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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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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项目招标活动,保证项目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股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转发印发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投[2006]62号),结合本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但不限于当地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天河城网站公开发布投标邀请书,同时可以口头方式通知特定的投标人浏览有关投标邀请信息。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签约公司,是指项目经办部门所属公司。

第八条招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如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

(三)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广控《十八条禁令》。

(四)不得泄漏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已按审批权限获得批准的项目。

(二)已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获颁批准或许可文件。

(三)已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员,并已具备相关的完整技术文件。

(四)资金来源落实,资金安排已获得财务部门确认。

(五) 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第十条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如下:

天河城集团及其所属公司组织进行的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工程、信息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安装、工程监理、设施维修保养、广告、咨询项目、清洁、绿化、仓储运输、设备和物料采购、保险投保、银行服务、中介服务(如聘请法律服务、会计师审计、项目调研、资产评估、财务税务服务、规划)等业务、收入性的紧俏货物销售、资产出售、企业产权转让以及户外广告位、土地出租、周转期两年以上(不含两年)的厂房、商铺、写字楼(含宿舍)或大型的物业出租业务、可招标的室内广告位、其他可招标的对外经济项目。(经粤投批准不适宜招标的项目除外)礼品及宣传品的采购按《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礼品及宣传品订制管理办法》(粤港[2005]113号)办理。

购置汽车按《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加强非营运用车定编及购车管理规定》(粤港[2005]89号)办理。

第十一条经常性同类小型业务可实行在一定时期内“捆绑”式招标(即对半年或一年内的相同业务一次性招标)。但应书面请示粤投批准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项目招标主办权限和上报文件要求:

(一) 预算总价5000万元以上的招标项目,由广控集团视实际情况决定承办方式。

(二) 预算总价500——5000万元(不含5000万元)的招标项目,由粤投主办。

(三) 预算总价10——500万元(不含500万元)的招标项目,由天河城集团主办。

(四) 天河城集团及其下属公司的办公用品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采购形式,其主办权限按本条款第(一)~(三)点规定办理。

(五)预算总价500万元以上(除正常经营性采购、销售和出租业务外)的招标项目,对外发出标书前应呈粤投报广控集团审批,如果广控集团在收到后5个工作日内没有提出异议的,招标按既定方案进行。如广控集团提出要求,应及时进行协调处理。按规定要报广控集团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安排方案、标书、评标方案和原则、监标小组、评标小组成员或建议名单及其任职单位、职务等有关文件资料、参加评标的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有)。如上述资料报广控集团后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报广控集团审批。评标小组成员或建议名单报批后,如个别确需变动可由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向现场监标人员说明并在评标结果报告书中列注,重要的或标的较大的项目评标人员的变动应向广控集团报批或备案说明。

(六)本条所称预算总价,是指完成建设项目或业务所需支付的全部预算价款。其中所称建设项目,是指能达到最终或当期使用目的或生产能力的整个项目。

(七)按行业(专业)规例可以分拆细项招标的,若整个项目的总价达到应招标业务规定的,其分拆细项亦应招标。

(八)上报广控集团有关招标备案及请示件,应按照《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内部文件运转规定》(粤港[2005]98号)的时限办理。

第十三条各招标单位对外发布的招标邀请函件、公告及其他文件、业务交易合同(含协议书等,下同)及其他相关合同,均以项目签约公司的名义签署。招标结果亦以项目签约公司名义宣布。

第十四条依规定必须选择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业务,应当向粤投说明选择理由和代理机构情况。在获得粤投同意后,方可正式委托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在委托代理机构的情形下,项目签约公司仍需组成招标工作小组,并指定2人以上作为联络人员跟进招标事宜并及时向粤投报告招标情况。

第三章投标

第十五条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及规定的资格条件。

第十六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第十七条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有关条款办理。

第十八条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十九条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禁止投标人以向招标有关人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第二十条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章组织设置与工作职责

第二十一条为确保集团招标工作顺利完成,特设立如下机构(附表1):

(一)集团招标领导小组。

(二)集团招标管理部。

(三)下属公司招标领导小组。

(四)招标工作小组。

(五)评标小组。

(六)监标小组

第二十二条集团招标领导小组为集团常设招标工作领导机构,由集团领导1人、集团财务总监1人、集团人力资源部1人、集团招标管理部1人、粤投公司指派1人共5人组成。

其具体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监督、指导集团主办招标项目招标工作的全过程;负责制定、评审集团主办招标项目招标立项条件;审定集团主办招标项目采用的招标方式;审定集团主办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审定集团主办招标项目评标结果;提议修改本办法。

第二十三条集团招标管理部为集团常设招标程序管理与监督机构,由集团领导1人兼任,其他成员4人,共5人组成。

其具体职责是在集团领导和集团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拟定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负责集团主办的各项招标业务关键环节的操作;负责监督招标业务的关键过程;审核集团主办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审核招标文件;负责发布招标公告;负责根据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审核投标人资格,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标书及收集标书,做好标书收发登记工作;审核评标的条件、办法和评分标准;组织开标;按规定编制标底;审核集团主办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的预、结算;确定招标工作小组及评标小组成员名单;监督评标会议的全过程;负责评标过程的记录工作列明中标的原因;在评标结果获得集团招标领导小组审批后,负责发出中标通知书;负责对已完成招标的项目进行登记和统计、文件归档;配合对集团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下属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为下属公司常设招标工作领导机构,由下属公司领导、财务总监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人,并为单数。

其具体职责是负责领导、组织、监督、指导该公司名义签约的项目招标工作的全过程;负责评审该公司的招标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立项条件;审核该公司招标项目采用的

招标方式;审核该公司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标书、及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二十五条招标工作小组为非常设机构,由项目经办公司(部门)设立,人数不得少于3人,并为单数。其负责人及成员由集团招标管理部确定,以具体业务经办人员为主。项目招标工作完毕后自动解散。

其具体职责是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评标前的具体工作,包括招标报批,制定项目预算,制定对外招标的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招标书(附表2)、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并送审;通知投标单位浏览招标公告;负责接洽投标人勘测招标项目的实施现场及答疑;负责制定评标的条件、办法和评分标准;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日常工作;负责评标过程中情况介绍;评标结束后负责将全部标书及招标文件资料集中分类整理、按规定移交有关部门。

第二十六条评标小组由集团招标管理部组织,负责集团主办招标项目评标工作,确定候选中标人。人数不少于5人,并为单数。其中招标工作小组参加评标小组的成员不得超过2人。主办公司参加评标小组的人数应少于2/3。原则上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不参加评标,如遇个别特殊情况需要兼任评委工作,应在上报广控集团的文件中特别注明。小组成员中,技术及商务方面的专业人士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由集团招标管理部于评标前用电脑从集团评标专业人员库中随机即时挑选。如项目签约公司招标领导小组认为该招标项目涉及的领域需要资深专业人士评价,可向集团招标管理部提出要求,由集团招标管理部聘请专家组成评标小组,但外聘人员不应多于广控集团内人员,如某些技术性强的项目外聘专家评委多于广控集团内人员的,应事先报广控集团批准。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不得作为评标小组成员。评标小组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公布前必须保密。该小组为非常设机构,项目招标工作完毕后自动解散。

其具体职责是在监标小组的监督下,负责按招标文件条款要求、评标方案和细则进行独立评标,推荐候选中标人。评标时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外界透露或讨论与评标有关的事项,确保评标小组独立评标。评标小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持公平、负责、审慎、细致的态度,认真审阅投标文件和资料,确认投标文件有无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分析核对投标人所报数据、价格等因素的差异,必要时可要求投标人对表述不清楚之处进行书面澄清或现场答疑。

第二十七条监标小组为非常设机构。由集团招标管理部选派人员组成。监标小组对招标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协助主办公司协调评标现场事项,可随时调阅所有与招标业务有关的文件和询问有关事项。大型设备、基建及非经常性特殊业务的招标要有广控稽核监察部、财务部、法务部中的一个部门派员监督开标、评标过程;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要由广控集团有关部门联合监标。

监标小组成员要认真审查招投标文件,掌握开、评标情况。但不能作为评标成员对

具体投标人进行评分或投票。在监标过程中如发现评标有偏差应及时提出纠正和劝告。如评标小组意见分歧较大、有可能侵害公司权益等情况时,可采取必要的措施协调,甚至中止该次评标、封存招投标文件,也可宣布冻结评标小组评标结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在不违反招标文件或有关法律的情况下,监标小组可以当场宣布评标结果无效并及时向集团招标领导小组汇报。监标人员有权劝诫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的人员离开现场或现场取消违纪评标人员的评标资格。

第五章招标程序

第二十八条项目招标应按照招标流程组织实施。项目招标的基本流程如下(附表3):

(一)办理招标立项及报批手续,按《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粤港[2005]136号)有关条款办理。

(二)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小组,组成评标小组(或建议名单)和监标小组;

(三)编制并报批业务(项目)预算;

(四)编制招标文件;

(五)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交招标有关文件,办理招标报批手续;

(六)发出招标公告或者邀请书;

(七)收集投标申请书或回执;

(八)资格预选确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

(九)举行招标会议及发放招标书、组织勘察现场;

(十)组织必要的答疑或补充文件;

(十一)编制和审核标底;

(十二)收集标书;

(十三)举行会议宣布截止投标和开标;

(十四)评标并确定前3名候选中标人;

(十五)向集团招标领导小组提交评标报告,推荐候选中标人并由招标领导小组审定(如需表决的要使用表决系统进行);

(十六)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七)签订合同;

(十八)总结招标情况并向广控提交报告书;

(十九)整理归档招标文件,有关资料入库。

第二十九条项目签约公司的业务经办部门在该项目符合本规定第九条的前提下,有明确立项依据(集团办公会议决定或租务会议决定)的可直接向集团招标领导小组提出招标申请,并填写《天河城集团招标项目立项及招标申请表》(附表4)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招标领导小组同意业务部门的招标申请后,即确定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成员。招标工作小组成立;如若没有明确立项依据的,则必须通过集团领导审批同意后方能立项。

第三十条招标工作小组起草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投标人必须具备的应标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名称、招标编号、性质、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投标截止日的时间。招标文件从信息发布到向投标单位发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第三十一条投标邀请书或招标公告应经项目签约部门(公司)负责人审核,并由招标管理部以项目签约公司名义发布。邀请招标的,应通过天河城网站对外发布投标邀请书,同时向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投标人发出口头通知,让其浏览天河城网站投标邀请书。对同类型项目进行招标时,要确保投标人的广泛性和流动性。公开招标的,应通过但不限于当地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第三十二条招标工作小组负责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应当提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书是保证招标质量和维护招标人权益的关键文件,要充分表达招标人的意愿。对招标的实体条件、技术和质量标准、对投标人的要求、截标时间、评标原则、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投标人须承诺的具体内容及要求、某些限制投标人保护投标人权益及方便评标操作的重要原则条款必须在招标书中载明,所定技术和质量标准必须具备唯一性,避免歧义。并在招标书中明确提醒投标人,当其在投标中对招标人的条款性承诺或响应将视同实质性合同的不可撤消条款,中标后就必须按其承诺条款写进合同,如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对其投标时的承诺条款更改或反悔,不在合同中确认的,则视为主动放弃中标。

招标文件中应附有一份《投标函》(附表5)。招标文件应经项目签约部门(公司)负责人及招标管理部审核。如招标项目需要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招标公告及招标书中予以明确。保证金可按项目预算金额的一定比例收取。招标管理部凭保证金收据发放标书,并填写《投标保证金登记表》(附表6),中标者签订合同后将投标保证金转为

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不中标者在公布中标人后7天内退还。

第三十三条招标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项目概算。若招标项目属于有广东省定额对照的项目,招标工作小组应提供图纸等相关资料,报集团招标管理部组织具备相关资质的专业人员编制标底。标底编制完报招标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密封好,由集团招标管理部保管至评标时,提交给评标小组。任何接触标底的人员必须严守秘密。

标底可设有上限、下限或上下限。超出标底上限或下限范围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当出现所有投标人的报价都无效的情况时,应当重新报价或重新招标。如发现投标人互相约定抬(压)价中标后共享利益、投标人内定中标人再投标,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时,招标人应宣布串通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涉及的串通投标人众多,有效投标人少于3名时,招标无效。

评标时如果评标小组一致认为标底偏差较大时,可经集团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后重新编制标底,评标小组可以投票方式提出建议标底。

经粤投批准后,也可设定公开的明标底进行明标底暗投再评标。或公布明标底公开竞价。

第三十四条集团招标管理部负责发放集团主办招标项目的标书。根据已审定的条件查阅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如发现投标人提交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应书面告知投标人,如若符合要求则应签收投标人的证明材料,向各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发出标书,并填写《购买(领取)标书登记表》(附表7)。

第三十五条集团招标管理部负责收集集团主办招标项目的标书。投标人提交的应标文件及补充文件必须密封,接收时应检查并签收登记,填写《提交投标书登记表》(附表8)。

第三十六条在到达投标截止日时,已收集到三份及以上的标书,集团招标管理部可组织评标。如尚未收到三份及以上的标书,集团招标管理部应即时宣布本次招标无效,重新公布招标信息,并从集团服务供应商资料库选出潜在的投标人,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使投标人达到3家或以上。集团招标管理部应把以上书面材料完整保存。

第三十七条当经多方努力,仍无法寻找到3家合格投标人,集团招标管理部应写出该项目招标的情况说明,呈报集团办公会议,由集团办公会议表决作出议标的决定,并书面请示粤投批准。

第三十八条集团招标管理部在收集到三份及以上的标书后,属于紧急项目,在1个

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评标;一般项目,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评标;需要对外聘请专家评标的项目,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完成评标。

第三十九条集团招标管理部在截止收标书时,组织开标。开标在监标小组人员监督下进行,可采取邀请投标人参加进行公开唱标或不唱标的方式进行,也可采取不邀请投标人参加的内部开标方式,必要时可对投标人逐一开标而其他投标人回避的方式开标,须在招标书中载明。如投标人不参加也不应影响招标人开标。招标文件应对此作出规定。开标前应填写《开标会投标人签到表》(附表9)及《开标会其他人员签到表》(附表10)。

第四十条被集团招标管理部用电脑进行随机抽签选中,确定成为评标小组成员的员工,在接到集团招标管理部的通知后,应向其主管领导报告,及时参加评标会议。评标人与投标人或投标单位的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应自觉申报回避。如评标小组成员因故不能参加评标的,需进行抽签补充,直至达到评标所需人数。评标小组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必须保密。

第四十一条监标小组负责监督项目评标的全过程。

第四十二条评标由评标小组组长主持。招标工作小组负责介绍招标项目情况。评标小组成员根据各投标人的标书、以及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对投标人的情况进行讨论、询问、和比较,按以下方法进行评标:

(一)最低价中标:对技术要求不高,实施容易的业务,可按最低投标价为中标价。

(二)高分中标:对技术和质量有比较高要求的工程施工等项目,采用分段评分方式。先评定技术标,再评商务标。技术标按招标业务的技术和质量要求评分。商务标按投标人的投标价结合标底价评分。技术标与商务标合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

对策划、创意要求较高的项目,技术标按策划、创意的发挥评分,商务标按符合预算要求者可计算得分。技术标和商务标合计,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候选中标人。

(三)评分与竞价中标:对技术和质量要求一般但总价大、投标人多的,可采取评分与竞价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候选中标人:先对投标人的技术标进行评分,得分合格者进入第二段现场公开竞价,竞价得分高者为第一候选中标人。但第二次竞价的报价应优于第一次报价,以确保招标人的成本更低或收入更高,除非招标人增加标的报价内容。

(四)综合中标:对技术和质量要求高、总价大而技术过关的投标人较少或者单一的业务,采取综合评选方式确定候选中标人。此方式可分步进行:

1、先由招标工作小组在开标前对投标人技术能力、质量保障及综合能力进行考察并提出报告,开标时提供评标小组参考;

2、评选技术标确定技术标名次;

3、评选商务标,如果评标小组认为报价不甚合理,可要求所有进入商务标评选阶段的投标人再次报价,然后由评标小组根据技术标名次和再次报价综合评选出候选中标人,并提出更优价格目标,但第二次竞价的报价应优于第一次报价,除非招标人增加标的报价内容;

4、与候选中标人在新报价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商务谈判,争取更优价格后再确定具体中标人。

(五)多次报价评定法:由招标人提出方案和决定并在招标文件上列明,可采取由招、投标双方多次协商修正招、投标文件和报价,最后确定方案再进行评审,选择最佳中标人,但每次的报价和协商价应更优于上一次,以确保招标人的成本更低或收更高,除非招标人增加标的报价内容。

如果评标小组一致认为评标方法或评标细则不合理、不科学时,可建议重新编制或修改评标方法或评标细则,并应在评标结果报告书中阐明原因和情况。

如候选中标人的报价高于概算时,应与候选中标人洽谈进行二次报价以令其低于概算,或按立项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定标应充分考虑投标人的资质、实力、过往业绩、诚信程度、可投入本业务的人力、物力、投标方案的合理性、可操作性及完工日期。在保证技术质量标准的前提下,选择合理低价的投标人。评标定标后第一候选中标人如放弃中标或双方无法就合同条款最终达成一致签署合同,而评标时已有确定候选中标人排序的则按原排序类推,如没有候选中标人排序的则依第一段技术标评选得分由高至低,或者技术标合格的投标人的商务报价由低至高次序排列,按照第一候选中标人的中标价执行为承接中标人(注:承接第一候选中标人放弃的中标价),如此类推逐个洽谈并书面确认。如没有投标人愿意执行第一候选中标人的中标价作为承接中标人的,可将该中标价作为公开标底由候选中标人再次进行明标暗投,或重新进行招标。经集团招标领导小组同意,也可按评标确定的第二候选中标人的报价,确定其为承接中标人,与其签定合同。

当评标时发现对标书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监标小组应当场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向集团招标领导小组提出重新招标或报请粤投批准另行处理。评标完毕应填写《天河城集团招标项目情况表》(附表11)、《技术标书内容统计确认表》(附表12)、《评委评分表》(附表13)、《评标综合得分表》(附表14)、《评标会议纪要表》(附表15)、《评标结果报告书》(附表16)、《评标结果审批决定书》(附表17)、

《中标通知书》(附表18),呈集团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四十三条确定中标者后,由招标管理部向中标者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者发出书面通知或在天河城网站发布开标信息予以知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也可召开招标结果公布会公布招标结果。召开招标结果公布会前应填写《招标结果公布会投标人签到表》(附表19)及《招标结果公布会其他人员签到表》(附表20)。项目签约公司根据标书内容准备合作合同,并把《天河城集团评标情况表》复印件作为合同呈批的附件,按集团《合同管理办法》进行审核和签署。

第四十四条集团招标管理部负责对招标项目进行统计登记,填写《招标结果报告书》(附表21)、《天河城集团招标项目统计表》(附表22)

第四十五条项目签约公司有关负责人须于项目完成后,组织对第一中标人进行综合评估,填写《服务供应商监控报告》(附表23),并送集团招标管理部备案,作为今后评标依据。当中标人违反合同要求或服务欠佳而没有整改的,项目签约公司应根据合同规定采取措施,并把该中标人列入今后不再与其合作的名单。

第四十六条《天河城集团招标项目立项及招标申请表》、《天河城集团招标项目情况表》复印件、中标人的标书由项目签约公司将其与该项目的合同原件一同保存,并按集团《合同管理办法》管理。

第四十七条《天河城集团招标项目立项及招标申请表》、《投标邀请书》、《招标公告》、《投标保证金登记表》、《投标函》、《购买(领取)标书登记表》、《提交投标书登记表》、《开标会投标人签到表》、《开标会其他人员签到表》、《天河城集团招标项目情况表》、《技术标书内容统计确认表》、《评委评分表》、《评标综合得分表》、《评标会议纪要表》、《评标结果报告书》、《评标结果审批决定书》、《中标通知书》、《招标结果公布会投标人签到表》、《招标结果公布会其他人员签到表》、《招标结果报告书》、《天河城集团招标项目统计表》、《招标书》、《投标书》、全部投标人的资质证明等文件由招标管理部整理归档,保存期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

第四十八条未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如在招标书中约定可退还给投标人,并且投标人提出要求退还的,应经项目签约部门(公司)负责人及集团招标管理部负责人签字确认方可进行退还。

第六章中介服务招标

第四十九条聘请资产评估服务的,凡有适用新颁《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业务,从其规定办理;并应按《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资产评估管理(暂

行)办法》(粤港[2002]199号)的规定办理,由广控集团财务部、稽核监察部、法务部组成工作小组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向广控集团提出推荐建议。

第五十条聘请法律服务、项目调研服务、财务税务顾问、造价咨询、规划等中介服务,采取如下方式:

(一)建立候选邀请投标人资料库(名单)。

通过媒体发布信息,邀请有意参与者报名,由广控集团主管部门对所有报名者进行投标资格评审,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顺序排列,根据实际情况,取7名以上报名人组成候选邀请投标人资料库(名单)(下称资料库),资料库知会广控集团稽核监察部。

(二)具体聘请方式。

实际聘请时从资料库中随机(电脑随机、抽签、摇号等形式)选择3位邀请投标人(除因随机受选者所在区域明显不适合于投标的,予以重选外),邀请其分别报价,通过洽谈、评标,综合考虑其专业水准、业绩、服务表现、工作方案可行性、沟通能力、资质、收费等因素后,以性价比最优的投标人为候选中标人。聘请中介机构,除确有必要者外,一般不召开所有投标人共同到会的开标会或招标结果公布会。招标文件及与投标人洽谈过程中,应注意避免非必要地泄露公司秘密。

随机选择邀请投标人时由负责牵头的广控集团职能部门主办,邀请一个相关部门或二级公司派一位代表参加,共同签署随机选择结果。评议选择中标人时由该负责牵头的广控集团职能部门、广控集团相关部门、二级公司、招标业务所属公司委派代表参加。评议可以开会或电话讨论,传签文件进行,并签署文件(或传真)确认评议结果。随机选择投标人及评议开始的时间,应提前(除紧急情况外应提前2天以上)报告稽核监察部,稽核监察部认为必要派员监督随机选择和评议过程时,应提前通知有关公司及部门,并在选择中标人结果报告书中签名确认。

(三)资料库至少每年以公开招聘评比方式更新一次,更新前广控集团主管部门必须对各候选人作出书面评价。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缩短更新年限,或向广控集团申请延长更新年限。

第五十一条聘请财务税务顾问、造价咨询服务的,由广控集团财务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或二级公司办理;聘请法律服务的,由广控集团法务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或二级公司办理,但有关招标议标具体事务,则由发生相关法律事务的二级公司办理;聘请项

目可行性调研、论证、企业或行业战略发展规划等中介服务的,由广控集团战略发展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或二级公司办理;聘请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暂按《关于聘请中介机构对省属企业2005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问题的通知》(粤国资统评[2005]204号)以及《关于聘请中介机构对我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进行审计事项的通知》(粤港财[2005]49号)文件办理。

第五十二条上述中介服务的招标,可分为国内、港澳和国外两个区域办理。

第五十三条各类中介服务招标业务的牵头部门职责:

(一)以公开招标方式牵头办理资料库的组建、维护和更新。

(二)会同二级公司办理各项具体服务的聘请工作。

(三)对资料库中的候选邀请投标人分别设立服务档案。每次聘用服务完毕,收集直接聘用服务的公司或广控集团职能部门对被聘机构的工作情况、服务质量、服务水准、效果等方面的记录和评价,及时归档保存以备日后选聘参考。

(四)因敏感或紧急情况需聘请中介服务又不能按本办法办理时,由牵头部门会同二级公司商定在资料库中选择两家机构询价并比价,以最优报价方为拟选机构,并报广控集团审批。

(五)聘用律师、税务和财务顾问等特殊个案不适用上述办法的,由主管部门会同二级公司事先将原因、拟聘请的机构名单、收费等情况上报广控集团,获批准后方可确定。

第五十四条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聘请中介服务,应遵守证监条例、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及惯例。

第五十五条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或主管机构明确指定相应中介机构的,从其指定;但其指定若干可供选择的机构时,从其指定范围中按货比三家原则询价并上报广控集团审批。

第五十六条聘请过程的相关资料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广控集团的审批件、合同、工作过程相关文件等,由直接聘用的公司或广控集团职能部门存档保管。

第七章招标投诉

第五十七条凡对招标工作、结果有质疑的,可通过电话、信件、面谈等方式投诉。

第五十八条集团行政部(纪检、监察)可按《招标投诉管理规定》接受并处理招标投诉。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造成公司损失或影响业务质量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降职、降薪、撤销职务、解聘(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直至要求其赔偿损失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一)对有如下行为之一的公司直接责任人给予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处理:1、按集团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没有招标的;

2、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3、招标过程中不按规定程序运作或弄虚作假、有意隐瞒真相的;

4、向投标人或其他有关人员泄露标底,在未对外宣布中标人前泄露评委的评标结果,或者泄露其他应当保密的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二)对被指派参与招标操作、指导或者监督的人员,因为不履行职责或违反规定的行为导致该次招标发生严重失误的,给予降薪、降职、撤职直至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三)对在集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监督、检查过程中隐瞒事实和提供虚假情况或资料的被询问人员,依其情形按照本条前两款处理。

第六十条本办法由集团招标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表1:集团招标管理组织机构图(F-WI-ZB-003-01)

附表2: 招标书(F-WI-ZB-003-02)

附表3:招标流程图(F-WI-ZB-003-03)

附表4:天河城集团招标项目立项及招标申请表(F-WI-ZB-003-04)

附表5:投标函(F-WI-ZB-003-05)

附表6:投标保证金登记表(F-WI-ZB-003-06)

附表7:购买(领取)标书登记表(F-WI-ZB-003-07)

附表8:提交投标书登记表(F-WI-ZB-003-08)

附表9:开标会投标人签到表(F-WI-ZB-003-09)

附表10:开标会其他人员签到表(F-WI-ZB-003-10)

附表11:天河城集团招标项目情况表(F-WI-ZB-003-11)

附表12:技术标书内容统计确认表(F-WI-ZB-003-12)

附表13:评委评分表(F-WI-ZB-003-13)

附表14:评标综合得分表(F-WI-ZB-003-14)

附表15:评标会议纪要表(F-WI-ZB-003-15)

附表16:评标结果报告书(F-WI-ZB-003-16)

附表17:评标结果审批决定书(F-WI-ZB-003-17)

附表18:中标通知书(F-WI-ZB-003-18)

附表19:招标结果公布会投标人签到表(F-WI-ZB-003-19)

附表20:招标结果公布会其他人员签到表(F-WI-ZB-003-20)

附表21:招标结果报告书(F-WI-ZB-003-21)

附表22:天河城集团招标项目统计表(F-WI-ZB-003-22)

附表23:服务供应商监控报告(F-WI-ZB-003-23)

附表1:集团招标管理组织机构图(F-WI-ZB-003-01)

附表2:招标书(F-WI-ZB-003-02)

招标书(内容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增减) 招标编号:TMZB0 -

招标项目:

招标单位:

总目录

第一章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项目要求

第四章报价表

第五章投标函

第六章合同条款

第一章前附表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书仅适用于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事宜。

2.投标费用

2.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投标书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

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书

3.招标书构成

3.1 招标书包括:

3.1.1 前附表

3.1.2 投标人须知

3.1.3 项目需求

3.1.4 报价表

3.1.5 投标函

3.1.6 合同条款

3.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

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书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书没有对招标书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根据相关条款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书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书的澄清

4.1 任何要求对招标书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距投标截止日期3个工作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方法

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 方法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本地区必须进行工程施工招标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但不得缩小本办法确定的必须 进行施工招标的范围。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六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八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山东高速集团公司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 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项目采购管理,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和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机关各部室、各权属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权属单位含其分、子公司,下同)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方式采购管理是指集团公司或权属单位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非招标项目采购程序、采购文件、评审结果进行审查、确认、批准,对采购过程进行规范、监督,对采购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 第四条集团公司各级纪检监察组织、相关业务部门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查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第二章非招标方式采购的分类、适用范围及管理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方式采购分为下列类型: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询价采购; (三)单一来源采购。 第六条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范围及管理 (一)按《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试行)》(鲁高速招〔2011〕3号)(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规定不进行公开招标的采购项目,原则上适用本办法,如不适合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或按本办法规定进行采购成本过高的,可另行采取合适的方式组织采购。以上项目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采购单位招标领导小组审批。集团公司直接出资的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业务分管领导审批。 (二)按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规定达到公开招标额度,因特殊情况经集团公司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采用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的项目,适用本办法,其采购方式的选择及评审结果由集团公司或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中心参与监督,审批程序见附件2(招标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审批流程)。 第三章采购条件 第七条拟采购项目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否则不能进入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 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 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 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XX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第二版) 1.目的 规范XX集团工程招标,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承包方,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集团各房地产公司的所有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业务。3.原则: 3.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 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机构内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3.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司应 鼓励投标单位积极开展公平竞争,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 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 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3.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 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3.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未发放中标通知书前的定标意向,都是 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公司并且要求各投标单位对自己的投标 资料保密,互不串讲。 3.6.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 表、答疑记录、开标和评标的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 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4.职责分工 4.1.集团工程部、成本审算中心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订、解释、监督和检查。4.2.分公司招标领导小组: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小组成员 至少包括:总经理、工程及财务分管领导、成本部经理、工程部经理、项目经理部 经理等。招标领导小组可对招标项目按额度授权总监或部门经理确定。 4.3.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预审,建立及维护合格承包商名录,编制项目 招标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发标、接标、开标,评审技术标,控制招标工作进 度,负责招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会务。 4.4.成本管理部主要职能:编制招标文件的经济部分,参与接标、开标,主持评审经济 标,主持谈判。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 关于印发《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公司 年月日

**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范围内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对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招标项目分管领导 成员:财经管理部、企业审计部、纪委监察部、**部、**部、**部等单位相关项目招标单位(部门)负责人。 招标管理委员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的招标工作; (二)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三)处理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招标工作拥有最高决策权,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部,企业审计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招标日常管理; (三)负责招标计划、招标方案的审批、登记备案和上报工作,对需要委托招标项目,负责对招标实施单位推荐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备案; (四)协助项目招标单位(部门)与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定期对近期的货物、劳务、服务、工程等市场进行调查,对物资采购价格不定期抽查审核。 (六)负责对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单位)是招标业务实施主体。 第七条公司招标管理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一)**部、**部、**部等专业技术部门负责设备购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其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是指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修工程。 本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的监督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依法接受监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查处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六条工程施工招标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提出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不符的过高的资质等级要求和其他要求。 第七条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投标与工程变更管理办法(1)

大家元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作内容 第一条收集经营信息,掌握市场动态,深入调查研究,组织协 调好前期的招标工作; 第二条组织或参与承建商、供应商考察、考评活动,建立并维 护承建商、供应商名册; 第三条负责编制工程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负责开 展工程招标资格预审及相关的报批工作; 第四条负责起草、审核合同、协议、契约文件,参与合同谈判 和会签,负责合同管理工作; 第五条做好前期招标与合同签订的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 第六条协助工程部、财务部及其他部门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制度及流程 工程立项单位的征召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招标文件 的发放及招标答疑定标及核价报审合同谈判与合同签订 第一条招标项目的立项:原则上需求部门负责填报《招标立项 意见书》,《招标立项意见书》必须按要求填报和审批。 第二条主体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大批量装修工程、园建工 程等由合同预算部牵头组织招标策划会,主管领导主持,工程部和预 算部经理参加,会议纪要须随招标立项书一起呈报总经理签字确认。 第三条单位的征召 1.投标单位的合格标准:须是品牌和综合实力全国500强单位、本省前100强或国际著名品牌和企业,确无全国及全省行业排名的,入选企业应为行业领先企业。 2.确定投标合格单位流程:由合同预算部根据需要下发搜集单位通知书至工程部、预算部、综合部(根据工程性质可以增加一些相关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将单位推荐表送至合同预算部

(逾期不再接受推荐),合同预算部根据立项部门相关意见,筛选拟入选单位并组织工程部(根据工程性质可加入其它部门)进行考察,考察完成后,各个参与考察人员独立编写考察报告,合同预算部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最终合格投标单位报总经理审批。 3.严禁任何部门、个人以任何借口询问、打听投标单位情况。 4.合同预算部做好对合格投标单位的整理维护,并建立合作伙伴单位库,做好单位库的保密工作,严禁外泄。 第四条招标文件的编制及会审 1.合同预算部负责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和预算编制。预算部需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及完整性;预算编制需保证工程量及计价的准确性。 2.设计施工捆绑招标的项目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设计条件,并由工程技术部制订详细的设计标准或要求。 3.合同预算部须组织立项部门、预算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对招标文件进行会审,会审由合同预算部主持。 第五条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招标答疑 1.合同预算部负责发标及招标答疑,招标答疑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集中解答,投标单位数量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方可发标。 2.合同预算部须仔细核对领取招标文件人员的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与合格单位审查资料不符的不许发标。 3.合同预算部须分别引导拟投标的主体单位到现场踏勘,并告知初步确定的建筑形式及投标的报价方式,提醒投标单位及时了解当地的造价信息、税收及备案要求等,为正式报价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六条开标及评标 1.开标必须有公司领导参加,由合同预算部牵头组织,现场开标人员不得少于5人,其中合同预算部必须2人以上,工程部、综合部各1人以上,具体人员由合同预算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综合部只负责开标现场纪律维持及监督,不参与评标。 2.开标前应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是否完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集团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二00四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4) 第一节招标领导小组及职责 (5) 第二节地区公司经营班子职责 (5) 第三节招标中心职责 (6) 第四节总承包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7) 第五节甲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 (9) 第三章招标立项 (11) 第一节招标计划编制 (11) 第二节招标技术方案 (14) 第四章招标实施 (20) 第一节招标工作准备 (20) 第二节招标文件的编制 (23) 第三节投标单位资格审查 (25) 第四节发标 (27) 第五节招标答疑 (28) 第六节投标单位考察 (29) 第七节截标 (31) 第八节标底价的编制及报批 (33) 第九节回应标的开标、评标 (34) 第十节技术标评标 (36) 第十一节经济标开标、评标 (39)

第十二节综合评定 (48) 第十三节样板封存与设计选板 (50) 第十四节招标结果审批 (52) 第五章招标项目合同价格监控 (55) 第一节合同价格监控的组织机构 (55) 第二节合同的签订 (55) 第三节合同的备案 (56) 第四节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 (56) 第五节价格监控信息的应用 (58) 第六节合同的履行和监控 (60) 第六章奖惩规定 (63) 第一节基本规定 (63) 第二节奖励细则 (64) 第三节处罚细则 (64) 第四节奖励和处罚程序 (66) 第五节奖罚补充规定 (67) 第七章附则 (68) 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机构与职责5第一节招标领导小组及职责5第二节地区公司经营班子职责6第三节招标中心职责 6第四节总承包公司相关部门职责7第五节甲方相关职能部门职责10第三章招标立项12第一节招标计划编制12第二节招标技术方案15第四章招标实施20第一节招标工作准备20第二节招标文件的编制24第三节投标单位资格审查25第四节发标27第五节招标答疑28第六节投标单位考察29第七节截标 32第八节标底价的编制及报批33第九节回应标的开标、评标 34第十节技术标评标36第十一节经济标开标、评标39第十二节综合评定48第十三节样板封存与设计选板50第十四节招标结果审批52第五章招标项目合同价格监控55第一节合同价格监控的组织机构55第二节合同的签订55第三节合同的备案56第四节价格信息的收集整理56第五节价格监控信息的应用 58第六节合同的履行和监控59第六章奖惩规定63第一节基本规定63第二节奖励细则63第三节处罚细则64第四节奖励和处罚程序66第五节奖罚补充规定6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规范非招标采购行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非招标采购,是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之外的方式进行的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 第四条按照集团公司采购工作的三级管理模式,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一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二级集中非招标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范围内的非招标采购(以下简称三级非招标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非招标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及有效竞争的原则。 第二章非招标采购方式

第六条非招标采购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 竞争性谈判是指与两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谈判,择优确定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直接进行谈判,确定成交价格和成交条件的采购方式。 询价是指由三个及以上供应商进行应答和一次性报价,在此基础上进行比较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竞价是指三个及以上供应商在满足要求的基础上,在规定的时间内多次报价,通过价格竞争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第七条采取非招标采购应符合集团公司采购管理的相关要求,需要事先审批的,应先完成审批工作。 第八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 (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二)满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较少,不能形成充分竞争的; (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四)紧急采购。 第九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原采购的后续维修、零配件供应、更换或扩充,必须向原供应商采购的;

新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5实施)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五)招标内容; (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十一)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二)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 (十三)未中标方案补偿办法。

集团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 1范围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服务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2引用文件 采购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招标:指大型项目、原材料、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一次性采购,需要发出招标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和认证。 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招标方案审批后,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发 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集团网站发布。 邀请招标: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资质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议标:在工期或是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企管中心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开标: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评标: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定标:指根据评标结果产生中标人。 4职责 4.1招标议标办工作组 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 小组的会务实施招标工作、根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或会议纪要、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过程的记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4.2审计审核部门 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审查。 4.3行政中心的法务部门职能 审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4.4申请部门及协办部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经营、财务等相关部门 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规定要求 5.1

新版《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城乡规划和城市设计对项目的基本要求; (三)项目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项目有关基础资料; (五)招标内容; (六)招标文件答疑、现场踏勘安排; (七)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十一)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二)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

工程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初稿)

工程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加强公司对本司已承建的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保障各种劳务及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降低造价,保证并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房屋建设工程内部招标投标,包括公司已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设备和物资采购等的招投标。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专业分包工程,劳务(包含机械、工器具)分包合同估算在万元人民币以上;设备、大宗材料(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其中设备、大宗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同时执行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3.职责 3.1 公司领导小组 公司房建部作为公司内部房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公司内部房屋建设工程分包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3.1.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定,制定内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办法。 3.1.2负责公司所属房建工程分包工程方案的决策,负责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大宗材料(物资)采购等分包工程招标的形式的决定,并审核、审批。 3.1.3对公司所属房屋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归口管理和实施监督。 3.1.4组建并管理公司房屋建设工程内部投标项目评审委员会。 3.1.5组织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审查和投标评审工作。 3.1.6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1.7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市场开发部、物供部、工程部、质安部、财务部、办公室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公司的规定参与建设工程内部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某集团招投标管理办法 一.目的: 规范各单位项目的招投标,真正使招投标工作作到公开、公平、公正,为公司创造较高的经济效益,维护海尔的美誉度。 二.适用范围: 海尔集团所有单位,各单位所有对外付款项目。 三.招投标原则: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5.所有招标都要经过法律中心参加或书面审查。 6.所有招标人员都要经过培训,有资格。 四.管理内容: 1.所有对外付款都必须有合同。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资金流。 以下对外付款必须有合同: 设备、生产线采购等加工承揽项目 建筑、装修、修建等项目施工 房屋租赁、仓储保管、货物运输 广告制作与发布、礼品印刷品订制 设立售后服务网点 原材料、另部件采购 餐饮类蔬菜、肉、食品、调料等采购 定牌生产 计算机软件、网络合同 技术类合同、建立实验室等 其他类合同,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对外付款可不需合同: 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如公检法系统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罚款,工商机关的规费、年检费、公司设立登记费,公证、鉴证费,以及其他国家机关在其职责范围内依法征收的费用。 公用事业的各类费用:如水、电、汽、煤气、电话、邮电、邮政等的费用。

对外招待、宴请,外出参加学习、培训,支付各类稿酬等费用。 各单位临时性项目一次性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如设备维修、设备另部件、印刷品、礼品、花卉、树木、果品、办公用品、日常用消费品、低值易耗品、部分修建业务等。 其他资金流事业部长认为不需要附合同的。 如无合同对外付款,资金流经办人应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经办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经办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经办人500元;因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由经办人负责赔偿,公司可从其每月工资中扣除,具体由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2.对外处理企业财产都必须有合同,如废品处理等。 3.所有合同都要经过公开招标确定。 该项工作的闸口部门是法律中心、各单位印鉴管理员。 所有合同都要建起价格平台,没有价格平台就不能签合同。 所有需专家出意见的单位都要建一个专家网络,专家报酬要确定,专家人数需3-5人以上,每次招标的专家人选在招标前24小时由第三人随机选中。 报审合同中无招投标资料,法律中心应不予审核,印鉴员不予盖章,否则哪一个环节没有闸住,由其承担责任,标的额在10万元以下的,每次扣责任人100元;标的额在10—100万元之间的,每次扣责任人200元;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每次扣责任人500元;造成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由人力资源部门闸口。 4.所有招投标都要公开、公平、公正。 公开的标准是: 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招标; 招标应该公开: 在媒体上公布招标公告;或 向不限于本地区的5家以上单位(或属已优化的网络内单位在3家以上)发放招标书,且: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应有1家,每次都有新的单位参加投标,有在本地区或全国同行业中排前5名的单位投标(本地区和非本地区单位至少各一家)(行业无排名的,以其在当地完成的着名项目来证明);且符合资质有回执的投标单位不少于5家;或 属于行业管理的,按主管部门统一公布的单位名单全部邀请,投标的单位不少于5家(或不少于邀请数的2/3)。 只要有投标人投诉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投标人有不正当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经查证属实的,中标无效。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项目招标活动,保证项目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股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转发印发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投[2006]62号),结合本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但不限于当地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天河城网站公开发布投标邀请书,同时可以口头方式通知特定的投标人浏览有关投标邀请信息。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签约公司,是指项目经办部门所属公司。 第八条招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如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 (三)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广控《十八条禁令》。 (四)不得泄漏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已按审批权限获得批准的项目。 (二)已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获颁批准或许可文件。 (三)已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员,并已具备相关的完整技术文件。 (四)资金来源落实,资金安排已获得财务部门确认。 (五) 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

2019年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19年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Bidding and Submission of Tender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23号Decree No. 23 Issued by the Ministry of Construction on December 30, 1994 《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六日经第十七次部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The Administrative Measures for the Bidding and Submission of Tender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were approved at the 17th executive meeting of the Ministry on November 6, 1992, and are hereby published, and shall be implemented as of the date of its publishing 第一章总则Chapter I General Principles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Chapter II Organization and Function 第三章招标Chapter III Bid Invitation 第四章标底Chapter IV Pre-tender Estimate 第五章投标Chapter V Tender Submission 第六章开标评标定标Chapter VI Bid Opening, Evaluation and Selection 第七章罚则Chapter VII Penalty Provisions 第八章附则Chapter VIII Supplementary Provisions 第一章总则Chapter I General Principles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加强政府对工程建设施工招标投标的管理,使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入建筑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达到控制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和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制定本办法。 Article 1. These measures are formulated to suit the needs of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economic structure, enhance the government's administration of the bidding and submission of tendering for construction projects to ensure

(完整版)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冀中能源井陉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子(分、控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集团公司企业管理部(以下简称企管部)是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的管控部门。其主要职能是贯彻国家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预审项目招标方案、招标申请,负责招标代理机构选择,监督管理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等。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同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第五条招投标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 为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组织领导,使招投标工作规范运作,集团公司成立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集团公司董事长任主任; 集团公司总经理任常务副主任; 集团公司工程项目主管副总经理任副主任。 成员: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有关事业部总经理、科技与发展规划部、生产运营部、环保与安全监察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综合工作部等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 企管部是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招投标工作管控部门。 (二)招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1、审定集团公司招标发展战略和招标管理制度; 2、审批年度招标计划及追加计划; 3、负责审批招标申请; 4、负责确定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 5、审定集团公司应招标而不招标项目;

XX集团颁布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XX集团颁布的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1、目的为规范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 4、1 总则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单

位;(2)某些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4、1、2、2 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3 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1、2、4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1、2、5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4、1、2、6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2、7 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4、1、3、1 招标管理机构◆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可作授权)、副总经理或总监、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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