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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示范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甲方

单位名称广阳金属(苏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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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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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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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XXXX

乙方:XXXXX

第1节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签订本协议。

1.3鉴于本协议所称项目的实际情况,各方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第2节项目主要内容

2.1 项目名称: 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2 甲方配合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电目标。

2.3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分别在甲方产权项下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屋顶(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2.3 项目建设方案

2.3.1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项目所需费用。

2.3.2 甲方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并对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屋顶设计图纸、提供相关电气和负荷数据、配合乙方进行相关的申请工作等。

2.4 项目实施目标

2.4.1 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及甲方之客户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2.4.2 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kWh。

第3节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本协议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

3.2 项目总建设周期为六个月:自20 年月始,至20 年月。

3.3 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年(以下简称“效益分享期”或“项目运行期”),自项目建成正式投运并正常发电运行日开始计算。在项目建成正式投运并正常发电运行开始至国家相关部门并网验收通过期间,甲方享受节能效益一中的15%,乙方享受节能效益一中的85%;国家相关部门并网验收通过之后,节能效益分享比例仍按照第5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执行。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 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 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工程部门进行复核确认,乙方提交之日开始五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自动同意,项目设计方案一经甲方认可,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4.4 由于该项目属于国家获批光伏示范工程,项目验收由国家组织,因此乙方应确保项目顺利通过国家验收,甲方应对验收工作予以配合协助。

第5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电网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定期校验或委托电网公司管理。

5.2 节能量的计算公式:

项目节能量(kWh)=(单元1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1电能计量表倍率+单元2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2电能计量表倍率+ …

单元n光伏电站出口送电电能计量表读数×单元n电能计量表倍率)- 光伏电站反送上公共电网的电量

如涉及到光伏电站发电量反送上公共电网,则上电网部分的电量对应电费由乙方单独与当地供电公司结算。

5.3 效益分享期内,甲方、乙方享受的节能效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节能效益(万元) = 协议签订之日的甲方从国家电网取得的用电价格×项目节能量。甲方享受节能效益一中的XX%;乙方享受节能效益一中的XX%。

在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应得的节能效益由甲方定期按以下方式支付给乙方:

5.3.1 每月25日前甲乙双方通过电网公司验收通过的项目计量总表共同抄录确认

5.2条所述表计的电量记录,并由双方项目联系人共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应一式二份,双方各留存一份)。甲方项目联系人为:XXX,乙方项目联系人为:XXX ;人员变更的,应以书面方式提前五日通知对方。

5.3.2 在收到节能量确认单的同时,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计算出双方各自的节能收益并向甲方发出支付乙方节能收益的书面付款单,付款单上叙明付款金额。付款账期为甲方收到相应实际用电量确认单、增值税发票等单据后六十天内付款。第6节甲方的权利义务

6.1甲方确认对提供给该项目使用的整体建筑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无产权纠纷。

6.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政府的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复等。

6.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电气系统图、建筑结构图、生产负荷用电曲线等涉及施工设计的相关资料。纸质图纸至少提供1份,图纸应标注清晰,保证资料内容正确。

6.4 甲方按设计方案提供建筑屋面作为电站建设平台,并为乙方施工提供必要的条件,如施工用水、用电和临时施工场地以及项目试运条件等。所发生的费用据实统计,产生费用由乙方负担。

6.5 甲方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电站的维护培训。

6.6 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甲方同样认可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该项目验收文件。

6.7 排除不可抗力因素,甲方应优先使用本项目所产生电能,前提是本项目产生电能的单位电价始终比公共电网的电价低XX%,不足部分再从公共电网输入。

6.8 甲方有权在取得乙方同意并由乙方技术人员现场陪同的情况下,安排甲方客户在乙方指定的参观区域参观该项目。

6.9 甲方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应为乙方办理长期进厂工作证件,保证乙方经甲方同意后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6.10 在节能效益分享期间,甲方有责任帮助乙方顺利的进行相关维护工作保证电站安全运行,甲方应对项目设备妥善关注,如因甲方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设备故障、损毁、丢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损失;如设备发生非甲方责任的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6.11 甲方应当按照本协议5.3.2条款的规定向乙方付款。

6.12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

乙方。

6.13施工结束后,乙方资产设备所占用建筑的屋面正常维修、维护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但是如果该项维修、维护是由乙方原因造成损坏引起的,则乙方应负责承担相应的维修、维护费用。

6.14 为维护乙方合法权益,甲方应对本协议中所涉及的相关经济数据做好保密工作。

6.15 建筑物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协议期间,甲方如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房产转移给第三方,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协议方,享有甲方的权利和承担甲方的义务,甲方不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协议期间,甲方如将建筑物出租给第三方,应向第三方申明本合同内容同时保障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不受妨碍、行动不受干扰,甲方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

3、协议期间,甲方欲对建筑物设立抵押权,应向抵押权明确乙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无需征得乙方同意),乙方有涉及己方利益内容的知情权,合法保护己方权益的主张权。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十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

4、甲方对建筑物设立其它权利,可以不征得乙方同意,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乙方并保障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

第7节乙方的权利义务

7.1 乙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实施所必需的各级政府许可文件、环评批复和电网接入批

复,如需要甲方配合的部分,甲方应予以全力配合,共同推动项目早日开工和顺利验收。

7.2 乙方应严格按照项目方案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协议的规定,如《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并聘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设计单位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并按设计方案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做好项目运营以及维护管理。

7.3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严格遵守甲方有关施工场地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规定,并听从甲方合理的现场指挥。施工中,如由于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的过错或疏忽给甲方/第三方的财产和人员造成任何损失和

损害的,乙方应对甲方进行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承担的诉讼、仲裁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乙方应确保工作人员和其聘请的第三方已拥有相应的足额保险,足以补偿因施工中发生的意外所造成的损失和损害(特别是人员意外伤害)。

7.4 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适当的培训,以使其能承担相应的操作和设施维护要求。

7.5 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应符合国家、行业或企业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甲方合理的施工、管理要求。

7.6 在接到甲方关于项目运行故障的通知之后,乙方应在24小时内快速响应,进场抢修,及时完成相关维修或设备更换。

7.7 项目建成后应建立健全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制度,乙方应严格执行。

7.8项目建成后,在项目运行期内,项目设备所涉及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工作全部由乙方负责,发生的维护费用也全部由乙方负责。

7.9 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或者其聘请的第三方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7.10 项目运行期内,乙方应每月25号前向甲方递交项目的运行数据和节能量确认单,并就项目运行和维护有关事宜进行讨论。

7.11 系统的接入性能应满足国网公司2011年5月下发的《国家电网公司光伏电站接入

电网技术规定》(国家电网科【2011】663号文件)要求,保证甲方用户侧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系统应设置足够的防雷设施,防止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对用户侧电

气设备造成危害。

7.12在项目竣工后,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验收,乙方应确保项目建设施工的质量合格。

7.13 乙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7.14 乙方保证项目所产生的电量优先供应甲方。

7.15 当乙方原因的设备故障,造成甲方/第三方财产损坏或人身伤害的,乙方应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承担的诉讼、仲裁费用和合理的律师费

7.16 光伏电站变更与设立他项权利:

1、协议期间,乙方如将光伏电站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将本合同的继续履行作为光伏电站所有权转移的条件之一,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该第三方有以本合同价继续租赁权。光伏电站转移给第三方后,该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协议方,享有乙方的权利和承担乙方的义务,由甲方与电站受让方签订变更合同的协议方,乙方不再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2、协议期间,乙方欲对光伏电站设立抵押权(该抵押权不应涉及甲方的土地和厂房等不动产),应向抵押权的受让方明确甲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有涉及己方权益的知情权,合法保护己方权益的主张权。若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十五个工作日内无异议或不作为,则视为认可甲方的行为;

3、乙方对光伏电站设立其它项权利(不应涉及甲方的土地和厂房等不动产),可以不征得甲方同意,但应提前一个月书面告知甲方.

第8节项目的更改

8.1 如在项目的建设期间出现乙方无法预料的情况,从而导致原有项目方案需要修改时,则乙方有权对原有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并实施修改的方案,但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且前提是不会对原有项目方案设定的主要节能目标和技术指标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此情况下,乙方对原有项目进行修改而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但若该情况的出现是由于甲方过错造成的除外。

8.2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乙方有权为优化项目方案、提高节能效益对项目进行改造,

包括但不限于对相关设备或设施进行添加、替换、去除、改造,或者是对相关操作、维护程序和方法进行修改。乙方应当预先将项目改造方案提交甲方审核,所有的改造费用由乙方承担。

8.3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甲方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甲方应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各方共同协调,将对乙方产生的不利影响降到最小。第9节资产所有权、后续收益权以及风险责任

9.l 本项目下的所有由乙方采购并安装的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固定资产(简称“项目资产”)的所有权属于乙方。资产分界点以双方所确认的竣工图所标识为准,本协议25年顺利履行完毕之后,乙方同意将前述“第5节”涉及的双方节能收益分享总比例调整为甲方30%,乙方70%,其余条款可参照本协议继续履行。如甲方不再需要该项目的节能收益,则项目资产仍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

9.2 项目资产清单作为乙方项目资产凭证,在项目完成建设并投产后1个月内由乙方提供给甲方并经甲方书面确认,资产清单必须与现场实际实物相符。

9.3项目资产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设施、辅助设备设施的名称、型号、购入时间及质保期等。

9.4 项目资产的所有权不因任何一方违约或者本协议的提前解除而转移。在本协议提前解除时,项目资产依照第12.3条的规定处理。

9.5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项目资产非因甲方过错而遭受灭失、被窃、人为损坏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

9.6 在本项目运行期间,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因气象部门认定的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情况或者其他经认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之一时:

(1)乙方资产设备或部件的故障、损坏或其他非正常运转行为造成的甲方线路失电、设备损坏等;

(2)由于乙方设施原因,造成所使用的建筑、屋面损坏或渗漏、固体坠落等;(3)由于乙方设施原因、操作及维护程序和方法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甲方、乙方或第三方人员人身伤害的;

出现以上任一情况并由此造成甲方、乙方或相关第三方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

由此而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由此引起相关第三方向甲方提出法律诉讼赔偿请求,乙方承诺将与甲方共同参与诉讼;若法院或仲裁判决(或裁决)由甲方向受害者进行赔偿的,乙方将无条件将甲方已支付的赔偿费用,全额支付给甲方。乙方应于赔偿金额确定后 15 天内向受害方或甲方支付全额赔偿款。但如该等损失是由甲方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则乙方不承担责任;由第三方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追究第三方责任。

第10节违约责任

10.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若该违约构成根本违约的,则另一方有权依照第12.4条的规定与该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该方赔偿直接损失。

10.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11节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按《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 24915—2010定义。

11.2 如果一方(“受影响方”)由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无法履行协议下的义务,受影响方就必须在知晓不可抗力的有关事件的5日内向另一方(“非影响方”)提交书面通知,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细节。

11.3 受影响方必须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有关的影响。

11.4 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受影响方的履行义务暂时中止,相应的义务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应承担相应责任。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影响方应该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下的义务。

11.5 如果因为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受影响方不能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非影响方在收到不可抗力通知后,受影响方的不能履行义务持续时间达60个连续日,且在此期间,各方没有能够谈判达成一项彼此可以接受的替代方式来执行本合同下的项目,任何一方可向另一方提供书面通知,解除本协议,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第12节协议解除

12.1 本协议可经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解除。

12.2 本协议可依照第11.5条(不可抗力)的规定解除。

12.3 本协议解除后,本项目应当终止实施。项目资产由乙方负责拆除、取回,甲方应对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2.4 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任意一方根据本合同或者相关的法律法规向其他方寻求赔偿的权利,也不影响任何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到期的付款义务的履行。

第13节其它

13.1 人身和财产损害和赔偿:

13.1.1 如果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因一方的工作人员或受其指派的第三方人员(“侵权方”)的故意或者是过失而导致另一方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任何第三方的人身或者是财产损害,侵权方应当为此负责。如果另一方因此受到其工作人员或者是该第三方的赔偿请求,则侵权方应当负责为另一方抗辩,并赔偿另一方由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和损失。

13.1.2 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3.2 施工安全方面的相关要求在乙方施工进场前由甲方提供。

第14节争议的解决

14.1 因本协议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协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4.2 如不能协商解决,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5节协议的生效及其他

15.1 项目联系人职责如下:甲乙均需设定专责联系人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

1、负责协调项目工程进度、工程质量;

2、协调项目运营维护及节能量确认等相关事宜;

3、甲乙双方赋予的其他职责。

15.2 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在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协议履行或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5.3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文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2份。

15.4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协议与双方之前所签订的框架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

15.5 甲方同意乙方为此项目成立专门项目公司履行本协议,具体名称以工商局核名为准。

15.6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在签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分布式光伏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模板

***************公司 与 XXX有限公司 光伏电站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签署地点:********** 签署时间:年月日

目录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期限 (1) 第二条协议场地的提供 (2) 第三条电站的建设 (3) 第四条电站产权分界和运营维护 (4) 第五条协议场地的维护和使用 (5) 第六条电能计量 (7) 第七条电费结算 (8)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9)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0) 第十条不可抗力 (11)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 第十二条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1) 第十三条其他事宜 (13)

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市签署: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MW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合作事宜,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期限 1.1甲方拟利用乙方水池、屋顶及合规的空地等空闲场地投资建设光 伏电站(以下简称“电站”),乙方作为上述场地的合法所有者同意在合作期内将上述场地免费出租给甲方使用。 1.2电站采用“自发自用,余量上网”的用电模式,电站所发的电能优先供乙 方生产使用,甲方按照乙方当月使用国家电网同时段分时电价与乙方结 算;电站所发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由甲方自行与国家电网公司结算;

农户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NO: 甲方:陕西阳光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陕西县镇村发电站(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10KV光伏发电站。 二、运行模式 甲方负责项目实施及项目建成后经营管理,确保乙方稳定收益,甲乙双方依约承受权利和义务。 三、项目资金构成 本光伏发电站总造价为(大写)元(不含经营活动中需要的维护费、服务费、配套项目费等其他费用)。本项目资金由构成为:1、以甲方向银行申请授信、以甲方提供担保、以乙方名义办理但由甲方负责偿还的贷款(大写)元;2、国家或地方对光伏发电站建设及设备的补贴资金;3、含扶贫专款资金在内乙方的自筹资金(大写)元;4、其余为甲方的自筹资金。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5年,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计算。该光伏电站所有权归甲方,合作期限内该光伏电站经营权归甲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将该电站所有权赠予乙方,乙方享有该电站经营权,双方再行合作则另行协议:合作期内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确定之义务致本项目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该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的累计日为本协议合作期满后的顺延期。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利益;B、负责主持项目实施中的设计、建设、维修、服务、运营、财务运作及内部管理; C、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A、承担本项目的亏盈风险;B、向乙方支付年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并保证在每年收到国家及地方的当年电价财政补贴时向乙方支付上述年固定现金收入;C、按时偿还贷款到期本息; D、采用技术先进、经国家认证的设备,并与专业科研机构合作,确保本项目达到最佳运营状态;E、建立数据管理中心,实时动态监控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状态,引入互联网+的新模式,通过APP模式随时动态向乙方公开信息,并发送医疗、保险、法律及能增加乙方收入等各种信息;F、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每年取得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 B、合作期间在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因经营需要收购乙方的,由甲方归还贷款余额,

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为大面积建筑屋顶的产权人,乙方为专业从事太阳能光伏发电的企业,双方拟在(自治区)省市的太阳能屋顶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上进行合作。为支持自治区新能源建设,经友好协商,特签署以下意向性协议: 一、合作模式 1、甲方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符合太阳能发电要求的部分所属建筑屋顶及相应电气设备用房等场地,协助乙方建设、运营和维护太阳能项目,通过电价折扣的形式获得收益。乙方为太阳能项目的投资方和管理方,负责太阳能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通过出售电力获取收益。 2、项目合作期限为30年,自甲方将场地实际交付乙方使用之日起算。 二、具体合作事宜 1、待乙方完成本项目前期的调查、核准等程序,甲方将按乙方的要求将其屋顶出租予乙方,使用面积暂定为平方米(具体屋顶使用面积待本项目可研、设计方案出台后,按本项目实际占用屋顶面积计算)。 2、甲方向乙方提供用于光伏发电的建筑屋顶的具体位置、范围及周边建筑规划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本项目正式发电后,甲方使用其屋顶光伏电站所发出的电,并以当地电网电价的暂定九折向乙方支付电费,最终电价由双方协商决定。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实施本项目预留并提供各项必要条件,使出租屋顶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2、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前述楼房的产权证明和建筑物设计图纸,并取得原设计单位等出具的《建筑物承载复核意见》。

四、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为本项目的投资方、业主,本项目的产权、出售电力所得收益。 2、本项目电站的设计需经有资质的设计院盖章确认,乙方应遵照设计院出具的图纸进行建设施工,未经设计院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3、乙方保证本项目的建设科学、谨慎,项目建成后,屋面仍具备应有的抗风、抗雪、防水功能,不会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4、乙方拟聘的本项目电站的实施方案,需经甲方认可。 5、双方在对屋面或太阳能电池板安排检修维护时,均应事前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均应给予积极配合。 6、在租赁期内若因乙方工程和运营原因造成的屋顶维修保养问题应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费用。 五、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经双方协商确认后且违约方未在三十天内改正者,守约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若因此致守约方受到损害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六、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待甲乙双方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后实施。 3、本项目屋顶电站的运营维护工作待电站建设完成后,甲乙双方另行签署共同运维协议。 4、本协议为意向性协议用于项目申报,待项目成功获批后,双方协商后签订正式合同,如项目申报失败,则本协议自动作废。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乙方合同)

合同编号: 【中集 XXX 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 (1) 第二条项目概况 (2) 第三条项目期限 (3)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3)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6) 第八条违约责任 (7) 第九条不可抗力 (8) 第十条损害赔偿 (9)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9)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9) 第十三条保密 (9) 第十四条通知 (10) 第十五条其他 (11)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中集XXX(荆门)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 XX 市 XX 区 XX 大道法 定代表人: 乙方:荆门 XXXX 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郭 XX 鉴于: 1.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开发【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 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本协议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 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项目、本项目指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中集XXX 厂房】分布式光伏 电站项目,具体项目信息见本协议第 2 条约定。 节能效益分享期指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次日起 二十五年。 节能量(kWh)指甲方因使用本项目发电而减少使用的电网电量,详见本协议第 4.3 条约定。

光伏能源合同管理协议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第2条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项目概况: 利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建设(以建成运营的实际装机容量为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园区电网,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 2.4 项目建设方案: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报批、施工、建设并负责项目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建筑物屋顶约万平方米。 2.5 合作模式: 其中约万平方米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剩余万平方米为全部上网模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模式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电价按照正常电价的计算;剩余约万平方米电站为全部上网模式的屋顶采取支付租金计算。 2.6 如现有自发自用模式下乙方发电量不能满足甲方的用电量时,根据甲方变更新增变压器 容量和新建设厂房约平方米的屋顶,乙方将依据实际情况增加建设光伏电

站,以自 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站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电量。(同合作模式同2.5条)2.7 屋面租金: 租金每平方米元/年,具体租金数量以双方认可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为:钢筋砼平屋面以建筑施工图屋面水平投影面积,坡屋面厂房面积以坡屋面实际面积计算面积(不扣除彩光带)。年租金计算方式为:,具体租金以甲方技术人员勘察测量使用的面积为准。 2.8 租金支付: 租金按年支付。甲乙双方同意租金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并在项目开工建设10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在第一年所确定付款日期前五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金交付间隔为一年),以此类推。租金拖欠3个月以上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 2.9 项目目的: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度(具体发电量以实际发电量为准),达到降低能耗,改善环境的目的。 2.10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甲方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节能减排或采用新能源补贴归甲方所有;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发电量的电费补贴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对方申请补贴相关资料的办理;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第3条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 时终止。 3.2 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进行相关施工手续的申报,甲方予以协助。项目施工手续齐全后 个月内乙方进场施工。 3.3 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获得批准后的正式并网运行日,项目分享期为年。 3.4 协议有效期为协议起始日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5 若乙方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的投资收益因非乙方因素(如甲方用电量下降、补贴政策调整 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动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项目的发电模式,届时双方应另行协商调整 具体合作方式。 第4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光伏电站开发合作协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光伏电站开发合作协议 篇一: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政府版 光伏发电项目合作意向书 甲方: 地址:、乙方:、 地址: 为促进甲方区域内光伏发电项目合理、有序、高效开发,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共同推进该项目建设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意向。 一、xxxx有限公司xxxx光伏发电项目符合产业发展规划,是优化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的需要。经双方同意,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甲方引进乙方作为优先光伏发电项目合作伙伴,并支持乙方在甲方区域内投资开发光伏发电项目,并建立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在合作中实现互利共赢。 二、乙方在甲方区域内光伏发电项目容量不少于20mw,项目总投资x亿元人民币。乙方承担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建设的相关费用。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3个月内在xxxx注

册项目公司。(具体建设规模及投资规模,根据项目备案文件确定。) 三、甲方协助乙方落实光伏发电项目场址资源,争取山东省、市、区等相关扶持政策,并提供项目申报审批方面的优质服务。 四、若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国家宏观政策的调整或改变,使本协议书相关条款无法实施的,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乙任何一方对双方相关约定均具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本协议书是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作文件。甲、乙双方确保本投资协议的真实性。协议书签署后,在项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投资协议书中对双方的约定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六、本协议书由双方代表于xx年x月x日签定。签定地点: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乙方: (盖章)

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三方协议)

________1MW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甲方: 乙方: 二〇XX年月

合同能源管理(售电)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鉴于:丙方为房屋屋顶的实际所有权人,甲方为该屋顶的管理人及实际使用人。针对甲丙双方前期签订的租赁管理协议,甲方有权在租赁管理期限内将所租赁管理使用的屋顶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并允许乙方在该屋顶建造光伏电站并分享节能效益。丙方同意并认可甲方的上述行为及乙方建造电站行为。

1总则 1.1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技术管理通则” (GB/T 24915-201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起草编制; 1.2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各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永旺梦乐城天津中北1MW分布式并网光伏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或“项目”)签订本协议; 1.3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甲方屋顶现使用性质为屋面停车场,甲方以向乙方 租赁提供屋顶的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乙方承诺本项目在不改变屋面停车场使用用途、车辆车道位置等条件下进行; 1.4合作概述: 1.4.1甲乙方确定并经丙方同意由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即18 年内无偿使用甲方 建筑物屋顶建设永旺梦乐城天津中北1MW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工程(以下简称“电站”),18年期满后,无论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承租该建筑物包括屋顶,丙方承诺确保乙方继续无偿使用该屋顶满7年; 1.4.2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电站项目建成发电后,以电站实际发电同时段甲方从电 网企业购电电价的优惠价,将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的全部或部分电力售予甲方,甲方承诺将购买乙方全部或部分电力。乙方的供电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电网的规定; 1.4.3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电站项目的运行和维护进行合理管理和配合。 2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甲方、丙方均同意乙方实施该项目,乙方负责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 成节能目标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2.3项目建设方案: 2.3.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以及因修建电 站对甲方现有设施改造造成的费用();负责合同期内电站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委托开发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委托开发 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致力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储能产业项目、多能互补项目、园区综合能源解决方案等智慧清洁能源项目的开发和建设。公司技术研发涉足新能源发电及相关领域,包括分布式电源、智能微网、智慧能效、储能应用、多能互补、工业节能、海水淡化、智慧城市等绿色能源项目,为大量用户提供了优质解决方案。(2)乙方专业从事地区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运维等业务。 (3)甲、乙双方同意合作,共同开发、建设位于双方约定区域内的光伏项目。据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开展合作的方式、相关权利义务等达成如下约定,以供甲乙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作内容及委托开发方式 1、双方一致同意在地区(下称“协议开发区域”)光伏发电项目的开发建设中竭诚合作。甲方充分发挥项目投资、电站建设、电站并网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优势,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取得目标项目的相关/必要审批手续。为此,双方应互相协助,共同发展,结成战略合作伙伴。

乙方应做好项目前期勘察、信息收集及业主沟通工作,并为项目顺利备案建设、并网办理有关政府所需手续,并为项目实施提供全程服务工作。 2、本协议针对以下项目: 3、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推荐的项目基础资料后10日内派遣专业人员对乙方所推荐的项目进行实地踏勘、调查,并完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经济评价。对符合甲方内控要求的项目,列入目标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该目标项目即属于双方合作范畴内的项目。甲方应最迟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及经济评价完成后30日内,书面通知(简称:项目立项通知)乙方该项目评审结果;逾期未通知的,则视为该项目属于双方合作范畴内的“目标项目”。 4、本协议签署后45日内,甲方应在项目地设立项目子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万元)。乙方应协助并促成甲方项目子公司与屋顶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以下简称“业主”)签订《屋顶租赁协议》。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板最新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模板最新

XXXX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系统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协议 甲方:XXXX公司 乙方:美橙电力 二〇一五年二月

合同能源管理(售电)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SPI 1总则 1.1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技术管理通 则”(GB/T 24915-2010)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起草编制; 1.2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光伏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项目”)签订本协议; 1.3鉴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同意以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屋顶的方式分 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1.4合作概述: 1.4.1双方确定并同意由乙方在本协议期限即25年内免费使用甲方建筑物屋顶 建设########光伏发电站及其配套工程(以下简称“电站”),并向甲方供应电站所发全部电力; 1.4.2乙方拥有所有权的电站项目建成发电后,以电站实际发电同时段甲方从 电网企业购电电价的优惠价,将光伏电站项目所发的全部或部分电力售予甲方,甲方承诺将购买乙方全部或部分电力。乙方的供电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国家电网的规定; 1.4.3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电站项目的运行和维护进行合理管理和配合。2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甲方同意乙方实施该项目,乙方负责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甲方完成节 点目标以及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2.3项目建设方案: 2.3.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合同期 内电站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

1.001MWp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No. : 【常州XX电机有限公司1.001MWp】分布式 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 Changzhou Regal-Beloit Sinya Motor Company 1.001MWp ] Distributed PV Project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Address: Date:

目录 Contents 第一条定义 (5) 1 Definition (5) 第二条项目概况 (5) 2 Overview of Project (5) 第三条项目期限 (7) 3 Project Term (7)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8) 4 Energy Saving Revenue (8)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0) 5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Party A (10)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2) 6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Party B (12)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15) 7 Variations and Adjustments (15) 第八条违约责任 (17) 8 Violation Responsibility (17) 第九条不可抗力 (17) 9 Force Majeure (17) 第十条损害赔偿 (18)

10 Compensation of Damages (18)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18) 11 Negotiated Termination (18)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9) 12 Laws Application and Disputes Resolution (19) 第十三条保密 (19) 13 Confidentiality (19) 第十四条通知 (20) 14 Notification (20) 第十五条其他 (21) 15 Others (21)

农户光伏电站合作协议

农户光伏电站合作协议(说明: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直接编辑)

NO: 甲方:XX惠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县镇村发电站(以下简称乙方) 为推广清洁低碳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基础上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项目 10KV光伏发电站。 二、运行模式 甲方负责项目实施及项目建成后经营管理,确保乙方稳定收益,甲乙双方依约承受权利和义务。 三、项目资金构成 本光伏发电站总造价为(大写)元(不含经营活动中需要的维护费、服务费、配套项目费等其他费用)。本项目资金由构成为:1、以甲方向银行申请授信、以甲方提供担保、以乙方名义办理但由甲方负责偿还的贷款(大写)元;2、国家或地方对光伏发电站建设及设备的补贴资金;3、含扶贫专款资金在内乙方的自筹资金(大写)元;4、其余为甲方的自筹资金。 四、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5年,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计算。该光伏电站所有权归甲方,合作期限内该光伏电站经营权归甲方;合作期满后,甲方将该电站所有权赠予乙方,乙方享有该电站经营权,双方再行合作则另行协议:合作期内因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确定之义务致本项目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该不能正常发电或运营的累计日为本协议合作期满后的顺延期。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取得利益;B、负责主持项目实施中的设计、建设、维修、服务、运营、财务运作及内部管理; C、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 2、甲方义务:A、承担本项目的亏盈风险;B、向乙方支付年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并保证在每年收到国家及地方的当年电价财政补贴时向乙方支付上述年固定现金收入;C、按时偿还贷款到期本息; D、采用技术先进、经国家认证的设备,并与专业科研机构合作,确保本项目达到最佳运营状态;E、建立数据管理中心,实时动态监控光伏电站系统运行状态,引入互联网+的新模式,通过APP模式随时动态向乙方公开信息,并发送医疗、保险、法律及能增加乙方收入等各种信息;F、本协议约定的甲方其他义务。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权利:A、按本协议约定每年取得固定现金收入(大写)元; B、合作期间在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因经营需要收购乙方的,由甲方归还贷款余额,补偿乙方自该电站开始正常发电之日起至收购之日止每年(大写)元的 款项,并在甲方收购后以租或分红形式每年支付(大写)元给

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乙方合同)

合同编号: 【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签订地:【】 协议签订日:【】

目录 第一条定义 (1) 第二条项目概况 (2) 第三条项目期限 (2) 第四条节能效益分享 (3)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 第七条项目的更改 (6) 第八条违约责任 (7) 第九条不可抗力 (7) 第十条损害赔偿 (8) 第十一条协商解除 (8)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8) 第十三条保密 (9) 第十四条通知 (10) 第十五条其他 (10)

本协议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在【】签署: 甲方:【中集XXX(荆门)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XX市XX区XX大道 法定代表人: 乙方:荆门XXXX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郭XX 鉴于: 1.根据《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合作开发【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该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 2.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如下条款,以资各方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除非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或者上下文另有要求,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协议、本协议指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 何前述协议之补充/修改协议和附件。 项目、本项目指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合作开发的【中集XXX厂房】分布式光伏电 站项目,具体项目信息见本协议第2条约定。 节能效益分享期指从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完成并网发电次日起 二十五年。 节能量(kWh)指甲方因使用本项目发电而减少使用的电网电量,详见本协议第4.3 条约定。

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合作协议范本

合同编号: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合作协议 签约各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是从事光伏发电项目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的专业化公司。乙方拥有【地名/项目名】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开发资源。本着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上述项目达成一致,形成本协议,以期恪守: 一、合作内容 1、地域范围:甲乙双方合作项目市场领域原则上在等地域范围开展;如超越该地域范围开发,乙方应事先沟通,经甲方确认许可后方可进行。 2、业务范围:以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主,兼顾其他类型电站。 3、具体项目内容以附件形式进行书面确认。 二、合作模式 1、经甲方授权,乙方以甲方名义逐步开展项目的前期资料收集(如厂区总平面图、厂房结构图、屋顶业主方简介等)、合同签署、备案、电力接入审批、电力并网验收等各项工作,协助甲方处理与当地政府、电力公司、屋顶业主等对外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建设、并网发电并投入正常运营。 2、为方便乙方开展工作,甲方授权乙方:“乙方可代表甲方就项目开发和屋顶业主方、电力公司和当地相关政府部门开展联络接洽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其他个别事项需要乙方代表甲方代为处理的,本着一事一授权原则由甲方另行出具授权书。 3、双方合作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对外的合同、协议、承诺函、履约文件等正式文本均由甲方或甲方下属子公司负责签署。 4、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授权和技术、商务支持。

5、项目开发成功,达到进场条件后,甲方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 6、双方约定:本协议所涉及的合作内容在同一行业内均为排他性合作。 三、开发标准 1、甲方可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相机调整项目投资标准和投资要求,原则上调整频率不高于2次/年,标准调整后应及时告知乙方。 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投资标准和投资要求确定项目开发标准,确保项目开发后做到“手续合规”、“技术可行”、“风险可控”、“回报合理”。 四、费用支付 A、在项目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按设计装机容量核算, 甲方支付20%; B、在项目进场施工后7个工作日内,按设计装机容量核算,甲方支 付20%; C、在项目并网发电通过验收且签订购售电协议后7个工作日内,按实 际装机容量核算,甲方支付至70%; D、在项目公司收到首笔电费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余款。 3、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相应正式发票。

光伏电站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合同编号:************** 光伏发电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节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8月颁布的“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议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签订本协议。 1.3 鉴于本协议所称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可采用以下两种合作方式: ①甲方固定租赁费用:自光伏电站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20年内,按照元/平方×实际租赁面积,每年一结算。 ②乙方以优惠电价供给甲方用电(即项目节能效益分享型),甲方向乙方支付电费元/kWh,每月一结算。 本项目采用第种合作方式。 第2节项目主要内容 2.1 项目名称: ********************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称“本项目”) 2.2 甲方配合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实施,乙方负责就该项目的实施建设 2.3项目主要技术方案:分别在甲方产权项下的建筑物屋顶上建设屋顶(以建成运营的实际容量为准)光伏发电站,所发电能作为甲方的补充用电,甲方支付用电电费且实现企业节能降耗。

2.3 项目建设方案 2.3.1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负责项目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项目所需费用。 2.3.2 甲方无偿提供建筑物屋顶作为项目建设场地并对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屋顶设计图纸、提供相关电气和负荷数据、配合乙方进行相关的申请工作等。 2.4 项目实施目标 2.4.1 替代部分公共电网供给甲方及甲方之客户的电能,降低企业能耗指标。 2.4.2 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kWh 。 第3节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项目实施期限为本协议正式签订生效之日起, 至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满时终止。 3.2 项目总建设周期为2个月:自2017年11月始至2017年12 月止。 3.3 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0年(以下简称“效益分享期”或“项目运行期”),自项目建成正式投运并正常发电运行日开始计算。在项目建成且国家相关部门并网验收通过之后,甲方向乙方支付电费元/kWh,每月一结算。 第4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4.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4.2 乙方将聘请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工程建设的整体设计。 4.3 项目建设设计方案完成后需提交甲方工程部门进行复核确认,乙方提交之日开始3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提出书面意见视为自动同意,项目设计方案一经甲方认可,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协议第8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某某集团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合作框架协议-2017

湖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与 湖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 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开发 合作框架协议 二〇一七年三月 甲方:湖北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工业园2栋4层 法定代表人: 乙方:湖北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合伙企业,专门投资光伏电站、分布式能源,将在全国范围内大力投资开发光伏电站及分布式能源项目; 2、乙方是一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所需的屋顶资源并可以为分布式光伏电站建设提供建设场地及其他配套建设条件; 3、甲方有意与乙方展开合作,在乙方自有或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经营主体所建设并拥有物业运营管理权的厂房、园区和住宅楼屋顶及其空地上投资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电站建成后,在条件合适的情况下,甲方同意以优惠价格提供光伏电力给乙方使用。甲方负责投资建设,乙方负责提供建设场地和其他配套建设条件。 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上述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定义 1.1 “项目”:指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由甲方和乙方合作,由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屋顶及空地资源投资开发的所有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

1.2“项目场地”:指乙方提供的供甲方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所需要的建设场地,包括乙方自有的或和由乙方控制的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经营主体所建设并拥有物业运营管理权的厂房、工业园区、住宅楼屋顶及其空地。 1.3“项目公司”:指甲方独资注册成立的项目投资主体,专门投资于本协议项下的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并对其进行运营管理的公司。 1.4 “项目场地管理单位”:指乙方或由乙方控制的,对某一项目场地拥有使用权或经营管理权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子公司、分公司或其他由乙方实际控制的经营主体。 1.5 并网发电:本协议中称“并网发电”均指本项目发电机组发电并接入当地电网,且通过电力公司并网验收。 1.6 “屋顶租赁合同”:指甲方与项目场地管理单位签署的,租用其拥有使用权或经营权的屋顶或空地进行项目开发建设的租赁合同。 1.7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指由甲方项目公司与项目场地管理单位签署的关于项目公司以优惠电价出售光伏电力给项目场地管理单位使用的合同。

光伏能源合同管理协议备课讲稿

光伏能源合同管理协 议

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总则 1.1 本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起草编制。 第2条项目主要内容 2.1项目名称: 2.2 项目地点: 2.3 项目概况: 利用甲方的建筑物屋顶建设(以建成运营的实际装机容量为准)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园区电网,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 2.4 项目建设方案: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报批、施工、建设并负责项目在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建筑物屋顶约万平方米。 2.5 合作模式:

其中约万平方米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剩余万平方米为全部上网模式;光伏发电项目自发自用模式所发电量优先供甲方使用,电价按照正常电价的计算;剩余约 万平方米电站为全部上网模式的屋顶采取支付租金计算。 2.6 如现有自发自用模式下乙方发电量不能满足甲方的用电量时,根据甲方变更新增变压器容量和新建设厂房约平方米的屋顶,乙方将依据实际情况增加建设光伏电站,以自 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站继续为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电量。(同合作模式同2.5条) 2.7 屋面租金: 租金每平方米元/年,具体租金数量以双方认可的实际使用面积计算,面积计算规则为:钢筋砼平屋面以建筑施工图屋面水平投影面积,坡屋面厂房面积以坡屋面实际面积计算面积(不扣除彩光带)。年租金计算方式为:,具体租金以甲方技术人员勘察测量使用的面积为准。 2.8 租金支付: 租金按年支付。甲乙双方同意租金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并在项目开工建设10日内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年的租金。以后每年在第一年所确定付款日期前五日内支付下一年的租金(租金交付间隔为一年),以此类推。租金拖欠3个月以上并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租赁协议。 2.9 项目目的: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万度(具体发电量以实际发电量为准),达到降低能耗,改善环境的目的。 2.10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甲方向国家相关部门申请节能减排或采用新能源补贴归甲方所有;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按发电量的电费补贴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有义务配合对方申请补贴相关资料的办理;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第3条项目实施期限 3.1 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

甲方: 乙方: 1. 总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响应国家能源战略,有效利用闲置屋顶资源促进光伏发电应用,减少输电损耗和建筑物能耗,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企业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综合品牌形象,创造良好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双方本着长期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供双方恪守。 本项目所涉太阳能光伏发电设备系统及项目工程建设全部由乙方投资,建成后由乙方负责运营、管理和维护,设备系统所有权属为乙方。甲方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甲方厂房屋顶使用权及项目建设所需的管线通道,并积极配合乙方办理项目建设所需的相关手续,甲方以屋顶出租方式分享本项目投资效益。 2. 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公司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简称“项目”); 2.2 项目内容:在甲方在漳州市镇所属厂房建筑屋顶,建设并网光伏发电系统,屋顶面积约万m2,规划装机容量为MWp; 2.3 项目目的:实现光电转换,降低能源消耗。 3.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光伏电站建设完成验收并网发电之日的后25周年。 4. 租金和租期 以下两种方案供甲方选择其中一种: 方案一:本项目验收并网发电之日起计算租金,按光伏组件的实际占用屋顶面积每年元/m2,租期25年,每年乙方向甲方缴纳一次租金。

方案二:乙方建成分布式光伏发电站向甲方厂房直接供电(白天),以电网公司供给甲方厂房同时段电价优惠下调元/千瓦时,具体条款由甲、乙双方及电网公司协商,另行签订供电合同。 5.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承诺在与乙方合作期间不再引进同类合作对象; 5.2 甲方无偿提供项目建设所需的配电室安装运行条件,并清理好项目建设空间。 5.3 指定专人积极协助乙方开展项目报批工作,提供项目申报所需的甲方相关资料,配合办理电力接入或计量的相关手续,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场所及现场施工等相关事项; 5.4 甲方享有该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无形资产宣传和广告; 5.5 甲方应保护乙方建成的光伏发电系统设施免受人为损害。 5.6 本协议期限内,如甲方出售、转让或变更该项目涉及的甲方厂房的产权,甲方必须保证本项目协议与产权承接方自动续约,并与产权承接方签订本项目协议自动续约的合同条款,避免发生纠纷。 6.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本协议书签订后,乙方负责成立项目筹备组开展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进行项目申报及开发建设; 6.2 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及后续相关事项; 6.3 乙方人员进入厂区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甲方对项目的相关要求,保证不破坏甲方的建筑物。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无条件及时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6.4 积极配合甲方正常的厂房屋顶维修工作。若因甲方钢构屋顶使用寿命到期确须更换作业,乙方应无偿配合拆装相关的光伏设施。 6.5 合作协议终止后,乙方负责光伏电站的拆除及租用屋面修整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6.6 本协议期限内,如乙方出售、转让该项目,甲方有项目的优先购买权,双方根据市场规则另行签订协议。

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合作协议(政府)

太阳能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合作协议 甲方: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云南德辰弘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电话:传真: 为了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新能源、节能环保产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提倡环保型新能源开发,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保护地球环境和生态平衡,造福社会及子孙后代。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遵循因地制宜、清洁高效、合理布局、就近利用的原则,充分利用甲方区域内商业片区房屋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着力于打造新能源发电示范工程,为常德市鼎城区提升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作出贡献。现就项目建设达成如下合作框架协议: 一、项目合作原则 1、本框架协议约定双方建设投资的基本原则,合作双方因具体 项目所签订的项目投资建设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应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基本原则。 2、合作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都必须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国家关于基本建设和投资程序的有关要求。

二、合作项目情况 1、甲乙双方约定自本协议签订后三年期限内共同推动常德市鼎 城区光伏产业项目的建设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以有权审批机关的立项批复为准。 2、项目具体实施由甲方无偿提供区域内商业片区屋顶,乙方出资金和技术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示范工程项目,所建设使用的屋顶无偿使用期限为20年。 3、乙方负责项目运作的融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维护、收益、处置,项目产权归乙方所有。 4、乙方屋顶发电项目所产生的电能以用户侧并网,供屋顶产权方优先使用,实行屋顶产权方按照当地商业用电月结费用,余电上网模式。使用期满后,项目屋顶发电设备及节能效益全部归产权方所有。 5、乙方发电收益计算公式为:电价×光伏电站发电产权方用量+光伏余电上网电价×余电上网电量,产权方用电电价按照当地电网用电峰段价格确定。 三、合作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⑴和乙方共同组成项目建设运营工作组,派遣项目实施相关部门人员,协助乙方办理项目配额申请、立项、贷款、并网、申请补贴资金等工作,负责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政府和地方相关部门的协调,保障乙方项目建设及后期运营工作的顺利开展。 ⑵依照国家光伏产业相关政策,落实乙方在项目建设、经营过程中所享有的电量补贴、金融支持、财税减免的优惠政策,引导企业健康发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分布式光伏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协议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合同能源管理协议 甲方(屋顶业主): 乙方(电站业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MW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同意按节能效益分享型方式分配由本项目带来的节能效益,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执行。 第一条项目主要内容 1.1 1.2项目容量: 利用甲方以及甲方子公司的建筑物屋顶建设(以建成运营的实际装机容量为准) 终被批准的接入方案为准),所发电能由甲方优先使用。 1.3 项目建设方案: 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完成电站设计、施工、建设并负责项目在建设期和效益分享期间的运营、管理、维护以及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甲方提供本项目所需建筑物屋顶有效使用面积共计_____平方米(房屋产权证明另附)。 1.4 项目目的: 项目建成后预计平均每年发电约 _ _度(具体发电量以实际为准),达到降低能耗,改善环境的目的。 1.5 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国家分布式光伏发电度电补贴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乙方的申请;政策有明确规

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第二条项目实施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之日起生效。 2.2本协议生效后,由乙方进行相关施工手续的申报,甲方予以协助。项目施工手续齐 全后1个月内乙方或乙方所合作的承包方进场施工。 2.3双方分享节能效益的起始日为项目获得批准的正式并网运行日,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为25年,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厂房屋顶的使用权。 2.4协议有效期为协议起始日至节能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2.5 若乙方在节能效益分享期内的投资收益因非乙方因素(如甲方用电量下降或不用电、补贴政策调整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动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项目的发电模式。 第三条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 乙方或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承担本项目的整体设计,依照光伏发电站建设要求进行施工和安装。 3.3 项目完工后,乙方负责调试相关的设备、设施,并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验收工作,甲方予以配合。 第四条效益分享方式 4.1 本项目的节能量,是指甲方实际使用本项目所发电量。乙方确保本项目发电供电适合甲方生产所需电压等级要求,投运后供电稳定,优先直接供应甲方生产使用,余电反送公共电网。 节能量的实际数据均以单元光伏电站出口双向电能计量表的计量为准。该双向电能计量表按本协议附件1的规定进行定期校验。 4.2 节能量的计算公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项目运营合约期内的电价统一为当月市电电价的9折,往后25年期间均以此折扣为甲方供电,随市电价涨幅与下调;阶梯时段与市电一致。(例如: 21:00;平值时段12:00~17:00,21:00~24:00;谷值时段0:00~8:00)。 应缴电费=本月峰时用电量×合同峰时缴费电价+本月平时用电量×合同平时缴费电价+本月谷时用电量×合同谷时缴费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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