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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件外观检验常见不良分类及判定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常见不良分类及判定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常见不良分类及判定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常见不良

分类及判定标准

编制:审核:批准:

1

文件依据:公司文件ZQ/SIP08-QA-001《塑胶件来料检验标准》

名词解释:

A级面: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直视看得到的面。

B级面:表面外露,但不明显,在正常使用时,直视看不到的面。

C级面:在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2

(又名接合线、

熔接线)

不良现象:

视可见,一般在结构复杂零件或穿孔

结构位置出现。

A

B

C

一般情况下,轻微结合线喷油可遮

盖,

3

不良现象:

显的发白与零件面色不一致,目视明

显。

A

B

处并且相距需超过

C

上图所示有凹凸感划伤喷油无法遮

盖,喷油前需检出;

下图所示无感发白划伤,

喷油前不需检出。

4

5

6

7

不良现象:

色不一致的黑点或其它颜色杂点。

A

少于

B

C

如是

及透明件需标准加严。

如是需发外喷油件不需检验。

8

不良现象:

A

大面积难擦拭不允收。

B

C

9

10

不良现象:

需根据整体装配效果判定,如影响装

配外观、效率及其它功能性问题一律

不允收,如轻微变形并且变形位置有

螺钉固定校正则接受。

11

12

不良现象:

不一致的现象。

A

B

C

如是发外喷油件不需检验全部允收。

13

14

不良现象:

的发白。

A

要客户除外)

B

C

如是发外喷油件不需检验全部允收。

15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ok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制定目的: 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我司塑胶件产品检验作业。 3.权责单位: 本检验规范由品管单位制定,事业部总经理核准后发行; 所制定之规格,如有修改时,须经原制定单位同意后修改之。 4.应用文件: MIL-STD-105E II 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工程图纸、工程样板。 5.检验标准: 1、MIL-STD-105E II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AQL订定为CRI=0 、MAJ=0.65 、MIN=1.5。 2、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6.定义 6.1缺点分类: a.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者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 b.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c.次要缺陷(MIN):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6.2塑胶不良描述: 6.2.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6.2.2、气纹: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 6.2.3、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下陷。 6.2.4、水纹:射胶时留在产品表面的水波浪的纹路。 6.2.5、拉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产品表面造成的划痕。 6.2.6、变形:产品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6.2.7、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的位置。 6.2.8、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碳化发黑。 6.2.9、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6.210、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6.2.11、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2.12、混色: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产品本色不同的颜色。 6.2.13、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6.2.14、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6.2.15、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6.2.16、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6.2.17、油污(油痕):由于种种原因,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包括脱模式剂),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6.2.18、气泡:透明产品内部形成的在中空。 6.2.19、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的塑胶件表面线形痕迹。 6.3喷涂件不良描述: 6.3.1、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塑胶件检验标准.doc

1目的 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 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 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 6.1塑壳 6.1.1外观 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 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 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 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 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 6.2.1尺寸 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 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7检验方法 7.1外观 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 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 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塑料件检验标准

塑料件检验标准.txt爱情是艺术,结婚是技术,离婚是算术。这年头女孩们都在争做小“腰”精,谁还稀罕小“腹”婆呀?高职不如高薪,高薪不如高寿,高寿不如高兴。检验标准 塑料件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为IQC对塑料(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料(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 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 卡尺(精度不低于)。 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照明:60W日光灯下。 视力: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 塑壳 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尺寸 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 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五金件 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 外观 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尺寸

塑胶产品通用标准

是不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技术标准

: 一.范圍 本标准规定了塑胶部品的外观要求及性能测试、等项目。 本标准适用于供应商生产、研发摸底测试、试生产、批量生产、IQC 来料检验、QA 增强性试验等各个阶段。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不良缺陷定义: 2.1.1 塑料件不良缺陷定义 2.1.1.1 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准。 2.1.1.2 硬划痕(有感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样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2.1.1.3 细划痕(无感划痕):指样品表面没有深度的划痕。 2.1.1.4 批锋(毛刺):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顶针孔、镶件等 处溢出的多余胶料,摸上去有刮手感觉。 2.1.1.5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2.1.1.6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结合线。 2.1.1.7 气纹:因气体干扰使塑料件表面形成一种雾状发暗痕迹。 2.1.1.8 流纹:因冷料被挤入,在塑料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亮色的痕迹。 2.1.1.9 银纹: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2.1.1.10 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在塑料件表面留下的发黄或碳化痕迹。 2.1.1.11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2.1.1.12 拖花/拉伤: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2.1.1.13 缺料: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原因,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落而 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2.1.1.14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作用等原因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2.1.1.15 杂质:有异物混入原料中等原因,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呈现出斑点。 2.1.1.16 气泡:由于原料未充分干燥,造成成型后产品内部有缩孔。 2.1.1.17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产品表面有细小的塑胶凸起。 2.1.1.18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原样件的颜色的差异、或同一套外壳之间呈现出颜色的差异,称为 色差。

塑胶产品检验规范

塑胶产品检验规范 1. 目的 本规范旨在定义塑胶制品品质标准,为产品设计者提供达到产品图纸图面要求的系统,为质检员提供塑胶制品检验与判定的参考依据,同时是模具及塑胶制品供应商对品质要求认知的准则。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试产验证、生产组装所需塑胶制品的成品. 3. 职责 本规范由品质部和注塑部负责制定,品质部负责实施和维护。 4. 定义 4.1 缺陷 发生危险影响产品的安全性能,或产品使用性能不能达到所期望的目标,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或不影响产品的实用性但影响产品外观的缺点。 4.2 塑胶制品外观缺陷 4.2.1 欠注———射胶量不足,制件缺料或不饱满。 4.2.2 毛边———分模面挤出的塑胶。 4.2.3 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凹陷。 4.2.4 凹痕凸起—制件受挤压、碰撞引起的表面凹陷和隆起。 4.2.5 融接痕——塑胶分支流动重新结合的发状细线。 4.2.6 水纹———射胶时留在制件表面的银色条纹。 4.2.7 拖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制件表面造成的划痕。 4.2.8 划伤———制件从模具中顶出后,非模具造成的划痕。 4.2.9 变形———制件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4.2.10 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位置。 4.2.11 异色———局部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缺陷。 4.2.12 斑点———与周围颜色有差异的点状缺陷。 4.2.13 油污———脱模剂、顶针油、防锈油造成的污染。 4.2.14 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炭化发黑。 4.2.15 断裂———局部材料分离本体。 4.2.16 开裂———制件本体可见的裂纹。 4.2.17 气泡———透明制品内部形成的中空。 4.2.18 色差———实际颜色与标准颜色的差异。 4.2.19 修饰不良—修除制件毛边、浇口不良,过切或未修除干净。 4.3 喷油涂层外观缺陷 4.2.1 泪油———油膜向下流动聚集的泪滴状突起。 4.2.2 油泡———喷油涂层表面泡状突起。 4.2.3 油滴———喷溅到制品表面的油点。 4.2.4 杂质———被喷油涂层包覆的尘点、尘丝。 4.2.5 纹路不良———因材料或机台变化造成塑料件的表面纤纹变化 4.4 表面等级 4.4.1 Ⅰ类:重要的外部表面。包括:外壳制件的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或其它制件与外壳组装后露在产品正面、上面或指定面的表面。 4.4.2 Ⅱ类:除Ⅰ类外,次要的外部表面。 4.4.3 Ⅲ类:内部表面。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料外观检验标准 一、目的: 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二、职责 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MQE主管协调处理。 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MQE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参考文件 GSM FQA外观检验标准 DBTEL电池板外观检验标准 客户要求的相关文件 四、缺陷定义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这些气体大多 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同色点: 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 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 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 不可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 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 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 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 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 毛屑:分布在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Rev: 1 适用范围 : 期 : 2006年4月29日 修订记录

一、目的: 1.1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品保检验之部品外观符合客户的品质要求。 二、职责 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质量主管协调处理。 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质量主管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适用范围: 此规范的检验标准仅针对中兴客户之产品,其他产品参考崇正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四、缺陷定义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亮痕(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也被认为有漏印。 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 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 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 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 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 毛屑:分布在注塑件、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刮痕: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用手指甲感觉有感、有层次感。 刮伤:无深度的表面划痕,用手指甲感觉无感、无层次感。 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 桔皮: 涂装表面呈现桔子皮似的凹凸,也称桔子皮 黑条及烧痕:零件表面发生变色、弯曲或破裂,显示出热分解后的现象 拉白:把成型品从模具中拿出时,因拔取方向造成的伤痕(大多出现于侧面) 五、检验标准 此规范系依据 GB/ 一次抽样方案Ⅱ级之抽样水准,随机取样进行检验,AQL以各部门作业指导书为准,如无明确要求的,依据以下AQL进行判定。 严重缺陷(CR): C=0 主要缺点(MA):MA=主要为性能、功能不良及零部件漏装等,且此类型缺陷会引起客户投诉或返工费用较大者. 次要缺点(MI):MI= 主要为外观不良或机械性能不良,但不影响性能的缺陷。 六、检验方法:

注塑件检验标准

XX厂产品检验规范 版本:1.0 1、本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制定出适应本厂的产品检验标准,使质检员检验物料时能按照其标准把关,而采取的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 2、本规范用来规定注塑与五金物料的具体检验要求、项目、方法及来料抽样方案,使其能够达到生产的要求,并且能够满足客户的需要。 3、本规范定义产品外观品质的基本要求,并确立允收/拒收之准则, 使公司的产品要求和供应商的来料要求达到统一的质量标准。 一、应用文件: 1.依据MIL-STD-105E II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2003,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 样表),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取一般抽样检验水平II。AQL定为CRITICAL= 0,MAJOR =1.0及MINOR =2.5。 2.依据产品规格书、样板。 3.有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二、检验工具: 1.胶带:3M600思高原装测试胶带 2.游标卡尺:0~150mm,精度0.02mm 3.千分尺:0~25mm,精度0.01mm 4.推拉力计:NK500, 指针式 5.标准光源灯箱 6.外观检验菲林 7. 塞规0.02-1.0mm 三、检验环境: 照度:飞利浦4000K,800~1200LM,显色指数Ra≥80日光灯 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无色盲 视线与被检物表面角度:45±15° 丝印、移印、喷涂表面检验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外观与结构检查时间:A面5~6秒/PCS,B面:3~4秒/PCS,C面:3~4秒/PCS 检验项目 1、包装标识的确认; 2、产品外观检验; 3、结构尺寸检验; 4、结构配合的检验;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标准 文件编号: 受控文件: 版本号:第一版本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日期:2010.05.10 生效日期:2010.05.11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为规范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品质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房间空调器所有塑胶材料产品外观检查。 3、职责 3.1 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3.2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品质部协调处理。 3.3 若出现本标准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品质部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4、外观塑胶件术语 4.1 杂质、异色点、斑点 由于原料混入异物或设备空气因素,注塑件成型后,在其表面上出现的斑点。 4.2 飞边、毛刺 在塑胶件零件的边缘或结合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注塑速度过快、注塑压力过大、模温过高不良所致) 4.3 银丝 光洁表面上的云状物,是注塑时低分子挥发物、水分等气体料在注塑件表面形成的。 4.4 汽泡 塑胶件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4.5 变形 注塑件在注塑过程中,因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件变形现象。 4.6 顶白 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的泛白,通常发生在卡钩上。 4.7 缺料 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满和缺料情形。 4.8 色差 同种颜色部件或组件相互之间的颜色差异。 4.9 划伤 表面很细的沟槽,是塑料件表面受到外部尖锐物碰撞而引起的。 4.10擦伤、拉伤 塑胶件受到轻微摩擦造成一定范围无光泽无深度感的痕迹。 4.11 熔接痕 表面可见的条纹或线性痕迹,是两股料流相遇时在其界面处未完全熔合而形成的。 4.12 断裂 塑胶件受到外部挤压或其它外部因素造成的断裂现象。 5、等级面划分标准: A级面:指外观质量要求高的零部件(如:分体挂壁式内机的面板、面框、水平导风叶片、面板装饰条、指示灯板等) B级面:指外观质量要求高的次要零部件(如:分体挂壁式内机的底盘等) C级面:指外观质量要求一般的零部件(如:装配在机内的零部件)。 6、检验条件 6.1 距离要求 A 产品外观表面质量判定应在400mm目视距离下进行。 B 在目视距离下进行判定时,如果不能发现不良则视为满足外观表面质量要求;

塑胶、喷涂件检验标准A1

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验规范文件 塑胶件、喷涂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 版本号 : A1 秘密等级:普通发出部门 : 生产部 颁发日期: 总页数:13 附件:无主题词: 编制: 刘亿华 审核: 批准: 文件更改历史 更改日期版本号更改原因 A1 新版发布

为控制塑胶件和喷涂件产品的质量,同时为检验人员提供依据,特制定塑胶件和喷涂件的外观检查判定有明确统一的依据和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塑胶件及喷涂件塑胶物料的检验生产、外协加工、外购等进厂检验。 3 职责和权限 3.1 IQC依照此标准执行塑胶件和喷涂件的外观检验。 3.2 QE负责此文件的编写与升级维护。 4.术语 4.1 塑胶件: 4.1.1 银丝:低分子挥发物、水分等气体在塑料表面形成的不破裂银丝状斑纹。 4.1.2 飞边:模塑过程中,浸入模具各模面缝隙间,并留存在制品上的剩余物。 4.1.3 檫毛:制体脱模后,表面因机械原因产生无光泽的痕迹,手摸无深度感,用光腊檫试,不能消除。 4.1.4 划痕:制件脱模后,表面因机械原因产生有深度的痕迹。 4.1.5 白印:制件在脱模时产生的白化的现象。 4.1.6 暗泡:塑料成型时,由于残留的空气或其它气体而在制品内部形成的气泡缺陷。 4.1.7 烧焦:模具排气不良,注塑时,在制件表面局部部位产生变色、焦化现象。 4.1.8 熔接痕:在塑料成型过程中,由不同流向塑料在制件表面形的痕迹。 4.1.9 缩痕:由于壁厚及其它原因,注塑后,制件表面形成的凹坑。 4.1.10脱皮、分层:由于混料或其它原因、废丝、废屑,在注塑过程中被冲积到塑件表面而形的块状层状 或点状与周围部分颜色不同或花斑色现象。 4.2喷涂件: 4.2.1涂层厚度:又称膜厚,系指涂层厚度是指漆膜覆盖在塑胶制品表面上的厚度。 4.2.2涂层附着力:附着力是指涂料与被涂物之间或涂层与涂层之间相互结合的强度。 4.2.3颜色与色差:颜色是指涂层附着在塑材表面后通过外界光源照射所反应出来的颜色。 4.2.4涂层光泽:涂层光泽是涂层外观质量的一个主要性能指标,是涂层表面在外界光源影响下所表 现出的明亮度。 4.2.5涂层硬度:硬度是表面涂层结构强度的重要性能之一,可理解为涂层附着在塑材上被另一物体 攻击时所表现在阻力。 4.2.6涂层耐磨度:喷涂件涂层与外界物发生接触、磨擦时所能承受被破坏的能力。 4.2.7涂层耐腐蚀:耐腐蚀是指抗化学成份而不造成破坏的能力。 4.2.8涂层老化:涂层老化是指喷涂件在经受时间与存放环境的影响下,喷涂件分子结构与所产生的 变化。(如失光、变色、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粉化等现象) 5 检验环境及所用设备 5.1 检验环境 5.1.1被检验物料距离光源高度在1米左右。 5.1.2人眼距离被检验物料的距离为30cm-40cm,±45度角目视。 5.1.3 外观检验时间为5s-10s。 5.1.4光源为白萤日光灯管。 5.1.5如右图: 5.2检测设备: 游标卡尺、直尺、工具显微镜、检验规、高度计、高度尺、针规、R规、塞规、介刀、3M胶 纸(600)、2H铅笔、95%酒精、橡皮、耐酒精测试架、硬度测试仪、耐磨测试架等。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Rev: 1 适用范围 : 4月29日 修订记录

一、目的: 1.1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品保检验之部品外观符合客户的品质要求。 二、职责 2.1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2.2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质量主管协调处理。 2.3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质量主管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适用范围: 此规范的检验标准仅针对中兴客户之产品,其他产品参考崇正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四、缺陷定义 4.1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4.2 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4.3 亮痕(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4.4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4.5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4.6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4.7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4.8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4.9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4.10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4.11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 4.12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4.13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4.14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4.15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 4.16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 4.17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 4.18毛屑:分布在注塑件、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4.19刮痕: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用手指甲感觉有感、有层次感。 4.20 刮伤:无深度的表面划痕,用手指甲感觉无感、无层次感。 4.21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 4.22桔皮: 涂装表面呈现桔子皮似的凹凸,也称桔子皮 4.23黑条及烧痕:零件表面发生变色、弯曲或破裂,显示出热分解后的现象 4.24拉白:把成型品从模具中拿出时,因拔取方向造成的伤痕(大多出现于侧面) 五、检验标准 此规范系依据 GB/T2828.1-2003 一次抽样方案Ⅱ级之抽样水准,随机取样进行检验,AQL以各部门作业指导书为准,如无明确要求的,依据以下AQL进行判定。 严重缺陷(CR): C=0 主要缺点(MA):MA=0.65主要为性能、功能不良及零部件漏装等,且此类型缺陷会引起客户投诉或返工费用较大者. 次要缺点(MI):MI=2.5 主要为外观不良或机械性能不良,但不影响性能的缺陷。 六、检验方法: 1.检验条件及方法 a.室内检验环境下、目距500mm、视线相对水平面45度以上、从观察物正面开始观察 一周b.部品不能为突出表面瑕疵而使用单向照射光源,目视时应无直接照射光源。

塑胶件检验与验证标准

文件修订/变更记录表 文件发放控制记录表

《GB/T 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第二部分:机械冲击试验》 4外观检查面定义: A 面:暴露在外,正常使用中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除 LCD 显示视窗区外的手机直视面。 B 面:暴露在 外,且正常使用时候并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如底壳组件的正面,上部与底 部、两侧面,电池盖,正常使用时可看到的区域。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只有在卸电池或 SIM 卡时可看到的内表面及手机配件。如:底 壳的电池仓、电池盖的内表面,彩盒及手机配件(电池、耳机、数据线)。 5塑胶件不良缺陷术语及定义 1.1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准。 1.2混色:不能被完全熔融的、不同于机壳颜色的其它异色。 1.3顶高:由于塑胶件较难脱模,顶针局部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凸起。 1.4顶白:由于塑胶件较难脱模,顶针局部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 1.5硬划痕(有感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样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1.6细化痕(无感划痕):指样品表面没有深度的划痕。 1.7批锋: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胶件的边缘、分型面、顶针孔、镶 件等处溢出的多余 胶料,摸上去有刮手的感觉。 1.8磨花:由摩擦造成的塑胶件表面轻微的划伤痕。 1.9批伤:削除批锋时由于操作工艺的不当造成的削痕。 1.10拖伤:因注塑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1.11缺胶: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原因,使熔融胶料无法到达模腔内 某一角落而造成的射 胶不足现象。 1.12熔接线:塑胶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过 阻碍物后 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胶件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结合线。 1目的 制定控股有限公司各种类型手机用塑胶件的检验标准和试验方法,确保智能终端事业部所 有采购、生产的手机用塑胶件能满足研发设计、生产及用户使用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手机用塑胶件的检验及认证。 3引用标准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3.1 3.2 3.3 3.4 3.5 3.6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试验:温度冲击试验方法》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d:自由跌落》 3.7

塑胶件通用检验标准

塑胶件通用检验标准 1 范围 包括所有塑料件的尺寸、外观、功能检测,适用于IQC进行来料检验,也用适于QC、QA在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以及对成品进行验收检查。 2 样件 模具完成后,设计人员应对样件封样,最少签两套样件,一套封存于外协生产厂家,一套封存于公司IQC处,作为可接受来料的实物标准,发生品质争议时作为判断的依据。 设计人员应不定期对封存的样件作检查,以确认样件是否能继续作为检验的参考,若发现样件产生问题,不能再作为品质判断的依据,设计人员应重新签板,旧样件作废。样件保存的部门应对样件的品质负责,发现有导致样件品质下降的问题产生,应立即与设计人员联系。 因为种种原因对模具作修改,设计人员应在修改稳定后重新签板,以替代旧的样件。 3 类别划分定义 3.1 塑料件分类 A、内部使用塑料件:装配在产品的内部,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用户不会看到。 B、外部使用塑料件:装配后表露在外部,用户可以直接看到,或是开门后可看到。 C、透明塑料件:各种透明材料注塑成型的塑料件。 3.2 缺陷区域划分 主要面:在通常使用条件下可以直接看到的表面。 次要面:在通常使用条件下不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4 尺寸检验 若无特别说明,塑料件来料按技术要求检验,若不作尺寸检验,以所签样件为准,需要检验的尺寸,必须在设计图纸中标明。未注尺寸公差按前述技术条件检验。 5 阻燃性 阻燃性检验按图纸要求,符合UL94标准。检验方法参照GB/T 2408-1996 〈塑料燃烧性能试验方法水平法和垂直法〉 6 外观检验内部使用塑料件:在正常光线下,距离为500mm,在5秒时间内作出判断。 外部使用塑料件:在正常光线下,距离为500mm,在5秒时间内作出判断。 透明塑料件:在正常光线下,距离为300mm,在5秒时间内作出判断。 (正常光线定义为自然光或光照度在300-600LX 的近似自然光, 如40W日光灯,500mm距离) 外观检验项目: (1)颜色不均 此种缺陷,不论出现在主要面还是次要面上,均不接受。 (2)变形 以所签样件或图纸要求为标准,变形程度不超过样件,需特别检验的要在设计图纸上说明。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第2版適用範圍 : IQC 進料檢驗日期 :2003、 11、20核准: 何安平審核: 唐浴光編寫: 蔣昊、李成榮IQC零件性能測試規範版本: 02 一、目的: 1、1為規範塑膠外觀檢驗標準,確保經IQC檢驗之部品符合產品品質要求。 二、職責 2、1本標準必須經由培訓合格之檢驗人員執行 2、2檢驗中如有疑問及爭執,須由MQE主管協調處理。 2、3若出現本標準中未涉及的項目,應立即通知MQE工程師修改或解釋本標準。 三、參考文件 3、1 GSM FQA外觀檢驗標準 3、2 DBTEL電池板外觀檢驗標準 3、3客戶要求的相關文件 四、缺陷定義 4、1 點(含雜質): 具有點的形狀,測量時以其最大直徑為其尺寸 4、2 毛邊:

在塑膠零件的邊緣或結合線處線性凸起 (通常為成型不良所致) 4、3 銀絲: 在成型中形成的氣體使塑膠零件表面退色(通常為白色)。這些氣體大多為樹脂內的濕氣,某些樹脂易吸收濕氣,因此製造前應加入一道乾燥工序 4、4氣泡: 塑膠內部的隔離區使其表面產生圓形的突起 4、5變形: 製造中內應力差異或冷卻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變形 4、6頂白: 成品被頂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變形﹐通常發生在頂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4、7缺料: 由於模具的損壞或其他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飽和缺料情形、4、8斷印: 印刷中由於雜質或其他原因造成印刷字體中的白點等情況。 4、9漏印: 印刷內容缺劃或缺角或字體斷印缺陷大於0、3mm,也被認為有漏印。 4、10色差: 指實際部品顏色與承認樣品顏色或色號比對超出允收值。

4、11同色點 : 指顏色與部品顏色相接近的點;反之為異色點。 4、12流水紋: 由於成形的原因﹐在澆口處留下的熱溶塑膠流動的條紋 4、13熔接痕: 由於兩條或更多的熔融的塑膠流匯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線性痕跡 4、14裝配縫隙: 除了設計時規定的縫隙外,由兩部組件裝配造成的縫隙 4、15細碎劃傷: 無深度的表面擦傷或痕跡 (通常為手工操作時造成) 4、16硬劃傷: 硬物或銳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線性傷痕 (通常為手工操作時造成) 4、17凹痕縮水: 零件表面出現凹陷的痕跡或尺寸小於設計尺寸 (通常為成型不良所致) 4、18顏色分離: 塑料生產中,流動區出現的條狀或點狀色痕(通常由於加入再生材料引起) 4、19不可見: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Rev: 1 适用范围 : 期 : 2006年4月29日 修订记录

一、目的: 1.1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品保检验之部品外观符合客户的品质要求。 二、职责 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质量主管协调处理。 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质量主管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适用范围: 此规范的检验标准仅针对中兴客户之产品,其他产品参考崇正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四、缺陷定义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亮痕(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也被认为有漏印。 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 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 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 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 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 毛屑:分布在注塑件、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刮痕: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用手指甲感觉有感、有层次感。 刮伤:无深度的表面划痕,用手指甲感觉无感、无层次感。 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 桔皮: 涂装表面呈现桔子皮似的凹凸,也称桔子皮 黑条及烧痕:零件表面发生变色、弯曲或破裂,显示出热分解后的现象 拉白:把成型品从模具中拿出时,因拔取方向造成的伤痕(大多出现于侧面) 五、检验标准 此规范系依据 GB/ 一次抽样方案Ⅱ级之抽样水准,随机取样进行检验,AQL以各部门作业指导书为准,如无明确要求的,依据以下AQL进行判定。 严重缺陷(CR): C=0 主要缺点(MA):MA=主要为性能、功能不良及零部件漏装等,且此类型缺陷会引起客户投诉或返工费用较大者. 次要缺点(MI):MI= 主要为外观不良或机械性能不良,但不影响性能的缺陷。 六、检验方法:

塑胶件外观检验常见不良分类及判定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常见不良分类及判定标准 编制:审核:批准:

文件依据:公司文件ZQ/SIP08-QA-001《塑胶件来料检验标准》 名词解释: A级面: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直视看得到的面。 B级面:表面外露,但不明显,在正常使用时,直视看不到的面。 C级面:在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面。

1结合线 (又名接合线、 夹水纹、熔接线) 不良现象: 呈线状,触摸一般没有凹凸感,目视 可见,一般在结构复杂零件或穿孔结 构位置出现。 A级面:参照封样件效果 B级面:允收 C级面:允收 一般情况下,轻微结合线喷油可遮 盖,,待喷油零件不需检此项不良。 序号不良项目图片示例判定参考

2划伤 碰伤 不良现象: 触摸有凹凸感或没有凹凸感但明显的 发白与零件面色不一致,目视明显。 A级面:不允许 B级面:长度少于5mm,数量不超过2 处并且相距需超过30mm。 C级面:允收 上图所示有凹凸感划伤喷油无法遮 盖,喷油前需检出; 下图所示无感发白划伤,喷油可遮盖, 喷油前不需检出。

序号不良项目图片示例判定参考 3划花 划痕 不良现象: 呈线状,触摸一般没有凹凸感,目视 不明显,(臂长距离看不见)。 A级面:臂长距离看得见不允收 臂长距离看不见允收 B级面:允收 C级面:允收 此类不良下列情况需加严检验: 喷油件:需比普通件严格 重要客户:CHD、OLYMPIA等等。 重要产品:如显示屏外框等。

序号不良项目图片示例判定参考 4拉白不良现象: 呈条纹状,一般在产品侧壁出现,表面像划痕并伴随有发白。 A级面:不允收 B级面:允收 C级面:允收 如拉白较轻微(只呈现点雾状),喷油件及非重点客户零件可允收。

注塑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注塑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一、 披锋: A. 外观上以看不出飞边,并且手摸时不刮手为准; B. 孔位及装配位置披锋,以不影响装配为准; 二、 缩水: 第一观测面:从90℃、60℃、45℃观看无明显缩水痕,如 在柱位、骨位背面之缩水,以30CM 距离观看(90℃)不明显,且触摸无严重凹陷感为准。 三、 黑点: A. 第一测量面:小于0.5MM,每面不超过5点, 不可3点集中,分隔 5CM--10CM; B. 第二测量面:小于0.7MM,每面不超过5点, 分隔5CM--10CM; C. 第三测量面:小于1.0MM,每面不超过5点,分隔5CM。

四、 混色: A.第一测量面:制品边沿,颜色与制品对比反差 小,可接收1点且小于3MM,制品中间,颜色 与制品反差小,可接受1点且小于1MM; B.第二测量面:制品边沿,颜色与制品对比反差 小,可接收1点且小于5MM,制品中间颜色与 制品反差小,可接受1点且小于3MM;颜色与制品反差大时(参考黑 点要求); C.第三测量面:根据制品的不同位置要求相应放松,考虑是否暴露。 五、 烧焦: 参考混色要求,制品内部螺丝柱位烧焦不应影响装配及制品强度; 六、 划伤: A.第一测量面:长度<2CM,宽<0.1MM,且不可 凹陷,限2条,间隔 10CM; B.第二测量面:长度<3CM,宽<1MM,且不可凹 陷,限2条,间隔10CM; C.第三测量面:长度<5CM,宽<1MM,且不可凹 陷,限2条。 七、 碰伤: A.第一测量面:中间<1点,深<0.5MM,边沿<2点,间隔10CM,深度<0.5MM; B.第二测量面:中间<2点,间隔5CM,深度<0.7MM。 八、 走胶不齐: A.第一测量面:不允许; B.第二测量面:不允许; C.第三测量面:不影响装配且轻微可接受。 九、 变形: 产品变形量应小于0.3MM。 十、 顶白: A.第一测量面:不允许; B.第二测量面:不允许; C.第三测量在:可接受。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ok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ok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制定目的: 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我司塑胶件产品检验作业。 3.权责单位: 本检验规范由品管单位制定,事业部总经理核准后发行; 所制定之规格,如有修改时,须经原制定单位同意后修改之。 4.应用文件: MIL-STD-105E II 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工程图纸、工程样板。 5.检验标准: 1、MIL-STD-105E II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AQL订定为CRI=0 、MAJ=0.65 、MIN=1.5。 2、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6.定义 6.1缺点分类: a.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者造成

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 b.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c.次要缺陷(MIN):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6.2塑胶不良描述: 6.2.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6.2.2、气纹: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 6.2.3、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下陷。 6.2.4、水纹:射胶时留在产品表面的水波浪的纹路。 6.2.5、拉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产品表面造成的划痕。 6.2.6、变形:产品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6.2.7、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的位置。 6.2.8、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碳化发黑。 6.2.9、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塑料件外观标准

塑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及适及范围: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塑料件及二次加工电镀/喷涂塑料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2.参照文件本检验规范参照《检验卡片》 3.内容: 3.1术语: 1) 黑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2) 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3) 收缩: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 熔接痕: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 缺注: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 顶白: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白色痕迹。 7) 飞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8) 多料:模具顶针断,模具缺引起制品存在多余的部分. 9) 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 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11) 油丝:油痕、油污,加种种原因(包括脱模式剂)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12) 变形:因模具顶针及光面问题导致开模后产品出现畸形. 13) 杂物:涂膜表面因杂点,毛尘引起凹凸点。 14) 垂流:涂层后由于局部喷漆量过大,产生下垂形成条状物。 15) 皱皮:由于涂膜/镀层的流平性不良,涂层处产生的皱褶。 16) 针孔:由于喷涂产生的气泡破裂,产生的小孔。

露底:该喷(镀)没喷(镀)的部位称露底。 18) 划伤:员工操作或搬运引起制品引起 19) 泛白:涂膜表面呈气雾状。 3.2自制件分类说明: 3.2 .1塑料件 一类: 高精度高要求的外观塑料件及透明制品; 二类: 需电镀/喷涂的塑料件(公司内检验用) 3.2.2 二次加工件(喷涂/电镀) 一类: 喷涂制件 二类:电镀制件 3.3检验方法 3.3.1 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视力:具有正常视力1.0---1.2视力和色感 照度: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目测距离:眼睛距离产品40-----50CM直视为准 观察时间:<10秒(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3.3.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外观尺寸: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尺寸配合:用零部件进行组装,不影响成品组装、安装功能和产品性能。 3.3.3二次加工件(喷涂/电镀) 附着力检验方法 喷涂制品: 在1CM范围内用小刀划1mm*1mm的小正方块,用胶带粘住小正方块后垂直方向拉,胶带表面无明显的喷涂残料. 电镀制品:手拧住制品的两侧向相反的方向用力拧5次,镀层表面无明显的皱折、起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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