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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Q/CSG213058-2011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2011-01-31 发布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2011-01-31 实施

发布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1)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2)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3)

6 附则 (11)

附录A:基建项目档案工作交底记录 (12)

附录C: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案卷脊背 (43)

附录D:科技档案分类目录 (47)

附录

附录F

附录

附录

附录I

附录J

附录

Q/CSG213058-2011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有限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加强和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确保基建项目档 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实现公司系统基建档案一体化管理,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 南 方电网公司基建管理规定》和一体化管理制度编制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明确了公司系统基建档案管理的职责、内容、方法和程序,适用于公司系统基建 档案管理。

1.3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公司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7]第 58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 第 5 号)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 3 3.1 3.2 3.3

Q/CSG213058-2011 交换或存储的具有凭证效力的各类记录,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施工文件、项目监理文件、项目竣工图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在内的各类项目文件电子版。

3.4 项目文件归档

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和各参建单位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项目文件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3.5 项目电子文件归档

项目建设单位各部门和各参建单位通过内网、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或其他脱机存储介质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经整理的项目电子文件。

4 职责

4.1 各级职能部门职责

4.1.1 各级办公室部门是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作为项目法人或建设单位的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基建项目档案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

4.1.2 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项目规划前期文件、后评价文件的收集、整理、

4.2

Q/CSG213058-2011 4.2.4 物资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项目物资采购过程文件、订货合同及协议的收集、整理和移交;配合办公室部门开展项目档案内部验收工作。

4.2.5 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决算报告的收集、整理和移交;配合办公室部门开展项目档案内部验收工作。

4.2.6 审计部门负责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收集、整理和移交;配合办公室部门开展项目档案内部验收工作。

4.2.7 生产运行部门负责生产试运行文件的收集、整理和移交;参加项目文件归档审查工作;配合办公室部门开展项目档案内部验收工作。

4.3 业主项目部职责

4.3.1 业主项目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形成的项目建设过程管理文件进行收集、整理和移交;负责协调和督促参建单位完成职责范围内项目文件的收集、整理;牵头协调办公室部门并

组织参建单位、运行单位对参建单位收集整理的项目文件进行归档审查;负责督促参建单

位履行归档职责,完成归档工作;协助办公室部门开展项目档案验收工作。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

5.2

Q/CSG213058-2011 档审查、项目档案验收等措施,积极主动地控制项目档案质量,保证基建项目档案的完整、真实、系统、准确。经参建单位申请,建设单位可为其相关业务人员提供档案业务相关培训。

5.2.5 向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物资供应、设备监造、咨询服务等参建单

位付款时,一次性付款及尾款支付需经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签字盖章,证明参建单位已按归档要求移交项目文件。

5.2.6 各基建项目应统筹安排基建项目档案管理所需资金,在工程管理费用中明确必要的档案管理经费,用于档案培训、档案整理、设施及设备购置费、专项验收等开支。

5.3 项目档案管理方法及工作流程

5.3.1 项目文件管理前期准备

建设单位在与参建单位签订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物资供应、设备监造、咨询服务等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档案工作的内容,包括:

(1)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对参建单位的归档要求:

要求各参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

Q/CSG213058-2011 部门审核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办公室移交。

(3)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参建单位的归档流程:

参建单位应在项目竣工投产一个月内提供项目文件原件至建设单位接受归档审查,同时应提交与文字、图纸档案目录相一致的电子文件。项目文件经基建部门归档审查合格后,工程竣工投产45 天内,各参建单位要将整理完毕的全部档案(含竣工图)向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移交归档。

(4)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参建单位完成归档工作与支付工程款的对应关系:

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参建单位移交的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经建设单位审查合格并确认归档后,方可向参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程款或工程尾款。

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应配备文件收集袋(盒)及专用文件柜,并在

文件保管场所采取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措施,确保项目文件的安全。项目电子文件

应及时备份,并进行离线存储。

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在工程立项后应对业主项目部进行档案工作交底,业主项目部在

工程开工后应对参建单位进行档案工作交底,参建单位办公室部门在工程开工后对其工程

Q/CSG213058-2011

(2) 质量要求:归档文件材料应以原件归档,一般不使用复印件;字迹清楚、图样清晰、

图表整洁、签字认可手续完备;归档文件材料幅面要求采用A4 纸(297×210mm)尺寸;文件材料的载体和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性要求,严禁使用圆珠笔、铅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书写和签批,热感传真纸应复印后归档;录音、录像文件应保证载体的有效性;长期存储的电子文件使用不可擦除型光盘。

(3) 各类文件应按文件形成的先后顺序或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收集。

建设单位及参建单位应使用收集袋(盒)对项目文件材料进行存放。收集袋是在文件收

求分类保存并拟出案卷题名,标示在文件袋上即可形成收集袋。

5.3.3 项目文件的整理

基建项目所形成的全部项目文件应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在档案人员的指导下,由文件

和有机联系组成案卷(组卷)。案卷质量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GB/T11822-2008)和《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的要求,分类、组卷、排列、编目规范、系统。

组卷应遵循工程建设各阶段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卷内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Q/CSG213058-2011

(1) 文字材料按时间、专业顺序排列。同一事项的请示与批复、同一文件的主件与附件

不能分开,并按批复在前、请示在后,主件在前、附件在后的顺序排列。

(2) 图纸按专业、图号顺序排列。

(3) 既有文字材料又有图纸的案卷,文字材料排前,图纸排后。有译文的外文资料,译

文在前,原文在后。

(1) 编制卷内文件页号

①卷内文件按有书写内容的页面编号,单面书写的文件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件,

正面在右下角,背面在左下角。以件为单位编写页号,每份文件页号均从“1”开始。

②印刷成册的科技文件材料,自成一卷的,原目录可代替卷内目录,不必重新编写页码。

③竣工图每册自成一卷,不必重新编写页号。

④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案卷脊背裱装于案卷装具脊背处。

(2) 编制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脊背

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备考表、案卷脊背的样式具体见附录C。由建设单位向各参建单

Q/CSG213058-2011 立卷依据、案卷数量、信息化程度及保管条件、档案编制有关人员等。

(1) 案卷的装订要求

①文件右下页边齐整、无倒页;破损的文件应修复;去掉留存在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文件幅面参差不齐的应折叠或托裱为统一幅面。

②图纸按GB/T10609.3 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进行折叠,一般要求向内折叠后幅面为A4(297mm×210mm )尺寸,标题栏外露。

③案卷内文件可采用整卷装订或以件为单位装订两种形式,图纸可不装订。

装订时应采用棉绳三孔一线左侧装订或使用装订宝装订,也可采用不锈钢钢钉进行装

订(永久保存的除外)。装订的案卷厚度一般不超过40mm。

以件为单位装订的文件或不装订的图纸在每份文件材料的右上角加盖档号章,档号章

样式见附录E。

(2) 装具规格及制成材料

①档案盒采用220g 以上的单层无酸牛皮纸板双裱压制。

②档案盒外表尺寸为310mm×220mm,厚度分别为10、20、30、40、50、60mm。

70g 以

参加

Q/CSG213058-2011 位限期整改。不合格单位在接到中间检查情况表后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填写《项目文件材

料中间检查整改情况反馈表》(详见附录G),报送业主项目部备案。项目竣工验收后,中间检查文件由业主项目部收集整理后向办公室部门移交。

新建的50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至少检查两次;新建的220kV输变电工程至少检查一次;其它工程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5.3.5 项目文件归档审查

(1)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在项目文件收集、编制和整理后,经自查合格后,

由监理单位对文件的完整、准确情况和案卷质量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后的项目文

件进入归档审查;

(2) 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业主项目部协调办公室部门并组织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运

行单位对施工、监理单位收集整理的项目施工文件、监理文件进行预检,预检合格

方可组织竣工验收;

(3) 工程竣工投产后一个月内,业主项目部牵头协调办公室部门并组织参建单位、运行

单位等,对参建单位收集整理的项目文件进行归档审查。凡归档审查不合格,由业

Q/CSG213058-2011 人”由业务职能部门负责签字盖章,交接双方各存一份,以备查考。

(3) 由参建单位移交的项目档案,基建项目档案移交表及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

逐卷核对无误后在移交表及移交清册上签字盖章,“归档文件审核人”由建设单位业务职能部门负责签字盖章,移交方、接收方、业务职能部门三方各自留存一份备查。

(4) 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审核并接收经各业务职能部门及参建单位移交的项目文件,负

责全部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并向各职能部门分发档案分类目录,编制项目档案立卷说明。

(1) 建设单位各职能部门和各参建单位向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移交基建项目档案时,应

同时移交纸质和电子文件,以及音像、照片等其它载体形式的文件。项目电子文件的归档应依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子文件归档与整理规范》,一般要求由移交部门(单位)通过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移交基建项目电子文件,建设单位办公室负责检测电子文件是否合格,如检测不合格退回移交部门(单位)重新制作、整理。

Q/CSG213058-2011 内部验收和外部验收两个阶段。

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完成项目档案的汇总整理后,通知业主项目部协助开展项目档案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计划部门、基建部门、生产技术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职能管理部门,业主项目部以及设计、施工、监理、运行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共同参加项目档案内部验收,检查所有已归档的项目档案,评价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性情况以后,写出验收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要求,限期解决。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按改进意见进行整改。

(1) 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向上级办公室部门提出申请,由上级办公室部门牵头组织有关

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验收项目档案。

(2) 纳入南方电网公司重点建设项目的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建设单位办公室部门要在项

目竣工投产三至六个月内,向上级单位办公室部门提出专项档案验收申请,由上级

单位办公室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形成验收组进行项目档案竣工验收,共同评价和

考核项目档案管理效果,形成档案验收意见,并将国家或各省重点建设项目档案验

收结果呈公司基建部备案。

5.4

6

6.1

6.2

Q/CSG213058-2011 附录A:基建项目档案工作交底记录

(适用于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对业主项目部)

12

Q/CSG213058-2011 基建项目档案工作交底记录

(适用于业主项目部-参建单位交底)

13

Q/CSG213058-2011 附录B:基建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分类、保管期限参照表

1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指导书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标准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指导书

目录 1 业务说明 (3) 2 适用范围 (3) 3 引用文件 (3) 4 术语和定义 (4) 5 管理要点 (4) 6 流程步骤及说明 (6) 7 附录 (21) 附录A电网建设档案过程管理用表 (21) 附录B基建工程并网资料报送清单 (21) 附录C运行单位档案移交清单表 (21) 附录D施工单位档案计划编制及管控表 (21) 附录E电网建设项目档案质量规范 (21) 附录F电网基建工程档案清单目录 (21) 附录G业务指导书基本信息表 (21)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指导书 1 业务说明 1.1本指导书承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要求。 1.2为指导公司各级基建管理部门及业主项目部规范开展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明晰档案管理流程,明确档案管理要求,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1.3本业务管控策略为指导型。 1.4本业务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 2 适用范围 2.1本业务指导书用于开展电网建设项目文件收集、整理、组卷、移交等管理业务。适用于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及业主项目部档案专责。 2.2其他基建项目参照执行。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7]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 28-200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2008)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Q/CSG213021-201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营配信息集成规范之六:电子化移交规范》(Q/CSG 118013-2012)

中国南方电网基建工作“八不准”

中国南方电网基建工作“八不准”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不准有下列违规行为: 第一条不准违规干预基建工作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 1、在基建工程招标、合同变更和结算等环节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 2、要求基建管理人员或基建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项目承包商或代理人以及其他基建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 3、超越职权对基建工程招标及采购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 4、其他违法的基建管理活动,妨碍基建招标、合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 5、对领导人员干预招标,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况,基建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二条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权力寻租。 基建各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标准办事,不得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计评审、工程量变更、事故责任认定、项目验收、合同结算、承包商管理等环节吃、拿、卡、要,损害公司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不得违规开展招标工作。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标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应当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未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前,原则上不准招标。未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的项目,不准展开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准违规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与投标人有利益相关的评标专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评标专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规则和投标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应客观公正、严谨完整,不准存在错打或遗漏现象。 第五条不准违反合同管理有关规定。 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结算应严格遵守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对合同进行审批和签订,合同条款要采用合同标准文本且符合招投标文件要求,对变动的专用条款必须严格审查。严格开展合同履约和合同变更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实施”的变更原则;合同变更必须依据合同变更条款和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变更的工程量、价格应符合实际,由先关各方签字确认,变更资料及时、完备。规范合同的结算工作,严禁超前结算;合同结算必须按结算合同指导书要求,严格审核,结算原则应与合同保持一致。 第六条不准非法转包、非法分包和挂靠行为。

热电厂档案管理制度

LDJL—DAGL--001 邹平高新铝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厂4*330MW机组工程 档案管理制度 黑龙江电力工程建设监理部 长山项目监理站 2010年04月

批准:年月日审核:年月日编制:年月日

档案管理制度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了加强长山热电厂工程文件档案的管理,规范文件档案管理工作,保证各类管理文件和档案(含记录)符合有关要求,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邹平高新铝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厂4*330MW机组工程的各类文件档案的管理。 2. 编制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 2.3《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2.4《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 2.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 2.6《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53-2009); 2.7《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设[2000]41号); 2.8《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新版; 2.9《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 2.10 GB/T 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2.11 DA/T 15-1995《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2.12《火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 2.13《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2.14《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3. 职责 项目监理站和各参建单位负责文件档案资料的编制、收集、暂时保存、整

南方电网档案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规范南方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公司下属单位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档案室负责集中管理全公司各种类和载体的档案,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工作,人事部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公司档案工作应纳入公司管理程序及各部门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按照其岗位职责,负责本岗位在工作中产生的各类载体材料的归档工作。 部门文书负责对本部门形成的各载体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填写档案移交清单后按要求向公司档案室移交。 公司全体干部员工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和维护档案完整安全的职责,任何人不得拒绝归档,对私自损毁档案和不按要求归档的,

应当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2 文件材料的归档 归档范围 凡公司在各项工作活动(包括筹备、成立、经营、管理及产权变动等)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材料应列入归档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1 发文、收文(上下级单位和外单位的来文)。 2.1.2会议材料:由公司及各部门负责组织召开的各种重要的综合、专业、专题会议材料,包括会议指南、会议讲话、报告、会议交流或讨论材料、会议记录、录音、录像和照片等,以及外出参加会议带回的与本单位有关的文件材料。 2.1.3 各类统计报表、统计资料,生产经营简报、月(周)报。2.1.4 公司规划、经营分析、财务分析等专题材料。 2.1.5 合同协议文本包括合同协议(正本)、合同审批(会签)表、授权委托书、招投标文件、履行情况记载、纠纷或争议的处理情况记载及有关材料。 2.1.6 调度运行材料包括调度运行报告、图表等文件材料。 2.1.7 科研课题材料包括调研、申报立项研究、试验总结、鉴定报奖、推广应用等材料。 2.1.8基建项目材料包括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材料、设计、施工、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

Q/CSG213005-2012 目次 1总则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职责 (3) 5管理内容与方法 (5) 6附则 (15) 附录A、基建项目承包商分级管理流程图 (15) 附录B、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分包管理流程图 (16) 附录C、基建项目承包商资信评价管理流程图 (17) 附录D、基建工程承包商履约行为奖惩原则 (18)

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 1总则 1.1 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项目建设安全、质量、效益和进度,实现公司“智能、高效、可靠”的绿色电网建设目标,积极培育并倡导承包商“守合同、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规范公司基建项目的承包商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1.2 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3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分为潜在承包商、登记承包商、候选承包商、合格承包商和项目承包商,按照服务供应链的管理思路进行五级管理。 1.4 公司对基建项目承包商的资信评价意见和奖惩,是公司选择基建项目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基建项目建设水平的提高。 1.5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基建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调试、检测及咨询等承包商的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24号);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

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治理实施方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治理工作,提高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治理水平。依照国家档案局和国家电网公司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基建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勘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生产预备、竣工到投产(运)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及电子版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竣工档案,是由各参建单位(省电力公司和托付建设、设计、施工、运行、监理、调试、招投标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档案的总和。各参建单位,要紧密配合,分工协作,认真做好各自文件材料的形成、积存、鉴定、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条档案工作要与基建工程实行“三同步”,即各参建单位都应当在项目前期、项目进行中、项目交工验收三个时期,做

到档案治理与工程治理同步进行。在工程移交生产达标、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评优中,档案治理应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第五条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本方法。 第二章组织治理和责任划分 第六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治理”的原则进行治理。各参建单位均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把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打算,纳入工程治理和工程进度考核,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同时,将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不得分散治理,不得由业务部门或个人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或托付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档案部门参加有关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设备开箱及工程达标和竣工验收等重大活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甘肃电力公司档案馆是省公司系统建设项目档案治理的主管部门,在业务上同意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建设

电力安装企业技术档案管理规定审批稿

电力安装企业技术档案 管理规定 YKK standardization office【 YKK5AB- YKK08- YKK2C- YKK18】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机构 2、职责分工 1)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程,组织制度本项工程的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受各部门编制的档案文件。 2)综合部 a、公司档案室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公司档案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b、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档案法规制定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报公司批准后,印发个部门执行。

c、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本部门的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 3)公司档案室 a、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图纸、设备资料、合同文件、联络单、洽商记录、技术安全交底记录等综合文档的接受、发放、借阅及其登记、计算机录入及编码归档。 b、负责归档数据库的数据备份。 c、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d、负责档案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存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e、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资料整理工作。 4)工程部 a、建立规范的工程技术资料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b、督促参建单位包括(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施工分包单位、监理单位、调试试验单位)严格遵守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纳入合同条款中进行管理。 c、协调参建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d、审定经过监理单位审查的各类技术资料,并及时移交资料室。 5)工程部资料室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制度

南网能源综〔2013〕33号附件11 Q/CSG-E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Q/CSG-E213007-2013

目录 1总则 (2) 2定义 (3) 3规范性引用文件 (7) 4职责 (9) 5管理内容和方法 (10) 5.1归档范围 (10) 5.2基本要求 (12) 5.3项目档案管理方法及工作流程 (20) 5.4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考核 (46) 5.5归档时间 (47) 5.6档案的保管及利用 (47) 5.7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51) 6附则 (51) 7附录 (52)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办法(2013版) 1.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和系统,实现公司系统项目档案一体化管理,保障项目管理文件资料的可追溯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企业档案管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档案工作规定》、《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实行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1.3公司项目档案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和公司保密工作相关规定。 1.4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单位)及所属机构(含

全资及控股企业)的项目档案管理。 2.定义 2.1项目:指公司参与管理的项目,包括公司投资的项目(全额投资或控股投资)及非公司投资的项目(如公司承揽的工程项目、咨询项目等),以下统称为“项目”。 2.2项目管理单位:指公司为完成项目管理内容和目标而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包括项目公司、项目管理部(事业部)、项目工作组等,以下统称为“项目管理单位”。 2.3项目文件:指产生于项目全过程,流通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机构、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供应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调试单位和运维单位等与项目有关的文件资料。从项目立项开始到项目竣工投产直至运维结束整个项目周期,包括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及后评价、运维等项目全过程管理所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和纸质、光盘等不同载体的全部文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 制度 1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使工程档案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设备管理和维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基本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的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验收。 本“制度”与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为准。 2 引用标准或政策规定 国档发[1987]6 号文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80]302 号文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国标GB/T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国档发[1988]4 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92]8 号文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3 归档原则 3.1 归档的文件、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 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档案的完整性:指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 号

文件所确定的内容,将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的准确性: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的系统性: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3.2 凡是基建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报告、批复、征地证书、规划红线、设计、施工运行图纸、资料、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设备开箱资料、设备订货合同、协议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地形等,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办理的上述文件资料,均应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不得私自扣留。 单体幢号的基建工程,按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编印的《昆明市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组卷细目》收集整理后,一式三份,一份由施工单位先交昆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其余二份交公司档案室。 3.3 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鉴定、归档是基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必须列入有关工程管理制度和程序;列入基建计划;列入工程技术人员的职责范围,并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基建工程设备开箱、竣工验收、重要生产会议必须有档案人员参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修订)

1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发 布 Q/CSG213002-2015

Q/CSG213002-2015 I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2) 第三章管理模式 (4) 第四章技术管理 (6) 第五章采购管理 (7) 第六章安全管理 (8) 第七章质量管理 (9) 第八章进度管理 (10) 第九章造价管理 (12) 第十章综合管理 (14) 第十一章附则 (15) 附录1:业务分类表 (16) 附录2:基建项目管理权限表 (18) 附录3:工程费用变更范围表 (22) 附录4:公司小型基建定义和分类 (23) 附录5:基本建设管理总体流程 (24)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明确并规定了公司基建管理各级单位部门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主要内容和总体要求、总体流程。适用于公司系统电源、电网、小型基建等基建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章职责和定位 第三条各级基建部门是公司系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对列入公司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基建工程项目从初步设计(电源项目从招标设计)到竣工投产建设过程的职能管理,包括技术管理、采购管理、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造价管理和综合管理,负责统筹与进度计划匹配的年度投资需求。各级基建部门归口管理各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电力建设定额站工作。 第四条各级计划发展部门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核准等前期工作,负责制定并下达与项目进度计划匹配的公司年度基建投资计划、重点工程计划、前期费用计划;负责前期费结算,参与项目总结算;负责基建工程项目后评价工作。 2

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办/4)571-2018 电网有限公司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推进电网有限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标准化和规化工作,确保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规、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人民国档案法》《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DA/T28-2018)、《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暂行办法》(档发〔2016〕11号)和《电网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国网(办/2)417-2014),结合公司电网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网建设项目档案(以下简称项目档案)是指电网建设项目在立项、招标、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监理、调试、竣工验收及试运行全过程中形成的经过鉴定、整理并归档的文字、图表、音像、实物等形式的项目文件。 第三条公司项目档案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实行全员、全过程、全位管理,统

一制度、统一标准,将项目档案工作融入项目建设管理,纳入项目建设计划、项目管理程序、合同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加强项目文件过程管理,通过节点控制强化项目文件管理,实现从项目文件形成、流转到归档管理的全过程控制。 第四条签订项目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调试、监造等合同、协议时,应明确规定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包括项目文件(含项目电子文件,以下同)形成的质量要求、归档围、整理标准、归档时间、归档套数、介质、格式、合同解除后项目文件的处置及违约责任等容。 第五条项目档案工作经费纳入项目预算管理,为项目档案工作的开展提供满足需要的经费和工作条件。应明确必要的档案整理经费和设施、设备购置费、数字化费及专项验收费等。 第六条项目档案管理必须格执行法规和电网公司工作相关规定。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电网有限公司总(分)部、各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新建、扩建、改建电网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电网大修、技改项目及抽水蓄能、新能源等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八条电网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管理规定

3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管理规定 Q/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制度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管理规定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Q/CSG213056-2011 目次 1 总则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职责 (2)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4) 6 附则............................................................................. 10 附录A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档案情况表 附录B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审核表 附录C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设计承包商资信评价考核评分表附录D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监理承包商资信评价考核评分表附录E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施工承包商资信评价考核评分表附录F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综合评价表 附录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承包商资信评价结论表 附录H 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管理流程图

Q/CSG213056-2011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管理规定 1 总则 1.1 为保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建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效益和进度,实现公司“智能、高效、可靠”的绿色电网建设目标,积极培育并倡导承包商“守合同、讲诚信”的良好经营风尚,规范公司基建工程管理工作,决定对参与公司基建工程的承包商实行资信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1.2 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管理工作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1.3 公司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评价意见是公司选择基建工程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以此促进基建工程建设水平的提高。 1.4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基建工程设计、监理、施工及调试等承包商的资信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9号);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60号); 《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

南方电网档案竣工移交规范

竣工移交档案规范要求 1、开工报告批复: 有当地政府正式开工文件、开工公示或关于开工报告请示批复的公文处理签,或施工单位申请开工报告,当地政府在其上同意开工签字盖章等以上形式均可视为开工报告批复;青苗赔偿标准、协调会议文件等不能视为开工报告批复 2、房屋拆迁:要求赔偿到户,有与户主签订的正式合同及付款收据、赔偿登记表;合同上要须有户主签字及手印、项目部签字及盖章及相关村委会盖章,并注明所在杆号;付款收据及赔偿登记表各栏签字完善,有相关政府或村委会盖章;并要求提供每户拆迁前后照片各一张,整理时将拆迁前后照片粘贴于同一页A4纸上,并装订于对应的合同之后;房屋拆迁实际与设计对照表装订于房屋拆迁赔偿卷最前面,其格式见附表;对于需当地移民办拆迁此外还应有与移民办的正式协议及付款收据等资料 3、塔基征地协议:除与户主的塔基占地赔偿登记外,还须有与相关国土部门签订的正式征地协议及付款收据 4、树木砍伐:过林区林场的,必须有树木砍伐许可证或林地使用批准证书 5、青苗赔偿:应有当地政府或村委会出具的赔偿完结的证明,并说明线路途径各地方对应的杆号 6、赔偿资料要求有付款收据、发票或三联单,须有村委会

或土管部门盖章,签字齐全,签订协议的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应完整,如一方为个人的除签字手印外,应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复印件;所有赔偿协议要注明施工杆号 7、设计变更在工程竣工后必须找设计院完善签字盖章,不得将为方便施工使用的传真件等归档;按专业编号整理,设计变更通知单与工程联系单分开装订 8、中间验收需有验收申请、验收方出具正式的验评报告等资料,签字盖章完善;施工评级表格等数据可靠真实,不能找人代签、出现一人名字多个笔迹等;在空白的地方,要求统一划上左下至右上斜杠,空白较大的地方需用直尺划线,不能随手涂画。一般要求电脑打印后由相关人员签字; 9、线路路径图可以用电脑制作也可用手工画出,以10-15基杆塔为一页,标明杆号、到达塔基的主要公路及小路等 10、原材料出厂证明、试验报告按单位工程整理。砂石水、水泥等原料试验报告,要求报告单字迹清楚、数据准确、批次完整齐全;试验单要有编号、试验日期、规格、型号、试验单位加盖公章与签名。现场收集的各类合格证,需完整齐全并粘贴于A4纸后再装订;对于厂家装订成册的原材料质量证明书、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可以直接编页组卷 11、除正规发票、青苗赔偿标准文件可为复印件(此类资料复印件必须清晰),其余移交资料必须要求原件,对于赔偿类付款收据、赔偿登记表等,必须要求首页使用碳素墨水笔书写,并将此

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职责 项目部主管工程师对工程技术资料的生成、汇集、积累、整理全面负责,项目部可设专(兼)职资料员全面负责整理工作。当地对资料员有其它要求时(如要求有资料员证等),应执行当地的规定。 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与整理应与工程进度同步,主管工程师随时检查资料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 项目经理应重视资料管理工作,工长、材料员、试验员、质检员等应及时向资料员提供各类资料,如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记录等。 、 技术档案资料的内容与要求 资料目录册(总目录、分目录、卷内目录) 目录详细,便于查找。各项资料要有资料汇总表(见附表) ..2图纸会审记录 有具体的会审时间,并经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 设计变更记录 有具体的变更时间,并有建设(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三方签字盖章,手续齐全。设计单位如委托建设单位签证,应有书面委托手续。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应在施工前编制,要求编制依据充分、可靠,各项目标明确,施工方法可行,技术准备充分,质量、环境、安全保证体系健全、保证措施得力,层次清楚,内容严谨全面,符合规范要求,内外部审核、审批手续齐全。 开工报告 # 写明实际开工日期和施工现场准备情况,签字盖章等手续齐全。

技术交底 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交底双方签字手续齐全,并有审核人员签字,且签字符合要求。 施工日记 每个单位工程从开工到竣工,应由工长记录施工日记,一天一记。要求记录内容真实齐全、文字简练清楚、连续记录不间断。 ( ..8建筑与结构 (1)原材料出厂合格证书及进场试/检验报告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或试验单,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鉴定,产品质量标准、使用说明书和工艺要求,相应现行规范、标准中规定须进行复验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必须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进口材料应有商检报告。 合格证、试/检验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盖章。 质量合格证、试验单应按类别、规格、品种、型号分别整理。 ! (2)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A土壤试验 包括素土、灰土、回填土或砂、石等。检验内容主要为干容重试验。 干容重试验按规定数量分层取样试验,并有分层取点平面示意图及编号,试验单编号与平面图对应。 B砂浆试验 ! 砌筑砂浆应有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重量配比通知单。并按规定做抗压试验,按验评标准进行强度统计评定。 C混凝土试验 结构用混凝土应有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按标准要求进行抗压强度试验并有试验报告。施工条件或材料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试配。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档案工作评估制度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档案工作评估制度 1

附件: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档案工作评估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南方电网公司总部档案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范围及要求 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分公司下属单位及各省公司下属单位,地市级、县级供电企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对下属单位进行评估。 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在前全部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县级供电企业在前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公司系统完成档案评估工作之后,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档案工作出现滑坡现象,对完成评估的单位一般3至5年复查一次。 2

二、评估等级及标准 (一)评估工作以<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档案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评估评分表>)为主要依据,结合单位的年度工作来进行。 评估采用计分评审方法,评估满分为100分加5分,共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等级。 优秀: 90分以上(含90分) 良好: 80分以上(含80分) 合格: 70分以上(含70分) 基本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二)公司系统已参加并经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单位,可不再进行重新评估。但要填写<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档案工作评估登记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评估登记表>)交其上级单位备案。认定标准如下:达到省部级(三星级)等同合格,达到国家二级(四星级)等同良好,达到国家一级(五星级)等同优秀。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档案工作为不合格: 1.没有按规定开展档案工作。档案工作包括机构、人员、制度。 2.没有配备档案保管保护所需要的室库及设施、设备,档案的安全得不到保证。 3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工作实施指南(2014版)(发文稿).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工作实施指南(2014年版) 二○一四年一月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工作实施指南(2014年版) 目录 1. 业务说明 (1) 2. 适用范围 (1)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4. 管理职责 (1) 5. 管理要点 (3) 6. 违章扣分工作流程和说明 (5) 7. 承包商违章扣分统计和处罚 (8) 8. 对检查人员的要求 (10) 9. 附则 (10) 10 附录 (10)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工作实施指南(2014年版)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 工作实施指南 1. 业务说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司“管理提升”的工作部署,深化创先工作,深 入推进基建一体化,确保基建“六个管理”工作现场落地,强化业主现场管控力度,提升基建承包商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指南。 南方电网公司基建承包商违章扣分工作,是以基建“六个管理”工作 内容为载体,参照“驾照扣分”,结合日常基建项目管理工作,对承包商电网建设过程中的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实现对承包商动态管理,强化业主现场管控力度,促使承包商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实现承包商的优胜劣汰,确保基建项目建设合法合规,现场安全、质量管控处于在控、可控状态。 2. 适用范围 本实施指南适用于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安监部门及业主项目部开展对 基建项目承包商的违章扣分工作。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管理规定》(Q/CSG213001-201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设计管理办法》(Q/CSG213003-20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承包商管理办法》(Q/CSG213005-20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安全管理办法》(Q/CSG213007-2012)《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质量管理办法》(Q/CSG213008-2012)

(档案管理)南方电网档案工作评估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档案工作评估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所属单位档案工作的指导,提高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南方电网公司总部档案管理制度》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范围及要求 公司所属各单位,包括分公司下属单位及各省公司下属单位,地市级、县级供电企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对下属单位进行评估。 要求公司所属各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在2010年前全部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县级供电企业在2010年前全部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级。 2010年公司系统完成档案评估工作之后,为形成长效管理 -1-

机制,防止档案工作出现滑坡现象,对完成评估的单位一般3至5年复查一次。 二、评估等级及标准 (一)评估工作以《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档案工作评估标准及评分表》(见附件二,以下简称《评估评分表》)为主要依据,结合单位的年度工作来进行。 评估采用计分评审方法,评估满分为100分加5分,共分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5个等级。 优秀:90分以上(含90分) 良好:80分以上(含80分) 合格:70分以上(含70分) 基本合格:60分以上(含60分) 不合格:60分以下 (二)公司系统已参加并通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企业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单位,可不再进行重新评估。但要填写《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档案工作评估登记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评估登记表》)交其上级单位备案。认定标准如下:达到省 -2-

部级(三星级)等同合格,达到国家二级(四星级)等同良好,达到国家一级(五星级)等同优秀。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档案工作为不合格: 1.没有按规定开展档案工作。档案工作包括机构、人员、制度。 2.没有配备档案保管保护所需要的室库及设施、设备,档案的安全得不到保证。 3.文件材料(包括企业的各类专门文件材料)归档渠道不顺畅、整理不及时、归档不完整,并且没有进行整改。 4.没有开展档案信息化工作。 5.本年度发生了档案损毁、丢失、泄密等事故或其他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 确定为不合格的单位,不再进行打分。 三、评估程序 评估采取单位自检、上级单位组成评估组检查、网公司所属各单位组织评估组互检、网公司抽检等方式进行,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网公司检查各分、子公司,各分、子公司检查其下属各 -3-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电力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 总则 为了加强工程档案的管理,保证档案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使工程档 案更好地为科研、生产、技术、基本建设、设备管理和维护服务特制定本制度。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基本建设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工程的竣工 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验收。 本“制度”与国家、上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若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国家上 级档案部门所发文件为准。 2 引用标准或政策规定 国档发[1987]6 号文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80]302 号文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 国标GB/T11822-89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 国档发[1988]4 号文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 国档发[1992]8 号文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 3 归档原则 归档的文件、档案必须达到完整、准确、系统,保障生产(使用)、管 理、维护、改扩建的需要。 档案的完整性:指国家档案局和国家计委国档发[1988]4 号文件所确定的 内容,将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中应归档的文件、资料归档,各种文件原件齐全。 档案的准确性:指档案内容真实反映项目(工程)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 过程,做到图物相符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档案的系统性:指按其形成规律,保持各部分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科学,组卷合理。 凡是基建工程所涉及的建设报告、批复、征地证书、规划红线、设计、施工运行图纸、资料、试验报告、产品说明书、设备开箱资料、设备订货合同、协议 以及气象、水文、地质、地形等,任何部门、基层和个人办理的上述文件资料,均应主动交工程管理部门统一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交公司档案室,不得私自扣留。

中国南方电网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附件六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工作“八不准”细则 总则 为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推进公司依法治企建设,防止基建领域权力寻租、违规向职工持股企业输送利益问题,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适用于参与公司基建工程管理的各级人员。 管理要求 第一条不准违规干预基建工程招标及合同管理。 各级领导干部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不准有下列违规行为: (一)在基建工程招标、合同变更和结算等环节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授意、纵容身边工作人员或亲属为项目承包商请托说情; (二)要求基建管理人员或基建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项目承包商或代理人以及其他与基建项目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超越职权对基建工程招标及采购提出倾向性意见或者具体要求; (四)其他违法的基建管理活动,妨碍基建招标、合同管理公平、公正、公开的行为。 对领导人员干预招标、插手工程项目的情况,基建人员应当全面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第二条不准利用基建工程进行权力寻租。 基建各级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按有关规章制度和流程标准办事,不得在基建工程招标采购、合同签订、设计评审、工程量变更、事故责任认定、项目验收、合同结算、承包商管理等环节吃、拿、卡、要,损害公司形象,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三条不准违规开展招标工作。 基建工程招标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招投标有关规定,严格按规章制度、作业标准及办事流程办事,不得以权谋私、违规操作。 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必须公开招标。应当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在未取得核准或备案手续前,原则上不准招标。未列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准开展招标工作。 工程建设过程必须合法合规,严禁先实施、后招标。严禁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不准违规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必须严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制度以及招标方案和招标文件。与投标人有利益相关方的评标专家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回避。 评标专家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规则和投标人递交的资料进行评标。评标过程应客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指导书

1总则 目录 1业务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2适用范围 错误!未指定书签。 3引用文件 错误!未指定书签。 4术语和定义 错误!未指定书签。 5管理要点 错误!未指定书签。 6流程步骤及说明 错误!未指定书签。 7附录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A 电网建设档案过程管理用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B 基建工程并网资料报送清单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C 运行单位档案移交清单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D 施工单位档案计划编制及管控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E 电网建设项目档案质量规范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F 电网基建工程档案清单目录 错误!未指定书签。 附录G 业务指导书基本信息表 错误!未指定书签。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指导书 1业务说明 1.1本指导书承接《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基建项目档案管理要求。 1.2为指导公司各级基建管理部门及业主项目部规范开展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明晰档案管理流程,明确档案管理要求,特制定本业务指导书。 1.3本业务管控策略为指导型。 1.4本业务统一规范策略为全网统一。 2适用范围 2.1本业务指导书用于开展电网建设项目文件收集、整理、组卷、移交等管理业务。适用于公司各级基建部门及业主项目部档案专责。 Q/ CSG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标准 Q/CSG433032-2014 基建项目档案管理业务指导书 2014-10-22发布 2014-10-23实施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2.2其他基建项目参照执行。 3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87]第5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国家档案局令第5号) 《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 《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8) 《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档发[2006]2号) 《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1992]8号) 《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02) 《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11821-2002)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基建项目管理办法》(Q/CSG213021-2014)《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中国南方电网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营配信息集成规范之六:电子化移交规范》(Q/CSG118013-2012) 4术语和定义 4.1项目文件 建设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全部文件。包括项目前期文件、项目竣工文件和项目竣工验收文件等。 4.2项目电子文件 记录于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依赖计算机系统阅读、处理并可在通信网络上传输的文件。 4.3项目文件归档 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项目完成时向建设单位移交经整理的全部文件;项目建设单位各机构将项目各阶段形成并经过整理的文件定期报送档案管理机构。 4.4项目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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