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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3页].doc

第3.1.2条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方体积,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为准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表3.1.2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表表3.1.2

2.挖土一律以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为准计算。

第3.1.3条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建筑场地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及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以外时,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外墙外边线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

3.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第3.1.4条挖掘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挖土方计算。

2.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表3.1.4-1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表表3.1.4-1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3.挖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 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再计算放坡。

4.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表3.1.4-2规定计算。

5.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6.人工挖土方深度超过1.5M时,按上表增加工日。

7.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表3.1.4-3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单位:M)表3.1.4-3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排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8.沟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第3.1.5条人工挖孔桩土方量按图示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深度计算。

第3.1.6条岩石开凿及爆破工程量,区别石质按下列规定计算:

1.人工凿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爆破岩石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

次坚石:200MM

特坚石:150MM

超挖部分岩石并入岩石挖方量之内计算。

第3.1.7条回填土区分夯填、松填按图示回填体积并依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沟槽、基坑回填土,沟槽、基坑回填体积以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砌筑物(包括:基础垫层、基础等)体积计算。

2.管道沟槽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表3.1.7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表3.1.7

3.房心回填土,按主墙之间的面积乘以回填土厚度计算。

4.余土或取土工程量,可按下式计算:

余土外运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体积,负值时为须取土体积。

第3.1.8条土方运距,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距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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