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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内部招投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内部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1.3.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3.

2.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1.3.3. 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1.3.4.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1.3.5.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3.1. 1.3.

2. 1.

3.3..1.3.

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议标或不招标:

1.3.6. 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1.3.7. 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1.3.8.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3.9.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1.3.10.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3.11.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1.3.1

2.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5.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6. 公司领导负责对所有招投标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并依据国家、地方及公司有关规定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

2. 招标

2.1. 招标项目必须履行立项审批手续,经公司批准,确定招标前所需手续已完善,并落实相应资金。

2.2. 经核准及公司批准,招标均以邀请招标方式进行,应当向三家以上具有相应能力和资信的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发出书面邀请书。

2.3. 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内容、数量、实施地点、工期、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时间、招标文件的费用、图纸押金(若有)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内容。

2.4. 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小组,在公司领导协助监督下,具体负责全公司招投标管理工作,组织制订招投标制度,掌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各招投标业务组织单位进行监督、考评。

2.5. 招标工作开始一周前,招标管理小组应经公司领导批准的方式选择相应数量潜在投标人,并对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资质审查工作由招标管理小组组织汇总上报公司领导,并协助公司领导完成审核工作。

2.6. 资质审查结束后,招标管理小组应以公司名义当向合格潜在投标人发出资质审查合格通知书,对不合格潜在投标人告知资审结果。

2.7. 各招标管理小组成员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2.8. 招标管理小组应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做好招标文件、现场踏勘及招标答疑的编制、回复等工作。招标文件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须知、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格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设计图纸、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评标标准和方法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所有文件经招标管理小组编制、自检后,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方可发放。

2.9. 招标管理小组应当按招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文件出售价格发放招标文件并登记投标单位领取文件情况(详见附表一)。

2.10. 根据工程特点,具备需要编制标底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由专业部门或

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工程标底。

2.11. 招标管理小组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法律法规明确,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根据工程情况内部招标可适当调整时间。

2.12. 招标管理小组做好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等工作的整理汇总,经公司领导及设计等相关单位回复后发放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必要时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投标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专业能力,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资格条件要求。

3.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投标文件的内容还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资格证书、公司业绩、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3.3. 依据项目情况,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数额及提交截止期限由公司领导批准确定。

3.4. 必要时,为避免投标人对开标地点不熟悉造成开标延误情况,招标管理小组应在开标前两日将开标地点索引图发送给所有投标人。

3.5.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材料,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达投标地点并进行登记(详见附表二),招标管理小组应当按时签收并妥善保存,开标前不得开启。

3.6. 招标管理小组应预防投标人分标、串标,哄抬报价、弄虚作假,借他人资质投标和围标,以防损害公司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禁止投标人向组织者或评标委员会成员用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 开标

4.1. 开标应当在截标后的规定时间内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是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4.2. 邀请公司相关领导和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若评标委员会成员无需回避,亦参加开标并进行登记(详见附表三)。

4.3. 由招标管理小组成员陪同各投标人代表相互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管理小组成员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并按投标文件递交次序的逆顺序当众唱标,使用投标文件正本进行唱标。工程建设项目唱标须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质量等级、主要材料数量等商务条款内容(详见附表四);其他专项资金项目、物资采购唱标时,宣读投标报价、质量、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售后服务等投标文件的其他内容。

4.4. 开标的程序、记录应当规范、真实,会议记录应存档备查。

5.评标

5.1. 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数量的组成根据项目情况经公司领导会议决定。评标活动必须坚持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5.2. 评标委员会应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业人员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或更换。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与否。

5.3. 随机抽取的评标委员会成员由监督人员在开标前2小时内从相对应的专业评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并逐一通知。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特别强的项目,随机抽取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难以胜任的,可由公司领导直接确定或向社会选聘。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民主推选,一般建设单位代表和业务主管部门代表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

5.4. 评标应在全封闭环境中进行。评标前由对项目相当熟悉的人员对项目基本情况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进行短时间阐述,简要说明重点及注意事项。

5.5. 评标委员会认真审查各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所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应,未能响应的应作废标处理(详见附表五)。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6.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详见附表六);设有标底的,应当参考标底。评标工作结束后(详见附表

七),评标委员会向招标管理小组提出书面评标报告(详见附表八),并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会成员共同签字后方可生效。后经商务谈判等其他措施由公司领导确定中标人

5.7.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不得向投标人提出带有暗示性或诱导性的问题,不能诱导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更不能打感情分、印象分;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工作人员不得向外透露评标过程有关情况和评标结果。

5.8. 中标人确定后,应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七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5.9. 中标通知书发出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起草、签订合同。合同条款要规范、内容要具体、用语要严谨,尤其要明确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约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禁止用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字句。

6. 相关责任

6.1. 招标管理小组不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引发纠纷,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6.2. 招标管理小组违反本制度规定,泄露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公司利益的,要给予相应处理。

6.3. 投标人相互串通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没收投标保证金;进入施工阶段被发现的,终止合同,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司招投标活动。

6.4.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违反评标标准和办法,不能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取消其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并不再聘用其作为公司内部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

6.5. 中标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终止合同,两年内不得参加公司的招投标活动。

6.5.1. 将中标项目整体转包给他人的;

6.5.2. 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包给他人的;

6.5.3. 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项目分包、转包给他人的。施工监理人员发现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非法分包,未按有关规定对其严肃处理的,应追究施工监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7. 附则

7.1. 招投标相关资料由招标管理小组收集整理后交公司档案室备案管理。

7.2. 公司以前文件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制度规定执行;本制度未涉及的,按公司现行文件或国家有关法规执行。

7.3.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

7.4. 本制度自公司领导审核通过之日起试行。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招投标管理制度(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办公室负责进行工程承包的招投标工作,招投标工作以国家、行业及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为依据; (2)对设计、勘探、建筑安装、建立、物质采购(大宗)等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邀标制度,通过对上述活动进行控制,以确保本公司的工程符合入园企业和法规的要求。 第2条本制度适用公司所有的招投标活动 第3条项目招投标原则 (1)公开公正原则 (2)标价与成本相结合的原则 (3)工程性质与公司营运能力相结合原则 (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本公司项目招投标的要求与形式 第4条项目招投标工作要求 (1)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合同的质量要求,满足本企业要求 (2)监督、督促、协助委托的招投标代理公司做好相应工作(3)招投标相关资料、文件必须符合规范,分类归档 第5条项目招投标形式 公司招投标方式有公开投标、发包邀约两种,有分外要求的单位工程发包和分项工程发包可采用不定向议标或定向议标。

(1)定向议标的工程发包范围 ①价额在10万元以内的; ②因政策等原因; ③其他分外原因 (2)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并遵照国家招投标法及本行业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3)实行议标的,由办公室牵头,参照国家及本行业法规和办法开展。 第三章项目招投标程序 第6条提出招标及招标前准备 办公室根据基地建设需求,拟定招标的时间,做好前期准备第7条资格审查 根据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预审及实审 (1)预审: ①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营业执照,异地进赣单位应提出相应的批准文件和资料(复印件) ②近两年的合同的履行情况 (2)其他需要预审的内容 ①以上内容由公司办公室、工程小组、财务等职能部门分别预审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采用不定向议标方式的,承包商不得少于三家。 第8条招标文件的起草 实行公开招标的文件由受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起草,实行议标的招标文件,由办公室起草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起草。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规定

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 管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的招标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控制工程造价,提高集团公司的工程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等部门联合发布的《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直属企业的水电、火电、风电及其他工程项目(含新建、扩建、改建及以大代小技术改造)的招标。 第三条集团公司的工程招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干预招标工作的正常进行,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招标工作可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拟自行招标的,应按照原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规定报请有关部门核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全系统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分、子公司负责对所管理和所属项目的工程招标进行监管,各项目公司具体组织各工程项目的招标工作。 第二章招标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成立工程招标领导小组,对工程招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计划与投融资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安全生产部、工程管理部、审计部和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招标办公室,挂靠工程管理部。 第六条集团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审定集团公司工程招标的有关规定、办法、程序和范本; (二)决定工程招标的重要问题和重大事项;

内部招招投标管理制度汇编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各项内部招投标工作程序,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1.2. 公司范围内进行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基建工程、生产工程、专项资金工程等)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制度。 1.3. 以下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1.3.1.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以上的; 1.3. 2. 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 1.3.3. 勘察、设计、监理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 1.3.4. 专项资金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和10万元以上的设备大修、科研项目以及其他公司安排需实施的项目; 1.3.5. 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1.3.1. 1.3. 2. 1. 3.3..1.3. 4. 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 以下项目可以议标或不招标: 1.3.6. 公司直接管理或报经公司批准不招标的; 1.3.7. 公司内部专业化服务队伍实施项目; 1.3.8. 国产化、专业化单一厂家实施的项目; 1.3.9. 采用特定专利或专有技术的,或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1.3.10. 承包人、供应商、维修厂家或服务方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1.3.11. 属于抢险援助及其它紧急项目的; 1.3.1 2. 技术含量高,需由社会专业化厂家来完成的。 1.4.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司规定应当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1.5. 公司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

某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110702)

第一篇供应生产销售内部控制制度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拟制:办公室 批准: 日期: 北京爱腾仁达国际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促进规范化建设,维护办公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参照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是对全体员工进行出勤检查与管理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必要的、严格的、实事求是的考勤管理,是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保证,是提高全体员工素质的必要条件,公司和各部门必须把考勤工作作为经常性的管理工作加以重视。 第四条自觉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是全体员工的共同职责,要严以律己,互相监督,确保考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公司要加强检查和督促,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以保证本制度的实施。 第一章工作时间 第一条公司实行每周40 小时工作制。 第二条工作日时间安排 夏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 13:30~18:00 冬季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 ~12:00 下午:13:00~18:00 周六、周日休息 夏季、冬季工作时间以五一、十一作为时间段分界点。 第二章考勤办法 第一条考勤月度统计时间段:自每月月初起至本月月底止。各考勤类单据应 于每月月底之前交至办公室,用以统计考勤。

第二条指纹考勤 1. 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考勤制度,指纹签到实行每天两次签到制度,上班为 签到,下班为签退。 2. 指纹考勤是对员工上下班时间的记录和证实,员工必须本人亲自考勤。员 工要遵守工作时间,上下班按时考勤。如忘记考勤者,应及时到办公室,填写《人工考勤登记表》。 3. 如遇换休、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带薪年假等,需填写相应的表格由部 门主管、总经理签字同意后交到办公室留存备查,否则按旷工处理。 4. 所有员工必须先到公司上班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各项业务。有特殊情况 的,员工必须提前一天向上级主管请示,填写《外出任务单》后交到办公室,作为月底考勤之用。 5. 考勤情况每月月底由办公室汇总,办公室据此进行工资计算和发放。 第三条迟到 1. 非因公或未获上级主管批准,在规定上班时间后2小时内(含2小时)到岗 者,作迟到处理;在规定上班时间后2小时后到岗者,作旷工处理。 2. 因事前无法预知且有相关证据证明其真实性的不可抗力因素(如交通管制、 交通事故等)而延迟到岗者,在指纹门禁系统上考勤后须到办公室填写《人工考勤登记表》,注明原因并由上级主管签字认可后可不按迟到处理。 3. 迟到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的,从第四次起给予罚款处理,同时通报上 级主管/总经理;迟到30分钟以上(不含30分钟)的,一律给予罚款处理,同时通报上级主管/总经理。迟到的罚款金额按照以下标准执行:

公司集团招标管理办法

**公司 关于印发《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招标管理工作,公司制定了《招标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公司 年月日

**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招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和招、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范围内开展的各类招标活动。 第三条招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按规定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负责指导公司招标管理工作,对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主任:总经理 副主任:招标项目分管领导 成员:财经管理部、企业审计部、纪委监察部、**部、**部、**部等单位相关项目招标单位(部门)负责人。 招标管理委员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标的法律、法规、政策和上级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单位的招标工作; (二)审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三)处理招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对招标工作拥有最高决策权,对招标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招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审计部,企业审计部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招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招标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负责招标日常管理; (三)负责招标计划、招标方案的审批、登记备案和上报工作,对需要委托招标项目,负责对招标实施单位推荐的招标代理机构审查备案; (四)协助项目招标单位(部门)与中标单位的合同谈判和签订工作; (五)定期对近期的货物、劳务、服务、工程等市场进行调查,对物资采购价格不定期抽查审核。 (六)负责对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单位)是招标业务实施主体。 第七条公司招标管理相关业务部门的职责。 (一)**部、**部、**部等专业技术部门负责设备购置、

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定)

内部招标管理办法 1、总则 为规范路桥公司的内部招标、投标、评标行为,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路桥公司所有工程项目需要集中采购的主要材料、租赁(含活动板房、周转材料及大型施工机械)、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及内部承包招标投标活动;零星材料及零星工程不属于招投标范围。 3、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4、招标范围 4.1主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商品砼、预拌砂浆、片石、碎石、砂、管材以及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 万元的材料。 4.2大型施工机械:塔式起重机、龙门吊、砼拌合站、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卷扬机等。 4.3劳务分包: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50 万元(指同一分包内容

未进行分解的金额)的劳务分包。 4.4专业分包:建筑工程总包单位根据总承包合同的约定或经建设单位的允许,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单位的行为(绿化工程、管道工程、电力等等)。 4.5内部承包:根据招标策划决议,符合内部承包条件的项目。 5、承(发)包方式 根据项目的具体的情况可采取单价包干、总价包干、定额取费方式。 5.1 单价包干:采取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清单报价,中标清单价格为最终的结算价格。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若招标时间紧,则招标文件中可暂不提交工程量,但进入合同的暂定工程量须由招标人提供),结合招标图纸及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清单报价。结算工程量按招标人确认的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 5.2 总价包干:依据招标图纸、招标技术要求、招标范围进行总价包干。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清单名称(不含工程量),结合招标图纸、技术要求、招标范围及现场实际情况自行计算工程量并对工程量准确性负责,同时投标人可自行依据招标清单格式另行增补清单(若投标人认为招标人提供的清单不全或有误),投标时以包干

某集团公司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全套)_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汇编1.doc

某集团公司企业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全套)_XX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汇编1 XXXX集团公司 公司内控精细化管理流程和制度汇编 XXXXXXXX有限公司 2011年1月 目 录 第1 章公司内部控制——资金 1. 1 资金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 1.1.1 资金管理风险 1.1.2 资金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1.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1.2.1 资金管理岗位设置 1.2.2 资金支付授权审批制度 1.2.3 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

1.3 现金和银行存款控制 1.3.1 现金收支控制流程 1.3.2 现金清查处理流程 1.3.3 备用金支付控制流程 1.3.4 现金管理控制制度 1.3.5 银行存款控制流程 1.3.6 银行存款控制制度 1.4 票据和印章管理 1.4.1 票据管理规范 1.4.2 印章管理制度 1 第2 章公司内部控制——采购2.1 采购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控制2.1.1 采购管理风险 2.1.2 采购管理关键环节控制 2.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2.2.1 采购管理岗位设置

2.2.2 采购授权审批制度2.3 请购与审批控制2. 3.1 采购计划编制流程2.3.2 采购申请审批流程2.3.3 采购申请审批制度2.3.4 采购预算管理制度2.4 采购与验收控制2. 4.1 采购询价比价流程2.4.2 供应商选择流程2.4.3 供应商评定流程2.4.4 购货合同签订流程2.4.5 采购验收控制流程2.4.6 采购控制制度 2.4.7 验收管理制度 2.5 付款控制 2.5.1 付款审批流程 2.5.2 退货管理流程

2.5.3 付款控制制度 2.5.4 退货管理制度 2.5.5 应付账款管理制度 第3 章公司内部控制——存货3.1 存货管理风险与关键环节3.1.1 存货管理风险 3.1.2 存货管理关键环节控制3.2 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3.2.1 存货管理岗位设置 3.2.2 存货授权审批制度 3.3 验收与保管控制 3.3.1 存货采购管理流程 3.3.2 存货采购控制制度 3.4 验收与保管控制 3.4.1 外购存货验收流程 3.4.2 自制存货验收流程 3.4.3 存货储存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规章制度(1)

一、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于1999年8月30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实施以来,工程招投标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措施、规定也日益完善,招投标市场的运作必将朝着更为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从过程参与或直接操作,逐步转变为过程监督已是大势所趋。这对从事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社会中介企业(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而言,在增加了市场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同行的挑战,从而对招标代理机构的自身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仅从制度、人员、文件资料、设备等有关方面就如何做好招标代理工作进行阐述,借以抛砖引玉,共同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 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作为服务性的社会中介企业,是指接受业主的委托,通过自身“公正、公平、公开、规范、合法”的专业服务,在业主及招投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为业主的建设工程选择服务信誉良好、管理水平过硬、承包价格合理的承包商,把好建设工程实施的第一关。 如何才能在招标代理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专业、合法及业主满意,我公司认为,完善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是关键。我公司自开展招标代理业务以来,就把“不断完善招标代理内部制度、力

争达到顾客满意百分之百”作为我们的工作目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当地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实际操作情况,从员工职业道德守则、工作纪律、部门分工、审批手续、操作程序、文件管理等几个方面,以公司规章制度文件形式对从事招标代理人员的工作行为进行约束,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守法”,力求通过不断的完善招标代理内部管理制度,达到以制度的形式去规范员工的行为。我公司始终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原则,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遵循以下工作意见: 1、实行公告制度,提高招投标活动透明度 为保证投标人及时、便捷地获取招标信息,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媒介发布,在招标人自愿的前提下,可以同时在其他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指定或者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对非法干预招标公告发布活动的,依法追究领导和直接怎人人责任。 加快招投标信息公开的步伐,提高政府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要公布招标事项核准、招标共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招标代理结构代理活动等信息,及时公告对违规招投标行为的处理结果、招投标活动当事人不良行为记录等相关信息,以利于社会监督。2、完善专家评审制度,提高评标活动公正性

集团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招标采购管理制度汇编 版本:ML01V 编制: 审核: 批准: 日期:2019年11月04日

目录 招标管理制度 (1) 采购管理制度 (10) 招标采购流程管理 (17)

招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招标行为,保证公平竞争,提高工程质量,降低集团公司成本,保障集团公司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政策,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进行的招标项目、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的开发建设项目以及设备、物资、服务采购项目,适用于本制度。 第三条招标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招标实行“推荐、评标、定标、监督四职分离”原则,即: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的人员不得参与评标、定标和监督;评标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定标和监督;确定中标的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监督;监督人员不得参与推荐或筛选投标单位、评标和定标。 第五条招标活动必须接受集团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招标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集团公司首席执行官、监事会主席、分管领导及风控、财务、采购招标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招标领导小组职责: (一)批准招标申请; (二)批准招标邀请投标人名单; (三)审查和批准招标文件; (四)审查评标报告并定标; (五)核准有关招标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采购部,作为招标归口管理及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常设机构,负责集团公司招标的具体工作。其职责为: (一)拟订、完善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招标、评标细则; (二)向招标领导小组上报招标申请和拟邀请投标单位名单; (三)拟订招标方案,组织并提交招标文件,筹备招标文件审查会议;

对公司内部文件的管理制度

对公司内部文件的管理制度 一、内部控制概述 内部控制是指为了保证企业业务活动的有效进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发现、纠正错误与舞弊,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实施的政策与程序。内部控制的目标包括: (1)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及对其的有效使用; (2)保证会计信息及其他各种管理信息的可靠和及时提供; (3)保证企业制定的各项管理方针、制度和措施的贯彻执行; (4)尽量压缩、控制成本、费用,减少不必要的成本、费用,以求企业达到更大的盈利目标; (5)预防和控制且尽早尽快查明各种错误和弊端,及时、准确地制定和采取纠正措施; (6)保证企业各项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序有效地进行。 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对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信息披露制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证资本市场有效运行,均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现行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内部控制认识不足 目前一些企业特别是某些国有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认识存在两种倾向值得注意:一是一部分人习惯于甚至满足于传统的经营管理方式,认为只要能够规范化操作就行了,不必考虑是否先进;二是虽然意识到改革的必要性,但是容易片面强调改革组织结构的重要性,忽视了控制方式的跟进和强化;这就使企业的改革同微观治理机制相脱离。 (二)产权关系不明 在我国现阶段,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甚至是有形无实,尤其体现在董事会这一重要机构没有发挥应有的职能。有不少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一味地“放权让利”,致使原厂长负责制的领导班子现在既是经理层又进入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高度重叠,致使国有企业产权主体缺位、权责不清,内部控制的受益主体模糊。这种责权不分的公司治理结构,导致所有者对经营者不能实施控制,作为代表公司股东的控制主体(董事会)也就形同虚设。 (三)监督机制不健全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招投标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标管理工作,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控制项目成本,保证项 目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对象为相关各部门。 第二节招标范围 第三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规定进行招标: 一、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固定资产总金额在人民币两万元(含两万元)以上 的; 二、对外设计、咨询、监理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的;公司对 外发包工程和公司指定分包工程在人民币二十万元以上(含二十万元)的; 三、对外一次性采购同品种工程材料设备(含控制的重要工程材料设备) 总金 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含三万元)以上的; 四、对外委托广告制作、广告装潢等总金额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含五万元) 的。 第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以上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 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五条对未达到以上标准不须招标的事项,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和程序执行。 第三节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招标工作的执行机构,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以上副职任副组长,两名以上业务人员任成员,明确责任权限。 第七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申?请部门及经办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固定资产的采购行政部行政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采购中心采购中心工程部、预算 部、财务部监察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发包或委托工程部工程部 采购中心、预算部、财务部监察部广告制作、装潢的委托营销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监察部 二、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预 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评技 术标,控制整 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 三、律师的主要职能:审批制作的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 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计划的跟 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 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五、监察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 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施工图纸的发放及收回,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 第四节招标计划 第八条招标申请部门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的形成程序为: 一、申请部门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应提前30日提交招标申请书,招标申请书 应包括以下内容: 固定资产的采购:月招标计划书中应载明当月需采购固定资产的名称、规格、 数量、质量要求、到货时间、本部门具体跟进人员等。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1 2020年4月19日

安瑞科(蚌埠)压缩机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为规范公司的采购行为,加强对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理顺采购流程,实现对采购活动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保证公司利益,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适用于采取询价、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的配套件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建设、废品出售、物流运输等活动。公司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的招标活动参照本制度执行。 1.3释义 1.3.1采购:是指为了维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日常办公活动以确定的规范的方式和程序购买生产经营类、日常办公类物资的行为。1.3.2招标: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货物、工程或服务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投标人参加投标,并按照规定程序从中选择交易对象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1.3.3投标:是指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填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条件编制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限定的时间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并按照规定程序参加招标竞争的一种市场交易行为。 2 2020年4月19日

1.3.4开标:是指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在投标单位出席的情况下,当众公开拆开标函宣布投标单位的名称、标价(包括在开标前修改的标价)、工期、主要施工方案、质量承包工程的范围,以及协作服务条件等的过程。 1.3.5评标:是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1.3.6议标:议标不是一种法定招标方式。实质上即为谈判性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经过一对一谈判而最终达到采购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但采用议标方式目标明确,省时省力,比较灵活。 1.3.7公开招标:是招标人经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 1.3.8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投标。 1.3.9自主招标: 是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自主进行招标及商务谈判。 1.3.10外聘招标:是指公司聘用招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招标。 1.4招标行为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2招标要求 3 2020年4月19日

公司内部部门管理制度

公司内部部门管理制度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公司各部门管理制度(一) 公司绩效考核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职能之一绩效管理的标准规范,绩效管理制度是为了实现科学、公正、务实的绩效管理的规范,使之成为有效地提高员工积极性和公司生产效率的手段。为提高公司竞争力,保证公司目标的顺利达成,在公司形成奖优罚劣、管理标准、公平人性的氛围。因此绩效管理制度是公司管理体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人力资源管理管理核心保障。 第一条、工作绩效考核,简称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可促使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员。 1.考核期开始进人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

招投标代理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招标代理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使公司人事管理规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围 1、遵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依据本制度执行对公司员工的进 行管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和兼职的全体人员。 3、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他相应规定,或者参照本规 定办理。 三、关于使用、实习人员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一、人之因素及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根本,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具体实际制定本制度,公司各部均需遵照执行。 二、公司人员采用聘用制,决策机构为总经理办公会议。 三、公司人员分注册人员、聘任人员、试用人员三类,注册及在合同期专职的聘任人员均列为正式人员。 四、试用人员采用公开招聘,择优录取。 五、聘任人员在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 六、公司注册人员原则上不直接调入,根据工作需要,在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专职聘任人员中录取。 七、试用人员报名资格:凡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且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 1、高级职称,具有一定相适应的实际工作和能力;

2、中级职称:从事三年以上设计或施工等专业工作; 八、具备报名条件经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在审核时,凡从事过造价专业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并具有造价证的优先录用),合格的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财务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 九、凡使用期满的由领导组织专门班子进行考核,考核的容主要有:工作成绩及表现,考核结果都将作为聘任的依据。 十、公司均需与备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满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续聘或解聘)。 十一、公司统一建立员工人事档案,管理事宜由公司的总经理明确专人负责。 十二、公司人员均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论将载入个人档案。 十三、建立、完善劳动考勤、考核等专项制度。 十四、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十五、本公司依照兼顾企业的维持与发展和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基于员工合理的报酬与待遇。 十六、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工资与奖金。月工资在次月10日前发放。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薪,离职人员至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算。 十七、有关婚假、产假等假期待遇按照国家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招标代理工作规则 一、工作总则 工作容:对资质要求围的建设工程进行招标;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XXXX有限公司 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X有限公司采购工作,适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生产和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和投资效益最大化,加强对外市场交易行为的管理,实现专业化管理、集约化经营和规范化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XXXX县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XXXX县县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组织的各种招标活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成立招标管理委员会,招标管理委员会设立专业组;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设在工程管理部,具体负责招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招标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招标工作的领导、决策、监督和协调工作; (二)审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审批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 第五条专业组职责: (一)贯彻落实招标管理委员会关于招标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参加本专业的招标预备会,参与研究招标方式,投标范围,开标日期及相关事项; (三)审定由招标办提出的本次招标评标委员会,主持本专业的评标活动。 第六条招标办职责: (一)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制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检查落实情况,定期发布招标信息。对违反规定不通过集团公司招标而擅自签订合同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二)根据集团公司计划安排和招标管理规定,在每次招标前,筹备招标预备会,拟定招标方式。依照预备会决定的意见,办理招标委托事宜; (三)牵头召集企业管理部、工会等部门,全过程监督开标、评标活动,确保招标活动公平公正,科学合理;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为提高公司工作质量,吸收聘用高级管理人中的执业人员,强化约束竞争机制而制度的。下面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范文,欢迎参阅。 为提高公司工作质量,吸收聘用高级管理人中的执业人员,强化约束竞争机制,依据国家有关人事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审计事务所工作。 2、本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注册资格的可优先考虑。 3、具有高级职称或有执业资格,身体健康无疾病,能胜任工作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考核

1、指派专人对应聘者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应聘人员思想品德、遵纪守法、本人基本情况等,如应聘人员在原单位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的不予聘用。 2、采取面试和笔试相结合。面试主要是由应聘者进行答辩及观察应聘者个人身体状况及形象等。笔试主要是考核业务能力,业务水平等实际操作能力。 (三)聘用方法 1、董事会聘用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 2、总经理聘用公司员工。 3、应聘者试用期为三个月,三个月合格后签定正式聘用合同。 1、公司员工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合同有关条款或公司有关管理规定,造成一定影响的,视情节予以处罚或解除劳务合同。 2、公司员工要搞好自身业务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及时参加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学习培训及业务考核评定工作。

3、公司员工要遵守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及相关的工作管理制度,要诚信务实,团结协作,廉洁从业,违者后果自负。 4、实行全员目标岗位责任制,定岗、定责、量化目标,奖优罚劣,优胜劣汰。 为建立学习型组织,让员工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工作,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为各岗位培养和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员工,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体工作人员要切实把加强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和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保障来认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 二、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学习方式,提倡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切实解决思想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人人要建立学习笔记,做好学习记录,及时撰写学习心得,定期开展学习情况交流。学习内容交企管部统一备案。 四、部门领导要根据上级部署,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业务培训必须保证每周一次,学习内

(完整版)投标人内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公司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 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外的所有投标活动和项目。对于投标工作,各个有关部门和参加人员必须认真对待、相互配合,按时保质完成各自的任务,保证投标文件的质量。 第三条管理机构和责任 投标工作的管理部门以市场部为中心,各相关部门根据招标要求配合完成投标工作。 1、公司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管理体系,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2、项目投标前,由项目销售负责人向副总经理汇报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副总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投标专题会议,设立组建投标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工作进行分工明确任务, 3、投标小组组成: 总指导:董事长、副总经理 组长:投标联络负责人 组员:项目销售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采购部、行政部(可根据项目类型及大小难易程度邀请其他部门及人员参加)。 4、主要责任人职责 (1)副总经理职责 副总经理负责项目投标工作监督把关、协调及标书最终审核决策。 (2)投标小组组长职责

投标小组组长负责投标商务方案的撰写及投标小组的整体协调、监督、任务分摊、审核各类投标文件、标书装订、现场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等工作; (3)项目销售负责人职责 项目销售负责人负责项目在投标期间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投标小组各项工作进展,为投标工作做好全面支持配合工作。 (4)技术部(技术支持)职责 技术部(技术支持)负责投标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5)工程部职责 涉及集成工程类的项目,工程部负责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投标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5、配合部门职责 (1)采购部 负责提供投标项目中涉及的设备采购价格、公司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并配合投标小组购买标书、现场投标、标书装订等工作。 (2)行政部 负责配合投标小组进行标书打印、装订、盖章、合同及资质文件提供配合,做好投标后勤保障工作。 第四条投标管理 1、投标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可采取公司独立投标和与其他单位联合(合作)投标等多种方式。 2、是否参与项目投标由销售部根据项目前期的调研报董事长、副总经理审核后再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3、根据投标项目的类型,工作量的大小及难易程度,由副总经理、投标小组长、项目销售负责人协商确定投标小组成员。 4、投标文件的审核 (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小组长负责审核商务部分文件的格式、要求、数据等资料; (2)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技术部负责人审核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部分。

集团公司招标议标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招议标管理办法 1 范围 为加强公司采购工作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建立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机制,降低采购成本及投资,提高采购物资、设备、服务的性价比,保障生产活动健康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 引用文件 采购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供应商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招标:指大型项目、原材料、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一次性采购,需要发出招标书,对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和认证。 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完成招标方案审批后,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社会公开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集团网站发布。 邀请招标:由招标办以招标人的名义向3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资信资质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议标:在工期或是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邀请招标的,由企管中心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开标:指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和监督部门参加的情况下,在招标文件预先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当众对投标文件进行开启的法定流程。 评标:指按照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比较和分析,从中选出最佳投标人的过程 定标:指根据评标结果产生中标人。 4 职责 4.1 招标议标办工作组 负责招标方案的编制及报审工作、按照批准的招标方案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对潜在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务实施招标工作、根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的中标单位,发放中标通知书或会议纪要、落实相关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建立招标管理档案,招标过程的记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4.2 审计审核部门 投标单位资质的最终审核,投标单位的考察,招标文件的发放、投标文件的接收,开标过程的全程监督及议标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审查。 4.3 行政中心的法务部门职能 审批招标文件和合同主要条款,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 4.4 申请部门及协办部门:生产、技术、设备、工程、经营、财务等相关部门 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和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5 规定要求 5.1适用范围 项目招标议标 原主原辅材料10万元以上5-10万元 咨询、服务、技术引进、检测、监理、设计5万元以上2-5万元 固定资产、设备、仪器等3万元以上1-3万元 易耗品的统一采购1万元以上0.5-1万元

招投标管理制度59695

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加强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公司利益,保证项目质量,有效控制成本,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企划活动、物业管理、材料及设备采购等招标或比选事宜。 三、招标组成人员及职责 1、由分管副总经理牵头,计划合同部具体实施,公司内部参加人员为分管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招标经办人、财务部业务人员。 2、职责:负责管理公司工程材料及设备采购、企划活动执行、物业管理的招投标活动。主要职责是拟定招标方案,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日期,资审方式等。 五、招标范围 1、招标: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根据具体的招标内容和规模。 七、招标文件的编制 1、公司招标一律按公司招标文件执行。 八、招投标管理分工 1、负责部门提出招标方案、条件、预算控制价、初拟合同。由招标专员拟订或审查招标文件商务标的条款和内容。部门经办人明确

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等内容。 2、部门负责人测算工期,确定招标范围,以及各专业工作界面的划定、现场环境及地质条件、投标人资质及合格条件、技术规范等。并为预算控制价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3、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条件等其它相关财务工作条款。 九、开标、评标和中标 1、开标。本公司的各类项目招标的开标,由公司授权的招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开选) (1)采用公开招标的项目,评标成员为此文第三条规定人员。 (2)采用邀请形式招标的项目,据招标文件对合同总价、工期承诺、业绩、社会信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审后确定施工单位。 3、投标文件评审 (1)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应当对投标文件提出的工程质量、施工工期、投标价格、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质、服务承诺、社会信誉及以往业绩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和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应当在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投标价格低于企业成本价(预算部核定)的投标,不予选择。提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少于三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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