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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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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一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

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

(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第八条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物资类采购管理;

(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组织实施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

(四)负责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

(五)负责集团公司采购专家管理;

(六)负责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管理;

(七)负责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职责;

(八)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物资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九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生产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管理;

(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组织实施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一级集中采购;

(四)配合实施电力生产项目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五)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电力生产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条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电力基建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电力基建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管理;

(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组织实施电力基建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一级集中采购;

(四)配合实施电力基建项目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五)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电力基建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煤炭产业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集团公司煤炭、化工及其他管理范围内项目(以下简称煤炭、化工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管理;

(二)按部门职责审核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组织实施煤炭、化工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一级集中采购;

(四)配合实施煤炭、化工项目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负责相关的技术审查,配合商务审查;

(五)负责对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煤炭、化工项目工程类和服务

类采购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其他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管理范围内项目的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管理;组织实施管理范围内项目工程类和服务类一级集中采购;配合实施管理范围内项目物资类一级集中采购。同时:规划发展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采购计划的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计划营销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采购计划的项目是否符合投资计划要求。

财务管理部负责审核列入一级集中采购计划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审计部负责对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监察部负责对采购制度执行情况及采购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三条分子公司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二)制定分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三)负责二级集中采购工作;

(四)配合一级集中采购工作;

(五)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三级采购工作。

第十四条基层企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

(二)制定基层企业采购管理制度;

(三)编制上报集中采购需求计划;

(四)负责三级采购工作;

(五)配合集中采购工作。

第十五条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成立采购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采购管理工作。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相关

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十六条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应明确采购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采购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和决定。

第三章管理范围

第十七条集团公司采购工作三级管理范围:

一级集中采购:列入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统一审核、统一平台操作。

二级集中采购:列入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采购,由分子公司统一组织、统一审核、统一平台操作。

三级采购:一级和二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采购,由基层企业组织和审核。

一级和二级集中采购目录分别由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编制,以文件形式下发,动态调整。

第十八条集中采购实行统一操作平台,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负责实施。

第十九条对采用工程总承包建管模式的项目,按工程总承包合同约定执行。由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单位承包的系统内部项目,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

第二十条一级集中采购,集团公司可以根据情况授权分子公司组织采购;二级集中采购,分子公司可以根据情况授权所属基层企业组织采购。

一级集中采购授权分子公司组织后,分子公司不可再授权所属基层企业。

第四章组织形式

第二十一条集中采购工作的组织形式主要包括:

(一)统谈分签:是指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组织实施采购,由采购需求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二)统谈统签:是指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组织实施采购,由集采配送单位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再由集采配送单位与采购需求单位签约结算。一级集中采购采取统谈统签方式的,由物资公司作为集采配送单位;二级集中采购采取统谈统签方式的,由分子公司确定集采配送单位。

(三)统谈长协:是指集团公司或分子公司组织实施长协采购,与供应商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确定标的、价格、质量、周期、渠道等有关内容,采购需求单位按协议执行采购。统谈长协主要用于采购频次高、通用性强、易于形成规模优势、单一来源等采购需求。

第二十二条按照集中采购的组织形式,集中采购目录分为A、B、C三类,其中:目录A实行统谈分签;目录B实行统谈统签;目录C 实行统谈长协。

第二十三条三级采购工作由基层企业自行组织实施。

第五章采购方式

第二十四条采购方式分为招标和非招标方式。招标方式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非招标方式主要包括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竞价等。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系统必须招标范围如下:

(一)工程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二)物资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三)服务类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可在集团公司系统必须招标范围基础上制定

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必须招标范围。

第二十六条机电产品的采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进行国际招标:

(一)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或国家融资项目需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二)使用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项目中进行国际采购的机电产品;

(三)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国际招标的机电产品。

第二十七条以招标方式采购时,原则上应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审批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项目审批单位批准。

采用国际邀请招标的,应当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向商务部备案。使用国外贷款的,还应经国际贷款机构同意。

第二十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一)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外的;

(二)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内,重新招标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三个的;

(三)集团公司必须招标范围内,存在国家规定可不进行招标或不适宜招标等特殊情况。

其中(二)、(三)情况,应按照采购管理范围经相应管理单位批准,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核准的应事先完成审批、核准。

第六章采购计划

第二十九条集中采购工作实行计划管理。采购需求单位编制并逐级上报需求计划,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按采购管理范围审核后逐级下达采购计划。

第三十条需求计划包括年度需求计划和追加计划;采购计划包括年度采购计划、季度采购执行计划和月度采购工作安排。

第三十一条基层企业以年度综合计划、财务预算和项目进度安排为基础,平衡利库后提出全年采购需求,编制上报一、二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计划。

第三十二条分子公司接收一、二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计划,预审并平衡利库后:

(一)编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计划,于11月30日前上报集团公司。其中:工程类和服务类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业务主管部门;物资类年度需求计划上报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

(二)编制下达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采购计划。

第三十三条集团公司接收一级集中采购年度需求计划后,各相关部门预审并平衡利库,同时按管理权限编制年度采购计划。年度采购计划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报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后下达。

第三十四条年度采购计划内标的发生重大变化,或未列入年度采购计划需要新增采购需求的,由基层企业按年度需求计划流程上报追加计划,其中:

(一)一级集中采购追加计划原则上按季度审批,经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定后正式纳入一级集中采购的年度采购计划。

(二)二级集中采购追加计划经分子公司审定后正式纳入二级集中采购的年度采购计划。

第三十五条基层企业依据年度采购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编制季度采购执行计划建议,上报分子公司审查后:

(一)分子公司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将下个季度的一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建议上报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审查后按照集中规模、批量整合的原则编制下达下一季度一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

(二)分子公司编制下达下一季度二级集中采购执行计划。

第三十六条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依据季度采购执行计划按月编制下达月度采购工作安排,集中安排采购工作。

第三十七条特殊情况时,基层企业可提出申请,集团公司和分子公司按以下方式进行采购管理范围内追加计划的审批和采购工作的安排:

(一)追加计划及时提请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二)单独安排采购工作。

第七章采购实施

第三十八条分子公司、基层企业和物资公司接收采购计划后,应按照采购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采购工作。

第三十九条采取招标方式采购的,按照集团公司招标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实施。

第四十条采取非招标方式采购的,按照集团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相关制度标准实施。

第四十一条采取长协采购时,按照采购管理范围,分别由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和基层企业组织采购工作并签订长期采购协议,采购需求单位按协议执行。

第八章采购审核

第四十二条采购结果审核

一级集中采购的结果,由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

系统内予以公告。

二级集中采购的结果,由分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分子公司内予以公告。

三级采购的结果,由基层企业采购领导小组直接审核,或自行制定分级标准,在内部分级审核。

第四十三条一级集中采购授权分子公司组织时,采购结果由分子公司上报,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核;二级集中采购授权基层企业组织时,采购结果由基层企业上报,分子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十四条采取长协采购时,协议内容经审核通过后,执行协议的采购不再进行审核。

第九章采购合同

第四十五条采购需求单位或集采配送单位应当依据审核通过的采购结果与供应商签订合同。

属于统谈分签的,采购需求单位最迟应在三十天内与供应商完成合同签订;属于统谈统签的,集采配送单位最迟应在三十天内分别与供应商和采购需求单位完成合同签订。

第四十六条合同谈判后,采购需求单位和集采配送单位应将合同谈判的基本情况、合同价格和主要条款与采购结果确定时发生的调整变化内容及原因,以及其他有关情况进行记录,形成合同谈判纪要。

第四十七条集中采购合同签订后7日内,采购需求单位和集采配送单位应将采购合同及合同谈判纪要上报相应管理单位备案。

第四十八条已签订长期采购协议的,采购合同可以订单方式操作,不再另行签订合同,但对合同管理有特殊要求的采购需求单位仍可单次或定期按长期采购协议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四十九条设备监理工作按照集团公司设备监理相关管理制度标准执行。

统谈分签物资的设备监理工作由采购需求单位负责;统谈统签物资的设备监理工作由集采配送单位负责,采购需求单位配合。

第五十条合同执行期间出现的履约问题,属统谈分签的,由采购需求单位直接与供应商协调解决;属统谈统签的,由集采配送单位负责与供应商协调解决,采购需求单位配合。

第五十一条对于验收工作,属于统谈分签的,由采购需求单位组织验收;属于统谈统签的,由集采配送单位与采购需求单位分别或共同组织验收。

第五十二条对于合同结算工作,属于统谈分签的,采购需求单位与供应商结算;属于统谈统签的,采购需求单位与集采配送单位结算,集采配送单位与供应商结算。

第十章紧急采购

第五十三条紧急采购是指在项目建设、试运行以及生产过程中,因突发不可预见情况将拖延工期、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造成事故或者扩大事故,正常采购程序和常规采购周期无法满足现场急需而进行的特殊采购。

第五十四条紧急采购由基层企业组织实施,属于一级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物资公司配合。

紧急采购一般以非招标采购方式为主。如已签订长期采购协议,则优先按协议执行。

第五十五条集中采购范围内的紧急采购,基层企业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采购情况说明,包括紧急采购原因、采购方式、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等,与采购合同和合同谈判纪要一并上报相应管理单位备案。

第五十六条基层企业应加强管理,减少紧急采购。其中,生产类紧急采购全年总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生产类采购全年总额的

5%。

第十一章监督考核

第五十七条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采购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组织实施采购的部门及单位应及时将采购计划、采购过程及采购结果等相关资料报送纪检监察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按照采购管理范围,成立相应的监督组,依据监督程序开展监督工作。

第五十八条审计部门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采购工作进行审计。

第五十九条物资管理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按部门职责分别对物资类和工程服务类采购工作进行督查。

第六十条对于采购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追究有关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十一条集团公司对采购管理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制订相应考核指标,纳入相关考核体系进行考核。

第十二章附则

第六十二条各级采购管理单位和物资公司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采购资料的归档。

第六十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国际招标、国内招标和非招标采购等有要求的,还应按要求申请备案或审查。

第六十四条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集团公司总部采购,由集团公司另行规定;未列入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分子公司本部采购,由分子公司自行规定。

第六十五条境外项目在项目所在国家或地区进行的采购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六十六条集团公司系统各单位可根据本规定及集团公司其他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六十七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物资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一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

2.一级集中采购需求计划表

3.一级集中采购季度执行计划建议表

附件1:一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

(一)一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统谈分签物资类(二)一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统谈统签物资类

(三)一级集中采购管理流程-工程类和服务类

附件2:一级集中采购需求计划表

表一:一级集中采购物资类年度需求/追加计划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度一级集中采购

物资类年度需求/追加计划表

填报单位:××分(子)公司×××基层企业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项目类别:按技改、检修、煤矿工程、煤化工工程、硅铝钛工程、燃煤(含生物质)火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工程、水电

工程、风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热网工程和其他工程填写。

3.标的名称:按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填写。

4.B目录内生产项目的消耗性物资与备品配件:“预算金额”一列中填报年度预估总金额,同时在“备注”中填写原设备品牌/

厂商名称,实际采购时直接向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提出采购需求。

5.二级集中采购物资类年度需求/追加计划参照执行。

表二:一级集中采购工程类、服务类需求计划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度一级集中采购

工程类、服务类年度需求/追加计划表

填报单位:××分(子)公司×××基层企业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项目类别:按技改、检修、煤矿工程、煤化工工程、硅铝钛工程、燃煤(含生物质)火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工程、水电

工程、风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热网工程和其他工程填写。

3.二级集中采购工程类、服务类年度需求/追加计划参照执行。

附件3:一级集中采购季度执行计划建议

表一:一级集中采购物资类季度执行计划建议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度一级集中采购

物资类X季度采购执行计划建议

填报单位:××分(子)公司×××基层企业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项目类别:按技改、检修、煤矿工程、煤化工工程、硅铝钛工程、燃煤(含生物质)火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工程、水电

工程、风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热网工程和其他工程填写。

3.标的名称:按一级集中采购目录填写。

4.二级集中采购季度执行计划建议照执行。

表二:一级集中采购工程类、服务类季度执行计划建议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XXXX年度一级集中采购

工程类、服务类X季度采购执行计划建议

填报单位:××分(子)公司×××基层企业

填报单位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填写说明:1.项目名称:按核准/批准文件的项目名称填写。

2.项目类别:按技改、检修、煤矿工程、煤化工工程、硅铝钛工程、燃煤(含生物质)火电工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工程、水电

工程、风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热网工程和其他工程填写。

3.二级集中采购季度执行计划建议照执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为了贯彻我国“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应以质量监督为中心,对电力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生产及试验研究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能技术监督和节约能源的规程、规定、条例,建立健全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技术责任制,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使电、煤、油、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第六条节能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条例、制度、办法及年度计划;审查批复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设计、安装、调试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对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节能整改措施并颁布实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节能监督工作;

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中国石化框架协议采购(以下简称框架协议采购)是指集合物资需求,通过 公开竞争选择业绩优秀供应商,签订一时时期采购协议,执行协议项下订单操作的采购方式。 1.2框架协议是供需双方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买卖 合同。 1.3框架协议项下订单履行物资供应部门内部审批程序后作为收货和结算依据, 与框架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框架协议应约定物资品种、技术要求、供应商名称、数量(价格、量价、价 值)、质量及验收标准、付款及结算、交货及运输、有效期、供应商回购、违约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条款。 1.5框架协议价格包括具体价格、计价公式或调价机制。计价公式应进行科学、 周密论证,不断优化,保持适应性。 1.6通用、采购频次高的物资必须进行框架协议采购。 2分工与职责 2.1物资装备部负责框架协议采购工作的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签订并执行 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组织签订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 2.2总部授权集中采购中心负责签订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物资品种框架协议并提 出执行要求。 2.3企业负责执行已签订的总部组织集中采购、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物资框架协议; 对企业自行采购物资、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物资,负责签订执行框架协议。 3框架协议采购流程 3.1研究物资消耗规律,分析和集合需求。 3.2根据物资需求特点,确定框架协议采购物资品种。 3.3雨轩框架协议供应商,严格供应商资格审查,进行风险评估,对风险评估搞 的SGS硬伤要现场考察,经综合评价后确定雨轩供应商名单。建立新的优秀供应商引入机制,不断提高框架协议采购供应商质量。 3.4编制框架协议采购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物资品种、技术要求、需求数量、预 选供应商名单、采购方式(招标或联合谈判)、定价机制(计价公式或调价机制)、供应份额分配原则等。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脱硫设备可靠性,确保脱硫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脱硫设施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第三条火力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以燃料及脱硫剂、脱硫 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脱硫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脱硫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应当由具有设计、调试、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 第四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

基层火力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 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团公 第一级为集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脱硫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对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 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审批在建和投产脱硫设施因脱硫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1 物资招标采购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页为著作的封面,下载以后可以删除本页! 【最新资料 Word 版 可自由编辑!!】

1.1 招标管理范围 1.1.1 本办法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含合资、控股企业,以下统称各单位)生产建设所需的国内外物资招标采购。 1.1.2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 1.1. 2.1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重点项目所需重要设备材料。 1.1. 2.2 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规定招标的机电产品。 1.1. 2.3 具备招标条件的框架协议采购物资。 1.1. 2.4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石化相关制度规定需要招标采购的物资。 1.1.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进行招标: 1.1.3.1 专利和专有技术产品。 1.1.3.2 提供采购物资的供应商少于3家。 1.1.3.3 中国石化战略采购物资。 1.1.3.4 紧急和零星采购物资。 1.1.3.5 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 1.1.3.6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1.2 招标管理原则 1.2.1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安全供应、及时供应、经济供应的原则。 1.2.2 实行统一管理、分层操作、网上运行的原则。 1.3 招标管控方式 1.3.1 国内招标采购在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以下简称电子商务网)实施。 1.3.2 国际招标采购在中国国际招标网(以下简称招标网)实施。 1.3.3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具有国家级招标代理资质,主要承担集团化采购及为各单位提供物资招标代理服务。

1.3.4 委托中国石化以外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时应经物资装备部批准。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物资装备部职责 2.1.1 负责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的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 2.1.2 负责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2.1.3 负责统一招标流程和主要物资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2.1.4 负责组建和管理中国石化物资采购评标专家库(以下简称评标专家库)。 2.1.5 负责培训招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2.1.6 负责重点监管合同估算金额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物资招标活动。 2.2 各单位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职责 2.2.1 负责贯彻实施中国石化物资招标采购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物资招标采购实施细则,建立健全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2.2.2 明确本单位的物资招标采购管理部门和人员。 2.2.3 负责评标专家库中本单位评标专家的管理和信息维护。 2.2.4 负责本单位自行采购物资及部分集团化采购物资招标的组织实施。 3 招标管理内容与方法 3.1 招标流程包括招标准备工作、发布招标文件、供应商投标、组成评标委员会、开标、评标、定标,以及招标结束后合同签订与执行的后续跟踪管理。 3.2 招标准备工作 3.2.1 按照《中国石化供应商管理规定》对投标供应商资格进行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3.2.2 开标前应进行技术交流,必要时签订技术协议。 3.2.3 企业提报招标委托或招标委托单。 3.2.4 开标前,委托方、设计方、投标人必须签署书面承诺书,对按照国家招标法律、法规、程序进行的招标,承诺无条件接受招标结果。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创一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目的引导系统各企业聚焦“价值思维、效益导向”,营造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竞争局面,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集团公司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构建实时互动、统筹兼顾、高效简易的“创一流”管理平台,保证“创一流”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坚持如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从目标出发,从问题出发,加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控制和阶段性考核,使“创一流”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载体和工具。 (二)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通过同类比较,公开透明,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计划明确、实施规范、管理到位、改进有序。 (三)坚持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创一流”所需信息和数据来源于集团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不需要企业另行上报指

标数据,不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一流企业应具备“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居集团公司系统前列,与国内先进发电企业同步,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参与“创一流”评比和排序。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创一流”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创一流”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审批“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审批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计划,命名集团公司年度“一流企业”;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一流企业”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集团公司“创一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创一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创一流”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第四条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五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环保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组织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发电企业因环保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环保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环保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环保监督技术;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范本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 前言Preface 2002年12月29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正式组建,开始了追求光荣与梦想的奋斗征程。经过三年的艰苦创业,大唐集团公司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步步走向壮大与成熟。面对时代赋予的机遇与市场竞争的挑战,大唐集团公司致力于总结经验,提炼理念,统一意志,优化行动,特编制《同心文化手册》。 《手册》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的宏观背景下,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核心,鲜明提出并系统阐明大唐集团公司的文化取向和价值主。 《手册》以“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的“同心文化”为主要容,是基于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原理,融合电力文化独有的特色和大唐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一代代电力工作者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对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所形成的文化积淀的概括、升华和延伸。 《手册》是大唐的行为纲领,是指导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统领制度、经营、管理的基础法则,是引导大唐走向美好未来的思想指针。 全体大唐人自觉认同同心文化,自愿接受同心文化的熏、监督和约束,并不断对其进行补充与丰富,全面打造和谐的大唐、活力的大唐、发展的大唐。 同心文化的提出只是开始,成功源于行动。将同心文化“化于心,外化于形”,是大唐人共同的责任。在同心文化的引领下,我们的路将走得更远,步伐将更加坚定。 同心文化理论Dedicated Culture Theory 同心文化是大唐文化体系的主题,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对企业文化的形象总结。“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是同心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什么是同心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与国家同心,以电力报国为己任,执行国家能源战略,与时代共同进步。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上下同心,全体员工目标一致、思想统一,务实行动、追求卓越。 二、同心文化的定义

管理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保证集团公司所属电厂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确保各基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 第三条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贸易结算用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应在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基层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电能表技术检定部门(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搞好电能表的强检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计量工作的专业管理,集团公司成立计量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有关人员组成,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应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计量办公室,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九条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明确一个部门主管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在本企业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实施计量管理和服务工作。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是网、省(市、自治区)计量办公室的电测、热工计量检定机构,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接受各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和计量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在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政策、法规、制度和国家对电力行业的特殊要求; (二)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各项计量标准目录、配备规划、管理制度等有关计量工作文件,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全面构建中国石化采购管理体系 为做强做优打造一流保驾护航》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全面构建中国石化采购管理体系为做强做优打造一流保驾护航》 中国石化成立于1983年7月,是一家上中下游一体化能源化工公司。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国务院国资委的关心指导下,中国石化历届党组团结带领广大干部职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推动公司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特别是通过理论和技术创新,相继发现了国内最大的海相油田——塔河油田和国内最大的海相气田——普光气田,使国内原油产量在“三高”困难情况下仍由最初的3500多万吨增长到2011年的4200多万吨、增长20%,天然气产量由23亿立方米增加到146亿立方米、增长5.3倍;“走出去”开发利用海外资源成效显著,在20多个国家拥有40多个勘探开发项目,形成非洲、中东、南美、南亚太、俄罗斯-中亚、加拿大等六大油气生产基地,权益油产量自2004年取得零的突破后逐年快速增加,2011年超过2200万吨;经过多轮建设和改造,已建成13个千万吨级炼油基地、6个百万吨级乙烯基地和4大合资乙烯基地,初步形成了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湾3大炼化企业集群,原油年加工量由7400多万吨增加到2.2亿吨、增长近2倍,乙烯产量由56万吨大幅增加到1000万吨、增长17倍;建成覆盖主要市场的成品油营销网络,拥有自营加油站超过3万座,2011年境内成品油销量1.51亿吨,市场供应率62%。目前,中国石化是国内最大的成品油和石化产品供应商、第二大油气生产商,世界第二大炼油公司、第四大乙烯生产商,加油站总数位居世界第二,在2011年度《财富》全球500强企业中位列第五。 伴随着持续有效发展,中国石化的采购管理工作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特别是针对物资采购点多、线长、面广、量大、品种繁杂、供应商繁多、需求随机等特点,中国石化全体采购人员积极进取,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保供降本任务。借此机会,向各位领导简要汇报中国石化采购管理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主要成效和主要体会。 一、中国石化采购管理体系建设主要做法 多年来,中国石化始终瞄准世界先进水平,主动“走出去”学习埃克森美孚、壳牌、巴斯夫、台塑等大公司的采购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积极借鉴宝钢集团、海尔集团等国内大型企业好的做法,并结合自身实际不断改革创新,不断优化完善,在采购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集团化采购、电子化采购、供应商管理等方面正在快速与国际接轨。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构建集中统一的采购管理体制。针对多年来采购管理多头领导、多重机构、分散采购等问题,我们首先从治散治乱入手,清理整顿物资采购,推行集中联合采购,改变了各直属企业层面多头分散采购的混乱局面,使采购散乱的问题得到初步治理,采购秩序得到初步整顿。随后,加快解决直属企业内部多头领导、分散采购、重复储备的问题,使企业层面形成了“归口管理、集中采购、统一储备、统一结算”的采购管理体制格局,实现了“物归一家”,即:各直属企业只有一个采购部门,所需物资由一个采购部门实施集中采购,上市和非上市并存的直属企业物资采购全部归口到上市采购部门。同时,对总部层面原分散在3个机构的国内国外采购职能和管理职能进行重组整合,形成了中国石化物资装备部实施统一归口管理和国内国外一体化采购的格局。至此,中国石化的采购管理体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原则、关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制度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四)指导与服务、管理与协调、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分级监督管理,即: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应定期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并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八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第九条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内企业作为业主方时,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系统内企业作为承包方时,除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做好内部监督外,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同时接受业主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特许经营项目所在企业对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企业,以资产归属划定安全管理界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 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一、必备条件

二、评价指标 序号指标 名称评分规则标准 分 实得 分 评价 周期 责任部门 1 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发电量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5分,每减少1% 扣5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火电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 由于电网结构限制或因供热、电价等原因实际利用小时与区域平均利 用小时偏差大的企业,按照历史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对于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电量转移,电量转出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 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电量转入企业发 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 量/2。对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电量转移,如所属分、子 公司确实无法实施内部电量转移,且通过电量转出能使企业利润率有 所提高,所在分、子公司供电标准煤耗有所下降,电量转出企业的发 电量基数将作相应调减;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的,发电量基数不做调 整;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不进行调整。 30 月计划营销部 2 燃料供应合 格率 (新增加指 标) 燃料供应合格率=90%,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扣1 分。 燃料供应合格率=(日历小时-缺煤停机时间-因燃料降出力折额定出力 时间)/日历小时 (备注:目前集团创一流网站已增加此项指标,但1月、2月还未有数 据,此指标公司将划归输煤管理部) 20 月燃料管理部 3 标煤单价实际煤价/标煤单价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 加2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煤价及相关费用按所在省(区)各煤种的标杆煤价核定;运杂费按物 价部门批准的费率和实际运距核定。在上述原则下,根据每个企业不 同煤种的电煤计划量加权平均计算该企业到厂含税标煤单价基数。 30 月燃料管理部 4 入厂、入炉煤 热值差 得分=标准分-(热值差(kJ/kg)-300)/100。公式变更,原为50230 月燃料管理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一

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 (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石化集团化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石化集团化采购管理办法 1 基本要求 1.1规范内容的界定 1.1.1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企业)生产建设所 需大宗、通用、重要物资实施集团化采购。具体物资品种按照《中国石化 集团化采购物资目录》执行。 1.1.2集团化采购包括总部直接采购、总部组织集中采购和总部授权集中采购。 1.1. 2.1总部直接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合同实施 采购,其中化工原料由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实施采购。 1.1. 2.2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牵头组织企业共同确定供应商名单,通过 联合谈判或适度竞争的方式确定采购价格。物资装备部或企业与供应商签 订框架协议,企业采取合同(订单)方式执行框架协议。 1.1. 2.3总部授权集中采购由物资装备部授权部分企业成立授权集中采购中心,组 织相关企业共同确定供应商名单,通过联合谈判或适度竞争的方式确定采 购价格,授权集中采购中心或企业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企业采取合同 (订单)方式执行框架协议。 1.1. 2.4各企业间互供的石油化工产品列入总部组织集中采购范围,由总部有关部 门、事业部组织实施。 1.2管理原则 1.2.1按照统一对外、集中决策、分层操作的原则,充分发挥总部和企业两个层 面物资供应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中国石化生产建设物资安全、及时、经济供应。 1.2.2大力推进战略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最大限度实现性能价格比最优和供应 总成本最低。 1.3管控方式 集团化采购实施统一管理,按目录操作,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总部授权集中采购中心和企业分工负责的管控方式。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物资装备部(国际事业公司)负责制定集团化采购规章制度,实施总部直接 集中采购和总部组织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进口物资采购,对总部组织集中

大唐集团制〔2017〕14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的管理和考核,提升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批复前签订承诺书,作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溯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承诺制实行分级管理: (一)500万及以上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由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承诺。 (二)200~500万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由基层企业向分子公司承诺。 第五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 - 1 -

可靠、主要性能指标、环保、投资概算及回报率、工期。 第六条承诺书作为项目可研及立项申请的附件一同上报。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制定技改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 (二)负责重点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 (三)检查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八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一般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检查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九条基层企业职责: (一)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分子公司备案。 (三)配合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或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测试工作。 第四章考核 - 2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口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多年实践中培育了“务实·奉献·创新·奋进”的大唐人特有的企业精神,这种“大唐精神”在具体工作中突出表现为不畏艰难、勇于开拓的创业精神;求真务实、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咬定目标、务期必成的拼搏精神;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的进取精神;不辱使命、勇担责任的奉献精神。这种“大唐精神”是“大唐团队”的灵魂,是“大唐文化”的深刻内涵,是“大唐品牌”的魅力所在,是创造“大唐速度”和“大唐质量”的不竭源泉,是促进大唐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再创新辉煌的精神动力。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精神口号,大唐精神宣传口号:1、用不断创新的科技,共建通信发展的未来。 2、革故鼎新,锐意进取;厚积薄发,业兴五洲。 3、锐意创新、善思笃行、攻坚克难、引领潮头。 4、激情超越,筑梦人生,勇于拼搏,逐鹿未来。 5、引领通信新技术,追求用户新需求。 6、服务用户、勇于创新、团结拼搏、开拓进取。 7、改革、创新、发展是大唐腾飞的羽翼,拼搏、奋进、责任是大唐腾飞的永动机。 8、深挖促改、生研融合、爱贤供士、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9、系统创新,领先世界。 10、矢志创新迈大步,大唐自信展风采。 11、以唐为名,弘扬大唐精神;以人为本,成就中国梦想。 12、同心图冶,开拓创新,追求卓越。 13、珍惜大唐光荣史,再创大唐新辉煌。 14、担创新责任,创一流品牌,揽优质工程,做时代新人。 15、高举大唐旗帜,秉承大唐精神,锐意创新进取。 16、创新就是突破常规。 17、积极深化改革,迎接市场竞争;肩负发展重任,再铸大唐辉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2007年版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恶性事故,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发生下列情况时,按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发出“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 (一)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处于严重异常状态,但仍在运行; (二)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控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三)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四)基层企业有关负责人带头违反技术监控工作制度要求; (五)在大、小修和临修以及技改中安排的技术监控项目中有漏项,并且隐瞒不报;

(六)基层企业技术监控体系不能正常运转; (七)技术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不按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按时上报; (八)在基建工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预警: 1.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存在重大问题,违反设计规程和设备监造大纲的; 2.在安装施工中,不严格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及签证的; 3.对电力设备不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设备检查和签证的; 4.设备及施工焊口的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项的评定不符合要求的; 5.在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期间,不按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遇到问题不经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并提请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而自行降低标准的。 第四条技术监控预警分为两级,一般预警和严重预警。一般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技术监控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提出并直接签发,同时以电子邮件发给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严重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信息系统上提出,由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为加强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工作,面向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政策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研究员(集团公司总部处长级、副处长级)岗位4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 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创新、战略发展需要,承担以下六个专业领域的政策和改革研究: 1.国家宏观经济及产业、区域经济发展; 2.国家能源及相关行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 3.国有企业发展改革; 4.电力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 5.企业战略与管理; 6.国际政经形势及企业国际化,世界能源电力市场发展。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优良,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尽责、作风严谨,团队意识强、善于沟通合作; 2.熟悉国家宏观形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能源电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市场状况,具备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以及写作能力; 3.年龄在41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电力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 5.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政策研究工作经历的优先;应聘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应聘副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科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6.原则上具有北京户口; 7.条件特别优秀的,相关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聘网站注册报名。报名者需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应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本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奖信息、业绩证明、近期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等),简历应尽可能完整。简历填写完成后,请自行打印并逐页签字,参加考试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1周内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干部考察程序对人选进行考察。 (五)党组研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会研究决定各岗位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拟聘岗位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30日18:00时止。 2.应聘相关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我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保密信息。 4.联系方式 原标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模式升级

中国石化物资采购模式升级 7月9日,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中国石化网上采购成交金额连续两年超过千亿元,截至2008年5月28日,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站累计成交突破5000亿元。 中国石化生产建设所需化工原辅料、煤炭、钢材、机电设备等大宗、重要通用物资全部实现网上采购。实施电子商务,中国石化传统采购工作实现脱胎换骨式的变化。 中国石油化工(以下简称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蔡希有表示,物资采购方式的升级是中国石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取得的重大成果,标志着中国石化彻底告别了传统的物资采购模式,全面进入网络化采购新时代。 据了解,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网于2000年8月15日正式投入运行。经过8年的持续推进,网上采购工作实现了快速发展。网上采购成交金额从2001年76亿元,提高到2007年1450亿元,增幅19倍;网上采购物资品种从最初的钢材、煤炭、机电设备等8个大类约5000个品种,扩大到全部56个大类76万余个品种,增加152倍;网上交易用户从2400个发展到2.7万个,其中注册供应商从300家发展到2万多家;经过4次重大改版升级,网站功能更加完善、业务流程更加成熟、网上操作更加简便、系统运行更加快捷、稳定。 与传统的采购模式相比,电子商务具有极其强大的优越性。在统一的平台上,按照统一的流程,在统一的供应商网络内实施采购业务,使中国石化物资采购工作发生了脱胎换骨式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五方面。 第一,借助电子商务,中国石化传统采购模式实现了重大变革。中国石化生产建设所需的90%以上的物资实现了网上采购,信息封闭、资源割裂已经成为历史,中国石化采购全面进入电子化时代。 第二,借助电子商务,中国石化显著地规范了采购业务。对需求计划、采购询价、供应商报价、确定供应商、确定价格等传统采购业务进行改造,实现了采购流程的统一。将订单提报、询价方案、询价书、报价书、采购方案、合同等采购关键环节固化在系统中,实现了采购过程的公开。物资需求信息、询报价信息、审批信息、合同信息保存在系统中,各级经过授权的管理人员可以随时调阅、查询、分析,实现了采购数据的永久追溯。 第三,借助电子商务,中国石化显著地降低了成本和费用。统一规范的采购业务流程、严格界定的供应商范围、总部发布的采购指导价格都镶嵌在电子商务系统中,发挥了中国石化统一对外的优势,采购价格明显下降。利用互联网传递采购需求、发询价、收报价极大地节省了出差、开会、发传真、打电话的费用。八年累计节约采购资金172亿元,网上采购节约资金率为3.7%。 第四,借助电子商务,中国石化实现了采购信息的快速传递和广泛共享。总部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总部、企业与供应商之间可以按照权限范围查阅相关采购业务操作进展情况、合同执行情况、供应商业绩考评等信息。八年来网上积累的大量采购需求、价格、供应商供货时间、质量等近200万条历史信息,既可以分类查阅也可以在采购过程中由系统自动提示,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石化各企业间采购信息相互封闭的状况,实现了采购信息的广泛共享。 第五,借助电子商务,中国石化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采购业务上网,鼠标点击之间完成业务操作,采购信息瞬间传递到企业和国内外供应商,采购时间从过去的1-2周缩短到现在的2-3天,甚至几个小时,工作效率显著提高。 国务院国资委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主任刘长虹指出: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是我国信息化战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doc8页).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制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陕西代表处,系统各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现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主题词:技术管理办法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3年8月4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法规,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控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控管理的目的是: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控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控管理指令畅通无阻,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第三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中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控管理。 第四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依据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利用计量、检验,试验等手段,建立全方位的技术监控管理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控管理理念要不断创新,以适应技术监控管理的需要。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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