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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手册20150415

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手册20150415
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用户手册20150415

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工伤保险用户使用手册

河北万泉宝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5年1月

目录

1引言 (3)

2运行环境 (3)

2.1硬件要求 (3)

2.2软件要求 (3)

3用户操作说明 (3)

按钮操作说明: (3)

业务状态说明: (4)

3.1用户登录 (5)

3.2首页 (6)

3.3网上申报 (6)

3.3.1参保单位变更 (6)

3.3.2人员参保登记 (12)

3.3.3人员停保 (19)

3.3.4人员信息变更 (27)

3.3.5工资调整 (35)

3.3.6年度工资申报 (41)

3.3.7每月缴费申报 (44)

3.4信息查询 (47)

3.4.1单位信息查询 (47)

3.4.2个人信息查询 (50)

3.4.3待遇支付信息查询 (54)

3.5文档上传 (55)

3.5.1功能介绍 (55)

3.5.2操作说明 (55)

3.6咨询互动 (56)

3.6.1功能介绍 (56)

3.6.2操作说明 (56)

3.7安全退出 (57)

3.7.1功能介绍 (57)

3.7.2操作说明 (57)

1引言

石家庄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经办养老和工伤保险两种业务。“石家庄工伤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建立在已经成熟的“石家庄养老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基础上,是“河北省省本级工伤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前沿,通过石家庄工伤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登陆接入河北全省统一的工伤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为了方便参保用户操作,我公司在“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绑定了工伤用户,实现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同一入口,参保单位可选择“企业养老保险”或“企业工伤保险”登陆系统,进行业务申报。

手册中详细介绍了《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的操作流程。对于有一定计算机操作基础的人员来说,通过阅读手册应能掌握该系统的使用方法。

2运行环境

2.1硬件要求

一台接入互联网的电脑。

2.2软件要求

Windows 9x 、Windows 2000、Windows XP或更新版本操作系统,Microsoft IE 7.0、IE8.0、IE9.0版本浏览器。

3用户操作说明

按钮操作说明:

提取:根据输入的关键字(个人社保编号或身份证号或姓名),提取出相应的信息。

保存:将页面录入或修改的业务数据进行保存。

重置:将修改后的数据恢复为最初未修改状态。

上传:将批量录入的人员信息进行保存。

添加:点击“添加”按钮,回到业务申报区界面。

提交:只有保存状态下可以提交,不允许重复提交,人员信息必须提交后,社保局经办人员才能进行审核。

全部提交:将“本月业务提交”中,处于保存成功的全部数据进行“提交”。撤销:只能撤销提交待审核状态和审核失败状态的数据。

全部撤销:将“本月业务提交”中,处于待审核和审核失败的全部数据进行“撤销”。

删除:只能删除保存状态下的数据。

全部删除:将“本月业务提交”中,处于保存成功的全部数据进行“删除”。▼和▲:对于该列数据进行排序操作。

编辑:只能修改保存状态下的数据。

查看:可以查看任何业务状态下的数据。

业务状态说明:

保存成功:在业务申报区或批量申报中上传成功的人员,显示为“保存成功”。

待审核:选中人员信息点击“提交”或“全部提交”,显示为“待审核”。审核成功:社保局经办人员将“待审核”人员信息,进行审核,且该人员信息没有错误,则显示为“审核成功”。

审核失败:社保局经办人员将“待审核”人员信息,进行审核,但该人员信息有错误,则显示为“审核失败”。

3.1用户登录

在浏览器地址栏输入https://www.docsj.com/doc/a31905074.html,回车后,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1-1登录界面

点击输入企业养老保险的“用户名”和“密码”跳转到系统选择界面,显示如下图3.1-2所示:

图:3.1-2系统选择

点击【企业工伤保险】,进入“河北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申报工伤保险业务。

点击【企业养老保险】,进入“石家庄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申报养老保险业务。

3.2首页

工伤保险网上服务为河北省统一系统,点击【企业工伤保险】登陆后,显示为“河北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在此申报工伤业务。

在系统首页可以看到,整个系统包括:单位首页、网上填单、网上申报、总部管理、信息查询、文档上传、政策文件、咨询互动、安全退出9个模块,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2-1单位首页

在首页上包含了:社保通知、业务反馈结果、单位参保信息、系统温馨提醒、社保常用资源等内容,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点击查看相应内容。

3.3网上申报

3.3.1参保单位变更

3.3.1.1功能介绍

查询、变更单位基本信息。

3.3.1.2操作说明

3.3.1.2.1业务申报

3.3.1.2.1.1点击【单位信息变更】显示本单位基本信息,其中成灰色的项不能修改,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1-1

3.3.1.2.1.2修改完的单位信息后,点击【保存】如按照规则填写正确,提示“保存成功”。保存成功后可在本月业务提交中查看录入信息及状态。如图:

图3.3.1-2

3.3.1.2.2本月业务提交

1)点击【本月业务提交】,此页面包括添加、提交、撤销、删除、编辑5项功能,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1-3

2)【添加】:点击“添加”按钮,回到业务申报区界面。

3)【提交】:将业务状态为“保存成功”的修改信息全部进行申报,此时的业务状态变为“待审核”,在社保局审核后状态变为“审核成功”,如有错误信息则为“审核未通过”单位用户可删除该错误信息,重新填写申报。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1-4

4)【撤销】:撤销“待审核”状态的人员,然后点击【撤销】,就撤销相应的修改信息,

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1-5

5)【删除】:删除业务状态为“保存成功”的修改信息,点击【删除】,就删除相应的

修改信息,显示如下图所示:

6)【编辑】:对业务状态为“保存成功”的人员信息进行修改,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1-7

3.3.1.2.3历史业务查询

1)点击【历史业务查询】,查询本单位当前业务期之前一年内通过网报平台申报的业

务状态为”审核成功”和“审核失败”的数据,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1-8

3.3.1.2.4打印报表

1)功能介绍

打印各项业务的相关报表。

2)操作说明

点击【打印报表】,可根据所申报业务打印相应表格,需注意该业务必须提交后才能打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线或线下打印,需注意首次打印会提示安装控件,直接点击运行即可:

图3.3.1-9

3.3.2人员参保登记

3.3.2.1功能介绍

本单位新参保人员信息录入、状态查询。

3.3.2.2操作说明

3.3.2.2.1业务申报

3.3.1.2.1.1点击【业务申报】,显示如下图所示:

1)当新参保人员较少时,在此界面录入,带*的为必填项,可在参保补收模块,录入本年度的补收信息。

图3.3.2-1

2)保存:点击【保存】如按照规则填写正确,提示该人员“保存成功”,“保存成功”后可在本月业务提交中查看录入信息及状态。如果有必填项没有填写或填写错误,

弹出窗口“提交数据不完整,有N个字段有错误,请改正后再保存”。

图3.3.2-2

3)点击【重置】清空当前页面所有已填写数据。

3.3.2.2.2批量新参保人员信息

1)点击【批量新参保人员信息】,在此界面批量录入个人基本信息,显示如下图所

示:

图3.3.2-3

2)报盘导入总共分四步。

第一步:下载excel 标准表格。下载的excel里面的设置请不要进行修改。

图3.3.2-4

第二步:在下载的excel中按照excel要求填写本单位人员信息,请注意填写的内容必须为“文本”格式,按照每列的提示正确填写。

图3.3.2-5

第三步:确保excel填写信息无误后,上传此excel。

图3.3.2-6

第四步:excel上传成功后,点击【提交】按钮进行申报,可在本月业务提交中查看人员状态。

3.3.2.2.3本月业务提交

3.3.2.2.3.1点击【本月业务提交】,此页面包括添加、提交、撤销、删除、编辑、全部提交、全部撤销、全部删除、查看等9项功能,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2-7

1)【添加】:点击添加按钮,进入业务申报页面

2)【提交】:将选中的业务状态为“保存成功”状态的信息全部进行申报。业务状态变为“待审核”,在此状态下个人信息不能修改,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2-8

3)【撤销】:撤销待审核的人员,输入查询条件(姓名或业务状态)点击【检索】,

找到相应人员,点击【撤销】,人员状态还原为“保存成功”,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2-9

4)【删除】:删除业务状态为“保存成功”的信息,输入查询条件(姓名或业务状态)

点击【检索】,然后点击【删除】,就删除相应的人员信息。

5)【编辑】:对业务状态为“保存成功”的人员信息进行修改,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2-11

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完成修改。点击【重置】清空修改的信息,点击【取消】则保存修改之前的信息。

6)【全部提交】:将业务状态为“保存成功”状态的信息全部进行申报。业务状态变为“待审核”,在此状态下个人信息不能修改

7)【全部撤销】:撤销业务状态为“待审核”状态的信息,输入查询条件(姓名或业务状态)点击【检索】,找到相应人员,点击【撤销】,人员状态还原为“保存成功”

8)【全部删除】:删除业务状态为“保存成功”状态的信息。

3.3.2.2.4历史业务查询

1)点击【历史业务查询】,查询本单位当前业务期之前一年内通过网报平台申报的业务状态为”审核成功”和“审核失败”的数据,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2-12

2)输入查询条件(姓名、业务期别、业务状态),点击【检索】,可以检索到所想要查询的本月之前的历史数据。如图

图3.3.2-13

3.3.2.2.5打印报表

1)功能介绍

打印各项业务的相关报表。

2)操作说明

点击【打印报表】,可根据所申报业务打印相应表格,需注意该业务必须提交后才能打印。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线上打印或线下打印,需注意首次打印会提示安装打印控件,直接点击运行即可。如图:

图3.3.2-14

3.3.3人员停保

3.3.3.1功能介绍

本单位正常参保缴费做暂停的人员信息录入、状态查询。

3.3.3.2操作说明

3.3.3.2.1业务申报

1)点击业务【申报显示】如下图所示:

图3.3.3-1

当需做停保的人员较少时,在此界面录入,带*的为必填项。

2)【提取】:根据提示,输入关键字,点击【提取】按钮,提取出相应的人员基本信息,填写相应的信息。

3)【保存】: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如按照规则填写正确,提示该人员“保存成功”;

如果有必填项没有填写或填写错误,弹出提示框“提交数据不完整,有N个字段有错误,请改正后再保存”并在相应字段高亮显示。(“保存成功”后可在本月业务提交中查看录入的信息及其状态)

3)【重置】:点击【重置】则清空本页面除“关键字”之外的信息。

3.3.3.2.1批量人员停保

1)点击【批量人员停保】,在此界面批量录入个人基本信息,显示如下图所示:

社保网上申报流程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 用户手册

前言 文档目标 ●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项目(简称:网上申报),是B/S结构的应用系统, 包括了互联网上的、网上申报查询系统和部署在社保网上的申报管理系统。通过本文当对应用系统功能描述,可以帮助应用的使用者快速熟悉系统的使用方法 阅读对象 ●参保单位:参保单位使用的网上申报和社保查询功能在第2章进行描述 ●参保个人:社保个人信息网上查询功能在第2章进行描述

目录 1 简介 (4) 1.1系统概述 (4) 1.1.1 系统用途 (5) 1.1.2 系统主要特性 (5) 1.2安装、运行环境 (5) 1.3问题报告和获得帮助 (6) 2 网上申报系统 (6) 2.1参保企业 (6) 2.1.1 用户登录 (6) 2.1.2用户退出 (9) 2.1.3修改密码 (9) 2.1.4申报业务管理 (10) 2.1.5查询管理 (31) 2.1.6业务报表查询 (44) 2.1.7信息下载 (47) 2.2参保个人 (48) 2.2.1 用户登录 (48) 2.2.2用户退出 (50) 2.2.3修改密码 (51) 2.2.4查询管理 (52)

1简介 1.1系统概述 北京市社会保险目前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个险种,支持此五个险种业务运行的信息系统分为两个系统: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简称医保系统)和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险信息系统(简称四险系统)。 北京市社会保险业务的管理模式采用属地化方式,各区县经办机构负责办理辖区内的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 以医保为例,目前北京市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有23家,参保收缴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约700人,管理参保单位15万余家、850余万参保人员。人均管理万余名参保人员,朝阳、海淀、西城等区人均管理参保人员约14000人。 参保单位根据单位及职工参保信息的变化,每月需向所在区县经办机构进行社保业务的申报。单位进行业务申报时,针对不同的人员类别、业务情况,需要填写不同的表格,提供不同的相关材料。区县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返回申报单位。 目前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进行业务申报时,有二种方式:一种为纸介上报方式,即参保单位在申报报表中手工填写各项申报信息,送至区县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人员代为录入。另一种为人工报盘方式,即单位先通过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企业管理子系统(简称企业版软件),进行申报信息的录入,审核无误后,将申报的相关信息导出到光盘或软盘,连同所需提供的材料一起报送所在区县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导出的申报电子信息由经办机构导入医保系统自动批量处理。截止2007年底,企业版软件已经发放至10余万家参保单位,并且海淀、朝阳等区规定医保业务申报必须采用报盘方式。 四险参保单位进行业务申报目前只有纸介上报方式。

石家庄市(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石家庄市(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专题报告对关键因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专题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现状 (1) 第二节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三、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重 统计 (3) 四、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 统计分析 (7)

泰安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 操作指南

系统简介及特点 “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一套基于互联网的、面向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软件。借助互联网络,参保单位可使用系统自助办理在职增员申报、在职减员申报、工资申报、单位及员工基本信息修改、单位应缴查询、单位及人员信息查询等社会保险业务。系统主要特点有: (1)使用方便 无需复杂的安装过程,只需接入互联网,使用网页浏览器即可登录使用。 (2)申报快捷 简化了申报流程,足不出户即可轻松完成社会保险申报业务。 (3)反馈及时 参保单位申报的业务,在社保经办机构处理完毕之后,能够及时的在系 统中查看到反馈结果,方便参保单位办理后续的各种业务。 (4)查询方便 参保单位可以方便的查询到本单位的各类申报信息,无需再到社保机构 进行询问。 操作指南及使用流程 1.1. 系统运行环境设置 1.1.1.重置IE浏览器设置 打开IE浏览器,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高级】,点击【重置】按钮,在弹出的窗口中点击【重置】按钮,重置完成之后关闭IE浏览器。此操作是为了让单位户处于一个同样的IE初始设置环境,便于完成后续的操作。

一般情况下,无需进行此步操作,可直接进行1.1.2.IE浏览器设置操作。但当后续的操作完成之后仍不能正常登陆系统时,请尝试此步重置操作,重置完成之后再进行后续的操作。 1.1. 2.IE浏览器设置 设置方式一:首次登陆时自动安装设置程序方式 在首次登陆时,系统会自动提示下载浏览器设置程序,按照提示使用IE下载之后,默认安装即可。安装完成之后重新启动IE浏览器登陆。 设置方式二:手工安装设置程序方式 如果自动安装没有成功,请在系统公告栏中下载“泰安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IE浏览器设置程序.exe”进行手工安装设置。按照提示默认安装完成之后,登陆系统。 设置方式三:手工设置IE浏览器方式 1.如果还是没有设置成功的话,可尝试以下手动设置的步骤。 打开IE浏览器,选择【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选择【可信站点】图标,然后点击【站点】按钮,在弹出的输入框中输入本系统的访问地址的前一部分:http://124.130.146.13,点击【添加】,将该站点添加到受信任站点列表中去;然后点击【关闭】按钮。如果“对该区域中的所有站点要求服务器验证(https:)”是选中状态的,则去掉前边的勾。

社保网上服务平台操作流程

一、新参统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未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简称新参统人员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2日 1)点击“申报业务管理” 2)选择“新参保人员登记申报” 3)录入新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输入完点击确认 4)填写个人信息登记表并提交(具体的特别注意事项点、基数填报) 5)申报查询、提交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登录查询管理。若结果显示“导入成功”则网上增员申报成功,“导入失败”的查看失败原因,相应调整后再提交 6)在业务报表查询打印并准备以下资料 6.1《个人信息登记表》(网上申报专用表)3份(盖章) 6.2《人员增加表》(网上申报专用表)2份(盖章) 6.3身份证复印件(只印正面)2份(1份盖章、1份不盖章) 6.4准备 2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 7)新参统人员需在柜台预约取号,将资料提交至柜台 注:新参保的人员在网上提交并导入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到社保中心经办大厅办理审核手续。如未办理审核视为当月不增加,时间从办理审核月开始。如6个月内未办理审核手续,系统将自动删除新参保

信息。 二、转入新增人员网上申报 针对已在北京上过社保的新增员工 网上申报时间为每月5日至25日 1)直接登录“北京市社保网络服务平台”网站 2)点击“转入人员增加申报”“普通增员” 3)输入新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4)3个工作日内查询显示“导入成功”即可 5)若显示“导入失败”根据显示失败的原因调整,更正后再提交三、减员 员工离职次月5日至22日登陆网站进行操作 1)点右侧“申报业务管理”“普通减员 2)录入减员员工身份证号码、姓名 3)减员操作一位员工点击“返回”,若减员多位员工需多次输入身份证号及姓名 4)在减员员工的姓名前方框内打勾选中,点击“保存”按钮,点击“提交申请” 5)3个工作日内再次登录,点击“查询管理”“申报信息状态查

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注意事项

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注意事项 一、核对卡面信息 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应首先核对卡面信息,若发现卡面上的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则需携带社会保障卡与有效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信息更正手续,申请重新制卡。 二、卡的启用 社会保障卡具有医疗保险结算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需要分别激活后才能使用。 (一)医疗保险结算功能的激活 1、对持有医疗保险卡的人员,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定点药店或定点医院(以下简称为“两定点机构”)进行新旧卡切换。切换时,若医疗保险卡设置了密码,则需先输入医疗保险卡密码,再设置社会保障卡服务密码(输入两遍同样的密码后,按“确定”完成新旧卡的切换),切换成功后医保卡中的个人信息将自动关联到社会保障卡中;若以前未设置过医疗保险卡密码,则直接设置社会保障卡服务密码即可。 2、对从未办理过医疗保险卡的新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使用。但为了用卡安全,请尽快到两定点机构的医保收费窗口设置社会保障卡服务密码。 两定点机构:目前只包括石家庄市内的市医保医院和药房。 (二)银行金融功能的激活 请持本人有效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激活手续,激活密码如下: 河北银行:888888 农业银行:111111 中国银行:身份证号去掉最后一位的倒数6位数 工商银行:无初始密码 建设银行:955330 三、如何启用社会保障卡的医保结算功能 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卡非住院状态下,可在任何一家两定点机构启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启用后,原医疗保险卡则自动停用,个人医保信息自动关联至社会保障卡中。 两定点机构操作人员在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读卡操作时,系统会自动判断参保人员状态和社会保障卡状态,提示该社会保障卡是否已启用。 四、挂失办理 发现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后,为了避免个人权益受到损失,应立即申请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挂失。挂失后请尽快申请补卡,以免影响个人社会保障和金融相关业务的办理。 (一)社保功能挂失方式:窗口挂失、短信挂失和电话挂失。 窗口挂失: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挂失。代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的有效证件。 短信挂失:持卡人可以使用信息采集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GS#社会保障卡号#社会保障卡密码或GS#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密码至10639006进行社保功能挂失。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年度工资申报篇) 根据年度工资申报管理的要求,社保自助经办平台开通了网上职工工资性收入和单位平均工资申报等服务功能,方便单位业务申报。 一、用户登录 1、单位成功登录后,点击“年度工资申报”菜单(参见下图)。 2、单位进入“年度工资申报”模块后,将显示“2014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申报承诺书”页面。单位认真阅读条款内容并勾选同意后,方可点击“确定”按钮,进行后续操作。点击“返回”按钮返回上级菜单。 3、单击“确定”按钮后,进入“单位申报的进度情况”页面,若该单位当年度有未录入的人员或尚未完成工伤保险费确认的,系统会提示以下信息框提示: 单击“确定”按钮后,显示本单位年度工资申报进度情况,包括职工月平均工资性收入和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情况。参见下图:

一、工资申报 2014年度工资性收入申报共分六部分,分别为“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12月底在册人员”、“12月底非在册人员”、“1-3月新进转入人员”、“盘片导出”和“盘片导入”,录入顺序不分先后。 (一)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 1、单位点击“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选项,显示单位月平均工资申报页面,参见下图: 2、录入“2014年度单位月平均工资”,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可保留1位小数,计算公式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二条。 3、录入“2014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保留到元,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三条。 4、录入“2014年度全部职工平均人数”,方框内仅可录入数字,最多可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参见申报页面“填写说明”第四条。 5、上述三项数据录入完成后,点击“提交”,系统出现如下提示:

《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无变动结算操作指南》 【业务介绍】 此功能适用于当月无任何变动的参保单位 无变动结算后不需要分中心审核即可生效 1.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点击【无变动结算】按钮 2.务必确认单位信息(包括单位名称等信息)无误后,再点击【确定】按钮 3.点击【是】按钮 4.点击【确定】按钮,单位无变动核定成功! 5.本月社会保险申报结算完毕,可直接查询本月结算金额。

《新增职工增加操作指南》 【业务介绍】 本功能适用于单位新增职工(包括首次参保和统筹转入人员)的申报操作新增职工申报之前请参保单位务必到所属地区县人社局办理用工登记手续外省户籍且首次在津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至分中心进行信息预录入 1.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点击【单位职工增加】按钮 2.分别输入【证件】(如末尾为字母,请输入大写X)【申报工资】信息 如果是三险户,请注意选择新增职工的【用工围】(农籍工)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3.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 4.返回首页,点击【申报业务提交】按钮

5.进入待提交申报管理界面 请确认新增职工的申报信息 包括姓名、身份证、申报工资等信息 如果新增职工的信息有误 勾选相应的人员信息 点击【删除】按钮即可 如果确认申报的信息无误 勾选该人员信息,点击【提交】按钮 6.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提交成功! 7.【特别提示】 如果本月所申报业务都已申报完毕且审核通过,千万别忘了点击【有变动结算】

《单位职工减少申报指南》 【业务介绍】 此功能适用于参保单位职工减少(包括离职、死亡、……)申报操作减少职工申报之前请参保单位务必到所属地区县人社局办理退工手续如果所要减少的职工存在欠缴等特殊情况则无法在网厅办理减少操作1. 进入社会保险企业网厅申报界面,点击【单位职工减少】按钮 2.输入职工【证件】(如末尾为字母,请输入大写X) 点击回车,系统会自动弹出该职工的信息 【变更原因】选择“停缴费”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 3.消息提示,点击【确定】按钮

苏州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使用 - 苏州住房公积金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使用协议书 甲方: 地址: 邮编:联系电话: 乙方: 住房公积金代码:证书序列号: 单位经办人:经办人电话: 经办人手机:经办人邮箱: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事效率,单位经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电子认证并签订本协议后,通过“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按规定办理缴存等相关业务及实时查询。 二、使用约束 (一)甲方负责指导乙方使用网上单位业务系统;乙方应按照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甲方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用户手册、系统提示进行操作,乙方若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甲方负责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如遇技术故障且不能及时解决的,甲方应立即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发布信息,并指导乙方进行相关业务操作,确保乙方可按时准确办理。 (三)网上单位业务的办理时间为每日八时至十八时,周末、节假日照常办理。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其他时段系统只提供查询功能,乙方不能进行业务操作。 (四)乙方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和使用数字证书,所有使用数字证书在网上进行的业务办理活动均视为乙方单位所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

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应对办理业务的数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不得无故输入虚假及无效数据,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 (六)乙方应采取防病毒措施,不得恶意破坏和攻击“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系统”。 (七)乙方应采取保密措施,妥善管理使用本单位的网上单位业务系统,如因泄漏密码、泄露职工个人信息、工作人员差错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终止条件 (一)乙方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 1.乙方办理网上单位业务资料被查实弄虚作假、伪造的; 2.乙方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网上单位业务系统用户手册、系统提示等操作规定,对甲方的改正指令执行不力的。 (二)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但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 协议终止并不意味着终止前所发生的未完成业务请求的撤销,也不能消除因终止前的业务请求所带来的任何法律后果。 四、其他 (一)本协议中的软件版权归属甲方,受相关法律保护。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协议由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盖章后生效。直至协议终止条件出现时自然终止。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乙方: (盖章)(公章) 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99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政策的意见》(冀人社发〔2011〕53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石政办发〔2011〕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障范围及对象 第二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属于居民基本医保保障对象。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第三条异地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人员不属于居民基本医保保障对象。 第三章参保登记 第四条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按本人身份类别凭相关材料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居民及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还应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和审批材料。各级经办机构及劳动保障工作站(居民委员会)应按规定,

严格审核以上人员的参保材料,每年应向本辖区居民公示,接受监督。 第五条劳动保障工作站、经办机构受理参保登记、核定缴费标准和基本医保信息变更备案时,应按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有关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和备案。居民办理首次医保登记后,以后年度仅需办理基本医保信息变更和在集中缴费期缴纳医保费,不用再办理参保登记。 第六条居民年龄计算至参保登记当年的12月31日。 第七条居民就业、户籍迁移出本市,应办理终止医保关系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注销手续;参保人死亡的,医保关系自然终止,本人所缴纳的医保费,不予返还。 参保人死亡的,直系亲属应在30日内办理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注销手续。 大学生非毕业原因结束高校生活,需办理终止医保关系。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 第八条居民基本医保费由个人或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构成,其中每年每人10元用于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条个人或家庭缴费标准如下: (一)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40元;县(市)、矿区为每年每人30元。 (二)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200元;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辛集市为每年每人160元;矿区、井陉县、栾城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为每年每人120元;赞皇县为每年每人80元。 (三)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一级和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个人不缴纳基本医保费,由各级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网报系统操作教程剖析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网报系统 用户手册二零一四年九月

前言 首先感谢您选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申报系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申报系统》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管理及业务经办办法等,对参保企、事业单位的数据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功能包括:参保企、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管理、工资变更信息申报、人员变动信息申报等。 对网上申报服务管理系统的合理、有效应用,将能提高参保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需相关信息的申报、接收及日常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本手册编写的目的在于让网上申报服务管理系统的使用者能够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及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我们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申报系统》的使用者认真阅读本手册,并按照本手册中的有关说明正确操作和使用软件,以避免由于误操作而带来的各种不便和损失。 【责任范围】 为了提高可靠性、改进设计和功能,此文档中的信息可能会有所变化,恕不另行通知。 开发商和分销商不对因为使用该软件、用户手册或由于该软件、用户手册中的缺陷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本手册内正文文字部分或表格、图片部分中所列举的任何数据资料,仅用于本手册讲述过程需要,均属模拟、演示数据,不作其它用途,开发商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

阅读指南 【手册目标】 本手册是《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网报系统》的用户手册。手册详细介绍了该系统的操作规程。对于熟悉计算机一般操作的人员来说,通过阅读手册应能掌握该系统的使用方法。 【阅读对象】 本手册是为使用生育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编写的。使用者应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知识。在使用该系统之前,应该首先阅读本手册,以避免误操作。【内容简介】 本手册包含如下内容: 第一章:系统概述。概要介绍本系统的功能,以及一些常用的术语、缩略语。第二章:系统运行。详细讲解了本系统的使用方法。 第三章:疑难解答。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常见的问题做了解答。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操作流程 一、网站注册用人单位在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公告栏“单位用户网站注册认证的通知”中下载《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用户注册申请表》填写后同时携带《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水西门大街61号四楼412室办理注册认证手续。 二、网上申报申请用人单位已在网站通过注册的可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8室或拨打电话86590810申请开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功能已开通网上申报的单位无须再申请。 三、授权确认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核并反馈审核意见对经核准的用人单位予以网上申报功能授权。 四、申报登录经授权的用人单位登录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进入“单位办事区” “社会保险征缴” “缴费基数申报”。用人单位在办理“年度缴费基数申报”业务前须先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 五、《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点击“单位办事区”再点击“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在网上对《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项目逐一进行核对如有变更应及时修改。无论有无修改均需点击“确定年检”完成《社会保险登记证》年检否则视为未年检。 六、年度缴费基数申报 1、花名册下载点击“缴费基数申报”再点击“花名册下载”下载本单位应申报人员花名册。 2、基数录入用人单位按文件要求录入应申报人员缴费基数。 3、花名册装载缴费基数录入完毕后点击“花名册装载”子栏目菜单装载花名册。装载前应将Excel表的首行删除。对装载有误的系统会进行提示对系统反馈的信息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对装载有误的人员信息修改正确后可再次重新装载。 4、申报表填写花名册装载后点击“申报表填写”在填写时需注意有“0”的项目为填写项无“0”的项目不需填报填写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申报”上传数据未成功点击“确认申报”的视为未申报申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提示申报成功。 5、申报反馈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在“申报反馈区”对用人单位申报数据的审核结果进行反馈。 6、资料报送网上申报单位应于7月31日前按规定将《南京市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报至办理参保手续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参保的单位报至水西门大街61号508室同时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换证或贴花手续。

石家庄医保定点药店

石家庄医保定点药店_石家庄医保卡药店以下石家庄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单,数据来源于石家庄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网站,信 息发布时间2006年11月; 名称地址 乐仁堂总店中山东路 石家庄市百姓康大药房有限公司和平西路96号 乐仁堂益民药房中山西路 新兴第一药房中山西路 长安华药大药房中山东路 三九奥普药房中华大街 滨华路金象大药房建设北大街243号86861068 振华医药商场泰华街 正大药房正定大街 乐仁堂新药商场和平西路 乐仁堂红旗大街药房红旗大街 新兴第二药房平安大街 恒康裕华药房裕华路 华联广泰药房站前街 乐仁堂康宁医药商场中山西路 鑫源药房健康路 河北康寿堂大药店有限公司兴凯路 乐仁堂制药有限公司石岗药房石岗大街 健仁堂药房裕华西路 神威青园店青园街 神威中华店中华南大街 宏康药房 圣诺新特药第一医药商场中山东路 新兴第三药店平安大街南头 振华医药公司聚源大药房合作路370号副4号 康贝龙大药房青园街 新兴第四药店建设南大街 新兴第五药店中山西路104号 乐仁堂同安堂药店和平西路 乐仁堂蓝天药店中山东路458号 益康大药房和平西路136号 圣诺新特药第五医药商场和平东路120号

河北省医药药材大厦中山西路104号 仁和大药房运河桥西侧 乐仁堂谈北路药房谈北路20号 健安药房裕华西路 圣康医药商场有限公司和平西路499号 康泰尔药房石岗大街17号 河北神兴第一药房新华路 普惠医药商场中山东路227号 圣诺新特药第九医药商场裕华东路45号 圣诺新特药第八医药商场石岗大街41号 乐仁堂友谊药房友谊大街 汉康药房和平西路 健康大药房健康路 金象翟营大药房翟营大街161号 三九东岗健康广场青园街131号 乐仁堂新华路药房新华路76号 恒康药品销售股份合作公司平安北大街74号 乐仁堂盛康药房中山路607号 石家庄市益民大药房和平西路100号 金象开发区店长江大道26号 石家庄安康药房有限公司建设南大街133号 永康大药房健康路133号 济生堂医药商场广安街9号 众康大药房新华西路135号 新兴第八药店中山路财贸眼睛店东侧 新兴水源药房水源街173号 康尔乐大药房中山东路439号 恒康裕兴药房青园街253号 普芳药房平安南大街83号 普福药房中华南大街603号 神威裕华路药店裕华西路 神威范西路药店范西路 河北省天健药房新华路289号 乐仁堂平安路药房平安南大街20号 乐仁堂中华大街药房中华北大街275号 振华新华大药房新华区北新街25号副4号金马医药有限公司槐中路429号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网上申报操作手册(网上退休审核篇)

“法人一证通”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手册 (网上退休审核篇) 目录 目录 (1) 一、养老金申领 (2) 二、发放形式调整 (6) 三、计划生育奖励申领 (7) 四、养老金卡折查询 (8) 五、申报表打印 (9) 六、核定表打印 (9) 七、业务撤销 (10)

为方便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单位可通过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办理网上退休审核手续。 单位在办理相关业务时,请按照程序提示的内容,录入数据,经校验通过后可以打印养老金核定信息,并从下月起发放养老金。 在办理网上退休审核业务时,对部分账户信息有疑义,或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等情形的人员,经系统校验未通过的,单位应携带养老金申领的相关申报资料,至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申领手续。 一、养老金申领 (一)点击进入“网上退休审核”页面。

(二)点击“网上退休审核”菜单,进入“养老金申领”界面。 (三)按照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办法,满足退休条件的参保人员,在办理退休手续前,应当向退休到龄人员做好政策解释和告知工作,并收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作为办理申领养老金手续所需提供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操作步骤: 1、录入养老金申领人员公民身份号码后,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将自动校验您录入的人员身份信息。校验通过后,可继续录入其它相关信息;若校验不通过,系统会提示相关信息,经核对公民身份证信息后,再次重新录入。 2、校验通过后,系统会在“个人信息”和“个人登记信息”区域自动显示养老金申领人员的相应信息,核对无误后再录入其它相关信息。 3、发放形式:养老金的发放形式可以选择自行提供银行卡折,或选择自行提供银行卡折(异地)。 (1)自行提供银行卡折。页面显示本市养老金发放的所有银行,操作人员选择相关银行后,再录入银行卡折的账号。 选择自主提供卡折的人员,相关信息经银行校验通过的,从次月起可使用该卡折领取养老金;校验未通过的,社保经办机构 将根据自主提供卡折所对应的银行,为您制作一张新卡,以确保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石家庄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6〕20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市区与县(市)分级管理、风险调剂的原则,逐步建立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制度。同时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 第三条城乡居民医保坚持以下原则: (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 (三)立足基本、保障公平、统筹兼顾; (四)坚持可持续发展,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 (五)重点保障住院,兼顾门诊医疗。

第二章实施范围及保障对象 第四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保障对象: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未覆盖的城乡居民。 (二)在本市中小学就读且未在原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中小学生。 (三)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中等专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 (四)取得本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应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确有困难的可以按本市的有关规定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其未成年子女未在原籍参保的,也可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 第三章参保登记 第五条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一年一次性预交费制,一年一个医疗待遇支付期。自发文之日起至2016年12月25日为2017年集中办理参保登记和费用缴纳期限。以后每年城乡居民应在当年9月1日至12月25日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的凭户口本、身份证(居住证)到所属的居委会或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同一户口薄内符合参保条件的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全部参保。 第六条新迁入户籍的城乡居民,应在落户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从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本市户籍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由亲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2009-10-23 16:18:4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09]59号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参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遵循“低水平、广覆盖、群众自愿、属地管理、统筹协调”的原则,逐步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第三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下简称居民基本医保费)的筹集实行居民个人或家庭缴费、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办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居民医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 第五条居民医保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和住院医疗费用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高校(科研院、所)医务室(所)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经审定后,与市医保中心计算机联网,作为大学生基本医保的门诊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 第七条本市市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承办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服务,其公立性质由市卫生局负责确认。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收治住院标准的,凭市卫生局审批证明,可以申请承办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居民基本医保医疗服务资格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由市医保中心选择确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2 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各参保单位要按照经办机构时间安排,申报办理人员增减及征缴支付业务。主要的流程为:首先从网报端办理需要申报的业务,录入业务信息及材料页数;其次提交数据,打印报表。然后整理每个业务的材料,签字盖章,核对页数顺序。最后携带报表材料,CA证书到经办机构前台办理审批业务。详细说明如下: 一、做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增减变化,具体功能模块在人员业务和特殊业务里。 重点说明: 1、主要做2016年1月到核心业务首次申报前的在职退休人员增减变化。 2、在职人员恢复和新增有超编控制,如果超出编制不可以进行增人。 3、人员恢复和人员新增需要录入人员的缴费工资。此缴费工资以月为标准,在本单位暂停又恢复的人员,缴费工资录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其他人员录入起薪月工资。 4、首次申报时,人员新增业务不进行补收;退休人员补登记、过渡期老办法退休业务不进行补发。之后会从核心业务首次申报月开始补收补发。 5、参保登记时未录入的2015年12月31日前退休人员,使用退休人员补登记模块进行业务申报。2016年1月到上线

前从在职转为退休的,使用过渡期老办法退休模块申报(需先做人员暂停业务,退休原因选择“人员达到在职转退休减少”)。 6、省本级统筹范围内转入:转出和转入单位均在省社保局内参保,两个单位之间沟通协调好,转出单位先做人员暂停,暂停原因选人员调出,提交后不需要到社保局业务大厅提交纸质材料办理业务,转入单位即可直接做人员恢复。 7、在职人员不缴费的全部做人员暂停处理,退休人员不发放待遇的全部做待遇暂停。终止业务后续再处理。 8、单位办理各项业务时,需要准确录入变更原因和变更时间。变更时间指实际业务发生时间,比如在职死亡人员的变更时间为死亡次月,退休人员死亡的变更时间为死亡次月,退休为领取待遇时间即下月停止缴费时间。可以按如下描述理解变更时间:人员暂停或待遇暂停的变更时间为不缴费或不发放所在月,人员恢复或待遇恢复的变更时间为重新缴费或重新发放月份。 9、每笔业务都需要注意附件材料及页数。附件材料与参保类型或变更原因有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每笔业务提供的材料页数进行修改。如某项材料不需要提供,页数输入0。 10、确保每笔业务打印报表中的附件材料页数及顺序与实际提供的一致,否则经办机构无法办理业务。 11、变更单位信息、人员信息的,在单位业务、人员业务中的信息修改模块里进行。

石家庄儿童社保卡办理流程

100%在线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社保卡是现在我们几乎的朋友们都有办理的,但是我们不少朋友可能认为只有成人才能够办理社保卡,其实,现在儿童社保卡的办理也是比较普遍的,也要小伙伴提问:石家庄社保卡办理小注意啥?石家庄的儿童社保卡怎样办理,办理儿童社保卡需要哪些流程及资料。对此,小编整理了最新关于石家庄儿童社保卡怎么办理,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石家庄儿童社保卡怎么办理?保障范围及对象: 参保登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根据本人身份类别凭相关材料及近期白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办理参保登记,填报《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登记表》。 1、学生应凭本人户籍资料、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2、非本市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市区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及学龄前儿童,应凭父母一方的暂住证、教育部门出示的学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3、城镇非从业居民应凭本人户籍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4、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居民,应凭居委会出具的审核资料、户籍资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登记。 一、二级残疾和领取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居民,在办理参保登记时还应分别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居民年龄计算至参保登记当年的12月31日。 居民就业、户籍迁移出本市市区、大学生非毕业原因结束高校生活,应办理终止医保关系和医保卡注销手续;参保人死亡的,医保关系自然终止,本人所缴纳的医保费,不予返还。劳动保障工作站应严格审核相关证件,于每月10日前到市医保中心办理有关手续。 此外,金柚网依托对行业的深入理解、强大的系统研发能力以及业内领先的标准化服务动作构筑了进入壁垒,用互联网平台取代了传统意义上的人工客服,去除高昂人力成本,推出更为优惠的社保管理服务套餐,价格较传统供应商更优惠。当然,如果您还有更多社保卡办理相关信息想了解还请关注金柚网查看更多。

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石政55号)

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试行)和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11]55号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 实施方案(试行)和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 疗保险实施细则石家庄市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石家庄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试行)》和《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政策的意见》(冀人社发〔2011〕53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石政办发〔2011〕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实施范围和对象 第二条本辖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作为用人单位,均列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基本医保)实施范围。 第三条本辖区所有具有城镇常住户籍并与当地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在职职工、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统称职工)以及个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均为职工基本医保的实施对象。非本辖区城镇常住户籍职工,初次申请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的,应具备在申请参保前与本辖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12 个月以上,并同时在该单位已参加本辖区基本养老保险12个月以上两个条件。 符合上述两个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居民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 在我市辖区就业的外国人列入职工基本医保实施范围。 第四条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具有本辖区城镇常住户籍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形式就业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灵活就业人员,暂不列为本辖区职工基本医保实施对象: (一)未在档案寄存机构存档或登记的人员; (二)未办理就业失业登记的未就业人员; (三)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 (四)患有严重疾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 第三章医疗保险登记 第五条新建用人单位应于取得营业执照或获准成立30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会保险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开户银行及账号、财务报表、托管本单位职工人事档案的证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花名册、身份证、劳动用工备案手续、劳动合同等到同级经办机构办理单位和职工的基本医保登记。 用人单位的医疗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医疗保险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六条用人单位新增工作人员、职工调入、调入本市,职工退休、职工死亡,个人或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数增减和终止基本医保关系手续。 第七条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代办机构向同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医疗保险登记。 第八条常驻外地职工及易地安置退休人员办理基本医保登记时,应同时办理常驻外地或易地安置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网上申报系统社保简单操作手册

网上申报软件简单操作 一、业务规则 业务期:每个月的1号到次月的7号凌晨点可以做增加减少。 结算期:每个月的8号到10号,结算当月社保,期间不能做增加减少。 1号到7号之间中做的是本月的,8号结算期过后增加或减少是下个月. 扣费期:每个月的11号到22号,27号显示到账。 二、软件登录 1、安装苏州市数字证书安装光盘驱动 首先把驱动光盘放到电脑光驱里面,双击setup.exe安装 再按提示插入USBKEY完成驱动安装

注意:如果电脑没有光驱,可以在https://www.docsj.com/doc/a31905074.html,网址上面下载驱动程序 安装完成,桌面上会有图标 双击此图标可以显示证书信息,

2、软件登录 (一)首先要用IE或者360浏览器6.3版本 IE浏览器里面的工具---internet选项---安全---自定义级别,把含ActiveX全启用下 IE浏览器工具---弹出窗口阻止程序关闭(360浏览器-工具-广告过滤-开启拦截前面的√去掉) (二)网址登陆http://58.210.143.11:7001/wsbs/ 用户名单位社保编号(10位,姑苏区老单位7位编号前加000)密码123456 PIN码卡片上的密码(重置的是111111)

三、软件操作 用工备案流程图(姑苏社保并轨后)

退工停保流程图(相城社保并轨后) 友情提示:相关文件及表式可通过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https://www.docsj.com/doc/a31905074.html,)

网上申报软件涉及模块操作: (1)增加人员,先做办事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批量操作:人员基本信息批量导入)获取编号,再做办事项目--劳动合同备案与参保登记三合一(批量操作:劳动合同备案与参保登记批量导入)(2)减少人员,办事项目—劳动合同解除与中断三合一(批量操作:劳动合同解除与中断批量导入) 1、办事项目------单位申报工资出盘 此模块是做年度缴费基数申报,操作步骤:打开模块,点下查询,可以查询出所要申报的名单,点下申报工资出盘可以导出excel格式的名单 注意:如果导出的不是excel格式的表格,导出文件之后把后缀改成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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