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视界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视界 ›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项目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有限责任公司建筑项目分包招标投标活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招标活动均遵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在公司纪委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组织及管理

第五条为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领导、监督、管理与协调,规范招投标工作,公司成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

公司经理任组长

公司总经济师任副组长

成员:由公司技术科、财务科、供应科、纪委、安全科、市场科、经营科、各分公司的分管领导及负责人等组成。机构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公司按规定组建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享有规定的权利和责任。

招标工作的组织管理

申请部门的主要职责:调研市场供给情况及询价,编制询价报告;编制招标申请审批表及提供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与参数,全程参加经办部门组织的招标活动和合同谈判。

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责:组织投标单位资质预审会议,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库,负责组织安排全过程的招标小组的会议。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并负责审批、报送、存档。

监察部门负责参加招标评审会议;负责招标过程的监督检查;定期对招标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价。

第三章工程项目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

第七条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经营部门审核及相关领导审批。

第八条公司内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雇佣劳务、专业分包等,达到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第九条规模标准:项目内劳务分包、专业分包经营估值在**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万元);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规定标准,但项目内分段合并估值和分批累计估值在**万元人民币以上(含**万元)。公司内符合以上规模标准的,由公司经营科组织招投标。规模标准以下的,由项目所属各部门参照本办法,在公司相关部门监督下,自行组织邀标和议标,招标结束后,报经营科备案存档。

第十条为加强工程招投标工作管理的计划性和组织性,招标申请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对招标工作提前做出招标申请。工程招标前,经营科根据公司有关

文件要求,将招标申请表及相关文件上报主管领导,待项目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第四章招标

第十一条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招标委员会批准的招标申请;

2、招标项目应用完整的技术参数和经营比价。

第十二条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规模大,造价高且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由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确定可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申请部门提供市场调查资料,经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审定受邀投标单位,否则当次招标无效。

3、议标:在工期或供货期紧迫,技术专业性强或工程现场条件等客观原因造成不宜进行1、2两种方式,由招标投标小组研究确定进行议标。

第十三条招标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招标申请及审批。

2、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

3、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

4、编制招标文件(含评标办法)。

5、向选定的投标单位出售招标文件和有关技术资料。

6、组织11、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及备案。12、签发中标通知书。

13、签署合同。

第十六条招标文件是招标投标的主要依据,内容应做到完整、准确,条件公平、合理。

招标文件一般采用通用格式编写,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招标项目的范围、性质、规模、数量、标准和主要技术参数。2、投标报价清单。3、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4、进行资格审查的项目: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需要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5、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地点和截止时间,以及正、副本的份数。6、开标的时间、地点。7、投标有效期。8、合同主要条款。

第十七条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单位不得任意变更其内容或增加附加条件。如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书面通知招标领导小组同意,报经营科及时通知投标人,并按有关规定为投标人修改或补充投标文件留有足够的时间。

第五章投标

第十八条具备以下条件的单位,可以参加投标。

1、投标企业必须是法人;

2、具有相应的资质;

3、具备招标项目相应的资金、装备和技术水平;

4、有健全的全面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

5、有相应的资金和赔偿能力。

第十九条投标人投标时应当向招标人提供下列证件和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等。

2、相应料。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第二十条投标人的投标书应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填写,投标文件应有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密封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递送招标机构。

第二十一条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或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邀请书或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

第六章标底或拦标价

第二十二条标底或拦标价由经营科组织进行编审。报招标主管领导,由招投标领导小组组织审批确定。

第二十三条编制标底或拦标价必须遵循的原则:

1、依据国家或省现行的有关工程概(预)算定额、工期定额、取费标准或者当地建筑材料指导价格,如当地造价信息未涵盖的部分材料执行经调研的市场价。

2、依据招标工程的图纸、有关技术资料和招标文件。

第二十四条标底在开标前必须密封保存,所有接触过标底的人员均须严格保密,不得有任何泄露。

第七章开标、评标、中标

第二十五条项目开标、评标活动,评标主任由评审委员会推荐产生,由经营科主持,在公司纪委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第二十六条组建评标委员会

1、评委由公司评标

2、拟选取的评标专家,经招标委员会确定,但执行单位评委不得超过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一。

3、评委总数一般为5-11人单数。

第二十七条开标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公开招标开标时间为公示20日以后。内部邀请招标开标时间为发标5日后。

第二十八条投标书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无效:

1、未密封的;

2、未按规定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的;

4、逾期送达的;

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的;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不能出示其有效身份证明者,以弃权论。

第二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废标:

1、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投标的;

2、

3、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

5、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

6、

7、投标人中曾与本公司有不良行为关系的施工单位(或与其有关联),均按废标处理;

8、其它应视为废标的情况。

第三十条评标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原则。评标方法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一般采用综合评分法和经审查的最低投标报价法。

第三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制定的评标办法,对照投标文件进行评标,根据投标单位的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三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第三十三条中标

1、评标工作结束后,由公司招标委员会依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对评标结果进行确认,确定中标人。

2、公开招标的评标结果须经3日公示后,方可签发中标通知书。

第三十四条招标委员会在选定中标人后发出经主管领导签证的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单位。未中标单位在接到通知3日内,交回全部图纸资料,同时招标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返还投标保证金。

第八章合同管理

第三十五条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是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合同的承包价应为中标价。

第三十六条项目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均须采用书面形式,使用国家统一的示范文本,按照文本的条款,明确约定合同的内容。对文本以外的内容要单独注明。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合同当事人认可的合同修改文件、补充协议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十七条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合同由经营科、合同执行单位与中标人初拟

定,报公司主管领导审定后,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第三十八条凡属项目参建单位自行招标的项目,经招标后由各单位负责签订分包合同,并报公司经营科登记备案。

第九章惩罚规则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的,自行确定的承包单位无效,并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1、不按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额度权限组织招标的;

2、

3、把整体项目肢解及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4、

第四十条投标单位在投标中串通作弊,哄抬标价,隐瞒企业真实情况,扰乱招投标工作秩序,取消投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其他规定遵照国家及**部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办法解释权归公司。

公司投标管理办法版

投标管理办法(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规范公司招投标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的管理,明确投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规范公司制定的相关文件规定。 第三条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责任 第四条公司实行在董事长领导下,副总经理监督、投标小组具体负责的责任人管理体系,各业务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第五条项目投标前,由项目销售负责人向副总经理汇报投标项目基本情况,副总经理组织召开项目投标专题会议,设立组建投标小组,并对小组成员工作进行分工明确任务, ; 第六条投标小组组成: 总指导:董事长、副总经理 组长:投标联络负责人 组员:项目销售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 采购部、行政部(可根据项目类型及大小难易程度邀请其他部门及人员参加)。

第七条主要责任人职责 ` 1、副总经理职责 副总经理负责项目投标工作监督把关、协调及标书最终审核决策。 2、投标小组组长职责 投标小组组长负责投标商务方案的撰写及投标小组的整体协调、监督、任务分摊、审核各类投标文件、标书装订、现场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投标保证金的退还等工作; 3、项目销售负责人职责 项目销售负责人负责项目在投标期间各项工作协调,督促投标小组各项工作进展,为投标工作做好全面支持配合工作。 4、技术部(技术支持)职责 技术部(技术支持)负责投标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 5、工程部职责 涉及集成工程类的项目,工程部负责投标文件技术方案撰写、方案初审及配合投标小组长标书装订等工作; 第八条配合部门职责 1、采购部 负责提供投标项目中涉及的设备采购价格、公司营业执照、资质

建筑公司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公司内部招标及合同签订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本公司的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保障工程及设备、物资质量和安全,降低造价,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公司所承建的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设备采购、物资采购等。 第三条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施工项目;设备、人工、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1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包括公司已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人工、设备和物资采购等的招 ^标。 第五条招投标活动必须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和择优定标的原则,不受各种形式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应招标的工程指定发包,也不能干扰规定中确定的中标结果。投标保证金缴纳为500-3000元,未中标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的转履约保证金。 第六条项目部发生的人工、外包、装修装饰等工程全部由项目经理组织三家以上单位(班组),工程部、材料设备科、建筑公司副总、总经理参与,由工程部主持开标。公司采购原材料、 设备等由材料设备科组织三家以上单位,建筑公司副总、工程部、

预算部参与。由材料设备科主持开标。 第七条招标的工作流程: (一)招标申请 由负责部门向总经理提出招标申请,招标的名称、质量、预算价值、人工费等。 (二)招标准备 编制招标文件或工程清单报价表。 (三)发标 向合格的投标人发放招标文件或工程报价清单。 (四)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招集所有投标人参与。 (1)公开招标:由公司工程部、项目部发布招标通知。 (2)邀请招标:工程部、项目部向资质条件符合该工程要求的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3)议标:对不宜采用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项目,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之后可以实行议标。参加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三家,参加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两家。 (五)公司招标小组协商后,初步确认中标候选单位,报有关领导批准。 第八条凡经公司同意批准设立的工程项目经理部或具有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均可按照本条规定参加与其资质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的投 ^标。 第九条招标书由公司工程部及工程管理部门统一制定。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山东省实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细则 鲁建发第31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行为,根据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省投资或者参与投资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的设计,必须执行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凡属下列范围的,均应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一)总投资额在五百万元以上(含五百万元)的民用建筑工程(包括科研、卫生、体育、教育、文化等非生产性设施); (二)总投资在一百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 (三)建筑面积在五万平方以上的居住小区,及主要公用建筑; (四)建设单位要求进行招标投标的。 外商独资,国内个人投资的建筑、市政工程是否实行招标投标,由投资人自行决定。 县以上人民政府确认的保密,抢险,救灾等建筑、市政工程,可以不实行设计招标投标。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

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招标投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 第六条依法必须进行设计招标的建筑、市政公用工程,招标人必须在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审查备案机关必须在5日内完成审查备案手续。 第七条建筑、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及其以上的设计单位发出邀请书。 第八条招标公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发布招标信息,包括招标人名称、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 (二)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四)其它事项。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规定

招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维护集团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经济效益,保证项目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招投标工作原则: 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杜绝暗箱操作。 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保证招标具有充分的竞争性,公司应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3、廉洁奉公原则:所有与招标工作相关的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便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标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4、维护信誉原则: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5、保密原则:各单位的投标文件、评标过程、定标意向,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不得泄露或作不当承诺。 第三条由经营部负责地产公司所有招标活动的组织工作,物资部、工程部、设计主责人、财务部、销售策划部等根据实际需要参与招标管理活动。 第二章招标系统组织职能 第四条职能:

1、招投标领导小组:公司招标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拥有对公司内一切招标事项的终决权,指导及监督招标工作系统内各执行单位的工作。 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包括总经理、常务副总、经营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总监、销售部经理、设计主责人、物资部经理。总经理为组长,常务副总为副组长。所有成员的职责:负责招标计划的审核、招标文件的审查、投标单位考察结果的审核,组长、副组长参与开标、评标、议标、定标会议并拥有审查决策权。 3、集团审计部:公司招标工作的监督机构,确保公司内所有招标活动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展开。 4、经营部、工程部:作为招标工作组织部门,负责编制招标计划、发标、接标及资料归集整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具体负责公司各项招标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通过发标、截标、开标、评标、议标、定标等系列工作,选定价低质优的中标单位。统筹、协调、督促各技术部门进行招标前的方案确定和招标中的技术考查、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5、设计主责人:技术总协调,负责相关专业技术方案的优化及把关、解决技术争议问题。 6、各部专业技术人员:具体负责招标立项报批、设计和审核招标设计方案、投标队伍技术考查和技术标、经济标评定等工作。 第五条定标抉择权: 对各招标项目,在按照招标程序操作后,根据公司招标、评标、定标原则,将初步定标结果逐级报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 第三章招标系统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第一节工作目标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版)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1.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内装饰、LED店招等工程。 2.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3.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4.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5.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6.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二、机构与职责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5人,由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2.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招标申请,批准发布招标公告,审批集团及各成员企业评标报告,批准发布中标公示; 3.按照招标项目组成评标小组成员; 4.监督、检查集团及各成员企业各类项目的招标工作; 5.受理投诉,依据相关文件进行调解、仲裁及撤销中标资格,批准列入或移出招标黑名单; 6.定期审核、调整集团公司合格供应商会员库名单。 (二)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由分管资产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办公室主任,资产工程(安全)管理中心负责人、招投标专员作为办公室成员。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8]63号(完整版)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市【2008】63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的通知 建市[2008]63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节约社会资源。我部制定了《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 附件:《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代章) 二○○八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提高建筑工程方案设计质量,体现公平有序竞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及其管理活动的,适用本办法。 学术性的项目方案设计竞赛或不对某工程项目下一步设计工作的承接具有直接因果关系的“创意征集”等活动,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是指在建筑工程方案设计阶段,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进行的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政府审批的建筑工程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 (二)涉及抢险救灾的; (三)主要工艺、技术采用特定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 (四)技术复杂或专业性强,能够满足条件的设计机构少于三家,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 (五)项目的改、扩建或者技术改造,由其他设计机构设计影响项目功能配套性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进行设计招标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流程图详见附件一。 第六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按照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的原则。建筑工程设计方案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积极鼓励采用节能、节地、节水、节材、环保技术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 第七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八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满足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本办法规定的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方式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1]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招标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益和成本管理水平,以合理低价选择合适的中标方,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标原则 2.1. 客观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客观公正,有充分的透明度,所有招标决策应由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 2.2. 科学合理原则: 选择合作单位时,在技术方面满足要求的前提下,要以合理低价中标(低于成本除外),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必要条件; 2.3. 实事求是原则: 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及项目考察,对于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坚决不用; 2.4. 择优定标原则: 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鼓励公平竞争,择优选择具有充分竞争优势的单位中标; 2.5. 廉洁奉公原则:与招标工作相关的所有员工都应保持廉洁,不得利用职务、职权之变谋求私利,任何个人不得影响招投标小组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2.6 保密信誉原则:投标资料,评标过程等在定标前,都是公司的重要机密,任何人不得泄露,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的良好信誉和形象; 2.7 可追溯原则:项目的招标资料(招标文件、答疑记录、评定标评审表、约谈记录等)须及时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三、组织结构与职责分工 3.1 公司成立招标领导小组,招标领导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对招标、评标、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3.2招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 3.3领导小组职责: 3.3.1批准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 3.3.2批准合约规划; 3.3.3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及对其资质等级的要求; 3.3.4审批招标文件、标底、评标办法; 3.3.5确定合同形式; 3.3.6确定合同商务条款中的主要原则; 3.3.7根据评标报告,确定中标单位; 3.3.8决策招标管理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3.4招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执行小组,招标执行小组是招标工作的办事机构,负责编写(或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及投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和技术考察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3.4.1招标执行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白秀姝 成员:王福元、张红涛、庄金生、西伟、其他相关专业人员 招标执行小组办公室设在合同预算部,办公室主任由合约部经理担任。 3.5招标执行小组职责: 1、起草招标管理办法及工作程序报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2、负责与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和造价咨询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协助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申请登记、招标通告,代表招标人联系、安排外部招标事宜,并办理各政府招标主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手续; 4、收集投标单位资料,建立相关信息库; 5、组织标前会、招标答疑及现场勘察; 6、协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标底(如果有); 7、及时向招标领导小组汇报与招标有关的情况; 8、组织开标,根据领导小组的批复,组织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

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版招投标管理办法(2014 为加强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规范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双方的合法权益,推,招投标管理 行项目集中招标,有效提高投资效益,强化事前、事中监控,根 ,制定本办法。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适用范围一、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成员企业的招投标活动 本办法按照招标范围划分为以下六类:

工程施工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1. 涉及的土建、安装、强弱电、给排水、消防、人防、暖通、幕墙、 店招等工程。内装饰、LED 设备材料采购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2. 程所涉及的空调系统、电梯、监控广播系统、信息系统、大宗材 料等大型设备材料采购。 咨询服务类:集团及各成员企业新建、扩建、改造工程所3. 涉及项目建设管理、工程监理、工程审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 地质勘探、工程测量、各类检测等工程咨询服务。 办公及经营耗材类:办公用品及办公设施采购、经营设备4.

采购,计算机硬件设备及耗材、系统软件等信息系统设备采购等; 物品回收类:废旧包装材料回收、废旧办公用品回收、废5. 1. 旧设备与线材处理等; 业务外包类:保卫、保洁、空调系统清洗维保、节能改造、6. 病虫害治理等。 如遇特殊情况需单独报批,由使用部门或各企业提出申请, 报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批准。 机构与职责二、

(一)集团公司设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是集团公司招标的 最高决策机构,决定集团公司招标的方针、政策,全面负责集团 公司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由集团公司 人,由5 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总经理担任副主任委员。设委员 集团公司分管发展、财务、资产工程、营运的副总经理及纪委书 记担任。集团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修订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设计投标管理办法

附件三: 设计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建设项目规划、建筑方案设计招投标工作,提高规划、建筑设计水平,保证设计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公司投资的建设项目都须纳入设计招标管理范围。其中:建筑面积不超过6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单体或建筑群体;以及总用地面积不超过5万平方米的各类规划建筑设计,由公司自行组织招标;建筑面积小于30000平方米的项目一般情况下可直接委托设计; (一)建筑面积超过6万平方米(含6万平方米)的高层住宅单体或建筑群体; (二)总用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各类蓝图规划设计; (三)重要的公共性建筑(或单栋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综合性建筑)需按政府规定由国土局组织招标。 第三条设计招投标工作实行分级管理,上设“项目策划委员会”,下设招标工作小组。 第四条招标工作小组由项目部、策划设计中心、公司分管领导组成,负责设计招投标工作的具体组织及运作。 第五条“项目策划委员会”由公司相关专家组成,负责设计招标的指导、审查工作。 第六条招标工作小组负责拟定标书、初选投标单位、拟定评标办法,组织评标活动。 第七条“项目策划委员会”负责审定标书,决定投标单位,审查评标办法,负责评定标书,处理招标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第八条设计招标可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根据公司项目重要性以及扩大社会影响力的需要由招标工作小组初定招标方式,报“项目策划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投标单位的选择 (一)针对不同性质规模的项目在国内外挑选合适的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公司。 (二)在招标前应对设计公司的设计资质、设计能力、公司实力、业绩与运作方式进行考察,择优选用。 (三)优先选择与招商地产有过良好合作经验的以及设计作品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设 计公司。 (四)对于境外设计公司,优先选择在国内有成功设计经验、与中方设计公司有合作经验的

总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绵阳佳成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市场开发工作,规范投标工作管理,明确投 标过程各环节的责、权、利,充分调动公司参与市场竞争的积极性,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投标工作必须遵守《招投标法》、《合同法》等法律、规章,执 行国家及行业颁布的标准、规范及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的规定。3、公司投标工作实行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部门主管领导负责制 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 1、公司实行在总经理领导下由部门主管负责的投标管理体系和 公司经营部具体负责、各业务部门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2、公司成立投标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重大或重要项目公关方 案和投标策略,由由投标法人委托代理人负责实施。公司经营部负责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3、经营部职责: (1)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对投标工作履行归口管理和协调、服务、监督职能。 (2)做好市场调查和预测,召开投标例会与投标有关的专项会议。 (3)负责对信息的收集、整理、评审、申报、建档、跟踪和反馈

等工作。负责投标前的信息评审,并将评审意见书面报告公 司总经理批准后进入投标程序。 (4)负责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文件、并组织合同评审,提出投标策略供公司总经理决策;负责办理投标项目在当地投标 注册等手续。 (5)参加中标项目的合同谈判,并负责中标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传递和归档保存。 (6)根据领导安排,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公关工作。 (7)负责与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保持正常友好的业务关系。 第三章投标管理 1、投标可采取公司独立投标和与其他单位联合(合作)投标等多 种方式。 2、是否参与工程项目的投标由公司经理会议决定。 3、公司经营部负责跟踪工程项目的投标,并实施投标(资审)文 件编制责任人制度。 (1)凡公司决定参与投标的工程项目,从购买投标文件、踏勘现场起至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全过程实行责任人制度。每个投标 项目组织一个由责任人负责的编标小组,负责投标文件的编 制工作。 (2)责任人的选定,由公司经营部根据投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决定并报公司经理批准。 (3)编标小组人员的确定,根据投标项目的类型、工作量的大小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国有企业适用)

XX公司招标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适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招标采购行为,确保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依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规章、规性文件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非采购实施单位所能预见或非采购实施单位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或公司紧急需要的以外原因等其他任式规避招标。 第三条公司招标活动根据项目规模和特殊性可实行前置性评审管理,由招标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成立招标活动评审专家组对招标项目围、容、金额及准备情况进行审核评价并确定是否需对拟招标项目开展造价咨询工作,审核通过的,可进入公司招标流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以招标式进行的工程、货物与服务采购活动。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公司XX部为招标管理职能部门,履行下列招标管理职责: (一)拟订招标管理办法; (二)对实施单位要求采用邀请招标采购的式进行合规性审查; (三)组织公司采购实施单位等确定货物、工程或服务邀请招标的邀请投标人; (四)组织公司招标文件审查,督促指导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五)协同有关部门对招标中的投诉或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主持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公司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七)审查发布公司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评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督促指导采购实施单位办理合同谈判与签署手续; (八)负责公司招标业主代表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更新管理; (九)负责招标项目熟悉招标项目情况的业主代表的选取; (十)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涉及工程的招标文件进行审查把关; (二)根据需要配合派出人员作为业主代表参与评审; (三)对相关工程合同的签约进行审查; (四)主持工程项目的验收活动; (五)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七条采购实施单位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组织设计单位(或相关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 (二)协助招标主管部门组织招标文件审查,具体负责安排现场踏勘、标前会等; (三)协助招标主管部门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项目开标、评标; (四)负责发起拟订、办理招标工作流程中的各类网上审批流程; (五)负责具体组织合同谈判与签署工作; (六)其他招标采购管理职责。 第八条法律事务主管部门在公司招标活动中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招标工作相关招标文件与招标程序的法律风险防,确保招标活动合法合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第33号令)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第32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 2017年1月24日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

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目录 一、招投标工作目标……………………………………………… 二、部门职责与权限……………………………………………… 三、治理架构图…………………………………………………… 四、工作范围……………………………………………………… 五、岗位职责、用人标准………………………………………… 六、招投标工作规范及程序……………………………………… 七、招投标工作流程图…………………………………………… 八、招标、评标纪律……………………………………………… 九、招投标工作人员行为守则……………………………………

十、目标考核制度………………………………………………… 一、招投标工作目标 招投标的工作目标是,提高经济效益,在保斑点质量的前提下降低成本,在公平竞争的原则下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及材料、设备供应商,使我司的投资治理和工程治理,逐步与国际市场接轨。招标工作程序化、标准化、做到“少花钞票,多办事、办好事”,实现公司成本操纵治理目标。 二、部门职责与权限 (一)部门职责 1、收集整理国家关于招投标工作的有关法规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 有关规定。 2、接到招标任务后,立即针对该招标项目做初步的市场调查,了解施 工队伍情况和掌握市场行情,查找、联系信誉较好的施工队伍或材料、设备供应方。 3、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包括营业执照、素养证书等有关文件的 审查,必要时须派员到该单位所在地或生产现场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工程或产品质量情况,填写资格审查表报领导审批。 4、编制招标文件及合同草案,托付或自编标底(大型项目由审核部编 制标底),依照市场行情及往常的招标结果进行综合分析、核定投资额。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33号-2017年)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3号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提高建筑工程设计水平,促进公平竞争,繁荣建筑创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二)对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 (三)建设单位依法能够自行设计的; (四)建筑工程项目的改建、扩建或者技术改造,需要由原设计单位设计,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应当依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可以采用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 设计方案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提交的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设计团队招标,是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派设计团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第七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3个以上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八条招标人一般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一并招标。确需另行选择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 第九条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实行设计总包的,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 第十条招标文件应当满足设计方案招标或者设计团队招标的不同需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的项目招标管理,规范天河城集团及下属公司项目招标活动,保证项目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为股东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根据《转发印发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粤投[2006]62号),结合本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招标包括公开招标及邀请招标。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下属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但不限于当地报刊发布招标公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投标。其招标应通过天河城网站公开发布投标邀请书,同时可以口头方式通知特定的投标人浏览有关投标邀请信息。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招标人,是指依照本办法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公司。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个人。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签约公司,是指项目经办部门所属公司。 第八条招标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如下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及公司利益最大化原则; (二)任何个人及部门不得将必须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以其他方式回避招标。 (三)所有参与招标工作的人员必须严守纪律,保守秘密,严格遵守广控《十八条禁令》。 (四)不得泄漏相关的信息。 第二章招标 第九条进行招标的项目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一)已按审批权限获得批准的项目。 (二)已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手续,获颁批准或许可文件。 (三)已落实项目管理责任人员,并已具备相关的完整技术文件。 (四)资金来源落实,资金安排已获得财务部门确认。 (五) 进行招标的建设项目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广东粤港投资控股有

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制度很实用

下文就是招投标工作的一些范文,各人或公司可以跟据自己公司的实际情况简单的进行一些修改并可利用。希望对您们有些帮助。针对一些公司关手招投标工作时出现的一些错误及不当之处,我对招投标的流程与注意事项作以下一些说明。很实用,本人多年招投标工作的精华。

XXX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3)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3)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4) 第四部分招标申请 (5) 第五部分招标文件 (6) 第六部分招标程序 (8) 第七部分招标纪律 (14) 第八部分其它 (15)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招标管理工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控制经营管理成本,保证质量,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对象为总公司及各分公司。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招标包括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 公开招标就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她组织投标。 邀请招标就是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她组织投 标。 第二部分招标范围 第四条以下事项必须按照本制度进行招标: 一、《公司采购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以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工程、服务。 二、其她经领导批准需要集中统一采购的物质或服务。 公司任何部门与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招标的事项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她 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三部分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公司成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就是公司招标工作的管理机构,小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工程部、采购部、审监部、

财务部等相关人员以及公司法律顾问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或分管 领导担任,其她成员由组长根据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任命,审监部负责对招 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管。 第六条职能划分 一、招标项目涉及部门 招标项目申请部门经办部门协办部门监察部门工程项目工程部工程部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办公用品总经办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 需求部门采购部工程部、财务部审监部原辅材料、固定资 产、仪器设备、低 值易耗品 知识产权、技术开发研发中心研发中心采购部、财务部审监部服务、咨询等需求部门需求部门行政部、财务部等审监部 二、申请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申请书,参与招标工作; 三、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制作招标文件与合同主要条款,投标单位资质 预审,建立合格投标单位数据资料库,编制、修订招标文件并办理相关审批手 续,负责组织安排招标小组会务,控制整个招标工作进度; 四、协办部门的主要职能:参与答疑、开标、议标、评标、合同的谈判与 签订,协助经办部门做好其她各项工作。负责招标档案的建立、招标计划的跟 进、招标过程的纪录、招标过程资料的编号归档、各类合同的存档保管。 五、审监部的主要职能:投标单位资质的审核,招标、开标过程的全程监 督及议标、议价的全程参与,定标结果的程序监察。其中,法务专员的主要职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房地产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 1.招标目的、招标工作原则、招标形式 1.1.招标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招投标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开发成本,防范合同履行风险。同时也为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1.2.招标工作原则 1.2.1招投标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给每一个投标单位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 1.2.2招投标工作的各部门参与者:严禁接受投标单位宴请、礼物;严禁泄露考察单位、入围单位、评标过程;严禁泄露标底、公司谈判草稿、公司谈判记录表和谈判内容;在招投标过程做到客观公正,各部门参与者如有违背,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1.3招标形式: 委托代理招标、邀请招标(含公开邀请招标)、简易邀标(含公开简易邀请招标)、直接定标共4种方式。 1.3.1委托代理招标:首先按本《制度》确定好招标代理单位,然后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应主管部门和合约预算部负责具体资料的准备以及与委托单位的工作衔接。(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招标文件/评标报告和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或亲自参加。) 1.3.2邀请招标:由合约预算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包括:考察单位筛选、考察、考察报告、发放标文、勘察现场、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开标和评标、商务谈判、招标报告等系列。(备注:本过程中的考察报告、邀标文件、评标报告、招标报告等须经总经理批准。) 1.3.3简易招标:由合约预算部牵头,组织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本《制度》要求进行招投标活动。招投标活动包括:单位资格审查、发放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回收标书、商务谈判、招标报告。(备注:本过程中的资格审查、简易邀标文件或报价说明书、答疑文件由合约预算部部门经理和相应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批准,招标报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1.3.4直接定标:相应主管部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直接确定单位并执行公司的合同审批流程。 2.招标适用范围、竞标单位数量要求及不适用招标的范围 2.1招标适用范围 2.1.1委托代理招标:主体建安工程施工规定为委托招标。 2.1.2邀请招标:工程类预估费用在30万以上的各类项目,其它类预估费用在10

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管理办法 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投标管理办法北大纵横管理咨询公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投标管理办法适用范围为工程、采购等所涉及的项目。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与《市场协调制度》一并作为公司投标管理的准则。 第三条本办法对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分公司、企业的投标一律适用。 第二章资格 第四条公司由总经理委以部门负责投标。 第五条公司投标的责任部门为市场部。分公司投标的责任部门为分公司市场部。 第六条国家重点项目,中国电信、联通、网通、移动、铁通等总部项目,由公司或公司组织分公司负责投标。 各省内的干线工程项目,由各分公司在大区经理的授权下进行投标。 地方网项目,原则上由各分公司在公司的授权下各自进行投标,分公司由分公司经理委以部门负责投标。但公司调解委员会

可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对特殊区域委托大区经理按照省内干线工程项目进行管理。 第七条投标者应具备承担投标项目的能力。 第八条公司需要配置专门的机构和人员,对投标的全部活动过程加以组织和管理。具有投标资格的组织和人员,由主管副总经理确认报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程序 第九条公司本部项目由公司总经理或委托副总经理下达工程项目投标任务书。分公司项目由分公司经理或委托副经理下达工程项目投标任务书。 第条公司市场部依据任务书进行投标工作。 第一条需要分公司投标的项目由公司市场部向分公司授权。 第二条负责投标部门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填写资格预审调查表,申报资格预审。省内干线工程须按照《市场协调制度》向大区经理通报投标信息,并获取资质授权。 二、购买招标文件(当资格预审通过后)。 三、标书初审。 四、组织投标班子。 五、进行投标前调查与现场考察。 六、选择咨询单位。 七、分析招标文件,校核工程量,编制施工规划。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2000年10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2号发布)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设计市场,优化建筑工程设计,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其设计招标投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建筑工程的设计,采用特定专利技术、专有技术,或者建筑艺术造型有特殊要求的,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直接发包。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招标依法可以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第六条招标人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一)有与招标项目工程规模及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工程造价、财务和工程管理人员,具备组织编写招标文件的能力; (二)有组织评标的能力。 招标人不具备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 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招标邀请书15日前,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委托合同签定后15日内,持有关材料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机关应当在接受备案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核,发现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代理机构无相应资格、招标前期条件不具备、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有重大瑕疵的,可以责令招标人暂时停止招标活动。 备案机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招标人可以实施招标活动。 第八条公开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向三个以上设计单位发出招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基本要求、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九条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名称、地址、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 (二)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工程经济技术要求; (四)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五)可供参考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等建设场地勘察成果报告; (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市政道路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七)招标文件答疑、踏勘现场的时间和地点; (八)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及评标原则; (九)投标文件送达的截止时间; (十)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十一)未中标方案的补偿办法。 第十条招标文件一经发出,招标人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15日前,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