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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市防范金融风险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细化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债务风险,维护全市金融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稳定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省金融工作会议及市政府工作部署,把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放在全市金融工作首要位置,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积极稳妥处置和化解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开展企业债务风险化解专项行动,明确分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企业负债率,促进企业逐步化解债务风险隐患,确保我市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企业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企业和金融

机构要切实承担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的主体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营造良好环境,

支持企业与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依据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

确定各类交易的价格与条件,有序开展债务重组,降低杠

杆率,防范债务风险。

(二)坚持从严要求,属地负责的原则。各县(市)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主动防范化解企业债务风险工作放

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前置控险关口,早识别、早预警、早

发现、早处置,坚持守住不发生因企业债务违约而导致系

统性金融风险的基本底线。对已发生的资金链风险问题,

原则上以属地政府为主,设立专门的工作组进行应对和处置。对特别重大的企业资金链风险,上升至市级层面处置。

(三)坚持积极稳妥,有序开展的原则。各县(市)

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尊重经济规律,充分考虑不同类型行

业和企业的杠杆特征,有扶有控,防止过急过激,稳妥有

序推进,注意防范工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风险,坚决

防止因企业债务风险处置不当而引发新的金融风险,市级

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企业债务风险处置工作的业

务指导。

四、主要任务及措施

(一)开展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并实行分类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对属地企业债务风险至少每半年进行排查1次,按照“全面排查、真实反映、深入分析”的标准,着力提升风险识别和风险防范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工作。在前期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银行机构联合排查出30

户债务企业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可适当加大范围。要根据企业风险信息的排查分析,按“支持类、维持类、重组类、退出类”分别确定重点帮扶化解对象。

(二)建立企业债务风险化解责任制度。按照属地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牵头负责辖区内企业的风险化解工作,协调企业主动配合政府和银行化解风险,召集企业和各债权银行共同研究,一企一策,确定化解方案,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尽快化解风险。

(三)成立银行债委会。由市银监局牵头依法对债委会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督促各银行对名单企业全部由主债权银行牵头成立债权人委员会,各债委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沟通交流对企业的帮扶措施,确保各债权行行动一致,不单方面采取抽贷、压贷等措施,不擅自采取司法行为等。

(四)设立中小企业转贷资金。由XX集团出资0.5亿元设立转贷资金,为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即将到期而足额还贷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提供过桥资金支持,降低企业财务成本。

(五)推广使用“封闭贷款”业务。联合相关部门采取“封闭贷款”方式,向部分困难企业提供专用贷款,解决符合条件企业暂时性融资难题,支持企业走出困境。

(六)大力推动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积极引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债转股的相

关指导意见,筛选具备债转股条件的企业,尽快开展债转股工作。

(七)引导银行机构与企业共渡难关。对暂时出现资金紧张,但发展前景较好的企业,协调银行不简单采取抽贷、断贷、起诉等行为,不搞“一刀切”,通过续贷、展期等方式,帮助企业度过难关。

(八)拓展企业多元化融资方式。各县(市)区政府、企业主管部门要推动企业利用融资租赁业务解决资金需求,采取售后回租等方式缓解流动资金压力,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推动企业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上市发行股票融资,获得长期稳定的资本性资金。推动企业利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利用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入股,降低企业负债水平。鼓励企业利用应收账款、租赁债权等财产权利和基础设施、商业物业等不动产财产或财产权益作为基础资产进行证券化,盘活企业存量资产,补充企业资金流动性。

(九)加大对逃废债务企业惩戒力度。对企业存在恶意逃废债务等违法行为的,坚决予以打击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出现企业资产转移、企业法人代表“跑路”等现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企业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事关全市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大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召开防范企业债务风险联席会议,通报企业债务风险排查、化解、处置情况,统筹协调全市企业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市行业主管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指导,及时协调处置。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分级负责。企业所在地县(市)区主要领导是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已发生的资金链风险问题,坚持属地负责,主动应对处置。对于属地无法处置的重大事项,由市防范和处置金融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置。

(三)协同多方联动。各部门之间加强信息互通。对风险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区分不同类别,确定联动重点,视情启动企业突发信贷风险处置工作,突出政府、银行、企业、司法等多方联动化解功能,依法合理地做好企业资金链风险处置工作。

(四)强化舆论引导。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等传媒载体要坚持正面宣传、客观报道,提升社会各界对重点企业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的认识,增强企业经营者信心,有效遏制各类谣言的发生及传播,消除社会负面影响。

(五)严守工作纪律。要妥善保管企业债务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的各类信息,做到专人负责,严防因信息泄露而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未经批准、故意泄露相关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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