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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公司输电线路运行管理标准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输电线路运行管理标准

目次

前言....................................................... I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生产指标和计划管理 (4)

5 运行管理 (5)

6 设备基础管理 (18)

7 检修管理 (21)

8 安全管理 (23)

9 技术管理 (26)

10 班组建设 (28)

11 培训工作 (30)

12 附则 (30)

输电线路运行管理标准附录 (31)

4.1生产技术指标管理附件 (36)

4.2计划管理附件(如属今冬明春防污防雷计划应在备注栏注名) (37)

5.2缺陷管理附件 (55)

5.4运行资料附录 (58)

页脚内容I

5.9跳闸管理附件 (65)

6.1 验收附件 (78)

6.2 台帐管理附件 (80)

6.5设备分界附件 (96)

9.1技术管理附件 (97)

9.3专业工作总结附件 (105)

页脚内容II

前言

为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成为经营型、服务型、一体化、现代化的国内领先、国际著名企业,实现南方电网统一开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的目标,确保南方电网连续、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思想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管理机制科学化的要求,规范输电线路运行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范了输电线路生产指标和计划管理、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检修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管理、班组建设和培训工作等方面的业务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东电网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排名不分先后):刘映尚、陈建福、马辉、陈永华、周华敏、汤毅、贺智涛、王晓兵、刘智勇

本标准由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批准。

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执行中的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南方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反馈。

页脚内容III

表输电线路运行管理标准

1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运行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了输电运行部门的核心业务及工作规范,适用于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35kV及以上输电线路的运行及输电运行部门。本标准也适用于南方电网公司输电线路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1.2为了加强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使输电线路的运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体系化,保证输电线路安全、经济、可靠运行,特制定本标准。

1.3 南方电网公司各企业领导及相关管理人员应熟悉并遵循本标准。

1.4 在南方电网公司内从事输电线路运行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并遵守本标准。

1.5 输电运行部门可根据本标准并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

DL/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

电力电缆运行规程

DL 408-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页脚内容1

Q/CSG1 0010-2004输电设备状态评价标准

Q/CSG1 0007-2004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Q/CSG1 0004-2004电气工作票技术规范(线路部分)

Q/CSG1 0002-2004 架空线路及电缆安健环设施标准

Q/CSG2 1003-2008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调度管理规程

Q/CSG10701-2007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

Q/CSG10703-2007接地装置运行维护规程

南方电网公司《供电企业人力资源配置标准》(试行)

南方电网公司《输变电主设备运行评价暂行管理办法》

南方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南方电网公司《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体系

3术语和定义

3.1输电运行部门

是输电线路运行业务实施主体,是输电线路运行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具体形式如下:输电部、输电管理所、输电巡维部、输电工区、输电运检公司等。

3.2输电线路

是电网中传送电能的设备,包括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及其附属设施(如光缆、电力隧道等)。

3.3反事故措施

页脚内容2

是以防止设备事故发生,保证设备安全可靠运行为目的所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简称反措。技术措施应结合设备检修和改造实施,组织措施应纳入日常生产管理。

3.4检修

指对线路设备进行的检查和修理。

3.5预防性试验

为了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预防发生事故或设备损坏,对设备进行的检测、试验或监测。

3.6状态巡视

按线路实际状况及运行经验,动态开展线路(段、点)线路巡视工作。3.7状态检修

在对输电设备或部件所处的健康状态进行诊断的基础上,对超过状态量控制值的部位或区段进行维护和修理的过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带电和停电方式进行。

3.8外部隐患

是指线路外部环境变化或人为等因素危及线路安全运行的各种情况,如:与线路安全距离不足的树木、建(构)筑物、机械施工以及线路周边的污秽、洪水等。

3.9一般外部隐患

指近期内不影响线路、设备和人身安全的外部隐患。

3.10重大外部隐患

指对线路运行有严重威胁,短期内尚不影响线路、设备和人身安全的外部隐患,应在短时间内消除,消除前须加强监视。

3.11紧急外部隐患

页脚内容3

指直接影响线路、设备安全运行,威胁人身安全,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的外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

4生产指标和计划管理

4.1生产技术指标管理

4.1.1为有效、及时反映输电运行部门管理状况、设备运行情况,输电运行部门应根据设备具体情况和上级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生产技术指标体系,明确目标值和考核值,落实措施,保障完成各项指标。积极进行横向、纵向比较,开展量化分析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

4.1.2生产技术指标的分类

按生产要素可分生产过程指标、安全指标和运行指标等;按照上报时间的差异,可划分为年度指标、季度指标、月度指标等;也可按照业务性质、重要程度和来源途经划分。

4.1.3生产技术指标的管理应坚持严肃性、时效性、客观性、全面性和针对性的原则。

4.1.4输电运行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生产技术指标统计、分析和上报,明确审核权限,逐级管理。

4.1.5指标上报时限

月度指标应在下月第2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报。

季度指标应在下季首月第5个工作日前完成上报。

年度指标应在翌年首月第5工作日前完成上报。

4.1.6生产技术指标应进行层级管理,加强生产技术指标的分析,制定实施方案和完善改进措施,实现动态闭环管理。

4.1.7输电线路生产技术指标参见附件。

页脚内容4

4.2生产计划管理

4.2.1输电运行部门应制定切实可行的生产计划和工作计划,指导输电线路生产业务的开展。

4.2.2生产计划包括巡视、检测(预试)、维修、反措、大修技改、防雷、防污、防冰、停电、安措和培训等内容。生产计划分为年度生产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

4.2.3输电运行部门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做好生产工作计划的编制工作。要求每年9月中旬完成今冬明春防雷防污计划的编制和下达,每年12月中旬完成下一年度计划的编制和下达。

4.2.4输电运行部门应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加强执行管理,通过监督和检查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4.2.5输电运行部门应于每季度末对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并提出调整建议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4.2.6输电运行部门应于每年12月中旬前编写计划完成情况年终总结,内容应包括计划的执行情况、未完成原因、存在问题和建议等。

4.2.7生产计划通过工作计划来实现。输电运行部门应将生产计划进行分解,落实负责人、完成时间要求和检查人等,通过监督检查,随时调整工作计划,保证生产计划按时完成。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可作为对部门和工作人员的考核依据。

4.2.8生产计划编制要求

各类生产计划的编制要求分别见本标准相关章节。

各类生产计划报表参见附件。

5运行管理

页脚内容5

5.1巡视管理

线路的巡视是为了经常掌握线路的运行状况,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和沿线情况,并为线路维修提供依据。

5.1.1输电运行部门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每条线路都应有明确的巡视责任人

5.1.2巡视种类包括(1)、定期巡视;(2)、故障巡视;(3)、特殊巡视;(4)、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5)、监察巡视

5.1.3输电运行部门应制定巡视计划。巡视计划主要指定期巡视计划(含特殊区段的巡视计划),定期巡视的周期应按运行规程要求执行。根据设备实际情况经评估审批后可进行适当调整。

5.1.4状态巡视管理

有条件的情况下可开展状态巡视,输电运行部门应根据线路运行实际情况,制订状态巡视管理制度,明确分工和职责,做好状态巡视管理工作。状态巡视须明确有针对性的巡视要求,制定巡视计划。

状态巡视的周期主要应根据线路危险点、特殊区域(区段)的危险隐患等实际情况分段确定。

状态巡视可结合检测、大修、技改、故障巡视、特殊巡视、夜间交叉和诊断性巡视、监察巡视等工作进行。

开展状态巡视工作,不论巡视周期长或短,均应采取措施,确保巡视的到位率和巡视质量,做到状态巡视工作计划的有效实施。

5.1.5线路巡视内容

线路巡视按《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和《电力电缆运行规程》执行。

积极开展标准化巡视工作。架空线路标准化巡视分为杆塔、导地线、基础及防护设施、绝缘子、金具、防雷设施及接地装置、其他附属设施和线路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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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八大项。电缆线路标准化巡视分为电缆本体、电缆附件、电缆通道、电缆辅助设施四大项。

5.1.6制定线路巡视质量考核办法,对巡视到位率、发现缺陷准确率进行考核。

5.1.7巡线人员应配备巡视、检查线路的必备工器具(如扳手、虎钳、砍刀、望远镜、照相机等)、通信工具(如对讲机等)和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应急药品等)。

5.1.8巡视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巡视线路,对异常状态要做到及时发现,做好记录,认真分析,提高巡视的质量。

5.1.9积极采用先进设备(如直升飞机、掌上电脑等)开展巡线工作。

5.2缺陷管理

输电运行部门应加强缺陷管理,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实行闭环管理。

5.2.1缺陷分类

输电线路缺陷分为一般缺陷、重大缺陷、紧急缺陷。

5.2.2缺陷处理的时限要求

一般缺陷处理时间不应超过6个月。须带电或停电才能处理的,可在一个年度的检修期内完成。

重大缺陷处理时间不应超过7天。

紧急缺陷应立即处理且处理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5.2.3缺陷处理的程序

缺陷的发现与填报

运行班组发现缺陷后,应填写缺陷处理单,并对缺陷定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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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陷的受理分析和处理

缺陷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运行班组提出的消缺意见和缺陷等级制定消缺方案,并及时组织处理或列入检修、大修或技改计划。

缺陷处理的验收

缺陷处理完毕后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做好消除缺陷记录。

缺陷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按《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好缺陷的统计和上报工作。对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事后必须进行原因分析工作,根据分析结果提出预防措施并严格落实。

缺陷逾期处理

逾期未处理的缺陷应采取必要措施并上报上级管理部门。

5.2.4逐步建立包括缺陷部位、缺陷表象、缺陷分类、消缺措施等内容的典型缺陷库。

5.3预试和检测管理

5.3.1预防性试验管理

按照《中国南方电网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要求制定预防性试验计划并组织实施。输电运行部门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对所辖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周期、要求进行调整并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执行。

试验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试验仪器必须能满足现场测试要求并定期进行校验。

积极引进先进的、行之有效的预防性试验方法和仪器设备,不断提高预防性试验水平。

重视和加强预防性试验数据的总结分析,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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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检测管理

检测工作是为了及时发现巡视中不易发现的隐患,为线路的检修提供依据。

检测计划应根据《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及《电力电缆运行规程》,并结合季节性要求制订。

检测所用仪器、设备应定期检查、检验,确保其准确、完好。

检测人员应掌握所用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测试数据应准确,记录清晰、规范、简洁。

做好检测数据的统计分析,找出隐患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并依此制定防范措施或办法。

5.4防污工作

5.4.1输电运行部门应制定防污工作计划,计划包括线路调爬、清扫、特殊巡视等内容。

5.4.2按要求合理设立污秽度监测点,定期进行等值附盐密度(简称盐密或ESDD)及非可溶沉积物密度(简称灰密或NSDD)测量,掌握不同地区污秽变化规律。

5.4.3根据污秽测量结果提出污区修订意见,指导开展防污工作。

5.4.4绝缘子调爬

根据污区分布图和污秽度测试结果复核输电设备外绝缘爬距。

对外绝缘爬距不满足要求的输电设备,应制订调爬计划,在污闪易发期前完成调爬。无法按时完成调爬或受条件限制不能调整爬距的,应加强巡视和清扫,防止污闪事故的发生。

5.4.5绝缘子清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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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电运行部门应视以下情况积极开展线路清扫工作:

i.对外绝缘爬距不满足要求的输电设备,在污闪易发期前必须安排清

扫。

ii.根据积污程度、积污速度、气象变化与巡视情况组织清扫工作。

iii.积极利用设备停电机会组织清扫。

清扫方式包括停电清扫和带电冲洗,以停电清扫为主,条件允许时可采用带电冲洗的方式。

5.4.6加强污源管理,建立污源台帐,并实时进行修正。

5.4.7线路防污工作应根据积污期长短、气象条件等建立预警机制。输电运行

部门应根据防污预警通知采取相应防污措施。

5.5防雷工作

5.5.1防雷设施的维护

接地装置

iv.应根据相关规程要求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确保杆塔良好接地,视情况进行开挖检查。

v.在每年雷雨季节来临前完成对不合格地网的改造。

架空地线

每年雷雨季节前,应重点检查地线特别是线夹连接情况、锈蚀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断股、断线、损伤或灼伤等情况,对存在缺陷的地线应及时进行修补、更换。

绝缘子

应按相关规程要求对绝缘子进行巡视、预试,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更换。

页脚内容10

避雷器

vi.对于雷击跳闸频繁的线路,可考虑加装线路避雷器。线路避雷器应选用满足DL/T815-2002要求、通过鉴定、产品质量较好的厂家产品。投产前,应按照相关规程要求严格进行交接试验,不合格的产品不能投入运行。

vii.合理选择线路避雷器并建立档案和运行记录。

viii.每年雷雨季节前后,应检查避雷器的运行情况并抄录放电记数器的动作情况,及时更换损坏计数器,根据统计数据分析其防雷效果。

ix.线路避雷器应定期按照一定比率进行抽查,按要求开展线路避雷器的预防性试验,加强对线路避雷器巡视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5.2雷电定位系统管理

雷电定位系统应由专人进行管理,必须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线路投产或变更后,应及时录入杆塔坐标,确保杆塔坐标的准确性。

定期做好雷电数据的备份、统计与分析工作,为线路防雷提供依据。定期对雷电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所有统计分析数据应及时抄送设计、施工、运行、技术管理等单位,有效指导综合防雷工作。

5.5.3防雷技术管理

线路发生雷击跳闸后应在雷电定位系统、故障录波器等装置指导下迅速查明雷击故障点,复测地网电阻,记录现场雷击情况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更换雷击闪络的复合绝缘子和雷击损坏的瓷、玻璃绝缘子。

雷击跳闸后应组织分析原因,评价防雷措施的效果。

积极利用雷电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智能巡线系统开展防雷工作

积极采用防雷新技术和新设备,并对运行效果进行评价。

页脚内容11

定期召开防雷工作会议,对防雷工作进行分析总结。

5.6防外部隐患工作

5.6.1输电运行部门应制订外部隐患管理制度,加强对危及输电设备安全运行的外部隐患的控制,防止外部隐患损坏输电设备。

5.6.2外部隐患通常表现为:输电线路通道内的违章建筑、挖掘、爆破、机械施工、放风筝、种植、盗窃等情况以及输电线路保护区外可能危及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建筑、挖掘、爆破、机械施工、放风筝、种植等行为。

5.6.3外部隐患分为一般外部隐患、重大外部隐患、紧急外部隐患。

5.6.4外部隐患的处理要求

对紧急外部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消除措施。

对重大外部隐患,应及时书面通知引发外部隐患的责任单位或个人,明确整改要求,督促落实整改。

对一般外部隐患,应结合巡视向引发外部隐患的责任单位或个人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宣传,发放相关的宣传材料并令其整改,同时做好记录并复查整改结果。

对拒不整改者要上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或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短时间难以处理的,输电运行部门应加强巡视和监控。

5.6.5落实各项线路防盗、防破坏技防措施。

5.6.6建立健全外部隐患的台帐,并设专人实行动态管理,必要时设立在线监测装置。

5.7专项运行管理

5.7.1防冰害工作

页脚内容12

覆冰季节前应对线路做全面检查,消除设备缺陷,落实除冰、融冰和防止导地线脱冰跳跃、舞动的措施。

对设计冰厚取值偏低、抗冰能力弱而又未采取防覆冰措施的位于重冰区的线路应逐步进行改造,尤其是跨越峡谷、风道、垭口等的高海拔地区线路,使其具备相应的抗冰能力。

对覆冰厚度超过设计冰厚的线路,为防止冰害事故的发生,可采取以下措施:

x.根据线路运行情况分别采取大电流融冰法、机械除冰法、被动除冰法消除导线上覆冰。

xi.结合线路改造分别采取增大绝缘子的伞间距离、改变绝缘子串的安装形式、在绝缘子串之间插入大伞径绝缘子以阻断冰桥的形成,同时应加强对绝缘子串的清扫,保持绝缘子清洁,减少绝缘子表面的积污量,防止绝缘子覆冰闪络。

逐步建立防冰害在线监测系统和预警机制。

防冰害装置(措施)应纳入正常管理,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确保其运行情况良好。

5.7.2防舞动工作

已加装防舞装置的线路,应加强对防舞装置的观测和维护,对超过设计冰、风阈值发生的舞动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对已发生过舞动的线路,应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并积极开展防舞研究,采取防舞措施(如加装防舞装置)。

未加装防舞装置的线路,舞动易发季节到来时,运行部门应加强观测,并制定应急预案。

加装防舞装置的同时应考虑防微风振动的要求,并进行必要的防振试验或现场测试,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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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3防鸟害闪络工作

输电运行部门应通过观察和调查研究鸟群集结地段,掌握鸟类活动的规律和特点,针对线路发生鸟害的具体情况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要结合当地运行经验及时安装防鸟装置,加强线路的日常巡视检查,对线路杆塔上鸟窝要及时拆除,特别是位于绝缘子上方附近的鸟窝。

在鸟害多发地段,线路杆塔悬垂串第一片绝缘子,可采用大盘径空气动力型绝缘子。横担上方可采取安装防鸟刺等综合防鸟措施。

对已安装的防鸟装置,要加强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换由于锈蚀、大风损坏或失效的防鸟装置。

因鸟粪造成线路闪络事故,在事故后应及时清扫或更换绝缘子。

5.7.4防风工作

做好耐张塔跳线风偏校验工作,转角塔的外角侧跳线串应有效措施;

线路风偏闪络后,要检查导线、金具、铁塔等受损情况,进行故障分析。对事故线路杆塔应进行风偏校验,提出整改措施。

对微气象区、特殊地形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对可能超过设计风速的地区,应结合已有的运行经验,改用塔头空气间隙较大的杆塔,悬垂串采用“V”或安装重锤片。更换不同型式的悬垂绝缘子串后,要对风偏角重新校核。

5.7.5防汛工作

0.1.1汛期来临前应加强杆塔周围地形地貌检查,落实防汛措施,及时整改破损的护坡、挡土墙等防汛设施。

5.7.6防盗工作

0.1.2输电线路应采取和完善各项措施,防止线路因盗窃造成损坏和事故,如:杆塔下部采用防盗螺丝、拉棒采用环氧树脂包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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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防撞工作

0.1.3道路边的杆塔和拉线应采取防撞措施,线路巡视随时检查线路沿线情况,一旦线路附近出现新的道路并可能会引起车撞杆塔和拉线的及时加装防撞措施。

5.7.8电力隧道管理

0.1.4输电线路运行部门应建立电力隧道管理制度,加强对隧道结构及其他附属设施(如通风、照明、消防、排水和监控等)的维护,满足电缆安全可靠运行要求。

5.7.9在线监测

输电线路的在线监测系统包括:绝缘子污秽在线监测、线路覆冰在线监测、气象参数监测、导线舞动在线监测、远程遥视系统、导线温度在线监测、防盗监测系统、电缆光纤测温系统等。

输电运行部门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前应根据装置特点对安装工艺、安全问题及其其他注意事项提出明确要求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输电运行部门应将在线监测装置的检查列入日常巡视维护工作,发现问题,巡视人员应及时上报。

对在线监测装置获取的数据应及时、准确、全面的统计、分析及资料存档。

5.8光缆运行管理

5.8.1架空地线复合光缆(OPGW)、与架空线路同杆架设的全介质自承式光缆(ADSS)和与电缆线路同沟敷设的管道光缆应明确维护界限和责任。

5.8.2对外企业加挂或敷设的光缆,应在确保输电线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签订协议,明确责任。

5.9特殊区段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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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1输电线路的特殊区段是指线路设计及运行中不同于其他常规区段,它是经超常规设计建设的线路,维护检修必须有不同于其他线路的手段,并根据不同区段的特点、运行经验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和预控措施。

5.9.2架空线路特殊区段一般包含:大跨越、雷击频繁区、重污区、重冰区、鸟害多发区、洪水冲刷区、滑坡沉陷区、强风区、树(竹)林速长区、易受外力破坏区、微气象区等特殊区域。

5.9.3电缆线路特殊区段一般包含:跨江、河、湖、海区,跨度较大的桥梁区,不良地质区,电力隧道区,易受外力破坏区,虫害区等。

5.9.4应建立特殊区段的划分原则,并制定相应运行维护要求。

5.9.5每条线路均应建立特殊区段的台帐,并根据线路沿线的地形、地貌、周围环境、人员活动、气象条件、气候变化及设备状态等进行动态管理。

5.10跳闸管理

5.10.1输电运行部门应安排专人负责线路的跳闸管理,其职责包括:接受调度部门的线路跳闸通知、收集线路跳闸信息、组织开展故障巡视、上报巡视结果、线路跳闸的统计和分析工作等。

5.10.2接到调度部门的线路跳闸通知后,应按以下流程开展相关工作:

专责人应及时收集跳闸时间、继电保护装置动作情况、故障相别、故障电流、故障测距结果、雷电定位信息等,提出巡视范围组织运行班组开展故障巡视。

运行班组将巡视结果报专责人。

专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调度部门报告跳闸原因及处理意见,并填报相关报文报表。

5.10.3按要求做好线路跳闸的统计工作。

5.10.4输电运行部门应设法找出每次线路跳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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