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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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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章程范本

序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化学校制度,争创一流管理、一流师资、一流质量的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

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

第三条学校校址:

第四条办学性质: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xx学校是一所xxx小学,学制为六年。

第五条学校面向xx招生,招生对象为小学生,招生规模以藁城区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六条办学宗旨与使命:学校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教科研为先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各种组织机构,规范师生言行,

提高师生依法治校的自觉性,加强学校内部管理,逐步实现学校管理科学化,教育教学规范化,师生言行文明化,人才培养合格化,全面提高办学水平。

第七条学校以“务实、创新、团结、拼搏”为校风。以“会教、乐教、善教、严教”为教风。以“文明、团结、勤奋、向上”为校训。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岗位责任制、依法治校责任制。校长有下列权力:

㈠、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的决定权。

㈡、人事任免决定权。校长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

㈢、财务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校长审批制度。

㈣、招生管理权。按市教育局有关招生规定,保证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

第十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

㈠、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

的合法权益。

㈡、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㈢、按照教育规律办学,摒弃应试教育的做法,实施素质教育,开齐、上足、上好各门学科。

㈣、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

㈤、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

㈥、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

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生安全。

㈧、廉洁从政,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全校一盘棋。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由教师、学生及家长代表参加的校务委员会,参与制定、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重大事项应在校领导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学校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教职工大会、少先队等组织的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保障教职

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应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设置教导处、德育处、安全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第十六条学校依法实行信息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第十七条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节、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

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内教师申辩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依法接受教育及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学校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

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建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一条依据国家教委《小学管理规程》,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学校坚持全员德育原则,校长全面负责,教师人人参与,实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育人网络。

㈠、各学科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建设,做好少先队工作。

㈡、贯彻执行《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己讲仪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德,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

㈢、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班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立体教育模式。

㈣、加强特色班集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学生自主管理

的作用。努力营造班级育人环境,使班集体逐渐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观及公认的行为准则,推进班级文化建设。

第二十三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

第二十四条做好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网络的各项工作,广泛联系家长,做好家访工作,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完善家长学校及家长委员会的讲课及会议制度,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

第二十五条重视学生的体育和美育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体育工作的法规,抓好体育课、眼保健操、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等学校体育工作各个环节。

第二十六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第二十七条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依据国家教委《课程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

第二十九条对教材、学习资料统一征订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第三十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

第三十一条学校取消期中考试,实行学期综合考核制度。

第三十二条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制记分,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

第三十三条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十四条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裸,不得歧视后进生。

第三十五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学生档案管理等各项纪律制度。

第四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三十六条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xx万元。学校具体经费来源xx拨款。

第三十七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

门统一管理。

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三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

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图书室、实验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四十条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定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四十一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严格管理,行政事业性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四十二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十三条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

第四十四条依据《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收入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

第四十五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务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

第四十六条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汇报。认真做好校产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四十七条学校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四十八条学校后勤工作坚持服务育人的原则,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原则,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

第四十九条搞好学校整体建设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合理地进行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学习环境。

第五章环境管理

第五十条全体教师应齐心协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五十一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里的板报定期更换。

第五十二条全体教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处理好家庭关系,赡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子女的教育。邻居之间相互体谅,相互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榜样。

第五十三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香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

第五十四条建立健全卫生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

第五十五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摆放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

第五十六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设摊点。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像厅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

第五十七条总务处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生安全无事故。

第六章教师管理

第五十八条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组成。

第五十九条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六十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六十一条教师要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

第六十二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第六十三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年初有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

第六十四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对有重大贡献的教师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六十五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的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教学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六十六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教育其它方式的培训。

第六十七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六十八条对违反《教师法》和《中学生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奖惩条例》予以处分,如有不服,可以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六十九条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学校中应全面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七十条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青少年学生犯罪,在全体学生中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七十一条教师享有以下权利:

㈠、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㈡、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㈢、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章学生管理

第七十二条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

第七十三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㈠、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㈡、接受平等教育。对教师的教育教学有意见,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

㈢、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㈣、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七十四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㈠、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㈡、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

㈢、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㈣、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不讲粗话脏话。

㈤、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第七十五条学校按照市、区(县)行政部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依法对学生给予奖励和扣分。

第七十六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

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七十七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计入学生本人档案。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对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处分。

第七十八条学校建立少先队大队部,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申请、助学金等活动形式提供资助。

第八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八十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八十一条学校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家长选举组成家长委员会。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

第八十二条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

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学校矛盾等工作。

第八十三条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第八十四条学校以电话,飞信等形式督促每个家庭应担负起孩子的家庭教育任务,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督促孩子完成学习任务。

第九章附则

第八十五条本章程经学校全体教师审议通过后报教育局批准。

第八十六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第八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政策为准。

第八十八条本章程的修订由校长提出,经教职工大会审议,校务会议通过,报藁城区(县)教育局核准后生效。

第八十九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负责解释。

第九十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学校章程范本(中心校)

学校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教育教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z 中心小学。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的教育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制:六年。 第五条学校服务范围及对象:王坝村小学阶段学龄人口、佐家村、宋山村、录柳村、曹能村中高年级学生。 第六条学校业务范围:教育和组织、协调、全乡各小学的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培养目标: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第九条学校宗旨: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逐步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走教科研相结合之路,巩固发展办学特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个性,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四有”新人。 第十条学校以“团结、勤奋、求实、拓新”为校风,以“严谨求实创新奉献”为教风,以“ 勤奋 诚实好学善思”为学风。 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特色学校。 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目标:以体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特色学校。 学校办学理念:为了孩子的明天。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协调发展。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的举办单位和主管为礼县教育局、z 学区,受教育局、学区和z 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主管 单位为z 学区,登记管理机关为礼县编制委员会。绝对服从上级机关的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主任、和教师。 第十五条校长是学校负责人,校长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学区任免。 第十六条校长对外代表学校,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内负责学校全面工作。校长在任期内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内改方案自主管理学校,对人员聘任、经费使用、设施管理、考核、奖惩及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具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校长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师学习政治,组织教师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依靠学校群众组织,共同做好教职工的思 想政治工作。 三、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原则,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doc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基本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变更和补充。 四、此文所指的民办学校包括依法举办的其他民办教育机构(不含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民办培训机构)。 五、()部分为章程制定基本要求及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民办学校名称由地名、字号和学校类别组成。地名应使用学校所在地的县名;使用市名的必须经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使用省名的必须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字号由两个以上的汉字组成,但不得使用县以上行政区域地名作字号。学校

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华”、“世界”、“国际”以及政党、行政机关、军队、群众组织、社会团体、国际组织、外国国家地区名称字样。民办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第三条学校性质:(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第四条办学宗旨:(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质量,具体培养目标)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五常市教育局及相关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地址应当详尽如:XX市(区、县)XX街XX号)。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例如: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班级数、人数) 第八条办学层次:。 第九条办学形式:。 招生对象为:。 (办学层次是指学校实施的是学前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还是职业教育。办学形式指普通全日制教育还是业余、函授、远程教育等。)

公办中小学共同理事会章程范本

公办中小学共同理事会章程范本(适用于多所试点学校共建一个理事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办学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三章教育行政部门权利和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章共同理事会 第一节组织架构 第二节宗旨和职权 第三节组成与产生 第四节理事 第五节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 第六节共同理事会会议 第五章学校管理层 第六章监事会 第一节构成和职责 第二节监事 第七章有关组织 第八章共同理事会与各主体的关系 第九章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十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十一章共同理事会、学校责任与追究制度 第十二章共同理事会信息公开制度 第十三章章程修改 第十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创新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形式,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区域内多所学校(以下简称试点学校)包括×××、×××、×××、×××和×××。 第三条×××区域内多所学校共同理事会(以下简称共同理事会)是试点学校决策机构,负责确定试点学校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行使试点学校重大事项议事权和决策权。 第四条试点学校经费来源是财政经费。

第五条试点学校的举办者是×××人民政府,由×××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第六条试点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第二章学校办学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试点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国家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试点学校的业务范围:实施××阶段义务教育。 第三章教育行政部门权利和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教育行政部门行使下列权利: (一)提出试点学校的业务范围; (二)组建第一届共同理事会和监事会; (三)向共同理事会委派相关理事和监事; (四)提名共同理事会的理事长和监事会主席;聘任共同理事会理事、副理事长、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 (五)批准共同理事会工作报告;

学校章程范本范本

企业内部章程系列 学校章程范本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8494 学校章程范本范例 Sample school charter 说明:为规定公司的组织和活动基本准则,并通过所有股东共同一致认可,从而提升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效率,特此制定。 学校章程范本 【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教育教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中心小学。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的教育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制:六年。 第五条学校服务范围及对象:王坝村小学阶段学龄人口、佐家村、宋山村、录柳村、曹能村中高年级学生。 第六条学校业务范围:教育和组织、协调、全乡各小学的

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培养目标: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 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 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 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第九条学校宗旨: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逐步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走教科研相结合之路,巩固发展办学特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

福建省民办学校章程主要事项(试行)

福建省民办学校章程主要事项范本(试行) (适用于本省技工学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 第一条办学性质(必须载明:属自愿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活动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民办中等职业学校)。 第三条办学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审批机关**** 和登记机关**** (载明接受具体职业教育培训业务综合管理的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 第五条办学层次(载明经审批机关批准开办的工种[专业]名称和培养层次)。 第六条办学形式(职业培训学校为短期培训,技工学校为全日制和短期培训) 第七条办学规模(技工学校600 人以上,省属职业培训学校不低于400 人,市属职业培训学校由各设区市劳动保障部门规定) 第八条办学地址(详细地址:如**市** 县[市、区]** 路** 号) 第二章组织与活动 第九条学校设立董(理)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统称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届三年,是本单位的权力机构。董(理)事会成员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五人以上组成,其中1/3 以上的成员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理)事会设负责人一人,董(理)事会组成名

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条董(理)事会对本单位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订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财务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七)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 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董(理)事会临时会议。 董(理)事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 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订发展规划;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董(理)事会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三条董(理)事会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董(理)事会成员会议;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材料汇总资料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材 料汇总

民办学校办学申请材料 【第一部分:民办学校办学申办程序】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办程序 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请筹建的程序 举办者向拟办学校所在镇(办事处)宣教办提出筹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筹建报告; (二)举办者的资格证明,包括: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单位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简历等; (三)建筑设计部门设计的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租赁教学场地的,应提供租赁意向书复印件; (五)属合作办学的,需提供合作办学协议书,包括:举办者权利和义务、各方投入资金的情况、权益如何分配等。 二、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申请开办的程序 (一)筹建结束,即校舍建成、设备完善后,举办者可向镇(办事处)宣教办提出开办申请,经镇(办事处)宣教办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批。 (二)举办者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开办报告; 2、镇(办事处)宣教办的审核意见书;

3、城建部门出具的房屋(校舍)《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2001年9月1日后出具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证书》)或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校舍)最近使用安全鉴定书; 4、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5、卫生部门出具的《卫生许可证》; 6、如有校车的,要提供校车年审合格证复印件; 7、《社会力量办学申报审批表》; 8、法定代表人、拟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以及教师的资格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含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外地人员暂住证等复印件); 9、拟办民办学校资产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即验资报告); 10、拟办民办学校规章制度;的 11、租赁校舍的,缴交办学风险金的有关证明材料; 12、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联合办学的公证书)。 (三)开办申请经镇(办事处)宣教办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批;市教育局收到申请开办资料后,对申请开办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实地调查,符合开办条件的,发给“同意开办的批复”,并发给《办学许可证》。举办者取得《办学许可证》后,要分别到市物价局申领《收费许可证》,到市民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培训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太原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校的名称是。办学场地:。 〔名称应当符合教育部门及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校的性质是。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校办学宗旨是: .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引导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是人,办学层次是中等(文化、艺术),办学形式是(全日制、业余面授、函授等)。 第五条本校的行政审批部门是太原市教育局,法人登记与管理部门是太原市民政局。收费标准的备案与管理由物价部门负责,收费票据与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和开办资金 第七条本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校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理事)和监事;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董事会或理事会,下同。〕 (三)有权查阅董事(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校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第八条本校开办资金为万元,出资者为,属个人投资。学校存续期间,开办资金不得被抽逃、挪用,只能用于学校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校设理事会,理事会的组成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学校章程范本 (1)

×××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四章教职员工 第五章教育教学 第六章学生及家长的权益和义务 第七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学校自主管理、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贯彻执行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指导思想,实现**办学目标。 第三条本校名称为**,位于**,是**性质的学校,学制年**,基本办学经费由地方财政拨付。 第四条本校由**教育局领导,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学校严格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五条本校的校训是**,教风是**,学风是**。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国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的办学理念,坚持“**”

的办学思路。 第七条依法在普通中小学教育阶段(普通高中)为受教育者学习文化科学知识、思想道德养成、发展智力和培养技能、进行科学探索提供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场所和设施、设备。 第八条初中、小学教育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高中教育有双重任务,一方面为高一级学校培养和输送合格的新生,另一方面为社会培养素质良好的劳动后备人才。 第九条重视和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工作,坚持以“五爱”教育为基本内容,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为主线,以基础道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条把教学工作作为中心工作,实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开展群众性的体育锻炼活动,重视卫生工作,增强师生体质,保护师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二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逐步实现教育教学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十三条致力于建立一支学历合格、师德高尚、年龄结构合理、业务素质优良并具有奉献和创造精神的教师队伍。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四条本校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下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及班子成员实行**,由上级主管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对外代表学校。在校内的行政管理工作中,校长按规定有最后决策权,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五条领导决策机构 (一)校务委员会。由校长主持,学校的党政校级正副职人员参加,审议和决定学校的

民办学校章程主要内容及样本

民办学校章程主要内容及样本 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办学校主要内容及样本,供大家阅读与参考。 民办学校章程主要内容 决策机构产生、人员构成、议事规则等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是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过程中,对民办学校决策机构采用何种称谓,曾有过争论。有的认为,民办学校具有非营利性,应当使用理事会这一称谓;有的认为,我国民办学校在长期发展中多使用校董会的提法,现实中也有许多使用这一提法的民办学校。最后,《民办教育促进法》将理事会、董事会并列提出来,由举办者自行选择,可见,二者并无本质上的区别。基于决策机构对于民办学校发展的重要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要求章程必须明确理事会、董事会的下列事项:

一是理事、董事以及理事长、董事长的产生办法,需要在章程中明确;二是理事会、董事会的人员构成。章程应当规定适当的教职工代表数量;三是理事、董事的任期。《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没有规定理事、董事的任期,但要求在章程中作出明确规定。我国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为三年,借鉴这一做法,民办学校理事会、董事会的任期也不宜过长;四是理事会、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即理事会、董事会讨论民办学校具体事项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通常代表法人对外发生法律关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法定代表人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权利与义务。在我国教育法律和实践中,通常由校长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例如,《高等教育法》第三十条就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高等学校的校长为高等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但是,《民办

小学学校章程范本

XX市XX小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了适应现代化教育需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强化学校内部的规范化运行机制,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使学校成为全国一流名校,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学校名称:XX市XX小学校,英文表述为XXXX 第二条学校地址:XXXXX 第三条学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六年制小学,属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学校设置X个年级,每个年级以当年适龄儿童人数确定班级数。 第五条隶属关系:本校由XX市XX区人民政府举办,隶属于XX区教育局,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第六条办学宗旨: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方针政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始终坚持“飞翔教育”的办学思想,秉持“爱润童心、慧育个性、奠基人生、助力飞翔”

的理念,在“若水XX、飞翔乐园”中培养能全面适应当今时代需求,适应未来发展的高素质建设者。 第七条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有机结合,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八条办学目标:持“爱润童心、慧育个性、奠基人生、助力飞翔”的理念,培“敬业精业乐业,品正心正行正,践行‘三读三合’,引领学生走向自信和成功的导航人!”式的师资队伍,育“手巧、思活、体健、行美”的有国际视野和民族魂的文化大使,建“特色鲜明、质量一流、文化浓郁、环境洁雅”的“若水XX,飞翔乐园”。 第九条校徽 整体表达了一个灵动健康、快乐飞翔的生命个体,正在若水的XX展翅飞腾。 其次象征着学校教育赋予了学生XX活水:一河知识的源泉、一河思想的源泉、一河实践能力的源泉,给小天鹅插上“双三”之翼——三读积慧,三合蓄能。 同时又蕴含着教育是给孩子如金色的阳光,绿色的草地,蓝色的天空和大海一样生态而温暖幸福的飞翔乐园,反映出我校飞翔教育的思想和理念。

(完整版)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六、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民办教育事业的发展,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_______(英文名称为_____);地址:______。 第三条本校为______举办,经______登记批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办学机构。学校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属于学校法人。 本校的学校类型是________,办学内容是________。 第四条学校面向_______招生,招生对象为________,招生规模以________区(县)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五条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优质民办学校,把学生培养成为人格健全、身心健康、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发展的复合型人才。

第二章举办者与学校 第六条民办学校的举办者是指通过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出资,具体承担举办民办学校职责的社会组织或者公民个人。举办者必须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登记证上或在学校章程上得到明确确认。 举办者在学校设立阶段,负有筹措办学资金、提供办学条件、建立学校的组织机构及制定章程等一系列职责;在学校成立后,举办者对学校的生存、发展、稳定、延续和办学的质量负有重大而直接的责 学校接受举办者的引领、管理与监督,举办者支持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及本章程的规定自主办学和进一步发展。 多个举办者的学校,可以由举办者依法自行制定会议制度规划。 第七条学校举办者是: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依法提出学校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移除、终止等,经董事会决议后实施; (三)监督学校依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办学,纠正学校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章程文本的通知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章程文本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教[2005]292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5.07.18 【实施日期】2005.07.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章程文本的通知 (深教〔2005〕2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 例》的有关规定,现将规范我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学校章程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使用《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规范学校章程的内容 民政部近期制定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下载网址:http: //https://www.docsj.com/doc/f66926344.html,)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的内容进行了规范,对章程的制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在民办非企业单位中推广使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均属民办非企业单位,适用于此章程示范文本。 统一使用此章程示范文本,有利于促进我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依法办学、诚信办

学、规范办学行为;有利于各民办学校按章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制定出符合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章程。 二、结合我市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工作,逐步规范学校章程的修订。 对尚未换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或申请设立(含筹设)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学校章程必须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的要求进行修订,报审批机关核准,作为换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其中一个必备条件。 对已换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审批机关应根据本辖区的实际做好安排,指导各学校在2005年底前分期分批完成学校章程的修订工作。 三、审批机关应将经修订的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学校章程在媒体或网站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八日附件: 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民办学校章程样本

-------------章程 <说明> 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博罗县。 第三条学校的性质: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是培养幼儿,服务家长,服务社会。 第五条本学校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博罗县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博罗县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博罗县。 第七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办学结构

第八条学校的举办者是。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理)事; (三)有权查阅董(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九条学校开办资金:人民币万元;出资者:,金额:人民币万元。 第十条本单位的办学结构: (一)办学层次:。 (二)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划最大招生量为个教学班。 (三)办学形式:承担范围内的适龄儿童,采用全日制教学。 第十一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 (二); …………………………………………。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学校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主要由三部分人员组成,即举办者(出资者)或者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当具有五年以上教育教学教验。〔董事会成员为3-25人〕 第十四条董事会成员必须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学校董事会成

郑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郑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学校名称应体现行政区划、字号、性质、组织形式的内容要求,统一使用“郑州市×××职业培训学校”。学校名称不得违反《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 第三条学校的地址:。 (学校的地址应当清楚、准确,标明学校所在的行政区域,如:郑州市××区××路(街)××号)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通过培训,使参加培训的人员在职业技能等方面得到提高。(应当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明确学校设立的目的。) 第五条学校性质:由×××(单位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自愿举办实施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其中必须载明:

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 第六条学校的举办者:。 (属联合办学的,每个举办者的上述信息都要具体、明确、真实。) 第七条学校的审批机关:。 第二章学校办学内容 第八条学校办学内容为: (一)办学规模为:; (如:年培训××人。) (二)办学层次:一年以下短期××××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培训。 (如:初级、中级、高级)。 (三)办学形式为:; (如普通全日制教育、业余、远程教育等) (四)办学范围为:; (如面向社会、××系统或××省(市、县、区)等) (五)开设专业:; (应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填写规范的专业(职业、工种)名称)(六)招生对象为:; (如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等。) 第九条学校与学员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学习内容、收费标准等方面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办中小学校章程参考样本-储能中学

上海市储能中学章程 (此章程系2006年9月制定实施,后经过修改于2013年1月23日经第二届第四次教代会审议,2013年2月16日经校务委员会通过,2013年月日经黄浦区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13年月日起正式生效) 序言 “储能”两字渊源于著名思想家、翻译家和教育家严复所译赫胥黎名著《天演论》中“储能也,效实也,合而言之天演也”。储能中学的前身是宁波效实中学上海分校,1942年更名为“储能中学”,她曾是掩护中共上海地下党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当时成为教育界抗日和民主运动的“小根据地”。学校曾在1956年易名为成都中学,成为公办完全中学。1983年,被批准恢复储能中学的校名,并首批成为“上海市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7年,龙门初级中学并入。2006年,与同样有着悠久办学历史的上海市第六十二中学撤二建一,建成新的储能中学。2007年,裘锦秋实验学校初中部并入。2012年学校被命名为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

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上海市储能中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全称为上海市储能中学,英文表述为Shanghai Chuneng Secondary School;学校设南北两个校区。北校地址:上海市重庆北路270号;南校地址:上海市成都北路200号,邮政编码为200003;官方网址为https://www.docsj.com/doc/f66926344.html,。 第三条本校由上海市黄浦区教育局举办,经上海市黄浦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教育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全日制公办完全中学,初中阶段学制四年,高中阶段学制三年,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黄浦区招生,初中阶段招生对象为就近对口小学毕业生,高中阶段招生对象为政策内经中考达到本校录取分数线的初中毕业生。办学规模为七个年级,班级数与学生人数参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人数设置。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学校以“知行精进,储能效实”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德育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发展自己的办学特色。学校以德、智、体、美诸育相互渗透、协调发展为宗旨,强调公平教育原则,努力培养全面发展、

(完整版)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文化培训学校章程(样本) ******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举办者:*******。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办学范围:在哈尔滨市举办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专业设置:******培训对象:******办学的规模:******(办学面积、教学设备设施价值、教职工人数);办学的层次:******[初、中、高级](选其中);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全日制授课](选其中)。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南岗区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教育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章组织与职权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理事会](选一)。*******[董事会、理事会](选一)是本教育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名(要求:5人以上单数组成)。

在******[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成员中设*****(董事长、理事长)一人。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每届任期***年,******[董事、理事](选一)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决策机构议事的规则:每年至少召开***次****[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会议。经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决策机构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条决策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行使的职权: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依照任职条件,经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第十二条主要负责人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的职权:(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三)提出教育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人员组成名单,报决策机构批 准;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如何制定中学学校?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中学学校章程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学学校章程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现代化教育,进一步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全称:xx省xxxx初级中学。

学校性质:公立全日制初级中学。 办学规模:初中三个年级。 学校地址:初一初二级部xx省xx市xx路220号初三级部xx省xx市xx路97号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理念:精诚办学,追求卓越。第四条学校精神:精诚、精美、精细、精深。 第五条学校的校训:崇德尚美,志存高远。

第六条学校的使命: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培养特色人才,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基。 第七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推广、使用普通话和规范字。 第二章党政管理 第八条学校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九条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学校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一)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组织在学校的贯彻落实,保证学校的安定团结和政治稳定。

(二)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分层次做好学校各级各类领导、干部的推荐、选拔、教育、管理与监督工作。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逐步形成发现、培育、使用、激励优秀教育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积极推进干部人事改革,负责审批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竞聘方案。 (三)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对涉及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事项、干部推荐和人事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按照重大问题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参与决策。 (四)加强学校党组织的自身xx。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xx。加强党风廉政xx,健全和完善党员教育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五)支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保证教代会在的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为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行使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

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最新民办学校章程范本 民办学校的章程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是的民办学校章程范本,欢迎大家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单位的名称是_______ 。[名称应当符合教育部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 第二条本单位的性质是_______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单位的宗旨是_______。[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本单位的登记管理机关是______;本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是 ______。 第五条本单位的住所地是______。[如:××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区、县)]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单位的举办者是____。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单位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理(董)事(以下简称理事)和监事;

(三)有权查阅理(董)事会(局)(以下简称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__元;出资者:__;金额:___元。[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九条本单位的业务范围: (一)办学范围;__________ (二)招生区域;__________ (三)招生对象;__________ (四)办学形式;__________ (五)办学形式;__________ (六)办学层次;__________ (七)办学规模;__________ (八)规章制度;__________ (九)教学管理;学校依法建立学籍和教学管理制度。(实施高级中等教育、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达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课程标准,教材依法审定。学前教育可以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但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必须具体明确,与教育局确认许可的业务范围一致]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中小学学校章程样本及参考样本

中小学学校章程样本及参考样本

中小学学校章程样本及参考样本 (学校名称)章程 (本章程于x年x月x日经第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经过) (参考样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依据]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区教育局关于“依法治校,以德立校,自主发展”的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性质]本校全称为上海市……,是一所全日制xx 小学(中学),隶属于上海市虹口区教育局。本校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 第三条[办学宗旨] …… 第四条[培养目标] …… 第五条[办学特色] ……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学校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

的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处分;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证明。 (三)依法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处分; (四)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五)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七条学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规定,实施小学阶段五年(初中阶段四年、高中阶段三年)的基础教育。 (二)学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认真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21世纪人才培养的要求,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不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积极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师及其它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教职工的多重保障体系。 (四)以适当的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它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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