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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论资料:爱情是自私的全新

辩论资料:爱情是自私的全新
辩论资料:爱情是自私的全新

一、爱情是自私

我方观点:爱情是自私的有以下几点理由。

其一,正如萧伯纳所说,爱情不是慈善事业,不能慷慨施舍。如果当爱情变得不自私,那就不叫爱情,而是一种滥情的博爱。对方辩友口口声声说爱情是无私的,可以为爱抛头颅,洒热血。那么请问“你爱一个人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无非就是想和对方在一起,和对方在一起就是占有,占有就是为自己,为自己就是自私。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呀!先不说爱情,人本来就是自私的,现场的哪位朋友说他大公无私的举个手给我看看,说他的爱情是无私的举个手给我看看。如果你说你的爱情是无私的,那么好,请把你的爱分一点给在座的各位。

其二,真正的爱情是专一的,狭小的,它狭小到只能容下两个人的存在。古有梁山泊祝英台生死恋化蝶比翼飞,罗密欧朱丽叶徇情双双赴黄泉;今有花季少女为情跳楼自杀化幽灵,男大学生因爱犯罪进监狱……啊,多无私啊!为了爱情,连命都不要!可我就疑惑了,一个为了爱情抛弃父母、抛弃社会责任和义务的人,他无私吗?他的爱情无私吗?我们要为这样的爱情喝彩吗?若这样,那可就为中国经济政治发展作出了一大贡献:免去搞计划生育啊!可若这样,那中国的敬老院、精神病医院恐怕也要呈几何数字疯长了!为什么呢?因为朝气蓬勃、大有作为的年轻人社会脊梁柱为了“无私的爱情”丢下年迈的双亲、卸下肩头的责任和义务,都“私奔”“徇情”去了。话说至此,难道对方辩友还坚持认为这种爱情无私吗?

其三,爱情排他、独占、长久、有偿的性质更赋予它自私的魔力。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希望拥有他(她)的一切,他(她)只属于你,而一旦发现对方有一点点的背叛或隐瞒,争风吃醋、因爱生恨以至大打出手无所不为,这些更是爱情自私的集大成。此外,你爱对方,希望你们有一个美好的将来,这是相对两个相爱的人来说,但相对单方面的付出,暗恋也好,单相思也罢,难道你就不希望有一天对方会选择自己,自己付出的爱有所回报吗?

因此,我方一致认为,爱情是自私的。另外,麻烦那么坚持“爱情无私论”的朋友,在以后的爱情十字路口作出抉择时,多想想社会道德和社会责任,多想想身边的亲朋好友,多想想生养自己的父母……那样,你们的爱情更高尚,就算自私,也是一种高尚的自私,一种可以达到双赢的自私!谢谢!

二、爱情是自私的

今天,我们班和另一个班搞了场辩论赛辩论的主题是“爱情是不是自私的”,我们作为正方观点是:“爱情是自私的”。我也确实这么认为!

什么是爱情!什么是自私?

爱情是建立在两个人的基础上的,你爱我,我爱你,是两个人相互恋爱的感情。单项的爱情不叫爱情,那只能说是单相思,甚至是空想的爱情!

自私又是什么?自私的介绍:"自"是指自我;"私"是指利己;"自私"指的是只顾自己的利益,不顾他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利益!这个解释当然是把自私作为贬义的理解!但是当自私与爱情结合的时候,我们就可以把自私作为另一种解释了:自私只是想让自己得到自己喜爱的人关爱;只想对方的爱全部让自己获得而已!

其实,我们从人性的角度上分析,每个人都有自私的心里。没有人是绝对大公无私的!

尤其是在关于爱情的事上,试问,有谁愿意与人分享自己的女朋友?又为什么会有“朋友妻不可欺”之说?

为什么普希金要与他的情敌决一死战?这个说明什么?在爱情面前,你是自私的!

有人会说,你为对方付出,你有时候也不需要什么回报,难道这个也是自私么?

但是,当你爱上她或他的时候,你默默无闻的为他或她付出着,是因为什么?因为你喜欢他,你爱他。你会因为他或她的快乐而快乐!这样难道不是间接的在为自己么?为你自己,那也可以说是自私啊!

从另一个角度出发!

自私是相对的!相对于那种单相思的人为自己心爱的人默默的付出,并且不求回报而言,真正的爱情是自私的,绝对自私的!没有人能够容忍自己的爱情被别人盗走,就像自己辛辛苦苦挣到的钱被人抢劫一样!除非你不爱他(她)了,那么这也称不上爱情了!

爱他(她),我们会舍得为他付出,舍得为他拼命,我们可以很自豪的说:“我对你的爱是无私的奉献!”,但是,你对他这么好,为他付出这么多。为的又是什么?如果她没有理解你的好,没有接受你的付出,辜负了你的希望,你会高兴么?你会快乐么?那么又为什么她得到你的付出后高兴了,快乐了,你也要跟着快乐,跟着高兴呢?

因为你自私,你的自私表现在她身上而已!!!

爱情,绝对死自私的!世界上没有无私的爱情!!!!尤其在这个讲究利益的时代!

三、爱情是自私的(总结)

谢谢主持人,对方辩友,大家好:

自古以来爱情就是永恒的话题.诗人理查.德.弗尼维尔曾说:"爱情是一片炽热狂迷的痴心,一团无法扑灭的烈火,一种永不满足的欲望,一分如糖似蜜的喜悦,一中没有安宁的劳苦和没有劳苦的安宁.

人人都向往爱情.所谓爱情就是一对男女基于一定的社会基础和空间的生活理想,在各自内心形成的相互倾慕,并渴望对方成为自己终生伴侣的一中强烈,纯真,专一,极具占有欲,排他的情感.理想,性爱,责任是爱情的三个基本要素.

现代心理学家认为,爱情包括:1 亲和和依赖需求 2 欲帮助对方的倾向 3 排他性和独占性.如果爱上对方,就渴望与所爱的人达到心灵和身体上的契合,确立互相归属的关系,建立彼此间的持久承诺.

首先,当与一个人产生爱情,就渴望对方能够永远只爱自己.席勒说:真正的爱情是专一的,排他的.爱情的领域中只有两个人的空间.

其次,叔本华说,恋爱是结婚的过程,结婚是恋爱的目的.当爱情进行时,就渴望与对方维持恋爱关系,就渴望与对方步入婚姻的殿堂,就渴望与对方组建幸福的家庭.不允许对方背叛彼此的爱情.恋爱与婚姻正是爱情自私的表现.

再次,从两人的爱情关系出发,拉萨尔说,爱情是两个人的利己主义.爱情不理会旁人的看法,不在意社会的舆论.除了所爱的人,不论父母,朋友,家族,社会,只要阻挠自己的爱情,就是自己的敌人.为了所爱之人不仅能够牺牲自我,甚至可以把爱情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就如梁祝那凄美爱情的圆满正是建立在祝英台父母的痛苦之上.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爱情是自私的!

世上没有真正的爱情,有些人说有,那也是在骗人的。真正的爱情都是自私的,不管任何人都是一样,尽管你不承认,可那的确是事实。爱情能使人糊涂,迷失所要的东西,付出了真心,就想得到真爱,如果你不自私,那么可能你没有完全投入。

如果你爱一个人,你就会将全心全意为她做任何事。不管她是否接受你对她的所作所为,只要你认真付出了,我相信,她总有一天会明白你对他的心意。说不定,你对她所做的事而感动她。如果你爱她,不管她对你如何生气、憋屈和醋意,你都不会放弃对她的爱,说明你是真心爱她的。如果你认为无所谓的话,那么是你没有全心全意去爱她。

当你们相爱在一起了,有一天,因为一些特殊原因。他选择离开你时,那么你会习惯的去挂念他,关心他,等待他,习惯的去想它的笑容,他生气的样子和他一切生活习惯,却不习惯没有他陪在身边的日子,说明你很爱他。如果你没有这些感悟,那么说明你对他的爱不真。

爱情并非能以物取代,有些为了钱,嫁一个年老40的人。有些为了穿名牌、开宝马、住洋房、睡CBD品牌软床嫁一个自个儿不爱的人,有些为了升官发财而糟蹋自个儿。我觉得这个世上什么事,什么人都有。

我觉得世上真正的爱情都是自私的,因为自私才会痛苦,因为痛苦才会感受幸福。如果你不会为谁而痛苦,那你也不会有期望的幸福,更不会有真爱。如果人人怀里都可以躺,人人肩膀都可以靠,那只是一时的满足,与爱无关,更与幸福无缘。

因为爱,所以平时两人在一起会生气、吵架,有时还互不相让,不讲道理,可事后想想这是为什么呀,其实你我都不想这样,不就是因为我们都太在乎对方吗?如果都不在乎,又何必在一起,你管我,我管你那么多呢?只有两人相爱才会走在一起,你管我,我管你。

很多情侣有时因一些小误会,或者感情不成熟而造成挫折。其实,世上没有经不起的感情挫折,只要双方都爱着,那么一切都会相好如初。

在这我要告诉大家,既然相爱了就要好好珍惜这迟来的缘分。我在猜想,爱有时候也会让人感觉很累、很无奈。如果心有委屈和不满,那你完全可以向对方倾诉和发泄,真正爱你的人他会理解你的,也会心疼体谅你的。

爱情也需要很好的沟通,不然,你们相爱不了多久。要相信,沟通、忍让、理解、体谅、关心、呵护等等是爱情的修成正果必备要素。同时,也是爱情永久的保护神。

我想——爱情是自私的

曾经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罗密欧与朱丽叶演绎了他们爱情悲剧,却被痴情男女们视为经典……

我想——因为他们的爱情是自私的!为了爱情,他们两厢情愿,宁死不屈!

真正的爱情是自私的,不自私的爱情不算爱。

如果你任由对方做一只漂泊的风筝,而不用一颗思念的心牵挂着关怀着对方,当一根小小的线承载不了风筝和你的距离,那么,你也就是彻底地失去了对方!

如果相爱着的两个人,当一个第三者走进了他们的生活,如果他们对这突如其来的第三者完全没有反应,那么,这叫恋爱吗?或许这只能说明他们的爱不够深,对爱情不负完全责任——因为他们对爱情不是自私!

为了爱情,就要不惜一切代价去拥有对方,而不是自由风筝般的放纵对方,这才能算是真正的爱情——因为他们对爱情是自私的!

是的,给对方多一点呵护少一点要求,那是爱,但对爱情,那不算爱,那是对爱情的不负责任。

为了爱情,我们就应该自私一些,甚至卑鄙一些。为了爱情,我们就应该想尽一切办法去排除挡在爱情面前的障碍。为了爱情,我们就应该时刻关注着对方,甚至约束对方,把对方看成自己的一切。

自私,在很多时候或许不是一种好品质,但是,当自私有了爱情这个至美的内核,自私也就不再那么讨厌,有时反倒会散发出别致的情凋。自私,让对方体会到拥有与被拥有的无比幸福感;自私,让恋人间心灵相触,情与意的相通;自私,使得你心中有我、我心中有你,你离不开我、我更离不开你。

自私的爱情,我们对爱情负责了!

最后我想对我爱的人说一句话“爱情不妨对对方自私一些,最好把对方划归为自己的私有财产,努力爱上对方的一切,包括对方的缺点,因为爱情本来就是自私的。”

“我爱的人,在爱的世界里,你就是我的惟一。”

生活如意,事业高升。前程似锦,美梦成真。百事大吉,万事顺利。事业有成,幸福快乐。幸福快乐,与君同在。以上文字可删

理先于情的辩论资料

情有可原,罪无可恕。从这句话来看,理也是大于情的。 我们必须明确,单纯讨厌情和理产生的时间先后毫无意义 道家有很多学说指出:天地万物,产生于理,理产生于情之前。” 康德说,“理的产生不是基于人的情感,而是基于人的责任。“ 1、瓶盖(或者苹果、笔等)掉在地上是一个现象还是一个道理?(现象就是道理。否则,瓶盖为什么不 是飞上天而是掉下地呢?请问,浮力是在阿基米德发现后才产生的吗?) 2、阿基米德认识到浮力以后才成为理,之前只是一个现象。 (公理也好,现象也好,无非换个说词而已,你能否认他们就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这一本质吗?请问理不用文字表达出来理就不存在了吗?)如果对方说到动物,那么反问:人和动物的区别在哪里?(区别是人是以理为先的,人有理智的思考。) 3、以梁祝爱情为例,爱情重要还是门当户对的理更重要?(首先我们应该看到,在封建社会大多数人是 认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门当户对的婚姻的,所以不管今天的我们是否认同,在当时,门当户对是先于自由恋爱的。第二,我们更应看到理因其客观性在其发展中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断完善的,所以今天,国家已经以法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第三,我们还应看到,无论谈情还是说理,存在才是前提,否则,难道我们相爱只是为了化蝶而去而不是幸福相守吗?因此,珍惜生命,理性处理问题最重要!所以我方坚持认为,不但理是先于情的,而且理性更是重要于情感的!) 4、感性理解在理性理解前面,所以情在理先。 (理早已蕴藏在事物之中,需要的只是我们人类用理性的眼光、智慧的心灵先从感性认知再到理性认知去发现它而已。) 5、君君臣臣的理更重要还是人们对于自由民主的向往更重要。 (请问对方辩友,君君臣臣的理产生于何时?是封建社会呢还是现代社会?我们不明白,对方辩友为何一再地搬出已经被推翻的封建社会中的现象来举例呢?要是我们再回答下去对方辩友是不是又要问奴隶社会制度下同样是人为何有的人生下来就是奴隶的理重要还是奴隶对自由民主的向往重要? 其实,从原始社会一步步发展到今天的社会主义社会,中间不正是蕴藏着如果社会制度不能顺应民心顺应时代,必将走向灭亡的理吗?所以,理在情先!) 6、说到文化大革命中夫妻相互告发等现象。。。。。。 (关于文化大革命,我国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就以党的文献形式做出了理性的评价,认为这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对方辩友,请问在这样一个人人失去理性的特殊的历史时期发生的事件有讨论的必要吗?) 7、以政府官员一些政治上的腐败、刑讯逼供等现象说明理不一定是对的。。。。。 (请对方辩友以理性的眼光看待社会的阴暗面,个象毕竟代理本质,个别也是代表不了全体的。那么反过来,如果我们按照对方辩友的观点来说,政府官员应该情在理先,那么当权者个个按照个人情感处理社会事务,国家岂不一片混乱?) 8、因为人们追求真善美的情是永远不变的,所以情更能成为人们实践的标准。 (人们有追求真善美的情,人们还有追名逐利的情,还有冲动、自私、贪婪、虚伪、懒惰之情,请问这些情如何成为人们实践的标准?如果行事均以个人感情为准则,那么是不是我们恨一个人就要去杀掉他?爱一个人就必须得到他呢?) 9、别人伤害了我们,我们会感到愤怒这是一个理,但是,选择以牙还牙还是以德报怨则是取决于人的理 性了,所以理在情先。(对方如果说,你先感到愤怒不就是证明情先产生吗?我们说:请对方辩友注意,是别人先伤害了我们,所以我们产生愤怒,这种感情的产生是有前提的,而受到伤害会产生愤怒这正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理。所以,理在情先!) 10、对方以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来证明情在理先。。。。。。或者说人从开始以来就是有情感的,而这

人性本恶辩论赛辩词

主席:观众朋友,欢迎光临“新生杯”辩论会大决赛。过去的一个星期,辩论会的八支队伍经过四场初赛,二场半决赛之后,其中的六支队伍淘了。今天进入大决赛的两支队伍可说是辩论经验丰富的精英,他们肯定会在今天的比赛中大展辩才,给大家带来场“劲”的(比赛),让大家大饱耳福。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出席我们的大决赛(掌声)。现在向您介绍参加今天大决赛的两支队伍(简单介绍) 今天我们的评判团阵容也特别强大。五人评判团—————————————— 今晚的辩题是人性本善,反方的立场是人性本恶。双方的立场是由抽签决定的。现在我宣布大决赛正式开始。首先将由正方一辩表明立场和发言,时间为三分钟(掌声)。 正方一辩:大家好!哲学家康德主张,人不分聪明才智、贫富美丑都具有理性。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所以进一步又加了一句,每个人都有恻隐之心。而佛家说,一心迷是真身,一心觉则是佛。正因为人性本善,所以人随时随地都可以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我方主张人性本善,就是主张人性的根源点是善的,有善端才会有善行。我方不否认在人类社会中存在有恶行,但是恶行的产生则是由外在环境所造成,所以恶是结果而不是原因。如果硬要说恶是因不是果,也就是说人性本恶,那么人世间根本不能产生真正的道德。虽然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极力主张在人性本恶的前提下人类可以形成道德。但是想想看,如果人性本恶,人类一切道德规范都是作为人类最大的利己手段。当道德成为手段时,道德还是道德吗?也就是说,人

一旦违犯道德而不会受到处罚,人就不会遵守道德的约束了。深夜两点我走在道路上看到红灯,如果人性本恶我就会闯过去,因为不过是为了个人方便。但事实上并不是如此,仍而根据人性本恶的前提假设,霍布斯认为必须有一个绝然有许多人遵守交通规则。. 对的、无所不在的权威监督每个人履行道德规约。如果人性本恶,没有一个人会心甘情愿地遵守道德规约,但是事实证明:人还是有善行、人还是有道德、还是有利他的行为。如果人性本恶,(时间警示)那么我们只有两种选择:第一个是活在一个“老大哥”无时不刻不监督我们的世界当中;第二个是我们人类社会将是彼此不再相信。如果这样的话,我就会看到一个老太太跌倒了有人把她扶起来,人们则说他居心不良;而我们在辩论会中建立起来的友谊都是虚假的装腔作势。但是我们会发现,在人类历史社会当中,没有一个绝对权威的君主曾经产生过,但是舍己为人的事情在不断地发生。而在生活当中,为善不为人知的生徒小民更是比比皆是。泰丽莎修女的善行,大乘佛教中所说的“众生永远不得渡,则已终身不作佛”的慈悲宏愿,难道不正是人性本善的最佳引证吗?(时间到)谢谢!(掌声)。主席:谢谢正方一辩同学,接下来请反方第一位代表反方一辩同学表明立场和发言,时间也是三分钟。(掌声)。 反方一辩:谢谢主席,大家好!我先要指出一点的是,康德并不是一个性善论者。康德也说过这样一句话:“恶折磨我们的人,时而是因为人的本性,时而是因为人的残忍的自私性。”对方不要断章取义。另外对方所讲到的种种善行,那完全是后天的,又怎么能够说明我们命题当中的“本”呢?神话归神话,现实归现实。对方同学请你们摘下玫瑰色的眼镜看看这

情在理先--辩论赛资料

情在理先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正方一辩陈恒瑞问候在场各位。 “独在异乡惟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正方二辩徐昕瞳问候在场各位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正方三辩聂利文问候在场各位 “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正方四辩于鸿涛代表公路学院外联部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们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全体鞠躬】 一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我方认为“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是理性的认识,而“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绝不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下面将由我来阐述我方观

第一,在思考顺序上,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我方认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 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在逻辑顺序上,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彩,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现在社会上最重要的理就是法律,法律是理的最高表现形式,那么法律又是如何来的?不是全国人大代表听取民情反映民意的结果吗?人们对父母有孝顺之情,于是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人们对私有财产有保护之情,于是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对国家对社会有

辩论赛情在理先”素材

情在理先的最合理的结解释就是感情是一切其它的基础,难道不是吗?呵呵…… 人认识事物是从感性知觉开始的,通过抽象思维,使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 所以,情先于理 第一,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我方已经指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采,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而现在我要重点阐述的是,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情感需要.而一个绝对理性的社会的存在价值在哪里呢?在于让人们机器一样僵硬冰冷毫无感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与其那样,倒不如像<骇客帝国>描写的那样将世界交给机器统治了.可见绝对理性的世界绝非对方辩友想象中美好,反倒是一个温情的政府更能让人信服.所以情是理的最终归宿.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情在理先. 一辩:我对白云说,理在情先,白云却随清风走了.

情先于理or理先于情

情先于理/理先于情 一辩立论:(上海师范大学商学院2012级王丽君、赵阳光、周鸿飞、沈净) 主席,评委,大家晚上好! 看到这个辩题,想起了前几天看的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主人公派能够在煎熬中生存下来,靠的用理性去驯服灾难中产生的恐怖之情,不让自己在恐怖中沉沦。联系到生活的方方面面,那些让人折服的平凡中的伟大,正是在面临抉择时选择了理在情先。 让我们回到辩题。据《辞海》解释,理是指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与规律,即理性的用理去认识解决问题。情是指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即面对问题时以情感为导向。先是指前进,走在前面。今天我们来探讨何者为先,不是来论证理和情谁先产生,仿佛鸡生蛋蛋生鸡的问题,没有意义。而是讨论当我们面临一件事情,理与情出现了冲突时,我们应以谁为准则,让谁走在决策的前端。评判标准是,谁在先更有利于事情的解决与发展。我方认为,理在情先。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第一,就个人而言,应理在情先。同一件事,情绪化的人远不如理智的人行为来的正确。理是人行为的指示器,风向标。以史为鉴,当君王们的情先于理时,屈原的无奈、岳飞的愤怒、比干的惨境向我们诉说着忠臣的精忠报国蒙上了莫须有之罪,而奸佞则飞黄腾达。当君王们理先于情时,才有了卧薪尝胆的勾践、开明纳谏的唐太宗、以退为进,韬光养晦的康熙。 第二,就国家而言,应理在情先。首先,国家的长治久安要求理在情先。一方面,如果每一位公民做到有法必依,不为情欲开后门,就不会出现以身试法的现象。另一方面,在人们触犯法律后,只有法治才能让国家更有秩序。其次,社会的公平正义要求理在情先。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情愫,要满足众多成员的需求,必然要以理为准则。最后,国家之间的交往要求理在情先。如果每次国家间出现冲突都以情为先,恐怕历史上的世界大战不是只有2次。 人非草木,岂能无情。我方的观点并不是要存天理,灭人欲,而是倡导凡事以理为先,合理的发挥、疏导情的因素,只有理在情先,以理带情,我们的社会才会更加和谐!谢谢。

理在情先辩论资料

理在情先辩论赛资料; 1.【动词】本义:前进,走在前面; 2.【名】当初;先前; 3.【形】前,时间或次序在前;首要,根本; 4.【副】指事情、行为发生在前;【名】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四、按事物本身的规 理在情先辩论赛资料 先 1. 【动词】本义:前进,走在前面。 2. 【名】当初;先前 3. 【形】前,时间或次序在前;首要,根本。等 4. 【副】指事情、行为发生在前 情 【名】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爱、憎、哀、惧等心理状态:感情。情绪。情怀。情操。情谊。情义。 理 一、物质本身的纹路、层次,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条理。事理。 二、事物的规律,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理由。理性。理智。理论。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气壮。 三、自然科学,有时特指“物理学”:理科,数理化。理疗。 四、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处置:理财。理事。管理。自理。修理。总理。 五、古代指主持刑狱的官吏狱官、法官。 ........

问题 1. ----请问对方辩友《史记-高君列传》中有这样一个典故: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对方辩友是如何理解这句话的呢?-----对方如果说小偷头东西是是为了母亲之类的问题时就可以反驳:对方辩友所说的我也很同情,课如果不是偷盗,而是伤害他人身体甚至生命时,谁又来为受害者说理讲情呢? 2. 情是是感性上的认识,理是理智上的升华,那么处理事情的时候是理智更为重要好事感情更为重要呢? 4. 如果一个人的亲戚或者朋友,那么这个人的应该选择“情”还是“理”? 3.春秋时期卫国大夫石蜡得知他的大儿子密谋造反,大义灭亲杀死了自己的儿子;这难到不是理先于情吗? 资料 “蛮法三千,道理一个。”从小只有听说:“读书要明理,做人做事务必按照道理。”并没有“读书为了有情”或“读书为了守法”这一类的话。我们与人发生纠纷,便要商请第三者出面“评评理”,理得的时候,就会心安;理亏的时候,往往不得不俯首认错,赔个不是。 2 2. 情不在,理在!如:法不容情,理在!只有在救死扶伤这个理后,才有以人为本,一切为患者着想这个情!结论:理在情先! 3. 情”是受意识控制的,唯物主义观点不支持。“理”是终结的东西,一般不会受意识左右,而“情”一般是跟着理走的。 4. 1995年1月11日,台州市发生一起市民哄抢50万现金大案。案发后,公安部门试图让哄抢者自己幡然悔悟,结果无人归还赃款,迫不得已,公安部门只能用法律手段强制进行侦破处罚,才追回31.73万元现金。对方辩友也看到了,面对这样的社会问题,情根本不起作用,更谈何维护社会安定,显然理却能很好的解决这一矛盾 5. 有这样一则事例:南丹矿窟透水特大事故主要负责人莫壮龙涉嫌贪污被判入狱。之前莫父一直信任其儿,并叮嘱儿子切勿受贿。然而,当亲情、良知和道德尚且靠不住时,谁能疗救贪官?除了无情的制度,除了严刑重典,谁也不能阻止贪官前进的脚步理直气壮人类学研究表明,周口店猿人就已经懂得用火来把同类的头骨烤着吃,这种生猛烧烤,是何等凶残啊 6. 理在情先(大局观)英国在二战中通过在波兰的间谍获得了德军的“超级密码”,并为防止德国发现而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在大不列颠空战中英国通过“超级密码”破译了德3

人性本恶 辩论赛反方一辩稿

在座的各位同学们: 大家好!我方认为:人性本恶。 开宗明义,人性本恶中的本,无论是本来,原本,还是根本,在字典里都是事物的开始的时候最初根源的意思。虽然大家对善恶的标准都有自己的评判和思想,但归根到底恶指的就是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张,而善则是对本能的合理节制。我们说人性本恶正是基于人的自然倾向的无限扩张的趋势。早在两千年前,所谓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东方荀子的性恶论与西方原罪说便遥相呼应。而到近代,从马基雅维里到弗洛伊德再到鲁迅,无一不主张人性本恶。对方辩友身为祖国的花朵面对这样的真知灼见,至今未能幡然醒悟,真是让我痛心疾首啊!所以我方坚持认为:人性本恶。我将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这一伟大的思想。 第一,人性是由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指的就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这是人的天性,是与生俱来的;而社会属性则是通过社会生活、社会教化所获得的,它是后天属性.我们说人性本恶当然指的是人性本来的、先天的就是恶的. 第二,各大学术门类的研究均已证明人性本恶。人类学上,人类在诞生之初,就已经把本恶的人性充分地显示出来.研究表明,周口店猿人就已经懂得用火来把同类的头骨烤着吃,这种生猛烧烤,是何等凶残啊!秦的暴政到日本侵华战争到今天的利比亚混战。可见,千万年以来人类都还是保留有人类的劣根性啊!教育学上,有研究表明,等孩子长到两岁时,以殴打他人撕咬玩具为表现形式的暴力行动达到顶峰。此外社会学,管理心理学,生物学,哲学等方面的研究都众所皆知了。 第三,人有理性悟性和可塑性.人性可以通过后天教化加以改造.当人的自然倾向无限向外扩张的时候,如果社会属性按照同一方面推波助澜,那么人性就会更加堕落;相反,如果我们整个社会倡导扬善避恶,那么人性就有可能向善的方向发展。所以在现实中,法律,教育,道德才愈加重要。但我们不是改变人的自然属性而是塑造人的社会属性。 而对方辩友言下之意人类所有的道德教化都是多此一举了!心痛之余我不禁请问对方辩友,如果人性本善,那么我们要道德法律、交通规则干什么呢?个人修养、社会教化还有存在的必要吗?我方要尖锐指出:人性本善是某些不愿直面真我的人夜郎自大自欺欺人的最大借口。是普天下最大的谎言!!所以我方坚持真理:人性本恶。

情在理先还是理在情先辩词与问题

我们的论题是情先于理还是理先于情.作为正方论点是情在理先,可是如果对方提出"万有引力,光合作用等等自然之理肯定先于人类甚至所有生物的产生,没有高等生物就更谈不上情,所以理先于情"这样的观点我们正方应该怎么样去反驳?请教全世界的辩论高手来帮帮正方. 这个辩题又不是讨论精神第一性还是物质第一性 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当然是在人的精神产生以前就存在的 我们的马克思早把年就论证了 反方辩友如果以此作论据是不是有偏题的嫌疑 出题者也不会拿一个一方必输的辨题来辩的 再想想题目的真的所指的意思 应该是指处理问题时需要考虑的要素的排序顺序 即应优先考虑“情“的方面还是先考虑“理“的方面 我们现在不是在谈马克思已经解决的哲学问题是吧 对方非要那么说就说题目又不是谁先于谁“存在“ 对方辩友不要擅自给题目添字 为何古人便说:“事乃‘合情合理`?而非反面。 有引力,光合作用等等“自然现象”是很早存在了,可是它们是什么时候变成理的啊?万有引力定律什么…………………… 我个人认为理先与情。 情虽然很重要,但,有很多时候就是一个情字~就犯下很多过错。 情是——主观理是——客观 理于情先,凡事离不了理,所谓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 情先于理。理都是人说出来的,哪有什么客观, 举个近的例子吧,如果我对这个问题无动于衷,就不在这里讨论“情、理”了。 我觉得,从不同的角度可以得到不同的结论。 就唯物辨证论而言,应该是理先于情;但是“理”这个客观存在的东西被人类意识到并利用之,是需要有一个漫长的过程的;另外,看这个“理”怎么定义,它的适用对象是什么。就好比说是“先有犯罪,还是先有法律”。世界上唯一不便的就是改变,以前人们总说“水到渠成”,可是在今天,很多状况下却变成了“渠成水到”了! 对于爱情,子女的教育要情先于理。尽管老婆或者孩子做错了事情,先体谅他们窘迫的感受,再讲道理,这样可以使家庭和睦,子女教育得当。 对于工作,执法要理先于情,工作场合做人就不要做事,做事就不要做人,就是这个道理;

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来批判“人性自私”的错误的观点

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学说来批判“人性自私”的错误的观点。 根据本学期目前学到的内容,我明白了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很多知识。 人性自私”的命题从本质上说,是近代资产阶级思想家为了论证资本、利润和生存竞争的天然合理性而提出来的。由于历史与现实的诸种原因,这个问题却在当今中国又变得时髦起来。因此,我们在这里必须针对现时代的人生实践所面临的一些新问题进行理论上的再思考。在关于马克思哲学上我们对于人的本质的理解有几点: 1.人的本质是现实的、具体的。 2.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 首先,第一点马克思主义产生以前关于人性的本质的学说,有一个共同的根本性错误在于离开人所生存的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特定的社会关系谈论人性和人的本质问题。马克思从分析费尔巴哈入手,批判了历史唯心主义的抽象人性论,彻底否定了抹杀人的社会性、阶级性和历史性,并从这种抽象的、一般的、孤立的单个人出发,将人的本质归结为“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的观点。马克思并不完全否认人类具有某些共同性,而是反对将这一共同性抽象化,反对脱离具体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关系考察人的本质。 第二点,人的本质是由社会关系决定的。在阶级社会中,生产关系集中体现为阶级关系的,所以,阶级社会里,人的本质具有鲜明的阶级性。每个人一生下来置身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只有在社会关系中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否则,一旦脱离社会关系,丧失社会属性,就会和徒具人形的“狼孩”一样,无论先天有多么发达的大和健全的躯体,都不可能具备人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性本质的学说,从某种层面上论证了人性自私的错误观点. 人性的发展不外乎先天与后天二者. 先天对讲, 对于每个新生命体, 因为没有价值观念,所以不存在孰是孰非. 所以说,"人之初,如玉璞”.初生的生命体,如同一块未打磨的玉一般,并不存在社会上所各种品质. 从这一论点出发,"人性自私"已经算是不成立了. 你会说一个刚出生的小孩子是坏蛋吗? 不能, 你说,他将来会是坏蛋,但是后天的环境却是决定性因素, 在温馨的环境下生长,他就是一个好孩子; 在不好的环境下,他很可能就会变坏. 你还可能说,他的爸爸是坏蛋,所以他会跟着变坏? 有一定的道理,但是,问题并不在此, 爸爸是坏人,孩子跟着变坏,只能说明也是后天孩子在爸爸的环境下,被影响变坏了.如果,爸爸是坏人,但是孩子却并不在爸爸身边,或者在妈妈身边,那么结果可能就有很大的差别。 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现实不是从来就有的, 作为人的精神活动,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产生而出现的,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人性是自然属性,社会属性和精神属性的统一体。在社会的作用下,才有了社会意识。例如,出生的婴孩不知道什么叫卫生, 但是长大后, 因为社会的影响才会让他知道干净,也才会搞起个人卫生。假如人类在某一时刻静止, 例如所有新生体刚出生下来,不存在社会关系,社会处理原始状态,那么所有的规则就要重新制定. 正是因为上一辈到下一辈的传承, 才使价值观有所延续. 也正是有了,欲望的追求,才使人们有了差别.欲望本身没有错,错的在于人类追求欲望的限度以及克制能力. 有些欲望是允许的,出于本能,但是欲望却不能超出社会所允许的范围,超出了这一范围,就变成了恶,或者说,如果欲望对他们造成坏的影响及伤害,那么这种欲望就是错误的欲望. 自私是允许的,私有制也是允许的,但是要放在社会的角度和框架下去做评判. 如果自私的限度对社会造成危害,就是有害的.共产主义建立的基础在于物质生活极为发达之上,因为物质已非常发达,那么人类对于物质的需求就会不再那么迫切. 而去追求更高一级的精神追求了,例如,你不会去要一个普通打工仔品味有多高,才艺有多么丰富,因为他们在为自己的基础生活到处奔波。你会认为有钱的富人去追求高雅和才艺是理所当然的。相反也是如此,有钱的人就会更向上的追求,而没钱的人只会关注与自己当前的主要生活的问题,也就没有这些方面的追求。社会就是在这种看似无序但是有条不紊的发展。

理在情先辩论材料

理在情先辩论材料 立论: ①现实生活中到处可以看到有人在争论,争论中他们都喜欢说一句话:按理说或你讲不讲理.这些虽然通俗,但很贴切,真实.如果以情在先,往往使事情偏离正轨,而讲理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理,可以说 是行为准则,我们上学就要学道理,四有新人准则里就有讲道理这一项,所以,理在情先. 对于情理孰先孰后之论,我认为关键在于:谁才是人们行为处 世的真正准则。我认为,情是由人类心中的想法所直接决定的,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同时也因人而异,使人们行事带有很多偏颇。 反观之,理是人们综合了社会经验和以往成功失败的教训而获得的准则,是最能够体现社会公平公正性的指导性准则,依情行事会走向偏颇,而依理行事就能够让事情沿着成功之路前行。 同样一个人,情绪化的人行为就远不如理智的人行为来的正确,虽然情能给人行为的原动力,但是理才是人行为的指示器、风向标。如果一直把理归为情的衍生物,这是不正确的,理是综合了社会公理和人类情感共性而形成的一种准则。有理指导的世界将能够走向更完善更稳定的方向,而以情为主导的世界却只会有更大的分歧和矛盾,这是由于理的唯一性,而情的差异性:理是唯一的,不可辩驳的,人人都只拥有一种理;而情是各异的,人与人之间有可能因为情的不同而产生不同,进而发生摩擦产生矛盾。 因此,理在情先。

②现在是一个法制的社会,依法制国也一直是我国的中心政策之一,那些说中国政治腐败的也就是抓住了官员讲情不讲理的问题,可见,理应该在情先,才能让社会公正. 回顾中国古代三千年,君主帝王凡是重私情而轻事理的,有几个得而 善终?再看仅有的几位闪耀着光芒的大帝,可不都是以理为先么? 再回到现在,纵观世界强国,有哪个是遇事以人情为解决之道的?外国人连吃饭都是AA制,从这样普通的事中都表露出他们公私分明,决不因情废理的行为准则 所以说:理在情先. ③我将判断标准分为两层次“先知,先行” 首先从先知来讲,先知就是对待事物和关系时,一方出现在一方之前。而“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所以以唯物主义的观点来看,只有当客观规律,道理客观存在的时候,人才由此去感知,去认识,从而产生个人的主观情感,情绪。《原道》中说道“性是于生具来的,情是接于物而生,没有凭空而出的情,也没有不引起情的理”因此从先知的角度看理在情先。 其次从先行来看,先行就是面对事物的及关系并将判断和选择时对之首先进行考虑。既然理是事物的规律和及是非得失的标准,根据。情是主观的个人情感,那么有理性的人在做事时,必定以理来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固然情在生活中启到非常重要的角色,但这并不代

作文素材描写人性自私的句子

作文素材:描写人性自私的句子 作文素材:描写人性自私的句子 1、爸爸,怪怪我吧。怪我的任性,怪我的自私,怪我的调皮,怪我的不懂事。可是您却一直微笑地对着我。爸爸,来世,我依然是您的女儿。您可爱,懂事的女儿。 2、等到自私的幸福变成了人生唯一的目标之后,不久人生就变得没有目标。 3、金钱并不像平常所说的那样,是一切邪恶的根源,唯有对金钱的贪欲,即对金钱过分的、自私的、贪婪的追求,才是一切邪恶的根源。 4、结局和过程都有了,再去纠缠,连自己都觉得贪婪。 5、上帝从不抱怨人们的自私,人们却总埋怨上帝的不公平。 6、热恋中的人要彼此敞开心扉,如通常所说,互表衷肠,吐露自己的全部思想。在这里的隐讳不坦率的行为,是自私的一种表现。 7、母爱是多么强烈、自私、狂热地占据我们整个心灵的感情。 8、一旦自私的幸福,变成了人生唯一的目标,人生就会变得没有目标。 9、不妄求是知足的生命,不投机是本份的性格,不计谋是诚实的做人,不自私是净化的身心。 10、自私是一面镜子,镜子里永远只看得到自己;自私是一块布匹,蒙住了自己的眼睛,看不见别人的痛楚;自私是一层玻璃,看上去透明,却始终隔开了彼此的距离。

11、自私的男人是大忌,有责任感的男人是大善。 12、每一年,我都更加相信生命的浪费是在于:我们没有献出爱,我们没有使用力量,我们表现出自私的谨慎,不去冒险,避开痛苦,也失去了快乐。 13、爱情是真挚与真挚的拥抱,是真诚与真诚的交往,容不下半点虚伪和自私。 14、我很自私,我只允许你爱我一个人。 15、这样做的确很自私,但是人都是自私的,我对他们仁至义尽,但是回报给我的是什么呢? 16、选择朋友一定要谨慎!地道的自私自利,会戴上友谊的假面具,却又设好陷阱来坑你。 17、我不知道一个真正的组织后卫的定义是什么,我只是想做一切能给我们带来胜利的事情,哪怕别人说我自私。 18、痛苦的极致就是解脱。压抑心灵,打击心灵,致心灵于万劫不复之地的,莫如平庸,自私而猥琐的烦恼。 19、承认自己的自私承认自己的不知满足虚荣!可,不是每个人都是这样的吗? 20、生命是有限的,钱是挣不完的,将有限的生命拿来挣那永远挣不完的钱,最后得到的遗憾是无穷无尽的。还望看完这条短信,不要再那么吝啬自私了哈。 21、人们眼里,男人的自私是种坏,女人的自私是种可爱。 22、一个自私自利的人永远成不了大事,相反,与人为善,心胸广阔,

情在理先 一辩辩词

正方——理学院 情在理先 今天我方所持的观点是,情在理先。首先,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情,情感,指人对客观事物所引起的心理反应或心理状态;在,介词,表时间,处所,条件,范围等;理,道理,事理;先,表示某一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前。需要指出的是,辩题的背景必须要放在情与理相矛盾的背景下,才有讨论辩题的意义。我方判断情在理先还是理在情先的标准是:在情与理矛盾的情况下,哪一个在先更能体现社会主流价值观,更能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下面我将进一步陈述我方观点。 首先,社会上普遍认同的“理”是人们在情的基础上总结并达成共识的。 从情与理的产生来讲,理是具有公认性的,当大多数人认为某一种做法或想法是有道理时,这种做法或想法便成了理。理指道理,事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的情感需要。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所以,从本质上讲,情是理产生的基础。 其次,从情与理的关系上讲,理是根据情的变化而变化的。 当代社会,纷繁复杂,人们内心的情感取向和价值取向是会发生变化的,而理出现的根本,则是人们在情的基础上总结而得到的,所以当社会上大多数人们的情感取向,价值取向发生变化时,我们认为的理也会跟随情的变化而变化,以适应人类社会的发展。 最后,当处在一个矛盾的环境里或发生冲突的时候,情在理先更能满足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要求。 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判断某一行为,会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出发来感知这件事情,然后才从理的角度加以分析判断。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但是我们最终的目的都是为了满足人的情感需要,实现人的幸福感最大化,所以当情与理发生冲突的时候,情在理先,可以在最大程度上满足人的情感需要,满足社会主流价值观的要求。 情者,理之所依也。理既由情而生,也随情而变。理永远是来自生活的,它是人们长期生产生活情感积淀。理的作用永远都是为人服务,实现人的幸福感最大化。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情在理先。 谢谢!

爱是自私的辩论问题

自由辩论 一、道德 导向性:1、正确认识自己的本源 正视本源才能更好的。。。对方是要大家过河拆桥、掩耳盗铃么? 谁说爱的本源是自私的就不能有对方所谓的无私的好的结果了? (当了暴发户就要否认自己的贫农出身么?) 2、若本源是无私的,那为何还要有无私导向? 若爱是无私的,那社会的倡导还有必要么(推崇爱应无私的意义在哪里) B、无私需要教、而自私确实大家与生俱来的,不需要教 3、我们的辩题是爱是自私的还是无私的,并不是爱应不应该自私 (对方用理想替代现实,用道德评判替代价值评判!) 二、爱里面必定会有自私的成分 承认:承认我方观点——无私的成分更多?——本质上的东西,能用数量取胜么——量变产生质变?——请对方告诉我们爱积累了量变又会产生什么呢? 否认:是不是完整的爱才叫爱?——残缺的爱难道不是爱么? 不是:1、缺胳膊少腿的人不是人?缺了角的桌子不是桌子?小三的爱不是爱? (对爱的定义就是自私的!) 或:请对方辩友举出一个时时刻刻爱的无私的例子------大部分时间无私,那他也就是可以偶尔自私了? 三、善花如何结出恶果? 1、爱的占有欲是不是自私的表现? 不是,是环境影响的: 环境中的自私是哪来的?——人带来的——人是自私的——爱也是由人产生的——爱是客观的?——透过现象看本质(本质是表现出来的,现象是本质的) 2、如果爱是无私的,为何社会现象大家都爱得自私?(种瓜得瓜种豆得豆) 爱是无私的——得到了什么结果? 对方辩友用自己自私的观点来论证你方无私的辩题。。? 无私和自私都是满足一种价值观,而自私就是满足自己的价值观。针对无私伟大事件——理解:人的本性,满足自己的价值需求。想法和行为无私,但是意义和目的是发自自我的满足,是自私的 攻辩小结: 1、对方对自私和无私的定义是基于一种对行为的判断——将爱等同于行为——辩题中的爱是客观存在而不是行为——对方辩友这是在否定辩题(又自我矛盾) 2、对方死抠字典的定义——(1)、没听说过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么(2)、今天我们是辩论的双方,对方辩友怎么能将你方的定义强加在我方的评判标准上再指责我方自相矛盾呢?就好比说我们在已知对方*辩是一位风流倜傥的男生的基础上要我们辩他到底是男同胞还是女同胞,对方辩友不觉得这太滑稽了么? 3、对方辩友今天在辩论场上如此咄咄逼人、针锋相对的要和我方拼个你死我活,请问您就是这样体现您所谓对同胞的爱的无私的么?对方辩友如此身在曹营心在汉、表里不一的表现,又让在场的各位如何信服您放观点呢?

情在理先四辩稿

谢谢主席,谢谢对方辩友的陈述。 在此我要再一次表明我方观点是情在理先。情理,于情于理,合情合理,从这些常用词的构造中我们不难发现大家是习惯地认为情先于理的,没有情哪有理?这里的情是指人与人之间联系的纽带以及信念,爱情,友情亲情等内心萌发的情感,而理大体就是指维护社会秩序的规范准则,就定义的囊括面来说,情远远地超过了理,就人类的追求来说情是一种升华,理是一种底线,孰先孰后,不难发现。 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从未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而当情与理发生冲突时,往小了说,我们要考虑何者更能够让个人心灵得到满足,何者更有利于营造一个和谐温情的社会,那么显而易见,这些都体现了情在理先。 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感受 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情在理先) 首先就个人而言,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一个人产生了爱情,友情亲情,都是一种情在理先的表现,比如说我爱上一个人,一开始我不会去考虑我爱他符合道理,规则吗,而是一种情感的迸发,只有先产生了感情才能从理的角度考虑以后的问题。再谈一些新设计,新发现,新发明,如果我们坚持理在情先,那么我们的思维被规范,规律圈住,这些东西合一问世,只有有了探索与创新的情感,才能迸发出更多的灵感,让世界更加多姿多彩 其次就社会而言,.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采,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而现在我要重点阐述的是,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社会的发展方向是为了满足大多数社会成员的情感需要.而一个绝对理性的社会的存在价值在哪里呢?在于让人们机器一样僵硬冰冷毫无感情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与其那样,倒不如像<骇客帝国>描写的那样将世界交给机器统治了.可见绝对理性的世界绝非对方辩友想象中美好,反倒是一个温情的政府更能让人信服.。和谐社会应该重情义,少评理。理,那是法家的事,事情到了僵局,不得已才行这一条途径---评理。如果多一点谦让,多一点包容,多一点设身处地为他人想想。还要进法院对簿公堂吗?尤其是家庭内部,更应该讲情义。夫妻之间,就只能讲爱。动不动就评理,芝麻小事斤斤计较,这家庭还能安宁吗?大社会也应该先重情义,大家都谦让,哪有那么多磕磕碰碰,俗话说"和为贵"这是和谐社会永远的主旋律!世间要是没有了情义,再有理也是徒劳的.比如说: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就是证明.在旧社会,官府衙门八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就是而今社会,也还是有贪官腐败分子把持司法机关,制造了许多冤假错案.对无权无势的平民百姓来说,有理无处说也是常有的事,所以说.评理,那是末计,下策.朱子家训说:居家戒戒律争讼,讼则终凶.。人们常说:法不容情!其实,法也是建立在情的基础之上的。他体现的是多数人在常规情况下的情。违法

国际辩论赛人性本恶辩词

人性本善还是本恶是辩论的永恒话题,下面我将从逻辑、理论、事实、价值方面来逐个阐述。 (1)逻辑康德说过这样一句话:“恶折磨我们的人,时而是因为人的本性,时而是因为人那残忍的自私性”许多同学、朋友们请将带有玫瑰色的眼镜摘下吧!就在我写到这里的时候,这世界又发生了多少战争、暴力、抢劫、**,如果人性真是善的话,那么这些罪恶的行为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人性是由社会属性和自然属性组成的,自然属性指的就是无节制的本能和欲望,这是人的天性,是与生俱来;而社会属性是通过社会生活、社会教化所获得的,它是后天属性。 提到善恶,正如一千个观点会有一千个“汉姆雷特”,一千个人也许会有一千个善恶标准,但是,归根到底恶指的就是本能和欲望的无节制地扩张,而善则是对本能的合理节制。我们说人性本恶正是基于人的自然倾向的无限扩张的趋势。曹操说过:“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路易十五也说“再我死后哪怕洪水滔天”《泰晤时报》记载:有个英国小男孩,他为了得到一辆自行车竟然买掉了自己三岁的妹妹,这些地方还能说人性本善吗? 虽然人性本恶,但是我们这个世界并没有在人欲横流中毁灭掉,这是因为人有理性,人性可以通过后天教化进行改造,当人的自然倾向无限向外扩张的时候,如果社会属性按照同一方面推波助澜,那么人性就会更加堕落;相反,如果我们整个社会倡导扬善避恶,那么人性就有可能向善的方向发展,这一点也不正说明了如儒家思想所倡导的修齐、治平、外王是何等重要吗?如果人性真是本善的话,那孔老夫子何必诲人不倦呢?不赞同的人所犯的错误就在于以理想代替现实,以价值评判代替事实评判,从感情上讲我们同所有的人一样也是希望人性本善的,但是现实、历史、和理性都告诉我们人性是恶的,这是一个事实,我们只有正视这个事实,才有可能弃恶扬善。 (2)理论我想问一个问题,既然社会是人构成的,那么外部环境中的恶是从哪里来的呢?我不认为本能和欲望就是恶,本能和欲望无节制的扩展才是恶,孔子早就说过:“道听途说,德之弃也”。所以认为人性本恶主要基于如下理由:第一:人性本恶是古往今来人类理性认识的结晶,早在二千年前,所谓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荀子的性恶论与犹太教的原罪说便已遥相呼应,而近代,从马基雅维里到弗洛伊德,无一不主张人性本恶,这难道仅是历史的巧合吗?相信不会是这样的,伟大的哲学家黑格尔一语道破天机“人们以为当他们说人性本善时是说出了一种伟大的思想,但他们忘记了,当他们说人性本恶时他们是说出了一种伟大的多的思想”。另人遗憾的是,有些人对这样的真知灼理,至今未能幡然悔悟,这不由让我想起乔西。比林斯的那句话“真理尽管稀少,却总是供过于求”。第二:人性本恶是日常生活一再向我们显示的道理,从李尔王不孝的女儿们到《联合早报》上拳击妻子脸部的丈夫们,从倒卖血浆的联合国维和部队到杀人不眨眼的拉美毒枭,恶人恶事真可谓横贯古今,不胜枚举,难道我们还要对着《天龙八部》中恶贯满盈、无恶不作,凶神恶煞、穷凶极恶这四大恶人来谈什么人性本善吗? 第三:尽管我承认人性本恶,但不意味着人类前途一片黑暗,人之所以成为宇宙之精华,万物之灵长,并不在于他白璧无瑕,完美无缺,而在于能有认识自己的勇气,承认人性本恶;人有判断是非的理性,能够扬善避恶,为了矫治本恶的人性,人们不仅制定法律以平息暴力,规范道德以减少争斗,设立政府以处罚叛逆,而且倡导坚贞以反对意乱行迷,编写童话去诅咒忘恩负义,真可谓苦心孤诣、殚

情在理先辩论赛资料

情在理先“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正方一辩陈恒瑞问候 在场各位。 “独在异乡惟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正方二辩徐昕瞳问候在场各位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叫人生死相许”正方三辩聂利文问候在场各位 “人生自古谁无死,流取丹心照汗青”正方四辩于鸿涛代表公路学院外联部问候在场各位。今天我们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全体鞠躬】 一辩稿 尊敬的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大家好,今天我方的观点是:情在理先. 我方认为“理”是客观存在的事物规律,是理性的认识,而“情”是因感知外界事物引起的感情,情绪。在今天的辩论中,我方绝不否认理的重要,但对方同样不能否认,一个健康向上的社会必然是情理并重的.二者不能有任何的偏颇或缺失.既然本次辩论是站在情理并重的立场上讨论情与理的问题,那么绝对的情或 者绝对的理都是没有讨论价值的.下面将由我来阐述我方观第一,在思考顺序上,情是理产生的基础.大家都知道一句话" 合情合理"可见一件正确的事必然要经过情理这双重标准的考验.

我方认为,情是指感情,理则是规则,道理.无论是被社会大多数成员认同的规则,还是大家潜移默化公认的道理,其形成的原因都 是为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单个社会个体的价值观,社会整体的运行法则,都是应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试想,如多不先 感受沙尘暴的肆虐,何来健全的环保制度?如果不先体会战争的残酷,何来全世界对和平虔诚的呼唤? 由此可以看出,情是理产生必不可少的基础. 第二,在逻辑顺序上,人们对事物认知的顺序是情在理先的.我们在判断某一具体事物时,首先是以个人的情感来感知这个事物,然后才从社会规则角度来衡量分析的.可以说,我们认知事物的顺序都是先从个人情感角度再从社会情感的角度定位事情的.因此,人们对事物的认知顺序是情在理先的. 第三,情是理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我方开篇已经指出,理是为 了满足社会情感的需要才得以产生的,情让世界变的丰富多彩,理让世界变的秩序井然.情是理的出发点。情是理的最终归宿,现在社会上最重要的理就是法律,法律是理的最高表现形式,那么法律又是如何来的?不是全国人大代表听取民情反映民意的结果吗?人们对父母有孝顺之情,于是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人们对私有财产有保护之情,于是法律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公民对国家对社会有热爱之情,于是我们从小学就被教导要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难道这些都是巧合?不!因为法律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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