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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

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5%,房屋应具备双路供电或紧急发电设施。

(二)根据国标GBZ130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单管头X射线机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4米。双管球X射线机房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4.5米,CT机房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4.5米。MRI机房不小于80平方米。以上每个机房有合适的控制室和配套设备

辅助用房,所有机房建造前必需通过环境检测,X射线和CT 机房符合辐射安全要求。

(三)每台超声诊断设备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四)心电图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五)候诊区大于150平方米,包括受检者等候区、更衣室(处)条件受限的,可将更衣室(处)设在检查室内,做好受检者隐私保护。

五、分区布局

(一)影像诊断功能区。

布局和流程应当满足工作需要,符合医院感染控制要求。具备相应的工作区,包括登记及候诊区、检查区(包括X射线摄影室、CT检查室、磁共振成像检查室以及超声、心电图室,CT室或MRI室附近设放射科专用注射室和观察室等检查辅助用房)、试剂和耗品保存区、医疗废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包括诊断报告室、读片室、影像专家门诊室、远程会诊中心以及医生值班、办公、更衣和盥洗等用房)等基本功能区域。

(二)辅助功能区。

医疗费用结算,以及药剂和消毒供应室等。

(三)管理区。

病案、信息、器械管理、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部门。

六、设备

(一)基本设备。至少配备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DR)2台、16排CT和64排及以上CT各1台、1.5T及以上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I)1台;超声3台,具备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心脏超声检查、超声造影及定量分析功能;心电图仪2台。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心电监护仪,职业防护物品。

(二)急救设备。每个放射检查室都必须配备符合要求并有足够数量的辐射防护用品及基本抢救设备,CT检查室内必须配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及相关药品。

(三)信息化设备。具有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网络计算机等设备,配置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医生诊断工作站,具备

PACS/RIS系统和远程会诊信息系统。

七、规章制度

建立医学影像诊断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职责,实施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诊疗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影像质量控制和评价制度、各项影像检查的操作规范、放射科危急病报告制度、辐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制度、远程会诊中心规章制度、患者登记和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以及停电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受检者紧急意外情况的预防和抢救预案。机构人员必须参加对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流程规范的学习和培训,并有记录。

八、其他

(一)建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49号)。

(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为独立法人单位,独立承担相

应法律责任。

(四)医学影像诊断中心5公里范围内必须有具备急诊救治能力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并签订救治急危重病患的医疗服务协议,建立绿色通道,保障随时转诊。

(五)长期承担其他医疗机构影像诊断任务的应与相应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合作协议,所开展的各个项目应接受省级以上医学影像质控中心组织的质量评价,保证影像诊断结果的准确性。

(六)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检验的影像诊断中心应与相应医疗机构签署医疗服务合作协议,保障相应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及时性。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可行性报告

关于筹建XX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81号)、《关于印发XX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X发改规划【2010】120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XX市医疗资源优势整合,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质量”为原则,加快临床诊治技术提升,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现各医疗机构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目前计划在XX市设立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会诊中心,使之能充分整合医疗资源优势,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诊断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一章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总论 1 概念和目标 概念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是指集约化的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实现区域范围内影像的集中存储和管理、影像(包括其他检查)资料的全面共享,可供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临床、病人方便地调阅的网络信息系统。 目标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总体上需要实现以下目标: 1、实现区域范围内病人资料,影像检查资料(包括放射、超声等)的全面共 享。 2、实现对下级特别是基层医院影像检查的集中诊断和集中审核,实现区域 内影像设备和人才资源的全面共享,从而全面提高区域范围的影像诊断 质量和服务水平。

3、提供对疑难检查病例的会诊支持。 4、病人能够在区域范围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获得相同质量的影像诊断服 务,从而方便病人就近就诊,避免了重复检查。另外能够让病人方便地 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影像检查资料。 5、实现科研素材、业务学习资料的方便获取,解决了基层医院影像诊断医 生工作、培训难以两全的难题,可以使影像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学习,快 速提高业务素质。 6、可以建立区域的影像读片资料库和典型病例库供教学和科研使用;建立 区域内各医院的阅片质量追踪数据库;统一的传染病统计和报卡服务等。 7、促进区域内医疗信息化建设,为今后构建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 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第二章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项目建设原则和标准 原则 1、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2、符合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服务”为本的原则。系统必须能够为 病人和医疗保健服务提供所需信息,同时保证与病人有关的信息私密性 和安全性,当病人授权时方可调阅和传输。 3、身份识别唯一性原则。系统建设时必须确定一种能够唯一标识本区域内 居民身份的方法。在确定本区域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方法时还要考虑更 大范围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识别的可能,即该标识应具备扩充和向上兼 容的能力。 4、标准化原则。系统信息化建设应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指导下开展, 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等必须遵循国际、国家和行业等有关规定。 5、开放和兼容性原则。系统除了需要与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内的有关信息系 统,如HIS系统、医技系统互联互通外,还需要能为更大的区域系统以及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基础数据和调阅接口。 6、适应性原则。系统必须能够适应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需要,同时要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 标准试行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

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5%,房屋应具备双路供电或紧急发电设施。 (二)根据国标GBZ130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单管头X射线机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4米。双管球X射线机房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4.5米,CT机房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4.5米。MRI 机房不小于80平方米。以上每个机房有合适的控制室和配套设备辅助用房,所有机房建造前必需通过环境检测,X射线和CT机房符合辐射安全要求。 (三)每台超声诊断设备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四)心电图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五)候诊区大于150平方米,包括受检者等候区、更衣室(处)条件受限的,可将更衣室(处)设在检查室内,做好受检者隐私保护。 五、分区布局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实用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试行) 为规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6.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影像病例的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影像科检查流程及操作规范

医学影像科检查流程及操作规范

医学影像科(放射科)检查流程 1、登记工作站登记并核对X线检查的者信息,安排受检者到相应检查室检查。 2、检查室医生核对被检查者信息后,带领者至检查室按检查要求,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检查注意事项。 3、检查室医生再次核对检查者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对受检者的检查;并告知取报告时间。 4、诊断医师核对受检查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诊断报告,急诊、病情危重者及时发出报告。 5、上级医师审核并发出报告;疑难病例经科室集体阅片后发出报告。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DR检查操作规 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 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摄 片体位(平台或立式)。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X线检查 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 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 的时间和地点。

七、检查中遇到危急值及时打出胶片,并告知诊断医生。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CT检查操作规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检查时的体位。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检查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的时间和地点。

【AAA】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可行性报告.doc

关于筹建RR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RR〕6号)、《中共RR省委RR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RR〕81号)、《关于印发RR省卫生事业发展“十R五”规划的通知》(R发改规划【20RR】120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RR市医疗资源优势整合,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质量”为原则,加快临床诊治技术提升,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现各医疗机构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目前计划在RR市设立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会诊中心,使之能充分整合医疗资源优势,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诊断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一章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总论 1概念和目标 1.1概念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是指集约化的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实现区域范围内影像的集中存储和管理、影像(包括其他检查)资料的全面共享,可供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临床、病人方便地调阅的网络信息系统。 1.2目标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总体上需要实现以下目标: 1、实现区域范围内病人资料,影像检查资料(包括放射、超声等)的全面 共享。 2、实现对下级特别是基层医院影像检查的集中诊断和集中审核,实现区域 内影像设备和人才资源的全面共享,从而全面提高区域范围的影像诊断 质量和服务水平。

3、提供对疑难检查病例的会诊支持。 4、病人能够在区域范围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获得相同质量的影像诊断服 务,从而方便病人就近就诊,避免了重复检查。另外能够让病人方便地 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影像检查资料。 5、实现科研素材、业务学习资料的方便获取,解决了基层医院影像诊断医 生工作、培训难以两全的难题,可以使影像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学习,快 速提高业务素质。 6、可以建立区域的影像读片资料库和典型病例库供教学和科研使用;建立 区域内各医院的阅片质量追踪数据库;统一的传染病统计和报卡服务等。 7、促进区域内医疗信息化建设,为今后构建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 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第二章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项目建设原则和标准 2.1原则 1、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2、符合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服务”为本的原则。系统必须能够为 病人和医疗保健服务提供所需信息,同时保证与病人有关的信息私密性 和安全性,当病人授权时方可调阅和传输。 3、身份识别唯一性原则。系统建设时必须确定一种能够唯一标识本区域内 居民身份的方法。在确定本区域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方法时还要考虑更 大范围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识别的可能,即该标识应具备扩充和向上兼 容的能力。 4、标准化原则。系统信息化建设应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指导下开展, 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等必须遵循国际、国家和行业等有关规定。 5、开放和兼容性原则。系统除了需要与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内的有关信息系 统,如HIS系统、医技系统互联互通外,还需要能为更大的区域系统以及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基础数据和调阅接口。 6、适应性原则。系统必须能够适应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需要,同时要 能满足业务需求的变化,预留足够灵活的数据和功能接口,便于今后扩

国家鼓励开办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必备设备一览

继制定《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对县医院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等方面,均予以详细规范之后,国家卫计委也要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这一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规范化管理了。 日前,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这两大文件均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而由国家卫计委组织制定的。 文件明确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政治地位”: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由于对分级诊疗作用重大,文件要求,各地卫计委逐渐推进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结果互认;县级以上医院应与其建立协作关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其提供的远程影像诊断服务;鼓励其走向连锁化、集团化。 在设备配置上,文件明确,一家符合基本标准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至少配备: (一)基本设备。至少配备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DR)2台、16排CT和64排及以上CT各1台、1.5T及以上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I)1台;超声3台,具备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心脏超声检查、超声造影及定量分析功能;心电图仪2台。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心电监护仪,职业防护物品。 (二)急救设备。每个放射检查室都必须配备符合要求并有足够数量的辐射防护用品及基本抢救设备,CT检查室内必须配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及相关药品。 (三)信息化设备。具有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网络计算机等设备,配置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医生诊断工作站,具备PACS/RIS系统和远程会诊信息系统。 附件: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

Word文档仅限参考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试行) 为规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6.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影像病例的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

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与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与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她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与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

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与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与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与消毒供应室的,应

医学影像科检查经过流程及其操作技巧规范标准

医学影像科(放射科)检查流程 1、登记工作站登记并核对X线检查的者信息,安排受检者到相应检查室检查。 2、检查室医生核对被检查者信息后,带领者至检查室按检查要求,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检查注意事项。 3、检查室医生再次核对检查者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对受检者的检查;并告知取报告时间。 4、诊断医师核对受检查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诊断报告,急诊、病情危重者及时发出报告。 5、上级医师审核并发出报告;疑难病例经科室集体阅片后发出报告。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DR检查操作规 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 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摄 片体位(平台或立式)。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X线检查 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 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 的时间和地点。

七、检查中遇到危急值及时打出胶片,并告知诊断医生。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CT检查操作规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检查时的体位。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检查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的时间和地点。

医学影像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

医学影像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 医学影像学是一门涉及面广、整体性强、发展迅速、独立而成熟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放射诊断学(医学影像诊断),包括传统的X线诊断、计算机体层成像(CT)、磁共振成像(MRI、介入性放射学;②超声医学(US),包括B型超声、超声心动图、介入超声;③核医学,包括γ照相、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PET)和核医学治疗。 一、培训目标 通过3年的规范化培训,使住院医师打下扎实的医学影像科临床工作基础,能够掌握正确的临床工作方法,了解医学影像学范围内放射医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建立较为完整的现代医学影像概念(包括影像诊断及其治疗)。培训结束时,住院医师能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独立从事医学影像科临床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方法 采取在放射科、超声科、核医学科及其他相关科室轮转的形式进行。通过管理病人、参加门、急诊工作和各种教学活动,完成规定的病种和基本技能操作数量,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认真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规范书写病历;参与见习/实习医生和住院医师的医学影像科临床教学工作。 医学影像科住院医师培训分为3个阶段进行,各阶段轮转科室及时间安排见表1。 第1~6个月,根据住院医师和临床培训基地的具体情况,安排到相关临床科室轮转,其中内科2个月,外科2个月,非指定科室2个月。根据本专业所涉及的科室安排非指定科室,包括儿科、妇产科、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等;也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延长在内、外科的轮转时间。 第7~21个月,在影像科内各专业组之间轮转,其中放射影像诊断专业组7个月,介入组1~2个月,超声科3~4个月,核医学科3个月。放射影像诊断专业应包括神经、骨关节组各1.5个月,胸部、腹部各2个月;酌情安排在放射影像技术组的轮转,可在放射影像诊断专业的各小组时间内各安排1周,或集中安排1个月,时间在各小组时间内减除; 第22~33个月,住院医师在选定的执业方向的相关专业组内进行培训。主要分为医学影像诊断、超声和核医学三个执业方向。

医学影像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价办法

4.17. 5.1C3 会泽县人民医院放射影像科 医学影像质量控制标准及评价办法 一、申请单 (一)普通照片:①按“基本要求”填写并加填原X线号码; ②扼要填写主要症状、病史(包括治疗及手术史)、体征、相关检查结果及初步诊断;③申请检查部位、方法和目的;④需用碘剂的检查,需注明碘过敏试验结果。 (二)CT检查:①按“基本要求”填写,包括CT号;②扼要填写主要症状、病史(包括治疗及手术史)、体征、术后复查病人注明手术后时间、相关的X线、超声、化验检查等检查结果及初步诊断意见,需增强者应作碘过敏试验并注明碘过敏试验结果;③申请检查部位、方法和目的。 (三)MRI检查:①一般资料:按“基本要求”填写并注明病人的体重、职业及原MRI号码,门诊患者应填写患者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②MRI禁忌症应填写清楚,主要包括:心脏内有无起搏器及身体内有无其他电磁装置;有无血管夹和金属内支架;有无大的金属假体,如内固定钢板等;③主要的临床症状和体征,应尽量详细填写;④术后复查的病人注明手术时间; ⑤与此次MRI检查部位相关的其他影像学资料(包括超声、CT、X线、核医学等)和化验结果,应简要填写;⑥写清楚临床初步

诊断,以便MRI医生检查前心中有数,确定检查方法及扫描序列; ⑦检查部位要清楚具体,如脊椎MRI检查,应标明以第几椎体为中心扫描。 二、诊断报告书写质量要求 (一)诊断报告书写按报告单上的项目逐项填写,“一般资料”要齐全,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科别、住院号、病室、床号、门诊号,X线号/CT号/MRI号、摄片序号、摄片日期、报告日期、核片日期和临床诊断。 (二)“检查名称和检查方法或扫描技术”要具体说明,扫描及投照的确切起止范围、层厚、层间距、扫描方式、所用的扫描序列、增强情况应描写。 (三)“影像学表现”要阐明有无临床所疑疾病的种种表现或征象,阅片要全面观察,重点描述,按器官分级,分别描述,有病变时,详细确切描述,说明病变部位、形态、大小、密度、边缘与毗邻的关系、有无特征性的改变,描述与结论应保持原则性一致,追踪复查,病例要作详细前后对比,有影像及临床特征的病例,必须按照规范的要求书写影像报告结论。字迹端正清楚,文字通顺。 (四)“影像学诊断”一般为一个或几个疾病的名称,结论要求定位基本准确,定性不强求,但要有层次。诊断学意见包括:①肯定性诊断意见;②参考诊断性意见:如考虑有几种诊断的可能,应依可能性大小按顺序排列,一般不超过3个;③建设性意

医学影像科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测计划

医学影像科质量控制指标及检测计划(一) 科级质量控制指标: 1.照片质量:优良率≥95%优级率≥60%良级率≥35% 废片率≤2% 2.片合格率≥95% (二)检测计划: 1.照片质量监测:医疗质量管理小组按技术读片、评片制度进行读片,及时统计照片质量,查找影响照片质量的原因并整改。 2.设备因素监测: (1)电源条件:认真检查电压是否符合设备运行要求。 (2)X线机及CT机、核磁机等:请医疗设备科于每半年进行一次监测,保持误差小于标准数值。每年由具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检测机构进行计量检测,检测结果备案以便及时对机器进行维修调整。 3.激光相机监测: (1)影像灰雾的控制:灰雾度直接影响影像的对比度和清晰度,影像密度控制首先着眼于灰雾度控制的达标。在每次相机大保养时均要求工程师进行检测。及时调整X线机曝光条件表,

确保各项指标均在达标范围。 (2)相机性能的控制:根据胶片的性能差异,及时调整激光相机的参数并打印测试片。 4.自动洗片机:参照使用说明书内容要求。

影像学检查照片质量等级标准 (一)甲级片标准: 1.位置正确:包括投照肢体位置和X线中心准确,照片上下、左右边缘对称,胶片尺寸使用得当。其余具体请参照我院《锡盟医院医学影像科技术操作规范》。 2.照片对比度清晰度良好。包括密度、对比度好,无明显的斑点感觉,肢体解剖结构显示清晰,失真度小。 3.无污染划损:包括照片上无污渍、划痕,无体外异物影及其他弊病。 4.被检者资料齐全、准确、整齐无误,照片标志与被照肢体无重叠: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片号、左右等。 5.造影片造影剂填充均匀、充盈满意,充分显示解剖形态及结构,能提供满意的诊断要求。 (二)乙级片标准:以上1~5项一项不符,但不影响诊断则定 为乙级片。 (三)丙级片标准:以上1~5项两项不符,但不影响诊断则定 为丙级片。 (四)废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照片无法诊断则定为废片。产生废片必须登记片号和废片现象,及时分析产生废片

医学影像判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试行) 为规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6.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影像病例的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影像科细则

医学影像科细则 医学影像学科涉及面广,整体性强,发展迅速,是一门独立而成熟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放射医学,包括传统的X线诊断、计算机体层成像(CT \磁共振成像(MRI1介入性放射学;⑵超声医学(US ),包括B型超声、超声心动图、介入超声;(3)核医学,包括Y照相、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照相(SPECT \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照相(PET )和介入核医学。鉴于该学科专科医师日后从事的医疗工作侧重点不同,因此培训计划的特点既包括有共性部分,也包括个性的部分。医学影像学科专科医师培养阶段为3年。 一、培养目标 强调受训者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训练观察和逻辑推理能力。了解医学影像和核医学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建立较为完整的现代医学影像概念(包括影像诊断及其治疗1通过培训使受训者达到能独立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水平,并能够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简单的科硏工作。 二、培养方法 前18个月,在学科内各专业组之间轮转,影像技术组1个月,影像诊断专业组8 个月(神经、胸部、腹部、骨关节组各2月),介入组3个月,超声科3个月,核医学科3个月。 第19 ~ 24月,根据受训者和临床培训基地具体情况,安排继续在本专业轮转或到相关临床科室轮转,内科2个月,外科2个月,非指定科室培训2个月(即根据本专业所涉及的科室迸行安排,其中包括儿科、妇产科、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此外,也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度延长在内、夕卜科的培训时间1 第3年,本专业组内进行专科培训。 三、培养内容与要求 (一)第1 J8个月 1?轮转目的 系统掌握和熟悉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操作,初步掌握本学科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断和治疗原则。了解这些专业组的日常工作程序、内容及涉及的相关临床知识,为下一段时间至各临床科室轮转奠定基础。 2?基本标准 (1)医学影像科(包括介入治疗)

筹建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分析评估报告

筹建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分析评估报告 第一章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总论 1 概念和目标 1.1概念 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是指集约化的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实现一定区域范围内影像的集中存储和管理、影像(包括其他检查)资料的全面共享,可供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临床、病人方便地调阅的网络信息系统。 1.2目标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总体上需要实现以下目标: 1、实现区域范围内病人资料,影像检查资料(包括放射、超声等)的全面共 享。 2、提供对疑难检查病例的会诊支持。 3、病人能够在区域范围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获得相同质量的影像诊断服 务,从而方便病人就近就诊,避免了重复检查。另外能够让病人方便地 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影像检查资料。 4、实现科研素材、业务学习资料的方便获取, 5、可以建立区域的影像读片资料库和典型病例库供教学和科研使用;建立

区域内各医院的阅片质量追踪数据库;统一的传染病统计和报卡服务等。 6、促进区域内医疗信息化建设,为今后构建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 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第二章医学影像诊断项目建设原则和标准 2.1原则 1、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2、符合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服务”为本的原则。系统必须能够为 病人和医疗保健服务提供所需信息,同时保证与病人有关的信息私密性 和安全性,当病人授权时方可调阅和传输。 3、身份识别唯一性原则。系统建设时必须确定一种能够唯一标识本区域内 居民身份的方法。在确定本区域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方法时还要考虑更 大范围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识别的可能,即该标识应具备扩充和向上兼 容的能力。 4、标准化原则。系统信息化建设应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指导下开展, 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等必须遵循国际、国家和行业等有关规定。 5、开放和兼容性原则。系统除了需要与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内的有关信息系 统,如HIS系统、医技系统互联互通外,还需要能为更大的区域系统以及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基础数据和调阅接口。 6、适应性原则。系统必须能够适应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需要,同时要 能满足业务需求的变化,预留足够灵活的数据和功能接口,便于今后扩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2016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 (试行) 为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本规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 6.用物品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7.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影像病例的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8.对设置的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健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相关技术规和标准,落实影像质量控制与评价制度和影像诊断项目相关的标准化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医学影像诊断质量。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合理、规的影像检查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施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三)定期进行影像诊断与手术、病理或出院诊断随访对比,统计影像诊断与临床诊断的符合率,分析误诊漏诊原因,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诊断正确性。 (四)建立日常工作中发现质量问题逐级报告的机制,出现较多或明显的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由影像质量保证工作组组织集体分析研究、协调解决。 (五)至少有1名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影像诊断资历的医师(可以多点执业)不少于每周1次的定期巡查影像质量和报告质量。 (六)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影像质量管理和控制,根据影像诊断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影像质量管理组定期对影像诊断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定期分析影像质量优良率,根据图像质量缺陷,对成像环节进行核查,有评价结果分析与持续改进措施。 (七)设立影像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成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应包括影像诊断医师、技师、影像设备维修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设立图像质量评价小组,定期开展影像质量和诊断报告的自查和质量评价的业务活动。

医学影像科质量控制标准

质量控制标准 医学影像质量控制标准制定的目的,是以最低辐射剂量、最好影像质量,为临床诊断提供可信赖的医学影像信息,以医学影像检查的成像过程的最优化而实现。 一、以诊断学要求为依据,满足诊断要求为标准。 二、以能满足诊断要求的技术条件为保证。 三、同时充分考虑减少影像检查的辐射剂量。 医学影像质量控制标准: 一、诊断学要求: 1、影像显示标准:指在照片影像上能显示特别重要的解剖结构和细节,并用可见程度来表征其性质。可见程度可分3级,隐约可见:解剖学结构可探知,但细节未显示,只特征可见;可见:解 剖学的细节可见,但不能清晰辨认,即细节显示;清晰可见:解 剖学的细节能清晰辨认,即细节显示。以上规定的解剖学结构和 细节能在照片影像上看到,有助于作出准确的诊断。这取决于正 确的体位设计、患者的配合及成像系统的技术性能。 2、重要的影像细节:这些标准为在照片影像上应显示的重要解剖学细节提供了最小尺寸的定量信息,这些细节也许是病理性的。 二、体位显示标准:该标准以相应的摄影位置的体位显示标准为依据。 三、成像技术标准:因X线摄影设备的不同,在成像中未能满足其中一些要求时,要加以改进和提高成像技术条件的参数。

四、受检者剂量标准:该标准提供在各种摄影类型的标准体型下患者体表入射剂量的参考值。 五、照片影像上解剖学的密度标准范围:密度是构成影像的基础对比度是影像形成的本质。本标准设定的不同部位特点解剖点的密度范围,可作为定量评价照片影像质量标准的参考值。 标准影像必须遵循的一般规则: 1、影像显示能满足诊断学要求; 2、影像注释完全、无误; 3、无任何技术操作缺陷; 4、用片尺寸合理、分格规范、照射野控制适当; 5、整体布局美观,无影像诊断的变形; 6、对检查部位之外的辐射敏感组织和器官应尽量加以屏蔽; 7、影像呈现的诊断密度范围应控制在0.25~2.0之间。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 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 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 1 名正高、 1 名副高和 2 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 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 至少有 1 名执业医师、每台CT 至少有 2 名执业医师、每台MRI 至少有2 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 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 至少 1 名技师、每台CT、MRI 各至少有 2 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 4 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 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 名应具有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 1 名医师)。至少应有 1 名副高、1 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 1 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 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 台心电图机配备 1 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 3 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 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 1 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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