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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20年整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汇编

2019-2020年整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办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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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9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已于2006年2月22日经建设部第8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汪光焘

二○○六年三月二十二日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

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七)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九)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十一)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三章资质许可

第十一条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向申请人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决定。其中,申请有关专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商同级有关专业部门审查决定。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将准予资质许可的决定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身份证;

(三)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人事代理合同和企业为其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四)企业章程、股东出资协议并附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

(五)企业缴纳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发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营业税完税证明;企业营业收入含其他业务收入的,还需出具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七)企业营业执照;

(八)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九)有关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等制度的文件;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需要提交前款第(五)项、第(六)项所列材料。

第十四条新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资质等级按照本办法第十条第(一)项至第(九)项所列资质标准核定为乙级,设暂定期一年。

暂定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暂定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换发资质证书。符合乙级资质条件的,由资质许可机关换发资质证书。

第十五条准予资质许可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印制,分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遗失资质证书的,应当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向资质许可机关申请补办。

第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为3年。

资质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的,应当在资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根据申请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准予延续的,资质有效期延续3年。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名称、住所、组织形式、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资本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确立之日起30日内,到资质许可机关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合并的,合并后存续或者新设立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承继合并前各方中较高的资质等级,但应当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条件。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分立的,只能由分立后的一方承继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但应当符合原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第四章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不受行政区域限制。

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从事工程造价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二十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项目经济评价报告的编制和审核;

(二)建设项目概预算的编制与审核,并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工作进行工程造价分析与控制;

(三)建设项目合同价款的确定(包括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合同价款的签订与调整(包括工程变更、工程洽商和索赔费用的计算)及工程款支付,工程结算及竣工结(决)算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等;

(四)工程造价经济纠纷的鉴定和仲裁的咨询;

(五)提供工程造价信息服务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可以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者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接各类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当与委托人订立书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与委托人可以参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二十二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应当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盖有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及证书编号的执业印章,并由执行咨询业务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加盖执业印章。

第二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自领取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分支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三)拟在分支机构执业的不少于3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证书复印件;

(四)分支机构固定办公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2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分支机构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当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负责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分支机构不得以自己名义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订立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第二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应当自承接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建设工程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第二十七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三)同时接受招标人和投标人或两个以上投标人对同一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四)以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

(五)转包承接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六)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八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有关专业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条监督检查机关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执业规程规定的行为。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七条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第四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资质许可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月25日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六)项和第十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暂不适用于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

归档资料整理(最新汇编

附录1: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内容 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一)立项文件 1、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 2、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关于立项有关的会议纪要、领导讲话等 4、相关部门、领导、专家建议文件 5、工程项目评估研究材料及调查资料 6、发改委(局)审批的项目投资校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征地、拆迁文件 1、选址申请及规划选址意见书 2、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4、国有土地使用证 5、拆迁补偿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 6、划拨用地文件或国有土地出让协议书 7、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勘察、测绘、设计文件 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3、建设定位红线图

4、地形测绘、界址测绘成果 5、审定的设计方案通知书及审查意见 6、设计图纸审查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意见 (四)招投标文件及合同 1、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招投标文件 2、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其它文件、合同、协议 (五)开工审批文件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文件 4、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文件 5、其它现场资料 6、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人防、环保、消防、园林、市政、文物等)批准文件或有关协议 (六)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 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负责人名单 二、竣工验收文件 (一)竣工验收文件

1、竣工工程施工总结 2、建设工程竣工报告 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4、规划、消防、人防、环保、节能等相关部门验收批准文件 5、《房屋建筑质量保修书》 6、《住宅质量保证书》 7、《住宅使用说明书》 8、建设工程概况表 9、竣工验收证明书 (二)竣工质量验收文件 1、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记录、整改结果记录 2、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纪要、整改记录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检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7、分户验收检查记录 三、监理文件 (一)监理管理资料 1、质量评估报告 2、监理工作总结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汇编

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汇编 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二OO五年三月

目录 1、竣工验收条件 2、竣工验收程序 3、竣工验收文本 4、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1.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竣工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已报质监站审查通过)。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2.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它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3、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4、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①、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②、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③、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④、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料汇编(免费版)79027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料汇编 一、机械电气安全技术 △ 非机械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铁道机械、建筑机械、纺织机械、轻工机械、船舶机械等。 △ 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直接(设计时考虑消除机器本身不安全因素) 间接(安装防护装置,克服使用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指导性(制定规定和安全标志) △ 齿轮传动机:全封闭型防护装置,机器外部绝不允许有裸露的齿合齿轮。 △ 防护罩涂成红色,最好装电气联锁,防护装置在开启的情况下机器停止运转。 △ 皮带摩擦后易静电,皮带传动机械不适用容易发生燃烧和爆炸场所。 △ 皮带传动装置防护罩—金属骨架防护网,与皮带距离不小于50mm,传动机构离地面2m以下设防护罩。 但2m以上也加防护的为:1、皮带轮中心距之间距离3m以上; 2、皮带宽15cm以上; 3、皮带回转速度9m/min以上。 △ 皮带传动机构防护:1、将皮带全部遮盖; 2、防护栏杆。 △ 联轴器等的防护螺钉一般应采用沉头螺钉。 △ 物体打击不包括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 车辆伤害不包括起重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 灼烫不包括电灼烫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 高处坠落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 坍塌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 机械伤害预防对策:1、实现机械本质安全; 2、保护操作者和有关人员安全。 △ 防护罩一般不准脚踏和站立,必须做平台或阶梯时,应能承受1500N的垂直力,防滑。

△ 本质安全技术:机械预定功能的设计和制造。 △ 机械零件的机械应力不超过许用值。 △ 预防电气危害:防止电击、电烧伤、短路、过载、静电。 △ 自动安全装置(仅限低速运动机器) △煤气站安全技术管理:煤气发生炉看火孔盖应严密,看火孔及加煤装置气密完好,空气进口管道设控制阀和逆止阀,管道末端设防爆阀和放散阀。水煤气、半水煤气含氧量达1%时必须停炉。发生炉出口处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排送机与鼓风机应联锁。双路电源供电,放散管至少高出厂房顶4m以上,防雨防倾倒。 △ 制氧站安全技术管理:空分设备吸气口超出制氧屋檐1m以上,离地面垂直高度大于10m,应有隔热、防止阳光直射措施,单层建筑。与纯氧接触的工具严禁黏附油脂。氧气排放管避开热源并防雷。实瓶库存量不超过2400只,空实分开,隔1.5m以上。站区外围设围墙或栏杆不低于1.2m。 △ 空压站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阀、压力表每年检验一次铅封,做记录签名。操作间噪声低于85分贝。储气罐每年一次除锈油漆,测厚记录。 △ 乙炔发生站安全技术:含铜量不高于70%的铜合金,管道系统有回火防止器。严禁空气与电石桶内电石长期接触。人力破碎电石用除尘装置,电石入水法。惰性介质置换,浮筒式气柜应有与极限位置联锁的报警装置,设置喷淋装置。消防通道最好环形布置。严禁水、泡沫灭火器扑火电石,严禁四氯化碳等卤族类物质进入站房。 △ 采光:厂房跨度大于12m时单跨厂房两边有侧窗,窗户宽度不小于开间长度一半。多跨厂房,相连各跨有天窗,互相不得有墙封死,车间照明覆盖长度应大于90%车间安全通道。 △ 通道:车辆双向行驶宽度≥5m ,单向≥3m。危险地段设置限速限高牌、指示牌和警示牌。通行汽车道宽度>3m,电瓶车>1.8m,手推车>1.5m,人行>1m,道路施工夜间红灯警示。 △ 设备分类:大型设备>12m、中型6~12m、小型<6m。 △ 设备间距:大型≥2m、中型≥1m、小型≥0.7m。 △ 设备与墙:大型≥0.9m、中型≥0.8m、小型≥0.7m。高于2m有防护罩,低于2m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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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汇编

A册施工技术资料汇总及竣工图 A—0 A册目录 A—1工程概况 A—2单位工程竣工核验有关资料 A—2.1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合格证明书)A—2.2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A—2.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A—2.4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合格证明书)A—2.5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详细报告) A—2.6建设工程竣工验质量检和功能试验纪录表 A—2.7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A—2.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A—3基础分部工程核验有关资料 A—3.1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基础分部工程)A—3.2基础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A—4主体分部工程核验有关资料 A—4.1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主体分部工程)A—4.2主体分部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A—5结构吊装、桩基分项工程核验有关资料 A—5.1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结构吊装工程)A—5.2结构吊装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A—5.3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桩基分项工程)

A—5.4桩基分项工程质量监理评估报告 A—5.5桩基分项工程竣工图 A—6 建筑工程开工、竣工通知 A—7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A—8图纸会审纪录 A—8.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明书 A—8.2图纸会审纪录 A—9技术核定单及设计修改变更通知书 A—9.1技术核定单 A—9.2设计修改变更通知书 A—10建(构)筑物测量放线及复核 A—10.1工程测量定位放线纪录 A—10.2建(构)筑物工程测量复核表 A—11建(构)筑物变形测量资料 A—11.1建(构)筑物沉降观测记录 A—11.2建(构)筑物沉降量分布曲线示意图,压力与沉降发展曲线图A—11.3垂直测量成果表 A—12地基验槽纪录 A—13 隐蔽工程验收纪录 A—13.0隐蔽工程验收纪录汇总表 A—13.1基坑挖土隐蔽工程验收纪录 A—13.2砂垫层隐蔽工程验收纪录

建筑施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完整版

施工企业管理制度汇编 GBT50430标准样本 编制: 审核: 审批: 2010-8-1发布2010-8-1实施

目录 一、施工质量管理制度3 二、施工质量检查制度6 三、试验、检测管理制度8 四、质量问题处理制度10 五、质量管理自查与评价制度13 六、质量信息管理和质量管理改进制度16 七、目标管理制度19 八、文件管理制度21 九、记录管理制度24 十、人力资源管理制度30十一、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制度32十二、施工机具管理制度36十三、工程投标管理制度39十四、工程合同管理制度45十五、材料、构配件、设备管理制度49十六、分包管理制度50十七、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1

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1.目的 对施工质量进行过程控制,保证施工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工程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3.相关文件 3.1《文件控制程序》 3.2《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程序》 3.3《不合格品控制管理程序》 4.定义: 5.职责 5.1责任领导 本制度的责任领导是生产副经理,其职责为:负责监督、指导本制度的实施,负责执行文件的审批。 5.2责任部门 本制度的责任部门为工程部,其职责为:负责本制度实施的检查。 5.3执行层 本制度的执行层为项目部,其职责为:负责落实施工质量管理策划、施工准备、施工质量和服务的有关管理要求。 6.工作程序 6.1工程部会同项目部在工程开始施工前负责编制工程施工质量策划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时应反应以下方面的要求或引用相关文件予以说明:

1 质量目标和要求; 2 质量管理组织和职责; 3 施工管理依据的文件; 4 人员、技术、施工机具等资源的需求和配置; 5 场地、道路、水电、消防、临时设施规划; 6 影响施工质量的因素分析及其控制措施; 7 进度控制措施; 8 施工质量检查、验收及其相关标准; 9 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 10 对违规事件的报告和处理; 11应收集的信息及其传递要求; 12 与工程建设有关方的沟通方式; 13 施工管理应形成的记录; 14 质量管理和技术措施; 15 施工企业质量管理的其他要求 6.2、编制完毕后,应报公司生产副经理审批,审批合格后报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批准后做为工程施工过程控制的策划文件予以实施。 6.2、施工准备: 项目部应按照施工策划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准备工作,包括策划建立项目管理机构、文件准备、材料物资准备、工具设备准备、人力资源入场准备、施工临时用建筑物的搭建等。施工准备完毕后,施工企业应按规定向监理方或发包方进行报审、报验。施工企业应确认项目施工已具备开工条件,按规定提出开工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工。 6.4、施工过程质量控制:

工程资料整理汇编上册

公路 工程资料整理范本 二○一○年三月制 1 / 251

目录 第一章交桩和复测报告 第一节交桩 (1) 第二节复测报告 (4) 第二章开工报告 第一节总体开工报告内容及格式 (11) 第二节分项(部)工程 (27) 第三章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和工地试验报告 第一节原材料出场质量证明 (35) 第二节工地原材料抽检试验报告 (37) 第四章路基工程施工资料 第一节路基检验记录整理顺序 (42) 第二节路基排水资料整理顺序 (86) 第三节挡土墙、防护工程资料整理顺序 (96) 第四节小桥和涵洞资料整理顺序 (104) 第五章路面工程施工资料 第一节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资料整理顺序 (140) 第二节沥青混凝土面层资料整理顺序 (148) 第三节水泥混凝土面层资料整理顺序 (155) 第四节路缘石资料整理顺序 (160) 第五节路肩资料整理顺序 (166) 第六章交通安全设施及施工检验结果汇总表 第一节施工抽检试验结果汇总表 (173) 第二节施工检验结果汇总表 (177) 第三节施工检验评定表 (183) 第七章综合管理文件用表 第一节监理行政管理文件 (189) 第二节合同管理文件 (197) 2 / 251

第三节进度管理文件 (209) 第四节质量管理文件 (216) 编制说明 为规范长治市公路工程施工资料的编制和归档工作,准确、全面记录施工中各种信息,特制定《工程资料整理范本》。针对本《范本》内容,特做以下几点说明: 1、本《范本》中表格适用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整理工程资料,工序自抽检表格相同,自检资料填写“自检说明”,抽检资料填写“监理评语”,可填写“符合规范及设计要求”。 2、所有资料表头处填写的单位名称,均应是该单位法人全称,编号在确定分项工程划分后正式填写。 3、监理抽检资料最下一行签字分别为: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日期。 4、表格中的分项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均应严格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附录A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划分填写。 5、评定表中规定值或允许偏差按设计图纸填写具体数据,如砼强度的“在合格标准内”填写设计标号等; “实测项目”的检测项目得分为合格率×100,合计得分为各项得分×权值累加之和除以权值的合计值(具体计算可参与质量评定标准); “实测值”栏数据多的可填写“见###分项工程实测项目汇总表”,数据少的直接填入; 外观鉴定严格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认真填写; 质量保证资料填写“齐全”、“基本齐全”、“不齐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合格”或“不合格”。 6、中间交验必须是在该分项工程的所有检测项目都合格后方可签字,日期不能提前也不能推后,以确保资料能及时返回,不影响下道工序的施工。 7、资料要填写清楚工整,不得涂改,签字要工整、齐全。表格中空白处如没有数据填写,应填“/”。 8、各施工、监理单位要对内业资料的管理高度重视,建立台账备查。已完工序自抽检资料要及时归档,做到“边施工、边整理、边归档”。 9、对于《范本》中表格格式或顺序中存在的任何问题都要及时上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统一制定或修改,不得私自更改。 10、试验检测采用省质监站推荐的“新视窗试验检测软件”格式。 3 / 251

电力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汇编

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 一、 (1) 二、 (7) 三、 (14) 四、 (20) 五、 (25) 六、 (50) 七、 (62) 八、 (69) 九、 (75) 十、 (86) 十一、 (80) 十二、 (87) 十三、 (95) 十四、 (102) 十五、 (113) 十六、 (125)

十七、 (135) 十八、 (148)

一、《财务支出审批管理制度》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各项资金支出审批管理,明确各项支出审批权限,依据公司的经营业务性质和内部管理现实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由公司财务部报销和支付的各项货币资金支出。 3.相关文件 管理费用报销规定工程项目销售费用和合同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结算管理制度货币资金及结算管理制度 4.术语 (1)支出:公司经营活动中因业务需要产生的报销、给付、预付、借款等货币资金的流出 (2)项目合同成本(施工作业性成本与费用)支出:指工程项目作业实施(新建、技改、安装、检修、调试、技术服务等)发生的材料费、设备使用费、人工费等直接费用和项目施工作业管理过程中的间接费用(项目部人员的补助、招待费、办公费、车辆使用费、业主监理协调费等)。 (3)项目销售费用(市场营销费用)支出:公司在项目信息收集、投标、商务谈判过程中所发生的资料费、办公费、招待费、客户信息费、车辆使用费、差旅费等。 (4)公司管理费用(部门业务经费等)支出:指公司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低值易耗品采购、业务招待费、差旅费、劳务费、会务费、办公日常维修维护费、车辆使用费、各种税费、保险费等支出。 (5)资本性支出:指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采购、办公用品和办公设施的改造等业务所发生的支出。

资料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就是负责工程项目资料

资料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就是负责工程项目资料、图纸等档案的收集、管理,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负责计划、统计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的内业管理工作,完成工程部经理交办的其他任务。资料员具体的工作我们会在下面详细介绍到。 资料员负责工程项目的资料档案管理、计划、统计管理及内业管理工作 . 负责工程项目资料、图纸等档案的收集、管理 1.负责工程项目的所有图纸的接收、清点、登记、发放、归档、管理工作:在收到工程图纸并进行登记以后,按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人员签发,由收件方签字确认。负责收存全部工程项目图纸,且每一项目应收存不少于两套正式图纸,其中至少一套图纸有设计单位图纸专用章。竣工图采用散装方式折叠,按资料目录的顺序,对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建筑详图、结构施工图等建筑工程图纸进行分类管理。 2.收集整理施工过程中所有技术变更、洽商记录、会议纪要等资料并归档:负责对每日收到的管理文件、技术文件进行分类、登录、归档。负责项目文件资料的登记、受控、分办、催办、签收、用印、传递、立卷、归档和销毁等工作。负责做好各类资料积累、整理、处理、保管和归档立卷等工作,注意保密的原则。来往文件资料收发应及时登记台帐,视文件资料的内容和性质准确及时递交项目经理批阅,并及时送有关部门办理。确保设计变更、洽商的完整性,要求各方严格执行接收手续,所接收到的设计变更、洽商,须经各方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设计变更(包括图纸会审纪要)原件存档。所收存的技术资料须为原件,无法取得原件的,详细背书,并加盖公章。作好信息收集、汇编工作,确保管理目标的全面实现。 二. 参加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工作 1.负责备案资料的填写、会签、整理、报送、归档:负责工程备案管理,实现对竣工验收相关指标(包括质量资料审查记录、单位工程综合验收记录)作备案处理。对桩基工程、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结构工程备案资料核查。严格遵守资料整编要求,符合分类方案、编码规则,资料份数应满足资料存档的需要。 2.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施工资料的编制、管理,做到完整、及时,与工程进度同步:对施工单位形成的管理资料、技术资料、物资资料及验收资料,按施工顺序进行全程督查,保证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 3.按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在工程竣工后,负责将文件资料、工程资料立卷移交公司。文件材料移交与归档时,应有“归档文件材料交接表”,交接双方必须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履行签字手续。移交目录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 4.负责向市城建档案馆的档案移交工作: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列入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在竣工验收后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5.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备进场开箱资料)的保管: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记录、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技术资料分类保管交资料室。指导工程技术人员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经过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一项基建工程进行鉴定验收时归档的科技文件材料;已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的工程资料分级保管交资料室。 三. 负责计划、统计的管理工作 1.负责对施工部位、产值完成情况的汇总、申报,按月编制施工统计报表:在平时统计资料基础上,编制整个项目当月进度统计报表和其他信息统计资料。编报的统计报表要按现场实际完成情况严格审查核对,不得多报,早报,重报,漏报。 2.负责与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的档案管理:负责对签订完成的合同进行收编归档,并开列编制目录。作好借阅登记,不得擅自抽取、复制、涂改,不得遗失,不得在案卷上随意划线、抽拆。

公司工程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施工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具,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工作。 2、施工现场存放的设备、材料,应做到场地安全可靠,存放整齐,信道完整,必要时设专人进行守护。 3、施工现场的洞、坑、沟、漏斗等危险处应有防护设施或明显标志,装上防护栏。 4、重型机械在使用前要通过试车,试车前应注意检查挂钩、钢丝绳、齿轮和电气部分等。使用时应设专人指挥,禁止斜吊,禁止任何人站在吊运物品上或者在下面停留和行走,对象悬空时,驾驶人员不能离开操作岗位。 5、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二米和二米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从事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和穿软底鞋,不准穿塑料底和带钉子的硬底鞋。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上,应铺设固定脚手板和1m高的护身栏杆。 6、凡经大夫诊断,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精神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 1 / 1

高处作业。 7、遇到六级以上的大风或大雨时,没有特不可靠的安全措施,禁止从事高处作业。 8、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安全用具、必须经安全主管领导查验。。 9、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工作时必须使用镶有滤光片的手柄式或头戴面罩,露天作业遇下雨时,必须采取防雨措施,不得冒雨作业。 10、在金属容器内焊接,其内部温度不得超过40~500C时,则应实行轮换作业,或采取其它对人体爱护措施。 11、现场(临时或永久)110V以上的照明线路必须绝缘良好,布线整齐且应相对固定,并经常有车辆通过之处,悬挂高度不得小于5m。或埋与土中,深度不得小于50cm。 12、我公司驾驶员在行驶之前必须对车况进行检查,严禁车辆带病行驶,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13、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午餐禁止饮酒,如若晚上要加班的,晚餐也禁止饮酒。 14:我公司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按时上班,没有到下班时刻决不能早退,必须听从工地主管安排。 1 / 1

市政工程资料整理与归档汇编

市政工程资料整理与归档 一、资料整理及归档的重要性 1、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所做的文字记录、图纸、表格、音像等应当归档的资料,它是评定工程质量、竣工交付使用的必要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护、管理、使用、改建和扩建的依据。因此,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随施工进度及时整理,认真进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而且必须由各级施工技术负责人审核,竣工后资料成果应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应对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责任和移交期限做出明确规定。 3、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由施工企业负责。施工企业应加强对施工技术资料工作的管理的领导,建立和健全技术资料管理部门,制定岗位责任制。 4、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人员应认真学习城建档案和建设工程档案的政策法规、规范性文件等,宣传建设工程项目建档、归档和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移交档案的重要性、必要性,提高人们的档案意识和法制意识。

5、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档案人员开展档案资料的形成、积累、归档、整理等档案理论知识、具体业务规范标准和业务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 6、施工企业应把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纳入企业的奖罚制度。对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玩忽职守造成资料不合格的,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市政工程资料整理内容 市政工程包括道路、桥梁、排水、雨、污水厂站及防洪等工程。单位工程竣工的施工技术资料规定项目如下: (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在组织施工前编制。规模大、施工工期长的工程可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分部位、分单位工程等分阶段进行编制。 1、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经上一级技术负责人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审批方为有效。(填写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如有工艺变动和有施工措施较大变动时,应有变动审批手续。 2、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文字说明: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工程特点,工期要求,施工部署,质量要求,主要技术措施等须说明的情况。 ②施工平面布置图。

最新天津建筑工程资料汇编

天津建筑工程资料汇 编

建筑工程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 2、图纸会审记录 3、技术(安全)交底 4、开工报告 5、管理人员名单 6、各类材料报验 7、设计变更 8、现场签证 9、隐蔽报验 10、检验批报验 11、分项工程报验 12、分部工程报验 13、单位工程报验 14、竣工报告 其中6-8穿插在整个工程的施工过程中 资料整理及上报顺序: (一)进场伊始 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附施工组织设计 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表附企业资质 项目管理人员名单附资格证书复印件 与甲方办理进场手续、签定安全协议 内部资料

整理施工队伍人员名单 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特殊工种上岗证复印件 对施工队进行现场及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存档. 技术资料 将经设计签认的图纸存档作为施工的依据。 (随时存档图纸的变化) 工程合同及施工队的合同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按需要与施工队签定协议作为对合同的补充并存档 要求甲方提供书面的控制线交底、和安装的技术交底并存档. (二)材料进场 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 附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内部资料 材料进场的票据、进场时间、数量、经手人记录存档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及时的追索并要求证明文件的有效(如出具的时间、时效、有否单位盖章) 工程安装报验 工程样板报验 如有要求可自制表格署明位置、报验内容、时间等 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 按要求附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等 交接检查记录 与上下道工序相关单位进行试验、检测

三性检测、拉拔试验、探伤、胶的相容性试验等。按要求选做、由甲方选型、抽样。 内部资料 施工进度计划 材料进场计划 人员调配计划 机具进场计划 试验检测计划 资料报验计划 施工日志 (四)工程经济、技术文件 工程洽商变更、收发文记录、报价单、认价单存档 图纸及图纸变更存档 (五)施工日志 包含天气变化、施工内容进度、安全管理内容、重要事件的发生记录。(六)工程竣工 竣工资料整理暂不细述 工程决算单与施工队的决算单 工程移交 工程总结 第一章工程管理资料 工程概况表

工程资料合同范本

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特定本协议。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开发的位于 的 工程资料(含监理资料、安全资料、施工资料,工程变更及签证文件除外)按元/m2,约m2,共约 元发包给乙方。建筑面积按甲方与建设单位结算面积为准。 二、质量要求: 各项资料要求应以甲方工程质量为准,与甲方工程质量相符。 三、付款方式: 基础结构验收后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验收后付到合同总价的50%,档案馆存档后付到合同总价的85%,验收备案后15天内付清所有余款。 四、本协议签定地点及时间 地点:工地项目部 时间:年月日 五、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提供档案馆、建设单位技术及备案资料各一套。 2、乙方工作内容是一名资料员应做的所有事情。即:购买相关表格,整理甲方、监理及主管部门的相关资料文件。 3、乙方在甲方开工时购买文具、办公用品、各项资料表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各种与资料相关的复印、打字、装订的费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担。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参加各种验收,并出示相关资料,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5、在工程施工中,由于检测方(相关方)刁难,甲方进场材料不合格,出现材料等不合格现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事故由甲方负责处理,乙方需积极配合。 6、甲方提供乙方办公场所、办公桌、椅及存放资料的文件柜,工程蓝图图纸贰套(含竣工图)。 7、甲方需购买黄陂区质量监督站要求做的资料软件,各栋各一套。 8、各项检测(包括送检材料时的车费)、上级检查验收、资料交档案馆、取得备案证等费用由甲方或建设方承担。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汇编范文

工程公司管理制度本 为加强公司的规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综述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会计人员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五大类:

工程竣工资料整理、分类流程汇编

工程资料整理、分类流程 第一部分开工前资料 1、中标通知书及施工许可证 2、施工合同 3、委托监理工程的监理合同 4、施工图审查批准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5、质量监督登记书 6、质量监督交底要点及质量监督工作方案 7、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8、施工图会审记录 9、经监理(或业主)批准所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10、开工报告 11、质量管理体系登记表 12、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 13、技术交底记录 14、测量定位记录 第二部分质量验收资料 1、地基验槽记录 2、基桩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3、地基处理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4、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5、主体结构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6、特殊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7、线路敷设验收报告 8、地基与基础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9、主体结构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0、装饰装修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1、屋面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2、给水、排水及采暖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3、电气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4、智能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5、通风与空调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6、电梯分部及所含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17、单位工程及所含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18、室外工程的分部(子分部)、分项、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第三部分试验资料 1、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2、砂、石检验报告 3、各强度等级砼配合比试验报告 4、砼试件强度统计表、评定表及试验报告 5、各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试验报告 6、砂浆试件强度统计表及试验报告 7、砖、石、砌块强度试验报告 8、钢材力学、弯曲性能检验报告及钢筋焊接接头拉伸、弯曲检验报告或钢筋机械连接接头检验报告 9、预应力筋、钢丝、钢绞线力学性能进场复验报告 10、桩基工程试验报告 11、钢结构工程试验报告 12、幕墙工程试验报告 13、防水材料试验报告 14、金属及塑料的外门、外窗检测报告(包括材料及三性) 15、外墙饰面砖的拉拔强度试验报告 16、建(构)筑物防雷装置验收检测报告 17、有特殊要求或设计要求的回填土密实度试验报告 18、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其他试验报告 19、地下室防水效果检查记录 20、有防水要求的地面蓄水试验记录 21、屋面淋水试验记录 22、抽气(风)道检查记录 23、节能、保温测试记录 24、管道、设备强度及严密性试验记录 25、系统清洗、灌水、通水、通球试验记录 26、照明全负荷试验记录

某公路工程资料整理范本

工工程程资资料料整整理理范范本本

目录 第一章交桩和复测报告 第一节交桩 (1) 第二节复测报告 (4) 第二章开工报告 (12) 第三章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和工地试验报告 第一节原材料出场质量证明 (24) 第二节工地原材料抽检试验报告 (24) 第四章路基工程施工资料 第一节路基检验记录整理顺序 (26) 第二节路基排水资料整理顺序 (44) 第三节挡土墙、防护工程资料整理顺序 (52) 第四节小桥和涵洞资料整理顺序 (60) 第五章路面工程施工资料 第一节水泥稳定粒料基层(底基层)资料整理顺序 (80) 第二节沥青混凝土面层资料整理顺序 (88) 第三节水泥混凝土面层资料整理顺序 (93) 第四节路缘石资料整理顺序 (97) 第五节路肩资料整理顺序 (100) 第六章桥涵工程施工资料 第一节施工试验报告 (102) 第二节施工检验资料整理顺序 (107) 一、基础及下部构造资料整理顺序 (107) 二、上部构造预制和安装资料整理顺序 (145) 三、总体、桥面系和附属工程资料整理顺序 (157) 第三节悬索桥资料整理顺序 (181) 第七章施工检验结果汇总表 第一节施工抽检试验结果汇总表 (213) 第二节施工检验结果汇总表 (217) 第八章监理资料 第一节监理行政管理文件 (223) 第二节合同管理文件 (237)

第三节进度管理文件 (252) 第四节质量管理文件 (259) 第五节计量支付文件 (286) 第六节监理原始资料 (302) 第九章内业资料整理规定 (303) 第一节科技档案归档须知 (303) 第二节科技档案分类 (305) 第三节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 (308) 第四节河北省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 (320) 第五节内业资料归档程序表格 (353)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汇编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汇编 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件 公司机构设置及管理制度汇编 前言 为确保本公司各项工作能有条不紊地顺利进行,使各部门职能清楚,每位员工职责明确,且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以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规范员工的言行,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故根据我公司实际特设定其管理机构及制定出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机构设置及岗职设定 第一节机构设置 根据公司目前规模及现状,便于公司运作特设以下部门。即,行政、工程、设计、财务、材料、预算。 机构设置示意图 备注:目前由于公司规模较小,行政、财务、设计、材料各部暂设一人,预算设两人,即:工程和安装各一人,等公司规模扩大后建立完善。 第二节岗职设定 根据公司目前实际暂设 8个岗位及职务,今后随着公司的发展变化再作相应调整。 一、总经理

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理一人,共两人。 二、行政部 行政一人。 三、工程部 (另下设六个工组组长,即:泥工组组长二人、木工组组长二人、漆工组组长二人、电工组组长一人、水工组组长一人,共八人。) 四、设计部 设计负责人,一人。安装设计一人,共二人。 五、材料部 材料采购,一人。 六、财务部 会计一人(暂缺),出纳一人,共1人。 七、预算部 工程预算,一人,安装预算(由安装设计兼任),共一人。 备注:目前公司规模小,各岗职等公司规模扩大后建立完善。 第二章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 第一节部门职能 一、行政部 直属总经理管辖的公司行政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文书档案、员工考勤、考核和办公室管理工作,并负责各部门的协调与统筹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等。 二、工程部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料汇编(免费版)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料汇 编(免费版)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料汇编 一、机械电气安全技术 △非机械行业的主要产品包括铁道机械、建筑机械、纺织机械、轻工机械、船舶机械等。 △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措施:直接(设计时考虑消除机器本身不安全因素)间接(安装防护装置,克服使用过程中不安全因素) 指导性(制定规定和安全标志) △齿轮传动机:全封闭型防护装置,机器外部绝不允许有裸露的齿合齿轮。 △防护罩涂成红色,最好装电气联锁,防护装置在开启的情况下机器停止运转。 △皮带摩擦后易静电,皮带传动机械不适用容易发生燃烧和爆炸场所。 △皮带传动装置防护罩—金属骨架防护网,与皮带距离不小于50mm,传动机构离地面2m以下设防护罩。 但2m以上也加防护的为:1、皮带轮中心距之间距离3m以上; 2、皮带宽15cm以上; 3、皮带回转速度9m/min以上。 △皮带传动机构防护:1、将皮带全部遮盖; 2、防护栏杆。 △联轴器等的防护螺钉一般应采用沉头螺钉。 △物体打击不包括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不包括起重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灼烫不包括电灼烫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高处坠落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坍塌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机械伤害预防对策:1、实现机械本质安全;

2、保护操作者和有关人员安全。 △防护罩一般不准脚踏和站立,必须做平台或阶梯时,应能承受1500N的垂直力,防滑。 △本质安全技术:机械预定功能的设计和制造。 △机械零件的机械应力不超过许用值。 △预防电气危害:防止电击、电烧伤、短路、过载、静电。 △自动安全装置(仅限低速运动机器) △煤气站安全技术管理:煤气发生炉看火孔盖应严密,看火孔及加煤装置气密完好,空气进口管道设控制阀和逆止阀,管道末端设防爆阀和放散阀。水煤气、半水煤气含氧量达1%时必须停炉。发生炉出口处设置声光报警装置,排送机与鼓风机应联锁。双路电源供电,放散管至少高出厂房顶4m以上,防雨防倾倒。 △制氧站安全技术管理:空分设备吸气口超出制氧屋檐1m以上,离地面垂直高度大于10m,应有隔热、防止阳光直射措施,单层建筑。与纯氧接触的工具严禁黏附油脂。氧气排放管避开热源并防雷。实瓶库存量不超过2400只,空实分开,隔以上。站区外围设围墙或栏杆不低于。 △空压站安全技术管理:安全阀、压力表每年检验一次铅封,做记录签名。操作间噪声低于85分贝。储气罐每年一次除锈油漆,测厚记录。 △乙炔发生站安全技术:含铜量不高于70%的铜合金,管道系统有回火防止器。严禁空气与电石桶内电石长期接触。人力破碎电石用除尘装置,电石入水法。惰性介质置换,浮筒式气柜应有与极限位置联锁的报警装置,设置喷淋装置。消防通道最好环形布置。严禁水、泡沫灭火器扑火电石,严禁四氯化碳等卤族类物质进入站房。 △采光:厂房跨度大于12m时单跨厂房两边有侧窗,窗户宽度不小于开间长度一半。多跨厂房,相连各跨有天窗,互相不得有墙封死,车间照明覆盖长度应大于90%车间安全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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