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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完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完整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2012年度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费用类别扣除规范/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

基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职工工资

据实任职或受雇,合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34条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

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关于安置残疾

人员就业有关企业

所得税优惠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

[2009]70号)

职工福利费14%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职工教育经

费2.50%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42条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

《财政部国家税务

总局商务部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

于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有关企业所得

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65号)

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

费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

惠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号)

职工工会经

费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

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

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

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0年第24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

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30号)

业务招待费(60%,5‰)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

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

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

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

为收入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

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4条30%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

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

造)企业

《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

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72号)(注:该文

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

定)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同上)

,.

捐赠支出12%年度利润(会计利润)总

额;公益性捐赠;有捐赠

票据,名单内所属年度内

可扣,会计利润≤0不能

算限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53条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8〕160号)、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

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

知》(财税〔2010〕4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

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

税函〔2009〕202号)、《财

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

玉树地震灾后恢复重建

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知》(财税〔2010〕59号)

和《财政部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

舟曲灾后恢复重建有关

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0〕107号)。

目前为止企业只有发生

为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举

办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

会和玉树地震、甘肃舟曲

特大泥石流灾后重建等

五项特定事项的捐赠,可

以据实在当年企业所得

税前全额扣除(对玉树、

舟曲分别是从2010年4月

14日起、2010年8月8日起

执行至2012年12月31日

止,下同)。其他公益性

捐赠一律按照规定计算

扣除。

利息支出(向企业借

款)据实(非关联企业向金融

企业借款)

非金融向金融借款的利

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

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

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

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8条第(一)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34号)

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非

关联企业间借款)

非金融向非金融,不超过

同期同类计算数额,并提

供“金融企业的同期同

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8条第(二)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

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777号)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

可扣(关联企业借款)

金融企业债权性投资不

超过权益性投资的5倍

内,其他业2倍内

《企业所得税法》第46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19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

出税前扣除规范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

法(试行)》(国税发

〔2009〕2号)

据实扣(关联企业付给境

内关联方的利息)

提供资料证明交易符合

独立交易原则或企业实

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

《企业所得税法》第46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19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

出税前扣除规范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国税发

〔2009〕2号)

利息支出(向自然人借款)同期同类范围内可扣(无

关联关系)

同期同类可扣并签订借

款合同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8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向自然人借款的利息

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777号)

权益性投资5倍或2倍内

可扣(有关联关系自然

人)

《企业所得税法》第46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19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

出税前扣除规范有关税

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

税[2008]121号)

《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

法(试行)》(国税发

〔2009〕2号)

据实扣(有关联关系自然

人)

能证明关联交易符合独

立交易原则

(同上)

利息支出(规定期限

内未缴足应缴资本额

的)部分不得扣除

不得扣除的借款利息=

该期间借款利息额×该

期间未缴足注册资本额

÷该期间借款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

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

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9]312号)

,. 非银行企业

内营业机构间支付利息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9条

住房公积金据实规定范围内《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5条

罚款、罚金

和被没收财物损失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0条

税收滞纳金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赞助支出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各类基本社

会保障性缴

款据实

规定范围内(“五费一

金”: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

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

费和住房公积金)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5条

补充养老保

险5%工资总额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5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

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

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27号)

补充医疗保

5%工资总额(同上)

与取得收入无关支出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0条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费用不得扣除

包括不征税收入用于支

出所形成的财产,不得计

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28条

,. 环境保护、

生态保护等专项资金据实

按规提取;改变用途的不

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5条

财产保险据实《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6条

特殊工种职

工的人身安

全险可以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6条

其他商业保

险不得扣除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

门规定可以扣除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6条

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按租赁期均匀扣除经营租赁租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7条分期扣除

融资租入构成融资租入

固定资产价值的部分可

提折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7条

劳动保护支

出据实合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8条

企业间支付的经管费

(如上缴总机构经管

费)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9条

企业内营业

机构间支付的租金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9条

企业内营业

机构间支付的特许权使

用费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9条

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0条

,.

红利等权益

性投资收益

所得税税款不得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0条

未经核定准

备金不得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10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

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3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

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4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国银联股份有限

公司特别风险准备金税

前扣除问题的通知》(财

税[2010]25号)(注:以

上文件执行至2010年12

月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

政策规定)

固定资产折

旧规定范围内可扣不超过最低折旧年限

《企业所得税法》第1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57-60条

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规定范围内可扣林木类10年,畜类3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2-64条

无形资产摊

销不低于10年分摊一般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1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5-67条

法律或合同约定年限分

摊投资或受让的无形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7条

不可扣除自创商誉;外购商誉的支

出,在企业整体转让或清

算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1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7条

不可扣除与经营活动无关的无形

资产

《企业所得税法》第12

长期待摊费

用限额内可扣

1、已足额提取折旧的房

屋建筑物改建支出,按预

计尚可使用年限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8条

2、租入房屋建筑物的改

建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

余租赁期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8条

3、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按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

限分摊

《企业所得税法》第1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69条

4、其他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年限不低于3年

《企业所得税法》第13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70条

资产损失实际资产损失法定资

产损失

清单申报和专项申报两

种申报形式申报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第8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32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经管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

开办费可以扣除开始经营当年一次性扣

除或作为长期待摊费用

摊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

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

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

函[2009]98号)

低值易耗品

摊销

据实

审计及公证

据实

研究开发费

用加计扣除(未形成无形资

产的,据被扣附后基础上

按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

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

成本的150%摊销)

从事国家规定工程的研

发活动发生的研发费,年

度汇算时向税局申请加

《企业所得税法》第30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95条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

前扣除经管办法(试行)》

(国税发[2008]116号)

税金可以扣除所得税和增值税不得扣

咨询、诉讼

据实差旅费据实

会议费据实会议纪要等证明真实的

材料

工作服饰费

据实

运输、装卸、

包装费等费

据实印刷费据实咨询费据实诉讼费据实邮电费据实租赁费据实水电费据实

取暖费/防暑降温费并入福利费算限额

属职工福利费范畴,福利

费超标需调增

公杂费据实车船燃料费据实

交通补贴及员工交通费

用08年以前并入工资,08

年以后的并入福利费算

限额

2008年以前计入工资总

额同时缴纳个税;2008

年以后的则作为职工福

利费列支

电子设备转

运费

据实修理费据实安全防卫费据实董事会费据实

绿化费据实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5%(一般企业)

按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

的收入金额的5%算限额,

企业须转账支付,否则不

可扣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企业手续费及佣金

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

知》(财税[2009]29号)15%(财产保险企业)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

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5%

算限额

(同上)

10%(人身保险企业)

按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

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0%

算限额

(同上)不得扣除

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

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

手续费及佣金

(同上)

投资者保护

基金0.5%~5%营业收入的0.5%~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

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33号)(注:该

文执行至2010年12月31

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

规定)

贷款损失准备金(金融企业)

1%

贷款资产余额的1%;允许

从事贷款业务,按规定范

围提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金融企业贷款损失

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64号)

(注:

该文执行至2010年12月

31日止,目前尚无新的政

策规定)

不得扣除

委托贷款等不承担风险

和损失的资产不得提取

贷款损失准备在税前扣

(同上)

,.

按比例扣除——关注类

贷款2%

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年

销售额和资产总额均不

超过2亿元)贷款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金融企业涉农贷款和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执行期限的通知》(财税[2011]104号)(注:该文将财税[2009]99号规定的执行期限至2013年12

月31日止)

——次级类贷款25%(同上)

——可疑类贷款50%(同上)

—损失类贷款100%(同上)农业巨灾风

险准备金(保险公

司)25%

本年保费收入的25%,适

用经营中央财政和地方

财政保费补贴的种植业

险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保险公司提取农业

巨灾风险准备金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问题的通

知》(财税〔2009〕110

号)

(注:该文执行至2010

年12月31日止,目前尚无

新的政策规定)

担保赔偿准

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1%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

除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62号)(注:该文

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

定)

未到期责任50%当年担保费收入(同上)

,.

准备(中小

企业信用担

保机构)

煤矿企业维简费支出实际发生扣除;

属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

接作为当期费用在税前

扣除;属于资本性支出

的,应计入有关资产成

本,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

定计提折旧或摊销费用

在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煤

矿企业维简费和高危行

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企

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告[2011]第26号)

高危行业企

业安全生产

费用支出

预提不得在税前扣除

交易所会员

年费

据实票据

交易席位费

摊销

按10年分摊

同业公会会

据实票据信息披露费据实

公告费据实

其他视情况而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全)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可能存在的情况企业所得税每年都要进行汇算清缴,汇算结果不外乎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企业应交数与计提数刚好相等,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为0;第二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小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大于0 ;第三种情况:企业应交数大于计提数,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明细科目小于0。 除第一种情况似乎不需要进行账务调整外,后两种情况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但是第一种情况也可能需要进行账务调整的。 二、账务调整前先分清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在进行会计处理前要区分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目前企业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有三类: (一)企业会计准则; (二)小企业会计准则; (三)企业会计制度。 企业在填报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000000 企业基础信息表》时就要求必须勾选。如图:

匚空 ln+j >i'*1? :'冲嵐繭黔 fh 的WM 』I. 冬卄ft 计41 Mt 口矗4业 OWi 口界伍> 口■左计雅割 7 I □畲■佥计制度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to iJJil 的土 *畔欧!计布耐("I 卡业笊口.色计制曜 匚罷学當命祇恃女计制戌 厂医IU 土计創用 计唯補證卸t □肾等字枚訝讣訓厦O 屮校釦1制肛 市血 UK/町■甘轴削抚盘订机啦 口村快呻氓序粗斗合计斤炖 口我闵号业合卄社岭备含计利倉\ utn > □ Ktt 《A0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部分截图 因此,在账务调整时要注意区分,包括看以下文章也要区分前提条件, 千万不要张冠李戴,因为三种准则(制度)的会计处理是不一样的, 甚至连会计科目都有差异。 三、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 为什么现在讲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账务调整?因为它最简单! 财政部《关于印发 <小企业会计准则 >的通知》(财会[2011]17号) 附件《小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科目、 主要账务处理和财务报表》中 对“ 5801所得税费用”有明确说明,且也没有“递延税款”或“所 得税递延资产”、“所得税递延负债”等科目。《小企业会计准则》 对企业所得税处理采用的是应付税款法。 因此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调整 应该是: (一)账面上计提金额为大于实际缴纳金额 也就是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应交企业所得税”余额大于 0。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是企业没有考虑到 税收优惠政策等,比如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等。 借:应交税费一一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 费用 (二)账面上计提金额小于实际缴纳金额 也就是说, 上年底结账的时候可以计提的企业所得税少了。 出现这种 情况的

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2012年度最全的所得税汇算清缴明细表 费用类别扣除规/限额比例说明事项(限额比例的计算 基数,其他说明事项) 政策依据 职工工资 据实任职或受雇,合理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34条加计100%扣除支付残疾人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第 30条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96条 《财政部税务总局 关于安置残疾人员 就业有关企业所得 税优惠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9]70 号) 职工福利费14%工资薪金总额《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 [2009]3号) 职工教育经 费2.50% 工资薪金总额;超过部分, 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 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 施条例》第42条8% 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 企业 《财政部税务总局 商务部科技部发展 改革委关于技术先 进型服务企业有关 企业所得税政策问 题的通知》(财税

[2010]65号) 全额扣除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 费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 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 职工工会经 费2% 工资薪金总额;凭工会组 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 专用收据》和税务机关代 收工会经费凭据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1条 《关于工会经费企业所 得税税前扣除凭据问题 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 2010年第24号) 《关于税务机关代收工 会经费企业所得税税前 扣除凭据问题的公告》 (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 第30号) 业务招待费(60%,5‰)发生额的60%,销售或营 业收入的5‰;股权投资 业务企业分回的股息、红 利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作 为收入计算基数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3条 《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 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 通知》(国税函[2010]79 号)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超过部分向以后结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 例》第44条30% 当年销售(营业)收入; 化妆品制作、医药制造、 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 造)企业 《关于部分行业广告费 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 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9]72号)(注:该文 执行至2010年12月31日 止,目前尚无新的政策规 定) 不得扣除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同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2017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所得税;通常以纯所得为征税对象,以经过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和实际负担人通常是一致,可以直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 我国企业所得税的制度从1949年直到2007年3月16日,经过漫长的历史时期,已走向高速规范发展的阶段,2007年,全国人大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从此内外资企业实行统一的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程序和方法 首先将企业填写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及企业的利润表、总账、明细账进行核对,审核帐帐、帐表; 其次针对企业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事项明细表”进行重点审核,审核是以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逐项进行; 最后将审核结果及委托方交换意见,根据交换意见的结果决定出具何种报告,是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还是咨询报告,若是鉴证报告,其报告意见类型;无保留意见鉴证报告、保留意见鉴证报告、否定意见鉴证报告、无法表明意见鉴证报告。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及的政策 现将企业在汇算清缴所得税时应注意的税收政策归纳如下: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的事项有: (一)工资薪金 1、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第二条:“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提供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职工薪酬包括: (1)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

XX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 合同号: xxxxxxxx字(xxxx)xxxxxxxx 号 xxxxxxxxx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编报的二○○X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进行审查验证。贵公司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进行审查核实并发表审查意见。我们的审查是根据我国现行税收、财政和会计法规以及**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有关规定,并按照**市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查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规定》、《**地区税务师事务所代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注销税务登记操作及监管程序》的要求进行的。在审查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核查了贵公司提供的报表、账册、凭证及其有关资料,根据取得的资料在专业判断的基础上出具本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一)成立日期: (二)税务登记证号:国税登记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地税登记证号:xxxxxxxxxxxxxxxxxxx。 (三)地址: (四)法人代表: (五)注册资本:

(六)企业类型: (七)经营范围: (八)其他:贵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是查账征收/核定征收。 二、会计报表及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概况 (一)会计报表的概况 贵公司编报的本年度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xxxxxxxx元,负债总额xxxxxxxxxxx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xxxxxxxxx元。编报的本年度利润表的利润总额为xxxxxxxxxxxx元。 贵公司上述会计报表业经*****事务所审计并出具****号***意见审计报告。经审计确定的贵公司本年度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额xxxxxxxx元,负债总额xxxxxxxxxxx元,所有者权益总额 xxxxxxxxx 元,利润总额为xxxxxxxxxxxx元。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概况 贵公司编报的本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纳税调整前所得额为xxxxxxxxxxxx元,纳税调整增加额为xxxxxxxxxxxx元,纳税调整减少额为xxxxxxxxxxxx元,应纳税所得额为xxxxxxxxxxxx元。 三、流转税费的审查 (一)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指南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一、政策规定 (一)一般规定 1.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企业在2008年以前按照原政策规定已发生但尚未扣除的广告费,2008年实行新税法后,其尚未扣除的余额,加上当年度新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后,按照新税法规定的比例计算扣除。 3.企业在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等费用扣除限额时,其销售(营业)收入额应包括《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视同销售(营业)收入额。 4.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二)特殊规定 1.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正式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或《房地产预售合同》所取得的收入,可作为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的计算基数。 2.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 (1)对化妆品制造与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下同)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对签订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摊协议(以下简称分摊协议)的关联企业,其中一方发生的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可以在本企业扣除,也可以将其中的部分或全部按照分摊协议归集至另一方扣除。另一方在计算本企业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限额时,可将按照上述办法归集至本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计算在。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七条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执行中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2号)第一条 (四)《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京国税发〔2009〕92号)第二条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六)《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8号) 三、相关知识介绍 (一)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的概念 依照《中华人民国广告法》的规定,广告是指商品经营者或者服务提供者承担费用,通过一定的媒介和形式直接或间接地介绍自己所推销的商品或者所提供的服务的商业广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图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流程 及年度汇缴申报表相关容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三)、企业汇缴项目审批及资料报送的相关规定 (四)、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五)、企业汇缴申报的相关注意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汇缴期限 1、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 2、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 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3、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纳税人在年度中间发生解散、破产、撤销等终止生产经营情形,需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的,应在清算前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进行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企业所得税款; 4、纳税人有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自停止生产、经营之日 起60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二)、企业所得税汇缴围 凡在纳税年度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 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围包括:1、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纳税人 2、实行企业所得税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纳税人 3、按《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等规定需要进行清算的企业

4、企业重组中需要按清算处理的企业。 注: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 (三)、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的汇缴规定 汇总企业 1、政策规定: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负责进行企业所得税的年度汇算清缴,统一计算企业的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税款。 2、清算要求: (1)总机构: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由统一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的总机构,在汇算清缴期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 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进行汇算清缴。 总机构在汇缴申报资料报送上除正常申报资料外,具体还应报送: A《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B各地分支机构已预缴企业所得税税票复印件 C汇缴年度的企业财务会计决算报告 D总机构及各分支机构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说明(含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总 额构成及相关证明、工资发放情况,如企业职工工资与上年相比有重大调整的, 应单独说明情况)等相关资料。 (2)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不进行汇算清缴,但应将分支机构的营业收支等 情况在报总机构统一汇算清缴前报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核。 这里分支机构是指各地二级分支机构。因为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期预缴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8]28号《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 二级机构的判定标准: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国税函〔2009〕22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 (3)总机构应将分支机构及其所属机构的营业收支纳入总机构汇算清缴等 情况报送各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 合并企业: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的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总结的报告在今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我们XX区国税局按照“转移主体、明确责任、做好服务、强化检查”的指导思想,将工作重点放在政策宣传和汇算清缴检查两方面,通过各片、组人员的大量工作,汇算清缴工作取得较好效果,提高和加强了企业的所得税的管理水平,促进了所得税税收任务的完成,进一步明确了企业所得税的工作责权及程序。下面将各方面情况汇报总结如下: 、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20**年度,我局企业所得税管户350余户,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计五十户,按征收方式划分均为查帐征收;按纳税地点划分:全部为就地缴纳户数;按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汇算清缴情况: 20**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余万元。其余定额征收户数,按规定不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户占应汇算清缴户的100% 自20**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2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

到总收入的%。 、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政策落实情况。一年来,我局将企业所得税的工作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外加大宣传、贯彻、执行、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工作: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工作,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套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所属年度:) 企业名称(盖章): 地税流水号: 填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填报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及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分行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计算纳税人利润总额、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和附列资料等有关项目。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间”:正常经营的纳税人,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纳税人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公历当年1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纳税人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当月1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的当月月末。 2.“纳税人识别号”:填报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名称”:填报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二)表体项目 本表是在纳税人会计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减纳税调整额后计算出“纳税调整后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包括收入类、扣除类、资产类等差异)通过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附表三)集中体现。 本表包括利润总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和附列资料四个部分。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口径计算填报。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行其他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纳税人,与本表不一致的项目,按照其利润表项目进行分析填报。 利润总额部分的收入、成本、费用明细项目,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和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项目明细表》相应栏次填报。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和“应纳税额计算”中的项目,除根据主表逻辑关系计算的外,通过附表相应栏次填报。 3.“附列资料”填报用于税源统计分析的上一纳税年度税款在本纳税年度抵减或入库金额。 (三)行次说明 1.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一(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一(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表》计算填报。 2.第2行“营业成本”项目: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发生的成本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一般工商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1)《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金融企业纳税人,通过附表二(2)《金融企业成本费用明细表》计算填报;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组织等纳税人,通过附表二(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表》计算填报。 3.第3行“营业税金及附加”:填报纳税人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税费。本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4.第4行“销售费用”:填报纳税人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本行根据“销售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5.第5行“管理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本行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6.第6行“财务费用”:填报纳税人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发生的筹资费用。本行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7.第7行“资产减值损失”:填报纳税人计提各项资产准备发生的减值损失。本行根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8.第8行“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填报纳税人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以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衍生工具、套期保值业务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本行根据“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的数额计算填报。 9.第9行“投资收益”:填报纳税人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确认所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本行根据“投资收益”

企业所得税汇算总结报告

企业所得税汇算总结报告 范文一 、汇算清缴企业户数情况: 200*年度,我局企业所得税管户350余户,应参加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企业共计五十户,按征收方式划分均为查帐征收;按纳税地点划分:全部为就地缴纳户数;按经济性质分:国有企业 7户;有限责任公司42户,股份有限公司1户。 、汇算清缴情况: 200*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共缴纳企业所得税1800余万元。其余定额征收户数,按规定不进行汇算清缴。汇算清缴户占应汇算清缴户的100 自20XX年新办企业划归国税管理以来,所得税的户数呈不断增加状况,且增加户数主要为中小企业。 、200*年度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大户仍以石油公司、中石化、市烟草、区烟草为主,四户企业所得税1200万元,占到总收入的。 、新增户数中较成规模纳税5万元以上的有:通信实业集团XX市分公司,纳所得税万元;XXX通信建设有限公司纳25万;XX广告公司纳20万。 、投资较大、但尚无收入、无收益的有:房地产开发公司新增11户,均无收入;XXX建设有限公司投资上亿元,主

要进行“XX路”的管理收费,仍在筹建阶段;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县市财政局和交通局投资上亿元成立的用于城市建设的目的,目前尚未启动。 、其他中小企业数量增加较快:主要有商贸企业、代理、咨询、技术开发等中介结构、苗圃、花卉、林木业、饮食业、旅游服务业、建筑、装潢业。 、政策落实情况。一年来,我局将企业所得税的重点放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外加大宣传、贯彻、执行、 监督和检查力度,将有关所得税政策采取公告、提供咨询、培训、辅导等方式,帮助纳税人理解政策、准确计算税款。二是对内完善企业所得税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责权和程序,规范执法行为。主要做好下列: 1、规范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建立健全的征管审核资料。由于中小企业的纳税意识、财务管理、会计核算等诸多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结合本辖区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所得税管理征收方式,从严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坚持一户一核。严格遵守相关的程序,并督促、引导企业向依法申报,税务部门查帐征收的征收管理方式过度,争取逐年减少实行核定征收方式的户数。 2、重点加强对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的财务管理,夯实企业所得税税基。 3、加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项目及扣税凭证的管理,

2021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2021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 研报告范文 2021最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范文 在当下社会,报告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其在写作上具有一定的窍门。相信许多人会觉得报告很难写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调研报告1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一项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关键环节,是保证企业所得税申报准确性和税款缴纳及时性的重要手段。结合乌鲁木齐市地税局20xx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发现了工作中一些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工作,探讨如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基本情况 20xx年我市缴纳企业所得税户数为12713户,其中参加汇算查帐征收户数11688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户数1025户。参加汇算查帐征收企业中盈利企业4347户,盈利面37%,实现营业收入186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48亿元, 1/ 8

纳税调整后所得225亿元,应纳所得税额53.16亿元,减免所得税29.79亿元,抵免所得税额0.14亿元,实际应纳所得税额23.23亿元,实际负担率10.92%。亏损企业6597户,亏损面为63%,实现营业收入556亿元,亏损额为23亿元。零申报户744户。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1025户,征收企业所得税0.25亿元。 二、企业所得税税源结构变化分析 行业性质的分布情况:制造业641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1.78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8%。批发零售业1775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1.76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8%。房地产企业673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8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33%。居民服务业4858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3.64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的比重为16%。建筑业1349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2.9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12%。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察业404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0.69亿元,应纳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826户,实际应纳企业所得税0.82亿元,应缴企业所得税所占比重为4%。 由此看出企业所得税税源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房地产及建筑业四个行业,是乌鲁木齐市市地税局企业所得税税源的支柱行业。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要求

结构: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此部分结合申报软 件讲解) 第二部分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新政策(此部分幻灯片演示) 第三部分 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缴要求(此部分Word文档演示) 第一部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的填写与审核(此部分结合申报软 件讲解) 一、企业所得税的差不多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新企业所得税法将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2.税率 法定税率:25%;

小型微利企业:20%,掌握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15% 预提所得税税率:10% 二、企业所得税审核重点 (一)收入方面 1.收入不入账 常见的方式:将收入挂在“其他应付款”账上。 可能涉及到的税种:增值税(及消费税)或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企业所得税。 调账:注意跨年度损益调整问题。通常所用的调账方式: (1)确认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或相关科目) 贷:往常年度损益调整(或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假如应该缴纳增值税) (2)依照所确认的收入,结转相应的成本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等)贷:库存商品

(3)假如应该缴纳印花讲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治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4)应补交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借:往常年度损益调整(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2.推迟收入入账时刻 假如在纳税审核时,收入差不多入账,就无需调账,但需要指出错误之处。 3.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是指在会计上不确认为销售,而税法上规定应该按照销售征税。增值税中有8种视同销售行为;企业所得税现在按照所有权是否转移来确定视同销售行为。注意:将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用于在建工程,企业所得税中不再视同销售;将产品作为礼物馈赠应征收企业所得税。 在纳税审核中,视同销售应按规定征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假如其账务处理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则无须调账,只需要做纳税调整;假如其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则需要调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2011年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随霖瑞税鉴字(2011)第2011-0001号 目录 一、鉴证报告书 二、鉴证报告书附件: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事项说明 3、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企业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随霖瑞税鉴字[2011]第 2011-0001号 : 我们接受委托,对被鉴证单位2011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情况进行了鉴证。我们鉴证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税收法律、法规、规性文件,并参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准则(试行)>指南》,对被鉴证单位提供的凭证、账册、有关会计资料和数据,实施我们认为必要的鉴证程序。 被鉴证单位对所提供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和完整性等事项负责。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规定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被鉴证单位应当按照鉴证业务委托书的要求使用鉴证报告。委托人或其他第三者因使用鉴证报告不当所造成的后果,与鉴证人及其所在的鉴证机构无关。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过程及主要实施情况 1.注册税务师合理充分信任的控制度有效性、合法性的评述。 我们在鉴证过程中,经实施控制测试,未发现有效贯彻执行部控制制度不具有合法性的证据,准备合理充分信赖被鉴证单位的部控制制度。 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的各项部证据和外部证据相关性、可靠性的评述。 (1)相关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对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事项有关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等部证据和外部证据,按准则规定的程序进行鉴证,所取得的证据资料能够支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结论。 (2)可靠性。我们在鉴证过程中,按照鉴证程序,依据法定的鉴证评价标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练习题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练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各项关于销售收入的说法错误的是() A.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B.企业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C. 买一赠一方式销售货物,属于视同销售,要分别确认收入 D.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买一赠一等组合销售方式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2.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不属于视同销售收入的是()。 A.自产货物用于市场推广或销 B.自产货物用于股息分配 C.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D.自产货物用于交际应酬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所有权在形式和内容上均不变,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 3.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A.15% B.10% C.20% D.3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真实的限售股原值凭证,不能准确计算该限售股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一律按该限售股转让收入的15%,核定为该限售股原值和合理税费。 4.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各项属于不征税收入的是()。 A.转让国债收入 B.销售货物收入 C.国债利息收入 D.有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和B属于征税收入,选项C属于免税收入。 5.根据企业所得税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企业转让国债应在转让国债合同、协议生效的日期,或者国债移交时确认转让收入的实现 B.企业投资购买国债,到期兑付的,应在国债发行时约定的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国债转让收入的实现 C.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国债,以买入价为成本 D.企业转让国债,应作为转让财产,其取得的收益(损失)应作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国债,以买入价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6.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费用扣除标准错误的是() A.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 B.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 C. 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中的职工培训费用,可以全额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l5%的部分,准予扣除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7.下列各项,关于资产计税基础表述错误的是()。 A. 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B. 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C.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D.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8.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关于固定资产的最低折旧年限表述错误的是()。 A. 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10年 B. 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最低折旧年限10年 C. 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最低折旧年限4年 D. 电子设备最低折旧年限3年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房屋、建筑物最低折旧年限20年。 9.债务人的税务处理: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以上的,可以在()个纳税年度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2019所得税汇算清缴电子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 , 2017年版) 税款所属期:至 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名称: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谨声明:此纳税申报表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税收政策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的,是真实的、可靠的、完整的。 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企业基础信息表 纳税人信息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税款所属时期 税款所属时期起:如(税款所属时期起:2016-01-01)税款所属时期止:如(税款所属时期止:2016-12-31) 100基本信息 101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跨省)——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管理办法 总机构(跨省)——不适用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管理办法 总机构(省内)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纳税申报且按比例纳税)——就地缴纳比例= 分支机构(须进行完整年度纳税申报但不就地缴纳) 否 102所属行业明细代码103资产总额(万元) 104从业人数105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是否106非营利组织是否107存在境外关联交易是否108上市公司是(境内境外)否109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是否 110适用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一般企业银行证券保险担保) 小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事业单位会计则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 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彩票机构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其他 200重组事项 201发生资产(股权)划转特殊性税务处理事项是否202发生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递延纳税事项是否203发生技术入股递延纳税事项是否

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范例

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报告范例 所得税汇算清缴,其实就是上年度所得税清算的一个过程。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做审计应该怎么做的呢?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报告又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书面文件。 从审计报告的定义上可以看出,审计报告主要工作是对管理层提供的财务报表反映的鉴证对象信息,即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进行的结构化表述。 企业需要在年度终了5个月之内进行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适合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要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有的企业比如外资企业在中国的代表处除填写纳税申报表之外,需要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同时向税务机关提供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 税审,税审报告,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解读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简称税审,出具鉴证报告,叫税审报告。 什么样的北京企业要做所得税审计,亏损企业都要做吗 一般年终会计人员和公司经理都要关注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是否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什么情况下企业要做,什么时间做好,找

什么样的专业机构,收费标准和所得税审计报告的价格多少,做审计企业要准备什么资料,都是会计和经理人所关注的事项。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计的条件是什么? 北京企业或公司,按税局要求:有以下几种情况之一就要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审。 1、2013年当年企业亏损10万以上 2、连续三年亏损 3、2013年(企业当年)销售收入超过3000万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零售企业的税前扣除事项 4、2013年企业赢利,以前年度亏损,要做所得税弥补亏损审计报告,这样可以弥补前五年内的亏损 以上是北京国税总局的要求,每年各区会有自己政策,如:2011年海淀区、朝阳区不管企业亏损多少,都要聘请税务师事务所审计,并向税务局提交审计报告。各地税务要求有所不同。因此,是否需要税审,要咨询所在局专管员。 二、税审时间?什么时候做税审? 所得税审计和申报时间:2014年1月-5月底,过期税务局会罚款; 按以往的经验越早越好,一是企业和税务师事务所时间都充裕,和税务师事务所还能协商价格,倒后来事务所所得税审计压多了,审计人员做不过来,价格更没得谈了。 三、什么鉴证机构可以出具税审报告?

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附模板)

2011年度所得税汇算纳税申报 鉴证报告附注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是于年月日经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成立的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为:,住所:成都市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税务登记证号:。 二、企业基本的税收政策 (一)主要税(费)项目及税(费)率 税(费)项目计税依据税(费)率 营业税营业额5% 增值税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 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17%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7% 教育费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3% 地方教育费用附加按应缴流转税税额计征1%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25% (二)主要的税收优惠 优惠项目国家文件依据具体优惠政策规定税务机关批准文号无无无无 三、企业主要的会计政策 1、会计制度: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配套规定。 2、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记账本位币: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会计年度内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发生当月月初外汇价折合本位币入账,年末将外币账户余额按年末外汇市场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进行调整,调整后记账本位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间的差额列入汇兑损益。 6、坏账核算方法: (1)坏账的确认标准 债务人破产或者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然不能收回的;或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 (2)坏账损失核算方法 本公司直接转销法。 7、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 本单位存货分为开发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以实际成本计价。 8、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固定资产计价:按取得时实际成本计价。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其他

2018年度集团公司的所得税汇算清缴及其申报告资料汇总填写档

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及申报表填写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自纳税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或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自行计算本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数额,确定该纳税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提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 3月13晚8点免费直播答疑,保存此图扫码即可观看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对象有哪些? 1.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2.分支机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么?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由总机构统一办理所得税汇算清缴,无需单独办理汇算清缴。 但是不单独办理汇算清缴不代表不需要办理申报。分支机构全年应该缴多少所得税,总机构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已经计算并分配好了,分支机构不需要再填写复杂的年度申报表,而只要填写较为简单的季度申报表,再带上总机构计算、分配的分支机构分配表,就可办理申报,也就是俗称的四次季度申报以外的“第五次申报”。 注意: (1)总机构汇算清缴的结果,是多缴了要退所得税,这种情况和要补税一样,由总机构、各分支机构各自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而不是由总机构统一办理退税。

(2)实际工作中,不排除有些分支机构,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实行汇总纳税,作为独立纳税人单独在当地计算缴纳所得税,那只能恭喜你,须单独填写这37张表去办汇算清缴申报。 3.核定征收企业,需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所得税核定征收分两种类型:核定应税所得率和核定应纳税额。 核定应纳税额,是指税务机关按企业经营规模和利润水平,直接核定每一年应缴的所得税,这种类型企业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但这种管理方式的企业现在越来越少。 我们平常常见的是核定应税所得率,就是按照企业经营行业确定应税所得率,这种类型企业需要办理汇算清缴。要注意的是,核定征收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时,用的年度申报表和季度申报表是同一格式(B类申报表),不需要去填查帐征收企业用的这套37张年度申报表(A类申报表)。 4.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针对的是“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 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这两个税目的纳税人,而且必须是采取查账征收和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的。 二、办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纳税人需要报送哪些资料?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 ? ? 财务报表; ? ? 备案事项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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