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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光伏项目合同范本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范本(模板1)

合同编号:

**有限公司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

二零一三年月

目录

第一部分总则 (4)

1.项目的名称、范围、内容、目的、期限 (5)

2.投资与收益 (6)

3.项目实施 (6)

4.项目验收 (7)

第二部分节能收益确定、支付及项目买断 (7)

5.节能收益的确定(即用电费用的确定) (7)

6.节能收益的支付(即用电费用的支付) (7)

7.节能项目的回购、买断 (8)

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 (8)

8.节能项目执行期内双方权利义务 (8)

9.合同解除、变更、终止时双方的权利义务 (11)

第四部分节能项目的改进及停止运行 (11)

10.光伏发电项目的改进及相关设备的拆除、损坏 (11)

11.光伏发电设备的改造和新增 (12)

12.光伏发电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更新 (12)

第五部分乙方的服务保障 (13)

13.乙方的服务标准 (13)

第六部分违约责任 (13)

14.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3)

15.其它违约责任 (14)

第七部分其它条款 (14)

16.保密 (14)

17.保险 (15)

18.税费 (15)

19.不可抗力 (15)

20.争议的解决 (15)

21.其它约定 (15)

第一部分总则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乙方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相关节能项目的技术和服务,以实现甲方节能减排目的。双方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共同遵守。

1.项目的名称、范围、内容、目的、期限

1.1项目名称:屋顶光伏发电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节能项目)。

1.2项目范围:甲方**工厂厂房等可利用安装太阳能电池组件屋顶预计约有万平方米,以最终使用面积为准,全部为钢结构建筑,钢瓦屋面。范围详见附件1:厂区总平面图。甲方保证提供予乙方安装光伏设备屋面的房屋合法属于甲方所有。

1.3项目内容:乙方提供节能项目节能解决方案、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并提供相关产品。相关产品包括光伏发电系统等。项目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定于:

1、光伏发电板

2、屋顶支架

3、屋面必要的结构加固、修补

4、供电网络附属工程

5、厂房供电设施

6、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的光伏发电站设计要求的必要设备设施

1.4项目目的

1.4.1 乙方投资实施节能项目,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

1.4.2 开源节流、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改善环境。

1.4.3 通过节能项目实施获得的节能收益,甲、乙双方共同分享。

1.5.合同期限

1.5.1本合同期限预计为26年,自本合同生效至项目节能效益分享期结束。

1.5.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本合同签订至电站建设完成验收并网,计划为270天。

1.5.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电站建设完成验收并网之日起,效益分享期为25年。

2.投资与收益

2.1乙方作为牵头单位负责该项目的投资,建设规模约MW,具体规模以经评审的初步设计值为准;本项目所需资金由乙方自筹或融资解决。

2.2甲乙双方通过节能项目实施,所产生的电能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共同分享。收益分享期为25 年,优先满足甲方的使用需求,乙方按甲方所在地现行电网工业电分时综合电价让利销售给甲方使用。按照公平、互利原则,在保证乙方基本投资收益的条件下,节能效益与甲方共享。

2.3协议电价: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合同期内,乙方均按实际发电时段市电电价的%计价向甲方收取电费(即按照甲方应向当地供电局支付同等电量电费总额的%支付给乙方)。

3.项目实施

3.1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后,须在6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交节能项目设计方案初稿和施工方案初稿,甲方收悉后十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审批;设计方案初稿和施工方案初稿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依据初稿向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申报。项目申报通过核准后,甲乙双方共同书面确认项目的装机规模、开工日期、完工日期等相关事项后开始施工。

3.2 乙方负责办理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许可、环评审批、项目报备等手续,甲方给予协助。因未获施工审批或因审批进度而影响工期的,工期自动顺延。

3.3 乙方实施节能项目时,以不影响甲方正常生产运营为前提,如工程确需甲方暂停生产配合施工的,停工时间不超过8 小时,且需提前5 天书面通知甲方给予配合。

3.4 根据甲方经营生产的实际情况,正常节能项目实施工期为6 个月(即180 日)。在施工期内,非因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工程延误,则工期顺延。

3.5 在节能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据乙方编制的设计、施工方案,由乙方全权负责工程项目的施工,甲方在工程施工方面给予积极配合。

4.项目验收

4.1 乙方根据项目设备的运行情况,按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组织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具验收报告。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验收报告后10日内书面确认项目验收,进入运营期。

4.2补贴资金分配办法:

4.2.1国家度电补贴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申请;

4.2.2政策有明确规定的,按政策规定执行,一方均有配合另一方申请的义务;

4.2.3除度电补贴外,政府津贴或补贴需要双方共同配合才能申请的,双方五五分成;可一方单独申请的,如另一方不能另行申请,则五五分成;若双方均可申请,一方申请,另一方放弃申请,则津贴或补贴资金归申请方所有。

第二部分节能收益确定、支付及项目买断

5.节能收益的确定(即用电费用的确定)

5.1用电量的确定

甲方的用电量是按双方认可的计量装置计量的实际用电量,甲方的用电费用为乙方供给甲方的实际用电量乘以甲乙双方约定的协议电价(含电价上涨的分成部分)的总金额。

5.2能耗量的检测

双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各委派专职人员对用电量进行检测,对用电量有异议的,以项目实施地的第三方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差错方承担。

项目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于每个月的8日前,组织人员对上个月的用电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作为上个月节能收益计算的依据。

6.节能收益的支付(即用电费用的支付)

6.1 节能收益的支付

节能收益每月结算一次。甲方应在节能项目验收合格次日起,按第5条约定的用电量和用电费用确认

后,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30天内付款,直至分享收益期限届满。

6.2 节能收益的延期支付

甲方无故延迟付款超过十五日以上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款项的日万分之五计算至清偿时止。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未按期付款并经乙方书面催缴仍不支付的,乙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有权拆除节能项目设备或进行其它处置,并且由甲方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还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预期节能收益总额(预期节能收益总额为:合同期内目标电量乘以协议电价)20%的违约金。

6.3 甲方以汇款结算或乙方认可的其它结算方式支付节能收益款。

7.节能项目的回购、买断

本项目节能项目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节能收益期内,在保证甲方节能收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第三方可买断节能项目乙方剩余合同期限的收益权,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项目买断的相关事宜。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三部分权利与义务

8.节能项目执行期内双方权利义务

8.1甲方权利义务

1)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支持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合同期内,甲方免收乙方光伏发电项目屋面使用租金费,甲方不得将屋面使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甲方保证在该项目厂房及屋顶没有产权纠纷;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项目投资申报前办妥。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确保所提供的能耗数据真实准确。

3)甲方委派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管理人员时,将其基本情况(姓名、联系方式、专业、职务等)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接洽;项目施工期间,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4名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住宿。

4)为确保项目工程顺利实施,需甲方答复的函信、会议纪要、方案文件、技术文件、施工文件等,甲方应在7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为甲方同意。

5)甲方对方案、设计、施工等有异议的,应在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函件通知乙方。

6)节能项目实施前,原系统的任何问题与乙方无关;实施过程中,若原系统设备出现问题且非乙方原因所致,则由甲方负责处理。

7)施工期间,甲方提供场地便于乙方存放相关设备、材料、配件等;

8)施工期间,甲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水电供应,配合该项目的安装。维护电站日常运营和安全,保障电站在处于安全稳定的运营环境。

9)按第4条约定进行项目验收,及时提供安装完成的确认文件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10)严格按照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对节能系统和设备进行操作。

11)配合乙方每天对节能系统和设备运行情况作出记录。

12)发现与本项目相关的系统、设备故障,有义务立即通知乙方。

13)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电站运营期间,甲方对房屋屋顶及其附着设施定期检查、修缮,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房屋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14)如乙方相关设备发生损坏、丢失,则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一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监管。

15)甲方应对本项目全部设计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16)在该项目运营期间,若由甲方员工或由第三人因甲方的原因或甲方**工厂厂房的消防措施不安全导致的火灾造成该项目的故障,乙方负责进行维修维护,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该火灾造成该项目毁损灭失,甲方应当赔偿乙方所造成的损失。

17)在该项目运营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转让或出租**工厂厂房以及**工厂厂房上已经安装的光伏屋顶电站项目。

18)在该项目运营期间,因甲方破产或资金不善导致**工厂厂房及该厂房上安装的光伏屋顶电站项目进行破产清算、拍卖等,该破产清算或拍卖所得应当首先赔偿甲方造成乙方的损失。

19)在该项目运营期间,甲方对**工厂厂房进行拆迁的,甲方应在拆迁工作开始前3个月书面投资乙方,并保证新厂房对光伏系统的安装做好预留条件及乙方对新厂房屋顶的使用,因拆迁造成的乙方损失,通过顺延效益分享期进行补偿。

20)向乙方提供屋顶施工平面图、安装光伏屋顶电站项目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确保信息完整。

8.2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委派与本项目有关的工程管理人员时,将其基本情况(姓名、联系方式、专业、职务等)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接洽。

2)根据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设计方案所确定的设备进行采购、安装调试及服务,按期完成施工(受甲方影响的除外)。

3)负责项目设计、项目融资、项目投资、项目采购、项目工程、项目监测、项目培训等服务。

4)在开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双方协商确认后的节能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进度表提交给甲方。

5)节能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对甲方原系统造成的损坏或破坏,责任由乙方承担。

6)施工期间的氧气和燃气等由乙方负责。

7)需乙方答复的函信、会议纪要等,乙方应在7 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意见,逾期未回复的,视为乙方同意。

8)确保节能项目正常运行,达到预期节能目标。

9)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服务。

10)按第4条约定进行项目验收,及时提供完整的验收文件。

11)及时将《节能项目管理服务手册》提交甲方,以便甲方及时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

12)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服务,确保甲方操作人员正确地操作和维护设备。

13)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承担项目运行期间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14)定期检修,确保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定期派人检查、监管和记录项目的运行情况,并定期汇总给甲方。

15)乙方承诺对节能设备提供合同期内维修保养服务。并由乙方承担维修保养费用。

9.合同解除、变更、终止时双方的权利义务

9.1提前解除合同

9.1.1双方协商同意终止本协议。在双方均无过错情况下,如有任何一方欲终止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获得对方同意。

9.1.2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应根据双方协商确认后的书面要求和期限进行节能项目的设计和施工。

9.2合同的变更、终止

9.2.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9.2.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终止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9.2.3本合同生效之后满一年未实际履行,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本合同的履行,一方为履行合同而支出的合理费用,过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部分节能项目的改进及停止运行

10.光伏发电项目的改进及相关设备的拆除、损坏

10.1 系统及设备的改进

乙方在不降低服务标准及不影响甲方正常经营的前提下,为了改善项目设备的运行状况和提高经济效益,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可就项目设备或有关程序进行技术改进。

10.2系统及设备的拆除

除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乙方技术改进、升级所需,否则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自行或委托他人拆除节能项目的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另一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可要求对方按本合同第14、15条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确认。

10.3系统及设备的损坏或丢失

本合同开始履行期间,且乙方节能收益甲方还没付清前,如设备发生人为损坏、丢失或致人、致物损害,如果由于甲方原因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如果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已投了保险,甲方可利用保险赔付修理、更换、补充被损坏(或丢失)的设备。如果在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得到的保险金不足以支付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而发生的费用,或者由于受损坏(或丢失)的设备未投保,则应由甲方承担修理、更换或补充设备的费用。

10.4系统及设备的意外损坏

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则由设备的所有权人承担责任。

10.5 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致使节能设备损坏需维修的,维修期超过十天以上的,则将因维修而停止使用的时限,作为乙方收益分享期的相应顺延。

11.光伏发电设备的改造和新增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对光伏发电设备进行改造(如移除、更换和增加等)。如果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因科学技术的发展,乙方为提高发电效率而对设备进行改造,甲方应予以积极支持和同意。12.光伏发电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更新

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违约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可停止关闭或拆除设备。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安全的,

乙方需采取紧急措施修复乃至停止关闭相关设备。

第五部分乙方的服务保障

13.乙方的服务标准

13.1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收益。对甲方提出且在本合同项下的合理要求,乙方可给予考虑;保持与甲方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节能项目的安装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3.2项目完工交付使用后,运行期间,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维修通知后小时内派工程技术人员赶到维修现场,有特殊情况的最迟不晚于小时内到场维修。

13.3项目执行期满后,乙方提供有偿的维修服务。

13.4乙方为甲方提供终身免费的系统节能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服务。

第六部分违约责任

14.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

14.1甲方的基本违约责任

14.1.1在本合同生效后至节能项目验收、移交甲方运行之前,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解除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应损失及支付本合同约定的预期节能收益总额(预期节能收益总额为:合同期内目标电量乘以协议电价,目标电量为经双方认可的项目设计方案中的项目运营前25年的总电量)20%的违约金。

14.1.2甲方提供的能耗数据不真实,则甲方构成违约,乙方可要求甲方更正。

14.1.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项目停运,经双方书面确认停运时间后,延长乙方相应节能效益分享期。乙方向甲方提交停运时间确认单,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逾期不回复视作确认。

14.2乙方的基本违约责任

14.2.1在本合同期内、节能项目验收移交甲方运行之前,非因甲方原因,如果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向甲方赔偿相应损失及支付本合同规定的甲方预期收益总额(合同期内目标电量乘以市电电价的5%,目标电量为经双方认可的项目设计方案中的项目运营前25年的总电量)20%的违约金。

14.2.2在合同期内,乙方如在接到甲方通知后的一个月内,未能及时、完整地履行节能设备和工程的维护、保养、改进义务,导致节能设备和工程不能正常运行,则乙方构成违约,缩短相应节能效益分享期。15.其它违约责任

15.1合同履行期间,一方违约致使守约方无法履约而提前解除合同的,违约方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15.2在违约引发的诉讼或仲裁程序中,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诉讼或仲裁产生的符合收费标准的律师费及其它合理费用。

第七部分其它条款

16.保密

16.l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第三方予以保密,不得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所掌握的商业秘密,但按法律、法规规定并应有权国家机关的要求予以披露的除外。

16.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6.3在项目投入运行之日起,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合同有关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向任何第三方保密,并应要求实施本合同而参与的第三方(如施工单位)承担同样的保密义务。此义务不因合同解除或终止而消灭或免除,直至乙方上述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

16.4本项目的节能方案、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纸等关键性技术信息,只限于甲方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合理使用,甲方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其分公司、子公司等其它关联企业或任何第三方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中。

17.保险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负责投保与项目有关的责任保险、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并承担保险费。财产保险投保数额应不少于投保财产的实际价值,乙方为保险受益人。

18.税费

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为已含税费用。

19.不可抗力

19.1不可抗力是指“由于战争、地震、水灾、严重火灾、暴风雪等自然灾害或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因不可抗力而违约的不追究违约责任。但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立即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部分免除履行或解除合同

19.2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除自行承担己方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0.争议的解决

合同各方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且该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双方约定不采取法律诉讼。

21.其它约定

21.1甲、乙双方就本合同项下发出的邮件、传真、电子邮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通讯方式发出,一方通讯方式有变化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传真自发出时视为收到,电子邮件自到达对方指定邮箱时即视为收到,邮件自特快专递寄出五日后即视为收到,一方未在函件或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回复意见的,视为同意函件内容。

21.2本合同中的“意外事件”是指在合同签订以后,不是由于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过错,而是由于发生了

当事人既不能预见,又无法事先采取预防措施的客观事故。

21.3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合同文本壹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肆份。(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签定时间:签定时间: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标准版

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 1、用能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2、节能服务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城市道路照明节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路灯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甲乙双方确定:该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适用于如下定义: 1.1 、项目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并且由甲方缴纳电费的道路照明系统设施分布的地理空间位置; 1.2 、项目时间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对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时间期限; 1.3 、道路照明节能措施: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通过提高道路照明系统终端用电效率,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节电措施,并通过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电能,在实现照明需求的同时减少用电量,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1.4 、道路照明终端设备:是指安装于照明电力线路终端,通过发光实现照明功能的设备统称,包括电光源、镇流器、灯具等部件及配件,可以指其中与设备能效有关的单一部件,也可以是能效部件的组合。但不包括安装此终端设备需要的支架或装饰件等非能效部件,如灯具外壳、灯杆、装饰性部件等。 1.5 、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指根据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1号令,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19条:“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通过对不同道路及道路的不同时段的路网结构形态、人流量、车流量、导向性、隔离状态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现行城市道路照明的标准的路面亮度值、照度值进行需求分析,分区域分时段按需求精细化提供道路照明服务。 1.6 、项目能源审计:指对项目边界内的道路照明系统在签约的前一段时间内全部电能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电能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增强项目各方对项目用能的监控能力和提高项目电能的利用效率。 1.7 、单位设备月用电量: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同类别型号的多套照明设备,在项目的环境电压下独立运行一个月(30天),经过电表计量获得的单套设备月平均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该值可以通过随机取样的路段路灯,经电表计量获得。不同类别型号不同额定功率的设备属于不同样本,不能纳入同一样本进行加权平均。(该值的测试样本采样方法、样本数量、认可值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并作为合同附件)。 1.8 、单位设备月电费额: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单套照明设备月用电量与当期电费单价的乘积,单位为元(人民币)。 1.9 、改造前项目月基准用电量:是指能效措施实施前,项目边界内的所有照明系

合同协议书能源管理合同协议书书精简版优选稿

合同协议书能源管理合同协议书书精简版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合同编号: 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日期: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 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平等互利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 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 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 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元 (小写: 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 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后A1)÷Q前A,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目标设备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目标设备中其它设备A 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一、合作基本模式 甲乙双方以“合同能源管理”(节电分享)的方式进行合作,改造用的led路灯(含控制系统)采购货款由乙方全额垫付,甲方负责新装路灯的日常维护和巡视。乙方负责对发生故障的新装led路灯灯具进行维修和更换。项目运营 10年内节省的电费由双方按商定的比例分配。 10年后乙方将不再参与节能效益的分享,且全部所投资的设施将转让给甲方所有并经营。 二、年运行费用比对 1、LED替换250W的高压钠灯电费比对 灯具功率日用电量日电费年节省电费 LED灯120W 0.984度0.836元811.76元 高压钠灯250W 3.6度 3.06元0元 说明 一:250W高压钠灯实际损耗功率300W,LED实际功率与标称功率一致; 二:路灯运行时间每天按12小时计算,每年按365天计算,电费按0.85元每度计算;三:LED灯运行(控制系统设定)按18:00-23:00为全功率照明;23:00-00:00为80%功率照明;00:00-06:00为40%功率照明。 2、LED替换250W的高压钠灯年维修耗材比对 品类平均寿命(小 时) 更换频率 (次) 数量更换成本 (元) 金额 (万元)

1年内更换 次数 5000 1 10000 300 300 250W 高压钠灯 LED路灯50000 0 10000 0 0 注:年维护费用以每天亮灯时间12小时,一年365天计算,合计每年亮灯时间为4380小时,10年亮灯时间43800小时。高压钠灯更换成本以光源、整流器、触发器灯、人工、车辆等主要耗材寿命周期内的综合成本。 三、建设投资预算 1、led灯具 改造总数量(盏)合同总数(元)总计金额 LED路灯路灯单价(元/ 盏) 120W 6050 2、灯杆+地笼(忽略) 3、控制系统 控制系统LED灯出厂时自带;可实现分时、分区、单灯控制(根据甲方的实际要求进行程序控制)。每套价格430元。 4、整体投资预算 以10000盏120W LED(附控制系统)为例:整体投资=10000*(6050+430)=6480万元。 四、结算方式 1、甲方与乙方以“合同能源管理”(节电分享)的方式进行合作,LED路灯(含控制系统)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合同

某公司合同合同IE源管理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2014-009)甲方:河南永泽置业有限公司一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河南润恒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简乙方) 1.总则 甲方河南永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河南润恒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乙方为甲方开发—龙湖上公馆某公司——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过充分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有关合同能源管理规定办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并由双方共同遵守恪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湖上公馆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服务_________ 2.2项目内容:室内风盘、管道、中央空调主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水源井及 外网的施工、中央空调系统的后期运行管理,冷暖气及生活热水费用的收 取。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安装实施,达到节能减排、提高楼盘品质和销售业绩,保障解除甲方对中央空调安装后期运行管理的后顾之忧以及。同时,保障甲乙双方能从后期运营管理中得到节能产品带来的长期收益的目的。 2.4双方投资范围内项目及资产归属。室内工程项目包括:室内末端风盘、管道系统安装,室内末端风盘配电(风盘动力配电、风盘计费系统配电、风盘变频控制配电、风盘温度调节及户内远程开启控制)、生活热水系统。室外工程项目包括:单井回灌系统、中央空调机站系统、变频自动化控制系统、机房动力配电系统(甲方负责动力电源引到机房配电柜)、分户计量控制系统、机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丙方),为了明确供热方、用热方和供气方在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同意就 (项目名称)冬季供热事宜 进行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节能效益分享总比例:节能效益分享年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的节能总收益占节能总量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在文件中列明。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第二节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供热服务,使用丙方提供的天然气为甲方项目供热。乙方负责锅炉房内建设,包括锅炉房内锅炉系统及辅机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不包括锅炉房内土建工程及水、电、天然气、接入工程等(本协议服务以下简称“供暖项目”)。 2.4项目供热面积:约平米,其中办公平方米甲方承诺总供热面积不小于平米,具体供热面积以当年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2.5合同期限 2.5.1本项目合同期限(含建设期和分享期)自合同签署日始,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双方另行协商。 2.5.2 项目建设期为日,以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为准,乙方须在期 限内完成项目建设;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项目建设,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项目方案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上述文件之间如有冲突应以详细的施工方案为准。 3.2 附件项目方案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 2.5条规定的时间和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供暖项目施工完毕后7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工程质量;工程检查合

能源管理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用能单位): 乙方(节能服务公司):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章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1.合同能源管理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EM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2.能耗基准 Energy Consumption Baseline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3.项目节能量 Project Energy Savings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第2章项目期限 1.本合同期限为年(共期、每期个月),自始,至 止。 2.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工作日,自始,至 止。

3.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年(共期、每期个月)。 第3章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1.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2.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章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乙方应当依照第2章第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4.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章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1.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双方已测试确定,结合估算的平均电费,双方确认每月节约电费人民币元。 2.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乙方每期分享金额如下:人民币元/期 3.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节第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第一期:甲方在将第一期的款项: 人民币汇入乙方指定帐户。 (b)第二期:甲方从第二期开始,在每期首月日前将当期相应的款项人民币元汇入乙方指定帐户。如遇节假日则提前至前一银行工作日。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第5章甲方的义务 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

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EMC调研报告

******经济开发区公共产权路灯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的调研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实现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重要时期。****开发区坚持贯彻执行“****产业强区、生态宜居新城”的发展定位,积极做好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减排的相关工作。计划本着“不增加****开发区政府财政负担,充分吸纳社会力量投资”的原则,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开发区公共产权路灯实施节能改造,继续为美丽****、美丽****作出贡献。 一、****开发区路灯节能必要性 1、基本情况 经统计,****开发区共有可以实施节能改造的公共产权路灯设施约9000基。 2、存在问题 2.1 开发区财政负担重 随着****开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路灯数量逐年增加,

目前可供节能改造的路灯共约9000余盏,其中大部分是250瓦的高压钠灯,路灯总功率约为2250KW。路灯电费每年高达700多万左右(2250千瓦×10小时/天×365天×0.86元),用于路灯灯具日常维护费约162万(每年每盏按180元开发区现行标准),财政负担较为沉重。 2.2 现有钠灯技术落后 钠灯光线色温低、显色性差,部分道路照明亮度远远低于国家标准,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和城市社会稳定安全,不利****开发区经济社会综合发展。 二、解决对策 为加快推进****开发区生态文明建设步伐,提升****经济形象,带动路灯照明设备向高新技术方向转化,切实减低用电成本,建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EMC方式对全区公共产权路灯进行节能改造,由EMC公司先期提供资金和技术,以节能效益方式回收投资成本,****开发区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的资金、技术及风险,能更快的降低能源成本,实现节能增效,完成节能任务。

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承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节能服务公司,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 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与愿 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 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 EMCc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 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 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O所开展的EMC 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商业性:EMC(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整合性:EMCo业务不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文档2篇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文档2篇 Street lamp contract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document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文档2篇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 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 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 1、篇章1: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常用版 2、篇章2:合同能源管理范本(最新版) 篇章1:路灯合同能源管理合同常用版 甲方: 乙方: 丙方:银行 丁方:保险公司 本着优势互补、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四方友好协商,就 推广应用LED路灯照明项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标的

以LED路灯替代传统光源的市政道路照明改造工程。 第二条、项目区域 市市政路灯管辖区域内。 第三条、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即: 1、乙方提供LED路灯替换甲方原有路灯,甲方按约定条 件用节省之电费分期返还路灯款,直至合同期满为止。 2、银行提供按揭贷款。 3、保险公司承担产品质量险、责任险、意外损害险。 第四条、项目实施与保障 1、委托技术监督职能部门,在协议四方代表参与下,对 乙方提供的有限公司出品的牌超大功率LED路灯样品的质量、性能、节电率进行测试。 (牌LED路灯产品质量技术说明书见附件一) 2、甲方就该项目进行立项、规划、实施安装。 3、乙方向甲方提供高质量、大功率LED道路用灯

能源管理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能源管理合同(标准版) Energy management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能源管理合同(标准版) 说明:本合同书适用于权利人明确其责任和义务的履行,阐明权利双方在期限内进行的事项,可用于电子版存档或实体印刷,使用时请详细阅读条款。 甲方:上海丰-越*业发展有限公司 (简称甲方) 代表人: 地址: 乙方: (简称乙方) 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协作的精神,依据《合同法》之有关规定,就乙方租用甲方丰-越智能节电器进行节能改造,达成如下条款: 一、合作方式及期限: 甲方将期生产的下列丰-越智能节电器出租给乙

方使用,并负责为乙方安装、调试。作为回报,乙方将节电器前期运行年节省的电费,按下面的比例与甲方分成以作为设备租赁费。双方分成满年后,设备全部归乙方所有,其节能效益全部由乙方受益,具体操作如下: 1、分成比例为:自验收投入运行之日起年内甲方%,乙方%。 2、总平均节电率的计算: 甲方在安装节电器前,由乙方提供合格的电度表,并协助甲方在所有的目标照明回路中安装到位。 总平均节电率%=(Q前-Q后)÷Q前 其中:Q前=安装节电器前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Q后=安装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系统用电量在同一线路负载相同的条件下,安装节电器前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量和安装节电器后一周的照明及动力系统用电量数据,由乙方负责人员会同甲方相关人员共同抄表确认。 计算出实际的节电率后,所有参加抄表人员均需

路灯养护合同(样板)

养护合同 工程名称: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 二0一二年二月 甲方(全称):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工期: 三、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 四、付款方式 五、养护要求 1、在规定的亮灯时间内,确保路灯及照明设施的正常运行,亮灯率在95沖上。 2、自觉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每逢法定节日(含元旦、春节、五一、国庆等),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组织的突击性任务及迎检活动,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如在迎检活动中,由于养护工作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扣减一个月养护 经费,如累计有二次迎检工作因养护不到位造成迎检所在项目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养护合同,并按合同价款10%勺违约金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路灯监控室必须24小时值班,保持电话畅通,并有值班制度和值班记录。 4、乙方应设立每日巡灯制度和群众投诉电话,发现问题要及时记录和检修,因各种原因被人为及车辆损坏或被盗的,必须在24小时内修复,费用自理,甲方应配合乙方向相应责任人追究赔偿责任。 5、在合同期内,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或者甲方因管理需要调整乙方管养地段时,乙方要服从大局相应减少承包面积及经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6、在合同期内,乙方因各种原因,造成第三方的损失或经济损失,由乙方独自承担其法律和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 7、实施过程中乙方必须根据承包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履行各项职责。如发现乙方组织措施不当、计划不落实、管理不严、实施方案中所列人员、机械设备(工具)与现场实际不符,导致养护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当月考评档次为差,情况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其它用电设施如广告、灯饰及其它非用于道路照明设施的用电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生物质锅炉改造范本)

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改造方):广州博恩能源有限公司 乙方(用汽方): 合同签定日期:2014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广州市白云区

第一条合作内容 乙方现有两台燃油蒸汽锅炉,型号为WNS2-1.25-Y南雁蒸汽锅炉1台,WNS2-1.0-Y 上海华中蒸汽锅炉1台(以后留为备用),甲方将南雁2吨锅炉由燃用轻油改造为燃用纯木质颗粒,甲方提供所有的改造设备,并负责安装验收,和以后的锅炉运营。乙方按合同约定方式向甲方支付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每月结算一次,以达到节约能源开支的目的。甲方通过投资、改造后为乙方提供纯木质颗粒和负责锅炉运行、管理等,从乙方收取按蒸吨计算的蒸汽费用来回收投资和取得收益。 第二条价款总额及合作方式 甲方按本合同附件一《锅炉改造设备清单》约定的内容,给乙方改造一台WNS2-1.25-Y 蒸汽锅炉设备。共计改造费用为人民币元。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配合甲方的改造工作。 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投资总额的30%即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并承诺按合同约定每月向甲方支付蒸汽量不少于蒸吨的费用。合同期内,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合同期结束后,甲方改造提供的设备所有权全部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三年,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四条合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乙方按约定支付保证金后,甲方开始履行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合同期满,甲方无息全额退还乙方合同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锅炉改造设备的运输、安装及调试 1.自乙方向甲方全额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起日内,甲方应将锅炉改造的设备运抵 乙方并完成安装,乙方须在改造设备到达当日进行签收,并负责妥善保管。 2.甲方须在合同签订10天内将该项目安装所需技术图纸提交给乙方,乙方应按图提供方 便。 3.在改造设备安装时,乙方应积极配合安装工作,提供电源、水源等和甲方需要协助的 事项,并配合做好设备的调试运行工作。 4.乙方负责锅炉房外部的设施基建工程(包括照明、排水等)。 第六条锅炉改造的验收及合同期内年审 1.甲方负责办理锅炉改造的技术监督局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合同能源管理BOT合同书

东岭小区锅炉房供热改造 BOT 合 同 书

*********** 二○一八年六月六日 目录 1.定义和解释 (3) 2.项目概况 (5) 3.双的权利、义务、责任 (6) 4.特期和特权 (10) 5.建设期履约保证金、建设工期及工期延误处理 (10) 6.项目设计、施工 (12) 7.调试、初步验收、试运行及完工验收 (12) 8.运行 (15) 9.所有权移交 (16) 10.赔偿责任 (20) 11.不可抗力 (20) 12.保险 (22) 13.法律变化 (22) 14.补救与通知 (22) 15.知识产权 (24) 16.争议解决 (25) 17.放弃豁免权 (26) 18.其他 (26)

合同总则 BOT是英文BUILT(建设)—OPERATE(营运)—TRANSFER (移交)的缩写,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投资式,即承建者对该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营运,并在特期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特期满后,将该项目无偿移交给委托人。在特期,承建者通过对该项目的良好管理,收回投资成本并取得合理利润。 BOT形式小区采暖可大大减轻地政府或企业的投资,加快采暖系统的建设进程。这种社会化投资,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得到了发改委、建设部和环保总局的肯定和推广。 市东岭小区锅炉房供热改造项目建设、运营与移交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经以下双,协商一致,于2018年6月6日在市签订: 甲:××市××区××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特机关”) 法人代表:职务: 地址: 邮编::传真: 乙:法人代表:职务: 地址: 邮编::传真:

要求: 1.采用BOT合作模式,合同年限15年以,运营商负责采暖季锅炉运行及维护工作,配合物业收取暖气费工作,非供暖季对设备的维护及保养工作。 2.锅炉房水、电费为工业用电性质也由物业收取运行商自行缴费。4.运营商运行费用元/平米,空置费用50%。(费用执行当地市政供暖公示价1.5倍) 5.改造情况: 1)现有锅炉的拆除:运营商将现有锅炉拆除,协调低氮锅炉进场、材料堆放等作业面需求。 2)土建配合:运营商在锅炉房外墙开洞,洞口尺寸需满足现有锅炉运出及低氮锅炉运进,等低氮锅炉及其附属设备就位后恢复墙面。配合做好低氮锅炉的基础。3)燃气技改:运营商需做好锅炉房改造的燃气技改工作。 4)协调做好报批手续:如采用承压模块锅炉,运营商做好锅炉安装报批工作5)变配电:锅炉房属于二级用电设施,运营商就锅炉房用电设施,应采用双回路供电,满足锅炉系统运行稳定性。 6.其它 (1)乙按照BOT运作式负责项目的投资、勘察、设计、建设和运营,通过向甲收取采暖费的式收回投资,获取合理回报,并在特期 满时将该项目无偿地移交给甲; (2)为使本合同项下的项目能够如期完成并投入正常运营,工程投资额与本合同的约定有出入时,由乙自行负责,本合同约定的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 适用于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2节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始,至。(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4.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 4.3 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4.4 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应的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方式以及对应的节能量; (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4.5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5节甲方的义务 5.1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5.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3 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 5.4 根据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5.5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5.6 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7 甲方应根据附件一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 5.8 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9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5.10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5.11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5.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5.13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 5.14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

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EMC)协 议 书(

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EMC) 框架协议书 甲方:项目单位 乙方:供应单位 丙方:银行、融资租赁 丁方:保险公司 本着优势互补、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四方友好协商,就推广应用LED路灯照明项目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咨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标的 以LED路灯替代传统光源的市政道路照明改造工程。 第二条、项目区域 北京市市政路灯管辖区域内。 第三条、运作模式 合同能源管理(EMC)模式。即: 1、乙方提供LED路灯替换甲方原有路灯,甲方按约定条件用节省之电费分期返还路灯款,直至合同期满为止。 2、银行提供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 3、保险公司承担产品质量险、责任险、意外损害险。 第四条、项目实施与保障 1、委托技术监督职能部门,在协议四方代表参与下,对乙方提供的有限公司出品的牌超大功率LED路灯样品的质量、性能、节电率进行测试。 (牌LED路灯产品质量技术说明书见附件一) 2、甲方就该项目进行立项、规划、实施安装。 3、乙方向甲方提供高质量、大功率LED道路用灯 4、乙方可向甲方提供GPRS路灯远程监控系统与路灯远程管理系统,在LED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路灯节电效率。该费用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亦可作为综合成本的一部分从节省之电费中分期支付。 5、由丁方为乙方提供的LED路灯承担产品质量险、产品责任险和产品意外损害险(含火灾、雷击、水渍、电涌、人为损坏、盗窃)。 6、由丙方向甲方提供按揭贷款。(或融资租赁) 第五条、价款偿还日期 1、由双方协商每批路灯交货验收后____________ 日起算电费。 第六条、按揭金额与还款方法 1、偿还时间不得超过5年。 2、丙方按照协议确定的金额,将LED路灯款支付给乙方。 3、甲方按照丙方发放按揭的要求,于每月日前将回收的节省之电费支付给丙方。 第七条、财政担保 由甲方提供政府相关财政部门的信用担保,以确保甲方回收的节电收益能够及时兑付给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能源管理合同书(一)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0550 能源管理合同(一)

能源管理合同(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与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EMC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 2.2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 合同生效后,乙方开始项目的设计、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30天。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 次日,效益分享期为_____________个月。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___________内,由甲方按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___________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签署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效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4.1项目的年节能效益约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万元)(以每月实际节电效益为准) 4.2节电率的计算方法 乙方在进行节电改造工程前,由甲方提供合格的电表,协助乙方在所有要进行节电改造工程的中央空调系统回路中具体设备前安装到位,并用此表按以下方法计算某具体设备(A1)的节电率:A1设备平均节电率(%)SA1﹦(Q前A1-Q 后A1)÷Q前A1 其中:Q前A1=节电改造前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Q后A1=节电改造后24小时的目标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 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前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和完成节电改造工程后的中央空调系统A1设备用电量数据由双方有关人员共同抄表并签名确认,连同计算出A1设备平均节电率。依此类推,测出中央空调系统中其它设备A2、A3、A4等的平均节电率SA2、SA3、SA4等。统计完后由双方签章生效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B。 4.3节电效益的计算方法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方案就是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城市路灯合同能源管理解决方案,请看下面: 城市路灯合同能源管理解决方案 Ⅰ、城市路灯用电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照明得到了长足发展,城市照明发展中的能源需求和消耗也在不断加大。 在“十五”期间建设部在城市照明行业大力推进绿色照明工程,已取得取得了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但是,从总体看,城市绿色照明工作还刚起步,发展不平衡,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 如城市照明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完善,市场监管制度还不够健全,低效率、高能耗、光污染等问题仍然较为突出,节约用电、保护环境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xx年11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我国第一个《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其中“绿色照明工程”被列为重点工程。 xx年国初家发改委把绿色照明工程列为“十一五”十大重点工程之一。 xx年7月,建设部制定了《“十一五”城市绿色照明工程规划纲要》。

纲要阐明了城市照明“高效、节能、环保、安全”的指导原则,提出以xx年底为基数,年城市照明节电目标5%,5年(xx-xx年)累 计节电25%的节能目标。 针对城市照明中存在的单纯追求亮度、追求豪华、能耗密度超标、道路照明过多装饰、光污染严重、采用低效能照明器材等问题,推广采用高效照明节能技术和产品,深入推进城市路灯照明节电改造示范工程,对光源灯具、整个照明供配电系统在内的道路照明和景观照明系统进行全面节能改造,对全面发展城市绿色照明事业具体积极推进的作用。 Ⅱ、城市路灯用电症状分析 据估计,城市路灯照明占我国照明耗电30%左右的比例,xx年 城市路灯用电量达500多亿千瓦时,随着城市建设迅速发展,路灯电能消耗也在遂年快速攀升,但路灯照明多为低效照明为主,电能利用率还不到65%,电能浪费严重节能潜力很大,城市路灯照明节能势在必行。 路灯用电的浪费存在于以下几方面: 1、运行浪费——供电品质差 因时段不同,电网负荷变化大,路灯供电线路电压波动也大。 上半夜行人车辆较多时,适缝用电高峰,电压低,亮度较暗。 而下半夜,电网负荷下降,电压聚升导致照度异常明亮。 路灯照明随不同时断电压波动幅度高达±15%,这样势必增加电、热的转换比值,使灯具的用电效率下降,造成电能浪费。

合同能源管理及银行融资

合同能源管理及银行融资 一、合同能源管理概述 合同能源管理(EP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o)和用能单位(项目业主)以合同形式约定节能项目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项目用能状况诊断、设计、投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节能量测量和验证等服务并保证节能量或节能率,用能单位保证以节能效益支付项目投资和合理利润的能源效率改进服务机制。 1、常见的合同类型 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以及包含两种以上合同类型的混合型合同等合同类型。 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在合同期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根据约定的比例共同分享节能效益,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投入由节能服务公司单独承担。 注:类似BOT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全额投资,项目节能效益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按合同约定分享。 节能量保证型合同 由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双方共同或任意一方单独出资实施节能项目,节能服务公司保证承诺的节能量。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确认达到承诺的节能量,用能单位向节能服务公司支付相关费用(如服务费、投资及合理利润、税费等),如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由节能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给予用能单位补足或赔偿。 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 在合同期内,用能单位按照约定的费用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或节能改造。 2、合同能源管理的优点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一站式能源诊断、节能改造施工、资金筹措、维护、效果验证等一系列专业服务。 项目业主无须资金投入,在合同期内,从节能效益中支付ESCO 服务费;在合同期满后,无偿获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和后续项目收益。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合同能源管理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第一部分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 供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年。合同有效期为合同起始日至效益分享期满为止。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双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付乙方应付款飞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 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

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之内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的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 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5.9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回收,甲方需提供可变现资产经评估、公正后作抵押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资金回收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署。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它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合同履行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甲方。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例和与项目相对的技术操作流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结束后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十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的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行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给付乙方款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 7.2在本合同有效期满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并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所有附属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按规定与乙方进行设备设施及档案材料的移交并付清乙方应付得全部款项后,才有权取得项目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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