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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件,喷塑件检验标准汇总

塑料件,喷塑件检验标准汇总
塑料件,喷塑件检验标准汇总

四、说明

1、未注明处单位:mm

如图,d为翘曲面到理想平面的纵向最大距离,s为翘曲面(或翘曲部分)的横向宽度,我们将d/s值称为

余姚利帅影视器材有限公司品质部

抽样计划表附表1

=使用箭头下面第一个抽样计划,如样本大小等于或超过批量时,则100%检验。

=使用箭头上面第一个抽样计划。Ac=允收数Re=拒收数

附表2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定义五金件、塑胶件产品外观品质的基本要求,并确立允收、拒收的准则。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同现有产品所使用的五金件和塑胶件。 3职责和权限 3.1 开发部:对本标准的制定提出指导并提供相关的设计要求。 3.2 生产部:负责对本标准提出改善建议。 3.3 品质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升级换版。 4定义 4.1 表面重要度定义 A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经常看到的面,如面板,前壳,产品的上表面、正面。 B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不经常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后面、侧面等。 C级面:产品在移动或被打开时才能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底面,内部零件的表面等。 4.2 缺陷定义 4.2.1 五金件(包括喷粉、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1.1 变形:零件整体或局部有弯曲、凹凸、不平、不直,有明显的形位偏移。 4.2.1.2 毛刺:金属表面、边缘出现余屑和表面极细小的金属颗粒。 4.2.1.3 压痕:零件表面的呈不规则的浅沟。 4.2.1.4 生锈/氧化:暴露在空气中的金属表面发生的化学反应。 4.2.1.5 零件松脱:冲压螺母、螺柱等松动、脱落,铆钉松脱等。 4.2.1.6 划伤:由尖锐物件在零件表面造成的沟痕。 4.2.1.7 软划伤:沒有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能明显看出)。 4.2.1.8 露底:露底为该喷的部位没喷或喷涂厚度过薄,可看见底色。 4.2.1.9 气泡:有气泡或无附着力的喷涂区域。 4.2.1.10 杂质:喷涂面上的外来物。 4.2.1.11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后导致的流痕。 4.2.1.12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2.1.13色差:同一产品上喷涂面颜色不一致或同一批产品里喷涂颜色不一致。 4.2.1.14 丝印不完整:字体、符号、图案印刷不完整 4.2.1.15 锯齿边状:字体、符号、图案边缘不圆滑,拖尾。 4.2.1.16 字体倾斜:字体、符号、图案丝印倾斜。 4.2.1.17 丝印颜色不对:油墨颜色不对。 4.2.2 塑胶件(包括喷油、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2.1 缺料:塑件边缘光滑,形状不规则,有不齐整之感。

产品表面喷塑、喷涂喷漆检验标准及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表面喷塑、喷涂喷漆 检验标准及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

亠、表面喷塑检验标准 1、检验条件 1.1照明光线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的照度不应低于2X 40w光源环境下。 1.2检查距离 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 a面检验时在土15°范围内旋转。 2、表面等级的分类、区域划分 2.1表面等级 根据产品可视区域以及使用要求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表面等级:“ a”、“ b”、 “ c”、“ d”。 2.2区域划分 “ a”: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正面。 “ b”: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测面、后面。 “c”: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底面。 “d”: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次要面,一般是指终端产品内部面。 3、代码对照表 名称:数目、长度、直径、深度、宽度、面积、距离 代号:n、I、d、h、w、s、d 单位:个 说明:下文所提到的不良缺陷数目均指单面上的不良缺陷数目。 4、验收要求 4.1验收总则 4.1.1喷涂件表面应清洁、无污。 4.1.2喷涂层均匀、完整,同批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符合图号要求,且与双方封样色样比较无明显差异。 4.2外观要求 4.2.1 “ a”面外观检验要求:

序号不良项目验收要求 1点缺陷(含颗粒) 当d< 0.5mm或s< 0.2mm2且不连续时(ds >5mm)不视为缺陷。 当0.5mm或s< 0.2mm2) 二、喷涂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产生及发现的不合格品。 3、定义(无) 4、职责 4.1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工作程序: 1.喷涂种类、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2.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检查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特殊产品根据产品 规格的具体要求检验。 3.外观检验项目是否有缺陷:如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 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轻微桔皮、凹坑等。 4.外观和颜色检验环境: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应在标准光源对色灯箱CAC-600箱内,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 (特殊情况下用F/A ,

喷塑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doc

喷塑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 LC-PSGF-001 需方(甲方):北京绿创声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供方(乙方): 签订日期:

喷塑技术要求及验收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绿创公司外协喷塑产品的技术要求和检验验收。 2.供应商一般要求 2.1喷涂设施 2.1.1喷涂车间及喷涂生产线所处环境应保持清洁、避免灰尘、油污等污染。 2.1.2喷涂车间温湿度等环境参数按相关标准规范或喷涂工艺执行。 2.1.3压缩空气应无油无水(操作者可用压缩空气对着白纸吹2-3min检查纸上应无油、水痕迹)2.1.4烘房应保证温度均匀,有效烘烤区域内应能控制在±5°之内。 2.2.喷涂操作要求 2.2.1喷涂生产及检验的仪器量具应在有效的校验期内。 2.2.2喷涂操作者应带干净的手套接触待喷涂零件。 2.2.3喷涂前应对零件进行脱脂、除锈、磷化、水洗等前处理。 2.2.4喷涂操作必须遵守相关涂料的工艺规范或喷涂工艺要求。 2.2.5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在加工时要求100%进行检验(操作者自检)喷涂检验 内容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3.涂层产品质量验收准则 3.1外观项目(目测) 3.1.1喷塑颜色与图纸要求及确认的色卡或样板是否一致。色卡或样板采用经认可的签样。 3.1.2进厂验收采用抽样检验,抽检数量为每批次产品数量的10%,特殊产品根据产品的具体要求检验。 3.1.3应在标准光源对色灯箱CAC-600(无设备条件时则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照度不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背景颜色为中灰色。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检验时在±15°范围内。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ok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制定目的: 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我司塑胶件产品检验作业。 3.权责单位: 本检验规范由品管单位制定,事业部总经理核准后发行; 所制定之规格,如有修改时,须经原制定单位同意后修改之。 4.应用文件: MIL-STD-105E II 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工程图纸、工程样板。 5.检验标准: 1、MIL-STD-105E II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AQL订定为CRI=0 、MAJ=0.65 、MIN=1.5。 2、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6.定义 6.1缺点分类: a.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者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 b.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c.次要缺陷(MIN):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6.2塑胶不良描述: 6.2.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6.2.2、气纹: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 6.2.3、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下陷。 6.2.4、水纹:射胶时留在产品表面的水波浪的纹路。 6.2.5、拉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产品表面造成的划痕。 6.2.6、变形:产品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6.2.7、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的位置。 6.2.8、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碳化发黑。 6.2.9、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6.210、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6.2.11、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2.12、混色: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产品本色不同的颜色。 6.2.13、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6.2.14、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6.2.15、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6.2.16、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6.2.17、油污(油痕):由于种种原因,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包括脱模式剂),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6.2.18、气泡:透明产品内部形成的在中空。 6.2.19、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的塑胶件表面线形痕迹。 6.3喷涂件不良描述: 6.3.1、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钣金件喷塑检验标准

钣金件喷塑检验标准 一、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钣金件的喷塑、检验及验收 二、工艺要求 1.对零部件毛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2.对未进行电泳、镀锌之前的零件应进行除油及磷化处理,并应烘 干后进行涂装。 3.对零件外表面有凹坑、划痕等缺陷,就进行刮腻子处理,使得表 面平整 4.不得使用回收粉进行涂装 三、检查项目及要求 1.涂层颜色及纹路:承制方按要求制作样板,双方确认。涂层颜色 及纹路按样板进行验收,目测无明显色差(不大于3度),纹路符合样板。 2.涂层附着力 (1)用划格法测定:即以1mm间距进行划100方格检验,划格力度深达底材,然后用3M胶布贴上,瞬间用力拉开,不得脱落30/100格 (2)用圆滚线划痕法测定:即用附着力测定仪,不低于GB/T1720中的5级 3.涂层光泽:涂层被酒精溶剂擦拭后,涂层不能有变色,掉色,无 光泽现象

4.涂层硬度: 涂层硬度用犁耕法测定:即以2H铅笔将笔芯前端切齐,铅笔与代测物成45度推出,表面无划痕。 5.涂层厚度:涂层厚度≥30μm-60μm 6.喷涂表面外观 (1)涂层表面无花斑、缩孔、凹痕、针孔、开裂、剥落、粗糙、粗颗粒、露底、划痕、夹杂异物,挂流、积粉等缺陷 (2)表面污点、颗粒、气泡检验: A面:整个表面允许3点,每点直径﹤1mm,点与点间距﹥20mm B面:整个表面内允许5点,每点直径﹤1mm,点与点间距﹥20mm C面:整个表面内允许7点,每点直径﹤1mm,点与点间距﹥20mm (3)内表面各面允许8点,每点直径﹤1mm,点与点间距﹥20mm (4)对螺柱、螺孔应进行保护,不允许有涂层覆盖而影响装配四、要求时,供方需出具检验报告 *测检验时照度为300Lx *表面定义 A面:使用时面对使用者的表面 B面:与A面相邻的4个表面、 C面:使用时背对使用者的表面

表面喷塑检验标准[1]

一、表面喷塑检验标准 (试行稿) 1、检验条件 1.1照明光线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的照度不应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 1.2检查距离 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a面检验时在±15°范围内旋转。 2、表面等级的分类、区域划分 2.1表面等级 根据产品可视区域以及使用要求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表面等级:“a”、“b”、“c”、“d”。 2.2区域划分 “a”: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正面。 “b”: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测面、后面。 “c”: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底面。 “d”: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次要面,一般是指终端产品内部面。 3、代码对照表 称数目长度直径深度宽度面积距离 代号nldhwsds 单位个cmmmmmmmmm2mm 说明:下文所提到的不良缺陷数目均指单面上的不良缺陷数目。 4、验收要求 4.1验收总则 4.1.1喷涂件表面应清洁、无污。 4.1.2喷涂层均匀、完整,同批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符合图号要求,且与双方封样色样比较无明显差异。 4.2外观要求 4.2.1“a”面外观检验要求: 序号不良项目验收要求 1点缺陷(含颗粒) 当d≤0.5mm(或s≤0.2mm2)且不连续时(ds≥5mm),不视为缺陷。 当0.5mm(或s≤0.2mm2)

二、喷涂喷漆检验标准 (范本)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产生及发现的不合格品。 3、定义(无)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工作程序: 1.喷涂种类、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2.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检查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特殊产品根据产品规格的具体要求检验。 3.外观检验项目是否有缺陷:如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轻微桔皮、凹坑等。 4.外观和颜色检验环境: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应在标准光源对色灯箱CAC-600箱内,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特殊情况下用F/A,其次高标准要求时用CWF/TL84),背景颜色为中灰色。 对于微量杂质点及其它轻微缺陷通常在300MM处目视肉眼不明显为通过,特殊情况时视客户要求而定。 5.1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采用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检验方法:使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刃口宽要求0.05MM,刃口达到0.1MM时必须重新磨刃口),沿能确保得到直线切口的导向器,刃口在相对涂面35-45度角,等速划线。划线位置距产品边缘最近距离不应小于5MM,切口要保证切到基体,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以1MM间隔隔开,长度约20MM。对于涂膜厚度大于50μm,小于125μm,切口以2MM的间隔隔开。在将格子区切屑用软刷或软纸清除后,撕下一段,粘附力在2.9N/10MM (300GF/10MM) 以上的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磨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其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o的方向迅速(不要猛烈)将胶带撕下,然后用放大镜或肉眼观查.如果沿切口的边和方格部分有涂层脱落,损伤的区域为格子的15%~35%,再重复上述方法检验.如果两次结果不同,换不同的检验人员在同样的条件下获得的涂膜上,进行该检验,若仍出现上述结果或更差的情况,有权怀疑该批涂层质量,做出拒收决定。损伤的区域小于格子的区域15%为合格。 5.2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锌合金): 检验涂层厚度μm 切格区的近似面积MM*MM 切痕间的距离MM ≤200 15*15 3 >200 25*25 5 6. 酸雾试验检验: 6.1 装置:A)恒温箱试验温度在40±1℃;B)烧杯:化学分析用的玻璃器具,容量为500ML。 6.2 溶液配制:A)试剂:氯化钠试剂; B)水:蒸馏水; C)溶液浓度:0.43~0.6mol/l,(2.5%~3.5%)

塑料件检验标准

塑料件检验标准.txt爱情是艺术,结婚是技术,离婚是算术。这年头女孩们都在争做小“腰”精,谁还稀罕小“腹”婆呀?高职不如高薪,高薪不如高寿,高寿不如高兴。检验标准 塑料件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为IQC对塑料(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料(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 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 卡尺(精度不低于)。 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照明:60W日光灯下。 视力: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 塑壳 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尺寸 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 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五金件 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 外观 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尺寸

表面喷塑检验标准

一、表面喷塑检验标准 1、检验条件 1.1照明光线 要求在天然散射光线或光的照度不应低于2×40w光源环境下。 1.2检查距离 被测品与眼睛的距离为500mm,a面检验时在±15°范围内旋转。 2、表面等级的分类、区域划分 2.1表面等级 根据产品可视区域以及使用要求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表面等级:“a”、“b”、“c”、“d”。 2.2区域划分 “a”:正常使用时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正面。 “b”: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测面、后面。 “c”: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表面,一般指终端产品的底面。 “d”:正常使用时观察不到的次要面,一般是指终端产品内部面。 3、代码对照表 称数目长度直径深度宽度面积距离 代号nldhwsds 单位个cmmmmmmmmm2mm 说明:下文所提到的不良缺陷数目均指单面上的不良缺陷数目。 4、验收要求 4.1验收总则 4.1.1喷涂件表面应清洁、无污。 4.1.2喷涂层均匀、完整,同批产品的光泽、纹理一致,颜色符合图号要求,且与双方封样色样比较无明显差异。 4.2外观要求 4.2.1“a”面外观检验要求: 序号不良项目验收要求 1点缺陷(含颗粒) 当d≤0.5mm(或s≤0.2mm2)且不连续时(ds≥5mm),不视为缺陷。 当0.5mm(或s≤0.2mm2)

二、喷涂喷漆检验标准 1、目的 发现、控制不合格品,采取相应措施处置,以防不合格品误用。 2、范围 适用于进料、外协制品回厂、成品及顾客退货各过程中产生及发现的不合格品。 3、定义(无) 4、职责 4.1 品质部负责不合格的发现,记录标识及隔离,组织处理不合格品。 4.2 制造部参与不合格品的处理。 4.3 供应部负责进料中不合格品与供应商的联络。 4.4 管理者代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的批准。 5、工作程序: 1.喷涂种类、颜色与图纸要求及客户、我司、供应商三方确认的色板是否一致。 2.一般情况下,产品喷涂表面外观检查100%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依据本标准,特殊产品根据产品规格的具体要求检验。 3.外观检验项目是否有缺陷:如缩孔、针孔、杂质点、漏底、涂层厚度明显不均、流泪、预处理不良有锈、表面有污斑、不光滑、不平整、轻微桔皮、凹坑等。 4.外观和颜色检验环境: 色板采用客户样件或经客户认可的签样。 应在标准光源对色灯箱CAC-600箱内,以目视方法进行。光照度通常在D65(特殊情况下用F/A,其次高标准要求时用CWF/TL84),背景颜色为中灰色。 对于微量杂质点及其它轻微缺陷通常在300MM处目视肉眼不明显为通过,特殊情况时视客户要求而定。 5.1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铁、钢、铝及铝合金): 采用胶带粘贴法测定漆膜附着力,批次以一件或两件检验则可。不合格时可用加严检验. 检验方法:使用锋利刃口的刀片(刃口宽要求0.05MM,刃口达到0.1MM时必须重新磨刃口),沿能确保得到直线切口的导向器,刃口在相对涂面35-45度角,等速划线。划线位置距产品边缘最近距离不应小于5MM,切口要保证切到基体,在涂膜上,切出每个方向是6至11条切口的格子图形,切口以1MM间隔隔开,长度约20MM。对于涂膜厚度大于50μm,小于125μm,切口以2MM的间隔隔开。在将格子区切屑用软刷或软纸清除后,撕下一段,粘附力在2.9N/10MM (300GF/10MM) 以上的胶带,将格子区全部覆盖,用手磨擦胶带,确保已完全粘牢后,拿住胶带的一端,沿着与其原位置尽可能接近180o的方向迅速(不要猛烈)将胶带撕下,然后用放大镜或肉眼观查.如果沿切口的边和方格部分有涂层脱落,损伤的区域为格子的15%~35%,再重复上述方法检验.如果两次结果不同,换不同的检验人员在同样的条件下获得的涂膜上,进行该检验,若仍出现上述结果或更差的情况,有权怀疑该批涂层质量,做出拒收决定。损伤的区域小于格子的区域15%为合格。 5.2 涂膜附着力检验(基体金属为锌合金): 检验涂层厚度μm 切格区的近似面积MM*MM 切痕间的距离MM ≤200 15*15 3 >200 25*25 5 6. 酸雾试验检验: 6.1 装置:A)恒温箱试验温度在40±1℃;B)烧杯:化学分析用的玻璃器具,容量为500ML。

金属表面喷涂检验规范 涂装规范细则

1.0目的 规定了金属零部件喷涂标准的朮语﹑技朮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 其最终目的在于满足最终客户对视觉﹑触觉的要求 2.0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喷粉生产质量检验。 3.0定义 3.1 A级表面:能直接正视的外部表面和全部需丝印的表面; 3.2 B级表面:不明显的外部表面和开启门后能看见的内部表面; 3.3 C级表面:不易察看的内部和外部表面; 3.4 起泡:涂层局部粘附不良引起涂膜浮起; 3.5 针孔:涂层表面上可看见类似针刺成的微小孔; 3.6 桔皮:喷涂涂料产生的凸凹,象桔皮一样的斑点; 3.7 异物:空气中灰尘,喷涂机污物等杂物; 3.8 凹痕:喷涂前基材上的伤痕使涂装后该处出现凹陷; 3.9 浅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但看不见底层表面; 3.10 深划痕:涂层表面有伤痕,且伤及底层表面; 3.11 厚边:喷涂时在产品边缘或内折弯角处的涂料堆积现象,包括因局部保护不良而产生的毛边; 3.12 流挂:喷涂时涂层流动产生的堆积; 3.13 露底:局部无涂层或涂料覆盖不严等现象,常见于内折弯角处/孔的边缘截面,基材切口边缘截面 等部位; 3.14 剥落:一道或多道涂层脱离上涂层,或涂层完全脱离基材的现象; 3.15 缩孔:涂层干燥后滞留的若干大小不等,分布各异的图形小坑现象; 3.16 开裂:涂层出现不连续的外观开裂变化,通常由于涂层老化而引起的; 3.17 粉化:涂层表面由于一种或多种漆基的降解及颜料的分解而呈现出疏松附着细粉。 4.0 输入 4.1 金属零(组)件的粉末喷涂技朮规范 4.2 金属零(组)件的喷漆技术规范 5.0 输出 喷涂检验日报表 6.0 工作程序

塑胶件检验标准.doc

1目的 本标准为IQC对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胶(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 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 4.1卡尺(精度不低于0.2mm)。 4.2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5.1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5.2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5.3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5.4 照明:60W日光灯下。 5.5 视力:1.0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 6.1塑壳 6.1.1外观 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1.2尺寸 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 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6.1.3材质 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6.1.4试装配 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6.2五金件 6.2.1尺寸 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6.2.2外观 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7检验方法 7.1外观 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7.2尺寸 使用卡尺测量被检品的尺寸。 8塑壳表面分类 A面:塑壳壳面;B面:塑壳底面。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doc 6页)

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doc 6页)

第1页共页 作业指导书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编 号 HWJS—70 04 第 2 版 第0 次 修改 生效 日期 受控分发

1.目的及适及范围: 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塑料制品的质量,在产品生产及出厂时能严格把关,制定出适应本公司的塑料件及喷涂件检验标准,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本检验规范适用于塑料件制成的电子产品(外壳及有关塑料件)以及二次加工件制品(喷涂)的检验与验收。 2.参照文件本检验规范参照《检验和试验工作手册》 3.内容: 3.1术语: 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 点暴露在表面上。 2)气丝: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 与底面颜色不同并发亮,带有流动样。 3)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4)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 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5)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白印: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本色不同的 白色痕迹。 7)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 生多余的料 8)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9)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10)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 象。 11)油丝:油痕,加种种原因,油污(包括脱模式剂) 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

批准人签名审核人签名制定人签名批准日期审核日期制定日期 第2页共页 作业指导书塑料件外观检验规范 编 号HWMQ—第 2 版 第次 修改生效 日期 受控分

喷塑检验标准

喷塑产品检验标准 1.目的 确保机箱喷塑产品检验标准化,达到统一有效地对产品进行质量控制。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及现场对喷塑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检验。 3.参照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1182-80~GB1184-80 形状和位置公差 JG/T3045-1998 钢门窗粉末静电喷涂涂层技术条件 4.试制喷塑产品检验办法 新产品或新改型的喷塑产品,第一次送检。有技术部和检验部共同检验、确认。检验喷塑产品结构符合图纸要求;喷塑产品外部丝印符合图纸要求,包括丝印位置、颜色、大小、清晰度。 5. 喷塑产品检验内容 喷塑产品结构方面 5.1.1喷塑产品结构基本要求:喷塑产品的尺寸及装配应符合图纸要求,符合相应技术要求和国家标准。 5.1.2喷塑产品结构检验方法:喷塑产品送检后用相应半成品试装一台,验证产品的结构正确,并且要求喷塑产品安装方便。试装的半成品,要求安装孔位不偏移,螺钉安装能紧固到位,不歪斜:露出喷塑产品外的器件位置、高度、间隙要合适;不允许偏移抵在产品孔边沿甚至露不出喷塑产品上、下盖配合紧密,安装拆卸方便;喷塑产品内的铆套不允许松动甚至脱落。试装合格,可继续下道工序检验,否则判为不合格。试装一台不合格,应再试装第二台产品,如出现同样问题,按批量不合格处理。 喷塑产品外观方面 外观采用目测法,用正常的或经过矫正的视力,在室内40W日光灯下,眼睛与试板距离30cm左右和约成120~140o进行检验。 5.2.1.1喷涂颜色:喷涂的颜色应与选定的样板或色板基本一致,喷涂后的产品表面色泽均匀,目测没有明显色差。 5.2.1.2喷涂层厚度:喷涂层的厚度应在6~10μm,喷涂厚度均匀,附着力强。 5.2.1.3产品清洁:产品内外可见表面部位,均应清洁,无污渍、油渍等影响外观的任何污物,也不允许有遗留的白色痕迹。 5.2.2喷塑产品外部丝印检验要求 检验喷塑产品的丝印内容和颜色符合图纸图纸要求,丝印清晰,不允许有错印、漏印、颜色不符、不能辨认或缺损造成的较大丝印断线等缺陷。指示器件的丝印,其位置偏移尺寸要小于1mm;其它位置的丝印偏移尺寸可适当放宽。 5.2.3喷塑产品外观缺陷检验要求 5.2.3.1漏水、生锈:喷塑产品不允许漏水,喷塑产品检验必须先做防水试验。每批喷塑产品抽取2%作防水试验,在盒底放入卫生纸,再将喷塑产品安装上螺钉并拧紧,用胶带将堵头孔封上,将喷塑产品顶面、正面、背面在水龙头下冲淋20分钟,然后将喷塑产品表面擦干,在检查喷塑产品,检验卫生纸是否浸湿,未浸湿既为合格。防水试验后,再将所有产品打开,盒底置于强光下作透光检查,盒底的四角不允许有透光现象,不允许有裂纹、缺焊、漏洞;上下盖结合面应平整、倒角平滑,不允许有缺口、裂痕、变形;防水胶垫尺寸合适,不允许有

注塑件检验标准

XX厂产品检验规范 版本:1.0 1、本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制定出适应本厂的产品检验标准,使质检员检验物料时能按照其标准把关,而采取的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 2、本规范用来规定注塑与五金物料的具体检验要求、项目、方法及来料抽样方案,使其能够达到生产的要求,并且能够满足客户的需要。 3、本规范定义产品外观品质的基本要求,并确立允收/拒收之准则, 使公司的产品要求和供应商的来料要求达到统一的质量标准。 一、应用文件: 1.依据MIL-STD-105E II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2003,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 样表),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取一般抽样检验水平II。AQL定为CRITICAL= 0,MAJOR =1.0及MINOR =2.5。 2.依据产品规格书、样板。 3.有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二、检验工具: 1.胶带:3M600思高原装测试胶带 2.游标卡尺:0~150mm,精度0.02mm 3.千分尺:0~25mm,精度0.01mm 4.推拉力计:NK500, 指针式 5.标准光源灯箱 6.外观检验菲林 7. 塞规0.02-1.0mm 三、检验环境: 照度:飞利浦4000K,800~1200LM,显色指数Ra≥80日光灯 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无色盲 视线与被检物表面角度:45±15° 丝印、移印、喷涂表面检验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外观与结构检查时间:A面5~6秒/PCS,B面:3~4秒/PCS,C面:3~4秒/PCS 检验项目 1、包装标识的确认; 2、产品外观检验; 3、结构尺寸检验; 4、结构配合的检验;

钣金、喷塑(漆)检验标准

钣金类件喷塑(漆) 质量检验标准 发行版本:NO 发行日期:2016.10.1 实施日期:2016.10.1 归口管理部门:质管部 · 编制:审核:批准:

钣金喷塑检验标准 目的 为保证我公司产品中钣金件喷塑产品质量,减少图纸对通用要求的描述,规范验收过程中的检验操作,特制定本通用检验标准。 范围 本标准适用我公司各类产品的钣金件检验验收,本标准侧重范围,规定了钣金件在质量形成过程中各个工序的检验要求和标准,主要从外观、尺寸控制、技术要求等作出具体检验要求。其中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与钣金行业标准制定而成。 一、外观判定

二、尺寸判定 钣金加工尺寸验收标准 2. 料平面尺寸一般公差

6. 周边毛刺≥10%t时需打磨处理(t为板厚) >1000mm>1.0mm±0.5mm±1.0mm±1.5mm ±0.5mm±1.0mm±1.0mm±2.0mm 9. V型折弯加工尺寸一般公差

>500mm±0.5mm±1.0mm 10. U型折弯加工尺寸一般公差 >500mm±1.0mm±0.5mm±2.0mm±1.0mm 11. 折弯R角尺寸确定 ⑴. 除非设计规定要求,钣金内圆弧角一般随模具角大小。 ⑵. 除非设计、图纸另有要求,钣金外圆弧角一般按料厚度大小自然形成。

钣金件整机出厂通用检验标准 目的 为保证我公司钣金件产品质量,减少图纸对通用要求的描述,完善整机出厂钣金质量控制、检验验收工作,特制定本通用检验标准。 范围 本标准适用我公司各类产品的钣金结构件整机出厂通用检验,它是对那些在图纸以及技术要求等文件上未能详尽标列的或没有必要特别指出的基本性及常规性的技术要求进行的归纳和补充说明。 本标准应与技术文件上所标识的技术要求一起并列参照执行,其中标准参照国家有关标准与钣金行业标准制定而成。 检验、验收场地可在装配现场或产品出厂发货地,其结果应一致,且作为最终结果。 一、外形表面检验要求

塑胶件验收质量检验规范

技术质量保证协议附件 塑胶件验收质量检验规范 买方: 卖方: 一、本规范基于买方相关移动电话外观检验标准、来料检验规范、系统实验室来料实验方案、手 机成品测试规范、卖方产品规格书、质量检验标准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塑胶件检验,买方使用本规范进行塑胶件来料检验。 三、抽样方案与判定标准 3.1 抽样方案 采用GB/T2828.1-2003/ISO2859-1:1999抽样标准中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3.2 判定标准 3.2.1 缺陷项目分类 A、致命缺陷CRI(Critical Defect)项目规定:明显且会造成伤害的浇铸口切断,明显且会造成伤害的缩水痕和毛刺。 B、主要缺陷MAJ(Major Defect)项目规定:断裂、裂缝、弯曲变形、脱漆、严重划伤、影响装配的缺陷等。 C、次要缺陷MIN(Minor Defect)项目规定:脏污、轻微划伤、黑点、亮点等。 3.2.2 四、检验要求 4.1 外观要求 检验时应在光源为普通室内40W日光灯的照明环境下,且光源距离待测物1m,以非透光方式,让眼睛与待测物距离30cm , 目检方向与待测物成45~90度(视线与待测面垂直为90度),检验时每面检验不超过10秒,以目视扫描方式进行。 4.1.1尺寸、公差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4.1.2颜色与双方承认的色度样版为据检测。 4.1.3各结构件上图案、文字应正确。无印刷缺陷,诸如:印刷倾斜,毛边,宽窄不一致,文字重叠,字体印刷不全,文字偏移等。 4.1.4边、角位置应无注塑、喷涂毛刺,或者因此缺陷引起的脱漆。 4.1.5按键字符印刷在结构件上的特殊结构件,应对光检测结构件无漏光现象。 4.1.6外观必须满足如下外观检验标准,见附表一。

表面喷涂要求和检验标准1

表面喷涂技术要求及检验标准 1目的 提供了表面喷涂的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规定了外观判定的基本方法和客观判定微小缺陷的标准。以便于统一公司内外标准,减小判定误差。 2范围 适用于在金属部件、塑料部件(包括玻璃钢材料)上喷涂处理后的品质要求,外观判定的标准(色调、色彩、性能等)。 3测试环境 测试环境温度:(23±2)℃,湿度:(50±5)℃。 4 5样品准备 试板按GB/T9271-2008标准准备。 1. 底材:a) 底材与产品要求一致,喷涂工艺和技术要求参照产品要求。 b) 底材为马口铁,厚度0.3mm,喷涂工艺和技术要求参照产品要求。 2. 数量:底材为a)的准备:10块;底材为b)的准备:5块。 3. 大小:150mm×200mm。 6表面喷涂的技术要求 6.1外观要求 a) 外观级别分类: 喷涂部件的分类标准如下表:

b)、色调检查。 对照标准样板,测量色差,要求:△E≤1.0; 对照前批次供货样板,测量色差,批次色差要求:△E≤0.6 c)涂膜外观: 涂层表面无漏涂、鼓泡、流挂、皱皮、针孔、渗色、划伤、印痕、褪色、颗粒、脱落、撞伤、色差 等缺陷,涂层表面平顺、光滑。 6. 2性能要求: a)、附着力要求:在一定破坏力(两种方式)条件下表面不能被揭下来。测试条件详见7.2.2。 b)、抗磨损要求:在经受一定力度和次数的摩擦后,表面喷涂颜色应无明显变化,表面上的图案不能消失。 测试条件详见7.2.3。 c)柔韧性要求: 正向冲击测试后,油漆表面无裂纹、皱纹、脱落现象。测试条件详见7.2.4。 d)、抗溶剂要求:模拟产品在用化学溶剂擦拭后,表面应无褪色、腐蚀或变质等缺陷。测试条件详见7.2.5。 e)、硬度要求:用规定硬度的铅笔在一定力度下划过表面,产品喷漆表面不应有剥落痕迹。测试条件详见 7.2.6。 f)、耐恶劣气候要求:在一定的高低温、高温高湿条件下,产品表面状态不变。测试条件详见7.2.7。 g)、膜厚要求:喷涂表面应满足设计要求。测试条件详见7.2.8。 7 表面喷涂的检测方法 7.1外观检验 7.1.2外观判定基准 A)、外观检验的方法: 采用目视的方法把外观表面的缺陷点与缺陷限度样板进行对比检验。 B)、外观检测的条件: a)、光照强度:外观检验均应处于正常亮度的日光灯下(500-800lux),距离光源不得超过2公尺。 b)、检视角度:在任何情况下,产品均应放在不会将照明光直接反射到测试者的眼中为标准的地方。 视线与被测物垂直,光线与被测物成45°。如图所示: c)、检视时间:以5×45cm面积为标准尺寸,目视 约30秒。如果检验面积小于标准尺寸或结构 简单时,以实际情况缩短目视时间,但最少不可少于6秒。如果检验面积大于标准尺寸或结 构较复杂时,以实际情况加长目视时间,但最多不可超过60秒。

(完整版)塑料件检验规范(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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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YKZ
XXXXXXXX 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YKZ18-2012
塑料件检验规范
2012-07-3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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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8-01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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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检验规范适用于本厂生产的塑料制品、外协塑料配件以及二次加 工件制品(软喷、丝网印、涂漆)的检验规范,其它通用件可参照执行。 一、 检验依据
各有关标准及零部件按图纸上的技术要求、工程样板。正常抽检一 次抽样方案按 GB/T2828.1-2003(见附表 1、2)。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 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二、 检验项目 1. 外观检查 1.1 缺陷定义 1.1.1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与 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塑料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1.1.2 飞边(毛刺):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 成型不良所致), 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1.1.3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这些气体大多为塑料粒子的湿气,某些塑料粒子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 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 1.1.4 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1.1.5 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1.1.6 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 的另一端(母模面)。 1.1.7 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1.1.8 分层: 由于原料污染或混入异物或不同塑料混杂。 1.1.9 流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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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涂产品检验标准

喷涂产品检验标准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UV涂装、喷油、烤漆(包括弹性漆)等喷涂工艺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合于本公司所有喷涂工艺产品。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技术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受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4955金属覆盖层厚度测定阳极溶解库仑方法 GB5944-86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 ASTMB117-03盐雾实验设备操作规范 ASTMB368-97(2003)铜加速醋酸盐雾实验标准方法 ASTMB456-2003铜+镍+铬和镍+铬的电镀层的技术规范 ASTMB571-97(2003)金属镀层的结合强度测试方法 ASTMB604-91(2003)塑料基体铜+镍+铬的装饰电镀层的技术规范 ASTMG85-02调整的盐雾实验规范 水暖配件 SGQE-MS-002松霖集团电镀外观标准 技术要求及测试方法 外观 产品外观颜色应符合标准限度封样。有拉丝的产品,拉丝的部位、方向、均匀度、亮度均应符合标准封样。表面缺陷按照SGQE-MS-002《松霖集团电镀外观标准》执行 尺寸 制品的各重要尺寸及螺牙必须符合零件图纸尺寸要求。 附着力 3.3.1按照ASTMD3359方法A在制品表面划“X”线,线长40mm,两线夹角在30°- 40°,用专用压敏胶带测试,需达到3A要求。 3.3.2按照ASTMD3359方法B在制品表面划“#”线,线需达到3B要求。 胶带测试(仅适用于喷油工艺) 用3M胶带平贴在测试表面并压平,以确保胶带内无气泡存在,然后以约180度角度迅速将胶带拉起脱离表面,观察制品的镀层无起皮或脱落等不良。 以上测试必须在产品的不同区域测试3次。 如果制品的面积比较小(任一平整面小于100mm2)或表面呈不规则形状时,样板上测试(平整面不小于15mm*15mm),样板由供应商提供(样板基材与制品基材一样)。冷热循环(仅限于前加工有电镀的产品) 如果喷涂工艺的前加工涉及电镀工艺,则要进行以下结合力测试:

塑胶件检验与验证标准

文件修订/变更记录表 文件发放控制记录表

《GB/T 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第二部分:机械冲击试验》 4外观检查面定义: A 面:暴露在外,正常使用中可直接看到的主要表面,除 LCD 显示视窗区外的手机直视面。 B 面:暴露在 外,且正常使用时候并直接看到的次要表面,如底壳组件的正面,上部与底 部、两侧面,电池盖,正常使用时可看到的区域。 C 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只有在卸电池或 SIM 卡时可看到的内表面及手机配件。如:底 壳的电池仓、电池盖的内表面,彩盒及手机配件(电池、耳机、数据线)。 5塑胶件不良缺陷术语及定义 1.1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准。 1.2混色:不能被完全熔融的、不同于机壳颜色的其它异色。 1.3顶高:由于塑胶件较难脱模,顶针局部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凸起。 1.4顶白:由于塑胶件较难脱模,顶针局部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 1.5硬划痕(有感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样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1.6细化痕(无感划痕):指样品表面没有深度的划痕。 1.7批锋: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胶件的边缘、分型面、顶针孔、镶 件等处溢出的多余 胶料,摸上去有刮手的感觉。 1.8磨花:由摩擦造成的塑胶件表面轻微的划伤痕。 1.9批伤:削除批锋时由于操作工艺的不当造成的削痕。 1.10拖伤:因注塑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1.11缺胶: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原因,使熔融胶料无法到达模腔内 某一角落而造成的射 胶不足现象。 1.12熔接线:塑胶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碍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过 阻碍物后 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胶件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结合线。 1目的 制定控股有限公司各种类型手机用塑胶件的检验标准和试验方法,确保智能终端事业部所 有采购、生产的手机用塑胶件能满足研发设计、生产及用户使用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所有手机用塑胶件的检验及认证。 3引用标准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 3.1 3.2 3.3 3.4 3.5 3.6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 试验N:温度变化试验方法》 试验:温度冲击试验方法》 第二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d:自由跌落》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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