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第一条工作职责
(一)党群工作部
1、负责向劳资科提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计划。
2、负责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教材的准备和实施教育。
3、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
4、负责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二)人力资源中心
1、确定人员培训任务。
2、协助党群工作部组织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三)各单位
1、负责制定和提报本单位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培训需求计划。
2、负责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资料的准备和培训实施。
3、负责本单位职业安全健康教育的检查和考核。
4、负责本单位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档案的填写。
第二条新进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凡公司新调入、录用、聘用的员工(含代培、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公司级、单位级、班组级“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三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一)公司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1、由劳资科负责安排并通知,安全检查中心进行教育并记录。
2、教育内容: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安全生产的一般情况和安全须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特殊危险因素介
绍,一般电气和机械安全知识,伤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工业卫生及职业病预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教训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二)单位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1、单位级安全教育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主管,劳资员负责通知,车间主管工程师、安全员进行教育并记录。
2、教育内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概况,安全生产组织、人员概况及规章制度,工艺流程及特点,危险部位、危险设备及安全事项,安全文明生产的具体做法、要求及规章制度,告知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三)班组级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1、由班组长组织施教并记录,班组安全员配合。
2、教育内容:班组生产概况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告知本组各岗位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预防措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岗位安全要求等。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第三条岗位培训中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在进行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时,必须把岗位的职业安全健康要求纳入培训、考核内容。
第四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在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后,还必须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安全知识与操作技能培训,通过考核并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五条转岗、复工人员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公司内部跨单位转岗人员进行单位级和班组级安全教育;复工
和本单位转岗人员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
第六条“四新”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在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资料或使用新设备时,单位负责人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制定职业安全健康教育计划,安全员、车间主管工程师组织,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应的有针对性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教育,教育时间、方法由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七条班组长和班组安全员安全培训
(一)由单位劳资员通知、车间主管工程师组织、安全员负责教育或由公司统一组织。
(二)教育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知识、技能,本班组和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险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八条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一)公司领导的安全教育按照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管理机关的统一规定进行。
(二)公司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单位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
1、由安检部门负责编制安全教育计划,纳入公司员工教育培训计划,并负责教育、检查、考核。
2、教育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系统工程理论,安全心理学,工业卫生,劳动保护,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3、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第九条违章安全教育
(一)对事故负责人或有违章行为的人员,根据事故性质、违章行
为情节轻重分别由安全检查中心或本单位主管安全教育的人员对承担责任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记录。
(二)教育的内容包括事故或违章的性质、责任和危害,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
第十条节假日出勤安全教育
各单位对节假日出勤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措施,认真填写教育记录。
第十一条外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
由安全检查中心或派出单位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并由安全检查中心备案。
第十二条资料管理
(一)员工的安全教育情况,安全检查中心、各单位要分别建立登记表,以备核查。
(二)员工安全教育档案要按项目填写,由单位安全员统一管理。(三)公司内调动的人员,由原单位劳资员通知本人到安全员处取安技档案,携带到新单位劳资员报到,由新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四)工伤痊愈的员工上岗前到安全检查中心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所在单位及班组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填入安技档案。(五)安全检查中心对各单位安全教育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一条工作职责
(一)投资发展部是公司安全检查的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级安全检查的组织、实施、考核、处理工作和单位级安全检查工作的监督。
(二)党群工作部、综合办公室等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检查、
考核、处理工作,参加公司级的有关安全检查活动。
(三)各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安全检查、考核、处理工作。
第二条安全检查范围
(一)公司范围内常规与非常规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三)公司工作场所的设备设施。
第三条安全检查种类
(一)公司级安全检查
1、专业性安全检查
2、季节性安全检查
3、季度安全检查
4、节假日安全检查
5、各专业系统部门日常现场安全巡回检查
(二)单位级安全检查
1、专业性安全检查
2、季节性安全检查
3、节假日安全检查
4、定期和不定期现场安全检查
5、班组日常安全检查
第四条安全检查内容
(一)公司级安全检查内容
1、安全管理资料
(1)安全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2)现场安全检查记录
(3)隐患整改记录
(4)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5)班组安全检查记录;
(6)事故分析会记录:
(7)管理考核等其他记录、凭证。
2、生产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状况
(1)电气设备、设施安全状况;
(2)特种设备、设施安全状况;
(3)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装置安全状况;
(4)工装、吊索具安全状况。
3、生产现场秩序及安全状态
(1)安全通道畅通情况;
(2)工装、物料摆放情况;
(3)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情况;
(4)现场作业人员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5)厂区道路交通安全状况;
(6)其他影响安全生产的问题。
(二)单位安全检查内容
1、班组安全记录、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
2、本单位内的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状况。
3、人员着装和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班组安全检查内容
机械设备、工装吊索具的安全状态,现场物料摆放是否安全、合理,人员着装和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第五条检查方法
(一)公司级安全检查
1、公司专业性、季节性检查可根据专业和季节的特点,选取重点内容随时安排进行。其中联合检查由安全检查中心组织,安全生产部、技术开发公司、计划科、保卫科等部门参加;部门专业性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进行。
2、公司联合现场检查由投资发展部、党群工作部、综合办公室、财务审计部等部门参加,对各子公司生产现场、要害部位、重要场所进行检查。
3、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对公司重点部位、区域进行安全检查。
4、日常巡回检查由主管部门组织专业人员根据生产现场情况随时进行。
(二)单位安全检查
1、单位专业性、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随时进行。
2、节假日安全检查,由单位安全领导小组进行检查。
3、单位月份现场安全检查,由单位主要领导组织专业人员每月进行一次。
4、班组级安全检查,每日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一次班前检查和班中抽查。
第六条检查的要求
(一)安全检查人员应熟知公司安全管理标准及本单位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了解本单位生产现场违章行为的表现形式,掌握危险源的特点,能够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要突出对生产现场危险源的辨识和重点危险因素的控制。
(二)安全检查人员检查时,如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作业,应
立即责令其停止或者在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然后逐级报告,并按要求对受检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三)安全检查人员必须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纠正,做好记录并提出考核和处理意见。
第七条检查管理
(一)公司、单位两级单位在检查中应对产品试制、工艺调整、技改等方面作重点检查,并加强日常现场监管。
(二)在公司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专业主管部门下达整改通知单,监督整改。对性质严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三)在单位级和班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单位规定进行处理。
(四)安全管理方案、技术措施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