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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石政发〔2004〕16号)

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石政发〔2004〕16号)
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石政发〔2004〕16号)

【发布单位】石家庄市

【发布文号】石政发〔2004〕16号

【发布日期】2004-03-15

【生效日期】2004-03-1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法律图书馆新法规速递

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方案

(石政发〔2004〕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与《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字〔2003〕147号)一并贯彻执行。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制度,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工伤风险,促进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各级政府必须站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如何更好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角度去认识和对待这项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级劳动保障、卫生、人事、财政、民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工会组织要密切配合,确保《条例》的贯彻实施。

要切实加强工伤保险行政管理、业务经办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机构建设,调整充实必要的专职人员,为《条例》实施提供组织保障。业务经办机构和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经费以及工伤认定工作所需费用要列入同级财政预算,要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配备工伤认定调查、劳动能力鉴定等必需的办公设施和相应装备,确保工伤保险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石家庄市工伤保险社会统筹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工

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办字〔2003〕14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从2004年1月1日起,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

用人单位)应按照《条例》和本方案规定参加工伤保险,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工伤保险费由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

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负责征缴。?

三、工伤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中央、省、市属企业(以下简称市属以上用人单位)到市经

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县(市)、区属及以下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县(市)、区属用人单位)到所属县(市)、区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四、工伤保险费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

工伤保险费根据不同行业工伤风险程度实行行业差别费率,行业差别费率共分为三类:一类

风险较小行业费率为?0.5%;?二类中等风险行业费率为1%;三类风险较大行业费率为2%。?用人单位初次缴费费率根据工商登记和主要生产经营项目等情况,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卫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工伤保险费率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9号)划分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和上一款规定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按照工

伤发生情况及工伤保险费用使用情况进行浮动。其中,用人单位属一类行业的费率不变;用

人单位属二、三类行业的缴费费率按照支缴率情况每两年浮动一次(支缴率=上两年工伤保险

基金支出总数/上两年工伤保险费征缴总数),具体标准为:支缴率大于等于150%小于175%的,费率在初次缴费费率基数上上浮到120%,支缴率大于等于175%的,费率在初次缴费费

率基数上上浮到150%;支缴率小于等于50%大于30%的,费率在初次缴费费率基数上下浮

到80%,支缴率小于等于30%的,费率在初次缴费费率基数上下浮到50%。五、用人单位以

本单位全部职工当月工资总额为基数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费基数和职工本人当

月工资低于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为基数;高于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及以上的,按石家庄市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300%为基数。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石家庄市上年度职

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

六、用人单位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经办机构办理当月缴费申报,经办机构应当进行即时审核。

七、工伤保险基金存入同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八、工伤保险基金用于下列项目支出:

(一)工伤医疗费;

(二)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第一步:报销材料 第二步: 1. 在职职工的社保卡 2. 门诊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3. 住院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4. 医院方面出具的说明(此说明需要院方出具,大概是说明为什么当时没有直接走医疗报销而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 1.1系统录入: 1.1.1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一律采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进行信息录入,最好是最新版本,不然可能会出现不兼容现象.(可在此地址中下载: 进入后找到”下载专区”,如果已安装旧版本,下载最新版本后可以直接解压缩,进行安装,无需卸除老版本) 1.1.2系统数据库这个”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是单机版,它的数据库必须是先手工录入后生成莫个人的数据合成到公司的总数据库中. 如果该员工是通过网上系统“直接外区转入”或者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直接申报新参统的话,那必须先要在“数据采集”(如下图)模块中进行该员工的信息录入,将其个人信息先行录入进公司的数据库中以后,退出. 再从“手工报销”的页面进入,进行1.2 等如下步骤的操作,否则数据库中没有该员工的数据的话,直接进行1.2等步骤的操作,是无法在“选定公司的页面下”找到此员工的.请各位HR们切记!!!

1.2 录入流程: 2.1住院录入:点击”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录入→住院费用录入→输入“公民 * 号”→点击“查询”→点击“新增”→然后依次录入住院费用结算单上的数据→点击“保存”→点击“生成审核表”(打印并盖单位公章) →退出“住院费用录入” 1.2.2数据报盘:点击“数据报盘”→进入“生成住院七日留观门诊特殊病报盘文件”→存入U盘 1.2.3报盘文件:点击“查询”→点击“报盘”,将文件存入U 盘,报送到各区县医保中心 1.2.4纸质文件:接1.2.3后,点击“打印”,生成“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工报销费用明细表”(左上角盖公章) 1.2.5报盘文件:住院和门诊由于是分别报销,所以也各自生成一个报盘文件,是“.txt”,不要对文件做任何改动,直接存放到U盘即可. 1.3注意事项:1.3.1医院:产生费用的医院必须是北京市医保范围内的医院,并且最好是二级以上的医院(有些药品,一级医保医院是自费,但是在二级和二级以上的医院就是工费,如果是住院情况的话,这笔钱可能会几千块,其实只是医院等级的差别) 1.3.2职工:首先,必须是单位在职职工,且一个自然年度内费用累计超过1800元.其次,非单位在职职工但是在档案存放地自主缴费参保人员,对于这部分人员来说,他们的费用报销单位就是档案存放的各区县和街道,需要他们盖章(1. 2.4)在纸质文件上.

医保核销每日工作流程

医保款稽核工作职责及流程 随着今年全民医保的实施,医保患者成为了我院主要的就诊人群,医院垫付医保款的数额越来越大。为了医保垫付款的及时与安全收回,特制定该工作流程,做到责任到人。 一、收费处、住院处每日医保上传与检查工作: 1、住院处: (1)住院处每天下班前将当日医保数据上传(内容包括住院信息、急诊留观信息、门特病信息),做好登记工作并签字。 (2)结算后,需删除数据的,应由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删除表,经医务科、医保办及相关科室签字,由科室联系病人,将医保卡拿来进行重新结算,时间不可超过两天,交医保稽核会计留存。 (3)检查上一天的上传情况(每日早上):①【报表】-【住院信息查询】【门诊信息查询】——选择交易日期——用本记录一共几人次,在“上传标志”栏检查是否全部“√”,“允许上传”栏中是否有“不允许上传”现象,如果有“不允许上传”,查找原因,直到成功上传。在记录本上记录并签字。②【数据传输】-【医保中心入库反馈】——选择上传日期,查询【入库情况】,人次一定与上表人次一致。如果有全额拒付,登记记录本,与首信联系,记录故障单号,查找原因,并与相关部门联系,直到成功上传。在记录本上做好登记与签字。注:此项核对,住院处核对住院费用,门诊收费处核对门特、急诊留观费用。 2、收费处:

①每天早上检查实时医保数据上传,打印“门诊实时医保费用申报表”,医保会计、财务科各一份。(财务科实时医保核销员将上传金额逐笔登记门诊实时医保款情况表,并从医保系统中每天查看支付情况,打印支付表,按上传批号核销上传费用,及时向谢雯催缴。如发现拒付,与医保会计联系,并做登记,与医保会计交的奖金扣发表核对。)②进行医保与HIS的对账工作。实时医保与HIS对账结果上报到财务科一份,有问题的查找原因,将原因、处理结果一同上报财务科。(财务科实时医保核销员对此进行核查。)查看是否成功上传。 二、医保会计每日医保检查工作: 1、胡珊每日相关工作(每日早8:00点查询上传情况): ①【报表】-【住院信息查询】【门诊信息查询】——选择交易日期——用本记录一共几人次,在“上传标志”栏检查是否全部“√”,“允许上传”栏中是否有“不允许上传”现象,如果有“不允许上传”,查找原因,与相关科室联系解决,直到成功上传。登记记录本。——下载表格(表一),与财务科核对上传的医保(住院、门特、急诊留观)患者姓名与金额,双方人员签字。并在此表中作标识“交款日期”。②【数据传输】-【医保中心入库反馈】-选择上传日期,查询【入库情况】,人次一定与表一人次一致,如果有全额拒付,登记记录本,追踪住院处、收费处解决结果,直到成功上传,将成功上传日期登记记录本与表一中。③每日查询支付情况:【数据传输】-【医保中心结算与拒付】——选择日期——将表格下载,汇总到当月表中,将支付的金额、支付日期按姓名填制“一表”中,进行追款,直到收到进账单

北京市医保中心门诊报盘操作流程

门诊单据报销的要求 1.每月1至20日接收单位上报的报表。当年费用截止次年的1月1至20日接收 2.介定上传与非上传单据的区别方式: ①收据上有手册号为上传单据。(按上传方式录入) ②收据上无手册号但有急诊章的单据,有外购处方在定点药店买药的单据, 持社保卡就医有:“时实结算(欠费)”字样的单据。(按手工方式录入) ③无手册号也无急诊章不予报销。(退还本人) ④门诊诊疗费都按照上传方式进行录入申报(医保已支付贰元字样不用申报)。 ⑤持社保卡就医有:“时实结算”字样的费用不用申报,如参保人员已经使用过社保险卡,在申报未持卡的费用时需要同时申报社保卡。 3.报表的粘贴标准是,第一张为审批表,后面左上角按照费用发生日期逐一粘贴收据、明细、底方(注:明细和底方要对应收据,同一收据的底方和明细不要分开黏贴)。 4.如参保人员是因外伤就诊的,请在交单时附上相关的外伤证明或者外伤说明。 5.同一人员在一个工作日内的上传或者手工单据一次只可申报一份。 6.上报报表是使用“数据采集(普通单位版)”打印的审批表、明细表及上报数据的软盘或U盘。 7.明细表的人数应与上报单据份数相一致,如不一致必须将多出的人员划掉,并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8.2010年门诊报销支付依旧分为3类: 第1类为在职人员, 起付线1800元,医院就医报销比例7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报销90%),上封顶线20000元。 (自2010年4月1日起执行) 第2类为退休人员(70岁以下),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70%,补充报销15%,上封顶线20000元。 已此类人员为例计算,每年最高能报销24285.71元。(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就医报销90%) 第3类为退休人员(70岁以上), 起付线1300元,报销比例80%,补充报销10%,上封顶线20000元。 已此类人员为例计算,每年最高能报销22500.00元。普通门诊报销系统 医疗保险中心门诊报销业务电话:83975010.5540.5556.5557 软件公司咨询电话:96102

石家庄市(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石家庄市(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引言 本报告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专题报告对关键因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展开了深入研究。本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数据专题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数量现状 (1) 第二节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3) 一、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3) 三、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比重 统计 (3) 四、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全市) (7) 一、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占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比重 统计分析 (7)

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

附件一: 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 一、工程项目参保缴费 ㈠企业申报 1、报送资料:①建筑施工企业营业执照;②组织机构代码证;③《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3份);④招投标中标标书(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地点:宁乡县社保大厅一号窗口。 ㈡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受理 1、确定缴费金额:根据工程合同造价的人工费、建筑施工企业的缴费费率核定工程项目的工伤保险缴费金额,开具《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 2、企业缴费方式:建筑施工企业持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缴费通知单》到412室(刷卡)或银行缴费(现金),并出具工伤保险基金收据。 3、出具证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凭建筑施工企业银行缴费回单,开具《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416室)。 二、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企业持《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附件二: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 一、事故报告 务工人员在工程项目施工场地受到事故伤害后,建筑施工企业应在48小时内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电话报告(88981047)。重大事故应在24小时之内同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88981207)、工伤保险经办机构(88981047或8898104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电话报告,并在7日内报送书面报告。书面报告报送方式:直接送达。用人单位发生事故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备案的,未申报期间发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负责,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二、申请工伤认定 ㈠申请时限 务工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务工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务工人员发生轻伤事故的,可以通过简易程序直接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待遇,不必申请工伤认定。 ㈡应提供的资料 ①《宁乡县建筑企业务工人员工伤认定申请表》;②与建筑施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③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④受伤害务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㈢事故调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重大伤害事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 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㈠务工人员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建筑施工企业为工伤人员向长沙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受理地点: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书 2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书 编号: 工程名称:蚌埠市华港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厂区 建设单位:蚌埠市华港生物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江西雄基钢构建材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固镇县连城镇 缴费凭证登记号: 保险期限:共天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年月日 注:本参保证明一式四份,建筑行政管理部门,总承包单位各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份。

蚌埠市建筑施工企业工伤保险参保缴费申报表 注:本表一式二份,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缴费单位各一份 缴费单位名称 固镇县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 固镇县城关谷阳路199号 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陈波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单位经办人姓名 电话 开户银行 户 名 银行账号 建设工程项目名称 固镇县何集中学食堂工程 工程地点 固镇县杨庙乡 合同总造价 缴费比例1.2‰ 缴费金额 参保期限 自 年 月 日工程开工 至 年 月 日 参保人数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机构 审核意见 经审核,该建设工程项目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应缴费数额(大写): 经办人: (公章) 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项目代缴工伤保险费协议 项目名称:固镇县何集中学食堂工程 施工地点:固镇县杨庙乡 总承包单位(甲方):固镇县第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分包单位:(乙方):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建筑施工企业中,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企业作为用人单位,应是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人主体。在现阶段,为保障建筑业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实现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相关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企业的职工全员参保目标、根据蚌人社险【2012】32号文的规定,乙方同意由甲方在开工前统一代缴职工工伤保险费。 甲方在开工前已为本建设工程项目中与甲方签订专业工程分包、劳务作业分包合同的分包企业,代缴建设工程项目职工工伤保险费。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本协议按一式三份填写,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份)

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注意事项

石家庄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注意事项 一、核对卡面信息 领到社会保障卡后,应首先核对卡面信息,若发现卡面上的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与本人身份证信息不一致时,则需携带社会保障卡与有效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信息更正手续,申请重新制卡。 二、卡的启用 社会保障卡具有医疗保险结算功能和银行金融功能,需要分别激活后才能使用。 (一)医疗保险结算功能的激活 1、对持有医疗保险卡的人员,需携带社会保障卡到定点药店或定点医院(以下简称为“两定点机构”)进行新旧卡切换。切换时,若医疗保险卡设置了密码,则需先输入医疗保险卡密码,再设置社会保障卡服务密码(输入两遍同样的密码后,按“确定”完成新旧卡的切换),切换成功后医保卡中的个人信息将自动关联到社会保障卡中;若以前未设置过医疗保险卡密码,则直接设置社会保障卡服务密码即可。 2、对从未办理过医疗保险卡的新参保人员,可持社会保障卡直接使用。但为了用卡安全,请尽快到两定点机构的医保收费窗口设置社会保障卡服务密码。 两定点机构:目前只包括石家庄市内的市医保医院和药房。 (二)银行金融功能的激活 请持本人有效证件和社会保障卡到发卡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激活手续,激活密码如下: 河北银行:888888 农业银行:111111 中国银行:身份证号去掉最后一位的倒数6位数 工商银行:无初始密码 建设银行:955330 三、如何启用社会保障卡的医保结算功能 参保人员在医疗保险卡非住院状态下,可在任何一家两定点机构启用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卡启用后,原医疗保险卡则自动停用,个人医保信息自动关联至社会保障卡中。 两定点机构操作人员在使用社会保障卡进行读卡操作时,系统会自动判断参保人员状态和社会保障卡状态,提示该社会保障卡是否已启用。 四、挂失办理 发现社会保障卡丢失或被盗后,为了避免个人权益受到损失,应立即申请社会保障卡社保功能和金融功能挂失。挂失后请尽快申请补卡,以免影响个人社会保障和金融相关业务的办理。 (一)社保功能挂失方式:窗口挂失、短信挂失和电话挂失。 窗口挂失:持本人有效证件到社会保障卡服务窗口办理挂失。代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的有效证件。 短信挂失:持卡人可以使用信息采集时提供的手机号码发送短信GS#社会保障卡号#社会保障卡密码或GS#身份证号码#社会保障卡密码至10639006进行社保功能挂失。

医保办工作责任和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部门:医疗保险办公室 医保科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 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各项政 策及规定。 2. 理解掌握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及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保基金 的安全使用,维护参保人员及医院的利益。 3. 负责对医保住院病人特殊用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外购药品进行审核,负责医保转诊 4. 5. 6. 1. 2. 3. 4. 5. 6. 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环境。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及规定,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保证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准确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政策规定。 三、互学互遵、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合作科室之间关系,加强与各人社局社保处的沟通交流,热情接待来人来访,保证医保工作在我院顺利运行。 四、按要求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杜绝医保工作中差错、失误的发生,圆满完成各项日常工作: (一)及时、准确为患者进行再入院的网络申报备案。

(二)按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审核录入住院费用。 (三)按相关文件标准审核意外伤害、整形、生育相关疾病,严把医保支付疾病范围关。 (四)按照人社局社保处特殊病种门诊标准,做好参保人的特殊病种门诊申报和初审工作。 (五)热情为选择我院做定点治疗医院的异地安置人员办理定点手续。 (六)按医保服务协议要求对医保患者的转诊、转治、转科进行审批。 (七)积极主动、稳健灵活的协调处理各种医保工作中的其它问题。 五、监督和检查各临床科室医保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对临床科室医保患者进行考核,并进行医保工作检查和评分。 正。

关于进一步落实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103号精编版

附件1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登记表 一、参保单位情况 二、参保项目情况 三、参保情况 四、备注 一 式 四 联

附件2 编号:350×××××××× 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 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项目名称: 项目工程总造价: 建筑施工企业(名称): 已于年月日为该工程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并按照规定已缴纳工伤保险费元整(¥)。特此证明。 ××××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年月日 备注:一式三份,社保经办机构、用人单位、建设部门各一份。

附件3 ()字第号建筑施工企业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书 (样式) 甲方(伤残职工、): 名称(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职业、工种或工作岗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乙方(用人单位): 单位全称: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上述双方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和《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闽政〔2011〕80号)的规定,经协商同意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当事人同意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为年月日。 二、本协议生效后,由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工伤保险待

遇(含应长期支付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人民币万仟佰拾元角分。 三、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当事人均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起仲裁请求,也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四、甲、乙双方无其他争议。 五、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事项。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并送达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手印)乙方:(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冀政〔2007〕99号)、《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若干政策的意见》(冀人社发〔2011〕53号)、《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五项重点改革2011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石政办发〔2011〕27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障范围及对象 第二条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非本市常住户籍但常年在本市城镇(指乡镇级及以上政府所在地)就学或入托的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婴幼儿和本市行政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大学生均属于居民基本医保保障对象。符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件的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可以自愿参加居民基本医保。 第三条异地退休并享受基本养老金或退休金待遇人员不属于居民基本医保保障对象。 第三章参保登记 第四条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应按本人身份类别凭相关材料到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居民及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一级和二级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参保人员,在办理参保登记时还应出示相关证明材料和审批材料。各级经办机构及劳动保障工作站(居民委员会)应按规定,

严格审核以上人员的参保材料,每年应向本辖区居民公示,接受监督。 第五条劳动保障工作站、经办机构受理参保登记、核定缴费标准和基本医保信息变更备案时,应按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严格审核申请人提供的有关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件,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和备案。居民办理首次医保登记后,以后年度仅需办理基本医保信息变更和在集中缴费期缴纳医保费,不用再办理参保登记。 第六条居民年龄计算至参保登记当年的12月31日。 第七条居民就业、户籍迁移出本市,应办理终止医保关系和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注销手续;参保人死亡的,医保关系自然终止,本人所缴纳的医保费,不予返还。 参保人死亡的,直系亲属应在30日内办理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IC卡)注销手续。 大学生非毕业原因结束高校生活,需办理终止医保关系。 第四章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 第八条居民基本医保费由个人或家庭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构成,其中每年每人10元用于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条个人或家庭缴费标准如下: (一)在校中小学生及18周岁及以下非在校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40元;县(市)、矿区为每年每人30元。 (二)女50周岁、男60周岁以上居民,市区为每年每人200元;正定县、鹿泉市、藁城市、辛集市为每年每人160元;矿区、井陉县、栾城县、行唐县、高邑县、深泽县、无极县、平山县、元氏县、赵县、晋州市、新乐市、灵寿县为每年每人120元;赞皇县为每年每人80元。 (三)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及未成年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及一级和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居民,个人不缴纳基本医保费,由各级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网报系统操作教程剖析

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网报系统 用户手册二零一四年九月

前言 首先感谢您选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申报系统》!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申报系统》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管理及业务经办办法等,对参保企、事业单位的数据进行综合管理。具体功能包括:参保企、事业单位人员基本信息管理、工资变更信息申报、人员变动信息申报等。 对网上申报服务管理系统的合理、有效应用,将能提高参保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所需相关信息的申报、接收及日常管理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本手册编写的目的在于让网上申报服务管理系统的使用者能够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及常见问题的处理方法。我们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申报系统》的使用者认真阅读本手册,并按照本手册中的有关说明正确操作和使用软件,以避免由于误操作而带来的各种不便和损失。 【责任范围】 为了提高可靠性、改进设计和功能,此文档中的信息可能会有所变化,恕不另行通知。 开发商和分销商不对因为使用该软件、用户手册或由于该软件、用户手册中的缺陷造成的任何损失负责。 本手册内正文文字部分或表格、图片部分中所列举的任何数据资料,仅用于本手册讲述过程需要,均属模拟、演示数据,不作其它用途,开发商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连带责任。

阅读指南 【手册目标】 本手册是《石家庄市医保中心生育保险网报系统》的用户手册。手册详细介绍了该系统的操作规程。对于熟悉计算机一般操作的人员来说,通过阅读手册应能掌握该系统的使用方法。 【阅读对象】 本手册是为使用生育保险网上申报系统的参保单位编写的。使用者应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知识。在使用该系统之前,应该首先阅读本手册,以避免误操作。【内容简介】 本手册包含如下内容: 第一章:系统概述。概要介绍本系统的功能,以及一些常用的术语、缩略语。第二章:系统运行。详细讲解了本系统的使用方法。 第三章:疑难解答。对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一些常见的问题做了解答。

医保办理流程

参保登记程序 (1)用人单位和职工参保在医保中心服务大厅"参保登记窗口"办理登记。用人单位提供的参保资料齐全的,医保中心予以受理,出具"登记受理单",并在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将审核结果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提供的参保资料不齐全的,医保中心暂不予受理,同时出具"缺件通知书"。 (2)用人单位根据医保中心审核结果通知,指定经办人到医保中心领取《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和参保人员个人基础资料录入程序。 (3)用人单位将填写并加盖公章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登记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登记表》和参保人员基础资料录入软盘并随附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退休人员退休证复印件提交医保中心审核、建立个人参保档案。医保中心应在10个工作日完成核对、建档工作,并打印参保人员花名册返还用人单位核对。 (4)经用人单位核对的参保人员花名册盖章后送医保中心校对订正并制作《医疗保险卡》,同时缴纳医保卡工本费。医保中心在收核对参保人员花名册和医保卡工本费的20个工作日完成医保卡制作,用人单位凭医保卡工本费收据、及单位介绍信到医保中心领取医保卡。 (5)职工《医疗保险卡》从医保中心提交给用人单位的次月1日启用。用人单位应及时将医保卡发给职工。 (6)用人单位参保登记后按本单位参保登记人数一次性缴纳医保

卡成本费和当年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费。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参保登记后按本单位参保登记人数一次性缴纳医保卡成本费和当年公务员医疗补助费。 社保部分:1、养老保险:个人交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8%,单位交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8%;2、失业保险:个人交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单位交本人当月工资总额的1%;3、工伤0.5%、生育0.7%,这两项皆为单位缴纳。 医保:单位按个人工资总额的8%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职工个人以其月工资额的2%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新规建筑工人必须缴纳工伤保险.doc

2019新规建筑工人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新规建筑工人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更新:2018-10-07 12:06:48 建筑工人必须缴纳工伤保险 今后,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未提交者,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昨日,人力部会同住建部等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大力扩展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或按用人单位参保或按项目参保。 发放施工许可证须有工伤保险证明 意见要求,针对建筑行业的特点,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尤其是对农民工,要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同时,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应当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保证工程安全施工的具体措施之一;安全施工措施未落实的项目,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说,建筑业目前从业人员近4500万人,其中3600万人是农民工。建筑业工伤风险高,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的问题突出,工伤维权已成为该领域从业人员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之一。 据悉,本市多年来一直要求对建筑工人缴纳“五险一金”,其中就包括工伤保险。 保险缴纳基数为工资总额

对于工伤保险费的计缴方式,意见明确按用人单位参保的,应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可以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针对建筑业工资收入分配的特点,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中难以按本人工资作为计发基数的,可以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作为计发基数。 同时,建设单位要在工程概算中将工伤保险费用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覆盖项目使用的所有职工,包括专业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的农民工。 工伤保险待遇可一次性支付 意见还指出,对认定为工伤的建筑业职工,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用人单位应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各项工伤保险待遇。 对在参保项目施工期间发生工伤、项目竣工时尚未完成工伤认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的建筑业职工,其所在用人单位要继续保证其医疗救治和停工期间的法定待遇,待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后,依法享受参保职工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其中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工伤职工所在用人单位要按时足额支付,也可根据其意愿一次性支付。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建设项目,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依法由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不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用人单位和承担连带责任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偿还;不偿还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追偿。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流程

关于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流 程及方法 第一步: 报销材料: 1.在职职工的社保卡 2.门诊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3.住院单据,包括发票(包括明细账单,即分割单) 4.医院方面出具的说明(此说明需要院方出具,大概是说明为什 么当时没有直接走医疗报销而采用手工报销的方式) 第二步: 1.1系统录入: 1.1.1基本医疗保险的手工报销一律采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系 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进行信息录入,最好是最 新版本,不然可能会出现不兼容现象.(可在此地址中下载: http://210.73.89.188/csibiz/home/index.html,进入后找到”下载 专区”,如果已安装旧版本,下载最新版本后可以直接解压缩,进 行安装,无需卸除老版本) 1.1.2系统数据库 这个”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是单机版,它的数据库必须是先手工录入后生成莫个人 的数据合成到公司的总数据库中. 如果该员工是通过网上系统“直接外区转入”或者用“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直接申报新参统的话,

那必须先要在“数据采集”(如下图)模块中进行该员工的 信息录入,将其个人信息先行录入进公司的数据库中以后,退 出. 再从“手工报销”的页面进入,进行 1.2 等如下步骤的操 作,否则数据库中没有该员工的数据的话,直接进行 1.2等步 骤的操作,是无法在“选定公司的页面下”找到此员工的. 请各位HR们切记!!! 1.2 录入流程: 1.2.1住院录入: 点击”手工报销”→医疗费用录入 →住院费用录入→输入“公民身 份证号”→点击“查询”→点击 “新增”→然后依次录入住院费 用结算单上的数据→点击“保存” →点击“生成审核表”(打印并盖 单位公章) →退出“住院费用录 入” 1.2.2数据报盘: 点击“数据报盘”→进入“生成 住院\七日留观\门诊特殊病报盘 文件”→存入U盘 1.2.3报盘文件: 点击“查询”→点击“报盘”, 将文件存入U盘,报送到各区县 医保中心

医保办工作责任和制度流程

医保办工作责任和制度 流程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部门:医疗保险办公室 医保科在院长、分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医保管理工作,主要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 各项政策及规定。 2.理解掌握并积极宣传医保政策及规定,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规范服务行为,保障医 保基金的安全使用,维护参保人员及医院的利益。 3.负责对医保住院病人特殊用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及外购药品进行审核,负责医 保转诊转院病人的审核登记工作。对医保的外伤住院病人的相关信息向县医保处汇报。 4.为城乡医疗救助和重点优抚对象办理民政的“一站式”补助。 5.准确统计医保、民政、大病保险报销等信息报表并及时上报。 6.严格执行医保的各项制度及规定,加强与临床的沟通指导,强化对各项运行指标的 动态监管,以保证医保政策的准确执行,减轻参保人员的负担,保证医院的持续健康发展。 部门:医疗保险办公室岗位名称:主任 1.按照人社局社保处相关规定,对门诊特定病种进行申请和审核,材料合格率为 100%。 2.每半年向临床医生宣传医保政策,及时给相关人员进行医保培训。 3.对城镇职工住院患者进行入院审核登记,不定期到各病区抽查人、证相符、病人在 床、住院标识,保证无冒名顶替及挂床住院情况。 4.不定期检查普通门诊、门特及离休干部的门诊处方使用情况。 5.按时上报医保住院病人情况,按月、季、年统计数据,进行动态分析,有效控制人 均费用及药占比。 6.每月不定期抽查出院病人医嘱、检查单与记帐单是否相符。 医疗保险制度 制度编号:YLGL-034制定部门:医务科制定日期:2012.06 修订日期:2018.03修订次数:2次生效日期:2018.04 根据县人社局社保处等上级主管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热心为参保患者服务,优化就医医保服务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环境。 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各项医保政策及规定,认真遵守《医疗定点机构服务协议书》的各项规定,保证医院在医疗保险管理工作中,准确执行医保中心的各项政策规定。 三、互学互遵、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事、同行、合作科室之间关系,加强与各人社局社保处的沟通交流,热情接待来人来访,保证医保工作在我院顺利运行。 四、按要求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杜绝医保工作中差错、失误的发生,圆满完成各项日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办事指南 厦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 地址:厦门长青路号劳动力大厦十二楼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

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办事流程图

一、适用范围及参保对象 厦门市建筑企业必须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及《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的规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为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工地农民工均有依照《工伤保险条例》及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二、建筑企业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办法 建筑企业以建设工程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到地税管征局办理工伤保险,填写报送《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申报建设工程项目标段、名称、施工地点等情况,并按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一次性向地税部门申报缴交该项目的工伤保险费。 、报送资料: ()《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一式份、地税网站表报栏―社保费类中查找下载、网址:); ()招投标中标标书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申报缴费:每月6-日 申报报备:每月—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缴费额:工程项目施工承包合同总造价的‰ 、扣费方式: ()自带单扣费:地税柜台开具税票,各单位自行到银行缴费; ()电子托收扣费:地税柜台根据托收帐号通过地税电子托收系统直接扣费。 三、办理施工许可证 建筑企业缴交完建设工程项目工伤保险费后,到建设管理局工程处办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

报送资料: ()盖有地税机关印戳、日期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团体参保登记表》; ()银行缴费单或电子托收单(属每月—日人工报备的,在每月日后补缴费)。 四、报送项目工地职工花名册 参保工程项目施工后,工人陆续进场时,应当及时向地税管征局报送施工工地上的职工花名册;增员时也应及时向地税机关报送新增职工花名册。 、报送资料:《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职工花名册》(一式份,可下载) 、申报时间、地点:每月工作时间、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职工在工程项目施工工地上发生工伤的,应当到税务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录入工伤职工个人信息。 、报送资料:(1)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2)原报送的《建筑企业工伤保险参保 职工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且已加盖 地税部门受理章)。 、申报时间:每月6-日 、申报地点:地税管征局办税服务大厅 五、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及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采取救治措施,将工伤职工送往就近医疗机构紧急处置或送往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并向企业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医疗费用预付和工伤认定。 、医疗费用预付申请: 用人单位填写《厦门市工伤保险工伤医疗费用预支申请表》(可登陆下载)报送至税源缴交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转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参保有效后出具《参保职工工

医保中心办事流程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经办流程 (祁阳县医保中心) 一、参保缴费 单位与职工新增参保:提供参保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到1号窗口初审→二楼主任室复核→开户行缴费后到7号窗口开票→1号窗口办理医保卡册 职工个人账户转移、继承:2号窗口审核打单→分管副主任复核→9号窗口付款 职工医保手册、IC卡补办:持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到2窗口挂失→15日后2号窗口领取新卡册;如他人代办另需提供代办人员身份证及复印件 企业退休人员参保:8号窗口初审→二楼主任室复核→7号窗口缴费→2号窗口发证 城镇居民参保缴费:每年8月-10月交下年度费用,学生在各校缴费参保;县城社区居民、非学生儿童在各社区参保;其他各镇居民在镇政府参保 城镇居民医保手册补办:居民在参保社区补办;学生在5号窗口直接办理 二、医疗就医 县(市)内住院:需住院者持医保卡册、单位介绍信到定点医院就诊→院医保科登记→住院治疗(职工在本市内住院须先办理异地就诊申请;居民可持医保证直接住院) 转诊转院:持医保卡册、定点医院转院表(2份)→分管副主任审核→4号窗登记备案 异地急诊:持医保卡册、急诊病历、申请(2份)→分管副主任审核→4号窗登记备案 特殊门诊:医保卡册、单位介绍信、病历资料、定点医院填写盖章的申请表(2份)→稽查监管股资料初审→集体研究复核→通知符合条件者到4号窗口登记备案 意外伤害认定:住院24小时内(特殊情况 3日内)报告稽查监管股→进行初审调查认定→通知符合条件者凭审批表在定点医院结算或到中心后台报帐 职工异地安置:4号窗口领表(2份)→安置地定点医院、医保机构盖章→4号窗口登记备案三、审核报帐 县(市)内住院费用:在县内定点医院及永州市内市级统筹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终结后,直接凭医保卡、证在各定点医院结算报帐。 县(市)内普通门诊:职工持IC卡在定点医院、药店直接刷卡。非学生居民在居民定点医院就医并报帐;无定点医院的乡镇参保居民在中心卫生院的门诊费用按政策核报。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2009-10-23 16:18:41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石政办发[2009]59号 -------------------------------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市内五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各县(市)、矿区人民政府,可根据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参照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石家庄市市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石家庄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遵循“低水平、广覆盖、群众自愿、属地管理、统筹协调”的原则,逐步提高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 第三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下简称居民基本医保费)的筹集实行居民个人或家庭缴费、政府补助、社会捐助相结合的办法。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居民基本医保基金)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居民医保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 第五条居民医保实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和住院医疗费用统筹相结合的办法。 第六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高校(科研院、所)医务室(所)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申请,经审定后,与市医保中心计算机联网,作为大学生基本医保的门诊医疗服务定点医疗机构。 第七条本市市区公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可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承办居民基本医保门诊医疗服务,其公立性质由市卫生局负责确认。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收治住院标准的,凭市卫生局审批证明,可以申请承办居民基本医保住院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办居民基本医保医疗服务资格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定,由市医保中心选择确定。 第二章管理机构职责

医保业务办理流程图

营业执照、职工花名册 缴费 填报参保登记表 缴费 医保业务办理流程图 一、单位参保 用人单位 业务科 地税局 业务科 二、人员信息变更 (一)新增或续费 1、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 大厅业务窗口 地税局 业务科 2、居民医保: (1)新参保的 参保者 居民窗口 领取医保证卡、定额发票(带票号) (2)续保的 参保者 居民续费窗口查询并续交该缴纳的医保费 3、工伤及生育保险: 参保单位 业务科填表 参保成功 输入微机 领取证卡 制医保证、卡 工资表、招工表、劳动合同、2张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财拨证明 领取证卡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身份证、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缴费 劳动合同、招工表、2张照片 身份证复印件、财拨证明 填报参保登记表 开票 凭身份证或医保卡 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复 印件,一寸彩照2张

解除劳动关系有关材料 初审、复审、办结、签字 填写登记 IC 卡 解除劳动关系有关材料 初审、复审、办结、签字 (二)停保 1、职工医保 用人单位 业务窗口 2、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 业务窗口 (三)职工灵活人员参保 参保人员 业务窗口 地税局 业务窗口 三、住院报销 参保人员 医疗证、身份证 住院 输入微机 身份证、2张近照 缴费 制发卡证 领取证卡 终 止 医保待遇 终止待遇

县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医保办 初审 申领异地就医登记表 常驻异地人员证明 盖章 审批、盖章 审核 参保人员 盖章 复审 参保人员 填写特定门诊审批表 初审 复审、盖章 审批、入库,装订 享受待遇 医院刷卡 审核 医保审批手续办理流程 一、职工和居民转诊转院 填写转诊转院审批登记表 医保处稽核科 转往外地医院就医 二、职工和居民异地就医办理 参保人员 医保稽核科 负责人 稽核科入库、装订 三、职工和居民特定门诊(每月1-25号申报材料,次月5号领证) 参保人员 医保处稽核科 医管科 负责人 四、职工和居民补刷卡手续 参保人员领取补刷卡登记表 就医医院主治医生、护士、业务院长 签字、盖章 医保处稽核科 办理补刷卡、录入、审批、装订 五、职工医保慢性病审批(每年1次,申报时间为10月) 参保人员 提前登记 医保大厅服务窗口 电话通知鉴定 由专家组鉴定 符合条件的公示 享受慢性病种补助待遇 六、工伤职工就医 门诊病历、诊断证明材 料、单位或社区证明 居住地医院、医保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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