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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服务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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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造价服务保障措施

第一节咨询过程审核程序保证措施

1、做好工作前期准备

1)加强沟通,了解情况

审计项目组加强与委托方的沟通,通过沟通了解项目情况,对工作内容有关要求、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都有了较为清楚的界定。

2)进驻咨询现场

接收审计项目后,审计项目组进驻审计现场进行审计工作。进入现场后严格执行造价咨询行业及企业现场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的配合下完成相关工作。

3)认真研究项目的相关资料

进驻审计现场接收审计资料后,审计项目组尽快认真而详尽地研究有关资料,包括项目的背景材料、国家的相关法规、项目的有关文件、以及与项目相关的其他情况资料。

4)踏勘现场进一步了解工程情况

在对项目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踏勘现场,进一步了解工程情况。

2、组织实施

(1)组织实施

审计项目组成员根据审计方案的要求,按照各自分工,完成相关的工作任务。项目负责人要进行认真的组织与协调工作。在各相关部分工作完成的基础上,项目负责人进行必要的系统性的组合与优化工作,并对出现的差异部分进行修正,以此作为基本工作成果。

(2)咨询工作记录

审计人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当作出详细的、准确的记录,并且写明资料的来源。

对用以证明审计事项的原始资料、有关文件和实物等,可以通过复印、复制、拍照等方法取得。

审计人员参加有关会议时,对涉及审计事项的会议内容,应当作出记录。必要时,可以要求被调查单位,提供会议有关记录材料。

对重要的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少于2人。

审计人员收集的证明材料,经过当事人核阅,并且签名、盖章。

3、实行定期关于服务质量的现场检查

(1)审计项目,实行定期现场检查制,公司派稽核人员到现场检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审计的有关问题。

(2)建设项目经初审后进入与被审计方交换意见阶段,我公司在此阶段根据项目具体情况拟派公司技术负责人参会,了解参审工程师的服务质量情况、对交换意见中问题的把握情况、协调沟通情况以及服务态度等,加强对项目审计情况的全面掌控。

4、及时沟通与调整

为使咨询结果较好地符合审计原则,满足委托方的要求,在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项目组必须与委托方定期进行必要的沟通。在沟通中重点解决以下主要问题:

(1)原委托合同签订过程中企业提供的情况与企业实际情况的差异,为此审计项目组采取的措施及工作安排和工作量变化,以及可能产生的时间变化等;

(2)审计结果与项目建设单位存在的分歧、差异,分歧、差异产生的原因等;

(3)审计项目组将审计结果、造价咨询结论的主要依据、问题、基本意见等与委托方等相关单位进行交流,听取相关各方有无不同意见,并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对审计结果、造价咨询意见进行必要的补充和调整。

5、及时提交咨询结果

(1)起草咨询报告,征求被咨询单位意见

征求被咨询单位对审计报告的意见。被审计单位提出不同意见,认为审计报告中的事实不清楚或者有出入的,进行进一步核实;对审计报告中的结论和处理意见有异议的,根据有关法规和具体情况,认真进行研究,并向委托方及时汇报情况;被审计单位无异议,在审计结果上签署意见,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2)交付项目成果

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审计项目组将审计结果、造价咨询成果正式交予委托方。

6、认真进行总结性工作

审计报告、造价咨询成果交付委托方后,项目组进行必要的审计工作总结,包括工作经验和教训等。同时对一些资料、文本等进行归档。

7、实行业务回访制

(1)实行审计服务回访制。

审计项目结束后,对审计项目要进行必要的回访,一方面了解审计和造价咨询成果的实际效果,同时也是听取委托方对审计和造价咨询工作的意见,以利于今后审计和造价咨询工作的开展。

(2)可采取当面沟通或电话回访方式回访审计业务。

回访中真实记录审计及咨询成果和审计服务工作产生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并收集委托方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

8、制定特别紧急事项业务处理程序

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我公司在特别紧急事项的业务处理上,公司各部门(包括办公室)积极配合,保证业务的顺畅进行,确保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

(1)对于委托方委托的特别紧急事项,我公司保证在接到通知后不超过2小时到达、接收委托项目;

(2)接受特别紧急事项后,根据委托项目的具体情况立即安排相应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视项目情况分若干小组,在人员配置上保证审计项目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3)根据委托方要求的完成时间倒排计划,计划编排具体到每日的审计进度要求,每日检查审计项目组的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审计进度的检查情况,确定是否对审计人员进行调增;

(4)安排复核人员提早介入,随审计进展进行复核,缩短审核程序时间;

(5)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立即通知委托方联系人,确定交换意见时间,交换意见定稿后,1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9、制定及时、准确进行咨询结果要素传递及信息反馈的具体措施

(1)为认真做好与委托方的沟通,指派专人与委托方联系,促进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审计结果要素的传递和信息反馈,我们采取多种方式,如会面汇报、专人传送、电话、电子邮件、传真、特快专递、图片、会商等。

(2)对审计或咨询成果派专人传送;对审计中的所要求的重要取证,派专

人获取;一般性资料可采取上述方式中的其他方式获取,但最终取证资料要求为非传真件、经当事人核阅,并且签名、盖章的有效证明资料。

10、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1)在为委托方提供服务时,不得违反委托方因其业务所需的保密要求,可与委托方签署保密协议并严格遵守。

(2)保证对提供服务过程中由委托方、项目建设单位传送或交付给我方的任何商业、行政或其他相关信息、文件、资料等(以下统称“保密信息”)严格遵守保密义务。

(3)维护委托方、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口头、书面、电子邮件和/或其他方式提供给我方的保密信息的保密性,不将这些保密信息披露给需要知道保密信息的本项目组成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4)在保密期限内应以严格保密的态度、方式对待保密信息,将采取必要和适当的预防措施来维护保密信息的保密性。

(5)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双方在未得到对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本身和合同中的任何内容,以及对方在合同准备和执行过程中提交的任何文件和资料披露给第三方。但双方将前述资料或信息披露给与披露方有合约关系的第三方除外;对所知悉的该工程筹资情况、建筑结构等一切建设单位内部的秘密严格保密,不以任何形式传播、扩散。

(6)对参加服务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履行保密义务,委托审计协议履行完毕,对所获悉的建设方秘密仍负有永久保密责任。

第二节审核质量保障措施

1、建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为确保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公司已经通过了GB/TI9001:

2000idtIS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已建立完备的咨询服务质量与咨询服务风险的控制与管理程序。建立了以公司技术负责人为首,质量监管部和项目经理控制、专业造价工程师和概预算人员参与的全员、全过程的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2、质量职责与分工

(1)技术总负责人的职责如下:

负责对咨询业务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业务质量的控制程序、方法、手段等进行管理。

审阅重要咨询成果文件,审定咨询条件、咨询原则及重要技术问题;

协调处理咨询业务各层次专业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

负责处理审核人、校核人、编制成果质量责任;

对咨询成果质量负领导责任。

(2)质量监管部职责

负责所有咨询成果文件在签发前校核、审核程序。

校核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职责如下:

1)校核人员职责

熟悉咨询业务的基础资料和咨询原则,对咨询成果进行全面校核,对所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校核咨询使用的各种资料和咨询依据是否正确合理,引用的技术经济参数及计价方式是否正确;

校核咨询业务中的数据引用、计算公式、计算数量、软件使用是否符合规定的咨询原则和有定,计算数字是否正确无误,咨询成果文件的内容与浓度是

否符合规定,能否满足使用要求,各分项内容是否一致,是否完整,有无漏项;

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上列述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能签署并提交审核。

2)审核人员职责

审核人员参与咨询业务准备阶段的工作,协调制订咨询实施方案,审核咨询条件和成果文件,对所审核的咨询内容的质量负责。

审核咨询原则、依据、方法是否符合咨询合同的要求与有关规定,基础数据、重要计算公式和计算方法以及软件使用是否正确,检验关键性计算结果;

重点为审核咨询成果的内容是否齐全、有无漏项,采用的技术经济参数与标准是否恰当,计算与编制的原则、方法是否正确合理,各专业的技术经济标准是否一致,咨询成果说明是否规范,论述是否通顺,内容是否完整正确,检查关键及相互关系;

审核人员在校审记录单上列述审核出的问题,交咨询成果原编制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进行复核,复核后方可签署。注:每份咨询成果文件的编制、校核、审核人员须由不同人员担任。

注:咨询成果文件的签发,凡依据咨询合同要求提交的咨询成果文件须由规定的造价工程师签发。

3)项目(经理)负责人职责

负责咨询业务中各子项、各专业间的技术协调、组织管理、质量管理工作;

根据咨询实施方案,有权对各专业交底工作进行调整或修改,并负责统一咨询业务的技术条件,统一技术经济分析原则;

动态掌握咨询业务实施状况,负责审查及确定各专业界面,协调各子项各

专业进度及技术关系,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综合编写咨询成果文件的总说明、总目录,审核相关成果文件最终稿,并按规定签发最终成果文件和相关成果文件;

对项目咨询成果负直接责任。

4)专业造价人员职责

负责本专业的业务实施和质量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概预算人员的工作;

在项目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本专业概预算人员的拟定咨询实施方案,核查资料使用、咨询原则、计价依据、计算公式、软件使用等是否正确;

动态掌握本专业咨询业务实施状况,协调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专业的咨询成果文件,编写本专业的咨询说明和目录,检查咨询成果是否符合规定,负责审核和签发本专业的成果文件。

5)概预算人员职责

依据咨询业务要求,执行作业计划,遵守有关业务的标准与原则,对所承担的咨询业务质量和进度负责;

根据咨询实施方案要求,展开本职咨询工作,选用正确的咨询数据、计算方法、计算公式、计算程序,做到内容完整、计算准确、结果真实可靠;

对实施的各项工作进行认真自校,做好咨询质量的自主控制。咨询成果经校审后,负责按校审意见修改;

完成的咨询成果符合规定要求,内容表述清晰规范。

3、质量保障措施

为确保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质量,我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造价咨询质量保障措施要包括:造价咨询人员要求、造价咨询的复核稽查、造价咨询报告质

量控制、造价审档案管理等内容,具体如下:

(1)造价咨询人员要求

1)根据造价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配备相应的专业造价审计人员,配置造价审计负责人;

2)配备的专业造价审计人员具有较高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对不同行业、不同项目的造价审,根据专业特点组织相应的专业造价审计人员参加;

3)配备的专业造价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以保证造价审计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4)对保密项目的造价审计,全体造价审计人员要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5)我们已建立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审计专家库,为基本建设工程造价审计服务。

6)我们实行业务回避制度,造价审计人员与被审核项目单位直接关系或有可能影响造价审计公正性的应当回避。

(2)项目造价咨询的复核稽查(三级复核制)

1)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审计程序进行审计工作,将审计思路和审计轨迹做出全面记录,并获取充分、恰当的审计证据,形成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

2)公司应实行严格的审计工作底稿三级复核制度,即项目经理、公司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管部负责人三级复核。重大项目应指定技术总监进行再复核。

3)各级复核人员在复核工作底稿时,应做出必要的复核记录,书面表示复核意见,并在其复核过的审计工作底稿上签名和签署日期。

4)项目经理复核为一级复核,应采用在工作现场复核的方式对审计工作底

稿逐页复核。

项目经理应重点复核以下内容:

审计人员是否执行了审计计划规定的审计程序,审计目标是否已实现;

盘点或监盘、函证、截止性测试等审计程序的执行是否充分;

相关审计项目中涉及所有权归属资料是否齐备;

审计证据的充分性与恰当性,特别是性质重大、金额较大的审计事项,抽样量是否足够,样本是否恰当;

审计调整事项、重大审计问题是否已全部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当中,调整的原因及金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未解决的重大审计问题;

审计工作过程及其结果是否已适当记录,是否符合审计工作底稿的要求;

审计结论与审计工作结果是否一致,是否支持审计意见;

已审会计报表数据与审计工作底稿中各审计项目导引表的勾稽关系是否一致,科目分类汇总是否正确;

对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的正确性是否进行了审计,应予抵销的项目是否进行了正确的抵销。

5)公司项目负责人的复核为二级复核,对一级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出复核记录,并及时提出,要求审计人员进行说明,并完成尚未执行的审计程序,补充获取审计证据,完善审计工作底稿,保证现场审计工作记录的完整。对于存在的无法解决的重大审计问题或影响审计意见类型的重大审计问题,在做出复核记录的同时,应向上一级负责人员请示汇报。

6)质量监管部负责人复核为三级复核,应在公司项目负责人复核的基础上,采取在工作现场复核与总体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审计工作底稿中重要会计事

项的审计、重要审计程序的执行以及审计调整事项进行复核。

质量监管部负责人重点复核以下内容:

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的恰当性,包括重要性水平、审计风险的评估,审计程序的设计等;

二级复核所提出的重大审计问题的处理情况;

审计调整事项的性质、原因及金额;

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程序执行是否恰当,审计证据是否充分;

项目负责人提出的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类型是否恰当。

质量监管部负责人对复核中发现的问题,应做出复核记录,并要求项目负责人结合审计工作底稿做出书面说明。对重大审计问题以及对审计意见、审计报告类型的不同意见,应上报技术负责人处理。

(3)造价咨询报告的质量控制

1)造价审计报告必须全面、客观地反映项目造价审计情况,对造价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发现重大问题要作重点说明;

2)审计报告质量控制实行三级复核制,造价审计报告及附表经过公司三级复核后,交我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签发;

3)造价审计报告按统一格式打印、装订、签章,造价审计报告连同相关的审核工作底稿等造价审计资料应及时完整归档。

(4)造价咨询业务总结与回访

回访与总结一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审计服务回访由项目负责人有关人员进行,回访对象主要是审计业务的委托方,必要时也可包括使用审计成果资料的项目相关参与单位。回访前由相

关专业造价工程师拟订回访提纲;回访中应真实记录审计成果及审计服务工作产生的成效及存在问题,并征求委托方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委托方评价表);回访工作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造价工程师编写回访记录,报技术总负责人审阅后留存归档。

2)审计服务总结应在完成回访活动的基础上进行。总结应全面归纳分析审计服务的优缺点和经验教训,将存在的问题纳入质量改进目标,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方法,并形成总结报告总负责人审阅。

4、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和处理

(1)审计人员对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逐级书面上报。

(2)上一级业务人员应对重大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书面告知报告人员自理措施与方法。

(3)对重大问题以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上报,做到当日发现,当日上报,相关工作人员的通讯保持随时畅通。

第三节工作效率保证措施

本着高效的原则,我公司在业务处理上,公司各部门(包括办公室)积极配合,保证业务的顺畅进行,确保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审计任务。具体如下:

1、接受委托后,根据委托项目的具体情况立即安排相应专业人员进行操作,视项目情况分若干小组,在人员配置上保证审计项目在委托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

2、根据委托方要求的完成时间倒排计划,计划编排具体到每日的审计进度要求,每日检查审计项目组的实际完成情况,根据审计进度的检查情况,确定

是否对审计人员进行调增;

3、安排一、二级复核人员提早介入,随审计进展进行复核,缩短审核程序时间;

4、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立即通知委托方联系人,确定交换意见时间,交换意见定稿后,1日内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对于委托方委托的特别紧急事项,我公司保证在接到通知后不超过2小时到达、接收委托项目。

第四节咨询服务纪律保证措施

我公司已制订员工执业守则,要求员工廉洁守法,遵守职业道德,将公司利益放置首位,顾全大局,具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与同事协作配合、友善相处,经常交流、沟通业务问题,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现将其中的“八不准”加以强调,作为审计项目部执业道德标准规范要求:

不准单独与被审单位交换意见、互相联系。如发现有故意损害委托方利益的情况,自负一切责任。

不准接受被审单位的纪念品、礼品、财物及参与宴请、娱乐、食宿等。

不准使用或单独搭乘被审单位的交通工具。

不准隐瞒重大问题为被审单位谋取利益。

不准未经委托方许可接收被审单位(增加或减少)相关送审资料。

不准向被审单位提出与工作无关的其他要求。

不准接受与自己或亲友有利害关系的业务,应主动申请回避。

不准与公司内部及委托方、被审单位人员等发生过激冲突(吵架、污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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