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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修订说明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修订说明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修订说明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修订说明

为落实依法全面从严监管要求,适应期货市场发展变化,引导期货公司合规经营,提升期货业服务能力和竞争力,我会修订《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09年8月,我会发布《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证监会公告〔2009〕22号),开始实施分类监管制度;2011年4月修订发布《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证监会公告〔2011〕9号),沿用至今。2009年以来,我会对期货公司进行了9次评价。

分类评价是结合经营业绩及合规状况对期货公司打分排名,并从优至劣划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类11个级别的过程。在长期的监管实践中,分类监管已成为期货行业重要的监管抓手和引导工具,对促进期货公司合规经营、稳健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期货市场发展变化,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应当与时俱进,提高评价适应性和科学性。

二、修订原则

(一)稳定制度框架,保持工作连续。在维持总体制度框架的基础上,优化和微调评价指标及程序,确保分类评价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二)适应行业变化,体现监管导向。综合体现期货公司各项业务开展情况,并通过针对性的指标设计,引导期货公司专注主业,深耕期货市场,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三)加大违规成本,强化监管威慑。在净资本监管、保证金安全、业务合规性等方面大幅提高违规成本,强化监管底线要求。

(四)优化评价体系,理顺评价程序。吸收多年评价经验,传承发扬好的制度,调整优化不完善的制度。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优化重组加分指标体系

1、新增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该指标主要根据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服务产业和机构投资者、提升期货市场运行质量等方面进行评价,具体包括三项:一是“保险+期货”业务规模,评价期货公司“保险+期货”试点开展情况;二是机构客户日均持仓,评价期货公司培育产业和机构投资者情况;三是期货、期权做市业务成效,评价期货公司通过子公司为期货、期权合约提供流动性支持的情况。

2、合并存在重复评价的加分指标。本次修订删除“机构客户日均权益增长量”指标。同时合并“机构客户日均权益”、“日均客户权益总额”两项指标,将境外客户权益纳入考虑,形成“加权调整后日均客户权益总额”指标,其中自然人客户、境内法人客户、境外法人客户权重系数分别为0.5、1、1.2,指标最大分值由2分增至4分。

3、将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业务纳入评价。本次修订将期货业务收入指标按不同业务条线拆分为经纪和咨询业务收入、资产管理产品日均期货权益总额、风险管理公司业务利润三项,分别评价期货经纪和投资咨询业务、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公司开展情况。每项指标最大分值设为2分。

4、删除与监管导向相关性较弱的指标。现行规定“成本管理能力”指标有鼓励期货公司减少各项支出、压缩经营成本之嫌,可能会削弱期货公司在人才培养、信息技术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的意愿,不利于期货业长远发展;“净资产收益率”指标可能会制约期货公司资本规模扩大,不利于期货公司提升抗风险能力。本次修订删除上述两项指标。

(二)调整细化扣分指标体系

1、完善风险管理能力指标。本次修订涉及投资者保护、股东规范、子公司管理、股权投资、信息报送等方面。修订后,风险管理能力评价子项增至41项。同时明确期货公司被实施行政处罚预先告知、因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或者发生风险事件,反映出风险管理能力存在问题的,需要对照扣分。

2、调整特定情形扣分项目。一是提高“两金”违规成本,将净资本预警或不达标、保证金一般预警或重大预警扣分分值翻倍。二是将“信息系统不符合监管要求”列为特定情形,细化扣分标准,提高可操作性。三是将“开展期货投资咨询等创新业务不符合有关业务规则”情形纳入风险管理能力指标。

四是考虑到期货公司设立、变更分支机构行政许可已取消,删去“未经许可设立、变更经营场所”情形,并将按时报备要求纳入风险管理能力指标。

3、细化措施扣分项目。一是行政监管措施增加“被出具警示函,每次扣1分”。二是细化期货业协会自律措施扣分档次,对期货公司、子公司、高管人员、从业人员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设置0.15至5分不等的扣分分值。三是增加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风险管理子公司被期货交易所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每次分别扣0.25、0.5分。

4、扩充“一票降级”情形。在现行规定列出的股东虚假出资、挪用保证金、超范围经营等情形基础上,增加允许客户直连交易、利用期货投资咨询活动传播误导性信息、资产管理业务从事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为非法期货活动提供便利等情形。修改后“一票降级”情形增至八项。

(三)优化完善评价程序,强化“五位一体”协作

1、增加期货公司自评内容。期货公司除对扣分指标进行自评外,还要初步计算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指标,计算过程及结果上报公司住所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抄送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中国期货业协会。

2、增加监控中心和期货业协会为初审单位。监控中心负责对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保险+期货”业务规模除外)、市场竞争力(风险管理公司业务利润除外)进行初审并汇总;期货业协会负责对“保险+期货”业务规模、风险管理公司业务利润指标进行初审并汇总。

3、明确相关单位的监管协作机制。监控中心、期货业协会应当对相关数据进行校验并就数据差异与期货公司核实,必要时可以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发现重大异常应当通报派出机构,派出机构应当核查反馈。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对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应当通报期货公司住所地派出机构。

(四)其他修订内容

一是提高剩余净资本加分标准。本次修订将剩余净资本加分门槛由1亿元提高至5亿元,鼓励期货公司提升资本实力和抗风险能力。二是为调整部分加分指标的计算口径预留空间。评审委员会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对加权调整后日均客户权益总额指标的各项权重系数进行调整,决定并公布“保险+期货”业务规模和期货、期权做市业务成效指标计算口径,自下一年度起实施。期货业协会根据风险管理公司业务发展变化对风险管理公司业务利润指标计算公式进行调整,经评审委员会同意后自下一年度起实施。三是将信息技术建设、期货扶贫等纳入评价。信息技术建设是期货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应当鼓励行业机构加大投入;期货扶贫是服务实体经济重要方面,去年已由期货业协会组织评价。此外,《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监管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5号)明确提出投教基地命名与考核情况持续纳入分类监管。本次修订第十四条,“中国证监会可以组织相关单位对期货公司信息技术建设、服务脱贫攻坚、投资者教育等方面进行专项评价,最高可加或扣2分”。

第经营管理规定第一次修订说明

第经营管理规定第一次 修订说明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经营管理制度第一次修订说明按照集团要求,经营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已于2003年1月1日发布,一年来,地产管理公司积极开展内部规范化管理,成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在经营业务中全面深入推广执行制度,由于制度的有效贯彻和实施,各项目的经营正常,未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提高了管理水平。 在集团“国际万达,百年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指引下,并根据集团对房地产业务发展的要求,特别是董事长在2003年8月21日在制度建设会议上的指示,结合一年来的综合调查、深入分析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情况,地产管理公司进一步提出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目标管理为中心,以成本控制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手段”(简称“MOCP)的规范管理原则,围绕该原则,地产管理公司积极组织了本次修订工作。修订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目标管理:对经营责任书的内容进一步补充完善,并增加了事中和事后评价内容要求,加强目标实现过程的动态控制,以保证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组织机构:调整机构设置,精简委员会设置以提高工作效率,对委员会、人员及部门职责的规定更加明确,实施成本控制的垂直管理。 三、招投标管理:进一步划清权责,细化管理内容,增设招投标稽查组,补充完善相应工作内容。 四、成本管理:建立成本垂直管理机制,实施成本动态控制。 五、管理制度审核:增加审核的基本要求及相关支持文件,通过审核来进一步落实制度的贯彻执行。

六、其他:增加进度管理内容,保证经营目标的按时完成;调整设计管理和销售管理,更有效实现效率和控制的平衡。 除以上这些主要内容外,其他内容亦不同程度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的制度经2003年12月29日集团总裁办公会研究通过,于2004年1月1日正式生效,生效之日起原制度停止执行。 大连万达集团房地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31日

2015桥梁规范修订说明

JTG D60-2015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主要 修订内容介绍 重大提醒:《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15 )2015年9月9日发布,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 现行《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 D60-2004)于2004年颁布实施。近几年的实践应用表明,规范总体上能够满足我国公路桥涵建设的需要,但随着我国公路运营状况、桥涵设计理念和方法的发展和变化,也有一些需要完善的内容:公路桥梁设计汽车荷载标准的适应性问题日渐突出;设计使用年限、耐久性设计、全寿命设计、风险评估、桥梁运营期结构安全监测等新方法、新理念逐渐得到广泛应用和发展;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也成为工程设计中需考虑的重要因素。为了吸纳近年来的成熟经验和科研成果,提高规范的适应性,促进公路桥梁科学健康发展,交通运输部2009年下达了《公路桥涵设计规范》的修编任务。 在规范修订过程中,编写组进行了大量的科研工作,吸取了已有的成熟科研成果和实际工程设计经验,并且参考、借鉴国内外相关的标准规范。在规范条文初稿编写完成以后,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求设计、施工、建设、管理等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意见,并经过反复讨论、修改后定稿。 总体而言,本规范主要做了如下几个方面的修订: 1) 增加了桥涵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和耐久性要求;

2) 完善了极限状态的设计理论和方法; 3) 改进了作用组合分类及计算方法; 4) 调整了公路桥梁设计汽车荷载标准; 5) 增加、完善了各种作用标准值的计算规定; 6) 完善了有关桥涵总体设计、环境保护、交通安全保障工程等的相关规定; 7) 增加了桥涵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测的相关规定。 为了清晰地说明本规范的具体修订内容,现将主要修订内容的确定理由及作用和影响分章节论述如下。 1第1章总则 1)公路桥涵的设计原则修改为“安全、耐久、适用、环保、经济和美观”。长期以来,公路桥涵设计都遵循着“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适用耐久、经济合理”的基本原则,这是与我国当时的经济条件和技术水平相适应的。安全、耐久、适用是公路桥涵结构最基本的要求。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环境保护日益引起重视。环保问题关系到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贯彻落实。在满足上述要求的前提下,还要注重桥涵设计的经济性,不能一味追求“新”、“最”、“第一”等,造成严重的浪费。另外,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公众对于桥涵结构的要求也逐步提高,美观成为桥涵设计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本次修订将公路桥涵的设计原则调整为“安

《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设备维修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1 工作简况 1.1 任务来源 根据公司开展业务流程优化和标准制订的要求组织本标准修订。 1.2 项目承担部门、协作部门(外协单位)及主要分工 生产管理部起草。 1.3 主要工作过程 第一阶段:项目启动 结合公司导入TnPM设备管理体系的要求,生产管理部2013年11月对本标准进行修订。 第二阶段:征求意见 2013年12月,生产管理部对本标准形成征求意见稿,发各部、室征求意见。 第三阶段:修改完善 根据各部门对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对标准进行再修订,之后下文执行。 2 相关领域的国内外、行业、地方、组织对标准的研究和制修订情况 无 3 标准简况 3.1 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生产设备日常维修、项修和大修的过程控制和业务管理。 3.2 标准编制原则

本标准是按照公司《关于开展业务流程优化和标准制定的通知》和标准化管理要求编写的,注重可操作性。 3.3 标准主要内容确定的依据 公司的实际经验。 4 标准预期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 本标准的颁布实施,规定了公司生产设备日常维修、项修和大修的过程控制和业务管理,提高设备维修的综合效益。 5 采用国际、国外、国家、行业、地方标准的情况 无。 6 与有关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关系 无。 7 标准修订内容 7.1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 7.2 修改了部门职责。 7.3 修改了管理内容与方法。 7.4 修改了设备维修管理流程。 8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无。 9 标准宣贯的要求和措施建议 为更好地使用标准,要求相关部门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加强对公司生产设备日常维修、项修和大修的过程控制和业务管理。 10 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原《生产设备维修管理办法》(Q/GY 207 006-2013/0)同时废止。 11 其它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无其它应予以说明的事项

公文管理规定

公文管理规定 为加强公司公文管理工作,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2012〕14号),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出台本规定。 一、党政机关公文种类 根据“条例”规定,公文种类分15种: 1、决议。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2、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3、命令(令)。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4、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5、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6、通告。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7、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8、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9、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10、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回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11、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12、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13、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14、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15、纪要。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二、行文规则 行文规则是制发公文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公司行文应遵循以下基本规则: 1、行文原则:实事求是、精干高效、集中统一、确有必要、注重效用。 2、行文权限: (1)上行文。根据工作需要,行文单位可以直接向其股东单位、上级行政或业务主管部门行文。一般情况,不越级行文。 (2)平行文。公司根据业务关系和工作需要,可以向系统内其他同级单位和不同系统各单位间行文。 (3)下行文。根据隶属关系,公司可以对直属公司、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直接行文。 (4)联合行文。公司同级单位或公司同其它相应单位可以联合行文。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修订说明 .doc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修订说明 一、修订背景 (一)修订背景 《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实施两年多以来,推动了证券公司树立风险管理理念,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提高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和水平。行业各公司虽初步建立了与其发展相适应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但在风险管理意识、管理制度、组织架构、信息系统、量化指标体系、人才队伍、风险应对机制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此外,大部分证券公司未将子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难以介入,无法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 为适应经济形势,按照“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的要求,提升证券公司风险管理能力,防范行业风险外溢,需要对《规范》进行全面修订,进一步提升《规范》的指导性、可操作性,推动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机制的进一步完善。 (二)主要修订思路 一是对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明确风险管理每个层级的风险管理承担的职责,增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首席风险官、内部审计以及全体员工的风险管理职责;对首席风险官任职条件提出

要求,包括专业背景和工作经验要求;增加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部门人员以及承担管理责任的业务部门风险管理人员的配置要求,明确对风险管理部门人员工作称职的,其薪酬收入总额应当不低于公司总部业务及业务管理部门同职级人员的平均水平,同时增加风险管理人员的工作经验要求。 二是将子公司纳入全面风险管理的覆盖范围,提出具体风险管理要求。明确证券公司子公司风险管理实施垂直管理的模式,同时提出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的任命应由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提名,子公司董事会聘任,其解聘应征得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同意。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应在首席风险官指导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并向首席风险官履行风险报告义务。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负责人应由证券公司首席风险官考核,考核权重不低于50%,此外,对《规范》中原来只对业务部门、分支机构的风险管理要求覆盖到子公司。 三是对《规范》划分章节,完善《规范》的框架。在修订内容的基础上按照全面风险管理“六个一”,将《规范》划成六个章节,具体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第三章风险管理政策和机制、第四章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第五章自律管理、第六章附则。其中,将健全的组织架构与专业的人才队伍合并成第二章,即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将可操作的风险管理制度、量化的风险指标体

(完整版)公文管理办法

原版已签字 ...........有限公司 公文管理办法 司规字第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明确公文的种类、格式、行文规则等,提高公文质量和工作效率,使公文处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 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文是指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治企和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公文处理是指公文的办理、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司综合经营管理科负责各类公文起草的组织、各项制度并指导和监督执行;督促、检查公文运转和办理情况,统一管理公文收发、审核、 用印、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第五条公司文员、内勤应不断提高公文专业知识、技能,专(兼)职负责公文处理工作。处理公文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职业道德,保守公司商 业秘密。 第六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必须做到准确、及时、安全,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七条公文主要包括命令、决定、决议、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等。 一)命令(令)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 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作出安排,奖惩有关科室及人员,变更或撤销公司的决定事项。 三)决议 适用于经过会议讨论、研究、表决通过后制定和形成的意见及要求贯彻执行的事项。 四)通知 适用于转发上级有关部门的公文;传达要求公司有关科室、公司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发布规章;任免人员等。 五)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六)议案 适用于向股东代表大会及董事会提请审议事项。 七)报告 适用于各科室或公司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部门请求指示、给予答复、审核与批准,主要包括:申请开办新业务、新产品,对规章制度有疑问或执行中存在问题,以及人事需求、机构管理、固定资产购置等经营管理方面的事项。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所属公司、部门的请示事项,“批复”与“请示”是互相对应的文体。 十)意见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文处理办法

(公文写作)某公司行政公 文处理办法

(一)令(命令) 适用于****公司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二)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三)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 (四)通告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 (五)通知 适用于发布行政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周知或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六)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七)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八)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九)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 (十)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可用于上行文、下

行文和平行文。作为上行文,应按请示性公文的程序和要求办理。 (十一)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互相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二)会议纪要 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 第八条****其他常用文种包括: (一)签报 机关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分管领导人书面请示工作,用“签报”。 “签报”必须由主办单位负责人亲笔签字,送分管领导人。“签报”不盖章,原件批回。 (二)简报 是反映情况,指导工作或单位间沟通消息时常用的一种简便的文字材料。 (三)工作总结 是对前一段时间内的工作进行综合、归纳、分析,从中找出经验、教训,并使之条理化、系统化,以便指导今后工作的文字材料。 (四)调查报告 是对客观事物进行实地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后形成的书面材料,是了解情况、掌握政策的基本工具。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九条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

2016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修订说明(全)

2016年7月7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此公告《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6年8月1日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文同时废止。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刊登在我部有关网站和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 具体《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局部修订的内容如下,注:下文本规范中下划线表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修订说明 本次局部修订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4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3]169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的设计、勘察、研究和教学单位对《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进行局部修订而成。 此次局部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 1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简册2015》以及民政部发布2015年行政区划变更公报,修订《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附录A“我国主要城镇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和设计地震分组”。 2 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实施以来各方反馈的意见和建议,对部分条款进行文字性调整。修订过程中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对具体修订内容进行了反复的讨论和修改,与相关标准进行协调,最后经审查定稿。

此次局部修订,共涉及一个附录和10条条文的修改,分别为附录A和第3.4.3条、第3.4.4条、第4.4.1条、第6.4.5条、第7.1.7条、第8.2.7条、第8.2.8条、第9.2.16条、第14.3.1条、第14.3.2条。 本规范条文下划线部分为修改的内容;用黑体字表示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次局部修订的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次局部修订的参编单位: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员:黄世敏王亚勇戴国莹符圣聪罗开海李小军柯长华郁银泉 娄宇薛慧立 主要审查人员:徐培福齐五辉范重吴健郭明田吴汉福马东辉宋波 潘鹏

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

标准的制定、修订程序和要求 MH/T 0001-1997 代替 MH/T 0001-9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以下简称“民航”)标准制定、修订及复审的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制定、修订及复审民航行业标准。由民航起草的国家标准可参照使用。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MH/T 0002-1997 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MH/T 0004-95 民用航空标准体系表 3 一般规定 3.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是民航总局标准化管理部门;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是民航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 3.2 编制标准计划应以民航行业建设发展规划和MH/T 0004为依据。制定标准项目计划时,民航总局标准化管理部门应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协调。 3.3 各级标准的编写应符合MH/T 0002的规定。 3.4 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标准的技术内容和编写质量负责。 3.5 民航总局标准化管理部门按照立项通知要求对标准起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标准制定、修订及复审的程序 标准制定、修订及复审的程序如图1所示。 5 标准项目计划的制定 5.1 民航总局标准化管理部门于每年七月底前提出编制下年度制定、修订标准项目计划的原则和要求。 5.2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制定、修订标准项目申请,填写“中国民用航空总局标准项目计划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表A1)一式三份,并提供标准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一份。提出国家标准项目申请,还应填写《国家标准制定、修订项目任务书》(见附录A表A2)一式八份。经民航总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民航标准化技术归口单位汇总。 可行性论证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制定该标准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 ――项目的主要技术内容; ――国内外有关标准、科技成就情况的介绍,是否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及采用的程度; ――项目预期的经济效果和社会效益; ――主要起草单位完成该项目的技术能力和条件; ――完成该标准项目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5.3 提出国家标准项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年八月底,提出行业标准项目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每年十月底。 5.4 标准项目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 ――符合3.2的规定; ――同一标准化对象,同一内容,只制定同一个标准; ――属于综合标准化对象中配套需要的项目宜优先列入;

标准文本修订说明

标准文本修订说明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进一步规范招标文件编制,我们结合工作实践,对工程类项目邀请招标文件通用文本(以下简称范本)进行了修订,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的依据和原则 此次修订旨在适应邀请招标项目的特点和要求,优化邀请招标流程,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将制度规范、业务指南固化到范本中,降低废标的风险。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导向性。此次范本修订将“放管服”改革精神贯穿始终,尽可能简化投标所需提供的材料。取消暗标评审、投标人资格审查等环节,降低投标成本,提高招标成功率。 (二)规范性。更加注重用语用字的准确性、规范性,对范本中与法律条文不一致的表述进行统一规范。 (三)实用性。范本中各项要求均可落地,紧密结合业务工作,为实践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供解决途径。 (四)简洁性。范本的使用主体为潜在投标人,除保留投标人在投标前及保障其合法权益而应知应会的内容外,删除其他冗余条款。

二、修订的主要内容 范本正文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共十四章。对主要修订说明如下: (一)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即范本中的第七章投标人须知专用部分) 1.删除技术明标的内容。 2.第16.7款“本招标工程关于技术标的编制要求和格式”中删除技术暗标副本的要求。 3.第16.8款副本数量不多于二份为宜。 4.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包括技术标和经济标两部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要求,限定时间,由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二)第二章评标办法(即范本中的第八章评标办法专用部分) 1.第17条“评标附表” 本着“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可追溯”的思想,每项工作、每个环节均需书面记录、当事人及相关人签字。 (1)增加“投标文件送达表”和“开标记录表”。 (2)删除“技术暗标编号确认表”。 (3)附表8改为“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记录表”。 (4)修订投标偏差分析表、符合性与完整性评审记录表、澄清和说明或补正记录表。 (5)增加“评审报告”和“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打分复核意见书” (6)增加“招标人评审结果确认表”。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修订-)

公文处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公文处理工作,促进公文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文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保密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总经办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并指导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由总则、公文种类、公文格式、发文流程、办文质量、收文办理、公文归档、附则八章组成。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五条公司常用公文种类及内容 一、通知/通报:传达上级有关部门指示,发布要求下级单位办理或知道的事项,转发上级单位、同级单位或不相隶属单位的文件;聘用干部等用“通知”;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交流重要情况等用“通报”。 二、请示/批复:向上级部门、领导请求指示,需要得到上级有关部门对某一具体问题作出批示的用“请示”。“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一般只写一个主送部门,如需同

时送其他部门的,应当用抄送形式,但不得抄送下级。“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的请示事项。 三、报告: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询问,用“报告”。“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建议事项。 四、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答复公函所提问题用“复函”。 五、会议纪要/简报:记载和传达会议的主要精神、情况和议定事项,用“会议纪要”;反映沟通财务、业务、政务情况,用“简报”。 六、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活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部门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部门的决定事项。 七、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第三章公文格式 第六条公文的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第七条公文的排版形式 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公文管理办法.

河北庚安矿业有限公司 公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收文办理 第一条凡公司各部室、所属煤矿呈送公司或需公司领导阅知、批示的请示、报告、情况反映、工作动态等综合类公文,统一报送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统一进行登记,填写“来文登记处理卡片”,由综合办公室主任根据公文内容提出分办意见,报公司领导阅示。 各部室要求所属煤矿直接报送、不需公司领导批示的具体工作方面的公文,直接报各部室阅处。 第二条各上级部门或同级部门及省安监局、煤监局、国土厅等有关部门来文,一律由综合办公室填写“来文登记处理卡片”,由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按程序报公司领导批示或转有关部室阅处。 第三条公司领导、各部室参加各种会议或通过邮寄、直接派人取回的各级各类公文,统一交综合办公室,不得私自保存或流转,由综合办公室填写“来文登记处理卡片”进行处理。 第四条经董事长或总经理批示需公司其他领导或相关单位传阅的公文,由综合办公室分送有关领导或相关单位传阅。传阅人阅后退回综合办公室继续传阅,不得直接转下一传阅人。 第五条“来文登记处理卡片”由综合办公室保管使用,其他各部室一般不得直接加笺向公司领导呈报。 第六条综合办公室负责按董事长、总经理批示意见将文件转发至相关部室,相关部室接办文件后,由负责人在文件处理单中“处理

结果”栏内签字,并注明时间。若部室主要负责人外出,由接办文件的部室工作人员签字,部室工作人员应及时请示分管副总经理并按分管副总经理意见办理;需向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省国控公司、省国控矿业公司等上级或有关单位反馈办理结果,以及向所属煤矿回复批复意见的,由有关承办单位另行拟定“情况报告”(见附件)报领导批示。 领导批示文件没有特殊要求时,由相关部室单独处理时,办结时限为三日内。 第七条办结后的批示文件由综合办公室及时归档备查,对需要办理的重要文件,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二章发文办理 第八条起草文件。各部室凡以公司名义发文,必须认真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发文稿纸。文稿拟好后,首先由拟稿人签字,经本部室负责人审核签字、综合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逐级签发。 文稿审核会签后,综合办公室负责留存领导签发发文稿纸原件并依此正式行文、用印。 第九条发文字号。发文字号是指制发公文的顺序号,目的是便于存档和备查。 凡以公司名义制发和转发的文件,按照业务范围分别由有关部室拟稿,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发放、存档,盖公司公章。发文文号由综合办公室统一排列,具体划分为:

关于规章制度制定、修订的说明[简]

企业人事规章制度制定及修订的法律说明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并且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也在第四条第一款再一次强调了上述规定。可知,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对于用人单位明确的要求。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国务院相继废除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直接规定企业与职工之间权利义务的法规,自此用人单位失去了直接适用法律法规对职工进行管理和奖惩的依据,也正因此企业自身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更为凸显。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则上述规章制度不仅不能用来管理职工,职工还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还须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在现行法律体系下,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可以说是现代企业管理之必须,而依法建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至少必须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解读 1、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规章制度适用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规章制度的备案及监督检查要求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定:“……为规范新开办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以下简称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二、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并在正式开业后半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部门在组织巡视监察活动时,要检查新开办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制度的情况,并督促其按时报送备案;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备案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4、规章制度的生效要件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三、四款规定了制定规章制度程序性的要求,即: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修订完善情况的说明

附件2 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修订完善情况的说明 围绕三次调查近期技术要求相关变化,结合工作实践,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数据库标准的修订完善工作,形成了《国土调查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稿)》,现将主要内容的修订情况说明如下: 一、根据最新调查要求调整和完善数据库标准情况 (一)根据路面单独调查和海岛调查的要求,调整如下 1.增加“路面范围”和“无居民海岛”两个单独图层,并增加了“无居民海岛利用现状分类代码表”。数据库中的单独图层见附表1。 2.“地类图斑”图层中增加“描述说明”和“海岛名称”字段。 (二)针对耕地调查与种植属性标注的要求,调整如下 1.地类图斑层中,种植属性字段增加“JKHF、即可恢复”、“GCHF、工程恢复”;图斑细化属性中增加“FQ、废弃”。 2.地类图斑层中,种植属性字段中去掉“GZ、耕种”、“YM、临时种植园木”、“LM、临时种植林木”、“LH、绿化草地”、“MC、临时种植牧草”、“KT、临时坑塘”、“GSYY、观赏园艺”和“SSLM、速生林木”;

3.地类图斑层中,耕地的种植属性增加“LS、种植粮食作物”、“FLS、种植非粮食作物”和“LYFL、粮与非粮轮作”。 图斑细化属性和种植属性的具体标注情况见附表2。 二、根据数据库建设实践优化调整数据库标准情况 (一)“土地权属区”调整为“村级调查区” 为进一步明确概念,原数据库标准中的“土地权属区”调整为“村级调查区”、“土地权属区界线”调整为“村级调查区界线”。“村级调查区”中不再设置“权属单位名称”、“权属单位代码”、“权利类型”及“权利性质”字段。权属信息可由地类图斑中的相关属性提取获得。 (二)优化部分要素的字段长度、值域和约束条件等属性信息 1.数字高程模型属性结构描述表、耕地等别属性结构描述表和重要项目用地属性结构描述表中的部分字段约束条件进行了调整。 2.按照精度要求和坐标值域范围,对涉及坐标的字段,将X坐标和Y坐标字段长度统一调整为12,小数位数3;Z 坐标字段长度统一调整为8,小数位数3。 3.要素属性结构描述中,部分属性表名或字段代码按照名称对应汉语拼音首字母进行了更新。 4.删除拆除未尽区属性表中“拆除未尽类型”字段。删除“权利类型代码表”和“权利性质代码表”。

修订规章制度的意义

修订规章制度的意义 【篇一:关于规章制度制定、修订的说明[简]】 企业人事规章制度制定及修订的法律说明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称《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 和履行劳动义务”,并且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下称《劳动合同法》)也在第四条第一款再一次 强调了上述规定。可知,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我国劳动法律 体系对于用人单位明确的要求。 在《劳动合同法》施行后,国务院相继废除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等有关直接规定企业和职工之 间权利义务的法规,自此用人单位失去了直接适用法律法规对职工 进行管理和奖惩的依据,也正因此企业自身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在 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更为凸显。 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违 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则上述规章制度不仅不 能用来管理职工,职工还可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在此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还须向职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在现行法律体系下,依法建立和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可以说是 现代企业管理之必须,而依法建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至少必须注 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制定或修改规章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解读 1、规章制度制定的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 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 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2、规章制度适用的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单位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 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3、规章制度的备案及监督检查要求 《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定:“??为规范新开办用人单位劳动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劳动者 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从1998年1月1日起,对新开办用人单位 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以下简称备案制度)。现将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 二、新开办用人单位应依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劳动规章制 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 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并在正式开业后半 年内将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劳动行政 部门在组织巡视监察活动时,要检查新开办用人单位制定劳动规章 制度的情况,并督促其按时报送备案;对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劳动 法律法规、不按规定期限报送备案的,应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标准制修订编制说明

标准制修订编制说明 标准名称:氰化硫金精矿 标准编号: 标准级别:团体标准 制定或修订:制定 计划号:2017-T-0912004 起止时间:2017年9月至2017年12月 负责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

《氰化硫金精矿》报批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及计划要求 中国黄金协会2017年9月12日下达了2017年第一批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其中包括《氰化硫金精矿》,该团体标准计划号为2017-T-0912004,技术归口单位为中国黄金协会,负责起草单位为长春黄金研究院、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云南黄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2017年12月底完成标准制定任务。 2、任务落实 2017年9月13日,中国黄金协会成立了《氰化硫金精矿》标准制定项目组,项目组对起草工作进行了计划安排,标准制定项目组按照任务计划组织开展工作,编写了《项目建议书》。 1)标准检索查新阶段 项目组开展了国内外相关标准的检索,通过到国家标准研究所、中国标准化出版社及标准咨询网进行了标准查询工作,对国际ISO组织、美国材料与试验协会(ASTM)、欧洲标准(EN)英国国家标准协会(BS)、日本工业标准(JIS)、澳大利亚国家标准(AS)、德国标准化学会(DIN)等国家的相关产品进行了机检和手检,未有《氰化硫金精矿》标准。 2)标准调研准备阶段 项目组于9月13日至9月23日,对湖南中南黄金冶炼有限公司、山东黄金冶炼有限公司、中矿金业股份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大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进行了现场调研,期间对中国黄金集团、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等进行了电话咨询调研,调研咨询单位名录见附表1。对相关企业就有关氰化工艺生产工艺流程、技术指标、氰渣综合回收硫金精矿及下游企业对该产品技术要求、市场需求状况等进行了调研,并对相关企业生产技术指标进行了收集,向相关企业发放了《氰化硫金精矿标准征求意见表》。 3)起草标准阶段 本标准属于新起草的标准。 《氰化硫金精矿》标准起草组在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对企业相关技术指标进行了分析、归纳、总结,参考YB/T733《硫精矿》质量标准对杂质元素的要求,收集整理企业意见回

公文格式管理办法

ZYHT冷轧技术 公文处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规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公文质量,以《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为指导,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企业的公文,是企业在经营和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体式的文书,是公司依法经营和进行公务、商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公文处理指公文的办理(收文、发文)、管理、整理(立卷)、归档等一系列相互关联、衔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条公文处理应当坚持实事、精简、高效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安全。 第五条公文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确保企业商业、技术秘密的安全。 第六条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严格遵守本办法,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第七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文处理的管理机构,主管本公司的公文处理工作并负责指导各单位、各部门的公文处理工作。

第二章公文种类 第八条本公司的公文种类主要有:决定、通知、通报、通告、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等。 (一)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单位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二)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政府主管部门和不相隶属单位的公文;发布规章;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三)通报。适用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 (四)通告。适用在一定围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事项。 (五)报告。适用于向上级单位汇报,反映情况,答复上级单位的询问。 (六)请示。适用向上级请求指示批准。 (七)批复。适用答复下级单位的请求事项。 (八)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九)函。适用于不相隶属单位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十)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和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规章制度修订说明

附件2: 规章制度修订说明部门生产技术部 规章制度 名称 《化学技术监督管理办法》(2017版) 规章制度层级□公司级 ■职能管理级 是否申请纳入公司级规章制度 □是 ■否 序条款号原条款内容修改后内容修订原因 1.第一章第二条化学监督是保 证是发电、输电、供电 设备安全、经济、稳定、 环保运行的重要基础 工作,应贯彻“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 理、超前控制”的方针, 实行技术负责人责任 制,按照“依法监督、 分级管理、关口前移、 闭环控制、专业归口” 的原则,对设备设施设 计、选型、招标、制造、 安装调试及验收、运 行、检修维护、技术改 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 节实施闭环的全过程 技术监督管理。 第二条化学监督工作贯彻“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 术负责人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 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发电设备从设 计审查、招标采购、设备选型及制 造、安装调试及验收、运行、检修 维护、技术改造和停备用的所有环 节实施全过程技术监督和闭环管 理。 进一步规范 2.第三章化学 监督主要内 容 第九条包括水、 汽介质质量。相关的水 处理设备。热力设备的 腐蚀、结垢、积盐及停 (备)用保护。水冷设 备。化学仪表。电力用 绝缘油介质质量。汽轮 机油、抗燃油、辅机油 介质质量。六氟化硫绝 缘气体质量。氢气质量 及相关的制氢、氢冷设 备。液氨(氨水、尿素 等)质量。 第十条化学监督应 为全过程监督,包括: 第二章化学监督主要内容第六 条水、汽、油、气、液氨;设备 腐蚀、结垢、积盐;设备停(备) 用保护;水处理材料;热力设备化 学清洗;化学仪表等。 第七条现场设备、设施防腐项目 (包括零星工程、特殊和技改项 目)的除锈验收纳入化学监督管 理。(防腐除锈验收申请单格式见 附件1) 章节进行了 排序,内容 进一步完 善。

【国内标准文件类】修订工业无水氟化氢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修订工业无水氟化氢国家标准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任务来源 GB7746-1997《工业无水氟化氢》国家标准实施已近十年,随着工艺水平的不断进步,产品质量也不断提高。目前国内外两大市场对氟化氢的需求大量增加,原来的国家标准已不适合现在的生产和使用要求,部分生产厂家提出对标准进行修订。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已上报了修订标准的计划项目。该标准由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多氟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飞化工有限公司、浙江莹光化工有限公司、浙江三美化工有限公司、山东东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鹰鹏化工有限公司共同起草,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负责技术归口。 二产品概况 1 产品性质 分子式:HF 分子量:20.01 无水氟化氢低温下为无色透明的液体,沸点19.4℃,熔点:-83.37℃,相对密度1.008(25℃/4℃)。在常温下极易挥发成烟雾状。它的化学性质极为活泼,能与碱、金属氧化物以及硅酸盐等反应,也可与有机物进行氟化反应。在一定条件下能与水自由混合成氢氟酸,并激烈放热。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对眼、耳、鼻、喉粘膜有强腐蚀作用,能腐蚀玻璃和破坏其它含硅物质,对人的牙齿及骨骼有严重腐蚀性并使之钙化。 2 产品用途 无水氟化氢广泛应用于原子能、化工、石油等行业。在化工生产中可用作烷基化、聚合、缩合、异构化等有机合成的催化剂,是制取元素氟、各种氟致冷剂、无机氟化物、各种有机氟化物的基本原料。还用于开采某些矿床时腐蚀地层及稀土元素、放射性元素的提取。在原子能工业和核武器生产中是制造六氟化铀的原料,也是生产火箭燃料和添加剂的原料。可配制成各种用途的氢氟酸,用于石墨制造和玻璃刻蚀剂等。 3 生产工艺 硫酸法将干燥后的莹石粉和硫酸按配比1:(1.2~1.3)混合,送入回转式反应炉内进行反应,炉内气相温度控制在(280±10)℃。反应后的气体进入粗馏塔,除去大部分硫酸、水分和莹石粉,塔釜温度控制在(100~110)℃,塔顶温度为(35~40)℃。粗氟化氢气体再经脱气塔冷凝为液态,塔釜温度控制在(20~23)℃,塔顶温度为(-8±1)℃,然后进入精馏塔精馏,塔釜温度控制在(30~40)℃,塔顶温度为(19.6±0.5)℃。精制后制得无水氟化氢。 4 全国生产能力统计 从相关报导上了解,目前国内大约有40余家企业生产或计划生产无水氟化氢,全国无水氟化氢装置总生产能力估计已接近60万t/a,以上数据还不包括已停产和在建项目的产量。无水氟化氢生产能力在2000年后迅速发展,随着无水氟化氢后续氟化学品的大幅增长以及国际市场对无水氟化氢需求不断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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