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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介绍

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介绍
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介绍

一、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定义及合作模式

(一)定义及发展

供应链债务融资,其特点是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较高的主体信用评级,凭借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密切的生产经营关系,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前提下,解决小微企业在融资环节面临的个体资质差、信息披露成本较高、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以缓解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进而推动整个产业链协调发展。

2014年12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及《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格体系》、《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要点》和《地方政府说明性文件要点》三个附件,对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进行规范。

交易商协会称,发布该《通知》为了进一步贯彻此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对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提出的化解产能过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其中,41号文的调控思路由“抑制产能”转换为“化解产能”,重点强调严控新增产能、分类处理在建违规项目以及清理整顿已建成的违规产能,同时将清理违规在建项目和建成项目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

此次发布《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格体系》(下称《表格》),目的是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缓解产业链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而在产品设计上,《表格》要求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坚持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原则,合理确定放款利率,不得利用该产品不当套利。

(二)合作模式

1、保兑仓融资模式

“保兑仓”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或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以货物回购作为担保措施,由银行向生产商(卖方)及其经销商(买方)提供承兑汇票的一种金融服务。开展保兑仓融资业务的前提是需要供应商(核心企业)承诺回购,而购买商(中小企业)就可以以供应商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银行在控制其提货权的条件下给予企业一定的授信额度。保兑仓业务是在经销商与供应链条上的大型核心企业有着稳定长久的合作关系的背景下进行的。

2、代理监管融资模式

代理监管融资是指金融机构委托大型生产企业或相关销售企业,对其配套的物流企

业进行金融监管,再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结算等多个项目于一体的综合服务业务

①在该定义中所指的大型企业一般就是供应链条上的核心企业,由于核心企业具有较强的综合实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抗风险能力较强。基于代理监管融资模式,核心企业的这些优势可以惠及上下游所有企业。利用核心企业主导、上下游企业配合来进行供应链管理具有高效、稳定的优势,银行以此为背景给与相关企业信贷融资,风险就相应的被缩小了。在代理监管融资模式下,核心企业的深度介入以及相关企业的配合,能够有效帮助供应链条中下游的物流企业缓解资金缺乏的困境,稳定自身生产与销售,保证经营的连续性。

3、保理融资模式

保理融资,是指卖方申请由保理银行购买其与买方因商品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由银行为卖方提供资金支持、账户管理、账款催收和坏账担保等服务。基于供应链开展的保理融资,主要的市场客户和服务对象是供应链条上游的中小企业。保理融资的顺利开展依赖于供应链条上游的中小企业和下游的核心企业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深度参与。核心企业在保理融资业务开展过程中发挥着反担保作用,如果中小融资企业出现不能按时还款等问题时,银行等金融机构将追究核心企业代偿贷款的责任。

二、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的客户群体:中小企业

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的核心是希望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较高的主体信用评级,凭借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密切的生产经营关系,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前提下,解决小微企业在融资环节面临的个体资质差、信息披露成本较高、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以缓解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推动整个产业链协调发展。

在产品设计方面,未来供应链票据作为一种新型融资工具,将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而在银行间债市推出供应链票据之前,已有多家商业银行尝试开展供应链融资,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商业银行在具体放款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三方面内容:一是核心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二是供应链企业与核心企业的信用捆绑程度;三是资金的自偿性,即供应链企业融得资金使用后产生的收益,应与偿还借款有较高的相关性。

三、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风险提示

(一)环境风险

环境风险是指由于政策制度和经济环境的改变给供应链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带来的

风险,包括相关政策的适用性,新政策的出台,国内外经济的稳定性等。

如果出现宏观经济超预期下滑,则会对资产质量乃至盈利增长带来挑战,需重点关注制造业中小企业和产能过剩领域企业的资产质量变化,以及长周期内经济企稳和企业经营恢复的稳定性。

(二)中小企业自身风险

因为参与供应链者多为中小企业,其本身抗风险能力较弱,且供应链均受到诸多内外因素的影响,如市场需求波动,产品与技术的生命周期变化,产品促销活动等易产生大量不稳定因素。

(三)核心企业信用风险

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

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其影响会迅速地蔓延到整条供应链,而核心企业作为供应链的最大受益者也会受到影响。

(四)信用体系不完善风险

传统的中小企业无信用评价体系,没有建立与供应链融资相适应的信用评价体系,可能产生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等一系列风险。

信息不对称是指经济交易中,当交易双方获得某事件真实信息的程度存在差异或者说当交易一方知道的比另一方多,从而影响信息劣势者做出决策时,可以称为交易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

银企信贷关系中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结果有信贷前的逆向选择和信贷发生后的道

德风险。逆向选择的产生是因为喜欢冒险的企业或者资信情况不良的企业可能会更加积极地申请贷款,就会竭尽所能地粉饰自己,美化自己的不良资产或是提供不完整的信息、资料,从而降低其评估风险,使得那些资产状况良好的企业处于相对劣势。借款人在取得银行的贷款后,同样存在着出于利益动机而隐藏自己行动和信息的道德风险。另外,银行自身经营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所导致的信息传递不畅、交易行为不规范不透明,也使得本该对称的信息变得不对称,最终形成信用风险。

(五)运营风险

从事供应链业务的物流公司,由于要深入客户产销供应链中提供多元化的服务,相对地扩大了运营范围,也就增加了风险。中国的物流运输业还处在粗放型的发展阶段,因此运营风险不容忽视。

(六)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主要针对供应链企业的库存质押物的保值能力进行评判,包括质押物市场

价格的波动,金融汇率造成的变现能力改变等。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使企业无法按原定计划销售产品而给商业银行带来还款风险,从而导致企业销售计划落空,资金链条断裂,给企业带来损失。

(七)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主要是合同的条款规定和对质物的所有权问题。因为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中国的《担保法》和《合同法》中与供应链融资相关的条款并不完善,因此业务合同出现法律问题的几率也较高。

四、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产品信息

(一)产品分类

1、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申请,向卖方出具的在单据符合信用证所规定各项条款时履行付款责任的付款承诺。其适用对象为流动资金不充裕或有其他投资机会,希望借助银行信用完成商品交易并控制交易风险的买方。

使用国内信用证,买方能够依托银行信用,提升信用等级,改善谈判地位,促成贸易往来;减少买方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优化财务报表;依托单据和信用证条款,控制货权、装期和质量,降低交易风险。

2、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该产品是银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卖方)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国内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贷款。其适用于卖方流动资金紧缺,而买方不同意预付货款,但同意开立信用证。它也非常适用于卖方在国内信用证项下备货装运的短期融资需求。

3、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

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是指卖方发货后,银行基于其收到的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为其提供的短期融资。其适用情况是:卖方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融资利率。

使用该产品,卖方可以提前回笼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优化财务报表,提升竞争力;无需担保,融资手续简便,办理效率高;灵活分担融资成本,既可以由卖方承担,也可以由买方承担;异地客户也可办理,不受地域限制。

4、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

与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相对应,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是指银行应开证申请人要求,

与其达成国内信用证项下单据及货物所有权归银行所有的协议后,以信托收据的方式向其释放单据并先行对外付款,待销售货物回笼资金后偿还银行融资。其适用情况是:买方遇到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时付款赎单;买方在付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融资利率;提高议价能力;通过将付款期限由延期付款改为即期,相应缩短延期付款的期限,可以帮助买方提高议价能力。

国内商品交易买方收到信用证项下单据但暂时无力付款赎单时,可借助该产品向银行融资,解决临时性资金短缺。

5、国内保理

国内保理,是销货方将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或其他原因所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由银行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及商业资信调查、应收账款管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该产品原则上适用于采用赊销为付款方式的国内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此外还适用于以下情况:卖方希望减轻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负担;减少卖方资金占用,加速应收账款周转,优化财务报表。

使用该产品的优点是:银行以预支方式提供融资便利,缓解卖方流动资金被应收账款占压的问题,改善企业的现金流,并可通过买断形式,帮助企业将“应收”变为“收入”,从而优化财务报表;相比流动资金贷款,保理期限更具灵活性,有效降低客户的财务成本,并通过资信调查、账务管理和账款催收等服务有效降低客户的管理成本;基于保理服务,销货方能够借助赊销方式,扩大下游客户群体,拓展市场,增加营业额,提高利润率。

6、发票融资

这是销货方以其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由银行为其提供的短期融资,原则上适用于采用赊销为付款方式的国内货物贸易或服务贸易,与国内保理的区别在于不转让应收账款债权。

使用该产品,可以帮助企业提前回笼资金,缓解资金压力,加快资金周转,扩大市场规模;客户准入门槛较低,基于具体的商品交易质量为其办理融资,手续简便。

7、商品融资

商品融资,是指借款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储备物、存货或交易应收的商品进行质押,由银行提供的结构性短期融资业务。该产品适用于从事大宗商品、原材料贸易且对商品享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的客户。

该产品基于商品信用提供融资,突破依赖客户综合资信办理融资的瓶颈;商品范围广、种类多、适用群体广泛;所有权不转移,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提供静态和动态两

种办理模式,为企业备货或销售提供便利。

8、订单融资

订单融资是指企业持银行认可的购销合同和买方发出的真实有效的购货订单向银行申请的资金融通业务。适用于自有资金缺乏,拥有订单却无法顺利完成订单生产任务的企业。

产品功能为:以银行资金进行合同订单项下原材料的采购和加工,弥补自有资金缺口;帮助企业顺利完成订单合同;大幅提高企业接收订单的能力。

9、保单融资

保单融资是指企业持银行认可的境内外保险公司开具的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保单,并将保单项下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由银行按保单项下的应收账款金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融通业务融资。适用对象为在供应链中不直接与优质核心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上下游企业信用状况一般的企业。企业以保险公司信用获得银行的免担保信用贷款,在免除交易风险的同时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二)银行同业情况

1、建设银行推出供应链融资十大产品

建设银行供应链融资十大产品分别为订单融资、动产融资、仓单融资、保理、应收账款融资、保单融资、法人账户透支、保税仓融资、金银仓融资、电子商务融资。

订单融资:企业持购销合同和买方发出的真实有效的购货订单向建设银行申请融资,供应商解决了前期资金短缺问题,可以提前得到资金,顺利完成订单合同。

动产融资:企业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其自有的建设银行认可的动产作质押,交由建设银行认可的仓储公司保管,向建设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

仓单融资:企业以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认可的专业仓储公司仓单进行质押,向建设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

保理:实质为应收账款买断业务,为卖方企业提供应收账款的综合解决方案,包括融资、账款管理及买方信用担保等。

应收账款融资:企业以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向建行申请融资。

保单融资:企业以其持有的国内贸易信用保单向建设银行申请融资。

法人账户透支:建设银行给予客户在约定的账户、约定的额度内进行透支,满足客户临时性融资的便利。

保税仓融资:供应链核心企业、经销商和建设银行三方合作,银行控制提货权,核心企业受托保管货物并承担回购责任,为经销商融资的产品。

金银仓融资:基于核心企业信用,通过订单融资、仓单融资和法人账户透支及银行承兑汇票的产品组合为经销商提供的短期融资信贷业务。

电子商务融资:建设银行专门为互联网交易的电子商务客户量身定做的“e贷通”系列产品,包括“网络联贷联保”、“大买家供应商融资”、“网络速贷通”。

2、中国银行供应链融资产品介绍

融货达

产品说明:在贸易结算业务项下,凭中国银行可接受的货物作为质押为客户办理的贸易融资业务。

产品特点:为客户和市场开辟了新的贸易授信融资渠道,减少了对客户除货物以外的抵质押担保品的占用,不仅能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也有助于大企业维护客户和提高其供应链体系的整体竞争力,同时还能帮助企业盘活货物,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适用客户:一方面货物周转量大、行情走俏,急需资金支持;另一方面除货物以外的其他担保品有限,无法从银行获得足够的授信额度。

相关费用:按照各项具体产品的手续费及融资利息收取

融易达

产品说明:融易达是指在以赊销为付款方式的交易中,在买方签署书面文件确认基础交易及应付账款无争议、保证到期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我行在全额占用买方授信额度的前提下,不占用卖方授信额度为卖方提供融资。

产品特点:利用买方(核心企业)空闲的授信额度为其周边的中小供应商提供基于物流环节的融资服务。优化财务报表。融易达业务要求买方对基础交易进行确认,明确了应付债务,据此,我行可买断相关应收账款,进而优化卖方的财务报表。促进业务发展。由于融易达业务解决了卖方的融资需求,因此为买卖双方扩大业务往来增添了一个有利因素。

适用客户:融易达业务适用于以赊销为付款方式的货物、服务贸易及其他产生应收账款的交易。买方(债务人)面临上游客户迫切的融资需求,为降低其内部财务成本,拓展业务,同意占用自身额度由保理商为其供应商提供融资支持。

通易达

产品说明:指中行接受开证银行或其指定银行已承付的国际国内信用证项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为客户提供的开立国际国内信用证及或办理后续进口押汇或国内信用证买方押汇业务。

产品特点:帮助以往面临授信瓶颈的企业可通过使用有收款保证的合格应收账款质押,办理开证或押汇业务,从而盘活应收账款、降低资金成本。

适用客户:在中行同时具有开证业务和远期信用证项下交单业务需求;因其自身财务实力所限,以及缺少不动产抵押和第三方担保,一般较难在银行取得足额授信额度;或者尽管已在中行取得足额授信额度,但有时因业务周期处于峰顶等原因,开证需求会突破其授信额度;企业对运营成本较为敏感,希望不支付融资成本而获得开证授信,从而充分利用在途资金,降低资金成本。

相关费用:按照各项具体产品的手续费及融资利息收取

融信达

产品说明:融信达是指中国银行对出口商已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简称中信保公司)或经中国银行认可的其他信用保险机构投保信用保险的业务,凭相关单据、投保信用保险的有关凭证、赔款转让协议等为出口商提供的资金融通业务,是中国银行研发的“达”系列贸易融资特色产品之一。

产品特点:加快资金周转、改善现金流量;规避各类风险;降低门槛,减少额度占用,扩大融资规模。

适用客户:用于满足出口商在已投保信用保险的出口贸易项下的融资需求

3、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

1999年,深圳发展银行首先推出了动产及货权质押授信业务。后经过几年的创新发展,2006年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在业内率先推出了供应链金融产品服务,单独在总行层面构建了保理中心和双线管理的贸易融资审批通道;2007年平安银行完成了供应链金融系统上线工程,成功实现了银行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的数据对接。

4、招商银行

2005年起,招商银行在9家分行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试点,探索推广了以核心客户带动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买方或他方付息商业汇票贴现和国内信用证议付、汽车销售商融资、商品提货权融资等特色创新融资服务,助推中小企业快速发展。

5、工商银行

工行依据供应商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关系和付款约定,以订单或应收账款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向中小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产品,重点支持大型优质企业的上下游中小企业。

具体产品如下:

国内保理——企业将其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银行为其提供融资、调查、应收账款。

商品融资——企业将其合法拥有的商品质押给银行,并由第三方进行监管,银行根据商品价值提供融资的业务。

订单融资——企业提供符合一定条件的订单,银行根据订单价值发放贷款满足企业发货前采购原材料、组织生产和货物运输等资金需求。

预付款融资——预付款结算方式下,企业落实预付款项下商品的下游买家后,银行按预付款的一定比例提供贷款用于企业采购商品。

应付款融资——货到付款结算方式下,对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及其交易,银行根据交易单据代企业支付货款。

国内信用证——银行根据买方申请出具的付款承诺,承诺单据在符合信用证条款时向卖方履行付款责任。

信用证项下买方融资——开证申请人与银行达成协议,银行将单据释放给企业并先行对外付款,待企业货物销售回笼资金后偿还贷款。

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银行根据卖方提供的信用证向其发放贷款用于原材料采购、生产和运输等。

信用证项下议付融资——在单据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银行根据卖方提供的信用证、单据发放贷款。

(整理)供应链金融简介.

5.供应链上企业融资问题: 银行信贷的条件:1、自身资产规模2、财务结构3、信用担保 银行信贷的要求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 6. 供应链金融概念: 简单地说,就是银行将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联系在一起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一方面,将资金有效注入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和供应链失衡的问题;另一方面,将银行信用融入上下游企业的购销行为,增强其商业信用,促进中小企业与核心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协同关系,提升供应链的竞争能力。在“供应链金融”的融资模式下,处在供应链上的企业一旦获得银行的支持,资金这一“脐血”注入配套企业,也就等于进入了供应链,从而可以激活整个“链条”的运转;而且借助银行信用的支持,还为中小企业赢得了更多的商机。 7.供应链融资好处: (1)银行:新的业务领域、新的利润增长、可控的风险、(政策红利)中小企业融资; (2)核心企业:稳定了上下游,稳定了链条,提高了效率、业务扩大;(3)中小企业:盘活了资产,改善了现金流,稳定并扩大业务; (4)其他参与方,比如物流公司:新的业务、新的利润、增值服务提升客户粘性。 9.供应链金融产品 针对供应商针对购买商融资产品中间业务产品 1.存货质押贷款; 2.应收账款质押贷 款 3.保理 4.提前支付折扣 5.应收账款清收 6.资信调查 7.结算1.供应商管理库存 融资 2.商业承兑汇票贴 现 3.原材料质押贷款 4.延长支付期限 5.国际国内信用证 6.财务管理咨询 7.结算 1.存货质押贷款 2.应收账款质押贷 款 3.保理 4.提前支付折扣 5.供应商管理库存 融资 6.原材料质押融资 7.延长支付期限 1.应收账款清收 2.资信调查 3.财务管理咨询 4.现金管理 5.结算 6.贷款承诺 7.汇兑 10.一、保税仓业务模式: 基于核心厂商(供货方)与经销商或直供方(以下统称经销商)的供销关系,经销商通过向银行融资提前支付预付款给核心厂商,银行按经销商的销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区别 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 1、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业务试点办法》(2012年5月22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是未上市中小微型企业以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公司债券。试点期间,符合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的未上市非房地产、金融类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只要发行利率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并且期限在1年(含)以上,可以发行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在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备案,由深交所或者上交所出具《接受备案通知书》。 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工具PPN)(非公开定向发行) 1、规定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2011年4月29日) 2、适用范围与条件 债券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限定在特定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发行方式。 非公开定向发行由发行人与投资人通过达成《定向发行协议》,协商确定信息披露具体内容及方式,具有“定向发行、有限转让、内部披露”的特点。定向投资人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定向工具发行前遴选确定。定向投资人投资定向工具应向交易商协会出具书面确认函。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的,应向企业出具《接受注册通知书》,注册有效期2年。企业在注册有效期内需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在协会进行要件注册,采用实名制记账方式集中托管。

三、债务融资工具 1、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 (1)规定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2008年4月9日)《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 (2)定义 中期票据,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按照计划分期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披露企业主体信用评级和债项评级,发行期限一般为3-10年。 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没有硬性的评级要求) (3)发行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 2)具有稳定的偿债资金来源,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盈利; 3)流动性良好,具有较强的到期偿债能力; 4)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募集的资金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 5)近三年没有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6)近三年发行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没有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7)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体系和募集资金的使用偿付管理制度; 8)待偿还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9)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实际来看,目前发行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的企业多为大型企业,其中发

2018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8年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18年9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原则 (4) 第六条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4) 第三章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标准 (4) 第四章定向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标准 (9) 第五章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的管理和发布 (10) 第六章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报告制度 (11) 第七章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及监督机制 (11) 第八章保密措施 (12) 第九章与投资者和中介机构的沟通 (13) 第十章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记录和保管 (13) 第十一章信息披露相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 (14) 第十二章责任追究机制 (14) 第十三章附则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定向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公司各部门及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将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向市场披露。 第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共同执行,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履行有关信息的内部报告程序和对外披露的工作。 第五条在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及存续期间,本办法对公司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具有约束力。

八大供应链融资产品

八大供应链融资产品 一、保理 保理是指银行为企业提供的一种解决应收账款问题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方案,其基本功能包括账款管理、融资及买方信用担保等。 特点: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为基础,银行成为保理项下应收账款新的债权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不同的功能组合;企业可以在相关额度内随时转让银行认可的应收账款获得可支配资金,融资手续简便。 优势: 1.可以提供更加吸引买方的付款条件,提高市场竞争力; 2.将应收账款管理“外包”给银行,获得专业服务并节约管理成本; 3.办理无追索权保理还能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财务报表; 4.买方企业也可获得便利:从卖方获得更优惠的付款条件;简化付款手续,减少结算费用;在无追索权保理中自身商业信用免费得到银行信用支持。 业务办理流程: 1.卖方与银行签订保理合同; 2.卖方企业向买方赊销供货,并取得应收账款; 3.卖方企业将应收账款转让给银行; 4.银行与卖方将应收账款转让事项通知买方; 5.银行向卖方发放融资款; 6.应收账款到期日前银行通知买方付款; 7.买方直接将款项汇入银行指定账户; 8.银行扣除融资款项,余款划入卖方账户。 二、应收账款融资 应收账款融资是指企业以赊销产生的应收账款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的融资业务。特点:还款方式灵活,企业可以直接以自有资金还款,也可以买方到期支付的货款偿付融资;融资期限有一定弹性,企业可以办理新的应收账款质押替代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作为融资担保,无需再次办理融资手续。 优势: 1.应收账款可以提前变现,有效提高中小企业营运资金周转效率; 2.以应收账款为基础获得“资金池”服务; 3.应收账款质押既支持融资业务,也支持承兑、保证、信用证等其他授信业务,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灵活选择。 业务办理流程: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和中小型客户基础拓展,统筹协调我行公司金融相关产品,规范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根据我行现行有关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通过本办法,对供应链融资的业务原则、产品配置、风险控制、定价及核算等进行统一规范,搭建我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管理架构,实现前台营销、中台管理、后台操作的高效协调运作,提高业务拓展效率和质量,以核心客户为切入点,延伸到其供应链的上下游,为客户提供全面、综合的解决方案,从而扩大客户基础,提高综合收益,提升我行市场竞争力。 第三条供应链融资业务拓展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筹性原则。统筹协调国际结算、公司业务、国内结算、中小企业等公司金融产品,有效整合营销资源和产品资源,建立统一的、系统的供应链融资管理架构和运行平台,提升我行供应链融资专业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 (二)“1+N”原则。依托供应链中的核心客户,向上向下延伸到其上下游企业,将我行的公司金融产品渗透到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和所有参与者,实现以点带面,以一带多的链条式发展。 (三)客户导向原则。从客户需求出发,针对客户供应链的特点,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为客户提供集支付结算、资金融通、风险管理、财务管理于一体的全面综合服务。 (四)差异化原则。评估供应链的整体资信,充分考虑供应链融资的封闭性、自偿性,根据客户及行业的特性,制定符合供应链融资特点的差异化的授信政策和定价政策。

第四条供应链是指产品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由供应商、生产商、服务商、批发商、销售商以及最终消费者组成的供需传输链条,即由原材料获取、产品加工、服务提供及销售实现这一过程所涉及的企业组成的链条。 供应链中一般涉及三类企业: (一)核心企业:指在整个供应链中具有规模大、实力强、技术优势明显等特点,并在供应链中居于核心地位、起决定性作用的企业。 (二)上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为核心企业直接提供原材料、零配件或服务的企业。 (三)下游企业:指在供应链中购买核心企业产品用于继续加工或者销售的企业。 本办法将上游企业与下游企业统称为“上下游企业”。 第五条供应链融资是指在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企业进行有效管理或提供信用支持的前提下,凭借核心企业自身实力和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真实的基础交易,对核心企业和上下游企业提供全面综合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金融模式。 目前,我行提供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应收账款类融资:以真实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为基础,主要基于应收账款转让或质押,为企业提供的融资和结算服务。主要产品包括:福费廷、保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融信达、融易达、国内信用证卖方押汇/议付、融通达、通易达、票据置换通、应收款转让、出口退税托管账户质押融资等。 (二)预付/应付类融资:以真实交易中产生的预付款或应付账款为基础,为企业提供的,主要以交易中的商品及其产生的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融资及结算服务。主要产品包括:订单融资、打包贷款、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营销方案

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营销方案 一、供应链融资业务概况 (一)业务概况 供应链融资是指银行通过审查整条供应链,基于对供应链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信用实力的掌握,对处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多个企业提供灵活运用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一种融资模式。 供应链融资业务注重融资产品与交易全过程物流、资金流的严格匹配,突破了传统的信贷经营理念,不再着眼于贷款企业本身的客户评级、授信、抵押、担保等传统银行信贷判断条件,而是瞄准中小企业与大型核心企业之间真实的交易背景,依托核心企业对供应商、经销商的资信判断,从而实现中小企业与大型核心企业之间形成的交易项下的融资,在用信期限、授信核定及使用条件、担保方式等方面,较其他信贷业务更具灵活性。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推出,不仅实现了核心企业产业链资金流、信息流、物流的高效统一,保障了产业链的稳定发展,而且也是对传统中小企业信贷模式的一种创新,实现了商业银行信贷模式的突破。 (二)深圳供应链融资市场情况 当前,深圳同业争相利用融资产品组合定制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以满足核心企业以及围绕核心企业开展业务的上、下游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包括深圳发展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在内的多家银行纷纷推出包括订单融资、国内发票融资、动产现货质押、成品油提

单质押、商票保贴等在内的供应链融资产品和服务,抢占市场的先机,并取得可喜的成果。深圳发展银行的“供应链金融”、工商银行的“贸易融资专家”已在市场上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并在深圳现有的供应链融资市场上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与之相比,我行的供应链融资业务无论是品牌还是产品都存在较大的差距。 二、我行现有供应链融资产品情况 目前我行根据深圳市场的实际情况,结合我行信贷流程特点,推出了华为供应链融资业务,此外,我行针对企业间供应链的资金流动特点自行研发的厂商银业务也正在总行审批中。 华为供应链融资业务是指在华为公司与借款人真实的货物或服务贸易背景下,借款人在我行开立经华为公司确认的唯一的应收账款收款账户,并将该账户所有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向我行申请办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符合农业银行相关规定的各类信贷业务。 厂商银业务是指我行依据申请人(即经销商)与核心企业(供应商)交易结算金额,为申请人核定专项授信额度,额度专门用于申请人向核心企业开立银行承兑汇票购买商品,额度项下单笔开票免收保证金,在申请人向核心企业实际申请提货时在我行存入该笔货款100%金额的保证金,我行每次根据其存入的保证金金额开出等额《提货通知书》通知核心企业发货给申请人,并同时根据《提货通知书》累计金额与申请人所开银行承兑汇票金额的差额部分开出《回购通知书》给核心企业,由核心企业对差额部分提供回购担保,额度可反复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期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和尽调内容清单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前期尽职调查所需的资料和尽调内容清单 尽调内容分为四部分,分别是基本面资料、公司主营业务资料、公司财务资料和公司或有风险资料。 一、公司基本面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和密码; 2、公司章程; 3、公司历史沿革和股权、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4、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主要子公司、重要参股公司及合营企业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成立时间、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持股比例、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主要业务收入和净利润; 5、公司对下属公司的人财务管理制度及其模式; 6、公司部门设置的组织架构图,主要职能部门的职责简介; 7、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如战略规划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制度等; 8、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简历,包括但不限于年龄、性别、学历、职称、履历、任职起始日期; 9、截止日前,公司员工总数、学历构成、年龄构成和职称构成。

二、公司主营业务资料 1、公司业务板块构成、各板块最新经营情况介绍,几个板块在主营业务收入和成本中的金额和占比,主营业务毛利润和毛利率(需采用近三年又一期数据); 2、公司业务的地域分布; 3、公司所处行业分析、竞争形势、公司的竞争优势与劣势、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4、公司3-5年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 5、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和政策方面的风险; 6、公司近三年年终工作报告几个部门工作总结; 7、公司与上下游的业务合作客户(较多时可选取前5大或10大)、合作模式、采购量、销售量、结算方式等; 8、公司获得的主要资质证明、历年获得奖项和荣誉、财政贴息、政府补贴等。 三、公司财务方面资料 1、近三年审计报告(合并及母公司口径),近一期财务报表; 2、发债募集资金的用途(项目投资、补充流动资金需求、调整负债结构等),并明确指出各用途的比例,如用于项目投资,请提供项目

平安银行全套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

平安银行全套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 2008-09-24 23:03:02 作者:资金管理网来源:和讯网友评论 0 条9月24日,深圳平安银行在深圳大中华喜来登酒店举行赢动力“供应链融资-W计划”产品发布会,成功推出全套供应链融资业务解决方案。 助力中小企业走出紧缩困局 9月24日,深圳平安银行在深圳大中华喜来登酒店举行赢动力“供应链融资-W计划”产品发布会,成功推出全套供应链融资业务解决方案。这是继“现金管理-R计划”之后,平安银行“赢动力”公司业务品牌推出的又一项系列产品。“赢动力供应链融资”产品的推出旨在进一步丰富、提高深圳平安银行的融资服务能力,尤其是增强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帮助中小企业走出当前国内、国际宏观经济形势波动造成的困境。 精益求精,打造完美供应链金融服务 深圳平安银行此次推出的嬴动力“供应链融资 W计划”包括“采购商融资解决方案”、“供应商融资解决方案”、“进出口企业融资解决方案”、“工程承包企业信用支持方案”,针对供应链中不同经营形式的经营主体分别设计了专属服务方案。每一个方案都根据企业的经营特点有针对性地安排了多款融资产品。 采购商融资解决方案重点解决企业采购原材料时的预付款和存货占压形成的融资需求,主要安排了银行票据产品和存货质押融资产品。由于与具有全国物流网络的中远、中外运等龙头物流企业建立了业务合作关系,因此平安银行的采购商融资业务能够接受企业分布在全国各地作为贷款担保,并且能够处理商品的各种运输、存储形态,真正实现全程物流融资。

供应商融资解决方案主要由各种应收款融资产品构成,主要解决企业因为下游客客户延期付款形成的融资需求。国内保理和信保融资是重点推广产品。平安银行国内保理产品具有明保理、暗保理、有追索权保理、无追索权保理等多种业务形式。特别是对长期、频繁发生贸易关系的企业,设计了一次性应收账款转让通知方式,极大的简化了业务操作手续。先进的保理业务系统也为业务处理效率提供了有效的保障。平安信保融资是平安财产险公司面和平安银行对中小企业共同推出的融资产品。由企业向平安产险公司投保企业国内贸易短期信用保险,银行根据投保情况为企业核定融资额度,手续简便快捷,非常适合销售情况良好,需要短期融资的企业需要。 平安进出口企业融资解决方案除了提供信用证、进出口押汇、打包放款等各种标准化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外,更重要的是,开发了出口前融资、未来货权开证等国内、国际一体化贸易融资产品,能够为企业的完整贸易过程提供一条龙服务。 工程承包企业信用支持方案是平安供应链融资产品的重要特点。供应链融资业务一般只考虑解决生产和贸易型企业的融资需求,很少考虑服务企业。深圳平安银行针对建筑设计、施工企业和软件开发企业在项目招投标、施工进度和质量保证、工程尾款结算等环节的信用支持需求,利用银行保函等业务手段,开发设计了工程承包企业信用支持方案,是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一项重要创新。 四项业务服务方案覆盖了供应链内的全部经营主体的各项经营活动,并且提供大量的增值服务功能,形成平安供应链融资产品“全方位、全过程、全增值”的特点。 携手合作,共同提升供应链融资服务品质

最新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资料

线上供应链金融业务 1.预付融资业务 (1)产品介绍 “线上供应链金融预付融资业务”是指银行与核心企业、监管方合作,通过银行线上融资平台、核心企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监管方仓储监管平台等多方在线协同,为供应链下游企业提供的一项全流程在线预付款融资产品/服务。该产品为授信客户提供在线订货、在线融资、在线抵/质押、在线还款赎货等服务。 (2)产品特点与优势 ①协同效用。“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通过将供应链相关各方互相连接,实现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交互式在线运转,最大限度地发挥各方的协同效用,提高产供销周转速度、减轻企业的财务管理负担和成本,提高供应链运转效率和竞争力。 传统供应链金融服务主要依靠电话、传真以及人工传递的方式,效率无法保证,费用也相对更高。 ②供应链信息的实时共享。“线上供应链金融”系统提供了供应链信息实时共享的渠道,有效提高了供应链各方的决策速度,提升供应链的整体融资能力,同时银行也可以向核心企业共享经授权的下游经销商融资额度、库存以及销售数据,并提供时点与阶段数据分析,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提供第一手信息服务,提高供应链的协同管理有效性和控制能力。 ③以供应链融资切入全链条、全流程的供应链金融全面服务。相较传统服务,“线上供应链金融”由于实现银行与“1+N”供应链成员企业、物流企业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流程衔接,与核心企业供应链协同管理的目标高度契合,使得依托核心企业“1”向上下游企业“N”批量的、一体化的融资和支付结算服务更具管理的系统性、操控性和规模经济性,从而迎来供应链金融服务的更大发展;

另一方面,“线上供应链金融”还可以为企业建立押品资源库,通过合格押品之间的自由转换实现单个企业在不同融资产品之间的自由转换,进而实现单个企业在不同生产经营阶段的全流程融资。 (3)使用流程 ①授信客户开通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 1.1签署线上化版综合授信额度合同以及系统使用协议 1.2开通企业网银,同时开通“线上供应链金融”模块,并配置录入员及复核员。 ②核心企业开通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 2.1与主办分行签署合作协议以及系统使用协议。 2.2核心厂商如果使用网银平台操作,则向分行申请建立管理员用户、领用USBKey证书;如果采用直联对接方式,则分行报送需求至总行,由分行、总行、核心厂商商议具体对接需求,需要经过需求论证、立项、开发、测试、投产后方可使用,大致周期为2-3个月。 ③监管方开通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 3.1 A类总对总集中管理模式的监管方与总行签订监管协议及系统使用协议,其他监管方与分行签署相关协议。 向总行或分行相应部门申请管理员用户及网银证书USBKey。 2.现货线上融资 (1)产品介绍 现货线上融资”是指银行与监管方合作,通过银行线上融资平台和监管方仓储监管平台在线协同,为客户提供在线质押、在线出账、在线赎货、在线还款等服务。 (2)产品特点与优势

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模板

附件1-2 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协议 编号: 甲方: 乙方: 为更好促进甲乙双方业务发展,实现银企双赢,乙方推荐其产品/服务的上游供应商在甲方办理供应链融资业务,为顺利开展业务合作,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人 借款人(指乙方的上游供应商,应为企业法人)由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推荐。乙方推荐的借款人,必须符合甲方贷款准入要求,生产经营稳定,信用良好,财务实力较强,以往履行类似买卖合同记录良好,且不得为乙方的关联企业。 乙方与借款人之间的货款往来,均通过在甲方开立的供应链融资金监管专户结算,甲方有权对其货款进行监管。 第二条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金额、用途、期限、利率 借款人为乙方上游供应商的,经乙方推荐,可在甲方办理应收款账项下的各项融资业务。融资金额,按相关业务管理规定的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应收账款发票实有金额是指发票金额扣除乙方已回笼货款后的余额)比例确定。融资期限,应根据乙方与借款人约定的应收账款到期日合理确定。融资利率由甲方根据市场和风险情况与借款人商议确定,但不低于同期同档次基准贷 - 1 -

款利率上浮10%(视具体情况修改)。具体业务品种及内容以甲方与借款人签定的借款合同为准。 第三条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审查、审批 甲方对借款人与乙方签订的购销合同、递交的基础资料及贷款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按照内部审批程序办理报批手续,经批准后发放贷款。对不合要求、借款人不符合甲方贷款准入标准或甲方有理由认为贷款存在较大风险的,可拒绝办理贷款。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保证与借款人签订的购销合同和对应商品、服务交易的真实性。甲方对购销合同和对应商品、服务真实性进行调查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2、融资业务发放前,甲方向乙方送达应收账款转让/质押通知书,乙方收到通知书后向甲方送达回执。乙方支付给借款人的货款,付至借款人在甲方开立的供应链融资监管专户。如因乙方未按应收账款转让/质押通知书的约定支付货款而导致甲方信贷业务出现风险的,乙方承诺承担全部连带赔偿责任。 3、发票管理:对于开展国内发票融资业务的,甲方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中进行核实,并在借款人留存的发票背面批注“请将本发票项下的货款划至中国******分行**支行**账户”,同时加盖卖方财务专用章。贷款发放后,同意借款人提供发票抵扣联复印件代替原件,由乙方盖章,且由甲方确认借款人已经在存根联上备注“已在中国******分行**支行融资”字样。 - 2 -

非金融企业主要债务融资工具

非金融企业主要债务融资工具 一、银行间交易商协会产品 (一)SCP超短期融资券 定义:超短期融资券,是指具有法人资格、信用评级较高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期限在270天以内的短期融资券。 主管部门:交易商协会 审批机制:注册制 发行、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生产经营活动 担保方式:无担保 发行成本:票面利率;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的0.5%左右;评级费用债项信用评级收费15万元,主体信用评级收费最低10万元,跟踪评级费约为5万元/年;律师费用5-15万元(如有其他方式增信等会有相应的费用成本) 分期发行:可在2年内分多次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 审核时间:2个月左右 发行准备、审核时间合计:3-4个月 发行规模:不受企业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的40%的限制 发行额度:不占用其它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额度

简要发行流程:1、与企业沟通,取得发行初步意向和方案;讨论确定发行方案:规模、期限、担保方式、预计利率、募集资金用途等; 2、确立初步意向,签署主承销协议(或联合主承销协议);确定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审计事务所 3、承销机构等各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尽职调查,完成相关报告;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4、签署各项协议文件;完成申请及注册文件 5、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寻找潜在投资者 6、完成注册后择机发行 7、发行工作结束后的信息披露 8、到期按时还本付息 (二)CP短期融资券 定义: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365天)内还本付息的债务融资工具。 主管部门:交易商协会 审批机制:注册制 发行、交易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 募集资金用途:发行方生产经营活动 担保方式:无担保 发行成本:票面利率;承销费用为募集资金的0.5%左右;评级费用债项信用评级收费15万元,主体信用评级收费最低

光大银行-供应链融资

目录 目录 (1) 光大银行“易快发”:链式融资“贷”动小微企业 (2) 光大银行“阳光供应链”品牌 (3) 供应链融资 (4) 概念 (4) 本质 (5) 特点 (6) 作用 (7) 运作思路 (8) 发展前景 (8) 相关问题 (9) 融资产品 (12)

光大银行“易快发”:链式融资“贷”动小微企业 当日审批、1天内完成支付、无抵押贷款单户授信高达200万。 2012年初,光大银行推出“易快发”——小微采购卡业务,将信用卡成功变身为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个“迅速融资、扩大销售、实时放款、定向支付”的综合金融服务方案,也实现了“零风险”。截至2012年7月末,在不到5个月时间内,光大“易快发”实现透支余额31亿元,其中的诀窍就在于——以链式融资“贷”动小微企业。 “易快发”以银行有授信或充分了解下游产业链的企业为核心,由核心企业为下游企业担保,银行为被担保企业发放采购卡,用于产业链下游企业定向交易,全面了满足小微企业“小、频、快”的融资需求。 “易”是“易快发”的第一个特点。它创新使用了由供应链的上游挑选相对优质的下游企业,采取担保、缴纳保证金的形式,由银行解决下游融资、上游资金回笼等问题,在这一过程中,小企业仅需提供身份证和申请表,即可办理业务,手续极其便捷。审批通过后,由银行直接向上游企业定向支付货款,下游企业也可以选择1至24期等期数分期向银行偿还贷款。 “快”,是“易快发”的第二个特点。由于“易快发”的实质是“链式融资”,有充分了解下游企业的上游担保企业做担保,再加上银行利用不断发展与完善的征信数据库,在线展开对融资企业、个人的外部信用调查,大幅提升了信贷审批效率,通常是当天审批,当天放款,隔日到帐,充分满足了了小微企业对金融解决方案“快”的需求。 “发”是“易快发”的第三个特点。以此模式,上游企业可以及时收回所有账款,做到“零账期”回款;下游贷款企业缓解了资金压力,可以更好的运营。“易快发”的这一信贷模式同时可应用到各个领域,只要有大额资金需求的交易,“易快发”就有存在的空间,这为全国小微企业、个人经营者提供了

招商银行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简介

招商银行债务融资工具业务简介 2011-3-24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目前,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短期融资券(期限1年以内)和中期票据(期限3-5年) 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非金融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由交易商协会进行自律管理。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不采取审核制或备案制,经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即可公告发行,从签署主承销协议到注册发行一般需要4个月时间。注册时间和手续普遍简单于企业债、公司债等其他债务融资工具。 一、有效降低财务费用 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能有效降低财务费用,以主体信用评级AA为例,目前参考发行利率为: 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要素 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 2010年6月开始,交易商协会每周发布一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估值数据及发行利率下限,以规范市场定价体系。

(1)发行人的信用评级:评级越高,则利率水平越低。 (2)市场利率水平:如短期内市场利率走低,则有利于获得较低的发行利率。 (3)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发行时如果银行间市场资金充裕,则有利于获得较低的发行利率。 (4)承销商的定价能力:承销商定价能力越强,则发行利率就越低。 四、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成本 发行利率:根据企业信用评级和当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承销手续费:短期融资券每年千分之四,中期票据每年千分之三 律师费用:由贵公司与其协商确定 评级费用:原则上收费约25万元,具体费用可与中介机构协商确定。 交易商协会特别会费:发行企业作为特别会员需加入交易商协会方能进行注册(招商银行将帮助企业制作申请材料),加入后每年缴纳特别会费10万元。 登记托管兑付费: 1..短期融资券: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按照兑付金额的0.07‰一次性收取(超过30亿元以上部分按0.06‰收取)债券发行登记费。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按照兑付金额的0.05‰一次性收取债券兑付费。 2.中期票据:按照兑付金额的0.105‰一次性收取(超过30亿元以上部分按 0.1‰收取)债券发行登记费,按照兑付金额的0.05‰一次性收取债券兑付费。 五、招商银行优势 业内最强的定价能力 招商银行作为主承销商,拥有业内最强的定价能力,是联席定价会议轮值主持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利率均低于同期可比的同信用等级的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 发行家数市场排名第一 2008年,招商银行债券发行家数市场排名第三;2009年,招商银行发行家数排名第四;2010年,招商银行发行家数排名第一。 安徽省内首支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于2005年9月21日协助总行为淮北矿业成功发行了15亿元“05淮北矿CP01”,该短期融资券是招商银行系统内首支也是安徽省内首支短期融资券。 专业化投资银行团队 合肥分行公司银行三部是招行系统内一支能打硬仗的团队,与总行关系密切,可与总行实现零距离沟通,能够确保总行-分行-企业的有效沟通。该部门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可直接进行相关材料的收集、撰写,无须总行来人指导,有利于节约时间,提高项目运作效率。 最快的项目运作速度 目前交易商协会已取消主承销商发行通道限制,招商银行合肥分行凭借与总行的良好关系和过往业绩,可确保注册材料以最快的速度上报交易商协会。从签署主承销协议到首期发行整个项目时间可控制在4个月左右。 安徽省内市场占有率保持第一位

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介绍知识讲解

一、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定义及合作模式 (一)定义及发展 供应链债务融资,其特点是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较高的主体信用评级,凭借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企业密切的生产经营关系,在保护投资人利益的前提下,解决小微企业在融资环节面临的个体资质差、信息披露成本较高、信息不透明等问题,以缓解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进而推动整个产业链协调发展。 2014年12月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及《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格体系》、《主承销商尽职调查要点》和《地方政府说明性文件要点》三个附件,对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进行规范。 交易商协会称,发布该《通知》为了进一步贯彻此前《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对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提出的化解产能过剩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其中,41号文的调控思路由“抑制产能”转换为“化解产能”,重点强调严控新增产能、分类处理在建违规项目以及清理整顿已建成的违规产能,同时将清理违规在建项目和建成项目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 此次发布《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表格体系》(下称《表格》),目的是确保募集资金用于缓解产业链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切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而在产品设计上,《表格》要求供应链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坚持支持中小微企业的原则,合理确定放款利率,不得利用该产品不当套利。 (二)合作模式 1、保兑仓融资模式 “保兑仓”是指以银行信用为载体,以银行承兑汇票为结算工具,由银行控制货权,卖方(或仓储方)受托保管货物并对承兑汇票保证金以外金额部分以货物回购作为担保措施,由银行向生产商(卖方)及其经销商(买方)提供承兑汇票的一种金融服务。开展保兑仓融资业务的前提是需要供应商(核心企业)承诺回购,而购买商(中小企业)就可以以供应商在银行指定仓库的既定仓单为质押,银行在控制其提货权的条件下给予企业一定的授信额度。保兑仓业务是在经销商与供应链条上的大型核心企业有着稳定长久的合作关系的背景下进行的。 2、代理监管融资模式 代理监管融资是指金融机构委托大型生产企业或相关销售企业,对其配套的物流企

九种常见供应链融资产品类型介绍

九种常见供应链融资产品类型介绍 编辑:供应链金融门户 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使得国际企业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已经发展到供应链和供应链上的竞争,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市场空间巨大,因此各大银行纷纷围绕核心企业供应链和上下游中小企业,结合贸易结算方式,充分运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物权等多种信用增值工具,设计多层次、多角度的供应链融资产品组合,提供融资整体解决方案,满足企业的不同需求。 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供应链金融门户认为目前供应链融资产品体系已经能够做到紧扣企业采购、运输、存储、加工制造、配售、销售、收款等一系列环节的实际需求提供融资。下面从供应链金融的角度介绍九种供应链融资产品。 1. 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申请,向卖方出具的在单据符合信用证所规定各项条款时履行付款责任的付款承诺。其适用对象为流动资金不充裕或有其他投资机会,希望借助银行信用完成商品交易并控制交易风险的买方。 使用国内信用证,买方能够依托银行信用,提升信用等级,改善谈判地位,促成贸易往来;减少买方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优化财务报表;依托单据和信用证条款,控制货权、装期和质量,降低交易风险。 2. 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该产品是银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卖方)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国内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贷款。其适用于卖方流动资金紧缺,而买方不同意预付货款,但同意开立信用证。它也非常适用于卖方在国内信用证项下备货装运的短期融资需求。 3. 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 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是指卖方发货后,银行基于其收到的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为其提供的短期融资。其适用情况是:卖方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融资利率。 供应链金融门户认为使用该产品,卖方可以提前回笼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优化财务报表,提升竞争力;无需担保,融资手续简便,办理效率高;灵活分担融资成本,既可以由卖方承担,也可以由买方承担;异地客户也可办理,不受地域限制。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解析

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PPN) 一、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定义及介绍 2011年5月,交易商协会推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非公开定向发行规则》,非公开定向发行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向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并在特定机构投资人范围内流通转让的行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以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称为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是两个相对的概念,这就决定了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着诸多不同。 1、从形式上看,公开发行是在注册之后向非特定投资人招募,其发行条件通常是标准化的,以便于非特定投资人参与认购,定向发行是向特定投资人发行金融产品,发行人与投资人的协商在注册之前基本完成。 2、从实质运行机理上说,定向发行和公开发行最重要的区别是,定向发行进一步强化了发行人和投资人的自主协商机制,体现了市场化原则和契约自由原则,是更高层次的市场开放和市场约束。 3、在谈判机制设计方面,定向发行的发行人与投资人通过谈判确定《定向发行协议》,协议中的利率、期限、信息披露方式、再融资等条款设计更具灵活性和个性化,便于发行人与投资人满足个性化需求。 4、在市场定价方面,非公开定向工具的发行价格、发行利率、所涉费率遵循自律规则、按市场方式确定,与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比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溢价。 5、在约束机制方面,非公开发行更能发挥市场主体自主协商的契约意识,减少事前管制,不再强制要求信用评级,把风险防范的部分微观职责交给投资人自主决定。 6、在市场发展动力方面,非公开发行定向融资工具不对产品结构做过细的规定,鼓励市场成员自主创新,通过引导市场主体自发创新,形成可持续的市场创新动力。

(完整版)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附件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 (2008年4月15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09年2月24日第一届常务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修订, 2015年11月6日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发行工作,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简称债务融资工具),是指具有法人资 格的非金融企业(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 证券。 第三条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应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注册。 交易商协会秘书处设注册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则指引要求开展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等 相关工作。 第四条接受发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价值及投资风险进行 实质性判断。注册不能免除企业及相关中介机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信息的法律责任。投资人应当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担投资风险。 第五条债务融资工具可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也可以定向发行。 第六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应用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生产经营 活动。 第七条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商协会对外披露注册发行工作进程及相关文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交易商协会对企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实行分层分类注册发行管理。交易商协会常务理事会授权交易商协会秘书处根据市场发展及投资者保护的需要,可适时调整相应工作 机制,并经债券市场专业委员会议定后发布实施。 第二章公开发行注册 第九条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实行注册会议制度,由注册会议决定是否接受债务 融资工具发行注册。 注册会议由注册办公室从注册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5名注册专家参加。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商协会关于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的 规定编制注册文件,并通过符合条件的承销机构将注册文件送达注册办公室。注册文件包括:(一)企业公开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报告(附企业章程性文件规定的有权机构决议);

九种常见供应链融资产品类型介绍

九种常见供应链融资产品类型介绍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使得国际企业间的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已经发展到供应链和供应链上的竞争,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旺盛,市场空间巨大,因此各大银行纷纷围绕核心企业供应链和上下游中小企业,结合贸易结算方式,充分运用银行信用、商业信用和物权等多种信用增值工具,设计多层次、多角度的供应链融资产品组合,提供融资整体解决方案,满足企业的不同需求。 经过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供应链金融门户认为目前供应链融资产品体系已经能够做到紧扣企业采购、运输、存储、加工制造、配售、销售、收款等一系列环节的实际需求提供融资。下面从供应链金融的角度介绍九种供应链融资产品。 1.国内信用证 国内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申请,向卖方出具的在单据符合信用证所规定各项条款时履行付款责任的付款承诺。其适用对象为流动资金不充裕或有其他投资机会,希望借助银行信用完成商品交易并控制交易风险的买方。

使用国内信用证,买方能够依托银行信用,提升信用等级,改善谈判地位,促成贸易往来;减少买方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周转,优化财务报表;依托单据和信用证条款,控制货权、装期和质量,降低交易风险。 2.信用证项下打包贷款 该产品是银行应信用证受益人(卖方)申请向其发放的用于国内信用证项下货物采购、生产和装运的贷款。其适用于卖方流动资金紧缺,而买方不同意预付货款,但同意开立信用证。它也非常适用于卖方在国内信用证项下备货装运的短期融资需求。 3.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 信用证项下卖方融资,是指卖方发货后,银行基于其收到的延期付款信用证项下的应收账款为其提供的短期融资。其适用情况是:卖方流动资金有限,依靠快速的资金周转开展业务;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卖方在发货后,收款前遇到新的投资机会,且预期收益率高于融资利率。 供应链金融门户认为使用该产品,卖方可以提前回笼资金,加快资金周转,优化财务报表,提升竞争力;无需担保,融资手续简便,

供应链金融产品介绍

产品细分: (1存货类产品 (2预付类产品 (3应收赃款融资 存货类: (1静态抵质押授信: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的商品实行监管 (2动态抵质押授信 (3标准仓单质押授信 (4普通仓单质押授信 (1静态抵质押授信的业务流程

静态抵质押授信:静态抵押是指融资企业将抵押货物交给第三方物流、取得贷款后就不再变动,一直到抵押结束、贷款清偿后抵押物才能重新流通使用。银行委托第三方物流公司对客户提供的抵质押的商品进行监管。(只允许保证金赎货,不允许以货赎货。 缺点:静态抵押能够一定程度上保证第三方物流贷款的安全,但在实践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如融资企业将原材料抵押融资,而他们的生产又需要使用这些原材料。按照静态抵押的思路,在融资企业清偿债务前,他们是不能使用被抵押的原材料的,由此可能导致融资企业生产停滞,贷款无法按期偿还,第三方物流不得不承受抵押货物贬值和变现损失等一系列后果。 业务范围: 适用于除了存货以外没有其他抵质押物、又有融资需求的企业,该企业拟质押的存货必须符合深发展货押商品目录制度,并且存货并不经常进出。

对客户:在没有其他抵质押物品或担保的情况下,从银行获得授信;将原本积压在存货上的资金盘活,从而扩大经营规模。 对银行:扩大目标客户群体;在无法得到其他抵质押物的情况下,获得相对变现能力较强的质押物;获取保证金(包括初始保证金和打款赎货保证金;利用贸易链,切入客户的上游企业。 (2动态抵质押授信 概念:动态质押又称核定库存模式,是指银行在给中小企业提供的供应链融资服务中,接受信贷方质押的动产形式可以多样,质押的动产在不同阶段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存在,比如原材料、产成品或者应收账款等形式,这些动产之间可以相互置换,只要质押的动产价值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浮动以控制风险即可。动态质押是相对静态质押而言的。在静态质押中,质押物事先约定.在信贷过程中不允许更换,直到信贷方缴纳足够的保证金或者还清贷款,才可以赎回质押物。静态质押信贷是动产及货权质押信贷业务中最基础的产品。质押物不允许以货换货。称为“特定化库存模式”。动态质押是静态质押信贷的延伸产品,它是指客户以其自有或者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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