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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1年第9号)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已于2011年9月22日经第10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

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终止与善后等

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

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置等,需要采

取应急处置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地方人民政

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国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国家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

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地方交通运输应急保

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本辖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

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地方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措施,明确应

急管理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恢复

与重建、培训与演练等具体内容。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程序应当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应急预案涉及其他相关部门职能的,在制定过程中应当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与本级人民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应急预案衔接一致。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公共交通工具、重点港口和场站的经营单位以及储运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交通运输企业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属地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情势变化和演练验证,适时修订。

第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划和应急预案的要求,根据应急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维护、管

理和调拨制度,储备必需的应急物资和运力,配备必要的专用应急指挥交通工

具和应急通信装备,并确保应急物资装备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统筹规划、建设交通运输专业应急队伍。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本单位职工组成的专职或者兼职应急

队伍。

第十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应急队伍应急能力和人员素质建设,加强专业应急队伍与非专业应急队伍的合作、联合培训及演练,提高协同应急能力。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与其他应急力量提供单位建立必

要的应急合作关系。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本辖区内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力储备和应急队伍的实时情况及时报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将本单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运力储备和应急队伍的实时

情况及时报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所有列入应急队伍的交通运输应急人员,其所属单位应当为其购买人

身意外伤害保险,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减少应急人员的人身风险。

第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应急处置实际需要鼓励志愿者参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

第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建立专家咨询制度,聘请专家或者专业机构,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提供相关意见和支持。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制度,并结合交通运输的实际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制订年

度应急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第二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根据本地区、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类型和特点,制订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扶持研究开发用于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预防、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救援的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具。

第二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情况,编列应急资金年度预算,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专项资金。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安排应急专项经费,保障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主要用于应急预案编制及修订、应急培训演练、应急装备

和队伍建设、日常应急管理、应急宣传以及应急处置措施等。

第三章监测与预警

第二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并完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管理制度,及时收集、统计、分析、报告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与各有关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获取与交通运输

有关的突发事件信息。

第二十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机制,对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交通运输的相关信息及时进行汇总分析,必要时同相关部门进

行会商,评估突发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损害,研究确定应对措施,

制定应对方案。对可能发生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当立即向本级人

民政府及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

第二十六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危险源管理工作。对危险源、危险区域进行调查、登记、风险评估,组织检查、监控,并责令有

关单位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组织开展企业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危险源辨识、评估工作,

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危险源监控与管理,并按规定及时向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种类和特点,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基础信息数据库,配

备必要的监测设备、设施和人员,对突发事件易发区域加强监测。

第二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通信系统。第二十九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建立应急值班制度,根据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实际需要,配备必要值班设施和人员。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宣布进入预警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

据预警级别和可能发生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特点,采取下列措施:

(一)启动相应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二)根据需要启动应急协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三)按照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要求,指导交通运输

企业采取相关预防措施;

(四)加强对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情况的跟踪监测,加强值班和信息报告;(五)按照地方人民政府的授权,发布相关信息,宣传避免、减轻危害的常识,提出采取特定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危害的建议、劝告;

(六)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入待命状态,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的运力

和装备,检测用于疏运转移的交通运输工具和应急通信设备,确保其处于良好

状态;

(七)加强对交通运输枢纽、重点通航建筑物、重点场站、重点港口、码头、

重点运输线路及航道的巡查维护;

(八)法律、法规或者所属地方人民政府提出的其他应急措施。

第三十一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以及所属地方人民政府的决定,相应调整或者停止所采取的措施。

第四章应急处置

第三十二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应当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第三十三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组织、部署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

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十四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或者参与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组织运力疏散、撤离受困人员,组织搜救突发事件中的遇险人员,组织

应急物资运输;

(二)调集人员、物资、设备、工具,对受损的交通基础设施进行抢修、抢通

或搭建临时性设施;

(三)对危险源和危险区域进行控制,设立警示标志;

(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

(五)必要时请求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启动

联合机制,开展联合应急行动;

(六)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报告突发事件信息以及应急处置的进展情况;(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委托或者授权及相关规定,

统一、及时、准确的向社会和媒体发布应急处置信息;

(八)其他有利于控制、减轻和消除危害的必要措施。

第三十五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超出本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或管辖范围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根据应急处置需要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资金、物资、设备设施、应急队伍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突发事件发生地周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给予支持;

(三)请求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派出现场工作组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指导;

(四)按照建立的应急协作机制,协调有关部门参与应急处置。

第三十六条在需要组织开展大规模人员疏散、物资疏运的情况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令,及时组织运

力参与应急运输。

第三十七条交通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应急设备、设施、队伍的日常管理,保证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的组织、调度和指挥。

第三十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可以征用有关单位和个人的交通运输工具、相关设备和其他物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第五章终止与善后

第三十九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负责应急处置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相关人民政府的决定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

并按照有关要求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第四十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负责应急处置工作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并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

政府报告。

第四十一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扶持遭受突发事件影响行业和地区发展的政策规定以及本级人民政府的

恢复重建规划,制定相应的交通运输恢复重建计划并组织实施,重建受损的交

通基础设施,消除突发事件造成的破坏及影响。

第四十二条因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被征用的交通运输工具、装备和物资在使用完毕应当及时返还。交通运输工具、装备、物资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补偿。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四十三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

监督检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应急组织机构建立情况;

(二)应急预案制订及实施情况;

(三)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四)应急队伍建设情况;

(五)危险源监测情况;

(六)信息管理、报送、发布及宣传情况;

(七)应急培训及演练情况;

(八)应急专项资金和经费落实情况;

(九)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评估情况。

第四十四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辖区内交通运输企业等单位应急工作

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十五条违反本规定影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有效进行的,由其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处罚或追究相应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海事管理机构及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活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实施。

相关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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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巧1:目标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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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 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21-50 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办法(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和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安健环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 号) 国家安监总局《安健环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GB/T 29639-201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

急预案编制导则》 《企业综合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导则(试行)》 《企业现场处置方案编制导则(试行)》 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 公司《安健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工作原则 公司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处置相结合”的原则,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 第四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各厂站、项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本制度中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河南联盟物流有限公司**峡分公司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随时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道路运输生产安全,保证重要物资及时运送,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促进我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道路运输实际,特制定《河南联盟物流有限公司**峡分公司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环节中的事故及险情,做好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重大道路运输事故,要快速反应,全力抢救,妥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快速反应、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应对、措施果断、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在道路运输生产过程中发生道路运输重大事故险情,需要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实施救援和处置的重大道路运输事故。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重大道路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道路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3.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重大道路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4.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当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后,要在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5.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当政府及交通主管部门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要以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服从政府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四、指挥组织体系 1.领导小组。成立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与任务,开展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娄小帅(公司经理) 副组长:张营(公司副经理、分管安全) 2.工作职责。统一领导公司重大道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负责制定重大道路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是应急管理运行机制的重要环节。为规范突 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根据铁路总公司、广铁集团相关规定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分部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项目分部向建设单位报送重大突发事件信息,以及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 对突发事件信息的处理。 第三条各分部应及时向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报送本管段突发事件信 息。 第四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应包括突发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结果以及后 续处置和应对措施等要素。 第五条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收到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后及时审核、处理。按照重大突发事故报送标准,经领导同意后,以《中铁三局怀邵衡项目分部突发 事件信息专报》(附件1)形式报送建设单位。报送地方政府的重大突发事件信息通过电传方式报送。 第六条上级领导对上报信息作出批示或者指示的,项目分部值班室(应急办)要及时传达、落实,有关分部要及时跟踪续报有关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精神。第二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种类和主要内容 第七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突发事件 分为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和其他紧急重要情况等。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台风、暴雨、冰雹、洪涝、雨雪冰

冻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影响施工生产、造成人员伤亡。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火灾爆炸、高墩深水、隧道冒顶涌 水突泥、桥梁制运架、支架造桥、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既有铁路公路运河交通,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通讯、信息网络、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 原因疾病、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及重大动物疫情等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 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管段内发生的各类重大社会治安事件,涉外 突发公共事件,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冲击公司机关,阻断铁路交通,非法集会和集体静坐、上访请愿、越级集体访等群体性事件。 (五)其他紧急重要情况。 1.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安全隐患,以及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兆信息。 2.管段周边不稳定的因素可能影响施工生产的信息。 3.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诱发因素,以及职工队伍倾向性的思想反映。 第八条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可能发生、即将发生、已经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时间、地点、单位和涉 及的相关人员。 (二)突发事件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三)突发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初步处置措施、下一步将采取的处置措施、 事故控制情况及未来走势预测。 (五)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单位、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第三章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制 第九条突发事件发生地分部是信息报告的责任主体,发生地分部主要承担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公司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高效有序地做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避免或最大程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6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主席令2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主席令38号) 《信访条例》(国务院令431号)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发[2005]11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9号)《生产经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 《关于印发电力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导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电监安【2009】22号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国家电监会第4号令 《******分公司总体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突发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现场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管理工作应根据不同类型事件的特点,依据不同的原则进行。遵循“分级负责、预防为主、教育疏导、快速反应、依法办事”的方针,快速处置,缩小影响,控制局面,稳定职工队伍,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将突发性事件带来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2.1 分级负责原则。 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在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进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行政管理部牵头接谈、相关职能部门主谈,涉访部门劝返,行政管理部维护秩序”的现场处置工作格局。 2.2 预防为主原则。 及时了解、掌握和收集有关方面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将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 2.3 教育疏导原则。 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2.4 快速反应原则。 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依法果断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

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系统处置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护国有资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企业职工和周边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财产损失、环境破坏和社会不良影响,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公司及所属管理各单位均应制定应急管理办法、编制应急预案,并认真执行。 第二条应急管理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以人为本,减少灾害;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靠科学、实事求是;提高素质、协同作战的原则。在**集团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严格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快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使事故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 第三条公司和所属电厂应根据电厂地理位置和当地气象特征,辨识重大地质灾害和重大气象灾害;依据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出重大危险源;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电力建设和生产强制性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企业设备设施的健康状况和在用危险化学品生产

使用情况,辨识出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环境影响因素,组织风险评价,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设备设施损害以及重大环境影响的突发事件,编制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第二章重大突发事件及应急预案分类 第三条公司作为中央管理企业和上市发电公司,主要从事电源的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的生产和销售。对公司上述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进行辨识、分析后,参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对突发事件的相关定义,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15 种。 (一)事故灾难类,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设备、设施事故,重大施工机械损坏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 (二)社会安全类,包括:重大社会治安事件,重大网络安全事件,重大涉外事件,重大金融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 (三)自然灾害类,包括:重大地质灾害,重大气象灾害。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 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 第 2 页共 2 页

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第 2 页共 2 页

年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年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保证年会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预案,请大家明确其内容,严格按照步骤执行。 二、年会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职责 2.1 组织机构 为了保证对年会活动的顺利举行,**有限公司成立年会安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2.2年会安全领导小组组员信息

2.3各小组、岗位安全职责 ⑴现场秩序总指挥: ①负责年会活动安全总协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各安全领导小组、年会活动筹备小组、当地消防及公安机关; ②遇突发事件拨打报警或医护电话(110、119、120)。 ⑵灭火行动组: ①年会活动外围安全疏散接应; ②疏散集合点的秩序维护; ③活动现场火灾事故的灭火支援。 ⑶电气设备组: ①年会活动设备、线路安装及现场监督; ②年会活动期间设备、线路及现场监护; ③年会活动结束设备、线路撤场监护。 ⑷现场疏散组: ①年会活动现场安全秩序维护; ②遇紧急情况实施安全疏散引导; ③安全疏散后的及时核对人数。 ⑸现场救护组: ①年会活动现场医疗救援。 2.4安全设施配置 ⑴对讲机:12部; ⑵灭火器:3KG干粉灭火器6瓶; ⑶移动式便捷音箱+喊话筒:1套; ⑷急救医药箱:1个。 2.5安全疏散指示图:

详见冲压车间紧急疏散路线平面图。 2.6注意事项 ⑴各工作组人员统一着工作装; ⑵坚守岗位,服从指挥,未经现场执行总指挥允许不得擅离职守; ⑶高度警惕,谨慎处理; ⑷对讲设备保持畅通,频率准确。 ⑸处理事件原则“迅速,快捷,高效,以人为本,保护生命,安全第一”。 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流程 3.1 火灾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⑴准备好有效的灭火器,尽量消除安全隐患(明火、裸露电线等); ⑵电线外围,派专人看管,禁止人员踩线; ⑶当发生火灾时,及时切断电源,防止事故蔓延; ⑷由现场疏散小组有序的疏散员工至紧急集合点; ⑸根据现场火势情况,采取灭火施救工作; ⑹若火情无法控制,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 ⑺若有人员受伤,由现场救护小组紧急进行处理,若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20”送伤员就医。 3.2 人员受伤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⑴若发生踩踏、舞台倒塌事件,由现场疏散小组维持现场秩序并做好疏散引导工作,各部门班组长控制场面,并安抚受伤人员情绪; ⑵若有人员受伤,现场救护小组紧急进行处理,若伤势严重,立即拨打“120”送伤员就医。 3.3 电气伤害、人员触电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 ⑴对安装的电气设备及线路及时监督检查,不使用不符合安全的电气设备; ⑵若发生电气设备爆炸,按火灾的应急处置方法和程序处理; ⑶若发生人员触电,发现或在场的任何人首先迅速采取措施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第一种方法是切断电源,第二种方法是当切断电源困难时,可用干燥的绝缘体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挑离,并由现场救援小组及时对人员按心肺复苏方法进行施救。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附件 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暂行) 为及时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国务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银监会《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关于进一步完善大型银行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我行相关规定,特制订本流程。 一、重大突发事件的范围 重大突发事件指可能对我行自身经营发展、区域或全国金融稳定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违法违规经营事件; (二)被诈骗、抢劫、盗窃等外部事件; (三)因IT系统故障导致金融业务中断的事件; (四)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引发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 (五)重大涉诉事件和舆情事件; (六)客户经营出现危机引发重大风险事件; (七)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事件。 二、处理流程 (一)事发机构出现突发事件后,由各一级分行及时报送总行办公室和相关牵头部门。发生在总行、附属公司的突发事件,

由部门、附属公司报送分管行领导和总行办公室。 (二)总行办公室接到报告后,负责报送董事长、行长、监事长、分管行领导。牵头部门不明确时,办公室就处置突发事件的牵头部门提出建议。 (三)牵头部门在分管行领导的直接领导下,组织相关部门,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主要流程包括:1、对突发事件的性质、影响等作出评估,提出处理措施;2、向行领导报告最新情况;3、指导分行做好应急处理;4、拟订媒体应答口径报办公室;5、持续向银监会等监管部门及有关部委进行报告。 (四)如遇重大突发事件,总行可成立临时应急小组。组长由分管行领导担任,小组设在牵头部门,相关部门参与。 (五)办公室统筹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协调牵头部门和相关分行应对舆情。 三、牵头部门 (一)IT系统故障等突发事件,由信息科技部牵头负责。 (二)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引发我行营业场所无法正常经营的事件,由渠道管理部牵头负责。 (三)聚众上访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由党务工作部牵头负责。 (四)外部侵害且无我行人员参与的涉案事件,由安全保卫部牵头负责。 (五)管理人员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职,或

油品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最新范文

油品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应急救援方针为首先保护生命、其次保护环境、最后保护财产。 1.2为快速有效控制油品运输突发事件,保障油品运输安全和顾客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油品运输突发事件的损失,依据《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应急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于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所属单位。 2? 企业概况 2.1河南石化运输有限公司现有机动车416台,其中油品运输车70台。车辆主要分布在南阳市宛城区、桐柏县、唐河县、新疆博湖县和焉耆县境内。 2.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及后果 2.2.1类型:油品的泄漏、着火、爆炸。 2.2.2原因: ⑴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违章作业。 ⑵车辆超载、超速和强行会车。 ⑶车辆罐体或者与之相连的法兰、管线泄漏、跑油。 ⑷安全设施不完善。 2.2.3可能后果:造成环境污染、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成立总公司油品突发事件应急抢险现场指挥部(简称现场指

挥部) 现场总指挥:总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 现场副总指挥:生产协调部主任、安全机动部主任、武装保卫部部长 成??????? 员:党政办、工会办和基层单位的负责人。 主要职责: ⑴现场指挥一级油品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⑵调动总公司应急保障队伍实施应急行动。 ⑶)配合地方安全管理部门处理事故。 3.2现场指挥部应设在处于上风向的安全区域,并配备防爆照明、高音及手提广播、通信等设备设施。 4? 应急保障系统 4.1发生一级应急事件时,总公司各应急后勤保障队伍按照总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总公司成立7个应急后勤保障队伍如下: 序号 队伍名称 职责 组长、副组长 1 善后处理组 1、负责转移、安置受损失的群众,接待安置遇难者家属,落实死者丧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内容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和内容 ★○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要求 a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b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c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d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e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f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g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固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h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一《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阐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作用等。 1.2 编制依据 阐述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行业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和标准等。 1.3 适用范围 说明应急预案使用的区域范围,以及事故的类型、级别。 1.4 应急预案体系 说明本单位应急预案体系的构成情况。 1.5 应急工作原则 说明本单位应急工作的原则,内容应简明扼要、明确具体。 2 施工单位概况 2.1 施工单位概况 2.2 危险源及风险分析 主要阐述本单位存在的危险源及风险分析结果。 3 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组织体系 明确应急组织形式、构成单位或人员,并尽可能以结构图的形式表示出来。 3.2 指挥机构及职责 明确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总指挥、副总指挥、各成员单位及相应职责。 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根据事故类型和应急工作需要,可以设置相应的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的工作任务及职责。 4 预防与预警 4.1 危险源监控 明确本单位对危险源监测监控的方式、方法,以及采取的预防措施。 4.2 预警行动 明确事故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的发布程序。 4.3 信息报告与处理 按照有关规定,明确事故及未遂伤亡事故信息报告与处置办法。 5 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单位控制事态的能力,将事故分为不同的等级。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应急响应级别。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净水站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实施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运营部负责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公司其他负有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公司运营部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其他负有应急预案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 第五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突发事件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包括组织机构、人员、经费),并能满足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九)有与地方政府联动机制预案。 第六条公司的应急预案按照针对情况的不同,分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第七条公司根据可能发生多种类型的突发事件,组织编制本单位的总体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突发事件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第八条对于某一种类的突发事件,公司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终止与善后等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交通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交通运输设施毁损,交通运输中断、阻塞,重大船舶污染及海上溢油应急处理等,需要采取应急处理措施,疏散或者救援人员,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第三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辖区内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四条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对活动应当遵循属地管理原则,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协调联动的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体制。 第五条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联动协作机制,共同加强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准备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国家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国家级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并发布地方交通运输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建设本辖区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和应急物资保障基地,储备应急运力,相关内容纳入地方应急保障体系规划。 第七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相关专项应急预案,制定交通运输突发事件部门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地方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部门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企业应当按照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交通运输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可能需要提供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交孟加拉卡纳普里河底隧道项目应对突发事件处理能力,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害,保护参建各方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文件,为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完善相关工作程序和方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参建单位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安全等事件分为特别重大事件、重大事件、较大事件和一般事件四个等级。 第三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项目工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标段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与分级 第五条突发事件的分类 突发事件是指具有发生的突然性和不确定性,严重影响工程进展或危及生命财产安全或造成较大政治、环境和社会影响的事件,分为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洪水、地震灾害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集体性职业中毒、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爆发流行事件等)、群体性阻工、集体械斗等社会治安类事件、火灾、高墩、隧道内作业、箱梁制运架、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施工安全事故灾难。 第六条突发事件的响应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各类突发事件一般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分级标准按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中交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作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分级处置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防范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地消除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贯彻到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以赴” 的方针,做到遇事不惊、临危不乱,妥善处置紧急情况,迅速有效地处理好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带来的损失,保障师生和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促进全县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安全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抓细、抓实、抓到位,增强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的能力,确保我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一、食物中毒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报告 1、就餐后,师生出现不明病情的肚痛、胸闷、恶心、乏力昏沉、呕吐、腹泻等中毒症状的,各班主任、值周值日教师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 2、学校立即查清,核实中毒人数,及时向教育局、乡镇、卫生防疫站和当地医院报告(包括时间、地点、人数、症状及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告等)请求支援。 (二)现场处理

1、协助当地医院的卫生防疫部门,对中毒病人采取紧急救护,封存可疑食品、用品及用具,将事故后果降低到最低限度。 2、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及时与中毒人员亲属联系,并做好接待工作,同时,迅速向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情况,维持学校正常、稳定的教学生活秩序。 3、配合医院及相关部门及时填写《食物中毒事故报告登记表》,迅速调查事故原因,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政府、教育局及其他相关部门汇报。 二、突发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应急预案 (一)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要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教育局报告,积极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三)对传染性、流生性疾病作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坚决杜绝传染病学生带病上学,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许其来校上课。 (六)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 三、校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企业应急管理制度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贵州长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突发风险事件是指对集团及所属各公司、各平台的利益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使员工人身安全、公司正常经营和信誉面临损失、损害的各类内、外部突发风险事件。 第三条公司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生产营销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突发事件分类 第五条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四类: (一)治理类 1、公司主要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社会、股东、员工之间存在纷争诉讼,包括因劳动争议引起的职工群体上访或罢工事件; 4、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到海外或异地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董事会出现较大的决策失误; 2、公司的经营班子出现较大的经营失误; 3、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4、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5、公司主营业务不清晰,或无持续经营能力; 6、其它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情况;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快递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模板

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黄冈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黄冈市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公司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及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1、因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2、各类危险化学品泄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灾难。 3、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职业危害和动物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 4、恐怖袭击事件、民族宗教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引起的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快件积压、丢失或损毁、财产损失、信息系统瘫痪、企业生产经营中断和寄递服务阻塞。

5、因邮政业业务旺季、代收货款、不正当竞争、经营权纠纷、企业兼并重组、破产倒闭等行业安全风险,以及邮政业安全生产事故、设施和设备故障、交通运输事故引起的人员伤亡,大量邮件或快件积压,财产损失,企业生产经营中断和寄递服务阻塞。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 2、居安思危,预防为主。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 四、工作小组设置 成立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成员: 工作职责如下: (一)每日安排值班人员,检查公司安全情况: 1、检查消防设施,记录情况; 2、检查电源电路,重点监督电动车充电用线路及插线板等,是否有老旧或短路现象; 3、检查场地门窗等,特别是大风大雨天气,注意关窗关

门关水关灯; 4、每天监督监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维修。 5、检查分拣流水生产线,检查流水线上注意安全的标记是否清晰。(此条根据各公司实际而定) 6、检查派送车辆和网路车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驾驶人员是否存在疲劳驾驶和带病驾驶等情况。 7、每天晚上清理场地,检查卫生情况。发生能自己解决的问题自己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汇报上级。 (二)遇到不可抗力紧急情况,如:地震、泥石流、龙卷风、冰雹、强对流天气等,无法派送或者派送会有危险,需要暂停派送服务,以人员安全为重,其次注意保护客户快件不受损坏。 (三)寄递过程中遇到污染件,例如有危险化学物品件泄露,要第一时间上报市邮政管理局,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科学处置,避免污染环境、造成伤害。 (四)遇到行业旺季,爆仓等情况,要按到件时间,分类摆放,合理加班,及时派送,并做好客户解释工作。 (五)运载快件车辆如果出现事故,及时统计受损快件价值,同时向保险企业递交理赔材料。 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完整版)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校园突发事件包括人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发性,对师生人身安全、学校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学校和社会稳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各类紧急情况,如安全事故(火灾、公用设施故障中断、建筑物倒塌、师生集体活动中发生的挤、踩、压、伤、交通事故等)、公共卫生事件(食物或职业中毒、传染性疾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体性事件(闹事、游行、非组织的政治活动等)、影响重大的治安案件、师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灾害事故(洪水、台风、破坏性地震)等。 根据有关要求,不提倡学生参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灾活动。各学校要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时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充分做好各种应急准备。在处置安全事故过程中,各班级老师要指导小学生做好自救自护工作。学校每一位教职员工要将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并积极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将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时间内取得联系和支持,确保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处理组织机构。 1、安全突发事件处理指挥机构。 总指挥:蔡文阁 成员:邱世摺 2、安全突发事件处理队伍。 (1)抢救处理组: 组长:谢国呈 成员:各班班主老师 (2)后勤保障组: 组长:邱文岭 成员:各科任老师 二、日常安全管理 1、每天值日领导和值日教师要严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门口、学校校园、教学楼走廊等处进行经常性的巡视。 2、禁止在校园的教学楼踢球、爬墙、爬楼门、滑楼梯栏杆,违者通报批评,对涉及的班

道路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旅客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提高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降低事件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安全和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于本公司范围自然灾害、火灾产生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以及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涉及恐怖威胁、暴乱、动乱或严重骚乱等应对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处理。大规模群体恶性事件主要包括:严重危害生产场所、旅客等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治安秩序的群体性行为,以及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 1、车站、修理厂发生火警火灾的; 2、聚众冲击、围堵公司机关和基层单位、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等重要目标的; 3、聚众堵塞生产场所的车辆、旅客进、出站口的; 4、聚众阻挠客运站场车辆正常发班的;

5、聚众哄抢公司财产物资的; 6、罢工、罢运、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聚会、游行、示威等引起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连锁反应的; 7、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 8、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 9、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 10、敌对势力和邪教等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 11、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领导下,由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对全公司范围内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对本工作区域内较大群体性事件的处置、上报工作负责。具体处置过程中,坚持“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权限。 2、预防为主,化解矛盾。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正确处理科学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在充分考虑人民群众、广大旅客、承包者及公司的根本利益制定和出台措施,从源头上防止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建立健全公司利益协调机制和稳定的预警工作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基层,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诱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各种因素。 3、依法处置,防止激化。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处置,自觉维护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和政策的严肃性。要注意工作方法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方法处置群体性事件,慎用武力、慎用强制措施、慎用武器器械。加强对闹事者的说服教育,引导闹事的员工、承包者、驾驶员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对发生暴力行为或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危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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