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XX机场使用手册:第四章 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XX机场使用手册:第四章 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XX机场使用手册:第四章  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XX机场使用手册:第四章  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第四章目视助航设施管理

1 概述

1.1 范围

目视助航设施主要包括灯光站内的设施、目视助航灯光系统、机坪泛光照明系统和滑行引导标记牌及标志和标志线等。

1.2 目的

本章的目的是明确目视助航设施运行标准,建立目视助航设施巡视检查、维护保养规程和管理制度。通过上述标准、规程和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机场目视助航设施及标志物和标志线等符合《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及《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等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始终处于适用状态。

从事目视助航设施管理工作的人员除遵守本章的规定外,还需要遵守本手册飞行区场地管理等章的有关规定。

2 目视助航设施的主要工作依据

2.1 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

《电力供应和使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96号))

《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的制定与实施规定》(民航局令第98号)

《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150号)

《民用机场使用许可规定》(民航局令第156号)

《民用机场航空器活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则》(民航局令第170号) 《民用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民航局令第191号)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001-2013)

《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程》(AP-140-CA-2009-1)

《民用机场灯具一般要求》(GB/T7256-2005)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80电技字第26号)

2.2 相关参考文献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四——机场;

国际民航组织(ICAO)机场设计手册,第四部分——目视助航设备;

国际民航组织(ICAO)机场设计手册,第五部分——电气系统;

国际民航组织(ICAO)机场勤务手册,第八部分——机场运行服务;

国际民航组织(ICAO)机场勤务手册,第九部分——机场维护措施;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咨询通告——机场目视设备的维护;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咨询通告——跑道和滑行道灯光系统;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咨询通告——跑道中线灯接地带灯系统的安装;

美国联邦航空局(FAA)咨询通告——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规范。

以上法规、行业标准若被修订、替换,以最新版本为准。

3 安全目标

3.1 年度安全目标的确定

机场保障部根据机场和部门年度安全目标,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内部历史数据和行业历史数据,按照严格控制、保证安全裕度的原则并应用风险管理的方法制定年度目视助航设施管理安全目标,上报机场审批后组织实施。

年度安全目标至少包括:

(1) 杜绝机场目视助航设施原因造成的飞行事故、事故征候及机场关闭事件;

(2) 目视助航设施原因影响机场运行的差错和投诉事件不超过2次。

目视助航设施:

(1) 加强油机的保养措施,确保备用油机正常使用;

(2) 加强高低压设备及调光器的日常巡视检查,避免设备故障影响飞行安全;

(3) 加强灯光电缆绝缘的测量,避免接地与断路故障影响飞行安全;

(4) 加强助航灯光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灯光的亮灯率符合《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程》的要求。

(5) 加强通报制度的学习,避免通报情况的误差影响飞行安全。

3.2 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签署安全责任书

对于与飞行安全相关的目标,飞行区管理科组织风险管理小组,应用风险管理的方法逐项确定每项措施,实施的阶段性计划、考评标准、完成时限和责任人。

目视助航设施安全工作计划在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后上报机场保障部,批准后实施。

机场保障部针对目视助航设施管理安全工作计划相关措施合理地配置资源,包括各种新建改造及日常维护费用、物资采购、人员需求及培训等。

机场保障部将目视助航设施管理安全工作计划细化分解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和责任人,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

3.3 安全目标的监控

飞行区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安全工作及目标的落实情况,对日常运行情况进行全面监控,发现偏差,及时组织采取措施,如有影响机场整体目标的薄弱环节,立即报机场保障部和机场协调解决,并主动落实、整改上级单位和局方监督检查所提出的问题。

飞行区管理科科长参加机场保障部各种例会,组织召开月科务会,及时传达上级指示,解决目视助航设施管理存在的安全隐患,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控制风险。

飞行区管理科科长每月组织召开月度例会,对照检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含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对策措施,促进安全管理工作的闭环运行和持续改进,确保安全指标的落实。

机场保障部及现场指挥中心应通过部门每日生产运行保障例会、周生产讲评

会、安全监督与检查等渠道,密切监控目视助航设施管理日常运行情况,发现偏差,提出意见和建议。

安全质量部通过安全信息管理、安全监督与检查和周生产讲评会,收集和评估目标落实情况,针对目视助航设施管理出现的问题或偏差,提出意见和建议。

4 组织结构及职责

4.1 组织结构

机场保障部是目视助航设施管理的责任单位,飞行区管理科为主办科室。维修科负责机坪泛光照明系统的运行维护。

4.2 职责

(1) 飞行区管理科灯光队负责目视助航灯光的巡视检查与运行维护。

(2) 综合维修科负责机坪泛光照明系统的运行维护。

(3) 飞行区管理科灯光队负责滑行引导标记牌的运行、检查与维护,飞行区管理科负责滑行引导标记牌的设置。

(4) 飞行区管理科场务队负责跑道及机坪的标志、标志物及标线的检查维护。

5 助航灯光变电站管理

5.1 工作目标

飞行区管理科灯光队负责南北灯光变电站高压系统的巡视检查和预防性维护,低压系统巡视检查和预防性维护,确保灯光变电站的变电设备始终处于适用

状态。

5.2 助航灯光变电站高压系统预防性检查维护

助航灯光南、北灯光站高压系统包括:三台10KV电力变压器及12台高压开关柜,灯光站值班人员负责助航灯光站高压系统的检查维护工作。

5.2.1 日常检查维护

5.2.1.1 检查维护频次及时间

巡视检查频次、时间及路线安排

(1) 巡视频次:调光器室、高低压柜室每天三次(开灯期间每二小时一次),油机房、高压柜室、变压器室每天一次。

(2) 巡视时间:早交接班时(8:30-9:00)、开灯前或黄昏(17:30-19:00)和夜航结束后,油机房、高压柜室、变压器室为每天早交接班时巡视。

(3) 巡视线路:南灯光站:值班室→调光器室→低压柜室→高压柜室→油机房→变压器室→值班室

北灯光站:值班室→油机房→低压柜室→调光器室→高压柜室→变压器室→值班室

5.2.1.2 检查维护内容

(1) 设备的运行情况;

(2) 安全设施及卫生情况。

5.2.1.3 检查维护要求

(1) 工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绝缘靴。

(2) 巡视工作应二人进行,不得触摸任何设备。

(3) 按规定路线进行巡视,防止漏巡。

(4) 允许进出的控制室、高低压间、变压器室应随手将门关好,防止小动物进入。

(5) 加锁的变电间,巡视后应将门锁牢。

(6) 高压系统变压器室只准在低压侧巡视,巡视时应注意保持安全距离。

5.2.1.4 信息通报及记录

值班员在检查维护过程中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及时向队长汇报,并填写《日检查巡视记录》。

5.2.1.5 检查维护问题的处置

对巡视中发现的变配电设备异常,应立即处理。电力变压器异常,飞行区管理科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查找原因并处理。完成后进行风险管理, 必要时编写《风险案例》。

5.2.2 月检查维护

5.2.2.1 检查维护频次

变电站每月检查维护一次。

5.2.2.2 检查维护内容

(1) 检查高压及变压器间卫生,清除室内灰尘、污垢、沙土、蜘蛛网、昆虫

以及杂物;

(2) 检查高压及变压器间有无潮湿部位,发现地面有水应查清原因,并彻底擦干;

(3) 检查站内电缆沟入口、设备间及通风口处的防护网或挡板,修复或更换损坏的防护网或挡板;

(4) 检查高压设备间和电气设备有无无关物品,清理并移除设备间的无关物品。

5.2.2.3 检查维护要求

除参照“5. 2. 1.3检查维护要求”执行外,还应携带清理灰尘、污垢的必备用具。

5.2.2.4 信息通报及记录

值班员在检查维护过程中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及时向队长和科长汇报,并做好台帐记录。

5.2.2.5 检查问题的处置

对巡视中发现的设备异常,参照“5.2. 1.5检查维护问题的处置”进行处理。

5.2.3 年度检查维护

5.2.3.1 检查维护频次及时间:

每年两次,4月和9月进行。

5.2.3.2 检查维护内容

(1) 检查各类继电器的运行情况,清理继电器触点上的污垢或沉积物,调节释放弹簧和检查减震器。更换所有不能正常工作的部件;

(2) 检查空气开关的操作情况,检查空气开关的触点,清理触点上的污垢和锈蚀,更换所有不能正常工作的部件;

(3) 检查刀闸有无变形、刀片对刀片的贴紧情况、检查刀片中心线、触头弹簧及其压力,清扫并润滑隔离开关及传动装置;

(4) 检查高压转换开关运行情况,检查触点有无过热,清除高压转换开关触点污垢和锈蚀;

(5) 检查高压母线的绝缘、支撑设备和电气连接情况,清除母线绝缘体上的污垢或任何沉积物;

(6) 对高压间内的各种绝缘保护设施的材料进行全面检查,更换各类破损、变质或老化的绝缘材料;

(7) 检查高压设备上的油漆及防护层情况,设备上的油漆及防护层如脱落,必要时进行重新粉刷。

(8) 高压年度预防性试验

5.2.3.3 检查维护要求

年度清扫检查,需要对高压10KV进行停电,除参照“5.2. 1.3检查维护要求”执行外,应严格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正确进行倒闸操作,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清扫工作完成后,现场不得留有与运行无关的物品。

5.2.3.4 信息通报及记录

对于灯光站10KV高压停电清扫,须提前告知灯光队长和科长。当天停电操作15分钟前,灯光值班人员通过电话告知灯光队下级相关用户。工作结束后,须在5分钟内再次进行电话告知。整个停电过程须填写好操作票和工作票记录。

5.2.3.5 检查维护问题的处置对检查维护中发现的设备异常,参照“5.2. 1.5检查维护问题的处置”进行处理。

5.2.4 特别检查

5.2.4.1 新安装投入使用或维修更换大件,需增加检查维护密度。

5.2.4.2 专机保障或节假日,需加强检查维护。

5.2.4.3 更换站内张挂的已过时的各种制度、示意图和警告标志牌。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参照“5.2.1.5检查维护问题的处置”及时进行处理。

5.3 助航灯光变电站低压系统预防性检查维护

助航灯光变电站低压系统包括:低压间内所有用于供电的开关柜、电容器柜及母线。

5.3.1 日检查维护

5.3.1.1 检查维护频次

目视助航设备运行期间每二小时一次。

5.3.1.2 检查维护内容

(1) 检查电压、电流表的显示及指示灯,应正确反映设备的运行状态;

(2) 检查主断路器、分路开关、控制开关的位置应符合运行状态;

(3) 检查设备有无异常声音、升温、异味。

5.3.1.3 检查维护要求

(1) 值班人员应熟知设备运行方式和参数的范围;

(2) 巡视中与带电部位保持安全距离;

(3) 填写《助航灯光设备运行/巡检记录》。

5.3.1.4 信息通报及记录

值班员在检查维护过程中发现设备的异常情况,及时向灯光队长和飞行区管理科科长汇报,并填写《设备缺陷及维修记录》

5.3.1.5 检查维护问题的处置

对巡视中发现的设备异常,值班人员应配合维修人员及时处理,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

5.3.2 月检查维护

5.3.2.1 检查维护频次

每月四次

5.3.2.2 检查维护内容

(1) 测试两路市电自动切换的可靠性;

(2) 测试市电与备用发电机组自动切换的可靠性;

5.3.2.3 检查维护要求

备用发电机组启动前和停机后检查按照《助航灯光站柴油发电机组试运行作业程序》执行(详见机场保障部管理手册)。

5.3.2.4 信息通报及记录

(1) 检查维护前应与塔台联系,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维护工作完成并恢复正常后应通报塔台;

(2) 检查维护前后需通知由灯光变电站供电的下级用户;

(3) 填写《倒闸试验及油机加载试验》《柴油发电机试车记录》。

5.3.2.5 检查问题的处置

市电之间、市电与备用发电机组自动切换测试时,若失败,应迅速恢复市电运行,飞行区管理科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并处理,完成后纳入风险管理,并编写《风险案例》。

5.3.3 年检查维护

5.3.3.1 检查维护频次

(1) 配电柜每半年一次检查维护:

(2) 主断路器检测及维护保养每年一次。

5.3.3.2 检查维护内容

(1) 清除低压配电柜内、外部的尘土;

(2) 检查低压配电柜各部位电气连接并紧固;

(3) 检查并调整电压表、电流表指示精度;

(4) 检查断路器、继电器、熔断器、互感器、指示灯等,更换失效的部件;

(5) 对主断路器进行检测及维保;

(6) 检查低压系统的避雷器、接地线网是否完好。

5.3.3.3 检查维护要求

(1) 按照《助航灯光配电系统定期维护程序》执行;

(2) 服务商对断路器的维护保养工作,应有灯光队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3) 检查维护工作结束,应对低压配电系统做传动试验。

5. 3.3.4 信息通报及记录

(1) 检查维护前的停电,应与塔台联系,说明停电的时间,及在停电过程中不能提供的助航灯光的回路,得到许可后方可进行操作;维护工作完成并恢复正常后应通报塔台;

(2) 停电检修前后需通知由灯光站供电的下级用户;

(3) 填写《助航灯光值班记录》、《定期维护记录》。

5.3.4 特别检查

5.3.4.1 遇到雷雨及其他不利气候条件时,应当对供电系统进行检查;

5.3.4.2 对于专机和要求按专机保障的航班,运行值班员在专机进港或出港计划的时间前两个小时内,应增加设备巡视的频次,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3.5 应急故障处理

5.3.5.1 低压配电系统常见故障

(1) 一路市电停电,母联拒动;

(2) I路(或II路)市电停电,主断路器拒动;

(3) 两路市电停电,备用发电机组启动,备用电源断路器拒动;

(4) 恢复市电时,I路(或II路)主断路器拒动;

5.3.5.2 故障处理

当灯光站低压配电系统在运行中出现故障,应按照《灯光站低压配电柜操作规程》进行处理。

5.3.5.3 故障处理要求

(1) 值班员应详细记录故障发生的时间、现象和故障类别;

(2) 故障处理过程中,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操作人要与带电部位保持安全距离。

5.3.5.4 信息通报及记录

故障发生后,值班员应立即进行处理,恢复市电的运行,并通知队长和科长,必要时通报塔台,完成后填写《助航灯光值班记录》。

5.3.5.5 问题的处置

对低压配电系统运行中发生的应急故障,飞行区管理科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及时查找原因并处理,纳入风险管理并编写《风险案例》。

5.4 助航灯光变电站计量及安全工具管理

灯光变电站计量器具包括:兆欧表、钳型电流表、万用表等,安全工具包括:电工工具、扭矩扳手等

5.4.1 日检查

5.4.1.1 检查频次及时间

每日一次,时间为08:30-09:30交接班时。

5.4.1.2 检查内容

(1) 各类检测仪表应正常;

(2) 各种工器具应完好、齐备

(3) 对站内各种绝缘工具(靴、手套、拉杆以及测电笔等)进行检测,确保符合安全要求。

5.4.2 校验

检查各种计量仪表校验期限,按规定检定周期进行送检和校验;在计量器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进行检查维护。

5. 5 变电站环境设施管理

助航灯光变电站其它环境设施包括:灯光站房屋、消防系统、通风及空调、障碍灯及卫生情况等。

5.5.1 日检查维护

5.5.1.1 检查频次

每日巡视查一次;

5.5.1.2 检查维护内容

(1) 检查消防系统或消防器材,应处于可适用状态;

(2) 检查维护门窗应无破损、房屋的通风及空调运转情况,应正常;

(3) 检查维护灯光站障碍灯,应完好;

(4) 检查维护站内操作间和设备间的卫生;

5.5.1.3 检查维护要求

按照《灯光队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5.5.1.4 信息通报及记录

值班员在检查维护过程中,若发现环境设施异常,且值班员无法处理,应及时向队长和科长汇报,并填写《助航灯光值班记录》。

5.5.2 特别检查

遇到雷雨等不利天气时,应对房屋的漏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维护;

5.5.3 年度检查维护

5.5.3.1 检查维护频次每年二次。

5.5.3.2 检查维护内容

(1) 消防器材送检检测;

(2) 各类仪表的送检和校验;

(3) 雨季前房屋避雷器的检查维护;

(4) 检查维护避雷器有无烧损、烧焦或其它故障痕迹。

(5) 检查维护室内照明灯具,保持清洁和牢固。

5.5.3.3 检查维护要求

(1) 消防器材送检应分两批以上完成;

(2) 各类仪表未经校验或校验不合格的应停止使用,并上交报废;

(3) 对房屋避雷器的检查,接地网线应无断裂,接地电阻应在4 欧以下,损坏的避雷器不应在雷雨天进行更换。

5.5.3.4 信息通报及记录

对站内环境的定期检查维护,值班员不能解决的问题,应报队长和科长解决,并填写《助航灯光值班记录》。

6 灯光站设备管理

目视助航灯光变电站设备包括:恒流调光器、监控系统、柴油发电机组设备。

6.1 恒流调光器管理

6.1.1 工作目标

灯光队队长负责对本站调光器实施管理,确保按照运行标准的要求运行。

6.1.2 日检查维护

6.1.2.1 检查频次

调光器运行期间值班人员每二小时巡视一次。

6.1.2.2 检查维护内容

(1) 检查调光器各种报警信息、有无异常噪声、异常发热和异常气味等现象;

(2) 记录调光器运行的输出电流、电压,输出电流的波动范围应符合运行维护规程的要求

6.1.2.3 检查维护要求

(1) 值班人员应熟知调光器运行参数的标准范围;

(2) 值班人员应能熟练查阅调光器各类信息;

(3) 填写《助航灯光设备运行/巡视记录》。

6.1.2.4 信息通报及记录

值班员在检查维护中发现调光器的异常情况,应向队长和科长汇报,并填写《设备缺陷及维修记录》。

6.1.2.5 检查维护问题的处置

运行中的调光器出现报警信息、参数等异常状况时,灯光队队长负责组织技术人员及时查找并处理。

6.1.3 特别检查

6.1.3.1 遇到雷雨及其他不利气候条件时,应当对调光器系统进行检查;

6.1.3.2 专机和要求按专机保障的航班,运行值班员应在专机进港或出港计划的时间前两个小时内,应增加对调光器的巡视的频次,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6.1.4 周、月检查维护

每周、月的检查维护按照《民用机场助航灯光系统运行维护规程》

执行。

6.1.4 半年定期检查维护

6.1.4.1 时间安排

每年4月和9月期间完成

6.1.4.2 检查及维护内容

(1) 清除调光器内、外部的灰尘、污垢,保持操作面板的清洁;

(2) 检查维护调光器各部位接线端子、紧固件、连接线应牢靠;各电气元件应状态良好;控制器内各电路板与主板插接可靠

(3) 检查维护调光器控制箱内的电路板应正常;

(4) 检查维护调光器的接地线应无松动现象,紧固有效。

6.1.4.3 检查维护要求

(1) 应选择在天气晴好的条件下做检查维护;

(2) 检查维护前,操作人员应对常用电工工具、清扫用具、对讲机等进行检查,检查的物品应齐全且处于适用状态;

(3) 检查维护前应断开调光器电源,并悬挂“禁止合闸”标记牌,经合格、有效的验电笔确认无电后方可进行工作;

(4) 工作完成后试机应正常,清点工具、用具,清理遗留

6.1.4.4 信息通报及记录

(1) 检查维护工作前与塔台申请维护的时间,得到塔台许可后方可开始维护工作。

(2) 调光器检查维护结束,应通报塔台,并填写《预防维护检查记录》。

6.1.5 年度定期检查维护

6.1.5.1 时间安排

年检查维护在每年的9月至10月份进行。

6.1.5.2 检查及维护内容

(1) 输出电流的校准,各光级恒流精度应符合规程的要求;

(2) 检查升压变压器的工作情况:包括干式变压器的绝缘和温升等;

(3) 器内部的灰尘、污垢,清洁控制单元操作面板。

6.1.5.3 检查维护要求

参照“6.1.4.3检查维护要求”执行

6.1.5.4 信息通报及记录

对调光器的年检查维护,应在设备非运行状态下进行。检查维护前后应通知队长或科长,完成后填写《预防维护检查记录》。

6.1.6 不定期检查维护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