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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知识点总结

卫生法知识点总结
卫生法知识点总结

一.概述

卫生法学:法律学中有关医药卫生问题的应用学科,研究卫生法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法律科学。

卫生法(health law)是调整在卫生活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卫生法含义:

1、我国卫生法散在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单行条例、自治条例、部门行政规章、地方行政规章、我国参加或签订的国际条约和协定之中。

2、调整对象是卫生法律关系。法人(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其他组织、个人(公民、自然人)

3、国家制定或认可

4、内容是权利、义务

5、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

卫生法的特征

1、卫生法是行政、民事、刑事法律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调整手段的多样性

A、行政手段——行政执法——行政执法内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争议解决方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

B、民事手段——如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横向关系调整(如违约与侵权)

C、刑事手段——违反刑法规定的情形。

2、卫生法是在医学发展演变基础上逐步形成的法律

3、卫生法是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法律

4、卫生法是具有一定国际性的国内法。

卫生法规一体化---WHO、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国际医学法学会

国际公约:人类共同性

A、根本任务在于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的实现,阶级性淡化、意识形态淡化、宗教性淡化

B、国内法的国际化倾向明显,各国目的基本一致

卫生法的原则

1、卫生保护原则

健康---基本人权

政府对人民的态度:平等的尊重与关怀

A、人人享有获得卫生保护的权利

B、人人享有获得有质量的卫生保护的权利(公平原则)获得帮助权——宪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

2、预防为主原则

3、公平原则

同等情况下同样对待、比例平等、卫生资源的配置

4、患者自主原则

卫生法的渊源:

宪法→法律(侵权责任法)→卫生行政法规(..条例)→卫生部门规章(卫计委或中国中医药管理局)→地方法

如何使用?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二.母婴保健法

母婴保健:指为了保障母亲和婴儿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所进行的各种活动。

母婴保健法:是指专门调整在母婴保健活动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生殖权利

生殖权利是人的基本权利,它是指公民依法享受“性”、“生育”的自由及依法可以获得“性”和“生育”的要求。包括性权利、生育权利、计划生育权利和获得生殖保健的权利。生殖健康:生殖系统及其功能所涉及的一切事宜上,身体、精神和社会等方面的健康状态。(1994年开罗“人口与发展”大会被确立,1995年北京“世界妇女大会”进一步深化)

婚前保健

1、婚前卫生指导:性卫生知识、生育知识和遗传病知识的教育;

2、婚前卫生咨询:对有关婚配、生育保健等问题提供医学意见;

3、婚前医学检查: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医学检查。

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而且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疾病。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在传染期内的其他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提出医学意见:暂缓结婚或可以结婚,但需采取长效避孕措施

《婚姻法》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的;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2002年,强制婚检→自愿婚检

孕产期保健

1、母婴保健指导:对孕育健康后代以及严重遗传性疾病和碘缺乏病等地方病的发病原因、治疗和预防方法提供医学意见;

2、孕妇、产妇保健:为孕妇、产妇提供卫生、营养、心理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建立保健手册,进行产前定期检查等医疗保健服务;

3、胎儿保健:为胎儿生长发育进行监护,提供咨询和医学指导;

4、新生儿保健:为新生儿生长发育、哺乳和护理提供医疗保健服务

医学指导和医学意见:对患严重疾病或者接触致畸物质,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安全或者可能严重影响孕妇健康和胎儿正常发育的,医疗机构应当给予医学指导;

1、产前诊断:经产前检查,医师发现或者怀疑胎儿异常的,应当对孕妇进行产前诊断。(《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2、终止妊娠的指导意见:胎儿具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或危及孕妇安全

遗传咨询

a.法律问题

1、尊重公民的自主权尊重个人自主权;保护没有自主决定能力的人。

●自愿:在遗传筛查、产前诊断、终止妊娠、生育选择手段等事项上,尊重孕产妇的自

决权;强调个人,也不能忽视家庭。

●告知与知情同意:个人、家族、结婚对象(必须提供完整、准确、不偏不倚的充足信

息包括完整信息告知和泄密风险告知;非强制性:大部分只能诊断,没有治疗手段)知情权(the right to know)vs. 不知情权(the right not to know)

信息的适当公开

原则:未经允许不得公开

对血亲的告知责任和对配偶遗传风险的告知责任

b.伦理原则: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尊重自主原则、公正原则

三.医师诊疗义务与患者生命健康权保护

医疗行为

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诊断、治疗活动:

①有一定危险性,可能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和治疗;

②由于患者体质特殊或者病情危笃,可能对患者产生不良后果和危险的检查和治疗;

③临床试验性检查和治疗;

④收费可能对患者造成较大经济负担的检查和治疗

医疗美容:是指使用药物以及手术、物理和其他损伤性或者侵入性手段进行的美容。

合法的医疗行为

主体合格——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执业地点、执业类别(临床、口腔、中医、预防)、执业范围(内外妇儿)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医患法律关系

医患双方因诊疗行为而形成的法律关系

主要形式:医疗服务合同、无因管理、强制医疗

1、医疗服务合同民事法律关系

成立和生效的标志有:一般是挂号,特殊情况如急救、免除挂号的情形、体检、预防接种(二类苗)、义诊

认定为医疗服务合同的主要理由:

??A、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一般特征

??B、民事主体平等。思考:医患双方都有谁?医生个人是否为医疗服务合同的主体?×??C、等价有偿:支付对价

??D、自愿:自主决定(特殊情况除外,例如侵权责任法规定的第五十六条之情形)

??E、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否则无效

2、无因管理民事法律关系

好散玛利亚人法(Good Samaritan law)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条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急救不要以医院的名义)

3、强制医疗行政法律关系

强制医疗必须有法律授权:因涉及人身自由的剥夺

??精神卫生法:非自愿住院治疗

??刑法、刑事诉讼法: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强制治疗

??传染病防治法:强制隔离、强制治疗

??其他法律,例如国境检疫法规定的强制医疗

医患法律关系的内容:双方权利与义务

民事主体的权利

民法总则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一百一十二条自然人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三条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受法律平等保护。

侵权责任法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医方:医疗机构(一般而言,医务人员不是医患法律关系的主体)==== 患方

狭义人身权

生命权健康权(民法通则)、身体权(民法总则)

1、生命权

民法总则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法总则第十五条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国内: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活产儿均应填写《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活产系指出生时有呼吸、心跳、脐带搏动及随意肌收缩四项生命体征之一的婴儿;凡断脐72小时后的活婴均应签发《出生医学证明》。

??国际:活产是指不论妊娠期长短而自母体完全排除或取出的受孕产物,她与母体分离后,不论脐带是否切断或胎盘是否附着,只要能够呼吸或显示任何其他生命证据,如心脏跳动、脐带搏动或随意肌的明确运动,这样出生的每一产物均被视为活产。

民法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物权vs. 生命权)

2、健康权:身体功能健康

3、身体权:身体的完整性与连续性

医师诊疗义务

1、内容:

诊疗范围的确定

?一般为手段债务,有结果债务的例外

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due care)

亲自诊疗义务(执业医师法)

持续注意义务(全医疗过程)

会诊、转诊义务

附随义务:照顾、通知、保护、协力、保密、保管财物、调查、开具证明等

2、侵权行为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七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侵权三要素:

过错行为——如何理解与当时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

①成文: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参见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大纲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诊疗规范是指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或者认可的与诊疗活动有关的技术标准、操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

②不成文的:如习惯---理性医师标准(professional standard)

??“兜底”标准:常识标准---甚至可推翻1、2

损害结果——损害狭义人身权及财产权(是由损害人身权导致的)、严重程度(死亡、残疾、重大功能损害、严重痛苦、难以治愈的疾病等)

因果关系——民法里讲可能性

四.医师告知义务与患者知情同意权保护

知情同意(Informed consent)

1914.美国伤害理论→1946.纽伦堡法典(自愿而知情的同意)→1957.知情同意→1973.美国医师协会发表患者权利宣言(知情同意权和自主决定权)→1990.患者自我决定法

合法医疗行为:

主体合格;患者利益最大化标准;知情同意;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公序良俗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时、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书面同意。

知情同意三要素:知情、理解、同意

知情同意五要素:行为能力、告知、理解、自愿、同意

知情同意七要素:

?基本要素(行为能力、自愿)

?行为要素(告知、建议、理解)

特例——遗传咨询和产前诊断属于非指令性咨询,不给出建议

?决定、授权

如何履行告知义务?

1、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实施医疗行为主动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及执业证、执业助理医师、疫苗接种资格证等(由医务人员告知)

2、告知对象:具有同意的能力(理解和决定行为能力)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医务人员履行告知义务方面,如法律之间存在有不一致或冲突之处的,应当以《侵权责任法》为准,以告知患者、患者签字为原则,告知近亲属并签字为例外。

授权委托:自主、普遍授权是危险的,在是否授权之前告知其后果,一旦医疗过程开始就不可以改变、同意授权的时效性阶段性和变化性(必要时重新告知)

无因管理如车祸如何处理?

伦理角度:不伤害原则、有利原则与公正原则

法律角度: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六条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如果因追求患者及其近亲属签字而导致延误诊疗、甚至丧失救治时机,则会承担医疗损害责任甚至是行政、刑事法律责任。

3、确保自愿(没有外部控制如强迫、操纵、说服,信息隐瞒——虚构事实和片面陈述事实)

4、告知内容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等”---理性患者标准(具体患者标准?)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6条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治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在医院的明显之处。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0条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33条医疗机构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

5、告知方式:口头告知vs. 书面告知

??一般情况:口头告知

??特殊检查、特殊治疗、手术:书面告知

??手术口头告知的风险

6、语言问题——翻译

7、注意避免不利结果

《执业医师法》第二十六条医师应当如实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注意避免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医疗伦理损害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医务人员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五.医师保密义务与患者隐私权保护

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

密尔的伤害原则对隐私范围的界定:是否有危险或伤害

患者隐私权是指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拥有保护自身的隐私部位、病史、身体缺陷、特殊经历、遭遇等隐私,不受任何形式的外来侵犯的权利。这种隐私权的内容除了患者的病情之外还包括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只向医师公开的、不愿意让他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以及其他缺陷或者隐情。(不全面)

主要是患者本人的隐私权范畴:隐私隐瞒、隐私支配、隐私维护、隐私利用

隐私保护现状

《侵权责任法》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隐私支配、维护、利用不足)

第六十二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隐私隐瞒)

隐私隐瞒不足:

??超出知情范围刺探患者隐私

??故意泄露、公开传播或直接侵扰患者的隐私

??医务人员非诊疗职责需要而知悉患者隐私

??直接侵入患者身体侵害隐私

??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及有关资料:一是出于医学会诊、医学教学或者传染病防治的目的,公开患者的病历资料;二是医疗机构本身对病历资料管理不善,向未取得患者同意的人公开,造成患者损害,前一种情形需要具体分析,后一情形则构成侵权。

例如医院大屏幕、床头卡、化验单公开、医学观摩、微博微信泄密、信息买卖

危害:医患矛盾、侵害人身权自由权隐私权财产权、社会心理伤害、社会公平正义

我国隐私保护立法

存在的问题有:立法不完善、执法不严格、司法保护不力、隐私观念淡漠、个人信息界定模糊、科技发展的冲击

宪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民法总则

第一百零九条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刑法修正案九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美国隐私保护立法

1974.隐私法

法(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主干法

适用主体及范围:任何医院、健康计划执行机构、健康保险机构以及医疗健康咨询机构所

保管的医疗信息和个人健康信息

最低标准:知情同意制度,管理简化制度,病人医疗记录查看权制度,最小程度披露制度?隐私须知(the notice of privacy practice,PPN):首次提供卫生服务的当天,向每个

患者提供书面的“隐私惯例声明”,并且通知本身在服务地点明显的位置张贴。

?披露医疗信息授权(authorization to disclose health information):授权表格必须以通俗

易懂的方式书写;必须向病人提供一份副本;必须包括患者撤销授权的权利的通知,不签署对于患者利益的影响,以及接收者向未授权人员披露信息的可能性。

?患者对病历的权利:患者有权查阅和获得他们的整个医疗记录的副本(合理的价格);

可以要求修正他们的医疗记录;有权对过去六年中受保护健康信息的披露获得清单

?患者信息保护:18项可识别信息及其他特殊信息如基因

?未成年人、紧急救护和医师培训:

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病例的权利、被监护人的权利

紧急治疗的规则和程序不受隐私法规的影响

?医学研究

什么时候可以泄露患者隐私?

1、患者同意:患者在了解披露信息的性质、对象、用途、后果后,签署书面同意书

2、法律要求---1974年曼恩诉亨特、我国精神卫生法、传染病病防治法等

3、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保护需要披露

六.药品管理法律制度

药品

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用品。

中药材:以传统方式采收、加工的半成品和成品

中药饮片:中药材经过加工炮制,可直接用于中药临床使用的中药。

中成药:以中药为原料,经批准依法生产的成方中药制剂。

食品

药品

药食

同源

红色OTC(甲类):不允许超市销售

绿色OTC:医院、药店、超市、宾馆均可销售

药品生产企业与经营企业的市场准入

1、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MP)

2、药品经营或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

3、生产企业的委托加工(OEM):整合社会资源——委托方和受托方;经药监部门批准

4、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可以出售中药材,不得出售其它药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除外(中国四大药都:安徽亳州、河北安国、江西樟树、河南禹州)

5、医药机构配制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医院可以自己生产药品(必须市面上没有才能生产,有许可证,不得在市场销售,特

殊情况可以互相调配)

?药剂人员必须按照处方配药并进行核对;发现配药错误,退回经处方医师确认或重新

签字,如若还存在明显错误可向上级医务处申报

?超说明书用药或药品未注册用法(unlabeled use,out of labeling)

①适应症不符;②剂量不符尤其是激素用药;③用药途径不符

美国超说明书用药条件: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不是实验研究;保护患者知情权;充分的文献报道

中国超说明书用药条件:

《未注册用药方法专家共识》(2010,广东)——在影响患者生命质量或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无合理的可替代药品(如果其他药厂药物有适应症,优先使用);不是实验研究;合理的医学实践证据;经药事会或伦理会批准;患者知情同意

《超说明书用药专家共识》(必考)(2015,中国药理学会治疗药物监测研究专业委员会药品风险管理学组)——在超说明书用药只是为了患者利益(不是实验研究或药师利益);

权衡利弊,保证患者利益最大化;合理的医学证据;经药事会或伦理会批准;患者知情同意并尊重其自主决定权;定期评估,防控风险

?用药合理性的依据有:法律、行政法规;国家级技术性规范——药品说明书、药典;

行业技术性规范——guideline;地域性技术性规范;行业内共识书籍或研究;行业内专家集体讨论;行业内专家个人意见

?药事服务费:给药师增值服务的费用

?药品不良事件(adverse drug event,ADE):药物治疗过程中的不良临床事件,尚未确

定因果关系

?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 drug reaction,ADR):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药

物目的无关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群体不良反应,应立即向当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药品不良反应检测中心报告。

?药物滥用:违背了公认的医疗用途和社会规范而使用的任何一种药品,和“抗生素滥

用”不是一个概念

6、进出口药品管理:《进口药品注册证书》

销售少量民间未经批准的药物或销售少量未批准的国外药品,没有造成他人伤害或延误诊治,情节轻微或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格列卫”事件不算犯罪)

7、药品包装管理:贴有标签并附有说明书

8、特殊药品管理:

麻醉药品是指使用后具有身体依赖性,成瘾的药品≠麻药(普鲁卡因、利多卡因)

9、药品广告管理: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处方药不能做广告,非处方药不得使用医院或医生形象做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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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九条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损害,或这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伤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责任的生产者或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11、药品的商业贿赂:刑法修正案(六)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七.器官移植法律制度

器官移植:利用手术等方法,替换体内衰老的、病态的或衰竭的器官。

《人体器官移植条例》适用于有功能的心脏、肝脏、肺脏、肾脏、胰腺等器官,不包括人体细胞和角膜、骨髓等人体组织。

器官捐献原则:

①人体器官捐献享有自愿、无偿的原则;

②公民享有捐献或不捐献器官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欺骗或利诱他人捐献器官

全面禁止使用死囚作为器官移植来源

③捐献人体器官的公民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对已经表示捐献器官的意愿有权予以撤销

④公民明确表示不愿意捐献的死后不得摘取器官;没说愿不愿意的死后可以经配偶父母或子女同意表示捐献器官的意愿

活体器官捐献原则:

18岁之前不允许;器官接受人仅限于配偶(结婚3年以上)、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有亲情关系的(领养或继父母与继子女)

医疗机构人体器官移植:

有资格;提交人体器官移植审查申请;尸体器官摘取必须在判定死亡后进行;可以收取相关费用但不得收取器官费用;需要器官移植患者排序公平公正公开;隐私保护

《刑法》第234条非法买卖——出卖人体器官罪;

违背意愿摘取活体器官——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罪

违背意愿摘取尸体器官——盗窃、侮辱尸体罪

八.精神卫生法律制度

戈德华特守则(Gold Water Rule):美国的精神病医生在亲自为病人诊断前不能得出任何结论。

精神障碍

送诊人:个人自行就诊,疑似精神障碍的近亲属,民政部门

出现自残和伤人可以由近亲属、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强制送诊

住院条件:①已经出现自残行为或有倾向;②已经出现伤人行为或有伤人的危险;

治疗规则:

权利告知(患者或监护人);

人身安全保障;

保护性医疗措施的实施限制;

禁止治疗以外的用药和强迫劳动;

特殊治疗的告知和批准(患者或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伦理委员会批准);

出院同意和评估——患者自行入院的可以随时出院,监护人送来的监护人同意出院,坚持出院的要求医生履行告知义务并由患者或监护人签字确认

精神障碍患者的权利有: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权,宗教信仰权,受监护权,知情同意和获得治疗权,平等的学习和劳动就业权,医疗保障权和获得救助权,诉讼和获得赔偿权

九.传染病防治法律制度

传染病防治法

《传染病防治法》(上海甲肝)→2004第一次修订(非典)→2013第二次修订

主要内容——八大变化

1、传染病病种的变化

?甲类(2种):鼠疫、霍乱

?乙类(26种):传染性?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感染?致

病性禽流感、?疹、流?性出?热、狂?病、流?性?型脑炎、登?热、炭疽、细菌性和阿?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性脑脊髓膜炎、百?咳、?喉、新??破伤?、猩红热、布鲁?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吸?病、疟疾。

?丙类(11种):流感、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

斑疹伤寒、黑热病(从乙类降为丙类)、包虫病、丝虫病、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新加)

2004年新增SARS、人类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按甲类处理;肺结核、新生儿破伤风、血吸虫病从丙类提入乙类

梅毒:Tuskegee study违背纽伦堡法典(必须征得知情同意),利用美国黑人观察梅毒

传播性病罪:刑法第360条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客观上已知自己患病并从事卖淫嫖娼行为但不一定产生性病传播事件,犯罪主体患有严重性病,主观故意)

2013修改:H1N1按丙类处理,H7N9按乙类处理,只有肺炭疽和SARS乙类按照甲类处理

其他?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政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2、艾滋病降级:由甲类变为一般乙类传染病,但仍受重点关注

3、建立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制度隐瞒谎报缓报者将受惩处:一般报告人是倡导性的,职责报告人没有按照规定上报追责;2小时以内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部门报告;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必须经过授权,否则判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零报告制度:传染病即使死亡人数是零也要上报

4、强化实验室安全严防病原体扩散:2004《病原微?物实验室?物安全管理条例》

5、疫情控制更加具体 ,隔离有了法律依据(甲类):

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甲类、?类传染病暴发、流?时,县级以上地??民政府报经上?级?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治区、直辖市的疫区。

尸体处置——死因不明48小时之内提醒家属可以采取尸检以确定死因,谁阻碍尸检谁的错;对于传染病不需要征得同意直接尸检(病因不明)或火化(甲类和炭疽)。

6、严防医院成为传染源医院不得拒收传染病病?

7、?肝携带者等不再受歧视

8、传染病病?权利受保护,个?隐私受尊重

《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群实?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政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等部?制定。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提供医疗救护、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书写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并妥善保管。

艾滋病防治条例

不得歧视;不得拒诊;不得泄露艾滋病病人信息;艾滋病病?不得以任何?式故意传播艾滋病;公共场所内不放置安全套将被罚;对吸毒?群实施药物维持治疗(减少注射传播)信息告知中患者隐私权====家属知情权

性伴通知:

艾滋病报告制度:非实名报告制度

十. 医疗法律风险与防范

1、民事责任

?医疗技术损害(患者生命健康权)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全过程,包括出院后随访)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有过错(未尽到诊疗义务并造成损害)的 P6

?医疗伦理损害(知情权+人身权)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医务人员未尽到告知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物品损害

?医疗管理损害

2、行政责任

?非法行医:主体合格+医师合格(医师资格证和医师执业证并注册)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民事责任靠司法鉴定,民法优先)

?商业贿赂:是否不正当影响处方

3、刑事责任

?非法行医罪: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侵害公民信息罪

?医疗事故罪: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

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卫生经济学知识点整理学习资料

卫生经济学(2014.11.20) 一、选择题 1、卫生资源计划配置方式:政府的指令性计划和行政手段。 2、区域卫生规划应优先发展和保证的是: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3、目前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问题主要有农村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落后;农村卫生技术人才缺乏,医疗服务水平低;农民缺乏医疗保障制度;农村卫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运行机制缺乏活力。 4、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益评价指标: 1)卫生费用评价指标(5个):卫生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的百分比;人均卫生费用;不同医疗机构之间的费用比例;门诊与住院之间资源配置比例;医疗、预防、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之间的资源配置比例。 2)其它评价指标(3个):卫生资源配置总量指标;卫生资源配置结构指标;卫生资源利用的效率指标。 5、医疗机构的成本核算单元有(成本构成要素):人力成本、固定资产折旧和修理费、材料成本、公务业务费、药品、其他费用。 6、以竞争为定价中心的定价方法:随行就市定价法、竞争价格定价法、投标竞争法、直觉定价法、组合定价策略。 7、医疗卫生服务中属于医院直接成本的:临床和医疗技术科室的成本,如医疗器械。 8、医院总成本包括:医疗服务成本和药品经营成本。 9、我国卫生事业的性质:福利性和公益性。 10、卫生服务的主体有各类医疗、卫生、保健和康复机构。 11、卫生总费用的来源:政府卫生投入、医疗保健制度投入、居民个人支付的医疗卫生保健费用、国际贷款及援助。 12、卫生资源优化配置的原则有:坚持以人为本,维护人民健康权益;应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效率与公平兼顾;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坚持以农村卫生工作为重点、预防为主;坚持按投入产出原则配置资源。 13、(卫生服务市场)政府干预失灵的原因:政府行为目标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不一致性;政府限制垄断的困难;公共决策的失误;政府机构的低效率。 14、卫生服务供给者对卫生服务需求的主要影响:服务价格。 15、公共产品特点: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 16、卫生资源优化配置实际操作原则需要考虑的因素:供需平衡。 17、影响卫生服务价格波动的因素有:卫生服务的价值;医疗需求因素;医院的供给;政府所提供的政策环境;医疗保障制度。 18、医疗卫生服务价格的制定原则:分级定价原则、差别定价原则、比价合理原则、因地制宜原则、体现技术劳务价值原则。 19、卫生服务市场的特殊性:首先,许多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行为的目标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其次,医生的职业资格对职业许可设置了一个障碍,减少了医生的竞争;最后,对许多医疗服务,消费者缺乏价格和技术方面的信息。 20、如何推进区域卫生规划的实施:建立规划的组织保障,推进区域卫生规划顺利实施;强化行业管理;规划卫生资源总量,调整资源布局和结构;完善规划实施的有关配套政策。

平行线知识点归纳及典型题目练习.doc

第五章相交线与平行线 1、两直线相交所成的四个角中,有一条公共边,它们的另一边互为反向延长线,具有这种关系的两个角, 互为 _____________。 2、两直线相交所成的四个角中,有一个公共顶点,并且一个角的两边分别是另一个角两边的反向延长线, 具有这种关系的两个角,互为__________ 。对顶角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两直线相交所成的四个角中,如果有一个角是直角,那么就称这两条直线相互_______.垂线的性质:⑴过一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⑵连接直线外一点与直线上各点的所在线段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直线外一点到这条直线的垂线段的长度,叫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构成八个角,在那些没有公共顶点的角中,⑴如果两个角分别在两条直线 的同一方,并且都在第三条直线的同侧,具有这种关系的一对角叫做___________ ;⑵如果两个角都在两直线之间,并且分别在第三条直线的两侧,具有这种关系的一对角叫做____________ ;⑶如果两个角都在两直线之间,但它们在第三条直线的同一旁,具有这种关系的一对角叫做_______________ 。 6、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互相___________。 同一平面内的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只有________与 _________两种。 7、平行公理:经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________________ 。 推论:如果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8、平行线的判定:⑴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位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简单说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⑵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内错角相等,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简单说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⑶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旁内角互补,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简单说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9、在同一平面内,如果两条直线都垂直于同一条直线,那么这两条直线_________________ 。 10、平行线的性质:⑴两条平行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同位角相等.简单说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⑵两条平行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内错角相等.简单说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⑶两条平行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同旁内角互补.简单说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点汇总 1、法的最基本属性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不是共同意志; 2、社会主义法以国家意志形式体现了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的意志; 3、居住在我国的外国人,在某些问题上适用于他本国的法律; 4、《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公布,2002年11月1日起生效; 5、法具有国家强制性; 6、安全生产执法基本原则:合法、公正、公开,联合执法,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7、在同一类问题上,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8、部门规章由国务院有关部委制定; 9、地方性法规由省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10、《安全生产法》基本原则:人身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社会监督、综合治理; 11、《安全生产法》立法目的:加强管理、防止事故、保障安全、促进发展; 12、《安全生产法》调整范围:除香港、澳门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13、《安全生产法》排除适用:已发现的,特殊法中未做出规定的问题; 14、“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 1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16、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要领导责任的决策人; 17、工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18、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19、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依照执业标准; 20、安全资金投入应以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 21、高危行业(无论有多少从业人员)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300人以上的非高危行业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3、300人以下的非高危行业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或委

医学免疫学重点知识总结

免疫学复习 第一章免疫学概论 一、免疫系统的基本功能 免疫(immunity):是免疫系统抵御抗原异物的侵入,识别“自己”和“非己”的抗原,对“自己”的抗原形成天然免疫耐受,对“非己”抗原进行排除,维持机体内环境平衡和稳定的生理功能。抗原的概念稍后会介绍,这里通俗的说,就是机体认为不是自己的,外界来的大分子物质。比如输血,如果输的血型与自身的血型不同,机体就认为这种血是外来的“抗原” 免疫系统包括:免疫器官、免疫细胞、免疫分子 机体的免疫功能概括为:①免疫防御②免疫监视③免疫自身稳定 二、免疫应答的种类及其特点 免疫应答(immune response):是指免疫系统识别和清除抗原的整个过程。分为固有免疫和适应性免疫 ⒈固有免疫(innate immunity):也称先天性免疫或非特异性免疫,是生物长期进化中逐步形成的,是机体抵御病原体入侵的第一道防线 特点:先天具有,无免疫记忆,无特异性。 ⒉适应性免疫(adaptive immunity):亦称获得性免疫或特异性免疫。由T、B淋巴细胞介导,通过其表面的抗原受体特异性识别抗原后,T、B淋巴细胞活化、增殖并发挥免疫效应、清除抗原;须经历克隆增殖; 分为三个阶段:①识别阶段②活化增殖阶段③效应阶段 三个主要特点①特异性②耐受性③记忆性 因需要细胞的活化、增殖等较复杂过程,故所需时间较长 第二章免疫组织与器官 免疫系统(Immune System):由免疫器官、免疫细胞和免疫分子构成。

第一节中枢免疫器官和组织 中枢免疫器官,是免疫细胞发生、分化、发育和成熟的场所 一、骨髓 是各种血细胞和免疫细胞发生及成熟的场所 ㈠骨髓的功能 ⒈各类血细胞和免疫细胞发生的场所 ⒉B细胞分化成熟的场所 ⒊体液免疫应答发生的场所再次体液免疫应答的主要部位 二、胸腺 是T细胞分化、发育、成熟的场所 ㈠胸腺的结构 胸腺分为皮质和髓质。皮质又分为浅皮质区和深皮质区; ㈡胸腺微环境:由胸腺基质细胞、细胞外基质及局部活性物质(如激素、细胞因子等)组成,其在胸腺细胞分化发育过程的不同环节均发挥作用。 ㈢胸腺的功能 ⒈T细胞分化、成熟的场所⒉免疫调节⒊自身耐受的建立与维持 第二节外周免疫器官和组织 外周免疫器官是成熟淋巴细胞定居的场所,也是这些淋巴细胞针对外来抗原刺激启动初次免疫应答的主要部位 一、淋巴结 1. T、B细胞定居的场所⒉免疫应答发生的场所⒊参与淋巴细胞再循环 ⒋过滤作用(过滤淋巴液) 二、脾人体最大的外周免疫器官

卫生法学知识点复习总结.docx

课程构架 1. 基础理论 2. 卫生法律制度 执业医师法 传染病防治法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母婴保健法 献血法 § 1绪论 一、 法: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 和。 二、 卫生法: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 为什么学卫生法? [1.明晰职业规划,主动提高职业技能; 高超的专业技能 严谨的思维习惯 微观上:个人从事医疗服务的必需2妥当的沟通能力 处事的应急能力 2.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 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讲法理 ※一.卫生法的定义、调整对象、特征与原则(重点来了!重点!) 1、卫生法的定义:为保障生命健康而颁布的法律规范总称。 对定义的理解:①、卫生法是 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② 、卫生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 ③ 、卫生法突11!社会性而非阶级性。 2、卫生法的调整対象:①卫牛组织关系②卫牛管理关系③卫生服务关系④.国际卫牛关系 3、 卫生法的特征:①同自然科学紧密联系 ②溶进大量技术规范 ③采用多种调节手段 ④反映社会共同要求: 4、 卫生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健康权原则,国家卫生监督的原则, 预防为主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原则, 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 二、卫生法的渊源和体系(了解) 卫生法律法规的分类 三. 卫生法的制定:法律议案的提出、法律草案的审议、法律草案的通过、法律的公布 四、 卫生法的效力:(理解) J (1).在我国领域内 1、空间(地域)效力1 (2).在特定的区域范围内生效一一地方法 生效时间 2、 吋I'可效力 # 失效吋I'可 1、 宏观上: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决定q 2、 3、 .°、 §2卫生法基础理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需; 发展卫生事业的必需; 维护公民健康权利的必需; 提高卫生执法水平的必需

相交线与平行线知识点

一、本章共分4大节共14个课时;(2.16~3.7第1、4周) 二、本章有四个数学基本事实 1.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 2.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垂直; 3.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如果同位角相等,那么两直线平行; 4.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 三、本章共有19个概念 1.对顶角 2.邻补角 3.垂直 4.垂线 5.垂足 6. 垂线段7.点到直线的距离8.同位角9.内错角 10.同旁内角11.平行12.数学基本事实13.平行公理14.命题15.真命题16.假命题 17.定理18.证明19.平移 四、转化的数学思想 遇到新问题时,常常把它转化为已知(或已解决)的问题.P14 五、平移 1.找规律 2.转化求面积 3.作图 (2009年安徽中考)学校植物园沿路护栏纹饰部分设计成若干个全等菱形图案,每增加一个菱形图案,纹饰长度就增加d cm ,如图所示.已知每个菱形图案的边长,其一个内角为60°. (1)若d =26,则该纹饰要231个菱形图案,求纹饰的长度L ; 【解】 (2)当d =20时,若保持(1)中纹饰长度不变,则需要多少个这样的菱形图案? 【解】 第19题图

相交线与平行线知识点 5.1相交线 1、邻补角与对顶角 ⑵如果∠α与∠β是对顶角,那么一定有∠α=∠β;反之如果∠α=∠β,那么∠α与∠β不一定是对顶角 ⑶如果∠α与∠β互为邻补角,则一定有∠α+∠β=180°;反之如果∠α+∠β=180°,则∠α与∠β不一定是邻补角. ⑶两直线相交形成的四个角中,每一个角的邻补角有两个,而对顶角只有一个. 2、垂线 ⑴定义,当两条直线相交所成的四个角中,有一个角是直角时,就说这两条直线互相垂直,其中的一条直线叫做另一条直线的垂线,它们的交点叫做垂足. 符号语言记作: 如图所示:AB ⊥CD ,垂足为O ⑵垂线性质1: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与平行公理相比较记) ⑶垂线性质2:连接直线外一点与直线上各点的所有线段中,垂线段最短.简称:垂线段最短. 3、垂线的画法: ⑴过直线上一点画已知直线的垂线;⑵过直线外一点画已知直线的垂线. 注意:①画一条线段或射线的垂线,就是画它们所在直线的垂线; ②过一点作线段的垂线,垂足可在线段上,也可以在线段的延长线上. 画法:⑴一靠:用三角尺一条直角边靠在已知直线上, ⑵二移:移动三角尺使一点落在它的另一边直角边上, A B C D O

旅游法律法规主要知识点

旅游法律法规主要知识点(三)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 旅游业的三大支柱:旅行社,旅游交通,旅游饭店. 2,旅行社的概念:旅行社是依法设立并具有法人资格,从事招徕,接待旅行者,组织旅游活动,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 1)旅行社是经过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设立的。 2)从事招徕和接待旅行者。(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 3)以营利为目的。 3,根据《条例》,旅行社按照经营范围可以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两类。 国际旅行社可以经营的业务有: 1)招徕外国旅游者来中国,提供相关服务。 2)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 3)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到外国和港澳台地区旅游。 4)经国家旅游局批准,组织我国境内居民到边境地区旅游。 5)其他经国家旅游局规定的旅游业务。 未经国家旅游局批准,任何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出国旅游业务,港澳台旅游业务和边境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业务: 1)招徕我国旅游者在国内旅游。 2)代订,代购国内交通客票,提供行李服务。 3)其他。 4,设立旅行社的条件: 1)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3)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4)有符合条例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 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经营入境旅游业务,应当再缴纳6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经营出境旅游应当缴 纳10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并缴纳10万元人民币质量保证金。 5,申请开办旅行社应提交的文件: 1)设立申请书。 2)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3)旅行社章程。 4)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证书。 5)开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经营设备情况证明。 6,申请国际旅行社的审批程序: 1)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 30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 2)报国家旅游局审核批准。 申请国内旅行社的审批程序与国际旅行社的审批程序基本相同,不同的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授权,市地 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 7,外国旅行社在中国设立常驻机构,必须经国务院旅游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只能从事旅游咨询,联络,宣传活动,不得从事经 营旅游业务。 8,外商旅行社包括三种形式: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中外合作经营旅行社,外商独资旅行社。 《条例》规定,入世后6年方可允许设立外商独资旅行社。 《条例》规定,中外合资经营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外人民币400万元。 我国承诺在入世后3年内,合资旅行社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降至250万元人民币。 9,外商投资旅行社的中国投资者应符合的条件:

免疫学各章节知识要点总结

免疫学各章节知识要点总结 Baby诺安 目录 第一章免疫学概论 (1) 第二章免疫组织与器官 (3) 第三章抗原 (7) 第四章免疫球蛋白 (13) 第五章细胞因子 (19) 第六章白细胞分化抗原和黏附分子 (21) 第七章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及其编码分子 (23) 第八章B淋巴细胞 (26) 第九章T淋巴细胞 (30) 第十章抗原提呈细胞与抗原的处理及提呈 (34) 第十一章T淋巴细胞介导的细胞免疫应答 (37) 第十二章B淋巴细胞介导的体液免疫应答 (41) 第十三章固有免疫系统及其应答 (44) 第十四章免疫耐受 (50) 第十五章免疫调节 (54) 第十六章超敏反应 (59) 第十七章自身免疫性疾病 (61)

第一章免疫学概论 一、免疫系统的基本功能 免疫(immunity) 是免疫系统抵御抗原异物的侵入,识别“自己”和“非己”的抗原,对“自己”的抗原形成天然免疫耐受,对“非己”抗原进行排除,维持机体内环境平衡和稳定的生理功能。 免疫系统包括 免疫器官、免疫细胞、免疫分子 机体的免疫功能概括为 ①免疫防御 ②免疫监视 ③免疫自身稳定 二、免疫应答的种类及其特点 免疫应答(immuneresponse) 是指免疫系统识别和清除抗原的整个过程。分为固有免疫和适应性免疫 ⒈固有免疫(innate immunity) 也称先天性免疫或非特异性免疫,是生物长期进化中逐步形成的,是机体抵御病原体入侵的第一道防线 特点 先天具有,无免疫记忆,无特异性。 ⒉适应性免疫(adaptive immunity)

亦称获得性免疫或特异性免疫。由T、B淋巴细胞介导,通过其表面的抗原受体特异性识别抗原后,T、B淋巴细胞活化、增殖并发挥免疫效应、清除抗原;须经历克隆增殖; 分为三个阶段 ①识别阶段 ②活化增殖阶段 ③效应阶段 三个主要特点 ①特异性 ②耐受性 ③记忆性

完整版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点

1.医师职责: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 2.中专1年→助理5年→执医,大专1年→助理2年→执医,本科1年→执医。 3.医师执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30日内准予注册。30日内变更注册。刑法完毕或决定吊照起不满2年不予注册。中止执业满2年注销注册。重新注册:3~6个月的培训,并考核合格。15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申请个体行医须执业满五年。 4.对急危患者应当立即抢救,及时转诊。 5.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机构或组织对业务水平、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状况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执业3~6个月,再不合格注销注册。 6.违反规定一般暂停执业6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吊照,犯罪刑事。 7.非法行医:取缔,没收,罚款,吊照,造成损害赔偿,犯罪刑事。 8.阻碍医师执业: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犯罪刑事。 9.医疗机构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收费标准悬挂明显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加强医德教育。佩戴载有姓名、职务或职称的胸牌。 10.无法取得患者或家属意见,须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 11.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非法行医不属于。 12.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四级:一级:死亡、重度残疾;二级:中度残疾、严重功能障碍;三级:轻度残疾、一般功能障碍;四级:明显人身损害。 13.抢救病历可在抢救结束后6h内补记。 病历复印:客观可复印,主观不复印。14. 15.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现医疗事故向科室负责人报告,文都医考,医友互动:480572459。医疗机构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重大在12h内)。 16.尸检:48h内,最多7日。尸体火化后:让院方拿出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无过错。 17.当事人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15日内再次申请鉴定。 18.鉴定的回避原则: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或近亲属;与医疗事故争议有利害关系;与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鉴定的。 19.紧急抢救和特殊体质不属于医疗事故。 20.残疾生活补助费:最长赔偿30年,60周岁以上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不超过5年。 21.婚前保健:卫生指导,卫生咨询,医学检查。 22.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传染病(艾滋、淋病、梅毒、麻风),精神病。 23.孕产期保健:母婴,孕妇、产妇,胎儿,新生儿。 24.产前诊断→终止妊娠。按规定终止妊娠或结扎手术免费服务。 25.技术鉴定: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 26.医疗保健机构须经许可,保健工作人员须经考核。 27.法律责任:有证:行政处分,严重吊照;无证:刑事责任。 28.传染病防治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 29.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毒性肝炎,禽流感,肺结核,甲流等。 丙类:手足口病等。 乙类甲制:非典,禽流感,甲流,肺炭疽。. 30.预防接种制度:免费,相互配合。 31.菌种、毒种:分类管理。

浙教版平行线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平行线知识点整理 一、平行线 1、平行线的概念: 在同一平面内,不相交的两条直线叫做平行线,直线a与直线b互相平行,记作________. 2、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 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只有两种:⑴______;⑵_______。 因此当我们得知在同一平面内两直线不相交时,就可以肯定它们______;反过来也一样(这里,我们把重合的两直线看成一条直线) 判断同一平面内两直线的位置关系时,可以根据它们的公共点的个数来确定: ①有且只有一个公共点,两直线______; ②无公共点,则两直线______; ③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共点,则两直线______(理由:________________) 3、平行公理――平行线的存在性与惟一性 经过直线外一点,___且_____一条直线与这条直线平行 4、*平行公理的推论: 如果两条直线都与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也互相_______ 二、同位角、内错角和同旁内角 5、三线八角 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形成八个角,它们构成了_______、________与__________。 如图,直线b a,被直线l所截 ①同位角(位置相同)有_____对, 分别是: ②内错角(位置在内且居截线两侧)有______对, 分别是: ③叫做同旁内角(位置在内且居截线同旁)有______对, 分别是: ④三线八角也可以成模型中看出。同位角是“F”型;内错角是“Z”型;同旁内角是“U”型。 6、如何判别三线八角 判别同位角、内错角或同旁内角的关键是找到构成这两个角的“三线”,也可用模型(FZU型)判断。 【例】1.∠1与∠B是直线____和直线____被直线_____所截而成的_________角; 2.∠2与∠A是直线____和直线____被直线_____所截而成的_________角; 3.∠3与∠B是直线____和直线____被直线_____所截而成的_________角; 思考:∠2与∠B是同位角、内错角还是同旁内角?为什么?【练】1.如右图,按各角的位置,下列判断错误的是()(A)∠1与∠2是同旁内角(B)∠3与∠4是内错角 (C)∠5与∠6是同旁内角(D)∠5与∠8是同位角 2.下列4个图中,∠1与∠2不是同位角的是() (B)(C )(D) (A) 三、平行线的判定与性质 7、平行线的判定与性质 平行线的性质与判定是互逆的关系: 两直线平行 同位角相等; 两直线平行 内错角相等; 两直线平行同旁内角互补。 注意:⑴几何中,图形之间的“位置关系”一般都与某种“数量关系”有着内在的联系,常由“位置关系”决定其 “数量关系”,反之也可从“数量关系”去确定“位置关系”。 (2)请同学们注意书写的顺序以及前因后果:平行线的判定是由角相等(互补),然后得出平行;平行线的判定是写 角相等(互补),然后写平行。 【例】在下面的解题过程的横线上填空,并在括号内注明理由. 如图,已知∠A=∠F,∠C=∠D,试说明BD∥CE. 解:∵∠A=∠F(已知) ∴____∥_____() ∴∠D=∠___() 又∵∠C=∠D(已知) ∴∠____=∠C() ∴BD∥CE() 练习题 1.已知两个角的两边分别平行,其中一个角为52°,则另一个角为_______. 2.两条平行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时,产生的八个角中,角平分线互相平行的两个角是() A.同位角 B.同旁内角 C.内错角 D. 同位角或内错角 3.如右图,如果AB∥DE,∠B=30°,∠D=25°,则∠BCD的度数为( ). A.45° B.50° C. 55° D. 60° a b l 1 2 3 4 5 6 7 8 B E 1 2 3 4 5 67 8 第3题 第1页共2页

免疫学检验复习考试重点总

2017 年免疫学检验复习重点总结如下 0、免疫学检测技术的基础是抗原抗体反应。 1、免疫:是机体识别和排斥抗原性异物的一种生理功能 2、免疫防御(对外);免疫自稳(防自身免疫病);免疫监视(防肿瘤)。 3、中枢免疫器官:骨髓、胸腺;外周免疫器官:淋巴结、脾脏(最大)、黏膜相关淋巴组织 4、 B 细胞:通过识别膜免疫球蛋白来结合抗原,介导体液免疫;B 细胞受体=BCR=mIg 表面标志:膜免疫球蛋白(Smlg)、Fc受体、补体受体、EB病毒受体和小鼠红细胞受体。 成熟B 细胞:CD19、CD20、CD21、CD22 (成熟B 细胞的mlg 主要 为mlgM和mlgD)同时检测CD5分子,可分为B1细胞和B2细胞。 B 细胞功能检测方法:溶血空斑形成试验(体液免疫功能、。 5、T细胞:介导细胞免疫。共同表面标志是CD3(多链糖蛋白);辅助T 细胞的标志是CD4;杀伤T细胞的标志是CD8; T细胞受体二TCR T细胞和NK细胞的共同表面标志是CD2 (绵羊红细胞受体); CD3+ CD4+ CD8-=辅助性T 细胞(Th) CD3+ CD4- CD8+ =细胞毒性T细胞(Tc或CTL (T细胞介导的细 胞毒试验) CD4+ CD25+ =调节性T细胞(Tr或Treg

T细胞功能检测:植物血凝素(PHA)刀豆素(CONA刺激T细胞增 殖。增殖试验有:形态法、核素法 T细胞亚群的分离:亲和板结合分离法,磁性微球分离法,荧光激活细胞分离仪分离法 *E花环试验是通过检测SRBC受体而对T细胞进行计数的一种试验; 6、NK细胞:具有细胞介导的细胞毒作用。直接杀伤靶细胞(肿瘤细胞和病毒感染的细胞) 表面标志:CD16(ADCC)、CD56。 测定人NK细胞活性的靶细胞多用K562细胞株,而测定小鼠NK细胞活性则常采用YAC-1细胞株。 7、吞噬细胞包括:单核-吞噬细胞系统(MPS,表面标志CD14,包括骨髓内的前单核细胞、外周血中的单核细胞和组织内的巨噬细胞)和中性粒细胞。(表达MHC H类分子) 8人成熟树突状细胞(DC)(专职抗原呈递功能):表面标志为CD1a CD11c和CD83. 9、免疫球蛋白可分为分泌型(sig,主要存在于体液中,具有抗体功能)及膜型(mig,作为抗原受体表达于B细胞表面,称为膜表面免疫球蛋白)10、免疫球蛋白按含量多少排序:IgG> lgA> IgM > lgD> IgE五类(按重链恒定区抗原性(CH)排序) 免疫球蛋白含量测定:单向环状免疫扩散法、免疫比浊法。 11、免疫球蛋白的同种型抗原决定簇位于恒定区(CH、CL)

卫生事业管理知识点归纳

卫生事业:是指为增进人民健康所采取的组织体系、系统活动和社会措施的总和,这些组织和活动以追求社会效益为目的,由政府领导并提供必要的经费补助。 卫生事业的性质:我国卫生事业是政府实行的具有一定福利政策的社会公益事业。 卫生事业管理:指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根据卫生事业的规律和特点,将卫生资源进行优化配置及时合理地提供给全体人民,并对维护和增进人民健康的组织体系、系统活动和社会措施进行管理。 卫生事业管理的主体------政府、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政府其他相关部门 卫生事业管理的方式-------计划、法律、经济、行政、项目 卫生事业管理的对象-------各种卫生机构及相关机构、卫生服务的提供者及相关人员 卫生事业管理的内容-------优化卫生政策、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科学的编制和实施为生计划、提升卫生系统功能 卫生事业管理的目的-------最大限度的发挥卫生资源的作用,建立和保持整个卫生系统的高质量和高效率,保持社会各阶层在卫生筹资和健康状况上的公平性。 我国的卫生工作方针-------以农村为重点,预防为主,中西并用,依靠科技与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为人民健康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取得的成就: 1.人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基本建立起遍及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3.初步建立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 4.重大传染病防治取得了明显进步

5.妇女儿童卫生保健水平进一步提高 卫生事业面临的严峻挑战: 1.公共卫生体系不健全 2.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机制不健全 3.医疗服务体系不适应群众的健康需求,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突出 4.医疗卫生管理体制与人民健康需求不适应 管理:指在特定环境下,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控制、激励和领导等活动,协调人力、物力、财力和信息等资源,以期更好地实现组织目标的过程。 卫生行政组织:指那些对卫生事务实施管理的政府组织,通过制定和执行卫生政策、法规等来引导和调控卫生事业的发展。 卫生服务组织:指以保障居民健康为目标,直接或间接向居民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康复等卫生服务的组织,包括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营利性和非赢利性医疗机构等。 中国卫生服务体系按照城乡划分 我国卫生行政组织体系:卫生部→省、直辖市、自治区卫生厅(局)→地区、省辖市、自治州、盟卫生局→县、县级市、区、旗卫生局 卫生服务组织体系: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卫生信息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是运用医学理论、技术进行卫生防疫工作监测、科研、培训相结合的专业机构、是当地卫生疾病预防控制业务技术的指导中心。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能:疾病预防与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疫情及健康相关因素信息管理、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控制、实验室监测分析与评价、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技术指导与应用研究。

相交线与平行线知识点总结

相交线与平行线知识点总结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QQTY-

相交线与平行线 一:相交线 (1)相交线的定义 两条直线交于一点,我们称这两条直线相交.相对的,我们称这两条直线为相交线. (2)两条相交线在形成的角中有特殊的数量关系和位置关系的有对顶角和邻补角两类. (3)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有两种:平行和相交 (4)对顶角:有一个公共顶点,并且一个角的两边分别是另一个角的两边的反向延长线,具有这种位置关系的两个角,互为对顶角.∠1和∠3, ∠2和∠4是对顶角. (5)邻补角:只有一条公共边,它们的 另一边互为反向延长线,具有这种关系 的两个角,互为邻补角. 如图:∠1和∠2,∠2和∠3是邻补角. (6)对顶角的性质:对顶角相等.(如图∠1=∠3,∠2=∠4) (7)邻补角的性质:邻补角互补,即和为180°.(如图∠1+∠2=180°) (8)邻补角、对顶角成对出现,在相交直线中,一个角的邻补角有两个.邻补角、对顶角都是相对与两个角而言,是指的两个角的一种位置关系.它们都是在两直线相交的前提下形成的。 二、垂线 (1)、垂线的定义:当两条直线相交所成的四个角中,有一个角是直角时,就说这两条直线互相垂直,其中一条直线叫做另一条直线的垂线, 它们的交点叫做垂足. 如图,OD⊥AB,垂足为O (2)、垂线的性质 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注意:“有且只有”中,“有”指“存在”,“只有”指“唯一”“过一点”的点在直线上或直线外都可以。 (3)、垂线段:从直线外一点引一条直线的垂线,这点和垂足之间的线段叫做垂线段. (4)垂线段的性质:垂线段最短. 正确理解此性质,垂线段最短,指的是从直线外 一点到这条直线所作的垂线段最短.它 是相对于这点与直线上其他各点的连线 而言. (如图,PA,PB,PC等线段中,PO最短) (4)、点到直线的距离(如图,PO的长) (1)点到直线的距离:直线外一点到直线的垂线段的 长度,叫做点到直线的距离. (2)点到直线的距离是一个长度,而不是一个图形, 也就是垂线段的长度,而不是垂线段.它只能量出或 求出,而不能说画出,画出的是垂线段这个图形. 三、平行线 1、在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有两种:平行 和相交. (1)平行线的定义:在同一平面内,不相 交的两条直线叫平行线. 记作:a∥b;读作:直线a平行于直线 b. (2)同一平面内,两条直线的位置关系:平行或相 交,对于这一知识的理解过程中要注意: ①前提是在同一平面内; ②对于线段或射线来说,指的是它们所在的直线. (3)平行公理:经过直线外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 与这条直线平行. 如图,过点P只有直线a 与直线 b 平行 (4)平行公理中要准确理解“有且只 有”的含义.从作图的角度说,它是“能 但只能画出一条”的意思. (5)平行公理的推论:如果两条直线 都与第三条直线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 也互相平行. 如图,如果a∥c,b∥c,那么a∥c 2、同位角、内错角、同旁内角 (1)同位角: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形成的角 中,若两个角都在两直线的同侧,并且在第三条直线 (截线)的同旁,则这样一对角叫做同位角. 例如∠1和∠5,∠3和∠7,∠4和∠8,∠2和 ∠6. (2)内错角: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形成的角 中,若两个角都在两直线的之间,并且在第三条直线 (截线)的两旁,则这样一对角叫做内错角.例如∠3 和∠5,∠4和∠6. (3)同旁内角:两条直线被第三条直线所截形成的角 中,若两个角都在两直线的之间,并且在第三条直线 (截线)的同旁,则这样一对角叫做同旁内角。例如 ∠4和∠5,∠3和∠6. (4)三线八角中的某两个角是不是同位角、内错角或 同旁内角,完全由那两个角在图形中的相对位置决 定.在复杂的图形中判别三类角时,应从角的两边入 手,具有上述关系的角必有两边在同一直线上,此直 线即为截线,而另外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两边,它们所 在的直线即为被截的线. 3、平行线的判定 (1)定理1: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1=∠2,∴a∥b(同位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2)定理2:内错角相等,两直线平行. ∵∠2=∠3,∴a∥b(内错角相等,两直 线平行) (3 )定理3:同旁内角互补,两直线平 行. ∵∠2+∠4=180°,∴a∥b(同旁内角互补,两 直线平行) (4)定理4:两条直线都和第三条直线 平行,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如图,如果a∥c,b∥c,那么a∥c (5)定理5:在同一平面内,如果两条直线同时垂直 于同一条直线,那么这两条直线平行. 如图,如果a⊥c,b⊥c,那么a∥b 4、平行线的性质 (1)、平行线性质定理 定理1:两直线平行,同位角相等. ∵ a∥b,∴∠1=∠2(两直线平行,同 位角相等) 定理2:简单说成:两直线平行,同旁内 角互补. ∵ a∥b,∴∠2=∠3(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 定理3:简单说成:两直线平行,内错角相等.

免疫学检验复习考试重点总

2017年免疫学检验复习重点总结如下 0、免疫学检测技术的基础是抗原抗体反应。 1、免疫:是机体识别和排斥抗原性异物的一种生理功能 2、免疫防御(对外);免疫自稳(防自身免疫病);免疫监视(防肿瘤)。 3、中枢免疫器官:骨髓、胸腺;外周免疫器官:淋巴结、脾脏(最大)、黏膜相关淋巴组织 4、B细胞:通过识别膜免疫球蛋白来结合抗原,介导体液免疫;B 细胞受体=BCR=mIg 表面标志:膜免疫球蛋白(SmIg)、Fc受体、补体受体、EB病毒受体和小鼠红细胞受体。 成熟B细胞:CD19、CD20、CD21、CD22 (成熟B细胞的mIg主要为mIgM和mIgD)同时检测CD5分子,可分为B1细胞和B2细胞。B细胞功能检测方法:溶血空斑形成试验(体液免疫功能)。 5、T细胞:介导细胞免疫。共同表面标志是CD3(多链糖蛋白);辅助T细胞的标志是CD4;杀伤T细胞的标志是CD8;T细胞受体=TCR。T细胞和NK细胞的共同表面标志是CD2(绵羊红细胞受体); CD3+CD4+CD8-= 辅助性T细胞(Th) CD3+CD4-CD8+= 细胞毒性T细胞(Tc或CTL)(T细胞介导的细胞毒试验) CD4+CD25+= 调节性T细胞(Tr或Treg) T细胞功能检测:植物血凝素(PHA)刀豆素(CONA)刺激T细胞增

殖。增殖试验有:形态法、核素法。 T细胞亚群的分离:亲和板结合分离法,磁性微球分离法,荧光激活细胞分离仪分离法 *E花环试验是通过检测SRBC受体而对T细胞进行计数的一种试验; 6、NK细胞:具有细胞介导的细胞毒作用。直接杀伤靶细胞(肿瘤细胞和病毒感染的细胞) 表面标志:CD16(ADCC)、CD56。 测定人NK细胞活性的靶细胞多用K562细胞株,而测定小鼠NK细胞活性则常采用YAC-1细胞株。 7、吞噬细胞包括:单核-吞噬细胞系统(MPS,表面标志CD14,包括骨髓内的前单核细胞、外周血中的单核细胞和组织内的巨噬细胞)和中性粒细胞。(表达MHCⅡ类分子) 8、人成熟树突状细胞(DC)(专职抗原呈递功能):表面标志为CD1a、CD11c和CD83。 9、免疫球蛋白可分为分泌型(sIg,主要存在于体液中,具有抗体功能)及膜型(mIg,作为抗原受体表达于B细胞表面,称为膜表面免疫球蛋白) 10、免疫球蛋白按含量多少排序:IgG>IgA>IgM>IgD>IgE五类(按重链恒定区抗原性(CH)排序) 免疫球蛋白含量测定:单向环状免疫扩散法、免疫比浊法。 11、免疫球蛋白的同种型抗原决定簇位于恒定区(CH、CL)

(完整版)《卫生事业管理学》知识点

《卫生事业管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知识点整理 第一章绪论 1、卫生系统的概念; 卫生系统是所有以促进、恢复和维护健康为目的的,致力于开展卫生活动的组织、机构和资源。 2、文化环境对卫生事业影响的体现在哪三个方面? 社会整体价值观、医务人员的行医理念、人群的健康期望。 3、卫生系统的功能有哪些? ①提供卫生服务; ②提供医疗保障,具体包括筹资,建立资金池,分配资金以购买服务; ③资源筹措,具体包括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财力资源; ④管理,即卫生系统作为管家,管理资金、分配权力,并且对人群赋予他们的期望作出应答。 4、卫生系统的的三大目标是什么? 1.改善健康 2.提高卫生系统反应性 3.分担疾病经济风险确保筹资公平性 5、卫生事业的概念; 指国家和社会为防治疾病,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有条理、有规模的从事所有社会服务的总和 6、卫生事业管理的概念;P10 是以防治疾病,维护和促进人群健康为目的,国家和社会采取的所有管理事务 7、卫生事业管理的手段有哪些?P13 ①法律手段 ②行政手段 ③经济手段 ④项目管理手段 8、卫生事业管理学研究的内容和方法有哪些?P16内容:

1.卫生事业管理的理论 2.卫生事业的管理体制 3.卫生事业的运行机制 4.卫生事业管理的方法。 方法:定性研究方法有,观察法,访谈法,专题小组讨论,选题小组讨论,文献分析法德尔菲法,专题小组讨论法,swot分析法,利益相关者分析,政策研究情景分析,循证政策分析。 定量研究方数据收集过程中常用:定量研究方法,主要有简单随机抽样,系统抽样和分层抽样;数据分析过程中常用的定量研究方法主要有统计学的分析方法(卡方检验,方差分析,路径分析,时间序列分析,相关和回归分析)、投入——产出分析预测法、关键路径法。 9、卫生事业管理的主体和客体;P12 主体:包括政府、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及政府其他相关部门(如发展改革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社会其他管理者,如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等。 客体:包括卫生组织及其构成要素和职能活动两类。 10、卫生系统的特殊性有哪些?P5 a)卫生系统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具有专业性; b)大多有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性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c)健康水平直接影响着国民经济状况 第二章卫生工作方针与卫生发展战略 1、卫生工作方针的概念;P19 是国家指导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指导原则和基本思想,使卫生基本政策的总概括,是指导国家各项卫生工作和制定各项具体卫生政策的依据。 2、新时期工作方针的基本内容;P23 1.以农村为重点 2.预防为主 3.中西医并 4.依靠科技与教育 5.动员全社会参与

初一第五章相交线与平行线知识点整理

相交线与平行线知识点整理 摘要:注意点:⑴对顶角是成对出现的,对顶角是具有特殊位置关系的两个角;⑵如果αβ∠∠与是对顶角,那么一 定有αβ∠=∠;反之如果αβ∠=∠,那么αβ∠∠与不一定是对顶角,⑶如果αβ∠∠与互为邻补角,则一定有180αβ∠+∠=?;反之如果180αβ∠+∠=?,则αβ∠∠与不一定是邻补角。⑶两直线相交形成的四个角中,每一个角的邻补角有两个,而对顶角只有一个。 5.1相交线 1、邻补角与对顶角 两直线相交所成的四个角中存在几种不同关系的角,它们的概念及性质如下表: 注意点:⑴对顶角是成对出现的,对顶角是具有特殊位置关系的两个角; ⑵如果∠α与∠β是对顶角,那么一定有∠α=∠β;反之如果∠α=∠β,那么∠α与∠β不一定是对顶角 ⑶如果∠α与∠β互为邻补角,则一定有∠α+∠β=180°;反之如果∠α+∠β=180°,则∠α与∠β不一定是邻补角。 ⑶两直线相交形成的四个角中,每一个角的邻补角有两个,而对顶角只有一个。 2、垂线 ⑴定义,当两条直线相交所成的四个角中,有一个角是直角时,就说这两条直线互相垂直,其中的一条直线叫做另一条直线的垂线,它们的交点叫做垂足。 符号语言记作: 如图所示:AB ⊥CD ,垂足为O ⑵垂线性质1:过一点有且只有一条直线与已知直线垂直 (与平行公理相比较记) ⑶垂线性质2:连接直线外一点与直线上各点的所有线段中,垂线段最短。简称:垂线段最短。 3、垂线的画法: ⑴过直线上一点画已知直线的垂线;⑵过直线外一点画已知直线的垂线。 注意:①画一条线段或射线的垂线,就是画它们所在直线的垂线;②过一点作线段的垂线,垂足可在线段上,也可以在线段的延长线上。 A B C D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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