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
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
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刻: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
6.1塑壳
6.1.1外观
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
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
d.专门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
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
a.将胶壳与相应的爱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
6.2.1尺寸
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
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
7.1外观
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
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
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9等级分类
A级:公司所生产原配、原装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B级:公司所生产自有品牌或类似产品塑壳和五金来料;
C级:以客户所承认样品生产的产品的塑壳和五金来料。
10 质量评定
10.1检验方法
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按按GB/T 2828-87 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II级检查水平进行抽样检查。
10.2缺陷分类
10.1 A级来料附件一执行。
10.2 B级来料参照附件二执行。
10.3 C极来按客户承认样品进行检验。
塑胶验货标准
1、目的:
本规范旨在定义**公司品质标准,对胶塑产品检验与判定的依据,同时为客户及协力厂商对本公司品质要求认知准则。
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或加工组装所需塑胶件产品皆适用之。
3、定义:
3.1 缺点(defect):
发生危险(如发生火灾、爆炸等)阻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的,或显著的减低事实上用性能,或不阻碍产品的使用目的但阻碍产品的外观。
4、职责:
本规范由质量部负责制定和维护。
5、作业内容
5.1.1**公司的组装产品的表面等级区分
5.1.1.1 A面:本体(面板)及把手的产品正面的上面(或指定面)的外观表面,或其它与本体(面板)组装产品后露在正面(或指定面)的外观表面。
5.1.1.2 C面:本体(面板)及把手的产品内面(里面或指定面),或其它与本体(面板)组装的产品组装后露在里面(或指定面)的外观表面。
5.1.1.3 B面:本体(面板)及把手除A面、C面外的其它外观表面(或指定外观表面)。
5.1.2 非**公司的组装产品的表面等级区分
以客户要求或指定来区分表面等级。
5.2 注意事项
5.2.1 本规范如与客户要求有差异时,原则上以双方协议为准。
5.2.2 对有争议或模糊不清的缺点项目,若通过五位检验员同时判定为合格,则该缺点列为同意,以品质工程师或最高主管审批为最终结果。
5.2.3 本规范中目视条件为40W日光灯源下1.5米范围内。
5.3 缺点类型
5.3.1 尺寸——尺寸依检验指导书规定,如为未在公差范围内将被拒收,除非客户同意。
5.3.2 塑胶产品的结构——产品结构依技术图纸要求的规定,如结构不全将被拒收,除非不阻碍组装及产品的使用性能。
5.3.3 塑胶件表面缺点
5.3.3.1 刮伤——产品表面出现的各种凹线或痕迹。
5.3.3.2 毛边——分模线溢出的料(常为机台夹持力不足或模具因素)。
5.3.3.3 缩水——表面因材料热胀冷缩作用,造成凹陷的现象。
5.3.3.4 变形——不符合零件形状的区域。表现为平面不平,
曲面不合规定半径。
5.3.3.5 短射——灌料量不足,也叫缺料。
5.3.3.6 灌料口——工作的进料口。
5.3.3.7 顶白——比背景颜色白,常出现于顶针背面。
5.3.3.8 结合线——也叫溶化线,好是重新交接线,这种结合是不同灌料口入后的结合,或因为零件外形使塑胶分支流淌后结合。
5.3.3.9 色差——产品实际颜色与标准的差异。
5.3.3.10 拉痕——为射出时模具边拉拖造成,一般在零件边缘,也叫拉模。
5.3.3.11 过火——射出过程中高温高压,材料燃烧留下的焦黑或黑痕,也叫烧焦或黑线。
5.3.3.12 修饰不良——修理产品毛边或进料口不确实。
5.3.3.13 起疮——斑痕或银灰色条纹,射出料气泡造成,一般是因为潮湿空气被凝聚。
5.3.3.14 异色条纹——颜色变化,能够是条纹或点。
5.3.3.15油污——指脱模用离形,顶针润滑油,与模具保养用油所造成的污染。
5.3.3.16 断裂——材料分离,可依缺料表面的外观检测决定,
如表面显示有小颗粒或扭曲,可能是断裂,若表面显示是光滑则可能是短射。
5.3.3.17 气泡——产品内部产生的空洞,
5.3.4 嵌入件
5.3.4.1 位置
5.3.4.2 数量
5.3.4.3功能
5.3.5 字模
5.3.5.1 清晰度
5.3.5.2 符号位置
5.3.5.3 字模位置
5.3.6 印刷
5.3.
6.1 颜色:依承认颜色或样品及图纸要求。
5.3.
6.2 外观:无拉毛,模糊,针孔,重影等现象。
5.3.
6.3 图标及字符位置:按照技术图纸要求。
5.3.
6.4 图标及字符的正确性:按照技术图纸要求。
5.4 各级面判定标准
7.4.1 各级表面限度要求
缺点项目限度
A面 B面 C面
材质依技术图纸要求。
尺寸依技术图纸要求。
产品结构依技术图纸要求。
断裂不同意。
刮伤不同意。长小于15mm,宽0.3mm,累计长度小于25mm,间距大于70mm.。
异常凹凸痕不同意。目视500mm以内看不到。
毛边修饰均匀平滑,不得超过分模线0.8mm以上。修饰均匀。缩水依限度样板为标准。同意不阻碍机构功能的轻微缩水。气泡不同意。组装后不阻碍外观。(依限度样板为标准)变形曲率为该部分全长的2/1000。且不阻碍组装。同意不阻碍机构及外观(安装后)的变形。
掺料半径0.2mm以下3点以内,点与点的距离50MM以上。半径0.3mm一下3点以内,点与点的距离50mm以上。同意。
缺料不同意。轻微同意,但不阻碍组装及性能。
修饰不良不同意。轻微同意。
起疮不同意。
顶白不同意。
异色条纹(黑纹)不同意。同意与背景颜色差异不甚明显的色纹。
结合线目视距离500mm以内看不到。(或参照样板)目视距离500mm以内无裂痕。
色差ΔE< 1.0(D65光源)。(参照检验作业程序)
油污不同意。同意少量的不造成污染的离型剂或顶针油。拉痕依限度样板为标准。同意不阻碍机构功能的拉痕。
烧焦不同意。同意与背景颜色差异不甚明显的色纹。
5.4.2 嵌入物
位置依技术图纸。
数量依技术图纸,不得短少。
功能机构功能正常,不得凹陷或凸出或包装不全。
5.4.3 字模
清晰度须容易识不,且无重影。
符号位置须容易识不,旋转章应注意特性的保持。
字模位置须符合图纸要求。
6、相关文件
6.1 检验指导书及相关作业程序。
6.2 成品检验作业程序。
7、附件。
(无)。
塑料的差不多概念及其常用工程塑料的性能特点
一、塑料的定义
塑料是一种以合成或天然的高分子化合物为要紧成分,在一定的温度和压力条件下,可塑制成一定形状,当外力解除后,在常温下仍能保持其形状不变的材料。
二、塑料的组成和分类
塑料的要紧成分是树脂,约占塑料总量的40%~100%。
1、热塑性塑料:树脂为线型或支链型大分子链的结构。
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苯乙烯(PS)、聚氯乙烯(PVC)、聚甲醛(POM)、聚酰胺(俗称尼龙)(PA)、聚碳酸酯(PC)、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ABS)、聚甲基丙烯酸甲酯(俗称有机玻璃)(PMMA)、丙烯腈-苯乙烯共聚物(A/S)、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P)
2、热固性塑料
酚醛树脂(PF)、环氧树脂(EP)、氨基树脂、醇酸树脂、烯丙基树脂、脲甲醛树脂(UF)、三聚氰胺树脂、不饱和聚酯(UP)、硅树
脂、聚氨酯(PUR)
3、通用塑料
聚氯乙烯、聚苯乙烯、聚乙烯、聚丙烯、酚醛树脂、氨基树脂
4、工程塑料
广义:凡可作为工程材料即结构材料的塑料。
狭义:具有某些金属性能,能承受一定的外力作用,并有良好的机械性能、电性能和尺寸稳定性,在高、低温下仍能保持其优良性能的塑料。
通用工程塑料:聚酰胺、聚碳酸酯、聚甲醛、丙烯腈-丁二烯-苯乙烯共聚物、聚苯醚(PPO)、聚对苯二甲酸丁二醇酯(PBTP)及其改性产品。
特种工程塑料(高性能工程塑料):耐高温、结构材料。聚砜(PSU)、聚酰亚胺(PI)、聚苯硫醚(PPS)、聚醚砜(PES)、聚芳酯(PAR)、聚酰胺酰亚胺(PAI)、聚苯酯、聚四氟乙烯(PTFE)、聚醚酮类、离子交换树脂、耐热环氧树脂
5、功能塑料(特种塑料)
具有耐辐射、超导电、导磁和感光等专门功能的塑料。氟塑料、有机硅塑料
6、结晶型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