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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1.1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1.2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1.2.1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1.2.2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1.2.3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1.2.4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1.2.5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1.2.6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1.2.7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1.2.8定牌生产

1.2.9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1.2.10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1.2.11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1.3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1.3.1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

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1.3.2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1.3.3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1.3.4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1.3.5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1.4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3.1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3.2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3.3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3.4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4.1公开的标准是:

4.1.1 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4.1.2招标应该公开:

4.1.2.1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4.1.2.2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

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著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

4.1.2.3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4.1.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4.1.4 邀请和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有进行过同类业务的业绩证明,并具备相应的资质。邀请招标的单位的资质应在发放招标文件前进行审查。

4.1.5 企业注册资金及现有资产必须大于合同预算金额。

4.1.6 若属连续性业务,或有统一招标价、招标公司的业务,应不定期招标,或如出现低于招标价格时,比如有新的单位承诺以低价申请加入时,应重新确定招标价、招标公司。

4.1.7网络优化部门、组织招标部门、评标部门、签合同部门、闸口部门应各司其职,严格按本办法办理。

4.1.8 每次招标都应有此项目原价格与招标价格进行的比较,同比价格应降

低。

集团设立公开监督电话:法律中心 8938788;纪委 8938207。

4.2公平公正的原则是:

4.2.1 招标内容、评标标准和投标内容必须一致,且对所有单位都统一,招标书按法律中心审核的格式由投标单位签收。

4.2.2 投标书必须是密封的,并现场开标。

4.2.3 禁止个人提前接受投标单位的投标书,或打探投标单位标书内容。 4.2.4 对中标单位和未中标单位要按法律中心审核的格式有书面说明中标、未中标原因,并由所有投标单位签字确认(如投标单位有异议,不能确定中标)。

4.2.5 连续性、同一要求的业务,原则上三个月进行一次招标,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4.2.6 招标结果经过法律、纪委审核(或被授权人员按规定程序审核),方可发中标通知书。

4.2.7 中标单位选择时资质就高不就低,同等资质情况下,在满足项目要求的情况下,选择价格低的单位。

4.2.8 投标必须明确价格总额或价格标准。

4.3评标的原则与标准:

4.3.1资质就高不就低

4.3.2同类资质选价低者(在满足项目要求前提下)

4.4预算原则:

4.4.1预算必须有明细,有依据,不能估算,且必须经总裁或其他有权批准的领导批准。

4.4.2合同标的额必须小于预算,否则合同不能报审。

4.5在招投标过程中,业务人员有徇私舞弊行为,或其他违规行为被投诉,该次招投标行为无效,重新进行。对责任人按差价部分进行赔偿,或视情节给予责任人警告、记过等处分,并罚款100—500元;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5.1,各单位的招标项目必须通知法律中心参加,法律中心根据项目的标的额及复杂程度决定是否参加招标(标的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及建筑装修类工程项目,法律中心必须参加)。法律中心决定不参加的招标项目,在报审合同时由法律中心进行书面审查。

5.2各单位要按平台要求执行,不按此要求执行者,法律中心有权不予审核合同,由此造成的延误或损失,法律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报审合同人员承担。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6.1各单位招投标人员必须经过法律中心的培训,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上岗证才有资格。

6.2不具备资格人员进行招投标,一经发现,该次招投标无效,重新进行;法律中心并有权对该单位进行处罚。因此招投标无效而引起投标方投诉或造成损失,由该人员承担

五.工作流程:

六、流程说明:

1.对外业务首先根据本办法规定确定是否需经过招投标进行。需要招投标

的,招标单位应先确定预算、标底,标底应低于预算,标的应保密,不可向投标

单位透露及内部非相关人员透露。

2.1根据项目要求,编制招标书。招标书的具体内容参见本办法附件,必须

写清项目的具体要求或附上工程设计图、质量要求、技术规范或其他具体要求、

指标,招投标时间、开标、评标时间,要求投标方按照招标要求提报投标书、文

件。

2.2编制标书发放审批表,事业部内部审批。标书编制完后,根据网络单位

情况,提出拟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并明确标书发放形式。邀请参加投标单位除

网络内单位外,还应有一定比例的非网络内单位参加。标书及标书发放审批表经

事业部长以上级别领导批准后可移交给标书发放人。

上述两项工作应在24小时内完成。

3.1标书发放人接到标书后,当场检查所有标书的内容是否一致,如不一致

应将标书退给标书制订人,由标书制订人重新修订。

3.2标书内容一致,标书发放人在24小时内通过电话、传真、E-MAIL 或其

他方式通知投标单位前来获取取标书或发放标书,投标方在“招标文件发放、回

收登记表”上签字或传真回复是否收到标书。投标方必须按照标书规定的时间反

馈标书,并签字登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标书为无效标书。

4.1标书发放人在开标前4小时将投标书送到评标委员会处。

4.2评标委员会在标书规定的时间进行公开招投标。具体的程序由评标委员会制订,招投标应当由法律、纪委等部门参加。

4.3评标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投标结果,对招投标的情况进行汇总,并提出中标单位报事业部长以上领导批准。

5.领导批准招投标结果后,评标委员会将招投标结果转标书发放人,标书发放人在“招标结果通知书”上对各投标方的情况进行汇总,并通知所有投标方对本次招投标进行评价。

6.上述程序中,标书制订人、发放人、评标委员会应属不同的部门,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开标前保密。

7、招标单位应与投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七、复审

由集团纪委、法律中心复审。

八、本办法自2001年3月23日起开始实行。本办法由集团法律中心负责解释。附件1:招投标资料

1.1招标书

1.2标书发放审批表

1.3招标书发放回收登记表

1.4开标评标汇总表

1.5招标结果通知书

1.6专家评标意见表

1.7事业部招标投标操作平台

1.8法律中心参与招标投标操作平台

1.9法律中心参与招标投标收费标准

集团法律中心

2001年3月23日

编制:审核:批准:

附件1.1 招标书

单位:

我单位(以下简称为招标方)拟对(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参与。

一、招标方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__月__日时,其后所到达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要求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兹定于年__月__日时在

(开标地点名称)公开开标。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任何符合此资格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者须以投标货币提交金额不少于投标总金额的_%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的一部分。

(2)未中标的投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者根据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除非有效期已延长)30天予以退还,不加计利息。

(3)中标的投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投标者签订合同并按规定交纳履约保函后予以退还。

(4)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况:

A、投标者在投标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或

B、中标投标者未能签订合同或开具履约保函;或有其他违反商业道德及法律要求的行为。

(5)投标保证金应与投标书同时交付招标方。

四、合同

收到中标通知和合同格式后天内,投标者应派遣其授权代表与招标者在(地点)签署合同。招标结果最终以双方合同确认为准,无合同,任何双方签字或其他形式确认的内容均无效,即使招标方以任何形式宣布该投标方中标,亦无效。

1.作为投标单位,保证遵守商业秘密,不以其他形式在任何时间对外泄露有关本次招标的内容,否则

招标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2.投标方知道并承诺同意如不正式签定合同,本次招标结果对双方无任何约束力。

投标方同意双方合同须经海尔集团法律事务中心审核后方有效,否则即使招标单位已签字盖章,招标单位仍有权对有关合同条款予以变更,投标方愿接受本条款约束,并同意有关纠纷由招标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

五、招标要求(应具体明确,可另附页)

六、技术规格(应具体明确,可另附页)

注意:以下说明请投标者务必仔细阅读、注意,一旦贵司参与投标,就必须遵守以下规定;否则给投标者造成损失,责任自负,与招标方无关。

一、投标费用:投标者应承担与投标的准备和提交有关的一切费用。招标方在任何情况下,且不论招标进行或结果如何,对这些费用概不负责。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提交截止日期15日前任何时候,招标者可以任何理由,主动地修改招标文件,或在答复未来投标者提出澄清要求时,修改招标文件。

(2)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收到招标文件的未来投标者,并对他们具有约束力。

(3)为使未来投标者在准备投标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修改内容,招标者可以酌情延长提交投标的截止日。

三、投标者准备的投标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1)投标格式、包括招标文件所有实质要求的投标书、投标价格表及货物说明一览表。

(2)关于投标者有资格投标并且在授标时有资格履行合同的证明文件。(3)出具的有关投标者提供的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证明文件。

(4)投标保证金。

四、开标

(1)招标者在投标者代表愿意出席的情况下,按招标通告中规定的地点和时间进行公开开标。

(2)开标时宣布投标者名称、投标价格、投标价格的修改、投标的撤销,是否有适当的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者认为适当的其他情况。

五、中标时招标者更改数量的权利:授予合同时招标者对招标要求中规定的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保留增加或减少技术规格中列明的范围的权利。

六、招标者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招标者保留在授予合同前因客观情况致使项目不能进行时有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取消招标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须对受影响的投标者承担任何责任,也没有义务将招标者的行动背景通知受影响的投标者。

七、中标的通知

(1)在投标有效期满前,招标者将通知中标者其投标已被接受。

(2)中标者提交履约保证金后,招标者即速通知不中标者投标已被拒绝并将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八、履约保证金

(1)中标者在签署合同后30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交履约保证金。(2)如中标者未按上述第(1)款或其他要求办理,则招标者有充分理由取消中标并没收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招标者可将合同授予下一最低评估投标者或重新招标。

九、合同主要条款的说明

1、变更、解除:

1.1、投标者不得因招标方未及时付款而单方面终止合同,但招标方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招标方向投标者补交时,投标者未向招标方主

张支付逾期期间利息的,视为投标者放弃)。招标方接到投标者要求付款的书面通知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一个月后双方可协商是否推迟履行合同。1.2、如投标者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或工作不符合招标方标准、要求,经招标方通知后10日内仍不整改或整改不符合招标方要求,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投标者应赔偿因此而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

1.3如因招标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变化,招标方不需再进行本招标项目,经招标方提前通知投标者,可变更或解除合同,招标方不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2、其他约定:

2.1、招标方除按合同约定向投标者支付相关款项外,不需承担投标者的任何费用、利润损失、其他特殊或间接或意外或后续的损失、税金和其他款项等。2.2、双方之间签订的其他合同与本合同有不同约定时,以本合同为准。招标方根据经营需要将自己在本合同中的权利转让给第三人(海尔集团内部企业)时,招标方只需通知投标者即可,在将本合同中的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时,需取得投标方同意。

2.3、投标者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已书面告之招标方其与招标方关联企业之间签订的合同及合同履行情况,否则造成招标方与其关联企业为同一目的与投标者重复签订合同而造成损失的,由投标者承担。

2.4、如本合同需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和合同鉴证手续,由投标者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2.5、投标者同意其与招标方(包括招标方的关联企业)发生的任何业务,在履行前都与招标方签订有书面合同(合同双方均已盖章认可)。如未签订符合本条约定的合同,投标者履行合同义务,招标方经办人接受而导致成立合同的,投标者同意招标方对未经招标方盖章确认的此类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为招标方的经办人的个人行为。如因此给招标方造成损失的,投标者应负责赔偿。

3、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如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如因本次招投标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招标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如投标方对此次招标有任何异议,请拨打监督电话:

海尔集团法律中心:(0532)-8938788,海尔集团纪委:(0532)-8938207

招标单位:

年月日

附件1、2 投标格式

致:(招标方)

按照项目的招标,正式授权的下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者(投标者名称和地址),提交下列文件正本1份,副本_份。

(1)投标价格表

(2)货物说明一览表

(3)规格差异表

(4)资格文件

(5)(银行名称)银行开具的金额为__的投标保函。

(6)招标书要求投标者交付的一切文件。

签字人兹宣布并同意下列各点:

(1)所附投标价格表所列的供应和交付货物的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2)投标者根据招标文件规定执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3)投标者已详细审查了全部的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和所有供参阅的资料及有关附件。投标者完全知道必须放弃在这方面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4)投标自开标之日起__个日历日内有效。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投标,则其投标保证金由招标者没收。

(6)提供招标者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7.1)作为投标单位,我们保证遵守商业秘密,不以其他形式在任何时间对外泄露有关本次招标的内容,否则由招标单位没收保证金。

(7.2)投标方知道并承诺同意如不正式签定合同(签字、盖章),本次招标结果对双方无任何约束力,双方同意有关纠纷由招标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8)有关本投标的所有正式通讯应致: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E-MAIL:

代表姓名:

(投标者名称)

(地址)

(公章)

附件1.3 招标文件发放审批表

注:不够可附页或列明细附后,但必须有编制、审核、会签、批准。编制:审核:会签:批准:

附件1.4 招标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注:招标结果最终以双方合同确认为准,无合同,任何双方签字或其他形式确认的内容均无效,即使招标方以任何形式宣布该投标方中标,亦无效。

编制:审核:

附件1.5 招标结果通知书

年月日招标方(海尔公司)在(地点)举行了就项目的公开招标,共有家单位参

1.作为投标单位,我们保证遵守商业秘密,不以其他形式在任何时间对外泄露有关本次招标的内容,否则无权要求招标单位返还保证金。

2.投标方知道并承诺同意如不正式签定合同,本次招标结果对双方无任何约束力,

涉。

2、专家严格依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进行评标。

3、专家对自己的评标意见负责。

大家好!

我是海尔法律中心法律顾问,受(招标单位)委托,参加项目的招标、投标会,对这次招标投标,我发表以下法律意见:

一、这次招标文件的内容事前已经过(招标单位)及海尔法律中心的仔细审核,内容合法。

二、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达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投标行为有效

三、我自始至终参与了开标、读标、评标的全过程。我认为整个过程是公开的、公平的、公正的、合法的,保障了各投标人公平竞标的权利和机会。

四、本次招标投标结束后,请中标单位与招标方按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报批审核手续。

五、各投标单位如果对招标、投标过程有意见,请现在提出来。如果没有意见,请大家在中标结果通知单上签字。

谢谢大家!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 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 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 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二版) 1.目的 规范XX集团工程招标,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承包方,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各房地产公司的所有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业务。3.原则: 3.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 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3.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 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 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 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3.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 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 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3.6.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 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4.职责分工 4.1.集团工程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解释、监督和检查。4.2.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小组成员 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及财务分管领导、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部 经理等。招标领导小组可对招标项目按额度授权总监或部门经理确定。 4.3.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及维护合格承包商名录,编制项目 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标、接标、开标,评审技术标,控制招标工作进 度,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会务。 4.4.成本管理部主要职能:编制招标文件的经济部分,参与接标、开标,主持评审经济 标,主持谈判。

山东高速集团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项目采购管理,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和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各权属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权属单位含其分、子公司,下同)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是指集团公司或权属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非招标项目采购程序、采购文件、评审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批准,对采购过程进行规范、监督,对采购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章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分类、适用范围及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方式采购分为下列类型: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询价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 第六条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范围及管理 (一)按《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鲁高速招〔2011〕3号)(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不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原则上适用本办法,如不适合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或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成本过高的,可另行采取合适的方式组织采购。以上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采购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集团公司直接出资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二)按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达到公开招标额度,因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适用本办法,其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集团公司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中心参与监督,审批程序见附件2(招标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审批流程)。 第三章采购条件 第七条拟采购项目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否则不能进入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定稿版

集团招投标管理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1.1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1.2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1.2.1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1.2.2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1.2.3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1.2.4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1.2.5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1.2.6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1.2.7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1.2.8定牌生产 1.2.9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1.2.10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1.2.11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1.3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1.3.1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1.3.2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1.3.3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1.3.4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1.3.5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1.4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 关于印发《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公司 年月日

**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范围内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对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招标项目分管领导 成员:财经管理部、企业审计部、纪委监察部、**部、**部、**部等单位相关项目招标单位(部门)负责人。 招标管理委员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的招标工作; (二)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三)处理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招标工作拥有最高决策权,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部,企业审计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招标日常管理; (三)负责招标计划、招标方案的审批、登记备案和上报工作,对需要委托招标项目,负责对招标实施单位推荐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备案; (四)协助项目招标单位(部门)与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定期对近期的货物、劳务、服务、工程等市场进行调查,对物资采购价格不定期抽查审核。 (六)负责对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单位)是招标业务实施主体。 第七条公司招标管理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一)**部、**部、**部等专业技术部门负责设备购置、

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二00四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4) 第一节招标领导小组及职责 (5) 第二节地区公司经营班子职责 (5) 第三节招标中心职责 (6) 第四节总承包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7) 第五节甲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9) 第三章招标立项 (11) 第一节招标计划编制 (11) 第二节招标技术方案 (14) 第四章招标实施 (20) 第一节招标工作准备 (20) 第二节招标文件的编制 (23) 第三节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25) 第四节发标 (27) 第五节招标答疑 (28) 第六节投标单位考察 (29) 第七节截标 (31) 第八节标底价的编制及报批 (33) 第九节回应标的开标、评标 (34) 第十节技术标评标 (36) 第十一节经济标开标、评标 (39)

第十二节综合评定 (48) 第十三节样板封存与设计选板 (50) 第十四节招标结果审批 (52) 第五章招标项目合同价格监控 (55) 第一节合同价格监控的组织机构 (55)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 (55) 第三节合同的备案 (56) 第四节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 (56) 第五节价格监控信息的应用 (58) 第六节合同的履行和监控 (60) 第六章奖惩规定 (63) 第一节基本规定 (63) 第二节奖励细则 (64) 第三节处罚细则 (64) 第四节奖励和处罚程序 (66) 第五节奖罚补充规定 (67) 第七章附则 (68) 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机构与职责5第一节招标领导小组及职责5第二节地区公司经营班子职责6第三节招标中心职责 6第四节总承包公司相关部门职责7第五节甲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10第三章招标立项12第一节招标计划编制12第二节招标技术方案15第四章招标实施20第一节招标工作准备20第二节招标文件的编制24第三节投标单位资格审查25第四节发标27第五节招标答疑28第六节投标单位考察29第七节截标 32第八节标底价的编制及报批33第九节回应标的开标、评标 34第十节技术标评标36第十一节经济标开标、评标39第十二节综合评定48第十三节样板封存与设计选板50第十四节招标结果审批52第五章招标项目合同价格监控55第一节合同价格监控的组织机构55第二节合同的签订55第三节合同的备案56第四节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56第五节价格监控信息的应用 58第六节合同的履行和监控59第六章奖惩规定63第一节基本规定63第二节奖励细则63第三节处罚细则64第四节奖励和处罚程序66第五节奖罚补充规定6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XX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XX地产集团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地产项目工程类的招标工作,其他类项目的招标可参考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招标权限(主要指范围种类或金额) 下述范围内的工程由各地区公司自行招标: 1、设计、勘察、检测、监理、外水、外电、燃气、供暖、消防、电话、网络通信、有线电视、人防、防火门、基坑支护及降水等项目。 2、金额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样板房、售楼部装修工程(新项目第一次开盘及新增装修标准除外)由地区公司直接与该区域的集团战略施工单位议标;所有普通装修的学校、幼儿园及其他造价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地产项目非标准化的装修工程由地区公司自行招标。 3、金额在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园建工程由地区公司参考集团园建标准价格自行招标。 4、须单独招标的幼儿园、综合楼、运动中心(城市盘)或临时售楼部的智能化工程,由地区公司与该区域的集团战略施工单位直接议标。 5、须单独招标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万平方米的单栋主体工程、集团下发参考价格区间及合同文本的地基基础、保温、钢结构等项目。 6、新项目首期开盘范围内的土石方、地基及基础工程。 7、绿化工程由园林集团负责招定标,地区招投标部与其签订合同。

8、其他预算金额 300万元以下(含 300万元)的工程项目。 超出以上范围的由集团各招投标中心组织招标。 第三条集团各招投标中心的工作范围 1、集团第一招投标中心负责集团权限内土建类项目的招标,具体包括主体、地基及基础、土石方、钢结构、外墙保温、市政项目等;负责审核地区报审的土建类项目的定标和补充合同核价,具体包括主体、地基及基础、土石方、钢结构、外墙保温、市政、设计、勘察、检测、监理及防火门等项目。 2、集团第二招投标中心负责集团权限内装修园建类项目的招标,具体包括室内外装修、园建、幕墙及铝合金门窗年度标等;负责审核地区报审的装修园建类项目的定标和补充合同核价,具体包括室内外装修、园建、幕墙及超出铝合金战略协议标准范畴的铝合金门窗等项目。 3、集团第三招投标中心负责集团权限内设备安装类项目的招标,具体包括配合(主体、市政水电气暖等管网、非标准化公建装修等项目)安装类、智能化、设备制安、空调、音响、灯光及安装设备材料类集团年度标等;负责审核地区报审的设备安装类项目的定标和补充合同核价,具体包括配合(主体、市政水电气暖等管网、非标准化公建装修等项目)安装类、智能化、设备制安、空调、音响、灯光、外水、外电、燃气、供暖、消防、电话、网络通信、有线电视及人防(含人防门)等项目。 4、集团招投标监察中心负责对各招投标中心已完成的定标及地区公司报集团审核的定标、补充合同核价进行抽查、监督及监察;受理

集团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 1范围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服务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2引用文件 采购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招标:指大型项目、原材料、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一次性采购,需要发出招标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和认证。 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招标方案审批后,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发 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集团网站发布。 邀请招标: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资质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议标:在工期或是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企管中心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开标: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评标: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定标:指根据评标结果产生中标人。 4职责 4.1招标议标办工作组 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 小组的会务实施招标工作、根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或会议纪要、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过程的记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4.2审计审核部门 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审查。 4.3行政中心的法务部门职能 审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4.4申请部门及协办部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经营、财务等相关部门 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规定要求 5.1

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招标管理办法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1. 目的 为了最大程度地保证公司和投资者利益,通过事先公布采购条件和要求,众多的投标人按照同等条件进行竞争,将采购活动置于透明的环境之中,来保证招标项目获得最佳的质量和成本。 2. 适用范围 公司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合同金额超过万元以上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监理、物业等合作单位的选择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3. 相关文件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材料设备采购管理办法》 4. 执行原则 凡确定的招标项目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执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 公司的领导和员工均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推荐投标单位,所有被推荐的投标单位必须进行资格预审,没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不具备投标资格。入围的投标单位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招标的各种相关信息是公司的机密必须是最少人知晓,对知晓的人要加强控制和监督。 5. 职责 计划预算部作为招标活动的组织者,负责组织和协调招标流程;业务部门作为招标活动的专业参与者,对招标项目提出详细的需求。招标小组作为招标活动的决策支持机构,负责监督招标程序的执行和控制关键环节的决策。评标专家组负责对投标书进行评价,对中标单位的选择提出专业性的意见。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单位招标的主管业务部门是工程管理部;规划、物业单位招标的主管业务部门是规划部;材料设备供应商招标的主管业务部门是材料设备部。 计划预算部的职责: a.负责制订和修改招标管理办法及流程;

b.负责组织招标活动; c.负责组织制作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及标底,负责制作其中的相关条款; d.负责招标活动的对外联络,如发布招标公告、与政府的招标管理部门联络办理有关 手续等; e.参与合同谈判,提供标准合同文本; f.参与签订合同。 业务部门的职责: a.参与制定和修改招标管理办法及流程; b.负责提出拟招标项目的计划,并提出拟招标项目的名称、范围、条件、时间及技术 指标; c.参与制作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负责制作其中的相关条款; d.负责组织对投标单位的考察、踏勘答疑、编制答疑补充文件; e.负责组织合同谈判,编制合同文本; f.组织签订合同。 招标小组的职责: a.负责审查资格预审文件; b.负责进行投标登记、发放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书; c.负责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提交资格评审报告; d.负责审查招标文件、答疑补充文件和标底; e.主持开标并监督公开开标过程。 评标专家组负责评标,提交评标报告。 招标小组和评标专家组的任职资格与要求 参见附件三:《招标小组与评标专家组的管理规定》 6.招标程序 招标计划 在项目建设总体计划中明确该项目的招标计划,包括招标项目、招标形式、招标范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定牌生产 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的标准是: 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应该公开: 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 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项目招标活动,保证项目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股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转发印发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投[2006]62号),结合本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但不限于当地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天河城网站公开发布投标邀请书,同时可以口头方式通知特定的投标人浏览有关投标邀请信息。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签约公司,是指项目经办部门所属公司。 第八条招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如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 (三)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广控《十八条禁令》。 (四)不得泄漏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已按审批权限获得批准的项目。 (二)已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获颁批准或许可文件。 (三)已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员,并已具备相关的完整技术文件。 (四)资金来源落实,资金安排已获得财务部门确认。 (五) 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

XX集团颁布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XX集团颁布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 4、1 总则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单

位;(2)某些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4、1、2、2 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3 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1、2、4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1、2、5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4、1、2、6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2、7 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4、1、3、1 招标管理机构◆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可作授权)、副总经理或总监、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集团公司的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的水电、火电、风电及其他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及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招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工程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工作可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拟自行招标的,应按照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核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全系统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项目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项目公司具体组织各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二章招标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对工程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与投融资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和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挂靠工程管理

部。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定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办法、程序和范本; (二)决定工程招标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三)对于集团公司重点监督管理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招标计划、资格预审结果、招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名单和评标报告等主要环节进行审核监督; (四)审批各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 (五)授权招标办公室进行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的有关具体工作。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负责在招标工作开展之前,组建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分、子公司相关领导兼任,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常务副组长,集团公司、其他投资方和招标代理机构有关人员担任副组长;成员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其他投资方、项目公司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组成,且须有纪检或监察部门的人员参加。 直属企业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该企业负责组建,组长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 同一项目公司负责区域、流域、或多个工程建设时,可组建一个项目招标领导小组。 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组成名单由分、子公司(或直属企业)报集团公司审批,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开展工作,主要成员调整时应报集团公司批准。 第八条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组织成立招标工作组,进行项目招标工作的总体策划; (二)制定评标办法; (三)组建评标委员会;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物资招标工作,确保采购质量,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指导意见》《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华能集团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物资是指除燃料和集团公司系统内贸易公司的交易货物以外,与电力、煤矿、供热、交通运输企业相关的基本建设、生产维护、大小修、技术改造和科技环保等项目的设备、材料、备品配件、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三条物资招标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物资招标采购管理主要内容包括招标范围和方式、招标代理、招标准备、发布和投标、开标、评标和定标、合同签订、招标纪律等。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直属单位、产业公司、区域公司、直管企业和基层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的物资招标工作。 第二章管理职责 — 62 — — 62 —

第六条各单位根据本办法应成立物资采购决策机构(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由各单位的相关领导、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组成。物资采购决策机构是物资采购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物资招标工作,对招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根据“三重一大”决策管理有关要求,将物资招标采购中的重要事项提交各单位相关决策会议审议。 第七条各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归口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物资招标的管理工作,并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招标采购管理细则,规范物资招标采购的业务流程和管理程序,依法开展物资招标采购工作。 第八条各单位应依法组建物资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工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商务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若评标委员会采用技术和商务分组评标时,则每组成员为五人及以上单数。 技术和商务等方面专家原则上应从集团公司评标专家库中随机选取。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其评标专家经同级招标管理机构同意可直接选定。 第九条各单位物资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参照评标委员会的组建方式组建,负责按照资格预审文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63 —

某公司招标管理制度汇编(DOC 27页)

XXXXXX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标活动,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招标工作高质量、低成本、高 效率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招标工作应当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和诚 信原则,应当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应当遵循公司利益优 先的原则。 第二章招标范围和有效期 第三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一)单批物资采购金额或长协采购物资半年采购金额超过10万元的(不含麦草、废纸、杨木块等不具备招标条件的物资和木浆、叉车等由上级公司集中采购的物资); (二)技改及工程建设外包项目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 (三)设备维修维护外包项目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的; (四)外包服务性项目(含设计、监理、评估、论证、运输、劳务、保洁等)收费总额超过10万元的; (五)具备招标条件,半年度费用金额超过10万元的; (六)公司范围内各种剩余、闲置、淘汰、报废的物资和交通运输工具(含公务车辆)评估价值5万元以上的,应该采取招标或拍卖方式进行处置。

第四条对达到第三条所述招标标准但由于特殊原因计划 不进行招标的项目,申报部门需填写《不招标申请表》进行审批。 第五条经批准不进行招标或未达到第三条所述招标标准 的外购物资、工程与服务的采购,按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比价、议价,应依次优先采取:密封报价比价议标、传真报价比价议标(统 一传真至招标办)、独家谈判议标。 第六条长协采购的物资,每次招标的合同有效期一般不得超 过一年,满一年需重新招标,若特殊原因拟在满一年后不重新招标 按原合同续签的,必须填写《不招标申请表》办理审批手续。临时 或一次性采购招标当次有效,原则上下次重复采购也需重新招标。 第三章招标方式 第七条招标方式包括:第三方公开招标、第三方邀请招标、自主公开招标、自主邀请招标。 第三方招标是指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操作,由依法抽签选定的外部专家进行评标。 自主招标是指由公司内部组织招标、评标、定标工作。 公开招标是指面向社会发出招标公告,接受任意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的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仅面向经过合法筛选的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发出招标邀请。 第八条工程建设单个项目概算100万元以上的或按照最新的法律法规须到政府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或委托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依法办理。

知名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知名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知名房地产公司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知名房地产公司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 知名房地产公司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3.2 知名房地产公司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 4.1 总则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单位;(2)某些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4.1.2.2 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3 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1.2.4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1.2.5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4.1.2.6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2.7 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4.1.3.1 招标管理机构 ◆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可作授权)、副总经理或总监、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项目部经理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一线公司任命;招标小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工程招标的执行部门主要包括工程管理部与成本管理部,两部门应分设招标职能岗位,负责招标工作的具体操作。 4.1.3.2 职能划分 ◆工程管理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合格承包商数据库,编制招标文件,发

XX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规范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 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 监督检查。 3.2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 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 4.1总则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 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 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 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 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 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 确定承包单位;(2)某些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 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4.1.2.1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4.1.2.2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3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 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1.2.4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 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1.2.5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 低且合理。 4.1.2.6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 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2.7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 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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