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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各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2016年各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序号 公司简称 2016年评级 序号 公司简称 2016年评级 序号 公司简称 2016年评级

1 永安期货 AA 24 中大期货 A 47 迈科期货 BBB

2 国投安信 AA 25 弘业期货 A 48 广州期货 BBB

3 银河期货 AA 26 中金期货 A 49 北京首创 BBB

4 广发期货 AA 27 上海中期 A 50 海航期货 BBB

5 招商期货 AA 28 西部期货 A 51 中原期货 BBB

6 光大期货 AA 29 东海期货 A 52 锦泰期货 BBB

7 申银万国 AA 30 宝城期货 A 53 东吴期货 BBB

8 中信建投 AA 31 中投天琪 BBB 54 广永期货 BBB

9 方正中期 AA 32 信达期货 BBB 55 民生期货 BBB

10 中粮期货 AA 33 国贸期货 BBB 56 恒泰期货 BBB

11 华泰期货 A 34 中衍期货 BBB 57 新纪元期货 BBB

12 长江期货 A 35 大地期货 BBB 58 平安期货 BBB

13 国际期货 A 36 国海良时 BBB 59 上海中财 BBB

14 南华期货 A 37 东航期货 BBB 60 倍特期货 BBB

15 鲁证期货 A 38 一德期货 BBB 61 华西期货 BBB

16 瑞达期货 A 39 混沌天成 BBB 62 中钢期货 BBB

17 华信万达 A 40 英大期货 BBB 63 华安期货 BBB

18 宏源期货 A 41 美尔雅期货 BBB 64 财达期货 BBB

19 新湖期货 A 42 徽商期货 BBB 65 铜冠金源 BBB

20 兴证期货 A 43 安粮期货 BBB 66 中航期货 BBB

21 金瑞期货 A 44 中银国际 BBB 67 渤海期货 BBB

22 格林大华 A 45 中融汇信 BBB 68 盛达期货 BBB

23 五矿经易 A 46 大有期货 BBB 69 华金期货 BBB

序号 公司简称 2016年评级 序号 公司简称 2016年评级 序号 公司简称 2016年评级

70 中信期货 BBB 97 第一创业 BB 124 国富期货 B

71 国泰君安 BBB 98 南证期货 BB 125 深圳瑞龙 B

72 浙商期货 BBB 99 上海浙石 BB 126 和融期货 B

73 上海东证 BBB 100 上海东亚 BB 127 首创京都 B

74 乾坤期货 BBB 101 金汇期货 BB 128 大通期货 B

75 国金期货 BBB 102 国都期货 BB 129 九州期货 B

76 江西瑞奇 BBB 103 创元期货 BB 130 津投期货 B

77 中辉期货 BBB 104 大连良运 BB 131 鑫鼎盛期货 B

78 大越期货 BBB 105 新疆天利 BB 132 黑龙江时代 B

79 道通期货 BBB 106 江信国盛 BB 133 国信期货 CCC

80 华龙期货 BBB 107 华创期货 BB 134 红塔期货 CCC

81 上海大陆 BBB 108 瑞银期货 BB 135 同信久恒 CCC

82 云晨期货 BBB 109 海通期货 B 136 长安期货 CCC

83 福能期货 BBB 110 华联期货 B 137 晟鑫期货 CCC

84 东兴期货 BB 111 通惠期货 B 138 和合期货 CCC

85 华融期货 BB 112 招金期货 B 139 集成期货 CCC

86 华闻期货 BB 113 德盛期货 B 140 建信期货 CCC

87 山金期货 BB 114 金石期货 B 141 神华期货 CCC

88 西南期货 BB 115 中州期货 B 142 国元期货 CCC

89 天风期货 BB 116 天鸿期货 B 143 天富期货 CCC

90 浙江新世纪 BB 117 江海汇鑫 B 144 华鑫期货 CCC

91 金鹏期货 BB 118 海证期货 B 145 新晟期货 CCC

92 兴业期货 BB 119 江苏东华 B 146 上海东方 CCC

93 摩根大通 BB 120 中电投先融 B 147 东方汇金 CC

94 冠通期货 BB 121 金信期货 B 148 山西三立 D

95 金元期货 BB 122 银建期货 B 149 国联期货 D

96 文峰期货 BB 123 河北恒银 B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2012年修订)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同时废止。 1.分类对象与适用范围 1.1《指引》以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对象。 1.2 《指引》适用于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对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信息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3 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统计数据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应符合《指引》的规定。 1.4 市场机构基于投资分析目的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可参照《指引》规定的行业类别,但非强制适用。

2.分类原则与方法 2.1 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标准和依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合并报表数据。 2.2 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2.3 当上市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但某类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包含本数),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类别。 2.4 不能按照上述分类方法确定行业归属的,由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判断公司行业归属;归属不明确的,划为综合类。 3. 编码方法 3.1 本《指引》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1),将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大类两级。与此对应,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开始按顺序依次编码。 4.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4.1 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对《指引》及相关制度进行解释,对

期货公司排名

v1.0 可编辑可修改期货公司总表(总表) 期货公司简称期货公司全称成立时间1迈科期货迈科期货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 开户电话5 2中航期货中航期货有限公司 3安粮期货安粮期货有限公司 4安信期货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 5宝城期货宝城期货有限责任公 司 6北京首创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7渤海期货渤海期货有限公司 8财达期货财达期货有限公司 9财富期货财富期货有限公司 10成都倍特成都倍特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1创元期货创元期货有限公司 12大地期货大地期货有限公司 13大连良运大连良运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4大通期货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 司 15大有期货大有期货有限公司 16大越期货大越期货有限公司

v1.0 可编辑可修改17道通期货道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18德盛期货德盛期货有限公司 19第一创业第一创业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0东方汇金东方汇金期货有限公司 21东海期货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2东航期货东航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3东吴期货东吴期货有限公司 24东兴期货东兴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25方正中期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 26格林大华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 27冠通期货冠通期货有限公司 28光大期货光大期货有限公司 29广发期货广发期货有限公司 30广永期货广永期货有限公司 31广州期货广州期货有限公司 32国都期货国都期货有限公司 33国富期货国富期货有限公司 34国海良时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35国金期货国金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36国联期货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37国贸期货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38国泰君安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 39国投中谷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 40国信期货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全国十大期货公司排名2019

格林期货有限公司: 格林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2月,是中国成立最早、规模最大的期货公司之一。经过16年的成长历程,现已发展成为“以金融为核心、地产为基础”的金融集团—格林集团。集团业务主要涉及期货、现货贸易、房地产开发、保险中介及传媒产业等五大类。公司总部位于北京金融街,现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8亿元。公司拥有国内全部三家商品期货交易所会员席位,并历任中国期货业协会理事单位。公司营业网点覆盖北京、上海、天津、大连、深圳、郑州、洛阳、银川等11个城市。公司首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在香港设立期货公司,并于2007年5月挂牌营业。 公司介绍: 格林期货通过全国性的服务网络、先进的IT技术和及时的研发信息及成果支持,为遍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客户提供服务。公司十五年来诚信规范经营,未发生过重大风险事件,2005年和2007年被和讯网评为全国十大最受欢迎的期货公司之一。交易量从1999年起连续六年,在全国期货行业排名保持前五位 格林期货坚持“诚信经营、客户第一、业务创新”的经营方针,有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和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公司研发团队融合了国际、国内业界及学术界的精英,在数个重大项目上与中国科学院密切合作,成功研发出中科-格林商品期货指数。 营业网点介绍: 格林期货北京营业部格林期货上海营业部格林期货天津营业部

格林期货大连营业部格林期货深圳营业部格林期货郑州营业部格林期货洛阳营业部格林期货银川营业部格林期货福州营业部格林期货青岛营业部格林期货杭州营业部格林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格林期货有限公司北京营业部 营业部地处于北京市金融中心---金融街,拥有近1000平方米的办公面积,其中有近一半的面积是供客户进行交易的场所。我营业部的整体设施完善,宽敞舒适的户室设计,先进的世华/文华/澎博等行情接收及分析系统,及现货的资讯和期货的行情分析报告,为客户提供最优良的资询服务和条件,让客户有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 北京营业部下设市场部,研发部,交易部,工程技术部及客户服务中心。有一批高素质,经验丰富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员工90%以上拥有大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具备相当丰富的专业知识及实战经验。为客户制定中长期的分析报告和期货品种的分析报告,并专门为机构投资者制定具体的投资方案。 北京营业部拥有一套先进的交易设备和一支团结奋进的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因此,让每一个客户的投资增值是我们的能力和愿望。我们相信,格林期货北京营业部将是您投资期货,投资成功的得力助手和朋友。 投资格林,投资未来!

期货监管部期货公司监管工作内部指引第2号——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指引

2011年1月8日未公布 期货公司监管工作指引第2号— 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指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对期货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进行指导,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期货公司自有资金是指期货公司自身拥有的货币资金,不包括客户保证金及代理结算保证金。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在确保经营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期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应确保其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章自有资金使用途径 第五条期货公司以银行存款形态存放的自有资金,需随时满足自身流动性需求。 第六条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以银行存款形态存放的,可以根据自身需要以定期存款、协议存款等方式存放。 第七条期货公司的自有资金不得以定期存单形式存放,不得设置质权。

第八条期货公司可以自有资金申购新股,用于申购新股的资金不得超过净资本的70%。 第九条期货公司申购新股或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在冻结期间应通过“存出保证金—认购新股占用款”核算。在计算净资本时按照5%的比例计算资产调整值,调减净资本。 第十条期货公司在满足规定限额的最低结算准备金要求和结算要求的前提下可购买依法公开发行的国债、投资级公司债、货币市场基金、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金融资产。期货公司除购买本条所列金融资产外,不得擅自购买其他金融资产。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购买第十条所述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70%。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购买国债、投资级公司债等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公允价值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30%。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需为公募契约型基金,购买基金的公允价值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20%。 第十四条期货公司购买股票等权益类证券的公允价值合计不得超过公司净资本的10%;购买单支股票的数量不得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5%。 第十五条期货公司的存款、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须以自身名义开户储存或购买,否则,在计算净资本时全额扣除。期货公司在股东或关联方开户购买金融资产或将存款存入集团财务公司的,也须以自身名义并取得合法的权属证明。

期货公司风险分类有哪些

期货公司风险分类有哪些 我国将适时推出金融期货,期货公司面临的风险又将变得更加复杂,统一期货公司的风险分类标准变得日益重要。 目前国内外对期货公司风险分类的标准: 对目前期货公司风险分类标准的学习,有助于我们发现这些分类方法的不足之处,从而帮助我们进行更好的归纳和总结,提出我国期货公司风险分类标准的框架。 期货公司风险分类1.风险的本质 关于风险的定义有很多,究其本质,就是一项资产或负债未来收益的波动性。从风险的本质上讲,风险不一定就是指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相反,广义的风险还应该包括未来不确定的收益。为了方便我们在这里探讨,我们仅考虑狭义上的风险:即多种不确定因素对盈利性造成的负面影响。抽象地讲,风险产生于多种不确定性,不确定性是导致风险的根源。 期货公司风险分类2.国内的分类标准 风险的分类是一个颇具争议的话题,目前业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分类标准。实际上,对于期货公司风险的分类方法有很多种,只是角度不同而已,上面的分类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目前我国期货公司一般的做法是根据开户、交易、结算的各个环节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如姜昌武在其《股指期货投资攻略》一书中将期货公司面临的风险概括为:管理风险、交易结算风险(包括穿仓风险)、保证金安全存管风险、客户群体变化带来的风险、技术风险、品种风险、法律风险等等,由于在概念上和上述分类标准几乎重合,这里不再给出详细的定义。 期货公司风险分类3.美国通货监理署的分类标准 美国通货监理署颁布的《衍生性金融商品风险管理手册》将衍生性金融商品的风险分为9种,分别为信用风险、价格风险、汇率风

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交易风险、法规风险、商誉风险和策 略风险。 信用风险:指交易对手、债务方或发行人未能履行责任的可能性,且此种不履行责任的情况会对证券商的风险额或财务状况造成损失。信用风险包括价格风险和交割前风险。 市场风险:指金融资产价值在某段期间因市场价格不确定变动,导致资产负债表内和表外项目可能发生亏损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 流动性风险:指由于市场深度不足或失序,以致处理或抵消所持部位时,面临市场显著变动的风险;或是指无法将资产变现或取得足 够资金,以致不能履行到期责任的风险。 系统及事件风险:是指当某一突发而严重的特殊事件或是市场共同因素发生时,导致整个市场大幅波动,进而造成持有部位发生重 大亏损的风险。 法律风险:指未能遵循当地法规,以及契约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越权行为、条款疏漏、规范不周等致使契约无效,而造成损失的可 能性。 作业风险:由于内部作业、人员及系统不当或失误,或因外部事件所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 模型风险:是指使用错误模型来评价或规避风险的风险。 上述期货公司风险分类方法虽然全面但不具有概括性,也不利于我们从总体上把握、分析、计量期货公司面对的风险。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引导期货公司进一步深化中介职能定位,促进期货公司持续规范健康发展和做优做强,全面提升期货行业服务国民经济能力,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期货公司分类是指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持续合规状况,按照本规定评价和确定期货公司的类别。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在征求期货行业等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适时调整期货公司分类的评价指标与标准。 第四条期货公司的分类评价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设立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等事宜。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组织结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第六条参与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管经验,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勉尽责。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分类结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对不同类别的期货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分类评价不能替代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措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 第八条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主要根据期货公司客户资产保护、资本充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安全、信息公示等6类评价指标,按照《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评价指标与标准》(见附件)进行评价,体现期货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 (一)客户资产保护。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客户资产安全保障机制、客户资产安全性、客户服务及客户管理水平等情况,体现其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二)资本充足。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及管理情况,体现其资本实力及流动性状况。 (三)公司治理。主要反映期货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体现其合规风险管理能力。 (四)内部控制。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情况,体现其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信息系统安全。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情况,体现其技术风险管理能力。 (六)信息公示。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信息公示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体现其诚信风险管理能力。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 (证监发[2007]55号) 各期货公司: 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会制定了《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促进期货公司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报送风险监管报表。 第三条期货公司应当建立与风险监管指标相适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建立动态的风险监控和资本补足机制,确保净资本等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标准。 第四条期货公司扩大业务规模或者做出向股东分配利润等可能对净资本产生重大影响的决定前,应当对相应的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敏感性测试。 第五条期货公司应当聘请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期货公司年度风险监管报表进行审计。 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应当勤勉尽责,对出具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并对出具审计报告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风险监管指标的计算 第六条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期货公司净资本、净资本与净资产的比例、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例、负债与净资产的比例、规定的最低限额的结算准备金要求等衡量期货公司财务安全的监管指标。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净资本是在期货公司净资产的基础上,按照变现能力对资产负债项目及其他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后得出的综合性风险监管指标。 净资本的计算公式为:净资本=净资产-资产调整值+负债调整值-客户未足额追加的保证金-/+其他调整项。 第八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分类、流动性、账龄和可回收性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比例对资产进行风险调整。 第九条期货公司持有的金融资产,按照分类和流动性情况采取不同比例进行风险调整,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第十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账龄及其核算的具体内容,采取不同比例对应收项目进行风险调整,分类中同时符合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标准的,应当采用最高的比例进行风险调整。 第十一条期货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相关项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要求期货公司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足性和合理性进行专项说明;有证据表明期货公司未能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要求期货公司相应核减净资本金额。 第十二条期货公司计算净资本时,可以将“期货风险准备金”等有助于增强抗风险能力的负债项目加回。 除“期货风险准备金”外,期货公司认为某项负债需要在计算净资本时予以调整的,应当增加附注,详细说明该项负债反映的具体内容;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决定是否同意对该项负债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期货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预计负债。 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可以要求期货公司对预计负债进行专项说明;有证据表明期货公司未能准确确认预计负债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要求期货公司相应核减净资本金额。 第十四条客户保证金未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应当相应调减净资本。客户保证金在报表报送日之前已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可以在报表附注中说明。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1 分类对象与使用范围 1.1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以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单位。 1.2 《指引》规定了上市公司分类的原则、编码方法、框架及其运行与维护制度。 1.3 《指引》为非强制性标准,适用于证券行业内的各有关单位、部门对上市公司分类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 2 分类原则与方法 2.1 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为分类标准,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2.2 分类方法 2.2.1 当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类别。 2.2.2 当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时,如果某类业务营业收入比重比其他业务收入比重均高出30%,则将该公司划入此类业务相对应的行业类别;否则,将其划为综合类。 3 编码方法 3.1 《指引》将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

大类两级,中类作为支持性分类参考。由于上市公司集中于制造业,《指引》在制造业的门类和大类之间增设辅助性类别(次类)。与此对应,总体编码采用了层次编码法;类别编码采取顺序编码法:门类为单字母升序编码;制造业下次类为单字母加一位数字编码;大类为单字母加两位数字编码;中类为单字母加四位数字编码。 3.2 各类中带有“其他”字样的收容类,以所属大类的相应代码加两位数字“99”表示。 3.3 大类、中类均采取跳跃增码,以适应今后增加或调整类属的需要。 4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4.1 中国证监会主要职责为: A)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 B)负责《指引》及相关制度的解释; C)为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所属类别的划分备案。 4.2 证券交易所负责分类指引的具体执行。主要职责为: A)负责上市公司类别变更日常管理工作; B)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备对上市公司类别的确认结果。

2015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2015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序号期货公司名称分类评价结果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AA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AA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AA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AA 国泰君安期货有限公司AA 华泰长城期货有限公司AA 中粮期货有限公司AA 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AA 光大期货有限公司AA 广发期货有限公司AA 格林大华期货有限公司AA 南华期货股份有限公司AA 金瑞期货有限公司AA 浙商期货有限公司AA 海通期货有限公司AA 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AA 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AA 申银万国期货有限公司AA 招商期货有限公司AA 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A 万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A 长江期货有限公司A 国投中谷期货有限公司A 迈科期货经纪有限公司A 上海东证期货有限公司A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A

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A 新湖期货有限公司A 上海中期期货有限公司A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A 信达期货有限公司A 兴证期货有限公司A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A 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A 中钢期货有限公司A 浙江中大期货有限公司A 一德期货有限公司A 中投天琪期货有限公司A 中信新际期货有限公司A 宏源期货有限公司A 安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A 经易期货经纪有限公司A 北京首创期货有限责任公司A 国联期货有限责任公司A 上海大陆期货有限公司A 中航期货有限公司BBB 大地期货有限公司BBB 徽商期货有限责任公司BBB 国贸期货经纪有限公司BBB 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BBB 锦泰期货有限公司BBB 摩根大通期货有限公司BBB 美尔雅期货经纪有限公司BBB 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BBB 冠通期货有限公司BBB 大越期货有限公司BBB

期货公司分类管规定试行

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试行)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实施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促进期货公司持续规范发展,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是指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影响力和持续合规状况,按照本规定确定期货公司的类别。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和审慎监管原则,制定并适时调整期货公司分类和评价的指标与标准。 第四条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组织实施,坚持依法合规、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中国证监会设立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等事宜。 评审委员会由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和期货交易所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的产生办法、组织结构、工作程序和议事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另行规定。 第六条参与期货公司分类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素质、业务能力和监管经验,在工作中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勤

勉尽责。 第七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分类结果对不同类别的期货公司实施区别对待的监管政策。 分类评价不能替代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管措施。 第二章评价指标 第八条期货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根据期货公司客户资产保护、资本充足、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安全、信息披露等六类评价指标进行评价,体现期货公司对各种风险的控制能力和管理能力。 (一)客户资产保护。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客户资产安全保障机制、客户资产安全性、客户服务及客户管理水平等情况,体现其操作风险管理能力。 (二)资本充足。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指标情况,体现其资本实力及流动性状况。 (三)公司治理。主要反映期货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情况,体现其合规风险管理能力。 (四)内部控制。主要反映期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运行情况,体现其内部控制管理水平。 (五)信息系统安全。主要反映期货公司信息系统的稳定与安全情况,体现其技术风险管理能力。 (六)信息披露。主要反映期货公司报送和披露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体现其会计风险及诚信风险管理能力。 第九条期货公司市场影响力主要是根据期货公司在评价期

全国十大期货公司排名2019

全国十大期货公司排名2019 1、金荣中国 金荣中国金融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荣中国”),2010 年经香港政府批准成立,专注为全球投资者提供专业的贵金属网上投资服务。金荣中国目前是香港金银业贸易场AA类84号行员,主要经营伦敦金、伦敦银、实物黄金、人民币公斤条等贵金属业务。 同时,金荣中国是上海黄金交易所(代理)国际会员,代理上海金、银、等贵金属业务。依托香港金银业贸易场百年历史中形成的卓越地位,金荣中国严格遵循其规章制度,审查内部团队成员,保证交易环境公平、透明。 2、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期货”)是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上海,具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交易结算会员资格,经过十年的发展,国信期货快速成长为全国性大型专业化期货公司,综合实力稳居行业前十。国信期货坚持“贴近市场、贴近行业、贴近投资者”的服务理念,为投资者提供专业的期货研究、投资咨询和资产管理服务。 3、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投行业务扎根上海总部、并设立北京、深圳投行团队,同香港公司投行达成良性互动协作,并与母公司全国三百余家营业网点一道共同开发维护客户,以满足全国各机构客户的多元融资需求。 同时,致力于满足客户全方位、多层次的投资需求,根据客户的不同发展阶段,以专业的能力为支撑,为客户提供包括产品投资建议、投资组合、理财规划建议、跨境资产管理、跨境金融服务等多样化的投资方案,提供真正有助于客户财富增长的投资建议,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客户投资收益的最大化。 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成立于1993年3月30日,前身是深圳金牛期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牛期货”),2007年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收购金牛期货,2011年公司吸收合并浙江新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吸收合并中信新际期货有限公司。公司业务范围: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资产管理、基金销售。 5、方正中期 方正中期期货有限公司(简称“方正中期期货”)是由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正证券”)控股的大型综合类期货公司,作为中国期货行业最早成立的公司之一,方正中期期货以传统经纪业务为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填报指引(内部指引第3号)

期货监管部期货公司监管工作内部指引第3号——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填报指引 第一章风险监管报表填报总体要求 一、风险监管报表是根据《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管理试行办法》(证监发[2007]55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要求制订的、能够全面反映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及相关信息的系列报表,包括风险监管指标汇总表(SR-1表)、净资本计算表(SR-2表)、资产调整值计算表(SR-3表)、分离资产报表(SR-4表)、权益变动表(SR-5表)、经营业务报表(SR-6表)、客户管理报表(SR-7表)共7张报表。 二、期货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试行办法》和《关于调整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报工作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7]93号)的要求编制、报送和保存风险监管报表。 期货公司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风险监管报表的编制工作,报表编制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保财务核算和风险监管报表的准确性。 期货公司应当在月度终了后的7个工作日内报送上月风险监管报表,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报送经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风险监管报表。 期货公司应当保留书面风险监管报表,相应责任人员应当在书面报表上签字,并加盖公章。该报表的保存期限应当不少于5年。 三、在增加期货交易品种等情况下,期货公司应当及时通过期货公司监管信息系统下载更新后的风险监管报表模版,并按照更新后的格式填列风险监管报表。 风险监管报表应当与6张财务报表和30张报表附注一并填报,

但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为年度报表,不需每月填报。 各月度报表中的有关期间说明如下:风险监管报表的“上期”指上一个月;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指当年初,利润表的“本期”指当月、“上年同期”指上年的当月;附注的期间与财务报表的期间相同,即资产、负债和权益类项目附注的“年初”指当年初(附表20中期货风险准备金的“期初”指当月初),损益项目附注的“本期”指当月、“上年同期”指上年的当月。 四、风险监管报表与财务报表数据间钩稽关系的设置情况。为减少手工填报工作量,提高填报准确性,风险监管报表中设定了大量对数据自动调取和计算的公式,已设定公式的表格项目以灰色和“-”表示,期货公司不需手工填列,也不能更改。除设定公式自动生成的外,其他项目的数据应据实手工填列,其中,“上期数”根据上期相应报表中对应的“本期数”据实手工填列,“期初数”根据上期报表的“期末数”据实手工填列,如发现上期报表有错误,应据实填报本期报表,同时对上期报表进行更正。 五、每张风险监管报表有“编制单位”、“许可证号”、“编制日期”项目,在表格部分之下有“责任人”、“附注”项目,期货公司应据实认真填列。 期货公司应认真据实填写“附注”项目,根据《试行办法》、本指引规定和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要求,在附注中充分披露具体填报项目的金额、性质、变动幅度等相关信息,以增加风险监管报表的有效信息含量,方便公司内外部报表使用人的使用。 六、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审慎监管原则,要求期货公司提供专项说明,按周或按日编制并报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对外公布

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对外公布 2011年08月16日07:57来源:期货日报作者:曲德辉 本报讯(记者曲德辉)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首次向市场公开。 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总体结果为:A类20家,占比12.3%,其中AA级3家,A级17家;B 类39家,占比23.9%,其中BBB级14家,BB级15家,B级10家;C类79家,占比48.5%,其中CCC级21家,CC级39家,C级19家;D类25家,占比15.3%。在参与分类评价的163家期货公司中,中国国际、永安、中粮获得AA级,华泰长城、广发、南华、海通、银河、浙商、江苏弘业、鲁证、万达、浙江中大、新湖、中证、中钢、国泰君安、上海中期、国投中谷、申银万国等17家公司获得A级。 经过三年的实践,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日趋成熟,已经能够科学地反映期货公司实际情况,此前有部分期货公司多次呼吁监管部门公布分类评价结果,提高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工作的透明度。监管部门对此非常重视,决定从2011年起尝试在每年分类评价工作结束后,通过期货日报和中期协网站向社会公开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2011年期货公司分类评价是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制度实施以来的第三次评价,也是分类监管制度修订后的首次评价。今年的分类评价结果充分体现了期货公司分类评价制度的严谨性和科学性,表现出以下五大特点: 一是突出合规经营。期货公司分类监管工作始终将合规监管放在首位。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存在股东虚假出资、股东抽逃出资、挪用客户保证金等严重违法违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从整个评价分值看,总分是120分,基础分项100分,加分项20分。 二是强调行业价值。修订后的分类评价制度在原有合规、风险管理、市场竞争力三大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增加了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这一指标体系,引导期货公司提升服务国民经济、实体产业的能力。 三是引导期货公司做优做强。期货公司仅仅是合规,没有市场竞争力,难以成为行业的

2016年各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2016年各期货公司分类评价结果 序号 公司简称 2016年评级 序号 公司简称 2016年评级 序号 公司简称 2016年评级 1 永安期货 AA 24 中大期货 A 47 迈科期货 BBB 2 国投安信 AA 25 弘业期货 A 48 广州期货 BBB 3 银河期货 AA 26 中金期货 A 49 北京首创 BBB 4 广发期货 AA 27 上海中期 A 50 海航期货 BBB 5 招商期货 AA 28 西部期货 A 51 中原期货 BBB 6 光大期货 AA 29 东海期货 A 52 锦泰期货 BBB 7 申银万国 AA 30 宝城期货 A 53 东吴期货 BBB 8 中信建投 AA 31 中投天琪 BBB 54 广永期货 BBB 9 方正中期 AA 32 信达期货 BBB 55 民生期货 BBB 10 中粮期货 AA 33 国贸期货 BBB 56 恒泰期货 BBB 11 华泰期货 A 34 中衍期货 BBB 57 新纪元期货 BBB 12 长江期货 A 35 大地期货 BBB 58 平安期货 BBB 13 国际期货 A 36 国海良时 BBB 59 上海中财 BBB 14 南华期货 A 37 东航期货 BBB 60 倍特期货 BBB 15 鲁证期货 A 38 一德期货 BBB 61 华西期货 BBB 16 瑞达期货 A 39 混沌天成 BBB 62 中钢期货 BBB 17 华信万达 A 40 英大期货 BBB 63 华安期货 BBB 18 宏源期货 A 41 美尔雅期货 BBB 64 财达期货 BBB 19 新湖期货 A 42 徽商期货 BBB 65 铜冠金源 BBB 20 兴证期货 A 43 安粮期货 BBB 66 中航期货 BBB 21 金瑞期货 A 44 中银国际 BBB 67 渤海期货 BBB 22 格林大华 A 45 中融汇信 BBB 68 盛达期货 BBB 23 五矿经易 A 46 大有期货 BBB 69 华金期货 BBB

期货公司排行榜

2011年期货公司排行榜】中期在线期货市场分析(2011-03-18 14:51)本文为对2010年大连商品交易所会员年度成交量进行排行所得 ——此处仅有前100名排行 中期在线——中国最专业、最具影响力的期货门户网站。 更多期货相关内容请关注:中期在线 2010年会员累计成交量排名 2010年会员累计成交额排名 名次会员号会员简称成交量(手)名次会员号会员简称成交额(元) 1 0103 中国国际78,132,688. 1 0103 中国国际3,954,602,506,580. 2 0078 万达期货33,046,432. 2 0078 万达期货1,537,163,844,870. 3 0206 金瑞期货20,592,348. 3 0206 金瑞期货1,472,934,686,395. 4 0046 东海期货20,089,648. 4 0122 华泰长城1,056,189,293,250. 5 0173 广发期货19,986,799. 5 004 6 东海期货1,046,141,583,470. 6 0160 冠通期货19,821,134. 6 0173 广发期货1,019,765,167,465. 7 0109 浙江永安19,706,357. 7 0109 浙江永安1,002,073,703,845. 8 0187 徽商期货18,932,412. 8 0160 冠通期货1,000,937,667,765. 9 0122 华泰长城16,284,796. 9 0193 珠江期货955,182,412,670. 10 0043 鲁证期货15,929,044. 10 0187 徽商期货919,421,099,860. 11 0193 珠江期货15,809,560. 11 0184 东证期货900,694,025,920. 12 0097 浙商期货15,242,623. 12 0043 鲁证期货788,449,066,555. 13 0135 上海中期15,163,813. 13 0097 浙商期货759,447,220,620. 14 0091 浙江新华14,219,319. 14 0020 渤海期货742,754,267,640. 15 0184 东证期货13,855,726. 15 0135 上海中期734,710,322,530. 16 0049 海通期货12,683,350. 16 0091 浙江新华728,881,279,655. 17 0020 渤海期货12,610,763. 17 0049 海通期货685,475,827,190. 18 0052 中粮期货12,400,042. 18 0052 中粮期货620,023,457,385. 19 0152 南华期货11,935,282. 19 0152 南华期货616,180,836,735. 20 0051 银河期货11,837,064. 20 0011 中辉期货601,938,688,070. 21 0011 中辉期货11,791,060. 21 0051 银河期货601,869,386,080. 22 0117 江苏弘业11,545,121. 22 0117 江苏弘业593,967,868,855. 23 0107 浙江中大10,481,060. 23 0070 宝城期货562,928,327,270. 24 0070 宝城期货10,227,852. 24 0156 国都期货536,174,643,685. 25 0015 新湖期货10,091,481. 25 0015 新湖期货528,085,398,775. 26 0014 信达期货9,492,253. 26 0107 浙江中大515,761,827,390. 27 0156 国都期货9,310,573. 27 0125 国投期货447,858,472,245. 28 0125 国投期货9,238,647. 28 0056 申银万国446,968,079,850. 29 0056 申银万国9,028,188. 29 0074 大连良运423,916,382,970. 30 0074 大连良运8,855,376. 30 0167 集成期货420,707,706,885. 31 0167 集成期货8,696,392. 31 0151 国海良时419,071,829,955. 32 0151 国海良时8,269,358. 32 0014 信达期货414,672,209,110. 33 0030 国泰君安8,109,474. 33 0030 国泰君安414,415,202,415. 34 0092 英大期货6,785,835. 34 0092 英大期货378,601,818,575. 35 0161 国联期货6,495,421. 35 0110 中证期货359,063,609,005. 36 0114 江苏新纪元6,270,906. 36 0060 方正期货340,642,313,035. 37 0060 方正期货6,242,365. 37 0018 宏源期货335,684,275,345. 38 0110 中证期货6,137,761. 38 0161 国联期货332,267,541,790. 39 0018 宏源期货5,945,377. 39 0176 浙江大地296,305,007,150. 40 0039 成都倍特5,711,966. 40 0039 成都倍特291,034,381,535. 41 0176 浙江大地5,580,374. 41 0114 江苏新纪元288,376,391,985. 42 0105 光大期货5,428,935. 42 0095 北京首创287,516,226,770. 43 0115 金元期货5,399,863. 43 0105 光大期货275,005,319,685. 44 0095 北京首创5,114,715. 44 0022 东航期货264,402,068,545. 45 0196 一德期货4,965,220. 45 0115 金元期货258,006,684,365. 46 0138 经易期货4,945,983. 46 0196 一德期货245,201,005,745. 47 0022 东航期货4,919,011. 47 0104 创元期货238,363,342,230. 48 0104 创元期货4,904,704. 48 0138 经易期货236,451,005,375. 49 0131 华元期货4,809,902. 49 0133 兴业期货233,796,543,300. 50 0169 国元期货4,794,555. 50 0195 瑞达期货231,529,284,115. 51 0133 兴业期货4,765,262. 51 0169 国元期货227,927,600,105. 52 0120 天琪期货4,608,525. 52 0050 浙江新世纪223,363,053,305. 53 0050 浙江新世纪4,508,158. 53 0180 国贸期货219,164,290,220.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指引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指引 现公布《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编制与报送指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7年4月18日 一、 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报表包括期货公司净资本计算表、期货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汇总表。 二、 期货公司应当以母公司报表数据为基础编制风险监管报表。风险监管报表的数据应当与财务报表和业务报表的相关数据构成严格勾稽关系。 三、 期货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净资本计算表所列项目的含义填列期初、期末金额,各项金融资产期末金额应当与财务报表附表明细数据一致,资产调整项目调整前金额之和应当与财务报表的资产总计相等。 四、 期货公司在“其他股票”“其他公募基金”“其他金融资产投资”三项填列数额的,应当在净资本计算表最后一行备注说明投资项目的具体内容。 五、 剩余到期期限在5年、3年、2年、1年以上的长期次级债务原则上分别按100%、90%、70%、50%的比例计入净资本。剩余到期期限在1年以内的短期次级债务不得计入净资本。次级债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不得超过净资本(不含次级债务累计计入净资本的数额)的 30%。

六、 期货公司提前偿还长期次级债务后1年之内再次借入新的长期次级债务的,新借入的次级债务应先按照提前偿还的长期次级债务剩余到期期限对应的比例计入净资本;在提前偿还的次级债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再按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新借入的长期次级债务数额超出提前偿还的长期次级债务数额的,超出部分的次级债务可按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七、 次级债务附带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期货公司应当以投资者可执行选择权的时间视为次级债务到期期限确定计入净资本的比例。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对应的次级债务金额,期货公司可继续按照规定比例计入净资本。 八、 客户保证金未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应当相应调减净资本和结算准备金。客户保证金在报表报送日之前已足额追加的,期货公司可在报表附注中说明,但不得对报表日净资本和结算准备金的金额进行调增。未足额追加的客户保证金应当按期货交易所规定的保证金标准计 九、 期货公司从事期货期权经纪业务的,应当按客户权益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风险资本准备,基准比例为4%;其中从事全面结算业务的期货公司,按其客户权益总额与其代理结算的非结算会员权益或者非结算会员客户权益之和计算风险资本准备。 十、 期货公司及子公司按照规定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按照业务收入一定比例计算操作风险资本准备,并按照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非结构化资产管理业务及结构化资产管理业务规模的一定比例计算特定风险资本准备,两者相加计算资产管理业务风险资本准备。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包括期货公司及子公司向客户收取的管理费及提取的业绩报酬,收入金额以近三个年度平均值为基础计算,业务开展不足三年的以开展

证监会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为规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证券期货市场统计管理办法》、《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本《指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中国证监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同时废止。 1 分类对象与适用范围 1 1《指引》以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为基本分类对象。 1 2《指引》适用于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对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信息进行统计、评价、分析及其他相关工作。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1 3各证券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及其他相关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统计数据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应符合《指引》的规定。 1 4市场机构基于投资分析目的所使用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可参照《指引》规定的行业类别,但非强制适用。 2 分类原则与方法 2 1以上市公司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为主要分类标准和依据,所采用财务数据为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已公开披露的合并报表数据。 2 2当上市公司某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则将其划入该业务相对应的行业。 2 3当上市公司没有一类业务的营业收入比重大于或等于50%,但某类业务的收入和利润均在所有业务中最高,而且均占到公司总收入和总利润的30%以上(包含本数),则该公司归属该业务对应的行业类别。 2 4不能按照上述分类方法确定行业归属的,由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判断公司行业归属;归属不明确的,划为综合类。 3 编码方法 3 1本《指引》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 T4754—2011),将上市公司的经济活动分为门类、大类两级。与此对应,门类代码用一位拉丁字母表示,即用字母A、B、C……依次代表不同门类;大类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从01开始按顺序依次编码。 4 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4 1中国证监会统筹指导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指引》,对《指引》及相关制度进行解释,对外发布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4 2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负责按照《指引》组织对上市公司进行行业分类,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并向证券交易所、中证指数公司等相关机构通报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4 3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建立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由有关部委、证券期货监管系统和证券经营机构的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就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制度的修订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据专业判断,确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 5 沟通反馈机制 5 1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应当建立与上市公司的日常沟通机制,就行业类别划分及变更情况征求上市公司意见;上市公司提出不同意见的,应提请专家委员会讨论作出最终判断。 6 行业分类流程 6 1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按季度进行。每年3月20日、6月10日、9月20日和12月20日为当季行业分类工作起始日;原则上应于季度末完成当季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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