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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影像判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

医学影像判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
医学影像判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试行)

为规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6.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影像病例的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健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落实影像质量控制与评价制度和影像诊断项目相关的标准化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医学影像诊断质量。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合理、规范的影像检查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施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三)定期进行影像诊断与手术、病理或出院诊断随访对比,统计影像诊断与临床诊断的符合率,分析误诊漏诊原因,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诊断正确性。

(四)建立日常工作中发现质量问题逐级报告的机制,出现较多或明显的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由影像质量保证工作组组织集体分析研究、协调解决。

(五)至少有1名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影像诊断资历的医师(可以多点执业)不少于每周1次的定期巡查影像质量和报告质量。

(六)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影像质量管理和控制,根据影像诊断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影像质量管理组定期对影像诊断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定期分析影像质量优良率,

根据图像质量缺陷,对成像环节进行核查,有评价结果分析与持续改进措施。

(七)设立影像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成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应包括影像诊断医师、技师、影像设备维修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设立图像质量评价小组,定期开展影像质量和诊断报告的自查和质量评价的业务活动。

(八)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医疗设备、医疗耗材、放射防护用品、消毒药械和医疗用品等。

(九)建立影像设备档案管理制度,为影像设备建立档案,对影像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证影像设备及其他相关设备正常运行。

(十)建立患者登记及医疗文书管理制度,加强患者的信息管理。

(十一)建立良好的医患沟通机制,按照规定对患者进行告知,加强沟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三、安全与感染防控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建立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规范,科学设置工作流程,降低医院感染的风险。

(二)建筑布局应当遵循环境卫生学和感染控制的原则,做到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标识清楚,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符合功能流程合理的基本要求。

(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划分为影像诊断功能区、辅助功能区和管理区。影像诊断功能区包括登记及候诊区、检查区、检查机房、试剂和耗品保存区、医疗废物处理区和医务人员办公区等基本功能区域;辅助功能区包括医疗费用结算,以及药剂和消毒供应室等;管理区包括病案、信息、器械管理、实验室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部门等。

(四)检查区域应当达到《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规定Ⅱ类环境标准。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五)放射科辐射防护与安全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和《放射科X射线辐射防护管理规定》的要求,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加强放射科辐射防护安全管理。在实施放射诊断检查前应当对不同检查方法进行利弊分析,在保证诊断效果的前提下,优先采用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小的影像诊断技术。

2.各X射线检查室和CT检查室门应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有醒目的工作指示灯和相应X射线防护的告示,MR机房门要贴有高磁场、有心脏起搏器和铁磁性植入物患者禁止入内的警示标志。各X射线机房内配备必要的个人辐射防护用品,X射线检查过程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机房,如确需陪同则应采取防辐射措施,并叮嘱陪同人员尽量远离辐射源。

3.应按照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受检者受照剂量。对邻近照

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应当进行屏蔽防护。对婴幼儿应采取适当的辐射防护,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对孕妇的X射线检查应向受检者说明可能的危害,在受检者本人知情同意并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后方可实施此类检查。

(六)应当按照《医院感染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医疗器械、器具的消毒技术规范,并达到以下要求:

1.进入患者组织、无菌器官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灭菌水平。

2.接触患者皮肤、粘膜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必须达到消毒水平。

3.各种用于注射、穿刺、造影等有创操作的医疗器具必须采用一次性耗材。医学影像中心使用的消毒药械、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器具不得重复使用。

4.医务人员的手卫生应当遵循《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具有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进行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和演练。严格掌握放射影像检查适应证和注意事项,熟悉各种设备及药物对受检者的风险。受检者检查过程中,发生意外或病情突然加重,立即停止检查,现场按照应急预案紧急施救。在MR检查室内发生意外,首

先将受检者抬到MR检查室外,再实施抢救。

(八)必须制定危重病处理和对比剂不良反应抢救应急预案,熟悉危重病处理和对比剂不良反应处理流程和抢救预案的内容,掌握危重受检者的一般处理,熟悉对比剂不良反应的临床表现,掌握对比剂过敏反应的应急处理,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设备和器械。

(九)强化危急值报告制度,必须与就近具有救治能力的医院签订对急危重症患者处理与转诊的专门协议。

(十)增强网络与数据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信息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PACS/RIS信息运行要设置防火墙,安装防病毒软件,拒绝外来病毒的恶意攻击。PACS设计与实施工程应满足国家对医学大数据的管理,包括上传、多向传输与存储要求,以便各类检查数据的开放。同时设定岗位人员不同的访问权限,保护受检者个人隐私,不得随意公布与和拷贝受检者有关资料。

(十一)影像资料保存10年以上,至少3年在线,可供快速调阅、浏览和诊断使用。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有关要求及时上传影像资料数据信息。

(十二)PACS计算机房建设需符合相关规定,配备独立UPS不间断电源、烟雾探测系统和消防系统。机房内保持合适的温度、湿度和环境整洁。MR机房需配有气体灭火装置。

(十三)依法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和《大型医用设

备配置许可证》,各种设备性能通过技术监督部门的检查合格。X射线设备检查辐射剂量在允许范围。机械装置安全性能良好,检查环境要安全。

(十四)有专职人员负责对设备进行定期校正与维护和保养,设备的运行完好率>95%。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每日记录设备运行状况。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并有记录。应当严格按照仪器使用有关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十五)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和处理。

四、人员培训与职业安全防护

(一)医学医学影像中心应当制定并落实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使工作人员具备与本职工作相关的专业知识,落实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

(二)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入职前需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经过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或《放射性工作人员培训证书》。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佩戴个人剂量仪,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在岗期间定期接受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放射工作单位的放射

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三)医务人员进入影像室应当穿工作服、换工作鞋。医务人员对患者进行诊疗时应当按照医疗护理常规和诊疗规范,在诊疗过程中应当实施标准预防,并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和无菌操作技术要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生伤害时,应当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报告机构内相关部门。

(四)医学医学影像中心的执业医师、技师、护士应接受对比剂过敏反应抢救流程的严格培训,并建立定期复训考核制度。

五、监督与管理

(一)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监督管理,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其立即整改。

(二)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2.查阅或者复制影像诊断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3.责令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4.对违反本规范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三)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出现以下情形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视情节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1.使用非专业技术人员从事影像诊断工作的;

2.出具虚假诊断报告的;

3.不接受当地医学影像诊断质控中心的技术指导和质量评价,或参加质量评价连续两次以上不合格的,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4.其他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情形。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可行性报告

关于筹建XX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09〕81号)、《关于印发XX省卫生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X发改规划【2010】120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XX市医疗资源优势整合,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质量”为原则,加快临床诊治技术提升,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现各医疗机构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目前计划在XX市设立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会诊中心,使之能充分整合医疗资源优势,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诊断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一章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总论 1 概念和目标 概念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是指集约化的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实现区域范围内影像的集中存储和管理、影像(包括其他检查)资料的全面共享,可供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临床、病人方便地调阅的网络信息系统。 目标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总体上需要实现以下目标: 1、实现区域范围内病人资料,影像检查资料(包括放射、超声等)的全面共 享。 2、实现对下级特别是基层医院影像检查的集中诊断和集中审核,实现区域 内影像设备和人才资源的全面共享,从而全面提高区域范围的影像诊断 质量和服务水平。

3、提供对疑难检查病例的会诊支持。 4、病人能够在区域范围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获得相同质量的影像诊断服 务,从而方便病人就近就诊,避免了重复检查。另外能够让病人方便地 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影像检查资料。 5、实现科研素材、业务学习资料的方便获取,解决了基层医院影像诊断医 生工作、培训难以两全的难题,可以使影像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学习,快 速提高业务素质。 6、可以建立区域的影像读片资料库和典型病例库供教学和科研使用;建立 区域内各医院的阅片质量追踪数据库;统一的传染病统计和报卡服务等。 7、促进区域内医疗信息化建设,为今后构建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 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第二章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项目建设原则和标准 原则 1、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2、符合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服务”为本的原则。系统必须能够为 病人和医疗保健服务提供所需信息,同时保证与病人有关的信息私密性 和安全性,当病人授权时方可调阅和传输。 3、身份识别唯一性原则。系统建设时必须确定一种能够唯一标识本区域内 居民身份的方法。在确定本区域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方法时还要考虑更 大范围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识别的可能,即该标识应具备扩充和向上兼 容的能力。 4、标准化原则。系统信息化建设应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指导下开展, 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等必须遵循国际、国家和行业等有关规定。 5、开放和兼容性原则。系统除了需要与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内的有关信息系 统,如HIS系统、医技系统互联互通外,还需要能为更大的区域系统以及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基础数据和调阅接口。 6、适应性原则。系统必须能够适应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需要,同时要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 标准试行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

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一)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少于总面积的75%,房屋应具备双路供电或紧急发电设施。 (二)根据国标GBZ130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单管头X射线机房使用面积应不少于20平方米,机房内最小单边长度4米。双管球X射线机房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4.5米,CT机房使用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机房内单边最小长度4.5米。MRI 机房不小于80平方米。以上每个机房有合适的控制室和配套设备辅助用房,所有机房建造前必需通过环境检测,X射线和CT机房符合辐射安全要求。 (三)每台超声诊断设备使用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四)心电图室使用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 (五)候诊区大于150平方米,包括受检者等候区、更衣室(处)条件受限的,可将更衣室(处)设在检查室内,做好受检者隐私保护。 五、分区布局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系统要求规范

实用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试行) 为规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6.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影像病例的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国家鼓励开办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必备设备一览

继制定《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和推荐标准》,对县医院的科室设置、人员配备、设备配置等方面,均予以详细规范之后,国家卫计委也要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这一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标准、规范化管理了。 日前,国家卫计委印发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和《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这两大文件均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要求,而由国家卫计委组织制定的。 文件明确了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政治地位”: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由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审批。 由于对分级诊疗作用重大,文件要求,各地卫计委逐渐推进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检查结果互认;县级以上医院应与其建立协作关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其提供的远程影像诊断服务;鼓励其走向连锁化、集团化。 在设备配置上,文件明确,一家符合基本标准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至少配备: (一)基本设备。至少配备数字X射线摄影系统(DR)2台、16排CT和64排及以上CT各1台、1.5T及以上核磁共振成像系统(MRI)1台;超声3台,具备彩色多普勒血流显像、心脏超声检查、超声造影及定量分析功能;心电图仪2台。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心电监护仪,职业防护物品。 (二)急救设备。每个放射检查室都必须配备符合要求并有足够数量的辐射防护用品及基本抢救设备,CT检查室内必须配备心脏除颤器、简易呼吸器、供氧装置、负压吸引装置及相关药品。 (三)信息化设备。具有信息报送和传输功能的网络计算机等设备,配置与工作量相适应的医生诊断工作站,具备PACS/RIS系统和远程会诊信息系统。 附件: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

医学影像科检查流程及操作规范

医学影像科检查流程及操作规范

医学影像科(放射科)检查流程 1、登记工作站登记并核对X线检查的者信息,安排受检者到相应检查室检查。 2、检查室医生核对被检查者信息后,带领者至检查室按检查要求,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检查注意事项。 3、检查室医生再次核对检查者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对受检者的检查;并告知取报告时间。 4、诊断医师核对受检查信息、检查部位及检查要求;完成诊断报告,急诊、病情危重者及时发出报告。 5、上级医师审核并发出报告;疑难病例经科室集体阅片后发出报告。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DR检查操作规 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 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摄 片体位(平台或立式)。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X线检查 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 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 的时间和地点。

七、检查中遇到危急值及时打出胶片,并告知诊断医生。 祥云县中医医院放射科CT检查操作规范 一、接到已交费申请单,核对姓名、检查项目及收费情况;并告知受检者到候检区等候检查。 二、登记工作站录入受检者检查相关信息。 三、检查工作站选择受检者并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部位、检查时的体位。 四、呼叫受检者姓名并核对年龄,告知被检者及家属检查注意事项,需要家属陪同时为家属及受检者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 五、按检查要求,协助受检者摆好相应体位;并告知受检者相关检查注意事项。 六、检查结束后核对检查信息,告知受检者或家属取检查报告的时间和地点。

【AAA】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可行性报告.doc

关于筹建RR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RR〕6号)、《中共RR省委RR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浙委〔20RR〕81号)、《关于印发RR省卫生事业发展“十R五”规划的通知》(R发改规划【20RR】1207号文件精神,为加强RR市医疗资源优势整合,以“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升质量”为原则,加快临床诊治技术提升,推进全市医疗机构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工作,实现各医疗机构合理检查,降低患者就诊费用。目前计划在RR市设立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会诊中心,使之能充分整合医疗资源优势,提高医疗机构,特别是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学影像诊断技术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一章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总论 1概念和目标 1.1概念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是指集约化的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实现区域范围内影像的集中存储和管理、影像(包括其他检查)资料的全面共享,可供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临床、病人方便地调阅的网络信息系统。 1.2目标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总体上需要实现以下目标: 1、实现区域范围内病人资料,影像检查资料(包括放射、超声等)的全面 共享。 2、实现对下级特别是基层医院影像检查的集中诊断和集中审核,实现区域 内影像设备和人才资源的全面共享,从而全面提高区域范围的影像诊断 质量和服务水平。

3、提供对疑难检查病例的会诊支持。 4、病人能够在区域范围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获得相同质量的影像诊断服 务,从而方便病人就近就诊,避免了重复检查。另外能够让病人方便地 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影像检查资料。 5、实现科研素材、业务学习资料的方便获取,解决了基层医院影像诊断医 生工作、培训难以两全的难题,可以使影像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学习,快 速提高业务素质。 6、可以建立区域的影像读片资料库和典型病例库供教学和科研使用;建立 区域内各医院的阅片质量追踪数据库;统一的传染病统计和报卡服务等。 7、促进区域内医疗信息化建设,为今后构建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 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第二章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诊断项目建设原则和标准 2.1原则 1、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2、符合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服务”为本的原则。系统必须能够为 病人和医疗保健服务提供所需信息,同时保证与病人有关的信息私密性 和安全性,当病人授权时方可调阅和传输。 3、身份识别唯一性原则。系统建设时必须确定一种能够唯一标识本区域内 居民身份的方法。在确定本区域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方法时还要考虑更 大范围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识别的可能,即该标识应具备扩充和向上兼 容的能力。 4、标准化原则。系统信息化建设应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指导下开展, 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等必须遵循国际、国家和行业等有关规定。 5、开放和兼容性原则。系统除了需要与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内的有关信息系 统,如HIS系统、医技系统互联互通外,还需要能为更大的区域系统以及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基础数据和调阅接口。 6、适应性原则。系统必须能够适应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需要,同时要 能满足业务需求的变化,预留足够灵活的数据和功能接口,便于今后扩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

Word文档仅限参考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试行) 为规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6.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影像病例的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与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与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她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与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

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与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与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与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与消毒供应室的,应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 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 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1名正高、1名副高和2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每台CT至少有2名执业医师、每台MRI至少

有2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至少1名技师、每台CT、MRI各至少有2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4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名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1名医师)。至少应有1名副高、1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台心电图机配备1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3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1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医学影像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

医学影像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 医学影像学是一门涉及面广、整体性强、发展迅速、独立而成熟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放射诊断学(医学影像诊断),包括传统的X线诊断、计算机体层成像(CT)、磁共振成像(MRI、介入性放射学;②超声医学(US),包括B型超声、超声心动图、介入超声;③核医学,包括γ照相、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PET)和核医学治疗。 一、培训目标 通过3年的规范化培训,使住院医师打下扎实的医学影像科临床工作基础,能够掌握正确的临床工作方法,了解医学影像学范围内放射医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建立较为完整的现代医学影像概念(包括影像诊断及其治疗)。培训结束时,住院医师能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独立从事医学影像科临床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方法 采取在放射科、超声科、核医学科及其他相关科室轮转的形式进行。通过管理病人、参加门、急诊工作和各种教学活动,完成规定的病种和基本技能操作数量,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认真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规范书写病历;参与见习/实习医生和住院医师的医学影像科临床教学工作。 医学影像科住院医师培训分为3个阶段进行,各阶段轮转科室及时间安排见表1。 第1~6个月,根据住院医师和临床培训基地的具体情况,安排到相关临床科室轮转,其中内科2个月,外科2个月,非指定科室2个月。根据本专业所涉及的科室安排非指定科室,包括儿科、妇产科、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等;也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延长在内、外科的轮转时间。 第7~21个月,在影像科内各专业组之间轮转,其中放射影像诊断专业组7个月,介入组1~2个月,超声科3~4个月,核医学科3个月。放射影像诊断专业应包括神经、骨关节组各1.5个月,胸部、腹部各2个月;酌情安排在放射影像技术组的轮转,可在放射影像诊断专业的各小组时间内各安排1周,或集中安排1个月,时间在各小组时间内减除; 第22~33个月,住院医师在选定的执业方向的相关专业组内进行培训。主要分为医学影像诊断、超声和核医学三个执业方向。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中心共建半托管阶梯收费模版整理

*****医学影像中心管理合作协议 甲方:******医学影像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 1、甲方于2017年独立投资成立了*********医学影像中心,并与***医院于20**年*月*日签订了《医学影像中心服务协议书》(下称“协议书”),约定由乙方为****医学影像中心提供运营管理服务。 2、乙方作为专业运营管理公司在临床医疗、医疗市场宣传、技术推广、科研协作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优势,具有丰富的医学影像中心运营管理服务能力,并承若甲方对“*****影像中心”一期投入的设备款在5年内收回,二期投入的设备款在8年内收回。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按照协议书的约定,为****医学影像中心提供运营管理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作目标 由乙方全面对**影像中心进行管理,提升医学影像检查及诊断服务,发挥运营优势和医疗服务资源,达到预期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目标。 二.合作内容及分工 1.乙方运用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理念全面负责影像中心的运营管理服务。 2.乙方负责完成甲方既定的运营目标及运营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中心 的医技护人员管理、市场业务开发与维护管理。 3.*****医学影像所在筹备期发生的运营成本由甲方先行承担,待与乙方 正式签订合同后,转为对****医学影像中心的入资款。 4.甲方承担固定支出: A支付医护技人员工资及社保、公积金; B上交医院的房屋租金20万; C医学影像中心设备融资租赁款; D支付乙方运营成本,总收入x50%; E 支付乙方运营服务费,计算公式当月保底值xN 除上述外及医疗纠纷外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5.乙方承担变动支出: A支付医护技人员的绩效奖金及福利; B支付公司方人员工资、社保奖金及福利;

医学影像判断中心管理规范(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试行) 为规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使用物品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6.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影像病例的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7.对设置的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影像科细则

医学影像科细则 医学影像学科涉及面广,整体性强,发展迅速,是一门独立而成熟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1)放射医学,包括传统的X线诊断、计算机体层成像(CT \磁共振成像(MRI1介入性放射学;⑵超声医学(US ),包括B型超声、超声心动图、介入超声;(3)核医学,包括Y照相、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照相(SPECT \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照相(PET )和介入核医学。鉴于该学科专科医师日后从事的医疗工作侧重点不同,因此培训计划的特点既包括有共性部分,也包括个性的部分。医学影像学科专科医师培养阶段为3年。 一、培养目标 强调受训者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培训,训练观察和逻辑推理能力。了解医学影像和核医学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建立较为完整的现代医学影像概念(包括影像诊断及其治疗1通过培训使受训者达到能独立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水平,并能够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进行简单的科硏工作。 二、培养方法 前18个月,在学科内各专业组之间轮转,影像技术组1个月,影像诊断专业组8 个月(神经、胸部、腹部、骨关节组各2月),介入组3个月,超声科3个月,核医学科3个月。 第19 ~ 24月,根据受训者和临床培训基地具体情况,安排继续在本专业轮转或到相关临床科室轮转,内科2个月,外科2个月,非指定科室培训2个月(即根据本专业所涉及的科室迸行安排,其中包括儿科、妇产科、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此外,也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度延长在内、夕卜科的培训时间1 第3年,本专业组内进行专科培训。 三、培养内容与要求 (一)第1 J8个月 1?轮转目的 系统掌握和熟悉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基本操作,初步掌握本学科所涉及的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诊断和治疗原则。了解这些专业组的日常工作程序、内容及涉及的相关临床知识,为下一段时间至各临床科室轮转奠定基础。 2?基本标准 (1)医学影像科(包括介入治疗)

筹建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分析评估报告

筹建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分析评估报告 第一章医学影像诊断中心项目总论 1 概念和目标 1.1概念 独立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是指集约化的第三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实现一定区域范围内影像的集中存储和管理、影像(包括其他检查)资料的全面共享,可供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临床、病人方便地调阅的网络信息系统。 1.2目标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总体上需要实现以下目标: 1、实现区域范围内病人资料,影像检查资料(包括放射、超声等)的全面共 享。 2、提供对疑难检查病例的会诊支持。 3、病人能够在区域范围内任何一家医疗机构获得相同质量的影像诊断服 务,从而方便病人就近就诊,避免了重复检查。另外能够让病人方便地 在网上查询自己的影像检查资料。 4、实现科研素材、业务学习资料的方便获取, 5、可以建立区域的影像读片资料库和典型病例库供教学和科研使用;建立

区域内各医院的阅片质量追踪数据库;统一的传染病统计和报卡服务等。 6、促进区域内医疗信息化建设,为今后构建基于居民健康档案的卫生信息 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第二章医学影像诊断项目建设原则和标准 2.1原则 1、必须符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2、符合以“病人”为中心,以“临床服务”为本的原则。系统必须能够为 病人和医疗保健服务提供所需信息,同时保证与病人有关的信息私密性 和安全性,当病人授权时方可调阅和传输。 3、身份识别唯一性原则。系统建设时必须确定一种能够唯一标识本区域内 居民身份的方法。在确定本区域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方法时还要考虑更 大范围内居民身份唯一标识识别的可能,即该标识应具备扩充和向上兼 容的能力。 4、标准化原则。系统信息化建设应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的指导下开展, 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等必须遵循国际、国家和行业等有关规定。 5、开放和兼容性原则。系统除了需要与各类卫生医疗机构内的有关信息系 统,如HIS系统、医技系统互联互通外,还需要能为更大的区域系统以及 区域卫生信息平台提供基础数据和调阅接口。 6、适应性原则。系统必须能够适应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业务需要,同时要 能满足业务需求的变化,预留足够灵活的数据和功能接口,便于今后扩

第三方独立医学影像中心注资占股项目合同模版

*** 医学影像中心注资占股合同 (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 2018年4月

注资占股项目合同 签约时间:2018-04-25 签约地点: 合同编号: 被许可方:*****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许可方:**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鉴于: 1、双方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注资占股合作协议。 项目名称:****医学影像中心PET/CT项目 2、乙方作为专业运营管理公司在临床医疗、医疗市场宣传、运营推广、科研协作及经营管理方面具有优势,具有丰富的医学影像中心运营管理服务能力。 一、项目总投资金额: 1、设备投资额人民币****** 设备货融资租赁款*******; 分**个月支付,每月支付**万。 2、中心环评和预评通过后支付保证金人民币**,项目正式运营后返还。 3、投入前期流动资金人民币***。 开业前投入总额为***万元整。

三、双方投资金额及股权分配比例 甲方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享有项目股权:55%。 乙方投资金额:人民币***万元整,享有项目股权:45%。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权利 1、项目初期,甲乙双方以实资注入作为项目的运营资金。 2、甲方负责项目的一切经营事务,双方同时享有项目充分的知情权、监督 权和检查权。甲方运营项目的成本须在双方约定的项目收入比例范围内,如运 营成本超出双方约定范围产生的一切费用和亏损等均由甲方承担。 3、查阅权。为确保本项目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项目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 议记录和项目财务帐簿。 4、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项目清算完结后,项目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股份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5、其他权利。如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中心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或者调整股权比例。 2、项目盈利前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双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及项目盈利前不得退股。 3、遵守章程和义务。 4、对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 5、保守经营相关核心内容的义务。 五、利润的分配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2016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 (试行) 为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本规适用于独立设置的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设的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技术规和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操作规程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和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和影响医疗安全的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和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防护和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 6.用物品的管理和医疗废物的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7.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的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和检查;对影像病例的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的真实性和及时性;

8.对设置的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和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和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健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相关技术规和标准,落实影像质量控制与评价制度和影像诊断项目相关的标准化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医学影像诊断质量。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合理、规的影像检查流程,制定严格的接诊制度,施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三)定期进行影像诊断与手术、病理或出院诊断随访对比,统计影像诊断与临床诊断的符合率,分析误诊漏诊原因,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诊断正确性。 (四)建立日常工作中发现质量问题逐级报告的机制,出现较多或明显的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由影像质量保证工作组组织集体分析研究、协调解决。 (五)至少有1名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影像诊断资历的医师(可以多点执业)不少于每周1次的定期巡查影像质量和报告质量。 (六)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影像质量管理和控制,根据影像诊断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影像质量管理组定期对影像诊断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定期分析影像质量优良率,根据图像质量缺陷,对成像环节进行核查,有评价结果分析与持续改进措施。 (七)设立影像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成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应包括影像诊断医师、技师、影像设备维修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设立图像质量评价小组,定期开展影像质量和诊断报告的自查和质量评价的业务活动。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基本标准 试行)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指独立设置的应用X 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报告的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的医学影像诊断部门。 一、诊疗科目医学影像科以及与检查项目相关的药剂科。不含产科超声诊断专业、介入放射学专业和放射治疗专业。 二、科室设置可设置放射科、超声科、心电图室,以及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其中,消毒供应室可以设置也可以委托其他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服务。 三、人员 (一)放射科至少有8 名中级以上职称、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放射科医师、技师应当具备医用设备使用相关技术能力。其中,至少有 1 名正高、 1 名副高和 2 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其余4 名医师可以多点执业的方式在本机构执业(每台DR 至少有 1 名执业医师、每台CT 至少有 2 名执业医师、每台MRI 至少有2 名执业医师)。至少有8 名放射科技师(每台DR 至少 1 名技师、每台CT、MRI 各至少有 2 名技师)。 (二)超声科至少有 4 名注册范围为医学影像和放射治疗专业的执业医师,其中1 名应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 名应具有中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每台超声至少 1 名医师)。至少应有 1 名副高、1 名中级职称的执业医师注册在本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必须取得相应的上岗证,医师助理人员数量应不少于医师数量。每台超声设备至少有 1 名执业医师。增加超声设备应按照以上标准增加相应的医师、助理人员数量。 (三)心电图室至少有1 名执业医师,并按照每2 台心电图机配备 1 名执业医师的标准配备执业医师。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从事相应专业的医师应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四)护士至少 3 人。 (五)所有医、护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心肺复苏等急救操作。配备3 名以上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可由医护人员兼职,接受过系统的急救培训,熟练掌握影像检查中患者可能出现的急危症状和急救技能,确保业务时间至少有 1 名质量安全人员在岗。 (六)设置信息科、药剂科、设备科和消毒供应室的,应当配备相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四、房屋和设施

医学影像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医学影像科细则医学影像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细则医学影像学是一门涉及面广、整体性强、发展迅速、独立而成熟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①放射诊断学(医学影像诊断),包括传统的 X线诊断、计算机体层成像(CT)、磁共振成像(MRI、介入性放射学;②超声医学(US),包括B型超声、超声心动图、介入超声;③核医学,包括γ照相、单光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SPECT)、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PET)和核医学治疗。 一、培训目标通过3年的规范化培训,使住院医师打下扎实的医学影像科临床工作基础,能够掌握正确的临床工作方法,了解医学影像学范围内放射医学、超声医学和核医学的现状和发展前景,建立较为完整的现代医学影像概念(包括影像诊断及其治疗)。培训结束时,住院医师能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具有独立从事医学影像科临床工作的能力。二、培训方法采取在放射科、超声科、核医学

科及其他相关科室轮转的形式进行。通过管理病人、参加门、急诊工作和各种教学活动,完成规定的病种和基本技能操作数量,学习专业理论知识;认真填写《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登记手册》;规范书写病历;参与见习/实习医生和住院医师的医学影像科临床教学工作。医学影像科住院医师培训分为3个阶段进行,各阶段轮转科室及时间安排见表1。第1~6个月,根据住院医师和临床培训基地的具体情况,安排到相关临床科室轮转,其中内科2个月,外科2个月,非指定科室2个月。根据本专业所涉及的科室安排非指定科室,包括儿科、妇产科、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等;也可根据专业特点适当延长在内、外科的轮转时间。第7~21个月,在影像科内各专业组之间轮转,其中放射影像诊断专业组7个月,介入组1~2个月,超声科3~4个月,核医学科3个月。放射影像诊断专业应包括神经、骨关节组各1.5个月,胸部、腹部各2个月;酌情安排在放射影像技术组的轮转,可在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管理规范 (试行) 为规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得管理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影像诊断准确率,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及《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独立设置得应用X射线、CT、磁共振(MRI)、超声等现代成像技术对人体进行检查,出具影像诊断结果报告得医疗机构,不包括医疗机构内设得医学影像诊断中心、 一、机构管理 (一)医学影像诊断中心不得开展放射产前筛查与诊断、治疗及介入治疗工作、 (二)应当制定并落实管理规章制度,执行国家制定或者认可得技术规范与操作规程,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落实放射安全与控制措施,保障医学影像诊断工作安全、有效地开展。 (三)应当设置独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对规章制度、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得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对医疗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器械与设备管理、一次性使用医疗器具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 3、对重点环节与影响医疗安全得高危因素进行监测、分析与反馈,提出控制措施; 4、对工作人员得职业安全防护与健康管理提供指导; 5、监督、指导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得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包括手卫生、消毒、一次性 6。用物品得管理与医疗废物得管理等,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与措施; 7.对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得影像报告书写、保存进行指导与检查;对影像病例得信息登记进行督查,并保障登记数据得真实性与及时性;

8。对设置得影像诊断科、超声诊断科、信息科等部门进行指导与检查,并提出质量控制改进意见与措施。 (四)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得执业医师担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 (五)财务部门要对医疗费用结算进行检查,并提出控制措施。 (六)后勤管理部门负责防火、防盗、医疗纠纷等安全工作。 二、质量管理 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一)建立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健全并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落实影像质量控制与评价制度与影像诊断项目相关得标准化操作规程,持续改进医学影像诊断质量。 (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开展相关工作,建立合理、规范得影像检查流程,制定严格得接诊制度,施行患者实名制管理。 (三)定期进行影像诊断与手术、病理或出院诊断随访对比,统计影像诊断与临床诊断得符合率,分析误诊漏诊原因,不断总结经验,提高诊断正确性。 (四)建立日常工作中发现质量问题逐级报告得机制,出现较多或明显得质量问题时,应及时由影像质量保证工作组组织集体分析研究、协调解决。 (五)至少有1名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具有五年以上影像诊断资历得医师(可以多点执业)不少于每周1次得定期巡查影像质量与报告质量。 (六)部门负责人直接负责影像质量管理与控制,根据影像诊断质量评价标准,组织影像质量管理组定期对影像诊断质量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并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定期分析影像质量优良率,根据图像质量缺陷,对成像环节进行核查,有评价结果分析与持续改进措施。 (七)设立影像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成立质量控制管理小组,应包括影像诊断医师、技师、影像设备维修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质量管理。设立图像质量评价小组,定期开展影像质量与诊断报告得自查与质量评价得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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