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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具、索具管理制度

吊具、索具管理制度
吊具、索具管理制度

吊具、索具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配套吊具的使用、维护、保养,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加强起重设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所有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的吊具及索具。

吊具为通过机构闭合、机构连接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4.1设备科职责

4.1.1负责制定吊具及索具使用及检验标准。

4.1.2负责制定吊具及索具管理制度。

4.1.3负责起重设备及其吊具维修时技术指导。

4.1.4负责全厂吊具的备品备件管理。

4.1.5负责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对本厂起重机械吊具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1.6定期对起重机械吊具进行专业检查及处理事故隐患,并做好记录。

4.2安全科职责

4.2.1贯彻实施吊具、索具的安全规程、标准,落实国家行业部门颁发的法规、规章等要求。

4.2.2负责对车间使用吊具、索具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3车间职责

4.3.1负责执行吊具及索具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及相关检验标准对本车间所使用的吊具及索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4.3.2负责建立本车间吊具及索具的技术档案,填写本车间吊具及索具的检查、保养及更换记录。

4.3.3负责责成专人对本车间使用的吊具及索具进行管理,制定本车间吊具及索具的管理、检查责任制。

5.内容与要求

5.1总则

5.1.1吊具及其与起重机械的连接方法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保证吊具安全作业的保护装置或措施。

5.1.2吊具上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使用的吊具,其结构应避免积水,吊具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应为防水型,否则应有防水措施。

5.1.3经检验合格的吊具,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和合格证。标记内容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并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5.2购置

5.2.1起重机械吊具购置,供应部门必须购买经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集团公司安环处备案的生产厂家检测合格后的产品。

5.2.2购买起重机械吊具时,须同时索取附有安全技术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起重机械吊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5.3仓库验收时必须认真核对合格证明

5.3.1起重的钢丝绳、吊带、白棕绳、吊钩、压钩、吊环、卡环等工具,仓库在发

放前必须认真核对制造厂的合格证明,有合格证明的方准发放投入使用。

5.3.2无合格证明或自制的起吊工具,必须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材质检查和负荷试验,检查和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5.4使用

5.4.1各类吊具的使用单位,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5.4.2起重机械吊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时,使用单位应及时申请报废。

5.4.3从外面租用的起重吊具必须有合格证明,方可投入使用。

5.4.4严格遵守安全规程,正确使用起吊工具。

5.5吊钩

5.5.1吊钩必须由正式专业厂按吊钩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要求生产制造。

5.5.2吊钩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

5.5.3吊钩应设有防止吊物意外脱钩的保险装置。

5.5.4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5.5.5吊钩上的缺陷不得补焊。

5.5.6吊钩危险断面上磨损深度超过10%,应报废。

5.5.7试验:

新吊钩使用前,应做负荷实验。将额定负重1.25倍的重量,在吊钩上悬挂10分钟,卸载后测量钩口,看是否有永久变形和裂纹,钩口开度变形不得大于0.25%,如果有上述情况则应放弃使用。

5.5.8检验:

吊钩应每月进行检验,用20倍放大镜观察表面有无裂纹和破口,钩尾和螺纹部分有无裂纹,如有上述情况,则应报废。

5.6龙门钩

5.6.1龙门钩应严格按照工艺技术要求制作。

5.6.2试验:

新龙门钩使用前,应做负荷实验。将额定负重的1.25倍的重量,在龙门钩上悬挂10分钟,卸载后看是否有永久变形,焊口有无开裂现象,如果有则应放弃使用。

5.6.3检验:

5.6.3.1龙门钩应每月进行检验,观察各部位有无裂纹和破口,如有则应报废。

5.6.3.2销轴磨损量达原直径的3-5%,销轴衬套磨损量达原厚度50%应更换。

5.6.3.3吊环与吊钩接触处磨损量达原直径10%应更换。

5.6.3.4片状吊钩变形,起吊不平衡应更换。

5.6.3.5吊钩口防磨板磨损量达原厚度50%应更换防磨板。

5.7抓斗

5.7.1抓斗必须由正式专业厂按抓斗技术条件和安全规范要求生产制造。.

5.7.2抓斗应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

5.7.3抓斗闭合时,两水平刃的错位差及斗口接触处的间隙不得大于3㎜,最大间

隙处的长度不得大于200㎜。

5.7.4抓斗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各处零部件是否缺失,如有零部件缺失,必须恢复后再使用。

5.7.5抓斗钢丝绳在一个捻节距内断丝数达钢丝绳总丝数的10%,应报废,更换新绳。

5.8链条索具

5.8.1链环直径磨损超过名义尺寸的的10%应立即报废。

5.8.2链条磨损部位通常指两链环接触处易磨损的部位。

5.8.3双环节距伸长量超过名义节距的3%,单环节距伸长量超过名义节距的5%,应立即报废。

5.8.4当链环的扭曲度超过母线3度时,应立即报废。

5.8.5链条拉长变形超过原长度名义值的10%时应立即报废。

5.8.6用肉眼或其它设备检查出链环断裂、焊接开裂或其他有害缺陷的链条应立即报废。

5.8.7链环之间不灵活,螺栓和金属丝连接的链环应立即报废。

5.8.8链条索具端部配件危险断面磨损量达到或超过名义值的10%应立即报废。

5.8.9链条两端配件、链环、吊钩、吊环的扭曲度超过母线的10%应立即报废。

5.8.10链条两端配件经检测,发现有裂纹或严重凹凸不平、碰伤痕迹时应立即报废。

5.8.11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先增加10%应立即报废。

5.8.12严重锈蚀以及积垢不能排除应立即报废。

5.9钢丝绳、白棕绳、吊带、铁链、吊环及卸扣

5.9.1必须由正式专业厂按照安全规范要求生产制造。.

5.9.2必须有制造单位的合格证等技术证明文件,方可投入使用。

5.9.4钢丝绳截取必须采用切割的方式,不得采用烧割方式。

5.9.5钢丝绳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外层钢丝松动等现象,必须立即更换(报

废标准执行炼铁厂特种设备规程)。

5.9.6钢丝绳必须做到定期涂油(无油绳例外)至少每月进行一次。以减少钢丝绳的磨损,保护钢丝绳不受锈蚀,阻止湿气和水分浸入绳内。

5.9.7使用中的起吊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更换或报废。

1)钢丝绳断了一股。

2)磨损达到钢绳直径的30%以上。

3)受物体尖棱角重压打扭,局部严重变形损坏。

4)钢丝绳断裂后,不允许再接起来使用。

5)钢丝绳在无腐蚀磨损情况下,每一捻距离内断丝超过下表规定值时应报废。

13)卡环(卸扣)销轴螺纹滑牙或不能拧紧,应予报废。

14)正在使用的铁链链节不得有裂纹、严重变形等现象,有裂纹、严重变形必须更换。

5.10点检

5.10.1 在交接班时首先要点检吊具使用情况,并及时把检查记录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

5.10.2 吊具所属区域负责人每周要对吊具对照使用标准进行详细的检查。

5.10.3 检查时发现吊具、索具达到报废标准,应立即停止使用。

5.11考核

5.11.1 吊具已达报废标准而继续使用的,考核该区域负责人400元,考核该车间负责人200元。

5.11.2 吊具已经发生变形而继续使用的,考核该区域负责人200元,考核该车间负责人200元。

5.11.3 吊具零部件缺失而继续使用的,考核该区域负责人400元,考核该车间负责人200元。

起重吊索具管理制度

. 起重设备吊索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厂区起重吊具工具的科学管理,做到使用有序管理、过程有效点验,报废有序审批,达到起重设备吊具工具安全使用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吊索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以及报废处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概念 本制度规定的吊索工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 提升系统(目前公司有钢丝绳、吊钩、吊链、吊钳、吊带等)。 第四条采购、领取与使用中的存放管理 1、采购:由需求分厂填写吊索具申请单向公司提出申请,采购部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钢丝绳和吊带等由仓库统一管理存放。吊索具发放前,必须建立 吊索具档案,由采购部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分厂车间需要时填写材料申领单,到仓库领取。 3、各分厂车间根据厂区跨度,放置吊索具的专用放置架,编写各种 吊索具的编号(见附表1)、辨识颜色(附表2)附在放置架上。

4、各分厂车间、部门对起重吊索具要按照新旧分开、种类分开、质量分开等进行分类管理使用。 5、使用吊索具时要根据所吊物品的质量、物理形状、化学成份、温度高低、产品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吊具,冷轧厂在吊成品钢管时原则上使用吊带。 6、建立起重吊索具管理台帐(见附表3),定期对起重吊索具进行点检,每月一次(见附表4)。 7、起重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填写《起重吊索具报废通知单》(见附表5),报废后的吊索具一律由采购物资供应部回收集中处理,杜绝报废后的吊索具再生使用。 第五条吊带的安全管理使用 1、使用吊带前,必须进行点检,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吊装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 . 4、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必须加护套、护角等来保护吊带,以免割伤吊带。

吊具使用报废标准[详]

吊带报废标准 (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 1、吊带在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检查掌握吊带的全面磨损、破损程度,达到下列标准规定的,必须报废。 2、吊带的表面层多处局部严重磨损、断股,则应报废。 3、吊带的两边多处局部破损,其严重处破损、缺损达到本吊带宽度的10%时,必须报废。 4、吊扣的磨损部位,破损、断股达其截面积的5%时,则应报废。 5、在使用中,若吊带被快口利器割断,达其截面积5%时,则应报废。 6、吊带截面积磨损折减率(%)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吊带使用标准 1、使用吊带前,请注意吊带上的标识——额定载荷,参照该规格产 品质量证明书上填写的容和使用说明。 2、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确定吊运重量、单根或两根使用形式,选配相应额定载荷吨位的 吊带进行使用,吊装方式可参照我厂提供的说明书。 4、严禁超负荷使用。 5、吊装时不要扭、绞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以防影响拉力,损伤 吊带。 6、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吊带上应加护套,以免割伤吊 带。 7、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发现缝合线磨断、断 股,严禁使用。 8、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防止磨伤吊带。 9、吊带使用温度围:-40℃—100℃,切勿高温使用。 10、吊带不宜吊运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1、使用时,避免强夺或震荡负载。 12、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13、吊带经使用,参照报废标准中第六条,降低负荷使用。 请用户严格参照上述各条使用标准,确保安全使用。

钢丝绳使用报废标准 根据钢丝绳吊索使用技术条件及GB/T20118-2006标准,钢丝绳发现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报废: 1、环眼连接部位断丝为总丝数的5%; 2、在一个捻距断丝数为总丝数的13%; 3、绳股断裂; 4、钢丝绳直径相对公称直径减少10%以上; 5、出现波浪变形时,在钢丝绳长度不超过25d的围,d1≥4d/3; 式中:d——钢丝绳公称直径;d1——钢丝绳变形后包络面的直径; 6、钢丝绳被压扁; 7、扭结、弯折; 8、钢丝绳严重锈蚀; 9、环眼连接部位,钢丝绳松脱或错动; 10、套管损伤、变形、裂纹和严重腐蚀; 11、套管直径缩小到GB6946中表A1所列直径的95%; 12、钢丝绳吊索的金属附件报废标准,按其国家标准中的有关规 定执行。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索具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各部门对吊索具的管理,使所有吊索具达到有效控制状态,保证各部门在使用吊索具过程中不发生伤害事故以及不造成其他伤害,特制定本办法标准。 本制度适用公司吊索具的采购及使用部门。 2 编制依据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5972-2009《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08等规范标准要求 3 职责与权限 .采购负责监督吊索具的采购,是否在公司确认的合格供应商所提供; 生产保障负责各部门对吊索具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吊索具使用、保管、标识(编号与吨位)的日常检查和补充及报废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台账管理工作; 安全环保办公室监督各部门对吊索具使用的安全检查情况。 4 工作程序 吊索具的需求,使用部门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采购按要求进行采购; 吊索具的采购必须在公司确认的合格供应商中进行; 已报废的吊索具,必须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使用上的混乱;

钢丝绳使用要求 使用前操作者应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钢丝绳在使用中,应在安全载荷以内,严禁超载,对于多肢的钢丝绳空间的肢间夹角应保持在60度以内; 在吊运过程中,应避免碰撞; 钢丝绳应避开被吊物的棱角,防止折断或成死弯; 合成纤维吊装绳的使用 任何一套吊装绳在使用前操作者必须先试吊再起吊,选择吊点应与吊重物重心在同一条垂线上; 吊装绳及吊装绳两端环套及金属配件必须有足够的曲率半径; 使用过程中,禁止吊装绳打结或用打结的方法来连接,应采用专用连接件连接吊装绳; 吊装绳的使用范围以吊装带上的标示为依据,严禁超载使用; 不允许交叉或扭转使用吊装绳,使用过程中,不允许打结、打拧; 吊装绳看出已损坏时不允许使用,在移动吊装带和货物时不允许拖拽; 当物品有尖角、棱边时必须有保护措施,推荐采用保护套或护角来保护吊装绳; 当物品吊装时,不允许吊装绳悬挂货物时间过长,起吊过程中,严禁吊运的物品受到碰撞和冲击; 起吊前检查吊绳带的各连接件是否连接正确,吊运过程应尽量保持平稳,被吊物品下面严禁站人或在其他物品上通过;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云南东电线路器材有限公司 吊索具使用及报废标准 一、吊带安全使用 1. 吊带分为扁平吊带和圆形吊带。 2. 使用吊带前,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系数正确选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3. 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4. 吊装时,将吊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5. 吊带环眼张开角度不应大于20°,避免吊装过程中环眼开裂。 6. 使用时挂吊好吊扣,放置好吊带的接触面,防止滑落、脱钩。 7. 不要使用已损坏的吊带。 8. 当移动吊带时,不要拖拉吊带。 9. 绦纶有耐无机酸的机能,但易受有机酸的伤害。 10. 纤纶适用于能抗化学物品的场所。 11. 锦纶有耐烈机酸的能力,易受有面酸的伤害,在受潮时,强力损失可达15%。 12. 吊带使用温度范围:-40℃~100℃,不宜吊装酸、碱性较强的物料,以防伤害吊带。 13. 不应将任何可能对它形成损伤的安装衔接起来。 14. 吊带两头吊扣与挂钩接触处,应经常检查,确保吊带挂在双钩对中心位置,发现缝合线磨断、断股时,严禁使用。 15. 扁平吊带在宽度方向不能均匀承载,受到吊钩内径影响,致使吊钩与织带环眼结合的不充分,应采用正确的连接件连接。 16. 不应用没有护套的吊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17. 多条吊带同时使用时,应使载荷平均散布。 18. 不应将重物压在吊带上,不应试图将吊带从重物下面抽出来,应用可靠物体

垫起,留出足够的空间以便吊带能顺利拿出。 19. 吊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寄存。防止把吊带寄存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不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的架子上或吊具柜内。 二、吊带报废标准 1.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已裸露。 2. 吊带本体被切割,严重擦伤,带股松散,局部破裂。 3. 表面严重磨损,吊带异常变形起毛,磨损达到原吊带宽度 的十分之一。 4.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5.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变黄),表面粗糙易于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6. 吊带出现死结。 7. 吊带发霉变质,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三、钢丝绳的安全使用 (一)使用前检查内容 钢丝绳的磨损、锈蚀、拉伸、弯曲、变形、疲劳、断丝、钢丝绳编制接头是否松动,钢丝绳绳芯露出的程度。 (二)保养注意事项 1. 钢丝绳的使用期限与使用方法有很大关系,因此应做到按规定使用,禁止拖拉、抛掷,使用中不准超负荷,不准使钢丝绳发生锐角折曲,不准急剧改变升降速度,避免冲击载荷。 2. 钢丝绳有铁锈和灰垢时,用钢丝刷刷去并涂油。 3. 钢丝绳盘好后应放在清洁干燥的定点地方,不得重叠堆置,防止扭伤。 4.钢丝绳端部用钢丝扎紧或用熔点低的合金焊牢,也可用铁箍箍紧,以免绳头松散。 5. 使用中,钢丝绳表面如有油滴挤出,表示钢丝绳已承受相当大的力量,这时应停止增加负荷,并进行检查,必要时更换新钢丝绳。 6.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以下情况出现: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索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起重机械配套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加强起重设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使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吊装所使用的吊钩、吊环、吊索、吊带等器具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设备管理部负责吊具的管理 相关责任人:采购部负责吊装器具的采购,安全专员负责吊具管理和使用的安全监督。 4、内容与要求 4.1吊索具的范围 吊索具:吊机或吊物主体与被吊物体之间的连接件也是涵盖吊索和吊具的统称。 吊索:吊索主要有金属吊索和合成纤维吊索两大类。 金属吊索主要有:钢丝绳吊索类、链条吊索类等。 合成纤维吊索主要有:以锦纶、丙纶、涤纶、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为材料生产的绳类和带 类吊索。 吊具:是为通过机构闭合、机构连接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吊取成件物品最常用的吊具是吊钩,其他还有吊环、抓斗、夹钳和吊罐等。 4.2 购置和验收 4.2.1起重机械吊索具购置,由采购部应索取附有安全技术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起重机械吊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4.2.2仓库验收时必须认真核对合格证明 4.2.3经检验合格的吊索具,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和合格证。标记内容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并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2.3起重的钢丝绳、吊带、吊钩、压钩、吊环、卡环等工具,仓库在发放前必须认真核对制造厂的合格证明,有合格证明的方准发放投入使用。 4.2.4无合格证明或自制的起吊工具,必须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材质检查和负荷试验,检查和

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4.3 使用 4.3.1吊索具及其与起重机械的连接方法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保证吊具安全作业的保护装置或措施。 4.3.2设备管理部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3.3起重机械吊索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时,使用单位应及时申请报废。 4.3.4严格遵守《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起吊工具。使用的起吊工具,严禁起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负荷起吊,载人起吊等违章作业。 4.4更换 4.4.1使用中的起吊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更换或报废。 4.4.2钢丝绳: a.钢丝绳断了一股。 b.磨损达到钢绳直径的30%以上。 c.受物体尖棱角重压打扭,局部严重变形损坏。 d.钢丝绳断裂后,不允许再接起来使用 e.钢丝绳在无腐蚀磨损情况下,每一捻距离内断丝超过下表规定值时 4.4.3链条索具: a.吊链允许的磨损值不得超过圆环链棒料直径或辅具厚度的10% ; b.从主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主环扭曲超过10度; c.吊链的任何部位出现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和环铰间有卡死或僵涩滞阻等现象且不能排除时; d.链条和单环的永久性伸长均不得超过原长的5% 4.4.4吊具: e.吊钩、吊环、卡环出现裂纹、裂条。 f.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索具管理制度 目的:加大起重吊具的安全治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适用范畴:部内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吊索)的安全使用和检查。 1、部内使用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班组领取 3、生产线设置专门吊具存放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和对应载荷的标签及使用范讲明,要紧使用人员能熟悉并正确选用,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职员在操作时选用非本工序使用的吊具,一经查实给予5 0 元罚款。 4、职员在使用吊具前应检查,发觉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赶忙停止使用,并通知事业部安全治理员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5、办公室每周一、三、五,对现场使用的吊具使用情形进行检查,发觉吊索、吊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赶忙停止使用,并通知事业部安全治理员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6、事业部有专人治理和修理保养吊索具,在发觉吊索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赶忙停止使用。 7、事业安全治理员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 8、行车吊钩每季度探伤一次,并将探伤报告由安全治理员归档储存,其余如吊环、“ T”字钩、等专用吊具每半年探伤一次,探伤报告由安全治理员归档储存,探伤中发觉缺陷者一律报废。 9、尼龙吊具等软吊具只能吊装光轴,严禁吊装带有锐边的工件,一经发觉罚款20 元。 钢丝绳报废标准 2.5.1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起重机械的总体设计不承诺钢丝绳具有无限长的寿命。

关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要紧发生在外表。而关于多层绳股的钢丝绳(典型的多股结构)就不同,这种钢丝绳断丝大多数发生在内部,因而是“不可见的”断裂。 下表考虑了这些因素,它适用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 2.5.2绳端断丝当绳端或其邻近显现断丝时,即使数量专门少也表明该部位应力专门高,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查明损坏缘故。如果绳长承诺,应将断丝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 2.5.3断丝的局部集合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集合,则钢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丝集合在小于6d 的绳长范畴内,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表列的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报废。 2.5.4断丝的增加率在某些使用场合,疲劳是引起钢丝绳损坏的要紧缘故,断丝则是在使用一个时期以后才开始显现,但断丝数逐步增加,其时刻间隔越来越短。在此情形下,为了判定断丝的增加率,应认真检验并记录断丝增加情形。判明那个“规律”可用来确定钢丝绳以后报废的日期。 2.5.5绳股断裂 如果显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 2.5.6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 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明显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 微小的损坏,专门是当所有各绳股中应力处于良好平稳时,用通常的检验方法可能是不明显的。然而这种情形会引起钢丝绳的强度大大降低。因此,有任何内部细微损坏的迹象时,均应对钢丝绳内部进行检验予以查明。一经证实损坏,则该钢丝绳就应报废。 2.5.7弹性减小 在某些情形下(通常与工作环境有关),钢丝绳的弹性会明显减小,若连续使用则是不安全的。 钢丝绳的弹性减小是较难发觉的,如检验人员有任何怀疑,则应征询钢丝绳专家的意见。然而,弹性减小通常相伴下述现象: a绳.径减小;

吊索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检验、使用、维护、检查和报废管理,特制定本文件。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物探事业部所属单位。3编制依据 《海洋石油钢丝绳检验及检查要求》Q/HS 4004—2002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查及报废要求》Q/HS 4020—2010 《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检查细则》海安办(海油分部天津安全监督处) 4主要应对风险 通过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防止作业时发生吊索具断裂造成人身伤害 和财产损失事故。 5释义 吊索: 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 吊索具: 完整配备端部配件的吊索。 本文件吊索及吊索具泛指钢丝绳索、吊带、起重链条、吊网、环眼吊钩、吊索 主环、连接环、卸扣、导链(葫芦)、滑轮、滑轨、吊链、吊耳、活动旋转环 等。 6职责 健康安全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作业单元、制造维修中心负责吊索 及吊索具的管理工作。 7管理要求 7.1基本要求 1)吊索及吊索具应定期接受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检验机构的资质应

是属地作业者认可的。未经检验或已经超出检验期限的吊索及吊索具严禁 使用。 2)使用前应进行常规检查,若发现损伤超过报废标准不应使用。 3)任何吊索及吊索具严禁超载荷使用。 4)起重作业用吊索及吊索具最小安全系数为 6,且应满足其安全生产作业环 境的要求。 5)被吊索及吊索具出厂时应检查焊缝质量、连接部位牢固,结构安全系数不 低于 3,吊耳、吊点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5,出厂 前应做载荷试验。 7.2产品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书: 1)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出厂合格证; 3)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产品使用说明证书。 7.3限制使用条件遇有下列情况时,吊索及吊索具不应使用: 1)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已报废的; 2)无标识的; 3)超过规定检验期限的。 7.4制造的条件除非具备以下所有条件,否则不允许自行加工制造吊索及吊索具: 1)非标准件且又是厂家非批量生产的; 2)因特殊需要,经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过负荷试验 的; 3)按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强度设计和计算的; 4)作业者或承包者认为有必要时,制造后的样品经过负荷试验的。 7.5检验 1)检验单位应有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资质。 2)正常检验周期为六个月。当有安全作业需要时,检验周期可以缩短。

吊索具报废标准修订稿

吊索具报废标准 WEIHUA system office room 【WEIHUA 16H-WEIHUA WEIHUA8Q8-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1、钢丝绳报废标准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报废标准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吊带出现死结;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报废标准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 绳索捻距增大;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严重折弯或扭曲;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报废标准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吊索吊具管理制度

吊索吊具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各类用于起吊重物的吊具和所具。 包括:钢丝绳索、普通麻绳与白棕绳索、尼龙绳索、链条、抓斗、夹持吊具、单肢吊索以及多肢吊索的管理。 2吊索具的采购与自制 2.1购置吊具与索具时,必须购买已取得安全认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2.2自制吊具与索具制造部门应对外购件、零部件、吊具的金属结构等质量全面负责。其它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有关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的规定。 3吊索具的使用及管理 3.1公司各相关单位应建立吊索具管理办法或规定,吊索具应有若干个点位集 中上架存放,有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标牌),主要使用人员应熟悉并正确选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 3.2 使用者应熟知各类吊索具及其端部配件的本身性能、使用注意事项、报废 标准。 3.3 所选用的吊索具应与被吊工件的外形特点及具体要求相适应,在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决不能对付使用。 3.4 作业前,应对吊索具及其配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5 吊挂前,应正确选择索点;提升前,应确认捆绑是否牢固。 3.6 吊具及配件不能超过其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其相应吊挂状态下的最大工作载荷。

3.7 作业中应防止损坏吊索具及配件,必要时在棱角处应加护角防护。 3.8 使用完毕的吊索具必须及时放回存放点,不得随意放置或直接置于起重设备的吊钩上。 4吊索具的选用要点 4.1 钢丝绳可编接或卡接。选用钢丝绳时,编接的长度应>15倍的绳径且》300mm 连接强度》抗拉强度的75%,卡接绳卡间距应》6倍的绳径,压板应在主绳侧,绳径7?18mm勺绳卡为3个,19?27mrr t勺绳卡为4个,28?37mm1 勺绳卡为5个。 4.2 普通麻绳与白棕绳。常用于重量较轻的物件捆绑和吊运。使用时不许超载,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应报废。 4.3 尼龙绳。有柔软质轻、耐腐蚀且强度高等优点。尼龙绳允许拉力P=20d2(N)。吊运时应远离火源,防止暴晒,棱角物体应垫好。其收缩性大,应防止断裂后回 抽伤人。 4.4 链条。链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 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 4.5 其它吊索具。吊具可参照吊钩和链条的报废标准,重点检查有无裂纹、塑性变形和磨损超标。索具重点检查磨损或腐蚀、严重变形、断股或断丝超标等。 5吊索具管理 5.1使用单位,对新购置、自制或修复的吊具、索具在使用前,应由专职人员按本制度相应条款要求进行检查,确定能否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对投入使用的吊索具应建立台帐,进行编号管理。 5.2日常使用人员对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含使用前、使用间歇时间)目视检查,当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时,应停止使用,并按定期检查要求进行检查。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吊索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强化员工使用吊索具的安全意识,规范正确的使用方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吊索具的管理 1、生产部及其它使用吊索具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管理,对领用的吊索具必须记入班组《吊索具管理台帐》(附表1),登记吊索具额定载荷、规格长度、启用日期、报废日期等,并且对吊索具进行编号。 2、班长对本班内所有吊索具的安全使用负责。 3、班组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对吊索具的日常保存和使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作业人员每天上班前对吊索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吊索具日常点检表》(附表2)。检查人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写在备注栏中并报告班组长,班长至少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吊索具日常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表上签字;部门负责人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作业人员吊索具日常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表上签字。 4、作业人员对本班组内出现断裂、松动、断股等问题的吊索具,根据损坏程度及时上报班组长,班组长根据情况做相应处理。 5、禁止班组私自制作、使用未有编号的不受控吊带、吊索具。 6、对申请报废的吊索具要及时更换,不得用其他吊索具代替。 7、安全管理部门对吊索具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班组停用更换。 二、吊索具的定置放置 1、有吊索具的班组设置吊索具存放区域,吊索具能上柜的必须按照指定区域存放,不得悬挂于吊钩之上 2、作业场所内的吊索具存放区域必须标识明确,位置固定,方便存取。吊索具按吊带、钢丝绳等吊具种类及载荷标识有序放置。 3、吊索具的放置,必须固定、专用,禁止被占用、挪为它用。 4、作业场地禁止摆放不使用的吊带和其它吊索具。 5、禁止露天存放吊索具,冬季使用吊带时应防止沾水潮湿,以免吊带冻结被折断。

常用索具、吊具常识及报废标准

常用索具、吊具的安全使用常识及报废标准 一、吊索具 吊索是以使用挠性元件不同如钢丝绳吊索、合成纤维吊带和吊链的总称,是起重作业中最基本和使用最广泛的工具。 1.吊索的基本形式 吊索可由钢丝绳、合成纤维带、起重短环链制作成以下形式(见图5—11)。 2.吊索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图5—11 吊索 钢丝绳吊索、吊链、人造纤维吊索(带)的极限工作载荷是以单肢垂直悬挂确定的。它们的使用形式是随着物品形状、种类的不同,而有着不同的悬挂角度和吊挂方式,使吊索的许用载荷发生变化。我们是通过一个吊挂方式系数对吊索的极限工作载荷进行修正,来达到安全使用的目的。其表达式为: 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上的极限工作载荷。 工作中,只要实际载荷小于最大安全工作载荷,即满足吊索安全使用条件。不同的工作条件,吊挂方式系数不同,可参照下列条件选择。当物品具有对称分布,且载荷在所有分支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8选取。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 吊挂分肢数肢间夹角α与铅垂线角 度β 吊挂方式系 数 1 -- 1 2 0°~90°0°~45° 1.4 90°~120°45°~60° 1 3 -0°~45° 2.1

-45°~ 60° 1.5 4 0°~90°0°~45° 2.1 90°~120°45°~60° 1.5 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20%。 2.当多肢吊索提升物品,只有部分分支承担全部载荷,而其余分肢只起平衡作用时,计算吊索安全工作载荷的吊挂方式系数应按实际不承载的分肢数相应进行减少。 3.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2×标记在吊索单独分肢极限工作载荷×cosβ,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3×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cosβ。 当物品具有非对称分布,载荷在吊索分肢不均等时,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19选取。 吊索安全工作载荷=吊挂方式系数×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的极限工作载荷 吊索分支数分支与铅垂线的最大夹角(βmax) 吊挂方式系数2 3 4 ≤45° 1 1.4 1.4 2 3 4 45°<βmax≤60° 1 1 1 2.用三角法计算可用下面公式: 双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2cosβmax,三、四支吊索安全工作载荷=标记在吊索单独分支极限工作载荷×3cosβmax(式中βmax≤60°)。 单支吊索不同吊挂方式的吊挂方式系数,按表5—20选取。 表5—20 单肢吊索的吊挂方式系数

起重吊索具管理制度

起重设备吊索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厂区起重吊具工具的科学管理,做到使用有序管理、过程有效点验,报废有序审批,达到起重设备吊具工具安全使用的目的。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吊索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以及报废处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概念 本制度规定的吊索工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升系统(目前公司有钢丝绳、吊钩、吊链、吊钳、吊带等)。 第四条采购、领取与使用中的存放管理 1、采购:由需求分厂填写吊索具申请单向公司提出申请,采购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钢丝绳和吊带等由仓库统一管理存放。吊索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索具档案,由采购部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分厂车间需要时填写材料申领单,到仓库领取。 3、各分厂车间根据厂区跨度,放置吊索具的专用放置架,编写各种吊索具的编号(见附表1)、辨识颜色(附表2)附在放置架上。 4、各分厂车间、部门对起重吊索具要按照新旧分开、种类分开、质量分开等进行分类管理使用。 5、使用吊索具时要根据所吊物品的质量、物理形状、化学成份、温度高低、产品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吊具,冷轧厂在吊成品钢管时原则上使用吊带。 6、建立起重吊索具管理台帐(见附表3),定期对起重吊索具进行点检,每月一次(见附表4)。 7、起重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填写《起重吊索具报废通知单》(见附表5),报废后的吊索具一律由采购物资供应部回收集中处理,杜绝报废后的吊索具再生使用。 第五条吊带的安全管理使用 1、使用吊带前,必须进行点检,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起重吊索具使用、检验和报废管理制度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吊索具报废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吊索具的使用、检查和报废管理程序,防止由于错误使用或使用有缺陷的吊索具而发生伤害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和报废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作业场所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吊索具。 三、引用标准文件 1、JB/T8521-1999《起重吊具合成纤维吊装带》 2、GB/14736-1993《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 3、GB10603-1989《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 4、LD48-19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四、本标准规定的起重吊索具是指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重物的固定或活动器具(包括钢丝绳、组合钢丝绳、吊链、组合吊链、吊带、吸盘、卸扣、吊钩、吊环等)。 第二章报废标准 一、凡是国家有统一报废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自制吊具索具中,国家未制定标准的,则由相关部门根据起重吊索具性能情况制定报废标准。 二、吊索具报废标准细则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的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 吊带出现死结; 3.7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的报废标准 4.1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 1/3; 4.3 绳索捻距增大; 4.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 严重折弯或扭曲; 4.7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4.8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4.9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4.10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的报废标准 5.1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5.2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5.3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5.4 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 6、吊链的报废标准

吊具、索具管理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吊具、索具管理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9 页

吊具、索具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配套吊具的使用、维护、保养,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健康,加强起重设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所有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的吊具及索具。 吊具为通过机构闭合、机构连接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 4.1设备科职责 4.1.1负责制定吊具及索具使用及检验标准。 4.1.2负责制定吊具及索具管理制度。 4.1.3负责起重设备及其吊具维修时技术指导。 4.1.4负责全厂吊具的备品备件管理。 4.1.5负责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对本厂起重机械吊具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4.1.6定期对起重机械吊具进行专业检查及处理事故隐患,并做好记录。 4.2安全科职责 4.2.1贯彻实施吊具、索具的安全规程、标准,落实国家行业部门颁发的法规、规章等要求。 4.2.2负责对车间使用吊具、索具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3车间职责 4.3.1负责执行吊具及索具管理制度,按照制度及相关检验标准对本车间所使用的吊具及索具进行定期检查、维护。 第 2 页共 9 页

4.3.2负责建立本车间吊具及索具的技术档案,填写本车间吊具及索具的检查、保养及更换记录。 4.3.3负责责成专人对本车间使用的吊具及索具进行管理,制定本车间吊具及索具的管理、检查责任制。 5.内容与要求 5.1总则 5.1.1吊具及其与起重机械的连接方法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保证吊具安全作业的保护装置或措施。 5.1.2吊具上外露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应装设防护罩;露天使用的吊具,其结构应避免积水,吊具上的电气设备一般应为防水型,否则应有防水措施。 5.1.3经检验合格的吊具,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和合格证。标记内容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并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5.2购置 5.2.1起重机械吊具购置,供应部门必须购买经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登记注册、集团公司安环处备案的生产厂家检测合格后的产品。 5.2.2购买起重机械吊具时,须同时索取附有安全技术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起重机械吊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5.3仓库验收时必须认真核对合格证明 5.3.1起重的钢丝绳、吊带、白棕绳、吊钩、压钩、吊环、卡环等工具,仓库在发放前必须认真核对制造厂的合格证明,有合格证明的方准发放投入使用。 第 3 页共 9 页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附件2: 常用吊索具报废标准 1、吊带报废标准 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5)吊带出现死结; (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2、用于吊物的纤维绳、麻绳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更新报废: (1)绳被切割、断股、严重磨损,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2)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何一绳股磨损超过原直径的30%;(3)严重折弯或扭曲; (4)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5)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6)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3、钢丝绳报废标准 当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1)无规律分布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绳中钢丝总数的5%; (2)钢丝绳局部可见断丝损坏,有三根以上的断丝聚集在一起; (3)钢丝绳整根绳股的断裂、挤出、扭曲; (4)钢丝绳内部绳心挤出; (5)钢丝绳严重磨损:在任何位置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 (6)钢丝绳严重锈蚀:柔性降低,表面明显粗糙,在锈蚀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尺寸已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3%; (7)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8)插接处严重受挤压、磨损;金属套管损坏(如裂纹、严重变形、腐蚀)或直径缩小到原公称直径的95%; (9)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插接处附近,插接连接绳股中; (10)钢丝绳热损坏;由于电弧、熔化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引起的强度下降。 4、吊链报废标准 当吊链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

起重吊索具管理规定

起重吊索具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起重设备吊索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厂区起重吊具工具的科学管理,做到使用有序管理、过程有效点验,报废有序审批,达到起重设备吊具工具安全使用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吊索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以及报废处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概念 本制度规定的吊索工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升系统(目前公司有钢丝绳、吊钩、吊链、吊钳、吊带等)。第四条采购、领取与使用中的存放管理 1、采购:由需求分厂填写吊索具申请单向公司提出申请,采购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钢丝绳和吊带等由仓库统一管理存放。吊索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索具档案,由采购部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分厂车间需要时填写材料申领单,到仓库领取。 3、各分厂车间根据厂区跨度,放置吊索具的专用放置架,编写各种吊索具的编号(见附表1)、辨识颜色(附表2)附在放置架上。 4、各分厂车间、部门对起重吊索具要按照新旧分开、种类分开、质量分开等进行分类管理使用。 5、使用吊索具时要根据所吊物品的质量、物理形状、化学成份、温度高低、产品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吊具,冷轧厂在吊成品钢管时原则上使用吊带。 6、建立起重吊索具管理台帐(见附表3),定期对起重吊索具进行点检,每月一次(见附表4)。 7、起重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填写《起重吊索具报废通知单》(见附表5),报废后的吊索具一律由采购物资供应部回收集中处理,杜绝报废后的吊索具再生使用。 第五条吊带的安全管理使用 1、使用吊带前,必须进行点检,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7846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本规定目的是明确吊索具管理职责、管理规定及吊索具的采购、领用、检查、维护保养和报废等的一般要求,使吊索具管理成为确保装卸生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保证。 一、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起重作业用吊索具的使用管理。 二、定义: 1. 吊索具:用于连接起重物体的吊具和索具的总称。 2. 吊具包括:吊杠、抬杠、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盘),卡环等。

3. 索具包括:钢丝绳、钢丝扣、起重链条、棕绳、化纤绳带、缆绳等。 三、管理职责: 1.技术部: 吊索具的采购、验收、检验、索赔,提供使用说明和原始台帐建立。 吊索具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报废,使用安全色分类标示。 负责起草定期检查和维修、报废标准等管理方面的制度。 2.操作部: 计划、储存、日常检查、使用和参与验收。 吊索具的使用过程中借用、归还、检查等的管理。 负责调度、安排吊索具的使用,确保按照使用规

吊具管理制度(完整篇)

编号:SY-AQ-0302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吊具管理制度(完整篇) Spreader management system (complete)

吊具管理制度(完整篇)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冶炼厂的吊具种类较多,使用频繁,为加强吊具的管理,杜绝事故,确保安全生产,特别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吊具的概念及范围: 吊具系指起重设备吊钩与被吊运物之间的各种吊运工具。包括:生产工艺吊具、维修吊具、铁水包。 1、在生产工艺流程中起重设备吊钩与生产产品以及生产工具、大型工具之间的专用吊具。如:吊链吊钩、吊环、夹钳、钢丝绳扣等统称为生产工艺吊具。 2、在安装、维修过程中起重设备吊钩与重物之间的各种吊具,如:倒链(手拉葫芦,千斤顶等)、吊环螺钉、钢丝绳扣、专用枪杠、抓斗、料盘各类起重的滑子(各类起重定、动滑轮组)、各种起重环(索具、卸扣或卡环)、各类钢丝绳夹、卡套及其它专用检修吊具等统为维修吊具。

3、铁水罐的耳轴,由于直接威胁着设备和人身的安全,所以列为吊具管理,统称为包罐耳轴。 二、吊具的管理范围及职责分工 1、吊具的选型、设计、制作归口由设备处负责管理,材料供应归口集团总公司的物资公司负责。 2、凡属生产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吊具归口生产调度处管理,属维修、检修、大中修所使用的专用吊具归口设备科管理。 3、各车间、工段、所使用的各类工艺吊具、安装维修吊具、包罐耳轴均由车间工段负责日常使用和维护管理,各车间工段要建立使用管理台帐和管理细则,在分工上遵循“谁使用、谁维护”的管理原则。 4、各归口处室和吊具使用单位均应配合并由专兼职人员管理,各专兼职人员应分别对各类吊具进行选型、制作、验货、检验、使用、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 5、各单位自做的各种吊具需经设备科专业技术人员认可,确认批准后方可制作;否则,承担因吊具造成的各类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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