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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支付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

目录

引言 (1)

一、电子支付概述 (1)

二、我国电子支付发展现状 (2)

三、电子支付现存的主要问题 (3)

四、电子支付改革对策 (4)

四、总结 (6)

我国电子支付的现状与存在问题分析

引言

近些年来,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与普及电子商务的应用领域也在不断扩大,比如网络购物、个人理财、网上银行、证券交易等等。这些网络服务项目得以完成的基本条件就是电子支付与结算。电子支付从技术上和交易过程上连接着客户、收款方、银行以及电子支付服务商等众多电子商务主体。因此采取恰当的电子支付方式,是保证整个电子商务系统有效运转的关键。

一、电子支付概述

1.电子支付的概念

电子支付(electronic payment),是指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为手段,将负载有特定信息的电子数据取代传统的支付工具用于资金流转,并具有实时支付效力的一种支付方式。

2.电子支付的实现方式

(1)信用卡支付

可以在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中使用,在因特网上使用时,它可以在各个银行相互认可的前提下,在不同银行之间进行资金的流转,因而能够更为快捷的实现电子支付,是电子支付中最常用的方法之一。

(2)电子货币

电子货币是以电子计算机及其网络进行储存支付和流通的一种非现金流通的货币,其具有支付适应性强、变通性好、交易成本低廉等特点,是电子支付的最为重要载体。电子支票完全抛开了纸质的媒介,其支票的形式是通过网络传播,显现在电子屏幕上,并用数字签名代替了传统的签名方式。1996年美国金融服务技术财团研制出的电子支票交易系统现在仍在广泛使用。2002年,新加坡开发了亚洲第一大电子支票系统,此外,NetbiU和Netcheque等电子支票系统也在试用当中。

(3)电子支票(E—cash)

电子支票是指将传统支票改变为带有数字签名的电子报文或利用其他电子数据代替传统支票的全部信息。电子支票借鉴纸张支票转移支付的优点,利用电子数据传递将钱款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户。用电子支票支付,能够节约人力物力成本,而且银行还能通过网络银行为参与电子商务的客户提供标准化的资金信息。因此,电子支票日益成为高效的电子支付手段。

二、我国电子支付发展现状

随着我国互联网普及率的逐年提高,互联网正在走进人们的工作与生活。据CNNIC最新发布的《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调查显示,商务交易类应用的用户规模增长最快,平均年增幅达到了68%。其中.网上支付用户年增幅80.9%.在所有应用中排名第一,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2010年网络购物市场将迎来更大规模的发展。目前我国的电子支付产业模式呈现出网络支付(B2C、B2B等)蓬勃发展,移动支付、电话支付蓄势待发的特点。网络支付按照机构类型主要划分为三种类型:商业银行支付网关、中国锻联支付和第三方支付平台。

1.商业银行支付网关

我国最早推出网上支付的机构是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支付网关系统由各家商业银行自行开发,制订统一的接口标准,通过与商户服务器直连,借助网上银行系统满足网上购物和客户商户间的资金结算的需要。银行支付网关的推出,有助于各家商业银行拓展新商户、收取结算手续费、扩大本行银行卡、网上银行的影响面进而绑定客户存款、获得综合收益。银行支付网关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近年来发展的重点及未来市场争夺的焦点。

2.中国银联支付

中国银联支付由银联公司与商户服务器联接,商户并不与发卡各商业银行连接,银联通过现有的银联收单系统实现各发卡行与商户间的资金清算。银联支付可以受理各家银行卡且支付方式简单,用户只需输入卡号、密码就可以进行付款,但也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3.第三方支付平台

主要是指商业银行支付网关和银联支付网关之外的支付平台。目前国内比较

知名的第i方支付平台有支付宝、网银在线、上海环迅、腾讯财付通等。第i 方支付平台由非金融机构创建,但已基本实现了与各商业银行的直连,能够受理各家银行卡,而且比普通商业银行支付网关功能完善、能够提供全方位、专业化的电子商务服务.因此虽然起步晚。但竞争力强,成为很多中小商户和网上支付消费者的首选。

三、电子支付现存的主要问题

1、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

电子支付作为一种新兴的支付手段从一开始就受到了各方的普遍关注,特别是对于普通用户。但一直以来,电子支付的安全性问题都是网络银行、卖家、买家最为关心的问题,也成为用户不选择电子支付的首要原因。根据iResearch2006年度电子支付报告书显示,66.1%的用户将交易不安全列为不选择电子支付的第一原因。

2、电子支付业的规范性问题

中国目前的网络银行体系基本上是属于实体银行在因特网上的延伸。但由于各个网络银行业务是由各银行独立开发、推销、开发模式、业务范围和发展规模有较大的差异,发展不均衡。如信用卡业务,各银行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却不能达成内部的一致协议,实现信用卡的跨行结算。这种规范标准不统一的局面既造成重复建设、浪费资金,使得整个金融结算系统不能满足消费者方便,快捷的要求。

3、电子支付业监管问题

网络银行作为传统银行补充产物的出现对同传统的银行监管手段提出了新问题,由于传统的资本管制手段对网络银行失去意义,而针对网络银行的监管体制还未建立。监管当局必须研究网络银行监管中发生的新问题,如网络金融机构发行电子货币可能对国家货币政策产生的冲击,对资本市场的资金流产生的影响,使用电子货币进行网上支付还会引发比传统支付手段高得多的交易风险。

4、电子支付的法律支持问题

迄今为止,电子支付业务在我国已经开展8年之久了,然而我国关于电子商

务的立法还不完备,甚至可以说是很缺乏。目前为止,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和《电子支付指引》两部法律法规。虽然,《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为我国电子商务法制环境的完善奠定了基础,也使网络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可以对应。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电子商务和电子支付的立法问题和法律环境还远远没有解决。与电子签名法的颁布同时进行的《公司法》、《票据法》、《证券法》、《拍卖法》等法律的修订,也未能体现与电子签名法的衔接。

5、电子支付中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区分问题

我国现在关于电子支付的法律规范体系尚未完善,法律法规中对于电子支付中的银行,商户以及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明文规定,也没有明确指出在电子支付过程中发生的金融交易各方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这样很容易产生纠纷。而且,关于产生纠纷后的解决方法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指导,纠纷更是难以及时解决。

四、电子支付改革对策

我国的电子支付业务发展取得了重大成果.但与国外横向比较。总体发展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存在诸多制约银行卡业务发展的因素。其中,信用卡的发展水平是决定性因素之一。因为几乎所有的电子支付方式最后都是由银行根据用户提供或注册的信用卡信息划拨账款。没有信用卡的普及,就没有所谓的电子支付。借记卡(储蓄卡)和贷记卡(信用卡)在中国被统称为银行卡。

1.完善政策法规

完善的法律法规是业务发展的基石,对于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最近,刚刚颁布实施《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但规范电子支付的法规制度还应包括《支付结算管理办法》、《大额支付系统业务处理办法》、《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网上银行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

2.改革银行卡经营体制

尽管银行卡业务在经营体制方面较以往有了明显改进,但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经济环境中,银行卡产业运作模式需要深化改革。银行卡业务部门的独立经营、自主核算,利润考核,内控机制等各方面需要更多的经营自主权。对于信用卡公司而言,由于其业务运作模式不同于传统的借记卡业务,更需要有独立的经

营体制以促进其产业快速发展。

3.改善银行卡受理环境与利益机制

银行卡作为新型电子支付工具,它被广泛接受和应用的前提是具有良好的受理环境。但长期以来,银行卡产业一直倾向于发卡业务,与规模庞大的发卡量相比,银行卡交易规模偏小。受理市场建设严重滞后,这已成为制约银行卡产业发展的突出因素。

4.加强风险管理体系

系统管理与支付方式的安全性一直是电子支付发展的重要因素,也是影响电子支付能否为社会公众接受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银行卡欺诈风险逐年增加。全球银行卡欺诈交易额占总交易额1.5%,伪卡欺诈损失占所有银行卡欺诈损失的68.9%。同时,美国、日本、韩国等国家连续发生持卡人信息泄露事件,对社会公众的信息安全造成一定的影响,威胁电子支付方式的安全。迅速发展中的中国银行卡、网上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形式也相继出现了大量的风险事件。以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窃取用户资料进行银行卡欺诈屡见不鲜。因此,借鉴国外电子支付的安全管理经验和教训,加强风险管理制度和技术手段建设,建立跨国跨区域性的风险管理的协调机制,已是迫在眉睫。

5.加强与国际接轨

电子支付是世界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其发展势头不可阻挡。面对世界经济和贸易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我们不能一味采取消极观望的防守态度,而应认真研究我国发展电子支付的对策,积极提出对我有利的“游戏规则”。我们应该从提高我国电子支付国际竞争力的需要出发,尽早做好技术和立法方面的工作,利用国内已有的优势,与国际接轨,并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并注重电子支付的普及率。

6.加强电子支付宣传力度

我国近几年的电子支付发展速度虽然比较快,但是存在着发展不均衡的问题,例如同样是客运车票,机票就实行了电子支付而火车票和汽车票却没有推行,当然其中有很多因素制约着电子支付的普及。推动电子商务在主观和客观上困难都很多,齐头并进不容易也不现实,所以我们在具体实施上应该分步骤进行。首

先,在一些管理和经营的特点比较适合电子商务发挥长处的领域中宣传并推行电子商务,其次,对那些经济比较发达、信息化程度相对较高的地区,特别是一些有条件的沿海省市,以及内地的少数省会城市和中心城市,应鼓励他们不失时机地发展各种方式的电子支付。

7.对于支付模式的创新

在信息化社会中,产品可根据其有无实物形态分为“软”产品和“硬”产品。对于“软”产品,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线传输到消费者手中,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等信息产品。但对于“硬”产品,却不能在线传输,其一般建有两大系统:物流系统作业流程布置。政府要为推动支付模式创新起到积极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与国家改革课题相联系的阶段性推动;构筑业务创新和信息化的良好联网体系。即通过调查政府业务,革新业务程序,撤销重叠职能,简化业务程序,从而实现信息化;引入责任成果管理制。事前提出事业实名制和成果指标,以联结事业成果和人事预算来防止重复投资;以电子政府事业培育信息技术产业的发展。在电子政府事业上开发适用高新技术,积极推动电子政府产品的国外推广。

总之,我国目前在电子支付发展方面存在着政策风险、消费者为安全担忧、电子支付相关知识宣传不到位、营销趋同、电子支付环境不完善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需要从加强与国际接轨、注重电子支付的普及率、加快电子支付的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子支付的全面应用的措施。以上这些措施的实施需要个人、企业、政府三方面的支持。

四、总结

中国的电子支付还有很多问题尚需解决.必须不断完善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建立一套完整的电子商务法律体系.规范参与各方的交易行为。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和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完善网上交易的经济纠纷处理规程,从根本上加强资金管理.预防挪用客户资金.防止金融犯罪。突破体制障碍,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系统,在商品生产,消费,金融服务等一系列领域培育信任感,保护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充分利用飞速发展的IT技术,完善交易系统和电子支付平台建设,为电子支付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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