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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7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7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7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71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刑法学(总题数:36,分数:60.00)

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系某公司总经理,乙是其司机。某口,乙开车送甲去洽谈商务,途中因违章超速行驶当场将行人丙撞死,并致行人丁重伤。乙欲送丁去医院救治,被甲阻止。乙见甲拨打120之后,便离开肇事现场送甲前往洽谈商务。但因延误救治,丁死亡。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不构成犯罪,乙构成交通肇事罪

B.甲、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C.由于过失犯罪不成立共同犯罪,只能对甲、乙分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但不存在共犯关系

D.甲、乙均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乙违章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甲指使乙逃跑,致使被害人因未能及时得到救助而死亡,甲和乙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这是作为过失犯罪不能成立共同犯罪的例外。B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根据《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232条、第234条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本案中,乙仅仅是受甲的指使而逃离事故现场,而并没有将被害人丁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遗弃,因此其行为与故意杀人罪不具有等价性,不能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D选项错误。

4.甲在荒郊野外的空地上,将自己老旧的小轿车放火烧毁,甲的行为构成( )

A.放火罪

B.故意毁坏财物罪

C.破坏交通工具罪

D.不构成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放火罪和破坏交通工具罪必须对公共安全产生现实危险,才成立该罪,而甲的行为没有危害到公共安全,AC 选项错误。故意毁坏财物罪,必须是毁坏他人财物,毁坏自己财物不构成本罪。

5.某建筑工地负责人张某在前往工地检查时,未注意到升降梯下方有人即启动,造成正在维护升降梯的工人当场死亡。对于张某的行为说法错误的是( )

A.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B.重大责任事故罪

C.如对其宣告缓刑,可以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联的特定活动

D.可以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三年至五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职业

根据司法解释,重大责任事故罪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所以未必只有一线生产、作业人员才能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本题中没有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情况,所以不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只能是重大责任事故罪。CD选项都是《刑法修正案(九)》和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

6.以放火的手段破坏正在修理中的交通工具,造成整片厂房着火的行为构成( )

A.放火罪√

B.破坏交通工具罪

C.故意毁坏财物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以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的是尚未交付使用或者正在修理中的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的,并非是通过交通工具来使公共安全遭受危害,因此不以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而以放火罪、爆炸罪定罪处罚。

7.甲本欲驾驶汽车在繁华街道见人就撞,不料尚未撞人便直接撞到墙上,未造成人员损伤。甲的行为构成( )

A.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预备)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止)

C.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未遂)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既遂)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危险犯,只需要达到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就构成该罪的既遂,而不需要造成实际损害结果。

8.某施工工地升降机操作工甲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下启动按钮,造成维修工乙当场被挤压身亡。甲报告事故时隐瞒了自己按下启动按钮的事实。关于甲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故意杀人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谎报安全事故罪

D.重大责任事故罪√

甲在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未注意下方有人即按启动按钮,过失造成他人死亡,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D选项说法正确。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指在重大责任事故、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等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甲的谎报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谎报安全事故罪。

9.对于以放火的危险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应当( )

A.按照破坏交通工具罪定罪处罚√

B.按照放火罪定罪处罚

C.按照破坏交通工具罪和放火罪实行数罪并罚

D.按照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交通工具是放火罪犯罪对象中的一种,所以在以放火的危险方法实施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中,破坏交通工具罪是特殊法,而放火罪是一般法,所以应当认定为破坏交通工具罪。

10.被告人张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当场撞死6人,撞伤18人。张某的行为构成( )

A.交通肇事罪

B.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故意杀人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是指故意使用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张某故意驾车在闹市区撞人,危害的是公共安全,主观上也不是过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1.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交通肇事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论√

B.不作为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C.如果行为人在窃取或者夺取的财产中发现有枪支、弹药或者爆炸物,而予以非法持有或者私藏的,则在盗窃罪或者抢夺罪之外,另行构成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

D.行为人在组织、领导或参加恐怖组织后,具体实施了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的,应当将所实施的具体犯罪行为和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实行数罪并罚

交通肇事引起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应以交通肇事罪论处。

12.甲在化肥中掺入泥土,销售金额达20万元,但并未对相关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对甲的行为( )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C.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D.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应认定为无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金融诈骗类犯罪包含了诈骗行为的话,则按照其他罪名定罪,不再认定为诈骗罪。A选项错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甲生产、销售的对象是化肥,不属于药品,自然不属于假药,B选项错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有四种表现形式:掺杂、掺假,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人杂物或假的物品;以假充真,指行为人以不具有某种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指行为人以次品冒充正品、优质品的行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指行为人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甲在化肥中掺杂、掺假,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选项正确。只要行为人以故意的主观心态,实施了上述四种行为之一,并且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需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D选项错误。部分考生可能会疑惑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答案是不构成。根据《刑法》第147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可以看出该罪是一个结果犯,要求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该罪。

13.甲将自己制造的青霉素冒充红霉素销售给某诊所,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

A.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C.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处断√

D.只能以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甲的行为获利巨大,隐含的意思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因此完全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A选项错误。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为假药或按假药论处: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法律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而生产、进口,或者必须经过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甲以青霉素冒充红霉素,属于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B

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销售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构成生产、销售特定种类伪劣产品犯罪,同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属于法条竞合犯的特别处理原则,即依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处断。C选项正确。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该罪是一个实害犯。甲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而并非劣药,D选项错误。

14.关于货币犯罪,说法正确的是( )

A.伪造货币后,持有、使用、运输、出售该伪造的货币的,应当数罪并罚

B.伪造面额为30元的假币,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C.将假币赠与他人的,不成立使用假币罪

D.伪造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航天纪念钞,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行为人同时实施伪造、出售、运输、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等数种犯罪的,如果行为人出售、运输、持有、使用伪造的货币系其本人伪造的,按伪造货币罪一罪从重处罚;如果行为人既伪造了货币,又持有、使用、运输、出售了其他人伪造的货币,则应按伪造货币罪和有关犯罪实行数罪并罚。A选项错误。伪造的货币,要求在外观上足以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可以使一般人相信是真币。面额30元的假币,不可能使一般人相信是真币,不成立伪造货币罪。B选项正确。使用假币罪,要求按照货币的流通方式去使用假币,赠与他人属于货币的一般流通方式,因此构成使用假币罪。C选项错误。伪造货币罪的对象包括伪造正在流通的货币、正在流通的境外货币、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纪念币。因此伪造航天纪念钞成立伪造货币罪,D选项错误。

15.甲与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犯罪人事先通谋,为其提供账户以转移走私所得。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B.洗钱罪

C.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D.包庇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指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本罪的最大特点在于属于事后帮助犯,即本罪的犯罪故意必须产生在产生犯罪所得的犯罪既遂之后,如果既遂前形成帮助他人犯罪故意或有通谋行为的,则认定为其他罪名的共犯,不再认定为本罪。A选项错误。洗钱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是特别罪名与一般罪名的关系,既然是特别罪名也需要符合一般罪名的本质特征,即也是事后帮助犯,甲事先与犯罪人通谋不能构成本罪。B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156条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因此甲的行为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C选项正确。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提供虚假证明包庇,使其逃避处罚的行为。甲没有实施提供虚假证明包庇犯罪分子的行为,因此不成立包庇罪。D选项错误。

16.甲公司用伪造的产权证明作担保,向商业银行借款5000万元用于生产经营。后因经济不景气,导致该笔款项无法归还。甲公司的行为( )

A.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违约

B.构成贷款诈骗罪

C.构成骗取贷款罪√

D.构成合同诈骗罪

甲公司采用欺骗的手段取得银行贷款,给银行造成了重大损失,严重侵犯了银行的财产和金融管理秩序,已经触犯刑法,甲既要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又要承担刑事责任,二者并不冲突。A选项说法错误。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行为。第一,甲公司为了经营需要骗取银行贷款,具有归还的意思,不能认定为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二,贷款诈骗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贷款诈骗罪。综上,B选项说法错误。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一般认为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100万元以卜,给银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以上的,可以构成本罪。甲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骗取贷款罪的构成要件,C选项说法正确。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甲公司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不成立合同诈骗罪。D选项说法错误。另外,需注意,法硕考试认为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贷款的,以合同诈骗罪定罪处罚。

17.甲将自己的汽车藏匿,以汽车被盗为由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该案存有疑点,随即报警。在掌握充分证据后,公安机关安排保险公司向甲理赔。甲到保险公司财务室领取20万元赔偿金后,刚走到门口即被守候的多名侦查人员抓获。关于甲的行为,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保险诈骗罪未遂√

B.保险诈骗罪既遂

C.保险诈骗罪预备

D.合同诈骗罪

保险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保险标的、虚构保险事故、夸大保险事故、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就进入了犯罪的实行阶段。不可能构成保险诈骗罪预备,C选项错误。保险诈骗罪的既遂要求行为人实际取得了保险赔偿金,这里甲虽然取得了理赔款,但是早已被保险公司识破,保险公司的赔款行为是为了配合公安机关,因此甲取得赔偿金与其实施的保险诈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其取得的赔款,在实质上并不属于赔偿金,即甲未取得真正的保险赔偿金,不构成保险诈骗罪的既遂。B选项错误。甲实施了保险诈骗行为,在实行阶段,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达到既遂状态,属于犯罪未遂。甲成立保险诈骗罪未遂,A选项说法正确。合同诈骗罪与保险诈骗罪是一般法条与特别法条的关系,如果符合特别法条的构成要件,则优先适用特别法条,因此甲的行为不再成立合同诈骗罪。D选项说法错误。

18.某企业生产的一批外贸供货产品因外商原因无法出口,该企业采用伪造出口退税单证和签订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50万元(其中包括该批产品已征的产品税、增值税等税款20万元)。对该企业行为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以合同诈骗罪处罚

B.仅以逃税罪处罚

C.仅以骗取出口退税罪处罚

D.以逃税罪和骗取出口退税罪并罚√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该企业虽然签订虚假买卖合同,但并非是利用合同来骗取合同对方当事人财物,因此不构成合同诈骗罪。A 选项说法错误。骗取出口退税罪,是指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该企业伪造出口退税单证和虚假买卖合同等方法,骗取出口退税30万元,完全符合骗取出口退税罪的犯罪构成。B选项错误。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行为。该企业先缴纳税款,然后又利用骗取出口退税方式骗回已缴纳20万元税款,相当于从未缴纳税款,因此符合逃税罪的构成要件。C选项说法错误。根据《刑法》第204条第2款规定,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逃税罪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规定处罚,并将二者数罪并罚。D选项说法正确。

19.甲没有烟草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冒充中华香烟的劣质香烟,销售金额达50万元,关于甲的行为说法正确的是( )

A.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B.非法经营罪

C.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数罪并罚

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非法经营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择一重罪处罚√

甲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完全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甲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在烟草制品上使用与中华香烟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甲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的烟草制品,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规定:“行为人实施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非法经营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属于一行为侵害多个法益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处罚。因此D选项说法正确,ABC选项错误。

20.多项选择题第21-25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下列选项中,关于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与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说法正确的有( )

A.非法制造枪支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单位,违规制造枪支罪的主体只能是单位√

B.非法买卖枪支后又持有枪支的,仅以非法买卖枪支罪一罪定罪处罚√

C.非法买卖枪支罪包含了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D.非法制造枪支罪应具有出卖的目的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单位,而且只能是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销售企业。A选项正确。非法买卖枪支后又持有该非法买卖的枪支的行为是行为人非法买卖枪支的当然结果,为非法买卖枪支行为所吸收,属于吸收当然结果行为的吸收犯,因此仅需以非法买卖枪支罪一罪定罪处罚。B选项正确。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违反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依法配备枪支的人员或者单位,违反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非法买卖枪支罪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犯罪行为的方式不同,并且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特殊主体,即依法配备枪支的自然人、单位,二者具有明显区别,不存在包含关系。C选项错误。非法制造枪支罪的非法制造,是指未经批准,私自制造枪支的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只要实际进行了制造的行为,无论是否制造成功,用手工还是机器方式制造,也无论是为了自用或非法出售,只要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性都成立本罪。D选项错误。

22.下列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B.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C.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区别是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通常是生产、作业第一线工作人员√

D.重大责任事故的主观心态只能是过失√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正常的生产、工作安全,所侵犯的同类客体是公共安全。A选项正确。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B选项正确。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是指强令他人违章进行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区别,关键是主体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通常是生产、作业第一线工作人员,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主体是企业的管理者、经营者。C选项正确。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观方面是过失,虽然可能是故意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但对其行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应当是过失的,即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D选项正确。

23.某恐怖活动组织从事了劫持并杀害人质和爆炸的活动,该恐怖组织的领导者甲构成( )

A.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

B.绑架罪√

C.爆炸罪√

D.故意杀人罪

行为人只要有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如果作为恐怖活动组织的成员又实施了杀人、绑架、爆炸等犯罪行为的,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来处理。绑架又故意杀人的,按照绑架罪的结果加重犯处理,只按照绑架罪一罪定罪。因此甲应以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罪、绑架罪、爆炸罪数罪并罚。

24.下列罪名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的有( )

A.非法制造枪支罪√

B.违规销售枪支罪

C.非法持有枪支罪√

D.非法出租枪支罪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生产、销售枪支的行为,因此属于特殊主体。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主体只能是依法配备枪支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因此属于特殊主体。

25.下列属于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方式的是( )

A.醉酒驾驶√

B.追逐竞驶,情节恶劣√

C.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

D.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刑法》第133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26.关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主体是一般主体√

B.客体是生产、作业安全√

C.只有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才构成本罪√

D.本罪的主体限于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责任事故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生产、作业安全。根据刑法修正案的规定,本罪的主体已不再限于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凡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27.甲盗窃了农民王某的一个手提包,发现包里有大量现金和一把手枪。甲将真情告诉乙,并将手枪交给乙保管,乙将手枪藏在家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构成盗窃罪√

B.甲构成盗窃枪支罪

C.乙构成窝藏罪

D.乙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甲在盗窃时不知包内有枪,仅具有非法占有一般财物的目的,盗窃了数额较大的财物和枪支,应以盗窃罪定处罚。A选项正确,B选项错误。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乙所隐藏的是枪支,小构成窝藏罪,C选项说法错误。乙违反枪支管理规定,将枪支藏在家中,符合非法持有枪支罪的构成要件。D选项说法正确。

28.关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主体的表述正确的是( )

A.少数犯罪的主体可以包括相对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人√

B.少数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

C.有的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D.有的犯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

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有的犯罪的犯罪主体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例如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有的犯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例如交通肇事罪;有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例如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有的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14周岁,例如放火罪、爆炸罪。

29.下列行为中,构成放火罪的有( )

A.以放火为手段杀人,烧毁了数十间房屋√

B.为了自杀,采取自焚的手段,但火烧毁了公园的一片林木√

C.犯罪后,为了掩盖罪证而放火,火势蔓延到附近的建筑物√

D.出于嫉妒,放火烧毁了邻居的柴草垛,但不会危及公共安全

放火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选项D不会危害公共安全,因此,不构成放火罪。

30.简答题第26-27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1.简述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的行为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是指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生产、销售枪支的行为。其具体行为方式有: (1)以非法经营为目的,超过限额或者不按规定的品种制造、配售枪支; (2)以非法销售为目的,制造无号、重号、假号的枪支; (3)非法销售枪支或者在境内销售为出口制造的枪支。)

32.法条分析题第29小题。要求符合立法原意和刑法理论。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3.《刑法》第133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请分析: (1)本条款中“机动车”的含义。 (2)本条款中“道路”的含义。 (3)本条款中“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含义。 (4)本条款中“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的含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所谓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2)道路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公路、城市道路;其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所谓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指在道路卜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情形。 (4)危险驾驶罪是行为犯,只要有刑法规定的危险驾驶行为就构成本罪,如果有危险驾驶的行为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又构成交通肇事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其他犯罪的,是一行为侵犯数个法益的想象竞合犯,择一重罪定罪处罚(在一般情况下,危险驾驶罪的刑罚轻于其他犯罪)。但如果有危险驾驶行为,又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34.《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请分析: (1)本条所规定的罪名、

罪状的描述类型。 (2)本条所规定的犯罪构成特征。 (3)本条所规定的“交通肇事后逃逸”和“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含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本条款是关于交通肇事罪的罪状、法定刑的规定。该条款所规定的罪状为叙明罪状。 (2)据此,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是:①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②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③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实践中主要是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具体包括驾驶汽车、电车、船只从事公路和水路运输的驾驶人员以及对上述交通工具的运输安全负有保障职责的其他人员,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果严重的,也应当按本罪论处。④主观方面为过失,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3)“交通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的交通肇事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在交通肇事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35.案例分析题第30小题。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6.交警甲在婚宴上喝了一杯白酒后,开车回家。在路上觉得头晕,就将车停在附近学校停车场中,结果在倒车人位时,操作失误将一辆法拉利撞报废。甲赶紧用随身携带的酒精检测仪进行测试,发现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85mg/100ml,赶紧去买了几瓶矿泉水,喝下后用冷水冲脸,回到车上测量后酒精含量降至75mg /100ml,便急忙逃离现场。(事实一) 开出学校不久,甲就将一过马路行人乙撞成重伤。甲在将乙送往医院路上,心想如果被人知道自己酒驾撞了人,就不能继续当警察了,便将乙扔到城郊小树林。(事实二) 请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事实一中甲构成何罪? (2)事实二中甲构成何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正确答案:(正确答案:(1)甲醉酒驾车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将法拉利撞报废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交通肇事罪,要求在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发生重大事故,而学校停车场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领域,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单纯过失毁坏财物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所以仅能认定甲成立危险驾驶罪。 (2)甲应认定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甲将乙撞成重伤后,为了掩盖责任,将乙遗弃至小树林中,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乙死亡的结果,仍然放任其发生,构成故意杀人罪。)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96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96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3,分数:26.00) 1.下列行为中,应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的是( ) A.强奸致人死亡的 B.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 C.抢劫致人死亡的 D.拐卖妇女,造成被拐卖妇女死亡的 ACD项中致人死亡的,都是结果加重犯,升格法定刑处罚。根据《刑法》第247条的规定,刑讯逼供致人死亡的,以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B项正确。 2.甲从事校车业务,负责接送蓝天幼儿园的小朋友上下学。甲驾驶的车辆额定载客16人,但是在蓝天幼儿园开亲子运动会时,甲驾驶校车接送了40位小朋友和家长到幼儿园,严重超过额定载客人数。甲的行为构成(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危险驾驶罪√ C.交通肇事罪 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根据《刑法》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甲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成立危险驾驶罪,B项正确。 3.根据有关部门统计,自《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从事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现象大幅减少。这一变化反映了刑法的( ) A.规制机能√ B.保护机能 C.保障机能 D.威慑机能 刑法的机能,是指刑法能产生的积极作用。一般来说,刑法具有规制机能、保护机能和保障机能。规制机能是对人的行为进行规制或者约束的机能,其方式是对犯罪规定刑罚,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容许,或者要求国民不要实施类似行为,从而避免犯罪。本题中,刑法扩大了危险驾驶罪的行为类型,将从事客运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纳入刑法规制范围,向国民显示该行为为法律所不允许,从而降低人们从事该行为的概率。本题体现了刑法的规制机能,A项正确。 4.犯罪既遂的判定标准是( ) A.结果说 B.目的说 C.动机说 D.构成要件说√ 理论上关于犯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不一,有结果说、目的说、构成要件说。通说采取构成要件说。构成要件说认为既遂是指犯罪行为完全具备了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具备基本犯罪构成要件的,属于犯罪未遂。D项正确。 5.《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条规定了故意杀人罪的( ) A.修正的犯罪构成 B.标准的犯罪构成√ C.派生的犯罪构成 D.加重的犯罪构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4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34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3,分数:46.00) 1.下列选项中,属于请求权的是( )。 A.债权√ B.物权 C.人身权 D.知识产权 债权是典型的请求权,而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和继承权都是支配权。 2.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事件范围的是( )。 A.订合同 B.物的灭失√ C.立遗嘱 D.违反合同 本题旨在考查事件与行为的界定。事件,是指与民事主体的意志无关,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如人的死亡、物的灭失等。行为,是指受民事主体意志支配,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活动。 3.相对法律关系是指( )。 A.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法律关系 B.权利、义务不确定的法律关系 C.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法律关系√ D.代理人根据委托授权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 相对法律关系是指与权利人相对应的义务人具体、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在相对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关系是典型的相对法律关系。不选D项,因为委托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相对法律关系只能由双方法律行为产生,单方法律行为不可能产生相对法律关系,如果将D项修改为“代理人基于委托合同与相对人建立的法律关系”,才是相对法律关系。 4.甲殴打乙导致乙死亡,为此甲赔偿乙家属2万元。乙家属料理后事后,分割了乙的财产。引起上述侵权赔偿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产生的法律事实分别是( )。 A.事件、行为 B.行为、事件√ C.事件、事件 D.行为、行为 事件是与人的意志无关的事实,而行为则反映了人的意志。本题中,甲殴打乙致其死亡出于甲的行为意志,而继承人继承乙的遗产,对于继承人而言,属于不以其意志为转移的要素,故为事件。 5.下列民事权利救济方式中,属于公力救济的是( )。 A.依法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 B.依法实行正当防卫 C.依法实行自助行为 D.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民事权利的救济方式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两种方式。公力救济方式包括提起诉讼、申请仲裁、向有关机关提出保护权利的请求(如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消费者协会提出保护权益的请求)等。私力救济方式包括依法行使请求权(如向侵权行为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依法向债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依法向保证人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请求)、自卫行为(如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等。可见,只有D项表述属于公力救济。 6.下列选项中,能够成为民法上的物的是( )。 A.钻石√ B.空气 C.安装在腿上的假肢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52 (总分:62.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 1.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这是指刑罚目的中的( ) A.一般预防 B.特殊预防√ C.刑罚报应 D.刑罚威慑 特殊预防是指通过刑罚适用,预防犯罪人重新犯罪,主要是通过刑罚的适用与执行,把绝大多数犯罪人改造成为守法的公民。B项正确。 2.我国主刑中最轻的刑罚方法是( ) A.管制√ B.拘役 C.有期徒刑 D.无期徒刑 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人身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刑罚方法。管制是我国主刑中最轻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限制自由刑。A项正确。 3.甲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四年执行,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宣告禁止令。下列选项中,甲应当被禁止的内容是( ) A.禁止设立公司 B.禁止从事高消费活动 C.禁止申领、使用信用卡√ D.禁止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实施证券犯罪、贷款犯罪、票据犯罪、信用卡犯罪等金融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宣告禁止令时,禁止从事证券交易、申领贷款、使用票据或者申领、使用信用卡等金融活动。本题中,甲实施了信用卡犯罪,应当禁止申领、使用信用卡,C项正确。 4.死刑的核准机关是( ) A.高级人民法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省级人民检察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刑法》第48条第2款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B项正确。 5.对于判处没收财产的犯罪分子,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 ) A.不再偿还 B.日后有经济能力时偿还 C.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 D.由人民法院依照职权偿还 《刑法》规定,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C项正确。 6.以刑法是否以量刑情节及其功能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量刑情节可分为( ) A.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 B.减轻情节和从轻情节 C.减轻情节和加重情节 D.从轻情节和从重情节

刑法学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刑事责任能力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减刑对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刑罚执行死缓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 引证罪状引用同一法律中的其他条款来说明和确定某一犯罪构成的特征。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 累犯因犯罪而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一定之罪的犯罪人。 单位犯罪由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危害社会的行为。 管制对犯罪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的一种刑罚方法,属于主刑。 绝对确定的法定刑在条文对某种犯罪或某种犯罪的某种情形之规定单一固定无量刑的刑种和刑度的法定刑。 绑架罪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犯罪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

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结果加重犯又叫加重结果犯。是指故意实施刑法规定的一个基本犯罪行为,由于发生了更为严重的结果,刑法加重其法定刑的情况。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的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军人违反职责罪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叛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 假释对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后,因其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在犯罪的危险,而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在假释考验期内若不出现法定的情形,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的制度。 罚金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金钱的刑罚方法。 缓刑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交通肇事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 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诉讼时效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3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33 (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6,分数:32.00) 1.甲在化肥中掺入泥土,销售金额达20万元,但并未对相关农业生产造成影响。对甲的行为( )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C.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D.因未造成严重后果,应认定为无罪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例如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金融诈骗类犯罪包含了诈骗行为的话,则按照其他罪名定罪,不再认定为诈骗罪。A选项错误。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甲生产、销售的对象是化肥,不属于药品,自然不属于假药,B选项错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有四种表现形式:掺杂、掺假,指行为人在产品的生产、销售过程中掺入杂物或假的物品;以假充真,指行为人以不具有某种性能的产品冒充具有该种使用性能的产品的行为;以次充好,指行为人以次品冒充正品、优质品的行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指行为人以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假冒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的产品的行为。甲在化肥中掺杂、掺假,销售数额在5万元以上,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C选项正确。只要行为人以故意的主观心态,实施了上述四种行为之一,并且销售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不需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D选项错误。部分考生可能会疑惑甲的行为是否构成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答案是不构成。根据《刑法》第147条规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行为。可以看出该罪是一个结果犯,要求对农业生产造成严重后果,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该罪。 2.甲将自己制造的青霉素冒充红霉素销售给某诊所,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 A.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C.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处断√ D.只能以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处罚 甲的行为获利巨大,隐含的意思是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因此完全符合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构成要件。A选项错误。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以下情形的为假药或按假药论处: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依照法律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而生产、进口,或者必须经过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变质的;被污染的;使用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药品;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甲以青霉素冒充红霉素,属于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犯罪构成。B 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149条第2款的规定,生产、销售特定种类的伪劣产品,构成生产、销售特定种类伪劣产品犯罪,同时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这属于法条竞合犯的特别处理原则,即依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处断。C选项正确。生产、销售劣药罪,是指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该罪是一个实害犯。甲属于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而并非劣药,D选项错误。 3.关于货币犯罪,说法正确的是( ) A.伪造货币后,持有、使用、运输、出售该伪造的货币的,应当数罪并罚 B.伪造面额为30元的假币,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C.将假币赠与他人的,不成立使用假币罪 D.伪造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航天纪念钞,不成立伪造货币罪

法律硕士非法学民法学重点参考

第二部分民法学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民法概述(了解,明白即可,选择题考察的可能性很小,几乎不考) 一、民法的概念与特征 二、民法与其她部门法的关系 三、民法的渊源 四、民法的解释 五、民法的适用 第二节民法的调整对象(基础知识,可能考察选择题,一般会用不构成民事法律关系与行政法律关系来混合考察,没有可背的知识点,理解即可) 一、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 二、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 第三节民法的基本原则(我记得考过两个原则,我当时押了这个点,但最后没有考,民法基本原则作为学习民法的基础,我觉得就是很重要的,应该多记忆背诵,) 一、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意义 二、自愿原则 三、公平原则 四、诚实信用原则 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六、公序良俗原则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民事法律关系就是学习民法的基础,这就是必须要掌握的,它与民法所调整的对象其实就是从不同的角度说的,也就就是说民法调整的对象就就是这一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对象,我这么说应该懂了吧?一般考察选择题,还要注意后面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要搞混了。打个比方,两个人结婚了,结婚就是民事法律行为,而夫妻关系则就是民事法律关系。)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分类 财产法律关系与人身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物权关系与债权关系。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可能会涉及选择题,很基础,必须理解) 一、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然人、国家、法人、其她组织) 二、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以权力、义务为核心,但不限于此,还可能有其她内容,了解到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不止权力义务即可,其她的不必要知道,有些概念不好理解,容易增加自己的负担,) 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举个例子,我欠您100,您有向我请求还钱的权利,我有还钱的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复习重点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复习重点 一简单题 1.简述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的区别 2.简述刑法中不作为的概念和不作为构成犯罪应当具备的条件 3.简述犯罪过失的概念、特征和罪责内容 4.简述单位犯罪的概念、成立条件和处罚原则 5.简述犯罪即遂的概念、认定及处罚原则 6.简述共同犯罪成立犯罪中止应当具备的条件 7.简述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的区别 8.简述累犯的概念及刑事责任 9.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10.简述假释和减刑、缓刑的区别 11.简述我国刑法总则关于死刑的限制性规定 12.简述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信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3.简述食品监管渎职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14.简述一半缓刑的概念和适用条件 二辨析题 1.请对“作为是身体的积极行为,不作为是身体上的消极行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2.请对“君子报仇,75岁不晚”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3.请对“…应为而不为?就是刑法上的危害行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4.请对“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是间接故意”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5.请对“无犯意则无犯人”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6.请对“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只能存在于犯罪实行阶段”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7.请对“一旦犯罪行为实施完毕,其犯罪形态就是犯罪既遂”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8.请对“故意犯罪是以作为的方式实施,过失犯罪是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9.请对“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都应当视为共同犯罪中的教唆犯”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10.请对“同种数罪都是非并罚数罪”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11.请对“教唆未遂即为犯罪未遂”这一说法进行辨析。 三法条分析题 1.《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完整版)刑法学名词解释精选

刑法学名词解释精选 第一章 1 刑法:即一个国家规定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⑴广义刑法~一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总称,包括刑法典、单行刑事法律和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附属刑法规范)。 ⑵狭义刑法~系统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刑法典。 2.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的组成与结构。我国刑法典分为①总则②分则③附则。 3. 立法解释~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含义所作的解释。 第二章 1.刑法基本原则:是指贯穿全部刑法规范,具体指导和制约全部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意义,并体现我国刑事法制的基本精神的准则。 2.罪刑法定原则~即“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定罪处刑”。 3.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刑事责任相适应,罚当其罪。 4.刑法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任何人犯罪,适用法律一律平等,不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也是我国宪法的原则。 第三章 1.刑法的效力范围:即刑法的适用范围,即刑法适用的时间、地方、人及其是否具有朔及力。 2.刑法溯及力~刑法生效后,对其生效前未经审判或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 3.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又称刑法的时间效力,是指一部刑法生效、失效以及是否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4.保护原则(保护管辖原则)~在本国领域内、外犯罪的本国人、外国人,凡侵犯本国利益的都适用本国刑法。 第四章 1.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集体所有或公民私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民主和其他权利,以及其它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危害社会行为,都是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2.犯罪构成: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主客观要件的有机统一。 3.刑事责任:是指行为人对违反刑事法律义务的行为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的一种应有的、体现国家根据刑法对该行为人否定性道德政治评价的承担标准。 4.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在法律上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或应当受到什么样的处罚的不正确的理解。 第五章 1.犯罪客体: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2.刑事责任能力~行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必需的,行为人必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 3.犯罪主观方面:犯罪主体对自己行为及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4.犯罪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5.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 6.犯罪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的心理态度。 7.意外事件~客观上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主观上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可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事件。。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6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63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刑法学(总题数:35,分数:60.00) 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关于被害人承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甲征得家境贫寒的姜某父母的同意,将儿童姜某拐卖至富贵人家。甲的行为得到了姜某父母的有效承诺,并有利于儿童的成长,故不构成拐卖儿重罪 B.在刘某家发生火灾之际,乙独自闯入刘某的住宅搬出贵重物品。由于乙的行为事后并未得到刘某的认可,故应当成立非法侵入住宅罪 C.孙某为戒掉毒瘾,让朋友丙将其反锁在房间内一星期。孙某对放弃自己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无效的,丙的行为依然成立非法拘禁罪 D.黑社会小弟胡某因犯错,愿意按照帮规让丁砍掉自己的小拇指,而丁却砍掉了胡某的大拇指。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 被害人承诺作为正当化事由,必须同时满足六个条件:承诺者对被侵害法益有处分权限;承诺者对承诺事项性质、意义、范围具有理解能力;承诺必须出于真实意志;必须存在现实或可以推知的承诺;承诺必须在结果或行为发生之前或之时,事后承诺无效;经承诺实行的行为不得超出承诺的范围。任何人对拐卖儿童的情肜,都没有处分权限,都不得承诺。A选项错误。乙为抢救财物虽然不存在现实承诺,但存在可推知的承诺,因此不构成犯罪。B选项错误。孙某对自己的人身自由具有处分权限,也有理解能力,并出于真实意志,所以放弃人身自由的承诺是有效的,丙不成立非法拘禁罪。C选项错误。丁的行为超出了承诺的范围,并且砍掉大拇指是重伤行为,即使胡某承诺砍掉大拇指,也是无效的承诺。丁的行为成立故意伤害罪,D选项正确。 4.乙持刀抢劫出租车司机甲,刺了甲一刀后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乙往前跑了10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防卫过当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事后防卫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依据特别防卫权,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乙持刀抢劫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对其采取的致其重伤的防卫行为不属于防卫过当,A选项错误。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的区别之一在于对象不同:紧急避险损害的对象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正当防卫损害的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甲是针对乙的不法侵害行为,商接对乙采取反击行为,不属于紧急避险,B选项错误。成立正当防卫需要满足五个条件:(1)有不法侵害行为发生;(2)不法侵害正在进行;(3)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4)防卫必须是基于保护合法权利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甲完全满足正当防卫的条件,成立正当防卫,C选项正确。不法侵害尚未结束,是指不法侵害行为或其导致的危害状态尚在继续中,防卫人可以用防卫手段予以制止。在财产犯罪中即使犯罪已经既遂,但犯罪人没有离开犯罪现场,被害人采取防卫行为仍可以挽回损失的,应视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不属于事后防卫。D选项错误。 5.甲与乙因生活琐事互相斗殴,乙感到不是甲的对手而逃跑。甲紧迫不舍,乙逃出500米后被甲追上。甲用木棒朝乙劈头盖脸打来,情急之下,乙抽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朝甲刺去,致甲重伤。乙的行为( ) A.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构成故意伤害罪

考研真题法律硕士联考民法学真题

考研真题法律硕士联考 民法学真题 Revised by Chen Zhen in 2021

[考研真题]2007年法律硕士联考民法 学真题 【考试年份】2007年1月 【考试科目】民法学(满分75分) 2007年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题 七、单项选择题(31——5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31.下列民事法律关系中,属于绝对法律关系的是( )。 A.人身权法律关系 B.无因管理法律关系 C.不当得利法律关系 D.合同法律关系 32.某年元旦前,张某给田某寄去一张有奖明信片,并戏称:“得奖了别忘请客”。田某将此明信片转送给金某,并与其约定一旦得奖则奖金两人平分。开奖时,该张明信片中了大奖,奖金2000元。为此笔奖金的分配,张某、田某与金某发生争执。依据民法原理,此笔奖金应( )。 A.归张某所有 B.由张某、田某共有 C.归金某所有 D.由田某、金某共有 33.下列权利中,其客体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的是( )。 A.地上权 B.抵押权 C.相邻权 D.典权 34.公民甲户籍地在新疆,去南京培训1年后,到深圳工作3年。后因病到广州治疗,目前已在广州一家医院住院16个月。依我国民法规定,某甲的住所地在( )。 A.南京 B.新疆 C.广州 D.深圳 35.甲、乙、丙三人合伙开饭店,甲以门面房折价10万元出资,担任店长;乙出现金5万元,负责经营管理;丙以技术出资,作价3万元。三人约定盈余均分,亏损由乙承担。该饭店经营两年后,欠丁6万元。对此债务( )。 A.甲、乙、丙各承担2万元 B.按约定由乙全部承担 C.甲、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D.由店长甲全部承担

法律硕士考研: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精选

2016法律硕士考研资料:刑法学试题答案及解析(9) 单选题 1、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 )。 A.不认为是犯罪 B.也应当以犯罪论处 C.可以认定是犯罪也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D.可以认定是犯罪 2、狭义上的刑法是指( )。 A.刑法典 B.单行刑事法律 C.附属刑事法规 D.单行刑事法律和附属刑事法规 3、某外国公民劫持甲国民航公司一架客机降落在我国某国际机场,则对其适用( )刑法。 A. 中国 B. 某外国 C. 甲国 D. 中国或者甲国 4、中国公民在我国领域外犯罪,经过外国审判后( )。 A.我国刑法不予追究 B.仍可以以我国刑法追究 C.特殊情况才追究 D.一般情况不追究 5、陈某抢劫出租车司机甲,用匕首刺甲一刀,强行抢走财物后下车逃跑。甲发动汽车追赶,在陈某往前跑了40米处将其撞成重伤并夺回财物。关于甲的行为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令行为 B.紧急避险 C.正当防卫 D.自救行为 答案:1—5:A A A B C 单选题 6、精神病人在( )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A.无意识或者无法控制 B.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C.不能辨认或者能控制

D.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 7、我国《刑法》规定,犯罪的时候( )的人不适用死刑。 周岁18周岁,不满16已满A. B.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 C.不满16周岁 D.不满18周岁 8、某医院妇产科护士甲值夜班时,一新生婴儿啼哭不止,甲为了止住其哭闹,遂将仰卧的婴儿翻转成俯卧,并将棉被盖住婴儿头部。半小时后,甲再查看时,发现婴儿已无呼吸,该婴儿经抢救无效死亡。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该婴儿系俯卧使口、鼻受压迫,窒息而亡。甲对婴儿的死亡结果有何主观罪过? A.间接故意 B.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 D.过于自信的过失 9、王某毒杀其父,其父服毒尚未死亡,王某急送其父到医院抢救,但抢救无效死亡。王某的行为属于( )。 A.故意杀人未遂 B.犯罪中止 C.故意杀人既遂 D.意外事件 10、梁某与程某共同盗窃了某一珍贵文物“铜鼎”之后,二人又用斧子将铜鼎砍碎,目的是便于销赃。那么,梁某和程某的行为属于( )。 A.继续犯 B.想象竞合犯 C.牵连犯 D.吸收犯 10: D D C C C —6答案:

刑法学名词解释

1.狭义的刑法:指规定犯罪的刑罚的一般原则和具体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刑法典。 2.广义的刑法:指包括刑法律典和单行刑事法律及非刑法规范文件中的刑法规范。 3.刑法的基本原则:指贯穿于刑法的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的根本性准则。 4.罪刑法定原则:指什么行为构成犯罪、构成什么罪及何种刑罚,均须由法律明文规定。 5.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6.罪刑相适应原则:指根据行为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决定所处刑罚的轻重、即罪轻刑轻,罪重刑重,罪刑相当,罚当其罪。 7.刑法的任务:通过运用刑罚同一切犯罪作斗争。 8.刑法的效力范围:指称刑法的适用范围,就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对什么人和在什么时间内具有效力。 9.犯罪:指国家以法律规定的具有社会危害性并且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10.犯罪的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 11.犯罪构成: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应当具备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 12.犯罪客体: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的侵害的社会关系。 13.一般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主义社会关系。 14.同类客体:指某一类犯罪行为所共同侵犯的客体,也就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的某一领域或者某一方面。 15.直接客体:指某一具体犯罪行为所直接侵犯的某种特定的客体,也就是刑法所保护的社会主义关系中的某种具体的社会关系。 16.犯罪对象: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作用的具体物或具体人。 17.犯罪的客观方面:指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必须具备的各种外在表现或客观事实,包括危害行为和危害危害结果以及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18.犯罪主体: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19.犯罪主观方面:指犯罪主体对自己所实施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包括罪过、犯罪的动机及目的等因素。 20.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1.紧急遇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22.犯罪的预备:指行为人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行为。 23.犯罪的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犯罪行为。 24.犯罪的中止:指在犯罪过程中,犯罪分子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的犯罪行为。 25.共同犯罪: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 26.共同犯罪的形式: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的结构,或者是指共同犯罪人之间结合方式。 27.犯罪集团:是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形式,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 28.主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9.从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30.胁从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48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48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 1.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C.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 D.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单行刑法是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某一事项的法律。目前为止,我国的单行刑法只颁布过一部,即《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D项正确。A项是刑法典,B项是刑法修正案,C项是对刑法的解释,都不是单行刑法。 2.根据解释的效力,刑法解释可以分为( ) A.文义解释、目的解释和体系解释 B.比较解释、体系解释和扩大解释 C.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D.当然解释、扩大解释和缩小解释 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条文含义的阐明。根据解释的效力,刑法解释可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都是有权解释,学理解释是无权解释。C项正确。 3.下列选项中,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是( ) A.刑法关于时间效力的规定 B.刑法关于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的规定 C.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重于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 D.刑法关于享有外交特权的外国人刑事责任的规定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容有两方面:(1)刑罚的轻重与客观的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相适应;(2)刑罚的轻重与犯罪人主观恶性的深浅、再次犯罪危险性的大小相适应。C项体现了危害结果重的,法定刑重,体现了刑罚与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相适应,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原则,C项正确。 4.我国《刑法》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中国刑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中国刑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该规定体现刑法效力范围的根据是( ) A.属地管辖原则 B.属人管辖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D.保护管辖原则√ 属地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属人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本国公民实施的犯罪。保护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只管侵害本国利益的犯罪。普遍管辖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一个国家的刑法对侵犯人类共同利益的国际犯罪都要行使管辖权。本题题干的规定依据犯罪侵害到本国国家或公民的利益确定刑法效力范围的规范,体现了安全原则(对国家而言)或保护原则(对本国公民而言)。D项正确。 5.我国现行《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采取的是( ) A.从新原则 B.从旧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重原则 《刑法》第1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20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3,分数:46.00) 1.(2016年单选12)甲在封闭的居民小区内醉酒驾驶,拐弯时因采取措施不当,将人行道上的2人撞成重伤。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危险驾驶罪 B.交通肇事罪 C.故意伤害罪 D.过失致人重伤罪√ 《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司法解释》第8条第2款规定,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134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第135条(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第233条(过失致人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2.(2006年单选10)甲在生产作业期间,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供电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烧毁厂房,致3名工人死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千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A.失火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重大责任事故罪√ D.失火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 甲的行为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要件,选C项。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区分的关键是: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所要求的过失是日常生活中的过失,而不是履行职务、职责中的过失。甲的过失发生于生产作业期间,故甲的行为不构成失火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此外,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失火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存在法条竞合关系。根据法条竞合关系的处理原则之一,即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处理原则,甲的行为也应当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罪。 3.(2010年单选15)某矿井在开采中瓦斯浓度超标,工人向矿主反映。矿主拒绝解决问题,并威胁不干活即开除,要求工人继续采矿,致3人窒息死亡,5人重伤。该矿主的行为应定为( )。 A.重大责任事故罪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D.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矿主威胁工人在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下继续采矿,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构成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可见,选D项。不选A项的理由: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关键区别是客观表现不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表现是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的客观表现是不听规劝,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A项表述的情形不符合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客观表现。不选B、C项的理由:强令违章冒险作业过程中,会发生致人死亡等后果,但只要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并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就以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论处,不另定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如果不是发生在特定场合,才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可见,不选B、C项。 4.(2016年单选13)甲将面粉制作的小丸冒充消炎药卖给某药店,获利巨大。对甲的行为( )。 A.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B.只能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定罪处罚 C.只能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 D.应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择一重罪处断√ 《刑法》第149条第2款规定,生产、销售假药,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同时又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可见,选D项。 5.(2005年单选16)境外走私人阿某向中国境内走私石油,偷逃关税50万元,王某得知后,向阿某收购了这批走私进境的石油。王某的行为构成( )。 A.非法经营罪

刑法总论名词解释和简答题汇总

刑法总论名词解释与简答题汇总 刑法: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刑罚得法律。 立法解释:由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刑法含义作出得解释。 司法解释:由最高司法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法作出得解释。刑法得基本原则:刑法本身具有得,贯穿刑法始终得,必须得到普遍遵循得具有全局性、 根本性得准则。(罪刑法定、适用刑法人人平等、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一、刑法效力:指刑法在时间、空间范围得效力。 1、刑法空间效力:《刑法》适用得空间效力,就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与对什么人有效力。属地管辖 ——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得,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得以外,都适用本法。凡在中华人民共与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得也适用本法。犯罪得行为或者结果(包括实行行为与预备行为,希望发生之地,可能发生之地)有一项发生在中华共与国领域内得,就认为就是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内犯罪。属人管辖 ——中华人民共与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得,适用本法。但就是本法规定得最高刑为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工作人员与军人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得,适用本法。保护管辖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与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按照本法规定最低刑为3年以上有期徒刑得,可以适用本法,但就是按照犯罪地得法律不受处罚得除外。普遍管辖 ——对于中华人民共与国缔结或者参加得国际条约所规定得罪行,中华人民共与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得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适用本法。 2、刑法时间效力:就是指刑法得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对刑法生效前所发生得行为就是否具有溯及力得问题。 溯及力——指刑法生效后,对它生效前未经判决、判决未确定或未裁定得行为就是否具有追溯适用效力,如果有适用效力则就是有溯及力,否则就就是没有溯及力。 (我国刑法规定:中华人民共与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得行为,如果当时得法律不认为就是犯罪得,适用当时得法律;如果当时得法律认为就是犯罪得,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得规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6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模拟试卷161 (总分:60.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刑法学(总题数:35,分数:60.00) 1.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关于刑法的溯及力,我国采取的原则是( ) A.从旧原则 B.从旧兼从轻原则√ C.从新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是指刑法对于生效以前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我国《刑法》第12条对刑法的溯及力采取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对于现行刑法生效以前的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故答案为B。 4.刑法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广义的刑法包括( ) A.刑法典、单行刑法、司法解释 B.刑法典、附属刑法、司法解释 C.刑法典、刑诉法典、司法解释 D.刑法典、单行刑法、附属刑法√ 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刑法包含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狭义刑法特指刑法典。本题答案为D,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刑法问题所做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检察院在检查工作中具体应用刑法问题所做的解释,司法解释不属于刑法。 5.《刑法修正案(九)》属于( ) A.狭义刑法√ B.单行刑法 C.附属刑法 D.司法解释 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刑法包含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狭义刑法特指刑法典。刑法典是指全面、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典,刑法修正案是对刑法典部分内容的修正,属于刑法典的组成部分,因此属于狭义刑法。本题选A选项?单行刑法,是规定某一类犯罪及其后果或者刑法某一事项的法律,在1997年刑法典之后我国只颁行过一部单行刑法,即1998年12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附属刑法,是指在经济、行政等非专门刑事法中附带规定的一些关于犯罪与刑罚或追究刑事责任的条款。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对于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刑法问题所作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检察院住榆察工作中具体应用刑法问题所作的解释 6.下列关于刑法的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刑法是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规范,其调整范围较小,仅限于犯罪√ B.刑法的调整对象具有专门性,主要规定犯罪,以及运用刑罚的方法同犯罪作斗争、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C.刑法的特点集中体现在其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上,制裁方法具有严厉性 D.刑法需要遵循明确性和谦抑性原则,尽量限制刑罚的适用 刑法同其他法律如民法、行政法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调整范围的广泛性。刑法在保护的利益与调整的对象上,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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