火地点、使用时间,班后进行严格检查。 4、现场设2名人员专职管理消防工作,分昼夜值班,对工地的消防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现场设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周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培训一支 义务消防队。 5、现场地面设100管径的消火栓,间隔100m一个,具体位置见平面图。 6、现场设1个消防器具柜,备齐灭火器等用具,设在材料加工存放区。 7、消火栓、消防器具柜要做出明显标志,夜间设照明灯,周围3米不准堆 放任何物品,并保持通路。 8、施工现场设循环消防车道,宽度不小于4m。施工中的临时电器设施的安装,维修均由正式电工负责,严禁私自拉照明线,点电炉、避免电器引起的火灾 事故,现场严禁吸烟及任何非作业用火。 9、坚持安全消防检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消防措施 1、施工现场成立消防领导小组,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特别是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签订责任书。 2、安排足够的消防水源,合理布置消防器材和消火栓。设置消防灯,晚间 点亮。消火栓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任何物品。

3、建筑工程内不准用做仓库,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专设易燃易爆物品库房和区域,划分防火禁区,加设明显防火标志。 4、安装电气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时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5、施工作业用火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领取用火证,方可作业,用火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 6、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7、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8、现场设2名人员专职管理消防工作,分昼夜值班,对工地的消防保卫工作进行检查,现场设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周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教育,培训一支义务消防队。 9、本工程重要防火区必须封闭式施工,用瓦楞铁板做防护墙,为施工安全和综合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10、其余消防管理措施参照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贯彻执行。 三、消防保卫措施 1、项目部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级责任制。总包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 2、施工现场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大门昼夜有值班人员看守,护场守卫人员佩戴值勤标志。 3、加强对外施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的有关情况,签订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执行出入证管理制度,施工人员不得随便出入施工现场。 5、现场办公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制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

管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管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管理型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 目的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消防安全生产,保 证公司职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的消防安全生产。 3 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 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主席第6号令)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生产规定》 (公安部令第61号)

4 职责 4.1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4.1.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4.1.2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 4.1.3 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1.4 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4.1.5 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1.6 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安全责任,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企业人身、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保障生产经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完善防火安全管理网络,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办公室为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门,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管辖区域的防火安全工作。 第四条积极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防火安全意识,加强火灾隐患查处与整改,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切实保障安全生产。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

防火灾,报告火警和举报火灾隐患的义务。 第六条对在消防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七条本规定适用下列单位和个人: (一)公司各单位、驻公司施工、服务单位; (二)公司全体员工; (三)各类聘用人员、来厂办理业务、实习、务工、住宿等人员。 第三节火灾预防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健全班组、工段和分厂(处室)防火安全检查制度,将防火工作落实到岗位,责任到个人,发现火险隐患,必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一)签订消防责任书。 (二)各部门设立义务消防组,义务消防员有以下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本单位的消防管理安全管理制度。 2、积极参加消防知识学习和灭火技能培训,做好消防知识普及

(完整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套]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套] 第二章医院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第三条:医院负责对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行使全面管理、制订政策、检查指导、监督考核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消防安全规程、消防安全技术规范和卫生局有关消防安全规定,检查、指导、监督、考核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二、制定医院消防安全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下属各部落实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三、制定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监督考核落实。 四、每月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会,根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安排督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 五、监督考核所属各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消防保安责任制和有关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对各部门重大消防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有关资金投入,消防安全技术装备,消防安全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七、对所属部门发生的各种消防事故,组织调查、分析、处理。 八、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所属各部门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对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十、建立消防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实行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每月组织一次全院消防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要在院长办公会上通报,并在网上公布。 十一、制定消防安全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专(兼)职消防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员工防火、消防培训工作。 二、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对要害部位、重点部位、机要部位采取一定措施,加强检查。 三、制定和负责外来施工人员的防火措施和安全教育,审批动火作业单。严格执行动用明火的管理制度,加强危险物品管理,懂得危险品的使用情况。 四、做好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检查各部门防火安全情况,发现总是及时与有关部门领导商量整改措施,发现重大隐患,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五、对消防物品、器材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调换失效的器材,保持良好战备状态,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档案,编写每日值班记录。 六、接火灾报警后,应立即赶赴现场迅速扑救,减少损失。 七、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完好,做好设备定位、定点和清洁保养工作。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消防设施操作维护人员职责 一、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 二、按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等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于正常运行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于正确位置。 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人员报告。 四、做好运行、操作和故障记录。

消防安全常识与防范应急措施.

消防安全常识与防范应急措施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是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这一方针使防火与消防紧密结合,相辅相成,争取了同火灾做斗争的主动权。所谓“消”,就是消灭、扑灭火灾;所谓“防”,就是防止、预防火灾。预防火灾的发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是全民和全社会的事,涉及千家万户、各行各业,与每个人都有密切关系。所以,我们必须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 1.不要玩火和打火机。不要在蚊帐中点蚊香和蜡烛。不要将鞭炮放在口袋中,手中持有烟花爆竹时不要接近热源。玩火十分危险,一旦火势蔓延或者留下火种,容易引起火灾。 2.不吸烟。吸烟危害身体健康,又容易诱发火灾,要教育学生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吸烟,特别是学生在宿舍内吸烟现象。 3.爱护消防设施。为了预防火灾,防止火灾事故,居民楼、公共场所都设置了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沙箱等消防设施,还留有供火灾发生时人员疏散的安全通道,要自觉爱护消防设施,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 4.使用火炉取暖,火炉的安置与易燃的木质家具等保持安全距离,在农村,则要远离柴草。 5.烘烤衣物要有人看管,人不能长时间离开。 6.火炉旁不要存放易燃物品。 7.生火时,不要使用煤油、汽油助燃,以防猛烈燃烧发生火灾。 8.使用家用电器要符合安全要求,不乱拆卸,以免引发火灾。 9.电器使用完毕或人离开时,要及时关闭电源,以防电器过热而发生危险。 10.使用煤气、液化气器具要防止煤气、液化气泄露,使用完毕应关闭气源。 11.煤气罐应远离火源使用;要定期检查,确保煤气设施及用具完好。 12.不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进入校园,也不带汽油、爆竹等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13.实验课需要使用酒精灯和一些易燃的化学药品时,要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要求去做,时刻小心谨慎,严防发生用火危险。 14.采用火炉取暖的教室,要选派专人负责,管理好炉火。 15.打扫卫生时,要将枯枝落叶等垃圾作深埋处理或送往垃圾站场,不要采取点火烧掉的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本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办法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事故或减少火灾事故危害,保护 职工家属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 法》(以下简称《消防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 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企、事业单位必须按照《消防法》的规定,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组织领 导机构,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消防安全工作的任务:贯彻消防安全工作方 针,研究和分析生产经营活动中消防安全的特点和规律; 教育广大职工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作好日常消

防工作;发现和解决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检查整改火险隐患;编制灭火预案,组织消防演习;加强消防队伍的业务建设,提高灭火作战能力;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调动职工群众的消防安全工作积极性,确保企业生产、生活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整体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五条各企、事业单位应明确一名副职领导分管消防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本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各企、事业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明确防火安全责任。

消防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消防安全防范管理规定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各班组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3、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二)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三)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保持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综合管理室负责,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由综合室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4)消防器材由科室、班组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四)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班组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科室、班组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班组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公司向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厂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新职工入厂,须进行消防安全的职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识、灭火器及消火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对每名员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情况记录存档 三、公司每个季度对全体职工进行疏散演习,对义务消防队员进行灭火演习专门培训,使每个队员都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材, 四、公司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操作人员等有关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五、电焊、气焊、锅炉工等在具有火灾危险区域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消防培训,持证上岗 六、各车间、班组等部门展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根据各部门、各阶段、各字的特点进行针对行的教育。 七、公司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一、建立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各自职责,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二、公司安全部人员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公司安全部、环安部每月对公司进行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三、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四、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受检部门负责人应按通知要求及时整改火灾隐患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公司规定给予处罚。 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厂内的车间、仓库、宿舍的安全出口门、疏散楼梯、疏散走道的宽度必须按规范设置。 二、所有的疏散出口、楼梯、走道必须配置相应的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 三、上班时、生产车间、仓库应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锁。 四、车间、仓库应按规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各部门负责人应按规定定期检查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是否完好,发现损坏及时维修。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二、消防控制室的操作维护人员,应经消防安全专门培训合格后上岗。 三、值班人员不得擅离岗位,应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值班人员应尽职尽责,如有发生火灾事故,应按有关预案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五、值班人员应记录下当班情况,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六、值班人员每日应观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自检情况,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一、公司消防设施器材由安全部管理,定期检查检测消防设施器材。 二、对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建立档案管理。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应定点存放、定人保养、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存档。 四、对全公司职工进行教育,要求员工爱护消防设施器材,对刻意破坏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将要求赔偿,并提出惩处。 五、公司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设置符合国家规定

医院消防安全和各科室保卫工作责任书

医院消防安全和各科室保卫工作责任书 文秘站| 责任书,各科,保卫,消防,医院,安全,工作, | https://www.docsj.com/doc/008161132.html, | 浏览:413 ××医院二00六年度消防安全和各科室保卫工作责任书 我们遵照“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防火精神,大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职工群众的自防、自救能力,杜绝火灾事故,加强单位安全保卫工作,对重点部位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并制定了防火预案措施,[文秘站文章-https://www.docsj.com/doc/008161132.html,文秘站帮您找文章]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现特制订此责任书,望各科室认真执行。 一、各科室利用会议,专栏等多种形式组织职工学习消防安全知识,切实加强各科内部的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二、根据科室内部的实际情况,制订出切实可行的防火和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做到措施得力,制度完善、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安全可靠。科室内配备的消防栓,灭火器由各科室负责,若丢失予以赔偿。 三、各科室领导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发现火险隐患和漏洞、要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整改,防患于未然,确保科室安全。对忽视消防安全,火险隐患整改不力的科室和个人,要依据有关规定做出严厉处理。 四、对科室使用的易燃易爆物品(氧气、医用酒精、汽油、电炉、火炉等),必须远离火源、专人保管、隔离存放。锅炉房要维护保养好锅炉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定期检验,不得“带病”和违章操作。 五、切实加强财务科的收款、存款工作,为确保安全、医院取款、存款必须用车接送,保卫人员押送,当天的营业款必须送存银行,若发生事故,当时人承担全部责任,先赔偿后破案。 六、氧气房工作人员切实加强责任性,负责氧气房内消防安全,空瓶和实瓶分开放置,严禁带火种进入,对灭火器的正确使用要清楚,加强防火、防盗工作,要有不准吸烟的标志。 七、配电室要做到安全用电,按章作业,禁止使用电炉和堆放杂物,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有禁烟标志。 八、制剂室工作人员,对酒精和其它轻易挥发的溶液,硫酸等要分开存储,注重安全第一。对科室的消防灭火器械要放在明显位置,负责本科室安全防火工作,否则追究当事人和科主任责任。 九、对忽视消防安全工作的科室领导,如发生事故要追究领导的治理责任。 十、家属院要加强防火防盗工作,各住户要看好自己的家,经常检查家用电器,非凡是电灶、抽油烟机、液化气等易燃物品,离家时要关闭电源,经常不用的电器要拔去插头。教育小孩不准玩火,发生火灾事故责任自负。 ××医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及所有服务区域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三、消防安全职责 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公司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总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主要职责包括: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小组的副组长,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 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消防安全制度。 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太原市中小企业创业服务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中心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中心内线电话。 6、上班时间不准在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火灾对环境的污染。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 三.职责 3.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消防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负责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有效管理,确保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2.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日常消防工作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3.3.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关心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甚至损坏消防器材。 四.工作程序 4.1、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标准,严格履行本公司所规定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 4.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应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消防责任人,明确专兼职消防员,配备必

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保养维护或更新。 4.3、火源管理、仓库管理等工作,遵守本公司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4.4、电源管理(包括电器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管理等)遵守本公司关于用电管理的规定。 4.5、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时,应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生产车间和职能部门每月组织自查,各岗位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4.6、消防安全教育除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执行外,同时强调:: 4.6.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考核,并有记录。 4.6.2每月初各车间和职能部门组织召开员工会议,对全体员工进行包括消防安全方面内容的教育,并有记录。 4.6.3半年一次召开义务消防队员会议,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并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习。 4.6.4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内部刊物宣传安全法规,报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消防案例教育。 4.6.5积极开展“119”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使每位员工领会《消防法》,学懂消防知识,在各重点消防部位发生意外火灾时能妥善处置。 4.7、消防器材管理: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通用版)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通用 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945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通用版)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按消防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从国家、集体利益出发,顾全大局,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 2、遵守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不要私自在住地、宿舍乱拉电线,不准使用电炉子、热水器、电吹风、电热杯等电器设备。 3、不要躺在床上吸烟,不要乱扔烟头,使用过的废纸及时清扫,以免引起火灾。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台灯不要靠近枕边,不要在蚊帐内点蜡看书,室内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 5、防火主管部门对各部门防火安全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经常检查、排除隐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改正,被通知部门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6、各部门配备的消防器材要登记造册妥善保管。任何单位和个

人不得损坏和擅自挪用。 7、院内临建、扩建、改建工程必须严格审批,报消防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施工。 8、实验室、库房、、危险品库房等部位要建立安全防火制度,并认真落实。 9、不准私自接线和改装用电线路。如工作需要需征得主管部门同意,由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不得超负荷运转,严禁使用电热水器、电炉子、电褥子、电暖气等。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消防安全防范管理制度

保安管理之消防管理制度上墙(一)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饭店员工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逐级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2、采取会议、学习、布置工作等形式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3、对新录用的员工,要对其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 4、要对员工进行定期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使全体员工普遍掌握必要的消防知识,达到“三懂”(懂得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基本的防火、灭火知识,懂得预防火灾事故的措施),“三会”(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灭初起火灾)的要求。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防火巡查人员每天要对酒店各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详细的防火检查记录,包括参加的检查人员及次数. 2. 防火巡查时应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纠正,妥善处理火

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理的,应当及时逐级上报酒店领导.3.酒店“安全卫生领导小组”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检查,并详细做好巡查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 4、员工下班前应对其酒店全面进行检查,由酒店值班经理带队检查,并关闭设备电源后方可离开。 3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安全疏散设施,包括建筑物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施、防火门、防火卷帘等设施。 2、对酒店应有的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应进行日常检查,由后勤有关人员进行维护管理。 3、安全疏散设施的日常检查管理和维护管理包括: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堆放障碍物;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严禁遮挡、覆盖消防安全疏散指示。 4、对违反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的行为,将按上级消防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追究其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及管理人的责任。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M-ZD-29301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则 1.为了切实加强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科研、生产、经营和生活的正常秩序,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 3.公司行保安部是公司防火安全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在公司分管副总裁的领导下,在当地公安机关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4.凡公司员工,在公司工作和生活的其他人员均应遵守本规定。 二、领导体制及组织机构 5.公司成立以分管行政安保的副总裁为组长,各部门负

责人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各部门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在消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辖区的消防工作。 6.公司保安部是公司消防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7.公司日常消防管理工作由保安部组织实施。 8.消防责任制纳入领导岗位责任制,逐级进行考核。 三、各级消防责任人职责 9.公司消防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纳入行政管理范畴,与其他工作一起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部署公司的消防宣传教育和安全检查; (4)研究和制定公司的消防安全规章; (5)组织制定灭火方案,领导教工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追查和处理火灾责任人 (6)表彰消防工作的先进单位和积极分子。 9.保安部的消防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和公司消防领导小组有关消防工作的指示和规定;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机构人员职责 医院是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做好医院的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的发生,是安全保医卫工作中极为重要的一项。医院应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消防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制度,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单位消防安全。 一、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根据《消防法》的规定,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3、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4、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5、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7、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障碍。 8、标志醒目,专人管理,设有消防预警系统。 二、医院院长的消防安全职责

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医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医疗、科研、教学、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三、医院科室(部门)消防责任人的消防安全职责 医院各科室(部门)的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消防法律、法规、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科室议事日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3、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组织参加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4、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组织整改。 5、加强重点部位消防管理,妥善保管本科室(部门)的易燃、易爆

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

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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