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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最新)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最新)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最新)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最新)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

项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所属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

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的;

二、公司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

对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公司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公司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公司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

第四条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小

组成员应包括:公司总经理、总工办、工程部、营销部、预算部、采购部、行政部、财务部等相关负责人和相关具体责任人员以及公司律师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其他成员由总经理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总监察室负责加强对招标小组

人员在招标时的监管。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术标,控制整

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

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

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

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

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

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应包

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数量、

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当月需采购材料设备的名称、规格、

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 如材料、设备是根据图纸定做,应明确图纸完成的部门和时间,如材料、设备需要定板

的,应明确材料、设备定板的部门和时间,如材料、设备需要预算部进行核量的,应明

确要求预算部完成核量的时间。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监理的招标内容、范围、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等。

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月招标计划书应载明广告制作、装潢、发布的名称、内容、

规格、质量要求、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投标单位资质要求等。

二、招标申请书由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提交公司律师。

三、招标申请书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后,由申请部门牵头组织招标事宜。

第五节招标细则

第九条招标方式

一、公开招标: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小组确定可公

开招标。

二、邀请招标:项目公司以邀请招标作为主要招标方式,由招标小组根据申请部门

及其提供的调查资料,选定邀请投标的单位,该单位数量应按工程量或采购量的规模而

定,如选一家单位中标,则邀请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三、议标:在工期或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或工程现场条件等客观原因造成不

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招标小组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第十条招标文件的编制

招标文件由招标申请部门及律师共同起草、编制。经公司招标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

发标。

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

一、固定资产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验

收标准和方式、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二、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和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和地点、

检验标准的方法、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三、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名称、地点、内容和范围、需要提交的

成果资料、工期或服务期、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四、工程施工的发包:名称、地点、发包范围和内容、承包方式、技术要求、质量

标准、开完工时间、报价方式、付款方式等。

五、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名称、内容、规格、时间、质量和技术要求、报价方

式、付款方式等。

六、对投标单位的要求(如资质、资信、业绩等)。

七、招标投标的时间安排和原则(发标、答疑、投标、开标、议标(包括评标标准,

标准应量化)、评标、定标等)。

八、投标保证金、签约保证金的数额、交纳和返还。

九、合同版本。

第十一条所有招标文件经招标小组成员签认(即签认招标文件审核意见表)后方

能对外发出,招标文件发出后未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不得修改或终止。经招标工作小组组长同意修改招标文件后,应在开标会议前通知所有投标单位。

第十二条投标单位的征集招标申请书通过十五日内投标单位征集期间,公司在

显著位置公示招标项目,除预算部外其他部门均可推荐参加单位,有意参加者可到经办

部门或法务组报名。

第十三条投标单位资格的审查

有意投标的单位应按公司要求提供准确、真实、详细的企业资质等方面的资料,包

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和有关资质证书复印件(收取复印件时应与副本原件对照)、企业以往同类业务业绩、企业最近一年资金情况、企业最近一年诚信情况等。由经办部门进行初步审查。

经办部门应登记所有报名单位,报给招标小组,并提交资质审查意见交监察部,监

察部对意向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总经理批准。

第十四条投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和交纳投标保证

金,投标文件逾期公司不予接收,未按时交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公

司不接收银行保函。

第十五条投标单位应将要求的投标文件盖章密封(密封处需盖章),并派专人送

至公司监察部相关人员处,公司总监察室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做好记录、妥善保存,

开标前不得自行开封。

如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要求,招标小组有权将之作为废标处理。投标单位递交投标

文件后如需修改、补充,只能在截止时间前修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递交。补充、修改文件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补充、修改的内容造成废标,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均为废标,不再参与参与后续

开标、议标。

第六节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程序

第十六条招标小组按标书规定日期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定标。

第十七条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必须认真阅读各投标单位的标书,充分发表自己

的意见,每人都有权在评标记录上记录自己的意见,招标小组组长(或董事长)有决定权。确定中标单位后,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十八条招标由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或招标工作小组组长授权的人员主持,由公司

律师负责纪录,该记录应存档备查。

招标小组组长(或董事长)有决定权,定标后,招标小组组长在公司周例会或其他

会议上宣布中标单位及中标价。

第十九条定标后,经办部门负责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以招标文件中的合同

版本、中标通知书为准签订,合同实质内容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不一致,如果确需变更,需经招标小组组长同意并有投标单位确认书。

合同谈判完成后,合同要经招标小组审核通过,公司律师负责提供合同法律问题的

咨询。

中标通知书发出7日内签订合同,如果不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视为放弃中标,通知其他候选单位。

签订合同后,通知其他未中标单位落标,退还投标保证及其他各种押金。

第二十条公司律师应对参与投标的所有单位(包括初选通过单位、落选单位、中

标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并编号归档。

第二十一条律师应对重复性招标的投标单位建立档案,档案中除了记录该投标单

位的基本信息外(包括名称、住所、注册资金、业绩、投标情况等),对中标单位还应记录其履行合同的实际表现信息并进行动态评估,该评估结果作为决定中标单位是否有权参与未来同类招标项目投标的评判依据。

第七节招投标程序

第二十二条招投标工作应严格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招标项目前期公示,除预算部外其他各个部门均可推荐合适的单位;招标前期

调研,收集相关单位信息并汇总,由经办部门经办人负责牵头联系相关单位;

二、对相关单位进行资格预审:申请部门经办人按照招标申请书要求的投标人资质

对意向单位进行审查,并提交资质审查意见交监察部,监察部对意向单位的资质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意见交总经理批准。审查合格的,通知其参加招标。

三、起草招标文件:申请部门经办人会同律师共同起草招标文件,经办人办理相关

审批手续。

四、招标文件的发放及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的收取。(一)、监察部负责发放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注明发放的需返还的技术资料的

具体情况;发放的招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领取人的签字。

(二)、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成本费、需返还资料押金交纳程序:

由总监察部具交款通知单,投标人持交款通知单到财务部缴款,再将第三联交回,

完成交款程序。核准以上款项的交纳以财务部的收据为准,投标单位的转账单、汇票等要统一换成财务部的收据。

五、招标答疑:

经办部门负责制定招标答疑文件,由律师负责发放答疑文件并存档。

六、现场勘察:

如确有必要,经办部门负责组织现场勘察。

七、投标文件的收集

监察部负责收集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收集的投标文件要逐一登记,并有投标单位

相关人员的签字。

八、开标、评标、再谈判、考察、定标:核实投标文件是否有财务部开具的投标保

证金收据;开标后,对意向的中标人进行单位及工地实地考察。定标后,公司律师及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应载明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的内容。

九、合同的审批、签订流程(包括其他合同的审批):以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中

标通知书签订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谈判,不得修改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确定、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谈判完成的合同,经办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批。合同经过审批后,才能签字盖章,合

同书必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无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合同不盖章(内部控制程序)。

签订合同前,核实是否交纳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才能将盖章合同交给对

方。

十、投标保证金、需返还资料押金的退还

(一)需返还资料押金的的退还程序:投标人将需返还资料退还监察部后,监察部

核对页数无误、页面整洁后在收据上签上“****已退”确认后,投标人持相应手续到财务部退款。如需返还资料有损坏、丢失部分,资料员视情节在收据上标明应扣除金额,

财务人员从需返还资料押金中扣除。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程序:投标人接到退款通知后,经办人在投标人的收据

上签字后,投标人持收据到财务部退款。

第八节招标纪律

第二十三条招标工作小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一、招标工作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本规定的有关程序进行。

二、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三、电话保密。除经办人电话、招标文件中公布的电话,招标小组成员电话一律保

密。

四、开标前投标文件严禁启封。投标文件交付时要逐一登记,监察部负责保管投标

文件,开标时招标文件应密封完好。

五、不得泄露标底或其他任何涉及招标投标工作的保密资料。开标至合同签订期间,

投标文件、谈判的内容应保密,严禁泄露。

六、不得与招标、投标当事人相互串通,徇私舞弊,操纵招标结果;不得接受招标、

投标当事人的礼品、礼金、宴请或参与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招标的活动;严禁接受投标人请客吃饭、送礼。招标过程中严禁与投标人有工作之外的联系。

七、招标人不得违背核准的招标事项开展招标工作。

八、不得泄露参加投标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价,如果发现泄密,公司将根据实际情

况给予处罚。

九、不得背离招标文件约定的条款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十、不得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设置有利于特定投标人或违规限制潜在投标

人条款;不得改变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条件或以未公开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拒绝或限制已经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十一、不得违规使用标底。

十二、不得在开标后修改、增加或减少评标实质性条款;不得违规设定商务标的权重。

十三、不得利用暂定价格条款获取非法利益。

十四、招标文件起草人员对招标文件的正确性负责,技术人员要严把技术关,本着

对公司负责的精神,以严格认真的态度编制招标文件。如果发现技术错误导致公司损失,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处罚。

第九节其它

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管理

一、所有合同原件交行政部资料室,由资料室负责及时分发给所有部门,行政部和

财务部保存原件,其他相应部门及人员应保存合同复印件。

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公司律师负责保管。

三、招标文件审批表、合同审批表、开标记录由公司律师负责保管。

招标流程示意图如下:

附件:

招标文件审批表(工程类)

说明:

1、审核要点:

工程部:审核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对招标项目的说明、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条款。重大技术问题须报监察部审核。

预算部:审核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的付款方式、付款条件、计价依据、工程取费类别等条款。

采购部:审核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对招标项目的说明、对投标单位的要求等条款。

营销部:涉及营销方面的招标项目,其招标文件须经营销部审核。

财务部:财务部主要审核招标文件中的经济条款。

公司律师:审核工程招标文件内容是否全面合理。

监察部:审核招标程序及投标单位资质,对招标结果进行监管,提出意见报总经理。总经理:总经理综合考虑各部门的审核意见,审批工程招标文件及标底文件。

2、法律专员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招标申请书内容拟定招标文件初稿及合同主要条款,合同主要条款可作为招标文件内容之一。招标文件中有关财务方面的条款,应由财务部参与起草。

3、申请招标文件、正式招标文件、合同初稿及邀请投标单位名单等相关文件附后。

4、法律专员跟进招标文件的审批过程。

招标文件审批表(营销、策划类)

附件:招标小组领导审批通过后复印交各部门。

招标申请表

开标记录

招标人:唱标人:记录人:

附件二: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制度

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并有效地控

制成本,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项目变更及现场签证的管理

二、关于设计变更

1、执行原则

(1)权力限制原则:对工程变更管理流程严格的权限规定,不在权限范围

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时间限制原则:对工程变更及其预算实行严格的时间限制,并严禁过

后补办;

(3)施工前变更原则:原则上对所有变更必须提前进行,杜绝施工后再变

更,更杜绝二次变更;

(4)工程量增减分析原则:每项变更审批单必须由项目专业工程师对变更

进行工程量增减分析,没有明确工程量增减的变更单为无效单;

(5)一月一清原则:每月5日前,甲乙双方应就截至上月末已完成的尚未

确定最终审定价的变更的费用预算书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洽,并形成核对与

商谈记录清单;

(6)一单一算原则:一个变更单必须对应编制一份预算书;

(7)完工确认原则:当变更的工作内容完成之后,项目部和监理人员必须

在完工后3日内签字确认;

(8)原件结算原则:工程变更的结算必须有原件作为结算的依据;

(9)标准表格原则:所有的设计变更审批单都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标准表

格。

2、分类:分为“正常类”设计变更和“特急类”设计变更

(1)凡设计变更一经提出,5天以后再实施的都称为“正常类”变更;正

常类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是“先施工后核量”;

(2)特急类设计变更是指必须立即执行,而且延缓实施会造成更大损失的

变更;“特急类”设计变更的办理原则是“边洽边干”,但须经项目工程部和预

算部、监察部签字,同时在变更审批单上写明“特急”情况说明,并根据相应金

额报主管领导批准,并在开工后5日内办理完审批手续。

3、设计变更的内容

(1)由于设计院设计图纸出错、漏、缺导致做法变动、材料代换、纠正施

工图中的失误或其它变更事项(○1如发包人需变更承包工程的图纸应在变更部位施工前作出,如已施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拆改的费用,该部分工程量应办理签证;

○2如承包人发现图纸错误应在24小时内向发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进行修正后交

承包人进行实施;○3如承包人明知有错误仍进行施工的,承包人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4如相关方均未发现图纸错误,施工方进行施工,已施工的拆改费用

由相关方共同承担;○5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对

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6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图纸变更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造成工期顺延的工期不予顺延。);

(2)由于监察部改变建设标准、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增减工程内容,导

致发生做法变动、材料替换或其它变更事项;

(3)由于营销部门、采购部、工程部、监理、施工方或材料供应商采用新

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导致发生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其它变更事项(对提出、实施新工艺、新材料或其它技术措施等而引起的节约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增强使用性能的施工相关方应有奖励措施,发挥他们的积极性)。

4、变更管理权限规定

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各种变更,如不在权限范围之

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对有关负责人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变更权限明细表

5、变更管理的时间规定

(1)变更审批单发出后,项目部必须要求乙方立即编制变更预算,并且在

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3日内(从监理及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确认完工的日期开始计算)向预算部报送完整变更预算;预算部负责核定工程量,编制变更预算;监察室负责审定变更预算;

(2)对于减少造价的变更,项目部现场工程管理人员、预算部人员要跟踪

落实,核定减少的具体数额,并与乙方形成书面记录,防止漏报给公司造成损失;(3)项目部应与乙方单位商定违反预算书报送时间规定的约束条款,若每

拖延一天,扣减该预算总价的5%,直至扣完为止;

(4)时间要求按工作日计算;

(5)每月5日前,按“一月一清原则”要求澄清上月变更。

6、变更的格式要求

(1)设计变更必须由相关设计人员签字并加盖设计公章方为有效;

(2)项目部应对变更审批单连续编号,并妥善保存;项目部与乙方都应设

置变更事项的单据交付记录,交付对方单据时应要求对方签收,接受方不得拒签。

7、预算书的申报要求

(1)、预算书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报甲方预算部;

(2)、甲乙双方核定变更事项的价格后,应在预算书上注明最终审定价格,

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凡与合同精神、定额精神、有关规定相违背的内容、签证(含无效延期签证)等,一律不予结算。

8、其它

(1)监察部为变更的经办部门,负责变更审批单完善与归档;

(2)对于客户提出的设计变更,营销部门在明确费用承担单位后,通知项

目部。属客户承担费用,需预先收取费用,属公司承担费用,除按相应权限审批

外,还需总经理批准;

(3)施工方案调整造成的变更,费用增加,由施工单位负责;费用减少,

造价相应减少;

(4)项目部需提前熟悉图纸,要求提前10天考虑,至少5天前下发变更审

批单,避免施工后返工;杜绝变更施工后的二次变更;杜绝停工待变更;

(5)规划调整或重大设计方案调整(在原招标项目基础上增加新的项目)

在监察部提供尽可能的多种方案前提下,经预算部进行费用预算及方案成本比较,经营销部经济分析后,报有关部门参加专题会议讨论,形成会议决议,总经

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6)项目部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研究施工图,对施工图纸上出现的问题,

有责任主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及时处理,否则因未及时沟通处理造成的不良后果按责任追究制度进行处理。

三、关于现场签证管理

1、签证的内容

(1)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技术处理措施;

(2)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地下状况(土质、地下水、构筑物及

管线)变化,导致发生增减工程量或其它变更事项但不属于设计变更范围的;(3)甲方在施工合同之外的零星用工、零星用机械等因为金额较小无法订

立合同的;

(4)因公司决策变化,在执行原合同时出现的明显漏项费用。

2、签证管理的权限规定

(1)各级工程管理人员必须严格在权限范围内办理各种签证,如不在权限

范围内的签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单项签证不得拆分,更不允许重复签证;

(3)按每项签证的金额确定有效签字审批人。

(1)不在权限范围内的签字一律无效;

(2)原则上所有签证都要实施先施工后核量,只有特殊情况下才能例外。

签证内容要结合签证范围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现场实测实量;

(3)在项目部办公的会签人员必须在完工后三个工作日内共同到施工现场

对签证内容进行现场丈量、测定、复核并签字确认,如属隐蔽工程必须在覆盖前签字确认并附照片;

(4)每月5日前预算部、监察部与施工单位就截至上月末已签发的签证单

进行综合性核对和价格商谈,经领导确定后作为结算依据;

(5)现场签证的结果必须有原件作为结算依据;

(6)特急签证(指如果不立即实施将造成更大的损失的签证)单,可先开

工后结价,但在3个工作日内完善相关手续;

(7)工程签证签字顺序是:监理工程师、专业工程师(包含各专业工程师、预算员、监察员)、工程部部长、预算部部长、监察室主任、公司总经理批准

(8)各项目变更、签证单应由资料室集中进行登记、编号、分发、跟踪。工程部、预算部、监察室必须建立台账,各部门每月核对一次。

本办法未尽事宜,详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含补充合同及协议)。

工程现场签证审批单

备注:

1、按照先施工后核量原则,本单原件共5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

程部、预算部、监察室各存档一份;

2、请施工单位于施工完毕3日内向甲方、监理

方、预算部、监察部报送回执,隐蔽工程必须在覆盖前签字确认,逾期则视为施工

单位放弃权利;

3、审定后实际完成工程量及相应预算书可做为拨付进度款(总金额

较大的)、审批材料使用计划的依据(如果经竣工验收及复核无误的经建设单位审定的资料及相应的预算书可直接成为结算书的组成部分,按实结算工程也可据相关资料统一结算)。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单

备注:1、按照先施工再核量原则,在权限内审批。 2、施工单位收到本通

知后立即编制变更预算

,并且在该变更内容全部施工完毕后3日内向甲方预算 部报审费用增减预算。

3、施工完毕后3日内向签证单位(人)报送回执,隐蔽

工程必须在覆盖前签字确认,逾期每天扣减变更总价款5%。

本单原件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甲方工程部及预算部、监察部各一份。

变更流程

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原因

责任分析及相关处理意见

设计变更(签证)编号:发生时间:

备注:1、本附件用于单件事引起工程造价变更大于(含)1万元的设计变更(签证);

2、如为经济处罚或奖励,在节点(年终)付款(单位)、当月(当季度)

工资或年终奖(个人)中体现;

3、经会议一致通过如责任部门或个人不对处理意见表态签字视为默认。

三、付款程序及审批时间要求

相关工程施工至合同要求节点、工程款经相关部门核实无误后,

自经办部门发起之日起到付款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每部门审核时

间不得超过一个工作日;(无合理理由前提下)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方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方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方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

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公司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投标管理制度 投标管理制度 投标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公司ZD-048 发行版次: 01 修订次数: 0 页数: 1/1 编制人: 营销中心修订人: 制度建设小组批准人: 总经理 日期: 2012-12-15 日期: 2012-12-20 日期: 2012-12-30 一、目的 为保证投标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规范公司投标工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投标工作的重要性、综合性和复杂性,进一步提高编标水平,积累编标经验,提高投标管理的水平,把投标的工作做得更好,更专。确保投标文件编写质量,协调、整合公司各部门之资源市场开发工作,降低市场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严格依法守法进行市场开发;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包括公司所有参加招(议)标并进行销售的产品及项目。对于投标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三、职权和职责 1.投标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营销中心,各相关部门根据招标要求配合完成投标工作。 1)营销中心职责: (1)负责投标信息的获取和评审工作,形成初步评审建议; (2)负责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负责组织协调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汇总,负责招标文件中市场部分的编写工作; (4)负责组织参加投标、澄清、办理授标、签订合同等商务事宜; (5)负责所有招投标文件的归档。 (6)负责与董事长/市场部沟通、确认需投标的信息,了解投标单位的真实意图,如:招标单位对质量、工期、报价的期望及重视程度,以及公司主要竞争对手的情 况。 (7)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招标前资格预审和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的工作。 (8)负责投标价格最终定价的工作。 (9)负责向招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索取收据的工作。 (10)负责追踪投标情况、投标保证金追回等工作。 2)各相关部门职责 各相关部门按投标方案的责任分工完成工作。 (1)技术研发中心准备相关技术文件并按要求编写,同时提供投标文件中所需的 技术资料; (2)营销中心市场部提供投标文件所需的公司基本情况等资料; (3)财务中心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数据、统计报表、投标保函以及资信证明 等文件。 (4)其它部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营销中心市场部职责 (1)负责商务标书的制作、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的整合、打印、装订、密封等; (2)负责工程项目投标文件的编制、打印、装订、封标等工作; (3)负责协助各销售分公司投标保证金(保函)申请工作(主要是流程办理),董事 长批准后,到财务中心办理付款手续; (4)负责投标保证金借款单的复印件管理

公司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采购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针对变化复杂的物资市场,为维护公司利益,加强物资的供应管理,规范物资采购工作,依照国家有 关法律文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所有原材料、物资、零部件、办公用品、机器设备的采购及其它批量物资的招标投标活动,均应符合本办法的原则精神和 采购工作规程。 第三条 为强化对招标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配送中心任副组长的物资采购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和招标评标工作组 (名单附后)。 第四条 物资采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严格按照有关经济法规办事,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所规定的权利与义务,保障供需 双方的合法利益。 第五条 物资采购应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增强物资采购过程的透明度,真正让有实力的厂商为公司建设服 务,坚决杜绝采购工作中的人情关系。 第六条 物资采购招标范围包括: (一)单台设备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二)形成一定批量的设备、家具、及其它物资; (三)5万元以上的设施建设与改造工程; (四)公司领导交办的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如果法律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所进行的招标项目有规定的, 应依照其规定执行。 第七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校行政监

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有权依法查处招标投标 活动中的违纪行为。 第二章 招标 第九条 招标人是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或拟定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代表或机构。配送中心代表公司行使招标工作中的有关职责。其 它部门未经公司授权不得自行招标。 第十条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和项目拟订成招标公告在有关大众媒体上发布, 以使不特定的众人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 或者其它组织投标。其方式是将依法必须实行招标采购的 物资计划项目拟订成投标邀请函,并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 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发出投标邀请。第十一条 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十二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函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 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第十三条 配送中心应根据招标项目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质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 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合同主要条 款。 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 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 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规范公司采购行为和招投标管理程序,提高公司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公司利益,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咨询、新产品开发等。 3、本制度所称物资,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软件等。 4、本制度所称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建设工程。 5、本制度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其他公司采购对象。 6、公司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性价比最优中标原则。 7、本制度所述的招标方为负责招标、谈判、询价的总公司资采部、各分公司企业、公司职能部门;投标方为参与投标、谈判、询价的供应商、服务商、咨询、设计单位等。 8、本制度适用范围为总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公司可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9、公司所用保密材料,不归属本制度管理。保密材料名目,由总经理确定。 二、招投标组织 公司招投标组组成: 组长:总经理(非必须参加) 副组长:采购主管副总(非必须参加) 副组长单位:企管部 组员单位:总公司资采部、总公司生产部、总公司审计部、企管部、纪委、使用部门技术主管,上述组员单位为必须参加,已经确属需要的其他相关人员和其他人员(如外聘专家)等组成。 使用单位采购负责人为召集人。确立招标时间后,通知总公司办公室,转发

各组员单位参加招标会。 召集人可以根据招投标项目的具体要求,决定招标内容、招标方式、评标人员、评标标准、评标办法等。上报企管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三、招标流程 1、采购项目立项和报备→确定采购方式组织招标→公示(大型项目)→投标→开标→评标→中标通知→合同商谈→合同签批→合同签订执行。 2、采购立项 除零星采购外,原则上所有采购必须要填报立项申请表。如采购项目需要技术规范,则由招标方技术部门提出。 长期固定的定期原材料采购根据生产计划,不用每次立项,当采购方式等变化后则必须重新立项。 3、采购立项程序,按照采购管理制度执行。 4、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3)、竞争性谈判; (4)、定点谈判(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5)、询价; (6)、零星采购; 各分公司依据此分类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可具体量化采购分类方式。 5、召集人主要负责: (1)拟定招标书; (2)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 (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资信等审查; (4)组织招标小组进行招标会议。 6、招投标文件的编制 (1)根据招投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2)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由基建或质检部门或使用部门负责提供); (3)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标准;

经营部投标工作管理制度

经营科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业务经营和管理、确保业务经营工作按正常程序进行,预防业务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每个工程项目的监理投标工作。 三、职责 (1)、经营部负责招标项目信息获取和登记,并且负责领取资格审查文件和招标文件。 (2)、经营部负责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的编制。 (3)、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监理费用的计算和编制。 (4)、经营部主要任务:搜集、传递市场信息;确保业务经营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实,根据招标文件及公司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四、工作程序和要求 (1)、工程投标要求 业务经营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办事,灵活应变、讲究时效、严守机密的工作原则,按照科建公司拟定的经营方针实施。 (2)、投标工作程序和要求 1、项目承接前期,对投资方、项目情况要作全面的了解。 2、投标的关键是监理费用报价和监理技术方案。经营科组织成立投

标文件的编制小组,由小组长负责召集相关人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深刻领会招标文件精神,选定标书编制方案。报送的标书要做到报价合理、方案优化、送达及时。 3、整个投标过程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编制程序: 投标决策(分工、布置方案、确定报价)→主编人员编写→交叉互检→总工审核→装订、盖章、密封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必须报所有有关人员审定后方可装订、盖章、密封。 6、投标文件编制内容应包括: ①所有投标文件均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补遗书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②投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a.商务文件;b.技术建议书;c.财务建议书。 ③投标报价编制(技术建议书)要求: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招标补遗书为依据进行编制。编制完成后应仔细核对,以保证投标报价的准确无误。 ④商务文件:一般包括投标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批准的监理业务范围等监理公司证件;监理人员的进驻情况和相关监理证件;监理单位拟投入项目的仪器设备;近几年监理单位的业绩及奖惩情况。 ⑤技术建议书:监理大纲(监理范围和目标;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措施;合同、信息管理措施;安全生产监督措施;组织协调的方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北京爱接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管理制度 2016年4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招标管理 (5)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 (6) 第四章零星采购管理 (7) 第五章附则 (8)

第一章、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爱接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各类采购行为,各类采购由业务 部门提供需求,综合部统一组织进行招投标、采购。 二、采购原则 1、凡具备招标条件的项目都应进行招标。 2、在选择入围供应商、招标过程、评分标准、开标、谈判、决策时必须对所有供应商保持公平,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信誉和形象。 3、招标全过程资料包括:供应商管理(供应商资质、供应商考察、 约谈记录、相关会议纪要等)、招标文件(合同、清单或图纸)等必须按照要求及时收集、整理和归档。 三、招标工作由招、评标工作组、监审组共同完成。 1、招、评标组由需求部门、综合部、配合部门组成。监审组由总经办全体人员组成。 2、招、评标组必须按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并向监审组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单位并明确推荐理由。 3、招、评标小组总人数为奇数,其中技术标人员不少于3人,商务 标人员不少于2人。 四、招标类型及范围 包括邀请招标、议标、直接委托。 (一)招标类型及范围 合同价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必须招标,符合议标、直接委托业务类型和范围的项目除外。 (二)议标类型及范围 1、经过充分调查市场上满足招标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方案不可比或者性质特殊,不能事前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3、合同价在5万元以下的项目。 (三)直接委托类型及范围

1、因政府垄断、技术垄断、市场垄断等,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得标的,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项目。 2、如半年内、同等规模的同类项目刚签订过合同,市场稳定,且报价未上浮的项目。

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投标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公司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管理体系,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项目投标前,由项目销售负责人向副总经理汇报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副总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投标专题会议,设立组建投标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工作进行分工明确任务, 第六条投标小组组成: 总指导:董事长、副总经理 组长:投标联络负责人 组员:项目销售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采购部、行政部(可根据项目类型及大小难易程度邀请其他部门及人员参加)。 第七条主要责任人职责 1、副总经理职责 副总经理负责项目投标工作监督把关、协调及标书最终审核决策。 2、投标小组组长职责 投标小组组长负责投标商务方案的撰写及投标小组的整体协调、监督、任务分摊、审核各类投标文件、标书装订、现场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等工作; 3、项目销售负责人职责 项目销售负责人负责项目在投标期间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投标小组各项工作进展,为投标工作做好全面支持配合工作。 4、技术部(技术支持)职责 技术部(技术支持)负责投标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5、工程部职责 涉及集成工程类的项目,工程部负责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

采购招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招投标管理制度59695

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企划活动、物业管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分管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招标经办人、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企划活动执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五、招标范围 1、招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按公司招标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负责部门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由招标专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部门经办人明确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等内容。 2、部门负责人测算工期,确定招标范围,以及各专业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并为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3、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条件等其它相关财务工作条款。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开选) (1)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评标成员为此文第三条规定人员。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项目,据招标文件对合同总价、工期承诺、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_-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和费用, 增加物资采购的透明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具备招标条件的、公司实际需要的工程材料、机电设备、生产物资、办公用品等物资采购。 1、专项物资一次性订货超过50万元的,实行专项招标。 2、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半年用量采购值超过30万元的采取半年招标一次。 3、机械设备价值5万元以上、办公用品一次性采购2万元以上的实行招标。 4、其它需要实施招标采购的物资。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的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的选择标准。 第六条遵循及时、适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部门,提供物资 采购计划,提供拟采购物资的具体明细和质量技术要求、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施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由采购部及集团招标委员会联合组织实施。 第八条在实施招标前,由招标组织部门根据各部门提供计划、要求,拟草有关招标文件,其计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采购部门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相关部门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确保招标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须认真筛选,拟选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的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 偏高的厂家,逐步由新的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取代参与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组建物资采购评标小组,由公司相关领导、财务负责人及所需物资部门的负责人参与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根据所需物资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前二种形式招标的,需报请公司董事会或相关使用部门的主管副总批准,可实施商务洽谈。 第十三条商务洽谈采购,必须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结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 第六章招标采购的工作程序 第十四条招标准备工作 1、采购部门根据物资需求部门计划并依据本制度,确定是否需要招标采购,凡在招标采购范围的,由采购部向集团招标委员会提出招标采购申请。 2、采购部联合招标委员会制定招标实施计划,明确招标采购的具体形式。 3、招标委员会联合采购部编制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及拟定评标办法, 相关物资需求部门参与招标文件(或招标说明)的编制。 第十四条:招标实施工作 1、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形式采购。 1)由采购部发布招标公告,对有意前来投标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45087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采业务,理顺招采流程,提高招采效率,严控招采成本,确保招采质量,严肃招采廉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所需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劳保用品、办公用品及固定资产等物资以及工程、设备、服务(技术、劳务、物流等)。 第二章招采原则 第三条严格遵守“谁需求、谁申购、谁保管”的原则。 第四条严格遵守招标采购部统一询价定标的原则。 第五条严格遵守“三个三”原则。 1、选购三原则: (1)一种物品采购各部(参与部门或人员)分别找三家; (2)一种物品分别报三家; (3)一种物品最后定一~三家。 2、定购三原则: (1)同类物品质量最优; (2)同类物品价格最低; (3)同类物品的供应商服务最好。 3、验收三原则: (1)由采购部门、使用部门、资产管理部门等部门共同参与验收;

(2)经参与验收的各方代表签字方能视为有效; (3)发现假冒伪劣产品,一票否决,坚决退换。 第三章招采类别 第六条招采类别 分为年度合同、年度框架协议、日常招标、日常采购四大类; 第七条年度合同范畴 混凝土、吊车租赁、工程承包,执行招标流程; 第八条年度框架协议范畴 柴油、辅助油、建材、钢材、轮胎、五金、日常劳保、工具(手动工具、电动工具、钻头、汽保工具、量具等单件在价值5000元以内)、线缆、委外机加件、矿山备品备件(辅助车辆备件、运输车辆备件、钻机备件)、加工系统备品备件(鄂破耐磨件备件、圆锥破耐磨件备件、立轴破备件、皮带机备件、筛网、胶带),执行招标流程; 第九条日常招标范畴 工程建设、设备租赁、电铲备件、振动筛备件、高频振动筛备件、给料机备件、皮带秤备件、地磅备件、除铁器备件、电机维修、委外加工及维修、固定资产、设备改造及升级、电气元器件、耐磨钢板、办公用品、专用工具、工作服、劳保鞋,执行招标流程; 第十条日常采购范畴 金额在五万元以下,执行采购流程。 第四章计划管理

招投标企业公司上墙管理制度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认真跟踪筛选招投标信息,确定参加投标项目。 第二条、参加投标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施工招投标法》, 且要责任心强。 第三条、准时参加标前和开标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四条、加深对《招标文件》理解,弄清文件意图和业主要求。 第五条、编标过程中应认真仔细,不得马虎,标书内容要与《招标文 件》相响应。 第六条、确定标书编制分工及时间安排,明确投标总负责人,分项工 作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明确各分项工作完成的时间和初审及 定稿时间,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力度,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 完成各分项工作。 第七条、标书编完后应先组织编标人员进行初审。核对《标书》前后 及文字与表格内容要一致。 第八条、初审核对完以后立即请公司领导或专家进行二次审核,确保 《标书》编制无误。 第九条、《标书》装订力求完美,保证形式与内容相协调。

第十条、开标后根据业主或招标单位返馈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 训。 第十一条、制作、填写投标情况一览表,综合反映中标情况。

投标工作流程细则图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劳动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上下班按规定实行登记、打卡或其他考勤方法。 第三条、员工必须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作岗位,外出办事须经本企业、部门负责人同意。 第四条、办公室应安排人员负责考勤检查,每天检查迟到、早退、旷工人员,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主管领导,每月将员工出勤情况汇总后报财务部门扣罚工资、奖金。 第五条、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3天以内的(含3天),由主管部门的领导批准,4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请假按扣发1天工资;迟到及早退按10元/次,迟到、早退按月累计,每达3次按旷工1天处理;旷工按每天扣发2天工资,连续旷工7天以上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七条、上班时间禁止对外出私事、饮茶、或未经批准接待亲友,违反者当天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员工按国家规定享受公休假、探产假、婚假、产育假、节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主管领导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类招投标工作,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黑龙江华侨广场项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专项资金其他项目、各类物资(包括办公用品、微机耗材)采购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二)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四)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五)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不招标: (一)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二)公司自营工程; (三)公司自修项目; (四)公司自制产品供应; (五)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六)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集团公司和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并落实相应资金。 第八条招标以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进行。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样本

采购招标流程及管理制度(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采购管理工作,保证物资采购质量,减少采购成本和费用,增长物资采购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实际状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合用范畴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具备招标条件、公司实际需要工程项目、生产物资、办公用品、技术服务等采购。 1、同类型或单品种物资年用量采购值超过20万元采用一年招标一次。 2、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以上实行招标。 3、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总额在15万元如下5(8)万元以上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4、5(8)万元如下零星物资采购采用审批制度直接采购不进行招标。 第三章招标采购原则 第三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四条竞争原则。参加投标供应商必要有三家及三家以上有实力、信誉和服务良好供应商。 第五条遵循同质低价、同价质优选取原则。 第六条遵循及时、合用、合理、节约原则。由各物资需求科室,

提供物资采购筹划,提供拟采购物资详细明细和质量技术规定、供货时间等。 第四章组织实行 第七条物资采购招标工作委托招标代理公司进行,并由办公室和监察科联合组织实行。 第八条在实行招标前,由办公室依照各科室提供筹划、规定,拟草关于招标文献,其筹划、方案上报公司领导,经批准后组织实行。 第九条监察科和物资需求科室负责采集供应商信息资源,其她科室也可提供供应商信息资源,以形成竞价机制,保证招标工作实行。 第十条供应商信息资源必要认真筛选,拟选参加竞标供应商,必要具备一定生产规模,质保体系完善,招标人认同厂家。对多次参加投标,报价持续偏高厂家,逐渐由新符合条件供应商取代参加投标竞价。 第十一条委托招标公司进行详细招标事项,公司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参加招标、评标工作。 第五章招标采购形式 第十一条物资招标采购可依照所需物资品种、数量、使用时间、资金保证等状况,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形式。 第十二条不具备上述两种形式招标,需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可实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第十三条竞争性谈判采购,必要实行多方询价,填写询价对比过程、成果及拟订供应商,以书面材料形式,报公司财务负责人、总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湖南三道云尚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 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增加投标工作的有效性和工作效率,充分调动公司及各部门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 对于投标工作,各个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第三条职责分工 3.1总经理 1、负责投标工作的组织与决策,负责参加重大开标会议。 2、负责最终投标清单的审核、投标单价分析、投标价格最终确定。 3、负责投标文件的审批工作。

4、负责重大项目参与现场投标和专家咨询及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理。 3.2技术部 主要职责: 1、应在市场进行充分的信息收集、市场调研的前提下,开展投标竞争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购买(或通知行政部)与投标文件递交开标现场的工作。 3、负责整个标前业务接触、投标书的编制。 4、联络相关投标人员(公司)确定行程。 3.3系统集成部 系统集成部是投标工作的主要执行部门之一,主要职责: 1、负责投标文件硬件部分的编制工作; 2、负责投标澄清、产品比选、产品询价、产品技术、标后答疑等工作; 3、负责有关专业设备的基础清单编制工作; 4、整合标书相关商务、技术部分,根据招标要求,打印并装订成册; 5、配合相关部门将已装订成册的标书,严格按照相关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封装(如正副本的数量、需要单独密封的条款、封条等相关的密封要求等)并递交给相关人员 6、负责标书的初审工作; 7、辅助职责:协助技术部参加标前会、标后投标分析等工作。 3.4行政部 1、在接到招标公告后,第一时间通知相关部门或相关外围单位(参标单位或制造商单位)准备投标所需的材料,提供相关目录清单,对标书制作者传答投标书编制内容的特殊要求。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安瑞科(蚌埠)压缩机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理顺采购流程,实现对采购活动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保证公司利益,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的配套件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废品出售、物流运输等活动。公司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的招标活动参照本制度执行。 1.3释义 1.3.1采购:是指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日常办公活动以确定的规范的方式和程序购买生产经营类、日常办公类物资的行为。1.3.2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1.3.3投标:是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条件编制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限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并按照规定程序参加招标竞争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2 2020年4月19日

1.3.4开标:是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投标单位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公开拆开标函宣布投标单位的名称、标价(包括在开标前修改的标价)、工期、主要施工方案、质量承包工程的范围,以及协作服务条件等的过程。 1.3.5评标:是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3.6议标:议标不是一种法定招标方式。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经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但采用议标方式目标明确,省时省力,比较灵活。 1.3.7公开招标:是招标人经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1.3.8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1.3.9自主招标: 是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自主进行招标及商务谈判。 1.3.10外聘招标:是指公司聘用招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招标。 1.4招标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招标要求 3 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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