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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原创

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目录1.抹灰工程

2.吊顶工程

2.1轻钢龙骨骨架活动罩面板吊顶施工工艺标准

2.2轻钢龙骨固定罩面板顶棚施工工艺标准

3.轻钢隔墙工程

3.1轻钢龙骨隔段墙施工工艺标准

3.2玻璃隔墙施工工艺标准

4.饰面板(砖)工程

4.1室内贴面砖施工工艺标准

4.2大理石、磨光花岗岩饰面施工工艺标准

4.3墙面干挂石材施工工艺标准

5.涂饰工程

5.1建筑涂料的涂饰施工工艺标准

5.2金属面施涂双组份氟碳漆涂料施工工艺标准

6.建筑地面工程

6.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6.2水泥砂浆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3砖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4水磨石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6.5塑料(塑胶)面层施工工艺标准

7.门窗工程

7.1木门窗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7.2全玻门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7.3卷帘门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8.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施工工艺标准

9.设备安装工程有关检验标准摘录

10.检验表格

1抹灰工程

1.1一般抹灰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1.1总则

1.1.1.1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建筑室内墙面抹灰工程。

1.1.1.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 104-97《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27-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5)《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 01-27-96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1.1.2 术语

1.1.

2.1术语

(1)验收: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2)进场验收: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相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对产品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按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4)见证取样检测:在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监督下,由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现场取样,并送至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所进行的检测。

(5)检验:对检验项目中的性能进行量测、检查、试验等,并将结果与标准规定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性能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6)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的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7)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8)基层: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9)基体: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或围护结构。

(10)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1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1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采用“可”。

1.1.

2.2符号

采用国家通用符号。

1.1.3基本规定

1.1.3.1基本规定

(1)内墙抹灰用砂浆品种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2)材料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应进行交接检验,并形成记录,未经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

检查认可,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4)施工过程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质量控制管理。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1.1.4 施工准备

1.1.4.1 技术准备

(1)抹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完成。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完成。

(3)施工技术交底(作业指导书)已完成。

1.1.4.2 材料要求

(1)水泥

宜采用普通水泥或硅酸盐水泥,也可采用矿渣水泥、火山灰水泥、粉煤灰水泥及复合水泥。水泥强度等级宜采用32.5级以上颜色一致、同一批号、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厂家生产的产品。水泥进厂需对产品名称、代号、净含量、强度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地址、出厂编号、执行标准、日期等进行外观检查,同时验收合格证。

水泥出产期超过三个月必须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2)砂

宜采用平均粒径0.35~0.5mm的中砂,不含有害物质,含泥量不大于3%。在使用前应根据使用要求过筛,筛好后保持洁净,若含泥量超标则应用水清洗。

(3)其细度0.125mm的方孔筛,累计筛余量不大于13%,使用前用水浸泡使其充分熟化,熟化时间最少不小于3d。

浸泡方法:提前备好大容器,均匀地往容器中撒一层生石灰粉,浇一层水,然后再撒一层,再浇一层水,依次进行,当达到容器的2/3时,将容器内放满水,使之熟化。

(4)石灰膏

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有未熟化的颗粒和其他杂质,质地细腻洁白。

1.1.4.3主要工具

铁锹、筛子、水桶(大小)、刮杠(大2.5m,中1.5m)、靠尺板(2m)、线坠、钢卷尺(标、验*)、方尺(标、验*)托灰板、铁抹子、木抹子、塑料抹子、长舌铁抹子、金属水平尺(标、验*)、软水管、长毛刷、茅草帚、喷壶等。

*标:指检验合格后进行标认识。验:指量具在使用前应进行检验合格。

1.1.4.4 作业条件

(1)主体结构必须经过相关单位(建筑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理、设计单位)检验合格。

(2)抹灰前应检验门窗框安排位置是否正确,需埋设的接线盒、电箱、管线、管道套管是否固定牢固。连接处缝隙应用1:3水泥砂浆或1:1:6水泥混合砂浆分层嵌塞密实,若缝隙较大时,应在砂浆中掺少量麻刀嵌塞,将其填塞密实,并用塑料帖膜或铁皮将门窗框加以保护。

(3)将混凝土过梁、梁垫、圈梁、混凝土柱、梁等表面凸出部分剔平,将蜂窝、麻面、露筋、疏松部分剔到实处,并刷胶粘性素水泥浆或界面剂。然后用1:3的水泥砂浆分层抹平。脚手眼和废弃的孔洞应堵严,外露钢筋头、铅丝头及木头等要剔除,窗台砖补齐,墙与楼板、梁底等交接处应用斜砖砌严补齐。

(4)配电箱(柜)、消火栓(柜)以及卧在墙内的箱(柜)等背面露明部分应加钉钢丝网固定好,涂刷一层胶粘性素水泥浆或界面剂,钢丝网与最小边搭接尺寸不应小于10cm。窗帘盒、通风篦子、吊柜、吊扇等埋件、螺栓位置,标高应准确牢固,且防腐、防锈工作完毕。

(5)对抹灰基层表面的油渍、灰尘、污垢等应清除干净,对抹灰墙面结构应提前浇水均匀湿透。

(6)抹灰前屋面防水及上一层地面最好已完成,如没完成防水及上一层地面需进行抹灰时,必须有

防水措施。

(7)抹灰前应熟悉图纸、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制定方案,做好样板间,经检验达到要求标准后方可正式施工。

(8)抹灰前应先搭好脚手架或准备好高马凳,架子应离开墙面20~25cm,便于操作。

1.1.5质量要点

1.1.5.1技术关键要求

(1)冬期施工现场温度最低不得低于5℃。

(2)抹灰前基层处理,必须经验收合格,并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3)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宽度不应小于100mm,详图纸1.1.5.2。

1.1.5.2质量关键要求

抹灰工程质量关键是,粘接牢固,无开裂、空鼓和脱落,施工过程应注意:

(1)抹灰基体表面应彻底清理干净,对于表面光滑的基体应进行毛化处理。

(2)抹灰前应将基体充分浇水均匀润透,防止基体浇水不透造成抹灰砂浆中的水分很快被基体吸收,造成质量问题。

(3)严格各层抹灰厚度,宜为5~7mm,防止一次抹灰过厚,造成干缩率增大,造成空鼓、开裂等质量问题。当总抹灰厚度等于或大于35mm时,应采取钢筋网加强的措施。

(4)抹灰砂浆中使用材料应充分水化,防止影响粘结力。

(5)水泥砂浆抹灰层应在抹灰24h后进行养护。抹灰层在凝结前,应防止快干、水冲、撞击和震动。

1.1.6施工工艺

1.1.6.1工艺流程

1.1.6.2操作工艺

(1)基层清理

1)砌体:应清除表面杂物,残留灰浆、舌头灰、尘土等。

2)混凝土基体:表面凿毛或在表面洒水润湿后涂刷1:1水泥砂浆(加适量胶粘剂或界面剂)

3)加气混凝土基体:应在湿润后边涂刷界面剂,边抹强度不大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

(2)浇水湿润

一般在抹灰前一天,用软管或胶皮管或喷壶顺墙自上而下浇水湿润,每天宜浇两次。

(3)吊垂直、套方、找规矩、做灰饼

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抹灰质量,根据基层表面平整垂直情况,用一面墙做基准,吊垂直、套方、找规矩,确定抹灰厚度,抹灰厚度不应小于7mm。当墙面凹度较大时应分层衬平。每层厚度宜为5~7mm。操作时应先抹上灰饼,再抹下灰饼。抹灰饼时应根据室内抹灰要求,确定灰饼的正确位置,再用靠尺板找好垂直与平整。灰饼宜用1:3水泥砂浆抹成5cm见方形状。

房间面积较大时应先在地上弹出十字中心线,然后按基层面平整度弹出墙角线,随后在距墙阴角100mm处吊垂线并弹出铅垂线,再按地上弹出的墙角线往墙上翻引弹出阴角两面墙上的墙面抹灰层厚度控制线,以此做灰饼,然后根据灰饼充筋。

(4)抹水泥踢脚(或墙裙)

根据已抹好的灰饼充筋(此筋可以冲的宽一些,8~10cm为宜,因此筋即为抹踢脚或墙裙的依据,同时也作为墙面抹灰的依据),底层抹1:3水泥砂浆,抹好后用大杆刮平,木抹搓毛,常温第二天用1:2.5水泥砂浆抹面层并压光,抹踢脚或墙裙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无设计要求时凸出墙面5~7mm为宜。凡凸出抹灰墙面的踢脚或墙裙上口必须保证光洁顺直,踢脚或墙面抹好将靠尺贴在大面与上口平,然后用小抹子将上口抹平压光,凸出墙面的棱角要做成钝角,不得出现毛茬和飞棱。

(5)做护角

墙、柱间的阳角应在墙、柱面抹灰前用1:2水泥砂浆做护角,其高度自地面以上2m。其做法详见图1.1.6.2,然后将墙、柱的阳角处浇水湿润。第一步在阳角正面立上八字靠尺,靠尺突出阳角侧面,突出厚度与成活抹灰面平。然后在阳角侧面,依靠尺边抹水泥砂浆,并用铁抹子将其抹平,按护角宽度(不小于5cm)将多余的水泥砂浆铲除。第二步待水泥砂浆稍干后,将八字靠尺移至到抹好的护角面上(八字坡向外)。在阳角的正面,依靠尺边抹水泥砂浆,并用铁抹子将其抹平,按护角宽度将多余的水泥砂浆铲除。抹完后去掉八字靠尺,用素水泥浆涂刷护角尖角处,并用捋角器自上而下捋一遍,使形成钝角。

(6)抹水泥窗台

应在窗框安装完毕,经检验合格,办理完工种的交接手续后方可施工。若未安装窗框,则在窗洞周围预留工作面,不做抹灰。先将窗台基层清理干净,松动的砖要重新补砌好。砖缝划深,用水润透,然后用1:2:3豆石混凝土铺实,厚度宜大于2.5cm,次日刷胶粘性素水泥一遍,,随后抹1:2.5水泥砂浆面层,待表面达到初凝后,浇水养护2~3d,窗台板下口抹灰要平直,没有毛刺。

(7)墙面充筋

当灰饼砂浆达到七八成干时,即可用与抹灰层相同砂浆充筋,充筋根数应根据房间的宽度和高度确定,一般标筋宽度为5cm。两筋间距不大于1.5m。当墙面高度小于3.5m时宜做立筋。大于3.5m 时宜做横筋,做横向冲筋时做灰饼的间距不宜大于2m。

(8)抹底灰

一般情况下充筋完成2h左右可开始抹底灰为宜,抹前应先抹一层薄灰,要求将基体抹严,抹时用力压实使砂浆挤入细小缝隙内,接着分层装档、抹与充筋平,用木杠刮找平整,用木抹子搓毛。然

后全面检查底子灰是否平整,阴阳角是否方直、整洁,管道后与阴角交接处、墙顶板交接处是否光滑平整、顺直,并用托线板检查墙面垂直与平整情况。散热器后边的墙面抹灰,应在散热器安装前进行,抹灰面接槎应平顺,地面踢脚板或墙裙,管道背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做到活完底清。

(9)修抹预留孔洞、配电箱、槽、盒

当底灰抹平后,要随即由专人把预留孔洞、配电箱、槽、盒周边5cm宽的石灰砂刮掉,并清除干净,用大毛刷沾水沿周边刷水湿润,然后用1:1:4水泥混合砂浆,把洞口、箱、槽、盒周边压抹平整、光滑。

(10)抹罩面灰

应在底灰六七成干时开始抹罩面灰(抹时如底灰过干应浇水湿润),罩面灰两遍成活,厚度约2mm,操作时最好两人同时配合进行,一人先刮一遍薄灰,另一人随即抹平。依先上后下的顺序进行,然后赶实压光,压时要掌握火候,既不要出现水纹,也不可压活,压好后随即用毛刷蘸水将罩面灰污染处清理干净。施工时整面墙不宜甩破活,如遇有预留施工洞时,可甩下整面墙待抹为宜。

1.1.7 质量标准

1.1.7.1 主控项目

(1)抹灰前基层表面的尘土、污垢、油渍等应清除干净,并应洒水润湿。

检验要求:抹灰前基层必须经过检查验收,并填写隐蔽验收记录。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2)一般抹灰材料的品种和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应合格。砂浆的配合比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要求:材料复验要由监理或相关单位负责见证取样,并签字认可。配制砂浆时应使用相应的量器,不得估配或采用经验配制。对配制使用的量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标识,并进行定期检查,做好记录。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书,进场验收记录,复验报告和施工记录。

(3)抹灰层与基层之间的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结牢固,抹灰层无脱层、空鼓,面层应无爆灰和裂缝。检验要求:操作时严格按规范和工艺标准操作。

检查方法:观察,用小锤轻击检查,检查施工记录。

(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交接处表面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不应小于100mm。检查方法: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1.1.7.2 一般项目

(1)一般抹灰工程的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普通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接槎平整,分格缝应清晰。

2)高级抹灰表面应光滑、洁净,颜色均匀、无抹纹,分格缝和灰线应清晰美观。

检验要求:抹灰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手摸检查。

(2)护角、孔洞、槽、盒周围的抹灰应整齐、光滑,管道后面抹灰表面平整。

检验要求:组织专人负责孔洞、槽、盒周围、管道背后抹灰工作、抹完后应由质检部门检验,并填写工程验收记录。

检查方法:观察。

(3)抹灰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水泥砂浆不得抹在石灰砂浆上,罩面石膏灰不得抹在水泥砂浆层上。

检验要求:施工时要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

(4)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1.1.7.2的规定。

一般抹灰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表1.1.7.2

(1)抹灰前必须将门、窗口与墙间的缝隙按工艺要求将其嵌塞密实,对木制门、窗口应采用铁皮、木板或木架进行保护,对塑钢或金属门、窗口应采用贴膜保护。

(2)抹灰完成后应对墙面及门、窗口加以清洁保护,门、窗口原有保护层如有损坏的应及时修补确保完整直至竣工交验。

(3)在施工过程中,搬运材料、机具以及使用小手推车时,要特别小心,防止碰、撞、磕划墙面、门、窗口等。后期施工操作人员严禁蹬踩门、窗口、窗台,以防损坏棱角。

(4)抹灰时墙上的预埋件、线槽、盒、通风篦子、预留孔洞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施工时灰浆漏入或堵塞。

(5)拆除脚手架、跳板、高马凳时要加倍小心,轻拿轻放,集中堆放整齐,以免撞坏门、窗口、墙面或棱角等。

(6)当抹灰层未充分凝结硬化前,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挤压,以保证灰层不受损伤和有足够的强度。

(7)施工时不得在楼地面上和休息平台上拌合灰浆,对休息平台、地面和楼梯踏步要采取保护措施,以免搬运材料或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

1.1.9质量记录

1.1.9.1 质量记录

(1)抹灰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性能检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进厂材料复验记录。

(3)工序交接检验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工程检验批检验记录

(6)分项工程检验记录。

(7)单位工程检验记录。

(8)质量检验评定记录。

(9)施工记录。

1.1.9.2附加说明

(1)按照国家新颁布标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原则,在施工中应实行“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并做好记录。

(2)“主控项目”是对检验批质量起关键作用的项目,验收必须合格。

(3)检验批的划分,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01)的规定。

(4)施工过程控制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大措施,因此施工过程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过程控制管理。

2吊顶工程

2.1轻钢龙骨骨架活动罩面板吊顶施工工艺标准

2.1.1总则

2.1.1.1适用范围

本章适用于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建筑室内顶棚工程。

2.1.1.2编制参考标准及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范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503262001《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1981《建筑用轻钢龙骨》

2.1.2术语、符号

(1)交接检验

由施工的承接方与完成方经双方检查并对可否继续施工做出确认。

(2)基层

直接承受装饰装修施工的面层。

2.1.3施工准备

2.1.

3.1技术准备

编制轻钢龙骨架活动固定罩面板顶棚工程施工方案,并对工人进行书面技术及安全交底。

2.1.

3.2材料要求

(1)承载龙骨为C形龙骨。

(2)覆面龙骨主件为T形龙骨或专用钢质龙骨;配件有吊挂件。

(3)零配件:有吊杆、膨胀螺栓、自攻螺钉。

(4)质量要求,见表2.1.3.2-1~4。

轻钢龙骨断面规格尺寸允许偏差单位:mm 表2.1.3.2-2

2

2.1.

3.3主要机具

(1)电动机具:电锯、无齿锯、手枪砖、射钉枪、冲击电锤、电焊机。

(2)手动机具:拉铆枪、手锯、钳子、螺丝刀、扳子、钢尺、钢水平尺、线坠等。

2.1.

3.4作业条件

(1)吊顶工程在施工前应熟悉施工图纸及设计说明,其中特别注意灯洞口、检查口、防火分区及隔断等的定位图是否齐全正确。

(2)吊顶工程在施工前应熟悉现场。

(3)施工前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的净高、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的管道、设备及其支架的标高进行交接检验。

(4)对吊顶内的管道、设备的安装及水管的试压进行验收。

(5)检验楼层顶板有无渗漏水的迹象。

(6)吊顶工程在施工中应做好各项施工记录,收集好各种有关文件。

(7)材料进场验收记录和复检报告,技术交底记录。

(8)覆面板安装时室内湿度不宜大于70%以上。

2.1.4关键质量要点

2.1.4.1材料的关键要求

(1)按设计要求选用龙骨和配件及罩面板,材料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对人造板、胶粘剂的甲醛、苯含量进行复检,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环保规定要求。

(3)吊顶工程中的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处理。

2.1.4.2技术关键要求

弹线必须准确,经复检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安装龙骨应平直牢固,龙骨间距和起拱高度应在允许范围内。

2.1.4.3质量关键要求

(1)吊顶龙骨必须牢固、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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