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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期末重点

第一章卫生法概述

1.卫生法: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旨在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

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广义的卫生法指所有有关卫生法的法律法规,狭义的卫生法指卫生部颁发的11部单行法,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职业病防治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执业医师法、献血法、精神卫生法、红十字会法)

2.卫生法特征:调整对象范围具有特定性,科学技术性,独特性,内容具有广泛性和复杂

性,社会共同性,调整社会关系的方式具有综合性和多样性。

3.卫生法调整对象主要包括卫生组织关系,卫生管理关系,卫生服务关系,国际卫生关系。

4.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权益原则,坚持国家医药卫生事业公益性原则,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中西医协调发展原则,全民卫生监督原则,全社会参与原则。

5.卫生法的渊源:(1)宪法全国人大制定

(2)卫生及其相关法律——11部单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

(3)卫生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

(4)卫生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

(5)地方性卫生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6)地方政府卫生法规地方人民政府

(7)民族自治条例和卫生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

(8)特别行政区有关卫生事务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9)卫生标准

(10)国际卫生条约

6. 卫生法律关系:指卫生法的主体,根据卫生法的规定,在实施与人体生命健康相关活动和行为中所形成的各种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7.卫生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主体: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

(2)客体:物、行为、智力成果或精神产品、人身、公民的

生命健康权益

(3)内容:指卫生法主体依法应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总和

第二章卫生立法与实施

1. 卫生法包括卫生守法、卫生执法、卫生司法、卫生法制监督。

2. 卫生守法:指一切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卫生法的规定,行使卫生权利和履行卫生义务的规定,反映着卫生守法主体遵从卫生法律规范的状态。

3. 卫生执法:指在广义上可以理解为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卫生行政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执行卫生法律的活动。

4. 卫生司法:指国家司法机关依据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应用法律处理具体卫生案件的专门活动。

5. 构成卫生违法的条件:(1)客观上违反卫生法律、法规的行为

(2)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3)行为人有主观过错的行为

(4)卫生违法的行为人必须是具有法定责任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6. 卫生行政处罚: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在职权范围内依据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对违反卫生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实施的一种惩戒或制裁。

7. 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等。

行政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观察、开除

8. 卫生侵权民事责任要件:有损害事实存在,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有过错,损害事实与行为人的过错有因果关系。

第三章卫生监督部分

1、卫生监督的概念:卫生监督是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公共卫生法规的授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公共卫生法规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违反公共卫生法规的行为追究法律责任的一种卫生行政活动。

2、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特征:主体法定性;意志单一性;国家强制性

3、卫生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卫生行为;物

4、卫生监督依据的的特征:调整范围广泛;与医学发展紧密联系;融入大量技术规范;采用多种调节手段;反映社会共同要求。

5、卫生监督证据的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

6、卫生监督证据的种类:(1)书证(2)物证(3)视听材料(4)证人证言(5)当事人陈述(6)鉴定结论(7)勘验笔录(8)现场笔录

7、行政奖励的特征:赋权性;鼓励性;主动性;肯定性

8、行政奖励适用原则:奖励合法原则;物质与精神奖励相结合原则;民主公正原则(功过分明);功奖适应原则。

9、卫生即时控制的特征:强制性;预防性;制止性;暂时性

10、简易程序:也称当场处罚程序,是指卫生行政执法人员对违反卫生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实施当场处罚的一种简单程序。

11、听证程序:指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指派专人主持,专门听取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就案件事实、处罚理由及适用依据所进行的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法定程序。

12、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13、卫生许可证的效力:证明力;确定力;拘束力

第四章卫生行政复议与诉讼

1. 卫生行政复议的特点:职权性,行政性,监督性,程序性,救济性。

2. 卫生行政复议的性质:层级监督性,被动性,法定性。

3. 卫生行政复议的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公正性原则,及时性原则,便民原则。

4. 卫生行政复议的参加人主要包括: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代理人。

5.卫生行政复议决定主要有5种类型:决定维持;决定限期履行职责;决定撤销;视为无证据、无依据,决定撤销;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

6. 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特殊情况最多可以延长30天。

7. 卫生行政复议与卫生行政诉讼的主要区别在于:

第一,从性质上讲,卫生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活动,而卫生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活动;

第二,从受理机关讲,卫生行政复议的受理机关只能是由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发生行政争议的卫生行政主体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定的行政机关受理,其他行政机关无权受理。而行政诉讼则是由人民法院受理。

第三,从程序上看,卫生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活动,必须适用行政程序的规定,但是比一般的行政活动具有更高的程序要求。而卫生行政诉讼是一种司法审判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司法

程序的规定。

第四,从受理范围上看,卫生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要大于行政诉讼的受理范围。第五,从审查范围上看,卫生行政复议依照行政职权,不仅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且还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而卫生行政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主要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一般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第六,从法律效果上看,卫生行政复议是一个新的具体行政行为,管理相对人在经过卫生行政复议后,对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提起卫生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则不同,行政诉讼是两审终审制。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提起上诉,经两审结束后判决,无论当事人是否接受,即刻产生法律效力。

8.卫生行政诉讼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并做出裁决的活动。

9. 卫生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

(1)卫生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的原则

(2)人民法院特定主管的原则

(3)卫生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则

(4)不适用调解和反诉的原则

(5)司法审查的内容和司法变更权有限的原则

10. 起诉: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依法予以保护的诉讼行为。11. 起诉的条件

(1)原告必须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即某一卫生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组织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诉讼请求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

(5)符合法定起诉程序和期限

12. 卫生行政诉讼参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第五章卫生民事诉讼

1. 卫生民事诉讼的特殊原则:尊重科学原则;专业问题鉴定原则;保护弱势群体原则;遵

循卫生特别法规定的原则

第六章卫生犯罪与刑事诉讼

1. 卫生犯罪的基本特征: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处罚性

2. 卫生犯罪的构成要件:

(1)主体:指在医药卫生及公共卫生领域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2)主观方面:指卫生犯罪主体对自己卫生犯罪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心理态度

(3)客体:指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

(4)客观方面:指卫生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包括危害行为、危害结果以及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第七章国家赔偿法律规定

1. 国家赔偿:指国家对在行使与各相关公共权力时,因违法侵权行为造成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包括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

2. 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

(1)侵权主体是行政执法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必须是侵权主体行使职权时的具体行为违法

(3)必须有损害后果存在

(4)损害的后果必须与责任主体的违法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

3.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遵循的基本原则

(1)医疗事故赔偿数额应当与医疗事故等级相适应原则

(2)与责任程度相适应原则

(3)客观考虑患者原有疾病状况

(4)无医疗过错不承担民事赔偿的原则

第八章公共卫生监督法律制度

1. 学校常见病:近视、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

2. 公共场所卫生特点:人群密集,流动性大,健康与非健康混杂,设备与物品重复使用

3. 公共场所危害健康事故:指公共场所内发生传染病疫情或者因空气质量、水质不符合卫生标准、用品用具或者设施受到污染导致的危害公众健康事故

4.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4年,每两年复核一次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4年,每年复核一次

5 放射线装置从高到低分为3类,数字越小,危害程度越高

放射源分为5类

6.放射诊疗工作分为四类管理:放射治疗、核医学、介入放射学、X射线影像诊断。

7.放射事故:指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的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

意外的异常照射。从重到轻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

第十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法律规定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特征:突发性、公共性、危害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为四类: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和

职业中毒;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

4、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进行预警。

5、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应急处理指挥机构;日常管理机构;专家咨询委员会;应

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

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原则: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规

范,及时反应;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7、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8、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1)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指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检测机构

(2)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3)卫生主管部门

(4)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5)有关单位,主要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单位、与群众健康和卫生保健工作有密切关系的机构

9、责任报告人: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检疫人员、疾病预防控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

1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省级人民政府在接到报告的1小时内,向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其余报告单位向上级单位报告都是2小时

第十一章国境卫生检疫法律制度

1、国境卫生检疫的分类:

按入境、出境方向分为入境卫生检疫、出境卫生检疫

按口岸位置分为海港检疫、空港检疫、陆地边境检疫

按检疫性质分为常规检疫、特殊检疫

2、检疫医师的权限:首登权、查验权、询问权、签证权

3、隔离:指将染疫人收留在指定的处所,限制其活动并进行治疗,直到消除传染病传播的

危险

4、国境卫生检疫的对象:入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物品、行李、邮件、

特殊物品和尸体(骸骨)

特殊物品: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与人类健康有关的的啮齿动物和活昆虫。

5、检疫传染病:鼠疫、霍乱和黄热病(潜伏期分别为6天、5天、5天)

禁止入境:患有严重精神病、传染性肺结核

第十二章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1、传染病分类

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等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手足口病、甲型H1N1

2、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3、甲类和乙类特殊的报告时限为2小时,其他为24小时

4、传染病防治法基本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5、疫情报告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

报告责任人: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乡村医生,个体开业医生

6、对甲类传染病疫情控制的法律规定

(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

(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

(3)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4)对于应隔离而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7、政府关于疫情爆发的紧急措施:

(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2)停工、停业、停课

(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第十三章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

1、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

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防治法的方针、政策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督、行业自律、职工参与、社会监督

3、法定职业病具备四个条件:患病主体,从事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病

4、职业病报告类别及时限:(1)急性职业病: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2)非急性职业病:15内上报

(3)疑似职业病报告:30日内报告

(4)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a一般事故,6小时内向同级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b特大和重大,立即向上述主体报告

5、职业病诊断标准:(1)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

(3)临床表现

(4)医学检查结果

(5)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

6、前期预防制度中主管部门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7、职业病诊断程序:

(1)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

(2)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应当提供相关材料:

(3)职业病诊断机构在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组织三名以上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执业医师进行集体诊断。

(4)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上注明的复查时间安排复查。(5)职业病诊断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 一、课程性质与设计思路 1、课程性质 为切实推行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培养出一批“高素质、技能型”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通过对现有的国内外食品行业状况的分析,食品相关工作岗位的调研,确定开设《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营销和贮存以及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它是研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法治管理的科学,是食品科学与质量管理交叉形成的一门新学科。食品标准与法规是食品加工专业的必修课。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食品工业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凸显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重视,不得不解决的重大问题,我国的食品工业越来越需要食品标准与法规进行规范化的生产和管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因此,食品标准与法规这门课程的地位也越来越高。 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前导课程是《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食品理化分析技术》、《食品工艺学》等。后续课程《食品质量与管理》、教学实习等,衔接合理,共同构成课程体系的有机整体。在掌握部分必要的化学基础和食品安全概论性知识后,通过本课程和《食品理化分析技术》、《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的学习掌握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的能力,并为后续的《食品质量与管理》提供具体内容支持。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1)掌握国内外食品标准与法规基本概念,食品标准与法规之间相互依存关系,掌握食品安全法、相关标准的地位与作用,熟悉法规、标准与市场经济和食品安全体系的关系,并学会制定食品标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和体系文件编制。(2)掌握食品法规的发展趋势以及制定的程序,能够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在食品生产中应用。(3)应具备以下能力:①运用标准化方法进行企业管理的能力;②运用食品标准与法规进行食品生产过程和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的能力; ③能够进行有关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技术培训,并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事件进行协调处理的能力。

最新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

卫生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自()起施行。 (A ) 2、黄某2001年10月因医疗事故受到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2002年9月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重新注册。卫生行政部门经过 审查决定对黄某不予注册,理由是黄某的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 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B ) A. 1年 B.2年 C.3年 D.4年 3、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 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相关部门是:(C ) A 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B 地方人民政府 C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4、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法定义务。 不属于法定义务的是 (B ) A. 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B.参与所在机构的 民主管理 C.遵守职业道德 D.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A 2003年6月16日 C 2004年1月1日 B 2003年7月16日 D 2004年7月16日

5、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疗废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该是谁?(B) A法定代理人 B法定代表人 C分管废物处理的主要负责人 D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 6. 医疗事故是指(C) A. 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B. 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C.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D. 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7、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A )。 A《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B《卫生许可证》 C《医疗机构登记证》D《工商营业执照》 &《邹平县打击非法行医网格化监管方案》中四级网格指的是那些 医疗机构?(D) A、市卫生局 B、县卫生局 C、镇办卫生院 D、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 9、.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暂停期限为(C) A.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 B.半年至1年 C.1年以上,1年半以下 D.半年以上,3年以下

卫生法律法规教案

卫生法学是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相互渗透交融的一门新兴边缘交叉学科。从医学角度看。它属于理论医学范畴。而从法学角度看,它是法律科学中一门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学科。卫生法学是研究旨在保护和增进个人和人群健康的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发展状况和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科学。 第一章卫生法律法规概论 一、卫生法的概念 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调整在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活动中所形成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卫生法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1、狭义的卫生法,仅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所制定的卫生法律。 2、广义的卫生法,除包括狭义的卫生法律外,还包括被授权的其他国家机关所制定和颁布的卫生法规、规章,以及宪法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中有关卫生的条款和规定。 二、卫生法的调整对象 各种卫生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 1、卫生组织关系,指由有关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组织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隶属关系、职权范围以及权利义务关系等。 2、卫生管理关系,指国家卫生行政机关及其他有关机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的规定,采取行政的或其他手段,在对卫生工作进行组织、领导、监督、评估等活动中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3、.卫生服务关系,指医疗卫生保健组织在向社会提供卫生咨询指导、医疗预防保健服务过程中,与接受服务者所结成的一种平等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4、国际卫生关系,指我国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医疗卫生保健组织及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共同遵守我国缔结和加入的有关卫生方面的国际条约和国际公约时,与其他相关的卫生国际组织和个人之间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三、卫生法的基本原则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health law),是指体现在各种卫生法律、法规之中的,对调整保护人体生命健康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准则。 1、保护人体生命健康的原则 保护人体生命健康,是我国一切卫生工作和卫生立法的根本宗旨和最终目的。根据这一原则,我国每个人都依法享有改善卫生条件,获得基本医疗保健的权利。 2、预防为主的原则 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工作的根本方针,它是卫生立法及司法必须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预防和治疗,是医疗卫生保健工作的两大基本组成部分,是有机联系,不可缺一的两个方面。在这两个方面中,预防显得尤为重要。 小资料: 新民网据香港文汇报2007年11月9日报道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11月8日在上海作讲座时,描述退休后的生活,用“健身健脑,读书写作”作了概括。打网球是李岚清同志喜欢的运动之一,由于运动量大,打网球三刻钟到一小时就可以满头大汗。他风趣地说,晚年坚持体育锻炼、保持身体健康的好处是“自己不受罪,家人不受累,节省医药费,有益全社会”。 3、依靠科技进步的原则 生命科学是当今世界科技发展最活跃、最重要的领域之一,它将不断给医学发展以巨大的动力,使人类对自身生命现象和疾病本身的认识不断进入新的阶段。 小资料:一人生病拖穷一家

《经济法规》课程标准

《经济法规》课程标准 一、课程的基本情况 课程名称:《经济法规》 课程性质:必修 课程学时:70 适用专业:轨道交通运输(客运) 二、教学目标 通过学习本课程,应使学生能够掌握经济法的基础知识;加强对我国现行的经济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增强法治观念并使其初步具有运用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观察、分析、处理有关经济问题的能力。 三、教学内容与要求 课题一经济法基础理论 基本要求: 1、了解经济法的产生与发展、地位与作用。 2、掌握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经济法律责任等基础知识和基础理论。 重点:经济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课题二企业法 基本要求: 1、了解企业法的概念,独资企业法、合伙企业法以及全民企业厂长职权和职工代表大会职权。 2、掌握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的条件及事务管理、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和清算、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及事务执行(特别是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入伙和退伙的有关内容。 重点: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企业财产及事务执行(特别是合伙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难点:入伙和退伙的有关内容。 课题三公司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公司的立法及原则,以及公司的分立、解散和清算。 2、熟悉公司财务会计的有关规定。 3、理解公司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4、掌握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以及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合并的有关内容。 重点: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难点:股份的发行和转让、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课题四外商投资企业法 基本要求:

1、了解有关外商投资企业的立法概况。 2、掌握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含义、设立的条件与程序、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经营管理的有关内容,并能明确加以区分,理解它们各自的特征。 重点:外商投资企业的具体含义、设立的条件与程序、组织形式、出资方式、经营管理的有关内容。 课题五破产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国有企业破产的立法概况。 2、掌握破产及破产法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破产条件和破产程序、破产财产与破产债权的范围。 3、熟悉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重点:破产及破产法的概念、国有企业的破产条件和破产程序。 课题六合同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合同法的立法概况。 2、熟悉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3、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合同的含义及其种类,合同的作用、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无效合同的处理、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基本知识。 4、掌握合同运行的全过程,以及合同担保的几种形式。 重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无效合同的处理、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难点:违反合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课题七工业产权法 基本要求: 1、了解我国工业产权法的一般原理与基本制度。 2、掌握商标权与专利权取得的条件、申请程序、权利内容与权利保护的有关内容。 重点:商标权与专利权取得的条件、申请程序、权利内容。 难点:权利保护。 课题八反不正当竞争法 基本要求: 1、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概况及意义。 2、掌握不正当竞争的概念、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重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表现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课题九产品质量法 基本要求: 1、了解产品质量立法概况。 2、掌握产品质量法的原则,我国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及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责任。 重点:产品质量法的原则,产品生产者、销售者的质量责任。

医院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2017年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试题 姓名:得分: 一、单选题,请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写于题号左侧。每题2分。 1.下列哪项不属于放射事故 A A.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受到放射性损害 B.丢失放射性物质 C.人员超剂量照射 D.放射污染 2.国家对放射工作实行的制度是C A.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B.考试上岗制度 C.许可登记制度 D.卫生许可证制度 3.对于《执业医师法》的适用对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D A.本法颁布之日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B.乡村医生、军队医师 C.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 D.在中国境内申请医师考试、注册、执业或者从事临床示教、临床研究等活动的境外人员 4.医疗责任事故包括下列情形,除了D A.擅离职守,贻误诊治时机而造成过失 B.遇复杂难题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造成过失 C.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造成过失 D.由于相应职称的一般水平,能力不足而造成的过失 5.必须在卫生防疫机构的指导监督下严密消毒后处理的A A.被甲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 B.被可疑乙类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 C.被可疑丙类传染病人用过的物品 D.被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用过的物品 6.卫生行政复议,是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进行审查,并要做出行政复议裁决,该审查主要是 C A.只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理 B.只对卫生行政执法机关的具体执法行为的适当性进行审理 C.对上述合法性和适当性都进行审理 D.对上述合法性和适当性都不进行审理 7.某青年在筹备结婚过程中,因多日劳累,患化脓性扁桃体炎。医生在为其诊察中同时发现患有淋病。患者住院四天,扁桃体炎痊愈出院,医生嘱其充分休息。按照母婴保健法,该青年 B A.不能结婚 B.应当暂缓结婚 C.可以结婚,但不能生育 D.可以结婚,治愈后可生育 8.职业病防治中必须坚持的基本方针是 A A.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B.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C.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D.实行国家卫生监督制度 9.属于医疗保健机构提供婚前卫生指导的是 A A.性卫生知识教育 B.遗传病诊察 C.传染病诊察 D.心理健康指导 10.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 D A.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B.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病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14.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9.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乙类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炭疽。. 30.预防接种制度:免费,相互配合。 31.菌种、毒种:分类管理。

卫生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专业核心课程标准 卫生法律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 卫生法律法规 【适用专业】 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 1.前言 1. 1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学习和识读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课程。其功能是使学生了解国家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本课程是以医疗行为所涉及的法律和法律问题为对象进行分析和解决的一门实用性法律知识普及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素质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从事护理工作打下必要的基础。 1. 2设计思路 本课程的总体设计思路是以护理、助产专业相关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分析为依据确定课程目标,设计课程内容,以工作任务为线索构建任务引领型课程。课程结构以就业岗位对就业人员法律知识的需求取向,以法律法规为线索,以“必需、够用,兼顾发展”为原则,通过案例分析、法条解读、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等活动,构建完整严谨的思维模式,形成相应的职业能力。每个单元的学习都以实际案例为载体,设计教学活动。课程内容涉及国家卫生领域法律法规。教学活动设计紧紧围绕了解护理、助产专业可能遇见的法律问题为主线,重点突出法律知识运用的培养,同时融合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知识与技能要求。使学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具有较为全面的法律知识储备和思维素质。教学效果重点评价学生法律运用的能力。 本课程建议总课时为32学时。 2.课程目标 为了使学生在有限的课时内系统的掌握医学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根据我校自身的办学条件及课程设置情况,本课程教学以课堂讲授为主,结合多媒体教学和讨论式教学。课堂讲授要用通俗准确的语言,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地阐述各章内容,做到条理清楚,既要深入细致,又要重点突出,讲清重点或难点,力求使学生弄清基本概念,熟练掌握基本内容。 教学内容方面:重点讲授卫生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对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有关的法律制度作详细讲解。以法律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医疗行为过程当中当事双方之间的法律问题,并未其法律问题的解决提供思路和一些具体的使用知识。 能力方面:作为护理学(三年制)专业的学科必修课,应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掌握卫生法律法规的一般理论和知识及基本方法,培养出学生的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使学生具有能辨证的分析医护活动中的法律现象和初步处理医护的法律问题的能力,从而达到保护护患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增进护患良好关系的目的。 综合素质方面:一方面要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及发现问题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完成本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能进一步理解卫生法律法规的立法意义和作用,从而使这些未来的医

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和答案

卫生计生法律法规考试试题和答案 1.《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已经明确规定,国家将对医师施行定期考核的内容是(2分) A.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外语水平 B.业务水平,工作效益,职业道德 C.业务水平,工作成绩,职业道德 D.业务水平,工作成绩,人际关系 E.业务水平,外语水平,职业道德 标准答案:C 2.依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并(2分) A.定期考核 B.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 C.继续执业 D.注销注册 E.予以取缔 标准答案:B 3.被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的当事人有异议的,依法申请复议,起诉的期限是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2分) A.10日内 B.7日内 C.15日内

D.20日内 E.30日内 标准答案:C 4.对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应(2分) A.允许申请注册 B.重新注册登记 C.试用半年 D.允许继续执业 E.试用一年 标准答案:D 5.定期考核不合格的医师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2分) A.再次接受培训 B.试用3年 C.在执业医师指导下从事执业活动 D.暂停执业活动3年 E.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标准答案:E 6.医师考核不合格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2分) A.1~3个月

B.1~2个月 C.3~6个月 D.6~12个月 E.12个月以上 标准答案:C 7.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注射剂处方中,每张处方的最大限量是(2分) A.1次常用量 B.1日常用量 C.1日最大量 D.3日常用量 E.3日最大量 标准答案:D 8.需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乙类传染病是(2分) A.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B.麻疹、白喉、新生儿破伤风 C.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 D.霍乱、脊髓灰质炎 E.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艾滋病 标准答案:A 9.对患有或怀疑患有传染病的产妇用过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2

卫生法律法规word版本

卫生法 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卫生法,只有以公共卫生与医政管理为主的单个法律法规构成的一个相对完整的卫生法体系。 医疗方面主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护士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献血法》等法律法规构成。 【内容提要】: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属于特殊行政法。卫生法是国内法,是调控国家卫生事业的发展,调整卫生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卫生法调整的是一种纵向的,以命令与服从为基本内、以隶属性为基本特征的卫生行政关系;立法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安全,维护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地位,及时有效地控制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维护卫生事业的健康有序地发展。卫生法从形式到内容,都有其自身的特点;有其独有的功能和基本原则。 一、卫生法的概念 所谓卫生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关食品安全、医疗卫生、医疗事故的处理、卫生防疫、药品药械管理、从业资格、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卫生法,是行政法法律部门的组成部分,属于特殊行政法。 卫生法这一行政法法律部门的特殊行政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以及与上述法律法规相应的一系列配套规定。 通过上述卫生法的定义和内容,可以看出卫生法包括以下基层含义: (一)卫生法是国内法 基于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和历史传统上的差异,决定了各国的卫生事业与管理也有着极大的、甚至是本质的差异。因此,卫生法不是一般国际社会所工人的国际法,而是由主权国家的立法机关以宪法为依据所制定的适用于本国的法律规范。作为国内法,卫生法不具有国际效力,不需要国际公认。 (二)卫生法是调控国家卫生事业的发展,调整卫生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相互关系的法律规范 从卫生法所调控的国家卫生事业发展过程来看,卫生法所涉及的基本社会关系主要有:第一,调整国家中央与地方卫生行政机关的管理权限和分工关系。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旅游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编码:课程类别:专业核心课 适用专业:酒店管理授课单位:管理系 学时:64 编写执笔人:常向鹏 学分:4 审定负责人及审定日期: 一、课程的性质 本课程是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旅游管理专业的核心的专业必修课。也是目前职业资格考试(导游从业资格考试)的主要课程。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其应变能力。 前导课程:《旅游业导论》、《旅游地理》、《导游基础知识》 同步或后续课程包括:《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旅行社计调实务》、《顶岗实习》。 二、课程设计思路 以职业能力培养为重点,与行业企业合作进行基于工作过程的项目课程开发和设计,充分体现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的要求。 课程设计以完成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工作任务为导向,将岗位的与旅游政策相关的工作分解成若干工作项目。根据工作项目对能力和知识的要求确定教学项目,以职业能力形成为依据选择项目教学内容,将分散在各单行法规中知识按照工作项目的内在联系进行整合。 课程学习改以教师为中心为以学生学习和操作为中心,学生的操作改以往以练习为主为完成现在的模拟和现实的真实工作任务为主。 三、课程目标 通过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职业能力培养目标: 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群),根据岗位(群)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以旅游政策法规相关部门(如法院、旅游质量监督所等)和校内仿真的实训室等作为上课场所,采用教、学、做三者结合的教学方式,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本课程的培养目标是: 1、素质目标:培养学生未来的职业活动中严谨、守法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法律意识,端正学生在导游讲解等职业活动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2、知识目标:通过本课程的教学,要求学生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特别是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3、能力目标: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帮助学生在旅游管理专业领域中自觉运用党和国家政策、旅游法律法规分析和解决旅游业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各种问题的能力,特别是独立处理各旅游法律纠纷和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具体包括:(1)了解我国及国际的旅游政策、法律法规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2)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及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特别是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3)能够在真实的旅游接待活动中灵活运用旅游政策法规相关知识及导游服务技能,依法正确处理各种社会关系,在带团中实现人际关系的和谐,并获得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使旅游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与实际旅游接待业务相结合。 四、课程内容、要求及学时安排

《卫生法学》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

《卫生法学》期末考试试卷附答案 一、名词解释(5*3=15分) 1.卫生法 2.授权组织执法 3.药品 二、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卫生行政处罚中的申戒罚有:通报批评、;财产罚有:、;行为罚有:、暂时扣留与吊销许可证或取消资格;人身罚 有:、。 2.卫生行政诉讼程序是指由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处理卫生行政案件的活动过程。它包括、、三个基本过程。 3.放射事故分为三类:;;。 4.从事生产经营食品的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卫生专业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上岗;已上岗者应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 5.甲类传染病包括有:、。 三、选择题(25分) A型题(单选题,每题2分) 1.下列选项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卫生基本法是( )。 A.《国际卫生条例》 B.《传染病防治法》 C.《医疗事故处理条例》D.《高等教育法》 2.石家庄市人民政府于1998年颁布了《石家庄市保护中小学校教育环境管理办法》,该《办法》属于( )。 A.卫生行政规章 B. 卫生行政法规 C.地方性卫生规章D.地方性卫生法规 3.以下有关卫生行政复议的说法错误的是( )。 A. 卫生行政申诉、卫生行政复议和卫生行政诉讼是卫生行政纠纷解决的三条重要途径 B.卫生行政复议属于卫生行政机关内部的纠错审查程序 C. 通常行政相对人可以从申诉、复议和诉讼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救济自己的合法权益 D.上级机关发现下级机关所作的复议结果有误时,可以进行再次复议 4.( )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甲类传染病病种。 A.国务院 B.国务院办公厅 C.卫生部 D.中国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5.以下( )不屈于医疗法律关系中的无因管理关系。 A.儿科医生张某,在本院的急诊部发现一个呼吸困难的老汉而进行人工呼吸急救 B.女青年胡某因失恋而割脉自杀,医生赵某对其进行救治,胡某不愿协助,赵某强行予以救治 C. 儿童李某在工地玩耍,不慎从墙头摔下,仅膝部擦伤,工地所在小区的卫生所对其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

《食品标准与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类别专业课适用专业食品加工、检测64学时 一、课程性质与设计思路 1、课程性质 为切实推行学院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培养出一批“高素质、技能型”的一大批优秀毕业生,通过对现有的国内外食品行业状况的分析,食品相关工作岗位的调研,确定开设《食品标准与法规》。 食品标准与法规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营销和贮存以及食品资源开发与利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食品工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根本保障。它是研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化体系建设与法治管理的科学,是食品科学与质量管理交叉形成的一门新学科。食品标准与法规是食品加工专业的必修课。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食品工业也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但凸显出的问题也越来越多,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重视,不得不解决的重大问题,我国的食品工业越来越需要食品标准与法规进行规范化的生产和管理,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因此,食品标准与法规这门课程的地位也越来越高。 食品标准与法规的前导课程是《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食品理化分析技术》、《食品工艺学》等。后续课程《食品质量与管理》、教学实习等,衔接合理,共同构成课程体系的有机整体。在掌握部分必要的化学基础和食品安全概论性知识后,通过本课程和《食品理化分析技术》、《食品微生物检验技术》的学习掌握食品检验与质量控制的能力,并为后续的《食品质量与管理》提供具体内容支持。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1)掌握国内外食品标准与法规基本概念,食品标准与法规之间相互依存关系,掌握食品安全法、相关标准的地位与作用,熟悉法规、标准与市场经济和食品安全体系的关系,并学会制定食品标准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保健食品、新资源食品、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程序和体系文件编制。(2)掌握食品法规的发展趋势以及制定的程序,能够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在食品生产中应用。(3)应具备以下能力:①运用标准化方法进行企业管理的能力;②运用食品标准与法规进行食品生产过程和质量与安全的监督管理的能力; ③能够进行有关食品标准与法规的技术培训,并对食品质量与安全事件进行协调处理的能力。

(完整word版)教育机构实习日记

教育机构实习日记 篇一:教育机构实习日记 实习日记 3月5日星期一天气:晴 今天是我实习的第一天,早上醒的特别早,也有些兴奋,因为很早以前就盼着这么一天。公司八点上班,我七点半就到了。我所实习的公司在江南水都,全名是尚学教育机构。我任职于数学老师。带着些几许敬畏和几缕不安,我踏进了总公司二楼的办公室(教育部)。跟部门经理(李经理)和各位同事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基本情况。下午,一个人静静地坐着看看经理给我的相关数学的课件。 第一天上班,感觉蛮轻松的,所做的事情就是熟悉教育里的一些工作章程,教育人员的一些职责,整理一些存档的相关客户设计图,大致上熟悉教学的理念。

3月6日星期二天气:晴 刚走出学校,踏上了工作岗位,一切都是那么的新鲜,然而新鲜过后却感到非常困惑——公司里要用的东西学校里都没有学过。发现有很多东西自己都不会,甚至都没有接触过。面对太多的疑问自己的内心产生了很大的压力。“我是否能够胜任这里的工作,会不会因为太多东西不懂而受到别人的嘲讽”。内心充满了矛盾,然而事实证明我多虑了,这里有和蔼的领导和友好的同事,他们给了我极大的帮助和鼓励,在最初的一个周里通过和同事们的交流我获得最多的是鼓励和信任,使自己逐渐有了信心和勇气,能够勇敢的去面对任何挑战。相信自己,我能行的! 3月7日星期三天气:晴 经过了差不多三天的适应期后,我慢慢的熟悉了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和运作流程,更明确了自己的工作内容。接下来的时间便开始为正式投入工作进行了大量的准备,通过上网查资料、看书、

向同事请教等等多种途径在一个周的时间内我补充了大量实际工作中所需要的知识。然而等真正投入到工作中后发现自己要准备的东西还远远不够。大学生活让我对计算机理论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但实践出真知,唯有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才能更好地为我今后在工作及业务上能力的提高起到促进的作用,增强我今后的竞争力,为我能在以后立足增添了一块基石。 3月8日星期四天气:晴 这是进入公司的第四天,从刚参加工作时的激动和盲目到现在能够主动合理的安排自己的各项工作进程,感觉自己成长了很多,更重要的是学会了很多新的知识和一些处世的道理。走到了工作岗位,走向了纷杂的社会,好比是从一所大学迈进了另外一所更大的大学。人生就是这个样子,一个人的一生好比是一个求学的过程,从一个学校走向另外一个学校,我们只有努力的学习、虚心求教,到最后才能获得一份合格的毕

卫生法学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卫生法学》练习题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第二版)宋文质 1.严格的说,下列哪项不在卫生法的渊源中(P10-11)。 A. 卫生基本法 B. 卫生法规 C. 卫生规章 D. 民法通则 2. 卫生法概念不涵盖下列哪项内容(P5) A. 国家制定或认可 B. 具有国家强制性 C. 惩罚卫生犯罪的依据 D. 由卫生行政机关负责实施 3. 下列哪项不能成为卫生法律关系的客体(P8)。 A. 生命健康权利 B. 医生的个人行为 C. 医疗器械 D. 卫生行政机关 A. 警告 B. 赔礼道歉 C. 恢复原状 D. 赔偿损失 6. 下列哪项不是卫生法立法的内容(P14)。 A. 制定 B. 修改 C. 废止 D. 公布 7. 卫生法在适用中要求遵循的原则不包括()。 A.严格 B.正确 C.合法 D.时限 8. 下列哪项不是卫生法律责任的特点()。 A. 以存在违法行为为前提 B. 由法律明确规定 C. 具有国家强制性 D. 由卫生行政机关追究 9.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主要区别 (P36)。 A. 内外有别 B. 程度轻重不一 C. 都是违法 D. 司法救济不同 10.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必须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P40)日内提出。 A. 15天 B. 30天 C .60天 D. 90天 11. 学理性解释在卫生法实施中的作用有()。 A. 推动卫生法学发展 B.纠正司法机关的错误 C. 指导卫生立法 D.卫生执法的依据

12. 构成卫生违法必须具备的条件中哪一项是错误()。 A. 客观上违反卫生法规 B. 程度上造成严重损害 C. 主观上有过错 D. 主体符合法律规定 13. 对下列卫生行政执法特征的描述中不正确的是(P17-18)。 A. 执法的主体只能是卫生行政机关 B. 执法主体代表国家 C. 执法针对的对象特定 D. 执法依据必须法定 14. 卫生许可的方式不包括(P26)。 A. 颁发卫生许可证 B. 颁发执业证书 C. 颁发营业执照 D. 颁发注册证书 15哪一项不属于的卫生行政处罚程序(P31-322)。 A.一般程序 B.责令停产 C. 简易程序 D. 听证程序 16. 不得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条件不包括(P127)。 A. 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B. 医疗机构停薪留职的医务人员 C. 受到卫生行政处罚人员 D. 近期发生过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人员 17. 下列哪项不是卫生行政机关的职责()。 A. 组织现场监督检测、采样工作 B. 开展卫生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 C. 对卫生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取证 D. 对传染病的发生进行调查处理 18.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遵守的特殊诊疗规则是(P132)。 A.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 B. 对急危患者在收取合理费用后,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 C. 对急危患者没有交费,经领导同意后,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 D. 对急危患者不交费者,可以不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 19.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中不包括(P179)。 A.客观损害 B.主观损害 C.一过性损害 D.轻微损害

完整word版,卫生法律法规笔记

卫生法律法规 健康----卫生法规基本原则在我国宪法最大。超范围行医—刑法.民法.行政法 2年。 1、考试条件:1)执业医师(都是6年才可以考):本1专2中5 (1)本科,试用期满1年。 (2)助理医师,高等学历(大专),工作满二年 (3)助理医师,中等学历(中专),工作满五年 (4)七年制或八年制---毕业当年 (5)中医类学徒满三年或多年,考核合格可以报考 2)助理医师:(1)大专或中专,工作满一年(2)中医类学徒满三年或多年,考核合格可以报考 2、注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 考试通过--医师资格证(2年之内注册)→执业医师证 3、准予注册: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核。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 4、不予注册: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1)刑罚不满二年(2)吊销不满二年 5、注销注册:(1)死亡或者宣告失踪,(2)受刑事处罚的,(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不合格(5)中止执业满二年。 6、被注销有异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 7、不予注册有异议-----15日内上诉 二、执业规则 1、医师权利:是被动的,是应得的 1)在注册的执业范围内.进行医学诊查、疾病调查、医学处置、出具相应的医学证明文件,选择合理的医疗、预防、保健方案。 2)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标准,获得与本人执业活动相当的医疗设备基本条件。3)从事医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4)参加专业培训,接受继续医学教育。 5)在执业活动中,人格尊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6)获取工资报酬和津贴.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7)对所在机构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参与所在机构的民主管理。2、医师义务:主动的 1)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医技) 2)树立敬业精神,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医师职责,尽职尽责为患者服务。(医德) 3)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 4)努力钻研业务,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5)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对患者进行健康教育。 3、患者的权利:1)生命权—便利,获得条件,接受条件,质量2)身体权3)知情同意权4)自主决定权5)隐私权6) 名誉权7)赔偿权 4、医师执业规则:1)不得索贿受贿2)服从调遣3)按规定报告 5、执业助理医师----乡以下的可以自己做主 6、不属于超范围行医:紧急情况 三、考核和培训 考核(卫生局委托医学会或者医院组织)不过关: 1.责令暂停执业3~6个月,培训后再考核; 2.再次考核不合格:注销注册,收回证书; 四、法律责任 1.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行政处分 或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旅游政策与法规》 【适用专业】:旅游服务与管理专业 【开设学期】:第一、二学期 【参考课时】:72学时 【前导课程】:《旅游学概论》《导游基础知识》 【编制人员】:苑秀彬、王莉、王雅楠、郑艳 【参与企业】:董振威、龙凡、王焕宇 一、课程性质 《旅游政策与法规》课程是中职旅游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核心课程,是职业技能训练的核心课程,本课程面向旅游管理与服务岗位,根据岗位工作内容,以职业能力形成为目的选择课程内容,通过在仿真或者真实的工作环境,进行旅游政策法规业务操作技能,训练学生的政策法律的运用能力。 二、课程设计思路 通过学习,使学生不仅了解和掌握我国的旅游法规与政策基础知识,能够分析和解决旅游接待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和投诉,而且熟悉旅游团队及散客导游服务程序与服务质量,能够预防并处理旅游接待中的各种问题和事故,掌握旅游政策法规业务相关知识和法律运用技能,并依此提升自己的实际带团操作的能力,提高应变能力。 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表

规定全部教学内容的学习和任务引领型的项目活动,学生能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运用技能和相关专业知识,具有诚实、守法、守信、善于沟通与合作的品质,热爱本职工作,为其职业能力的发展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根据课程面对的工作任务和职业能力要求,本课程的教学目标为: (一)知识目标 ①了解并领会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 ②了解民族政策、环境保护政策、宗教政策和发展旅游的有关政策。 ③掌握旅游政策法规的基本理论、基本规范。 ④掌握合同法律制度的相关知识。 ⑤熟悉旅游安全管理和旅游保险法规制度。 ⑥了解旅游交通管理法律制度。 ⑦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的相关知识。 ⑧了解旅游出入境管理法律制度。 (二)能力目标 ①运用旅游法律法规解决实际带团过程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②运用所学知识签订旅游合同的能力。 ③提高学生依法办事、自主创业的能力。 ④在导游工作中正确运用及宣讲国家方针政策的能力。 ⑤处理旅游者投诉的能力。

教学日志的填写模版(学生版

时间:9月8日1—4节课地点:竞秀南楼205 实验项目名称:了解和熟悉物流管理模拟实习软件的知识背景与运用 指导老师:陈云萍 实验目的:了解和熟悉物流管理模拟实习软件的知识背景与运用。 实验内容:按物流管理模拟实习教学的开展,旨在培养学生的物流业务处理能力。使学生比较系统地了解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流程的基本程序和具体操作方法,加强学生对基本理论的理解、基本方法的运用和基本技能的训练,为将来走向工作岗位以后,能够尽快地适应实际工作打下良好的专业基础。 实验要求:了解第三方物流的基本概念及物流功能,熟悉物流管理模拟软件是通过模拟一个第三方物流公司的具体操作来实现物流的实验教学。通过学生来担任公司的不同角色来了解和熟悉实际的当中的物流操作,使学生在操作的过程中能够结合自己所学的物流知识进行规划设计调整所在公司的各项资源从而达到理论与实际的相结合。根据公司的各个部门的职能和重要性区分,我们设定了四个公司角色分别为:公司总经理,调度中心,仓库中心和运输中心。 实验记录:老师通过多媒体讲解具体内容,学生认真学习和做笔记。 存在的问题与分析:根据自己每次实验的情况进行填写,如果没有就填无。

时间:9月8日5—8节课地点:竞秀南楼205 实验项目名称:注册公司并模拟总经理角色 9月15日1—4节课模拟调度中心角色实验 9月15日5—8节课模拟仓库中心角色实验 9月15日9—12节课模拟运输中心角色实验 9月29日1—8节课老师重新分配角色,进行竞争性模拟实验。(每个学生按照自己的角色去写) 9月29日9—12节课讨论和实验日志的填写及实验总结的提交 实验目的:学生在老师的角色安排下,注册物流公司并开始进入模拟总经理的角色。 实验内容:熟悉在第三方物流公司的运作中,总经理角色是以物流公司决策者的身份存在及工作的。 实验要求:总经理在系统中负责物流所需的相关设备的购买,相关人员的工作安排,操作需要运输的单据与企业建立合同关系,其他角色需使用到的设备与人员的都直接来自总经理。 实验记录: 1、注册信息包括两部分内容:一是公司详细信息,二是公司总经理帐号信息。注册要求根据教师安排选择对应班级和对应的实验进行注册。注册时物流公司的名称和总经理的帐号不能与其他相同。注册完成后进入角色分配页面添加其他角色的用户帐号:其他三个角色帐号分配完成后即完成物流公司的注册,可以使用注册的帐号进行登陆。 2、系统中总理角色的后台管理共包括订单受理、合同管理、线路管理、报价管理、物流设备管理、客户管理、广告管理以及国际货贷等几大主要模块,通过总经理的的这些功能模块,总经理角色可以快捷有效的处理日常运作中遇到的各类事务。 实验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自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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