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1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电气运行安全: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医生检查身体,并证实确无妨碍电气工作的
疾病,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上级部门颁发的电工作业操作证,才能担任电气作业和电气作业监护人工作。
2、一切电气作业人员都必须熟悉触电急救方法。
3、电气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4、当电气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险区域进行工作时,监护
人员应随时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声怪叫,以免引起错觉而引发事故。
5、做好经常性的电气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6、现场要备有安全用具,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检查。
7、电气设备必须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装置,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
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8、接地电流大的接地装置(500A以上)为5欧姆;接地电
流小的接地装置(500A以下)为10欧姆。
9、保护配电线路变压器用的避雷器为4欧姆。
10、保护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11、静电接地的接地电阻,每处不宜超过10欧姆。
12、为防止感应雷,应把屋内一切导体、金属管道等可靠接地,减小
电阻使感应电荷迅速流入地中。
13、为避免跨步电压对人体的危害,接地极应埋在人员很少通过的地
方,且距被保护物应大于3米。
14、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禁止与防雷接地合用。
二、变配电室的安全管理制度:
变配电室必须做到“四防和一通”的要求,即防火、防潮湿、防小动物和保持通风良好;室内应备有合格绝缘棒、绝缘毡、绝缘靴子和手套,还应备有匹配的电气灭火消防器材、应急照明等安全用具;变配电室应制订定期检查、维修保养的规定以及当发现有哪些异常情况时应采取的应急抢救措施,停止运行的要求等等的详细规定。
三、电气检查安全操作监护制度:
1、对于检修的监护制度,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如工作现场夜间值班、
高空作业,电工必须配备2人,发生故障1人检修、1人实行
监护。平时如遇带电检修应遵守哪些要求,如带电部分只容许位于检修人员的侧边,如两面都有带电体,禁止作业;断线时,先断相线,后断零线;接线时,先接零线,后接相线。
2、高压设备无论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超过遮拦进行
工作,若必须移开遮拦时,必须有监护人员在场,并符合设备不停电的距离。
3、在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倒闸操作及带电设备附近工作
时,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技术熟练的人员担任监护。
4、凡电气设备和线路无电应作有电看,禁止以手随便触摸。
5、未经实验合格的一切电气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四、移动电具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电具包括:电风扇、排风扇、手电钻、手提砂轮机、移动水
泵、电焊机等,以及其他类似的单相、三相流动使用的电器用具。
2、移动电具要求专人负责保管、维修及检查,检查内容有:电具本
身有无损伤,绝缘电阻是否符合要求,电源引线有无破损、老化、绝缘不良现象,导线规格是否合适,插头、插座是否安全,有无破损,相线和保护接地的接法是否统一,金属外壳或金属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3、移动电具的引线及插头都必须完整无损。220V和380V电压的移
动电具引线分别使用三芯或四芯绝缘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铜芯软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要保证电具金属外壳接地。
4、使用220V或380V电压的手电钻等手提式电动工具,必须配用漏
电保护开关。
5、工作行灯的电压不允许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地方所使用的行
灯,应用12V电压,220V电源线长度不超过5米。
6、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移动电具必须采用防爆型。
7、搬运移动电具时,一定要先切断电源。
五、电器检修安全:
一般情况不准带电作业(无论高压与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后,拆下熔断器,并挂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示牌或送电。
六、电工日巡回检查制度:
工作现场的临时用电情况是动态变化的,特别是第三级用电,经常出现配电箱到开关箱的电源线乱拖乱拉、电源线无限接长(超过30米以上)等现象。现场用电人员安全、正确使用电气设备知识缺乏,有意无意损坏电气设备的情况还很普遍。所以,很有必要对电工的日常巡回检查,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七、安全教育制度:
电工是一种特殊工种,每个电工都要认真接受电气专业知识的培训、考核。同时,应加强对现场用电人员的安全用电基本知识教育,开展经常性的教育活动,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八、车间休息室、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应养成自觉节约用电,安全用电,爱护用电设施的良好习惯,做到室内白天不开灯,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禁止浪费电能;车间人走拉闸,
以防损坏电器设备和发生火灾事故,落实到由专人负责。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如:电炉子等),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禁止在日光灯下加接电线插座等。对于偷盗电线及电器设施的,除按价赔偿损失外,还要事其情节和损失,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一、动力及照明检修作业规程:
1、在转动的设备旁工作时,转动设备与工作人员距离无论伸手及挥
动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禁止任何人触摸正在转动的各类设备。
但若必须靠近时需采取防护措施。
2、应注意下列规定:
(1)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2)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板)内必须设漏电保护器。
(3)架设的临时线路不应架设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与水管、门窗等应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离,与道路交叉处离地高度不
低于6米。架设在户内离地高度不低于 2.5米,户外不低于
3.5米。
(4)荧光灯管应用管座固定或用吊链。悬挂镇流器不得安装在易燃的结构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