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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办学章程汇总

小学办学章程汇总
小学办学章程汇总

上戈小学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努力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效益,保证学校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教育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在办学过程中,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

第三条:学校以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小学五年段教育教学任务为主,培养合格加特长的现代小学生。

第四条:学校校风:民主、开放、科学、创新。

学校教风:严、实、细、活。

学校学风:勤奋、自强、求实、创新。

校训:友爱、尚美、诚信、上进。

第五条:努力创办质量一流、队伍一流、条件一流、管理一流的学园式、乐园式、花园式现代标准学校。

第六条:学校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创设环境、体验过程、乐教乐学、立志成才。

第七条:学校的办学方针:以“三个面向”为指针,以管理和科研为基本点,以教学为中心,向管理要效益,靠科研上水平。

第八条:学校的办学思想:“一个核心,两个重点,三个校本”的指导思想和“五个现代化”的工作目标,努力把学生培养成“体格健壮,人格健全;既懂事又有本事”的优秀小公民。

第九条:学校的办学模式:五年段“开放式双语教育”模式。

第十条:学校的教育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生活即教育的教育理念,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树立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的教育价值观。

第十一条:学校的教学思想:充分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进行教学,培养学生思维能力、动手能力、创造能力、自学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夯实基础,发展个性。

第二章学校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学校的主要制度

(一)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校长在校内具有人事聘任权、财务经费使用权和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权、指挥权、管理权。

(二)学校实行岗位责任制。学校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岗位工作量,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建立科学的考核方法,促进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学校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学校在定编和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职工聘任方案的有关要求,实行待聘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教职工聘任。

(四)学校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教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课时工资、考核奖励工资三部分组成。

课时工资、奖励工资一部分同学校拨款,另一部分由学校从教职工的定额奖金中提取出来,由学校统一掌握重新分配。学校根据对教职工岗位责任完成情况的考核,确定合理的比例,重新分配。(五)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制

公开内容必须充实完整、真实清楚、明了易懂。校务公开要从教职工、学生、家长普遍关心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学校重大的事项,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向教职工公开。校务公开内容分为向社会公开和校内公开。

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学校新生入学,毕业情况;学生借读、转学、退学、休学等办理程序;学校招生收费标准;学校三好学生的评定;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学校内部公开的主要内容:学校改革的重大举措、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教育教学改革措施;财政收支及管理情况,基建维修,数额较大物品采购等;教职工“四金”拨交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干部任免及评议中层以上干部情况;学校考核、奖惩、课时工资分配等;主要领

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教职工聘用情况及下岗分流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评优、评先进、工资晋升和评职称等情况;学校认为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六)学校实行师生奖惩制

对于教职工在管理、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对于学生在学习及其他方面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校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的行为,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学校还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和行政上的处罚。

第十三条:校长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任命产生

第十四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办学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四)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五)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学校工作的非法干涉;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校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管理好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六)保证学校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七)依法接受监督。

第十六条:学校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工会、党支部的监督,保障作用。

第十七条:学校党支部书记由上级党委任命产生。其他支委成员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任命和选举相结合的办法产生。

第十八条:学校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的全面贯彻落实工作。

(二)负责上级党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负责学校党支部工作的全面开展。

(四)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指导与开展。

(五)负责参与学校行政工作的决策、监督、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的开展。

(六)负责学校共青团、工会、少先队工作的指导与建设工作。

(七)负责学校师生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建设工作。

(八)负责学校分配的其他行政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由校长、副校长、工会主席、总务主任、教导主任组成的校务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学校重大事项,校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研究决定学校的发展规划;

(二)研究决定学校重大建设支出项目;

(三)研究决定学校人事方面的事项;

(四)研究决定学校重大政策的出台与实施;

(五)研究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条:学校积极支持工会组织开展活动。工会组织要动员和组织教职工认真完成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建立以教代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监督机制,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教代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推荐产生,一般任期为三年。

第二十三条:教代会的职责

(一)对学校的发展提出建议或意见;

(二)对学校的重大建设项目提出建议和意见;

(三)对学校的管理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对学校的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以下内部组织机构,教导处、大队部、总务处、教科室、工会、少先队,各组织机构的成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分管工作校级领导全面负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五条:学校要牢固树立以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办学思想,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的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第二十六条: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足全学科和课时。

第二十七条: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以国家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为指导,大力推进新课程实施,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十八条: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强化和突出校本教研和校本研修,树立“教学即研修”的理念,促进教师不仅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学人员,也要成为一个出色的研究人员。

第二十九条: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开展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完善育人网络,提高育人效果。

学校要通过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好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学校组建家长委员会,共同参与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学校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通过参观、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发挥社区育人的作用。

第三十条:学校加强对班主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班主任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教育。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班级活动。

(三)关心爱护差异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所有学生健康成长。

(四)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养成教育工作。

(五)做好班级用品管理,学籍档案的建立,学生操作评定等各项工作。

(六)做好家访工作,协调好学校、家庭的关系。

(七)做好学生巩固工作,杜绝出现流失生,辍学生。

第三十一条:学校的每一位教职员工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必须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有人管”的理念,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在教育工作中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用爱心和技能服务学生;

(二)用热情和无私奉献学生;

(三)用真诚和友爱尊重学生;

(四)用汗水和心血滋润学生;

(五)用崇高的形象教育学生;

(六)用严明的纪律规范学生。

第三十二条:在教育教学中要做好因材施教,特别加强对思想品质后进生和学习成绩后进生的教育,采取科学有效的教育方法,帮助他们完成学业。

第三十三条:对学生要加强学习方法的传授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读书、思考的方法,养成预习、使用学习工具,动手完成的良好习惯。

第三十四条: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每节课前必须充分做好教学准备,不许无准备上课。

(二)每节课必须提前2—3分钟进入教室,组织学生上课。

(三)课堂教学进行中教师不得离开课堂。

(四)课堂教学中教师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五)教师不经学校批准不准随意串、并课。

(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学生接受学习的权力。

(七)教师必须按时下课,不得拖堂延长教学时间。

(八)放学后教师必须组织学生列队出教室。

第三十五条:学校对作息时间作如下规定:

教师每天8:30上班,下午5:10下班。

第三十六条:关于学生作业的规定如下:

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作业,可布置口头作业。

三~五年级每天的书面作业时间(所有学科)不超1小时,提倡分层布置作业。

第三十七条:关于使用教材的规定

(一)必须使用上海市教委规定的教材和宝山区教育局(课程改革实验区)规定、批准的教材;

(二)任何人不许以任何理由乱订资料,向学生推销非规定和批准使用的教材。

第三十八条:关于教学质量测试的规定:

(一)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集中测试,期末进行;每学期学校对有关年级进行一次质量监控。

(二)平时测试、单元测试(期中没检测)由任课教师组织。

(三)测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非笔试两种,笔试内容侧重于基础知识、基本能力、思维方法的考查。非笔试内容侧重动手实践能力的考查。

(四)测试成绩的结果以等级评价为主和语言抽查为主。

(五)学生期末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单元成绩或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按比例折算,综合评定。

(六)任何教师不得给学生排名次。

第三十九条: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课程,上好体育课,开展好体育活动。每天保证学生有1小时的体育锻炼的时间,每学年组织开展一次大型的全校性体育活动。

第四十条:学校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月月有节艺术教育活动。

(一)合理配备教师,保证开展艺术教育所需的师资;

(二)严格执行课时计划,保证上好艺术教育课;

(三)确保“每月一节”主题活动,每年级织开展一次全校性的“月月有节”主题教育展示活动。

第四十一条:关于学校开展劳动教育的规定

(一)必须上好劳动教育课

(二)保证人人有劳动岗位,每周四中午为劳动时间。每天组织晨扫、晚扫。

第四十二条:关于课外、校外活动和竞赛的规定

(一)课外、校外活动必须有益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保证学生的人身安全;

(二)课外、校外活动应当在教师的指导下开展和进行;

(三)课外、校外活动应当体现量力而行的原则。

(四)参加学科类竞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允许的,不得以收费为目的开展竞赛活动。

第四十三条:关于教育管理的规定

(一)学校的招生由教学校长和教导处组织,行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编班由教导处负责;

(二)学校校历由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工作计划按月编排并严格执行。

(三)学校每两周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的基本内容是总结上段工作,布置下任务和要求;每月进行一次全校的工作总结,期中、期末召开学校阶段性工作总结。

(四)学校的档案管理按档案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

(五)学校的学籍管理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由教导处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四十四条:加强对校园秩序管理

(一)门卫、收发人员、值日人员、保安要认真做好校门的封闭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没有学校的准允不许进入学校内。

(二)严禁任何外来车辆进入校园。

(三)严禁任何外来人员在校园内从事商业活动。

(四)严禁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四十五条:加强对校园环境的管理

(一)学校的各部位必须保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绿化、美化工作符合要求;

(二)负责环境管理的领导每天必须早、午、晚对全校的卫生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总结。

(三)负责环境卫生保洁工作的师生必须每天早、午、晚三次对责任区进行清洁。

(四)每周周四为卫生清扫日,每月的月末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全校性的卫生清扫日。

(五)环境卫生保持情况纳入到学校考核评比内容之中。

第四十六条:加强对学校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工作。

(一)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各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二)物资、设施的管理,必须做到帐、物相符,入库及时。

(三)物资、设施的使用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手序。

(四)学校每学期组织管理者对所管物资、设施进行自查一次,每年由学校组织专人检查一次。

(五)由于管理者的原因造成学校资产流失的,由管理者负责按价赔偿(无法购置的加倍赔偿);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学校资产流失的,由使用者负责赔偿,方法同上。

第四十七条:加强对学校财务工作的管理

学校的收入与支出必须坚持平衡有余的原则。

学校的收入由学校的财会人员及时收缴入账,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校的支出必须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学校的一切支出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执行;

(二)学校的重大款项的支出,必须经校务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方可执行;

(三)学校的支出必须遵循申请——批准——购物——核实的程序方可执行。

学校的财务报销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需要报销的支出必须是学校校长批准;

(二)报销的票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

(三)报销必须具备的条件:

购物申请批准单,经手人签字,验收人签字,财会人员的审核,主管校长签字,校长签字。

学校的财会人员必须每月向校长报告收支结余负债情况。

学校每年向全体教工进行一次全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第五章人事管理

第四十八条: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师德表率。

第四十九条:学校的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五十条:教职工的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一条:教职工连续旷职(含双休日)十五天,一年内累计三十天者按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的按上级有关要求执行。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视为旷工:

(一)事假逾期者;

(二)无故不上班者;

(三)未经组织同意,到其他学校工作者;

(四)病假无诊断或病假逾期者及不交诊断者;

(五)以患病为借口开假诊断者;

(六)本人不上班找他人顶岗者;

(七)没有正当理由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日超过规定时间者;

(八)出国逾期不归者;

(九)教职工离岗出走,下落不明者;

(十)借到其他单位工作,按通知规定时间未及时回本单位者。

第五十二条:教职工的病退、退职、退休、死亡,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三条:教职工实行待聘管理,待聘人员的产生及待遇、管理按上级规定执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随时待聘:

(一)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乱收费、乱办班、乱订资料、监考违纪、向学生家长卡、要、报等师德较差的,家长和学生反映强烈,在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

(四)由于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影响较坏的;

(五)明显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

(六)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的。

第五十四条:学校在岗位设置上实行按需设岗,根据工作需要分为领导岗位、班主行岗位、专任教师岗位、教辅岗位、工勤岗位。

第五十五条:学校对所有工作实行工作质量考核制度。

(一)考核以月为基本周期;

(二)考核内容分为基本考核项目和附加考核项目两种。

(三)考核实行等级制与百分数相结合的形式。

(四)考核人为学校副校长以下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对所分管的人员进行全方位考核。

(五)考核结果作为评定结构工资,聘任教师的主要依据。

第五十六条:学校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一)聘任依据为教师的工作考核分;

(二)聘任实行按需聘任,按岗聘任;

(三)聘任实行个人申报岗位,学校择优任用,个人工作愿望必须服从学校工作需要,如不服从按拒聘处理;

(四)聘任后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完不成工作职责的人员随时解聘、待岗。

第五十七条:对教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学校根据经济能力设定以下奖励项目:

(一)班主任工作奖;

(二)教学质量奖;

(三)最佳服务奖;

(四)综合治理奖;

(五)全勤奖;

(六)建功立业奖。

第五十八条:学校设立关教奖学基金,用于奖励在学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一)学校临时性工作完成突出的有功人员;

(二)在本职工作中特别突出的有功人员;

(三)为学校建设获得重大荣誉的有功人员;

(四)为维护学校利益见义勇为的有功人员;

(五)为学校避免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五十九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发奖金:

(一)病事假累计一天

(二)值日漏岗,在此期间发生事故的一切损失均由漏岗者承担。

(三)值日期间出现事故(未造成损失,未遂的不扣);

(四)上班期间无故溜号;

(五)病事假累计,(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时间,其中,婚、丧、产、患病住院有诊断的除外。)(六)不经主管领导同意无故旷课一节;

第六十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当事者本人负全责:

(一)乱办班造成的损失由当事者自己负责;

(二)乱收费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乱订资料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四)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五)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六十一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和学校规定的业务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胜任本职工作。

第六十二条:学校职称评聘、先进的评选实行以下制度:

(一)学校职称评聘、先进评选实行民主集中制;

(二)学校职称评聘、先进评选实行公示制。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六十三条:学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设施等。

第六十四条:学生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学,及时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六十五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第六十六条:学生必须爱护学校的公共设施,尊敬师长,听从老师的教导与同学友好相处。

第六十七条: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六十八条:学生的入学、转学、休学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附则

第六十九条:学校在办学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七十条:本章程的修订由学校领导班子提出,并提交职代会通过。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领导班子负责解释。

上戈小学办学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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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精品】

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学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的,觉得有用就收藏了,这里给大家转摘到。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安福县教体局和浒坑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内部管理全局性、纲领性文件,力求高要求、高标准推进章程建设。 浒坑学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让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章程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浒坑学校章程每章每条都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年10月,由学校办公室和工会牵头,组织全体教师选举教工代表举行第四届教代会,讨论、修改浒坑学校办学章程。并利用教师例会的时间,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对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培训,进一步明确章程建设中重点问题。网学校章程的制定过程体现职工民主参与,组织广大教职工广泛开展讨论,不断完善方案,促进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充分理解与认同。广泛听取了家委会、社会公众的意见,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和促进发展的过程。 二、健全规章制度,加速完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 - 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浒坑学校教职工学期考评考核办法》、《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逐渐总结凝炼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对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策略、德育工作和教学管理等多处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我校特色。 三、良法善治,学校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一)坚持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营造个性发展的空间, TOP100 排行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科学发展,向管理要质量,靠科研创一流,以校园安全稳定为保障,以德育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为特色,深入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质量。”的治校方略,在素质教育、德育工作、课改实验、校园文化和艺术教育等方面彰显特色。以“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公平”为抓手,以“诚信、勤奋、协作、创新”为校训,高度关注学生健康成长、快乐成才和未来发展,形成了“敬业、爱生、务实、奉献”的教风,“文明、诚信、乐学、善

学校办学章程

闫庄小学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依法治校,规范办学,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它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原平市闫庄联校闫庄小学 学校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原平市闫庄镇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为教师发展搭建平台,为学生成长奠定基础 第五条办学目标:优化育人环境,创建和谐校园 第六条校训:自尊自信自立自强 校风:文明和谐拼搏奉献 教风:踏实严谨协作创新 学风:乐学善思互助探索 第七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长

对内全面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工作,向全体教职工、学生负责;对外代表学校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九条教代会是教师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重要组织形式。建立由校长主持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 第十条学校设置政办室、教导处、总务处、大队部等职能工作 1、政办室: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做好学校决策和所布置工作任务的执行、反馈工作,传达学校领导的工作精神,推动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安全教育,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2、教导处:负责抓好教学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教学纲要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 4、总务处:负责学校的总务后勤工作,为教育教学工作服务,为师生服务。负责学校校舍、经费、财产、设备的供应、保管、维修及校园的绿化、美化等工作。 5、大队部:负责学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努力对少先队员进行爱国主义思想和集体主义观念等道德品质方面的教育。 第十一条学校通过建立行政例会制度,重大问题须经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以提高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邛崃市拱辰小学办学章程

邛崃市拱辰小学办学章程 (2016年10月修订) 序言 邛崃市拱辰小学校创建于1946年,座落于临邛镇晨阳社区4组,下设关家村小;中心校区占地24余亩,关家校区占地面积15余亩;学校教职工47人;生源覆盖临邛镇晨阳社区、胜利社区、关家社区等6个社区的学龄儿童。学校以人为本,确立“治学以德,克己复礼”的办学理念,强素质,抓质量,开辟社会办学资源,多渠道丰富学生课堂。学校坚持依法治校、以情治校、科研兴校之路,积极完善“硬件工程、人心工程、制度工程”,以流动少年宫,足球兴趣班为办学特色,深化课堂教学,形成了良好办学氛围,取得了丰硕的办学成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学校治理体系,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依法治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校名与地址】学校名称为:邛崃市拱辰小学校;学校地址为成都市邛崃市临邛镇晨阳社区4号。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学校是由邛崃市教育局举办,属公益类社会事业单位,是小学教育的六年制全日制公办小学,有晨阳与关家两个校区。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理念】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坚持育人为本,实施素质

教育。 办学理念:治学以德,克己复礼 学校的办学目标:好每一个学生,成就每一位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办学特色:“德”、“礼”文化为办学特色 校训: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千学万学学做真人 校风:存仁,守信,明礼,扬智 教风:立德,笃志,博学,乐教 学风:勤学,善思,切向,致远 纪念日:学校创建于1946年2月,校庆纪念活动设定于5月或者6月进行。 第五条【学校标识】校徽与校歌 (一)校徽图案 (二)校歌歌名:《拱小好少年》 第六条学校依法治校,以人为本,建立科学决策、执行到位、监督有力的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实行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 第二章学校的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学校的权利】学校具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办学;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 (四)对教职员工进行岗位安排、考核、奖惩、聘任或解聘; (五)妥善管理、使用本校的设施和经费; (六)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八条【学校的义务】学校的义务主要包括:

学校章程范本(中心校)

学校章程范本(仅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内部规范化管理,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深化素质教育,依法治校,进一步落实教育教学目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z 中心小学。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的教育事业单位。 第四条学制:六年。 第五条学校服务范围及对象:王坝村小学阶段学龄人口、佐家村、宋山村、录柳村、曹能村中高年级学生。 第六条学校业务范围:教育和组织、协调、全乡各小学的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七条学校教育的根本任务:培养全面发展的具有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八条培养目标:使受教育者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集体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具有自我管理,分辨是非的能力。具有阅读、书写、表达、计算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常识。具有初步的观察、思维、动手操作和学习的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会合理锻炼,养护身体的方法,养成讲究卫生的习惯。具有健康的身体和初步的环境适应能力。具有广泛的兴趣和审美情趣。 第九条学校宗旨: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逐步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提高队伍素质;走教科研相结合之路,巩固发展办学特色;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个性,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的“四有”新人。 第十条学校以“团结、勤奋、求实、拓新”为校风,以“严谨求实创新奉献”为教风,以“ 勤奋 诚实好学善思”为学风。 目标: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特色学校。 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协调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目标:以体育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创建特色学校。 学校办学理念:为了孩子的明天。 学校办学指导思想:面向全体,全面育人,协调发展。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的举办单位和主管为礼县教育局、z 学区,受教育局、学区和z 人民政府的领导,业务主管 单位为z 学区,登记管理机关为礼县编制委员会。绝对服从上级机关的行政领导、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主任、和教师。 第十五条校长是学校负责人,校长应具有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学区任免。 第十六条校长对外代表学校,是学校法人代表,对内负责学校全面工作。校长在任期内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学校内改方案自主管理学校,对人员聘任、经费使用、设施管理、考核、奖惩及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等方面具有决策权和指挥权。 校长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育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二、团结和依靠教职工,充分发挥教职工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教师学习政治,组织教师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文化业务水平及教育教学能力,注意培养班主任、中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努力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依靠学校群众组织,共同做好教职工的思 想政治工作。 三、领导和组织德育工作,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首位,坚持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的原则,制定德育工作计划,建设德育工作骨干队伍,采取切实措施,坚持不懈地加强和改进学校的德育工作。

最新xx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xx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办学、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的教育政策、法规在我校得到准确的贯彻落实,促进学校各项改革在法制化轨道上不断深化与发展,把学校办成当地的名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校的性质:本校为国家开办的全日制六年一贯制学校,隶属榆林市榆阳区教育局,独立法人。 第三条:本校的任务:培养德才兼备的创新性人才。 第四条:本校的办学理念: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环境育人。 第五条:本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面向世界、面向未来、面向现代化,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学校 第六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监督的民主管理体制。校长为法人代表,全面管理和领导学校,对学校各项工作负完全责任。行政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导处、德育处、总务处,年级组、教研组层次管理体制。实行教师聘任制、结构工资制和岗位责任制,实行全员考核、择优上岗制。校内自有资金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制。

第七条:学校设立校委会会议制度。校委会会议负责行政方面重大事宜的研究、审议、决定。由校长召集主持,每周星期一召开会议一次。校长对研究事项有最终决策权。 第八条:学校实行教职工(全员参加)大会制度。教职工大会对学校工作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权力,对学校各级行政领导依法行使民主监督、评议的权力。 第九条:学校建立党的支部委员会,在榆阳区教育局党委直接领导下,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开展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工作,负责教职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对学校行政工作中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予以监督,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的正确决策,团结、教育、动员教职员工完成党在学校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条:学校建立工会组织,在学校党支部和榆阳区教育局工会的领导下,负责工会会员的教育管理,参与学校管理,依法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组织会员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支持与配合学校行政方面实施各项工作规划,处理教职员工大会日常工作,筹备教职员工大会会议。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教学氛围,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教研教改指明方向。 学校的校训是:勤奋、严谨、健康、快乐。 学校的校风是:民主、快乐、和谐。 学校的教风是:博学、爱岗、爱生、求真。 学校的学风是:勤学、好问、乐学、深思。 第三章教师 第十二条:学校不断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教师要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

(学校全称)章程

(学校全称)章程 序言 (说明:本部分可自主确定,简叙学校发展沿革、办学理念、学校文化等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 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制定目的与依据]为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 校实施纲要》等有关法律法规与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说明:章程是中小学校 内部管理和运行的基本依据,新修订《教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有章程并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也将章程建设作为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基础工作。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应在法律依据列举中分别增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依据。) 第二条[学校名称与地址]本校全称为_;住所地址为_。(说明:学校如有简称,应补充 简称为“”住所地址按照《统一信用代码证书》上核准登记的内容填写,有多个校区,应逐个写明各校区地址, 第三条[学校性质及隶属关系了本校由举办,经登记批准,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 立承担民事责任。本校是一所实施年制(高中、初中、小学等)教育的全日制教育机构。” (说明:学校具有两方面属性:一是由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公共教育机构,具有公益性,二是经 登记部门批准的事业单位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招生对象与规模)学校面向招生,招生对象为招生规模为。(说明:中小学校招生对象、招生规模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定为准。) 第五条[办学宗旨与使命](说明:学校应将办学核心理念、价值追求在本条予以凝炼概括, 并适当展开阐释。) 第六条[学校发展目标](说明:学校应围绕办学宗旨,明确发展定位,分款将发展愿景、发 展理念、办学追求、办学目标、中长期发展目标等在本条展开全面面精炼的阐述。)第七条[文化精神与办学特色I ............ 校训为(说明:学校应依据校情将学校文化精神、特色品牌 等在本长加以全面面精炼地阐述,可进一步选择编写诸如校风、学被口号、师半哲词等投育信条。)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八条[学校标识]......................................................... 校标、校旗、校歌、校微、纪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营利性)

附件二: (学校全称)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河南省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栾川县营利性民办学校设置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学校名称:(全称)(简称为xxx)。 第三条本学校地址:河南省栾川县 xxx镇xxx路xxx号。 第四条本学校的性质是利用非财政性教育经费、自愿举办、从事教育事业的营利性民办企业单位。 第五条本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栾川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本学校的业务审批机关是栾川县教育体育局。 第六条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设立的目的等)。 发展定位: 第二章举办者、开办资金和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学校的举办者(单位)是xxx、xxx。 (一)举办者(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制定学校章程; 2、推选首届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以下简称董事会)的组成人员; 3、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参加或者委派代表参加董事会,并依据本章程规定的权限行使相应的决策权、管理权; 4、依据前款规定参与学校的办学和管理的,可以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薪酬; 5、了解本学校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6、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学校财务会计报告。...... (二)举办者(单位)承担下列义务: 1、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本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举办者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让手续。举办者不按照第八条规定缴纳所认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举办者承担违约责任。 2、学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本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举办者补交其差额,学校设立时的其它举办者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3、按照本章程约定行使权力,不越权干预董事会和学校的正常运作。 (三)举办者(单位)变更 1、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再具备法定条件的,应当在6个月内向主管部门提出变更。 2、举办者变更时,应当按《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学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学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自查报告 [模版仅供参考,切勿通篇使用] 学校章程建设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基石,是现代学校规范化和法制化建设的重要标志,是依法治校的基本要求。安福县教体局和浒坑学校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学校章程建设是教育系统落实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是学校内部管理全局性、纲领性文件,力求高要求、高标准推进章程建设。 浒坑学校认真执行学校办学章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依法治校,不断推进学校现代化管理制度建设,全面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让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稳定、健康、持续发展。现将我校办学章程执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校章程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浒坑学校章程每章每条都经过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020年10月,由学校办公室和工会牵头,组织全体教师选举教工代表举行第四届教代会,讨论、修改浒坑学校办学章程。并利用教师例会的时间,在全校教师大会上对章程建设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培训,进一步明确章程建设中重点问题。学校章程的制定过程体现职工民主参与,组织广大教职工广泛开展讨论,不断完善方案,促进广大教职工对学校章程的充分理解与认同。广

泛听取了家委会、社会公众的意见,使章程起草过程成为学校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凝聚共识和促进发展的过程。 二、健全规章制度,加速完善学校制度体系建设。 健全的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我校根据不断发展的教育形势,审时度势,逐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凝炼办学章程。在 2020-2019学年里,我们修订完善了《浒坑学校教职工学期考评考核办法》、《班级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等制度。同时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目标任务清晰。健全的工作制度,促进了学校管理向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发展,形成了高效有力的管理格局。结合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学校自己的特色,我校逐渐总结凝炼出了校训、校风、教风、学风、领导作风,对学校办学目标、办学策略、德育工作和教学管理等多处进行了修改,使之更加符合校情,更能彰显我校特色。 三、良法善治,学校章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 (一)坚持办学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学校办学宗旨为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培养全面加个性发展的优秀公民,使学生学会合作、学会健体、快乐成长。学校的办学宗旨是为学生营造个性发展的空间,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依法治校,以德立校,坚持科学发展,向管理要质量,靠科

学校办学章程

木杉学校办学章程 一、办学方向 第一条为了建设好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保证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落实,根据《教育法》和其他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是冷水江市教育局属公办学校,在市教育局和金竹山镇中心学校的领导下实施教育工作,是一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宗旨是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为学生终身发展负责”的办学思想,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教育为人民服务”的教育理念,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努力推进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确立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主管理为抓手,以教师学习研究为基础,以专题教育为主导,以学科渗透为主线,以实践活动为载体、以绿色校园为育人环境”的环境教育指导思想,通过学科渗透、实践活动和环境建设,增强学生环保意识,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提升办学品位和教育教学质量,为社会发展培养具有综合文化素质的合格学生。 第四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课程标准、冷水江市教学常规,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教学工作。坚持“学会做人、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创新”的办学特色。 二、校务管理 第一条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密切与家庭、社会的联系,建立社会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会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第二条校长的职责是: 1、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及上级指示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努力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按教学规律办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2、主持学校全面工作,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学校工作计划,领导教育教学、体育卫生和后勤工作,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全面安排各项工作。 3、领导和管理学校人事工作,培养推荐中层干部,聘任教师,提请人事变动。 4、管理学校的经费、校舍及设备等,改善办学条件。 5、配合党组织,支持工会、团委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主持校务会、校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学校有关重要问题及日常工作。 6、接受上级行政部门的领导,协调好校内外各方面的关系。 第三条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第四条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注重教育公平,规范办学行为,按规定收费。坚持均衡编班,均衡

中小学学校章程参考样本

附件2: 中小学章程参考样本(试行) 一、为指导和规范学校章程制定,促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加快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参考样本。 二、本章程参考样本,旨在为全市各类型公办中小学校制(修)订学校章程时提供参照。 三、为充分反映学校办学特色,各公办中小学校制(修)订章程时,可结合实际适当增减章、节、条、款、项、目。 四、职业教育在集团化办学进程中,两个以上法人组成教育集团,应另行制定集团章程,规约各方关系与运作规则。 五、“说明”后内容仅作学校制(修)订章程过程中提示用,正式成文时应予删除。 六、民办学校制(修)订章程以《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为准,法律法规未涉及事项,可参照本章程参考样本。

(学校全称)章程 (X年X月X日经第届第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X年X月X日经通过,X年X月X日经教育局核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教育法》、《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是;英文译为;地址为;邮政编码为;学校注册域名为。 (说明:地址按照核准登记的内容填写,有多个校区,应逐个写明各校区地址与邮政编码。学校网址建议填写,英文译名、注册域名为可选项。)(主审科室:中等教育科、初等教育与学前教育科及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第三条学校由举办,经晋江市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 本校为实施年制(高级中学或职业中专学校或初级中学或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

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学校章程示范文本 <说明>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此文本旨在为民办培训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太原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校的名称是。办学场地:。 〔名称应当符合教育部门及民政部门《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本校的性质是。举办者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必须载明:主要利用非国有资产、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校办学宗旨是: . 〔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确保正确发展方向。引导从业人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单位设立的目的。〕

第四条学校办学规模是人,办学层次是中等(文化、艺术),办学形式是(全日制、业余面授、函授等)。 第五条本校的行政审批部门是太原市教育局,法人登记与管理部门是太原市民政局。收费标准的备案与管理由物价部门负责,收费票据与管理由财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举办者和开办资金 第七条本校的举办者是,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校运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理事)和监事;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设置董事会或理事会,下同。〕 (三)有权查阅董事(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校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 第八条本校开办资金为万元,出资者为,属个人投资。学校存续期间,开办资金不得被抽逃、挪用,只能用于学校业务范围内开展的活动。 〔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九条本校设理事会,理事会的组成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校长、教职工代表等人组成,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 第十条理事每届任期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十一条理事会行使下列事项的决定权:

乡镇中小学校章程

库车县墩阔坦镇中心小学章程 第一章总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办学行为,规范学校管理, 依法治校,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和校址 1、学校校名:库车县墩阔坦镇中心小学 2、库车县墩阔坦镇中心小学校址:墩阔坦镇 第三条:学校性质:××县××镇中心学校属全日制公办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学校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小学学制为六年,初中学制为三年。 第四条:办学指导思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 坚持教育的“三个面向”,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第五条:办学目标: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完善办学条件,提高师资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把学校办成“德育为首,保证基础,质量见长,全面发展学生综合素质”的特色现代学校。 第六条: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为汉语言文字。学校使用普通话和规范 第七条:库车县墩阔坦镇中心小学 竞争合作的团结精神,无私奉献的敬业精神,争创一流的拼搏精神,勇于超越的进取精神,敢为人先 第八条:学校的校训是:重德尚美诚信,励志博爱求真。

校风是:和谐、合作、求实、求新 教风是:博爱、严谨、敬业、创新 学风是:博学、慎思、明辨、笃行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九条:学校按编制设置校长、副校长、主任、教师和其他人员。设置教 导处(含教科室)、政教处、总务处、安全办和行政办公室等职能工作机构。 第十条:库车县墩阔坦镇中心小学由库车县教育局主管。校长的任职需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县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 进行考察、审批、任免或聘任。 第十一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依法治校,全 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校长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教育法令、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 2、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的工作计划,建立各项规章制度, 并认真组织实施。 3、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注重教职工队伍建设,充分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4、领导和组织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领导和组织学校教科研工作, 全面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5、领导和组织总务后勤工作,贯彻勤俭办学原则,搞好校园建设。加快 学校教育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步伐,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环境和福利待遇。 6、加强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及管理,为他们的政治进步、业务进修、

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是学校依据《教育法》、国家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教育方针和政策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的,那么,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学校办学章程相关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学校办学章程 学校办学章程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建立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使学校管理纳入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轨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小学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xx市市中区xx镇初级中学校,校址为xx市市中区xx镇六公丘村二组。 第三条办学理念是:以人的发展为本,树立素质教育的人才观、质量观和教育观,适应二十一世纪知识经济、社会进步和人类自身发展的需求。 第四条办学目标是:以“立志成才、全面发展”为校训,以“求真求善、求美和谐“为校风;以“博学善思、砺志尚美”为学风;以“关爱宽容、协作创新”为教风,把学校办成师生自主学习、可持续发展、充满活力的园地。

第五条以学校教育为主阵地,积极依靠社区及家庭力量,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充分发挥各方教育功能,形成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中学,学制为三年。学校的招生、开学时间按区教育局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学校章程经教代会通过,由xx市市中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全体师生员工均要遵守本章程。 第二章学校的管理 第八条学校接受区教育局领导,学校校长由上级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并受上级管部门的监督、考核和指导。 第九条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学校实行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校长负责制,校长对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团结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发挥班子整体功能,全面贯彻教育方针。 第十条学校实行干部聘任制。 ⑴学校设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教科室、团委,由校长聘任教导主任、科研室主任、总务主任。教导主任是校长领导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要助手,发挥督促、检查、沟通、管理的作用,具体负责组织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总务主任是校长管理后勤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做好服务工作,为保证学校任务的完成创造物质条件。 ⑵学校实行分工负责,分级管理。一级对一级负责,确立教育的诚信度,不得敷衍塞责。 第十一条学校工作计划和校长布置的工作通过教导处、总务处

(完整版)民办学校办学章程

民办文化培训学校章程(样本) ******培训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和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教育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教育机构名称:*******。举办者:*******。 第三条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办学范围:在哈尔滨市举办文化教育类非学历教育;专业设置:******培训对象:******办学的规模:******(办学面积、教学设备设施价值、教职工人数);办学的层次:******[初、中、高级](选其中);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全日制授课](选其中)。 第四条本教育机构的性质:属于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第五条本教育机构的法定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第六条本教育机构自觉接受审批机关南岗区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依照国家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规定,本教育机构在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向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章组织与职权 第七条本教育机构依法设立******[董事会、理事会](选一)。*******[董事会、理事会](选一)是本教育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八条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数、任期:首届*****[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由举办者依照规定条件推荐组成,[以后决策机构的人员调整由原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全体人员讨论决定。]人数***名(要求:5人以上单数组成)。

在******[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成员中设*****(董事长、理事长)一人。 ******[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每届任期***年,******[董事、理事](选一)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决策机构议事的规则:每年至少召开***次****[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会议。经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决策机构讨论职权内的重大事项,应当经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第十条决策机构*****[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行使的职权: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六)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本教育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校长,由******[董事会或理事会](选一)依照任职条件,经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聘任、解聘或变更,并报审批机关核准。第十二条主要负责人校长,依法独立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的权力,行使的职权:(一)执行决策机构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各项规章制度;(三)提出教育机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人员组成名单,报决策机构批 准;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本教育机构日常管理工作;

农村小学学校办学章程

平地校区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要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遵循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积极贯彻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贯彻执行《中小学生守则》,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管理规程》,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保证教育教学活动和培养学生的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第二条学校名称:仁和区平地校区。 学校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平地镇平地街 第三条学校性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举办者:仁和区人民政府。 管理者:仁和区文化教育局。 学校一九一七年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注册并成立,是独立事业法人单位,受国家法律保护。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学校维护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充分尊重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实行统一领导,民主公开办学。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促进全民族素质的提高,我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按全日制小学要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学计划标准,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学生具有文明的行为,科学的头脑,健康的体魄,艺术的修养,服务社会的精神。学校注重对学生健全人格,认知能力,独立生存,协同合作等现代能力的培养,竭力挖掘学生丰富的个性优势和潜在特长,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 第二章办学宗旨 第四条遵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为提高全民素质,

为培养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需要的各类人才,培养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的品德,初步具有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习惯,初步具有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初步具有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初步具有相应的文化知识的身体健康的小学毕业生。 第五条学校办学宗旨:“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教师发展为本,以学校发展为本”。培养“基础实、素质优、能力强、有特长、身心健康”的一代接班人。“为孩子打好做人底色,为孩子夯实基础文化知识,为孩子一生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第六条办学目标:科学管理、规范办学、实践创新、办出特色。 第七条校训、校风、教风、学风。 (一)校训:团结守纪,勤奋向上; (二)校风: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开拓进取,实事求是; (三)教风:敬业爱生,严谨治教,为人师表,勇于创新; (四)学风:尊师敬友,勤学好问,求异多思,全面发展。 第八条学校牢牢抓住质量立校、科研兴校、特色强校的治校思想。坚持以课堂为中心,科研为先导,质量为生命,以特色强校。 第九条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重,坚持素质教育,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的规定,坚持依法治校、治教。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实行“点、线、面”管理模式。形成以校长负责制下的‘中心点’;以学校行政、各部门处室、学科教研组长的“三级责任纵抓一条线”,工作深入落实,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工作需要设立党支部、学校工会、团支部、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是学校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横管一个面。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校长根据需要可聘副校长或校长助理,并注重培养青年干部。实行校长负责制,保证党对行政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权力。校长在管理学校过程中,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有行政决策权、工作

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章程

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章程 (大桥乡学校) 2014年3月修订

大桥乡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实现学校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敦化市大桥乡学校。校址设在敦化市大桥乡西村,学校是全民所有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学制:学校实施九年一贯制全日制教育。(分中学部、小学部) 第四条、学校办学思想与办学目标: (1)办学理念:在快乐中学习在进步中快乐 (2)办学方针:贯彻教育方针,推行素质教育。 (3)办学目标:培养良好习惯,促进个性发展,为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服务。 (4)校训:约之以礼博学于文 (5)校风:尚德求知天天进步 (6)教风:以学定教诲人不倦 (7)学风:积少成多贵在坚持 第五条办学规模:小学部 12个教学班,中学部3个教学班。设幼儿园一所3个教学班。全校教师变动幅度5-10人。 第二章主要任务

第六条学校教育的主要任务是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 第七条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开齐开足各科课程,订好各科教学计划,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目标。 第八条积极开展教研课改活动。每学期初订好教研计划,确定好教研主题,大力进行课改实践,使教育科研成为落实素质教育的突破口。 第九条德育工作是学校的首要工作。学校应把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地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活动,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努力创办“国学导行”德育特色校。以校园一支歌为载体,落实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办学思想。 第十条建立健全班主任工作制度,落实班主任工作职责和待遇。班主任应自觉贯彻执行与任课教师联系制度、家访制度、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制度、组织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制度等。学期末,班主任应对学生进行准确、全面的思想品德评定。 第十一条对学生的教育,要体现教育为主、奖惩分明的原则,注重教育艺术,要使正面引导、真情关怀、表彰激励成为学校教育的主旋律,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杜绝歧视学习困难学生。 第十二条学校教育遵循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的原则。既注重学生群体共性,又注重学生的个性。充分调动每一个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倡导民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素质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学计划,不随意增减课程,不提前或推迟开学和放假,不随意停课。

(完整版)办学章程

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办学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依法自主办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机构名称:XX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第三条本机构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相关教育培训方针政策。第四条本机构的办学宗旨:为乡镇学生提供最适合的课后辅导教育,以科学合理的教学体系、全面细致的教学服务保障教育效果的达成。 第五条本机构的审批机关是XX市教育局;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工商局。 第六条本章程中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合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七章本机构地址:XXX 第二章举办者、办学性质和业务范围 第八条该机构的举办者为XX(身份证号码XXX) 第九条办学性质:营利性教育培训机构 第十条办学类型:文化学科类。

第三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董事会是本校的决策机构,校董事会成员为五人。 第十二条学校首届董事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长、董事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或者解聘校董事、校长及内部机构负责人; (二)制定学校的发展规划、业务活动计划; (三)制定经费筹措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四)制定增加或者减少开办资金的方案; (五)决定学校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 (六)制定和修改内部管理制度; (七)决定学校内部机构设置; (八)制定和修改学校章程; (九)决定教职工的编制额和工资标准; (十)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应当召开董事会议。 第十四条董事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实行按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当赞成票和反对票数相等时,董事长有权最后决定。 第十五条学校董事会讨论以下重大事项,应当经参加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人员通过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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