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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胶件验收质量检验规范

塑胶件验收质量检验规范
塑胶件验收质量检验规范

技术质量保证协议附件

塑胶件验收质量检验规范

买方:

卖方:

一、本规范基于买方相关移动电话外观检验标准、来料检验规范、系统实验室来料实验方案、手

机成品测试规范、卖方产品规格书、质量检验标准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卖方提供给买方的塑胶件检验,买方使用本规范进行塑胶件来料检验。

三、抽样方案与判定标准

3.1 抽样方案

采用GB/T2828.1-2003/ISO2859-1:1999抽样标准中的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

3.2 判定标准

3.2.1 缺陷项目分类

A、致命缺陷CRI(Critical Defect)项目规定:明显且会造成伤害的浇铸口切断,明显且会造成伤害的缩水痕和毛刺。

B、主要缺陷MAJ(Major Defect)项目规定:断裂、裂缝、弯曲变形、脱漆、严重划伤、影响装配的缺陷等。

C、次要缺陷MIN(Minor Defect)项目规定:脏污、轻微划伤、黑点、亮点等。

3.2.2

四、检验要求

4.1 外观要求

检验时应在光源为普通室内40W日光灯的照明环境下,且光源距离待测物1m,以非透光方式,让眼睛与待测物距离30cm , 目检方向与待测物成45~90度(视线与待测面垂直为90度),检验时每面检验不超过10秒,以目视扫描方式进行。

4.1.1尺寸、公差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4.1.2颜色与双方承认的色度样版为据检测。

4.1.3各结构件上图案、文字应正确。无印刷缺陷,诸如:印刷倾斜,毛边,宽窄不一致,文字重叠,字体印刷不全,文字偏移等。

4.1.4边、角位置应无注塑、喷涂毛刺,或者因此缺陷引起的脱漆。

4.1.5按键字符印刷在结构件上的特殊结构件,应对光检测结构件无漏光现象。

4.1.6外观必须满足如下外观检验标准,见附表一。

附表一: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ok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制定目的: 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 2.适用范围: 本检验规范适用我司塑胶件产品检验作业。 3.权责单位: 本检验规范由品管单位制定,事业部总经理核准后发行; 所制定之规格,如有修改时,须经原制定单位同意后修改之。 4.应用文件: MIL-STD-105E II 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工程图纸、工程样板。 5.检验标准: 1、MIL-STD-105E II表(国家标准GB2828-87一般检查水平II),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AQL订定为CRI=0 、MAJ=0.65 、MIN=1.5。 2、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6.定义 6.1缺点分类: a.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者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 b.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c.次要缺陷(MIN):不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6.2塑胶不良描述: 6.2.1、异色点:与本身颜色不同的杂点或混入树脂中的杂点暴露在表面上。 6.2.2、气纹:由于种种原因,气体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 6.2.3、缩水:材料冷却收缩造成的表面下陷。 6.2.4、水纹:射胶时留在产品表面的水波浪的纹路。 6.2.5、拉伤:开模时分模面或皮纹拖拉产品表面造成的划痕。 6.2.6、变形:产品出现的弯曲、扭曲、拉伸现象。 6.2.7、顶白:颜色泛白,常出现在顶出的位置。 6.2.8、烧焦:塑胶燃烧变质,通常颜色发黄,严重时碳化发黑。 6.2.9、塌坑:由于材料收缩,使产品局部整体表面下陷。 6.210、熔接缝:产品在成型过程中,二股以上的融熔料相汇合的接线,目视及手感都有感觉。 6.2.11、缺料:产品某个部位不饱满 6.2.12、混色:由于内应力,在产品表面产生与产品本色不同的颜色。 6.2.13、滋边(毛刺):由于种种原因,产品非结构部分产生多余的料。 6.2.14、封堵:应该通透的地方由于滋边造成不通。 6.2.15、断裂:塑料理局部断开后的缺陷 6.2.16、拉毛:因摩擦而产生的细皮,附在塑料表面的现象。 6.2.17、油污(油痕):由于种种原因,在产品表面留下的痕迹(包括脱模式剂),使该部位发光并带有流动样 6.2.18、气泡:透明产品内部形成的在中空。 6.2.19、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的塑胶件表面线形痕迹。 6.3喷涂件不良描述: 6.3.1、漆点:涂层厚度比周围涂层厚的部分。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定义五金件、塑胶件产品外观品质的基本要求,并确立允收、拒收的准则。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同现有产品所使用的五金件和塑胶件。 3职责和权限 3.1 开发部:对本标准的制定提出指导并提供相关的设计要求。 3.2 生产部:负责对本标准提出改善建议。 3.3 品质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升级换版。 4定义 4.1 表面重要度定义 A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经常看到的面,如面板,前壳,产品的上表面、正面。 B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不经常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后面、侧面等。 C级面:产品在移动或被打开时才能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底面,内部零件的表面等。 4.2 缺陷定义 4.2.1 五金件(包括喷粉、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1.1 变形:零件整体或局部有弯曲、凹凸、不平、不直,有明显的形位偏移。 4.2.1.2 毛刺:金属表面、边缘出现余屑和表面极细小的金属颗粒。 4.2.1.3 压痕:零件表面的呈不规则的浅沟。 4.2.1.4 生锈/氧化:暴露在空气中的金属表面发生的化学反应。 4.2.1.5 零件松脱:冲压螺母、螺柱等松动、脱落,铆钉松脱等。 4.2.1.6 划伤:由尖锐物件在零件表面造成的沟痕。 4.2.1.7 软划伤:沒有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能明显看出)。 4.2.1.8 露底:露底为该喷的部位没喷或喷涂厚度过薄,可看见底色。 4.2.1.9 气泡:有气泡或无附着力的喷涂区域。 4.2.1.10 杂质:喷涂面上的外来物。 4.2.1.11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后导致的流痕。 4.2.1.12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2.1.13色差:同一产品上喷涂面颜色不一致或同一批产品里喷涂颜色不一致。 4.2.1.14 丝印不完整:字体、符号、图案印刷不完整 4.2.1.15 锯齿边状:字体、符号、图案边缘不圆滑,拖尾。 4.2.1.16 字体倾斜:字体、符号、图案丝印倾斜。 4.2.1.17 丝印颜色不对:油墨颜色不对。 4.2.2 塑胶件(包括喷油、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2.1 缺料:塑件边缘光滑,形状不规则,有不齐整之感。

塑料注塑模具验收与标准

塑料注塑模具验收标准 BP-ZL-006 版本号:01 目的:为确保模具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正常投入生产,保证模具生产使用寿命,满足产品设计的生产使用要求。规范从产品质量、模具结构、注塑成型工艺要求等方面认可模具的标准,据此对模具质量进行评估; 参照标准: GB/T 12554—2006塑料注射模技术条件 GB/T 4169.1~4169.23—2006注射模零件 GB/T 12556—2006塑料注射模模架技术条件 GB/T 14486—2008塑料模塑件尺寸公差 一、成型产品外观、尺寸、配合 1.产品外观

二、模具外观 1.模具铭牌内容完整,字符清晰,排列整齐。 2.铭牌应固定在模脚上靠近模板和基准角的地方。铭牌固定可靠、不易剥落。 3.冷却水嘴应选用塑料块插水嘴,顾客另有要求的按要求。

4.冷却水嘴不应伸出模架表面。 5.冷却水嘴需加工沉孔,沉孔直径为25mm、30mm、35mm三种规格,孔口倒角,倒角应一致。 6.冷却水嘴应有进出标记。 7.标记英文字符和数字应大于5/6,位置在水嘴正下方10mm处,字迹应清晰、美观、整齐、间距均匀。 8.模具配件应不影响模具的吊装和存放。安装时下方有外露的油缸、水嘴,预复位机构等,应有支撑腿 保护。 9.支撑腿的安装应用螺钉穿过支撑腿固定在模架上,过长的支撑腿可用车加工外螺纹柱子紧固在模架上。 10.模具顶出孔尺寸应符合指定的注塑机要求,除小型模具外,不能只用一个中心顶出。 11.定位圈应固定可靠,圈直径为100mm、250mm两种,定位圈高出底板10~20mm。顾客另有要求的除 外。 12.模具外形尺寸应符合指定注塑机的要求。 13.安装有方向要求的模具应在前模板或后模板上用箭头标明安装方向,箭头旁应有“UP”字样,箭头和 文字均为黄色,字高为50 mm。 14.模架表面不应有凹坑、锈迹、多余的吊环、进出水汽、油孔等以及影响外观的缺陷。 15.模具应便于吊装、运输,吊装时不得拆卸模具零部件,吊环不得与水嘴、油缸、预复位杆等干涉。 三、模具材料和硬度 1.模具模架应选用符合标准的标准模架。 2.模具成型零件和浇注系统(型芯、动定模镶块、活动镶块、分流锥、推杆、浇口套)材料采用性能高 于40Cr以上的材料。 3.成型对模具易腐蚀的塑料时,成型零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制作,或其成型面应采取防腐蚀措施。 4.模具成型零件硬度应不低于50HRC,或表面硬化处理硬度应高于600HV。 四、顶出、复位、抽插芯、取件 1.顶出时应顺畅、无卡滞、无异常声响。 2.斜顶表面应抛光,斜顶面低于型芯面。 3.滑动部件应开设油槽,表面需进行氮化处理,处理后表面硬度为HV700以上。 4.所有顶杆应有止转定位,每个顶杆都应进行编号。 5.顶出距离应用限位块进行限位。 6.复位弹簧应选用标准件,弹簧两端不得打磨,割断。 7.滑块、抽芯应有行程限位,小滑块用弹簧限位,弹簧不便安装时可用波子螺丝;油缸抽芯必须有行程 开关。

注塑模具验收标准模板

注塑模具验收标准

注塑模具验收标准 目的: 建立从模具结构、胶件质量及注塑成型工艺要求三方面认可模具的标准, 据此对模具质量进行评估、打分, 望不断提高模具质量; 确保模具能正常投入生产, 并生产出合格质量的胶件, 满足产 品设计的要求。 1、模具结构部分 ( 1) 模具材料 ①模胚各板材所用钢质不低于1050钢。( 相当于日本王牌钢) ②胚司、边钉、回钉、中托司、中托边所用材料表面硬度不低 于HRC60。 ③啤ABS、 HIPS料前模及前模镶件, 用超级P20钢材( 如718、M238等) 。后模用一般P20钢材( 如MUP、 M202等) , 后模镶件用1050~1055钢或材质更好的钢材。 ④啤PC、 POM、 PE等腐蚀性材料前后模及其镶件均需用420 钢材( 如S136、 M300、 M310等) 。 ⑤啤镜面模具所用钢材为420钢材( 如S136、 M300、 M310 等) 。 ⑥斜顶、摆杆表面硬度不少于HRC35, 推板表面硬度不少于

HRC28。 ⑦如果客户指定应使用模具钢材时, 模厂应满足客户要求。 ( 2) 模具应具备结构 ①模具标识: 模胚外应按客户要求打上文字。模胚内按客户指定位置打上P/N号、胶件牌号, 一模多腔应打上模腔号, 多镶件应按 设计要求打上镶件编号。 ②模具应安装合适的法兰圈, 并开标准码模坑。 ③三板模应安装扣锁并加锁钉, 以及应安装拉料钩及水口板, 先开 弹圈。 ④模具底板应开合格的顶棍孔, 孔位置应符合顶出平衡要求。 ⑤模具顶针板应装复位弹簧, 合模时, 前模板应先接触回针, 否则 模具应先安装复位机构( 有行位结构的另行要求) 。 ⑥行位结构。 2行位运动应畅顺, 接触面应开油槽。

塑胶产品通用标准

是不精密部件有限公司 技术标准

: 一.范圍 本标准规定了塑胶部品的外观要求及性能测试、等项目。 本标准适用于供应商生产、研发摸底测试、试生产、批量生产、IQC 来料检验、QA 增强性试验等各个阶段。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不良缺陷定义: 2.1.1 塑料件不良缺陷定义 2.1.1.1 点缺陷:具有点形状的缺陷,测量尺寸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准。 2.1.1.2 硬划痕(有感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样品表面有深度的划痕。 2.1.1.3 细划痕(无感划痕):指样品表面没有深度的划痕。 2.1.1.4 批锋(毛刺):由于注塑参数或模具的原因,造成在塑料件的边缘、分型面、顶针孔、镶件等 处溢出的多余胶料,摸上去有刮手感觉。 2.1.1.5 缩水:当塑料熔体通过一个较薄的截面后,其压力损失很大,很难继续保持很高的压力来填充在较厚截面而形成的凹坑。 2.1.1.6 熔接线:塑料熔体在型腔中流动时,遇到阻物(型芯等物体)时,熔体在绕过阻碍物后不能很好的融合,于是在塑料件的表面形成一条明显的结合线。 2.1.1.7 气纹:因气体干扰使塑料件表面形成一种雾状发暗痕迹。 2.1.1.8 流纹:因冷料被挤入,在塑料件表面形成的雾色或亮色的痕迹。 2.1.1.9 银纹:在塑料件表面沿树脂流动方向所呈现出的银白色条纹。 2.1.1.10 烧焦:指局部温度过高而在塑料件表面留下的发黄或碳化痕迹。 2.1.1.11 顶白/顶凸:由于塑料件的包紧力大,顶杆区域受到强大的顶出力所产生的白印或凸起。2.1.1.12 拖花/拉伤:因注射压力过大或型腔不平滑,脱模时所造成边缘的擦伤。 2.1.1.13 缺料:因注射压力不足或模腔内排气不良等原因,使融熔树脂无法到达模腔内的某一角落而 造成的射料不足现象。 2.1.1.14 翘曲:塑料件因内应力作用等原因而造成的平面变形。 2.1.1.15 杂质:有异物混入原料中等原因,成型后在产品表面呈现出斑点。 2.1.1.16 气泡:由于原料未充分干燥,造成成型后产品内部有缩孔。 2.1.1.17 多胶点:因模具方面的损伤而造成产品表面有细小的塑胶凸起。 2.1.1.18 色差:产品表面呈现出与原样件的颜色的差异、或同一套外壳之间呈现出颜色的差异,称为 色差。

塑料件检验标准

塑料件检验标准.txt爱情是艺术,结婚是技术,离婚是算术。这年头女孩们都在争做小“腰”精,谁还稀罕小“腹”婆呀?高职不如高薪,高薪不如高寿,高寿不如高兴。检验标准 塑料件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为IQC对塑料(包括五金件)来料检验、测试提供作业方法指导。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须经IQC检验、测试塑料(包括五金件)来料的检测过程。 3职责 IQC检查员负责按照本标准对相关来料进行检验、测试。 4工具 卡尺(精度不低于)。 打火机。 5外观缺陷检查条件 距离:肉眼与被测物距离30CM。 时间:10秒钟内确认缺陷。 角度:15-90度范围旋转。 照明:60W日光灯下。 视力:以上(含较正后)。 6检验项目及要求 塑壳 a.所有外观面光滑过渡、无注塑不良。 b.外观面无划伤、痕迹、压痕。 c.非喷涂面不能有喷涂印。 d.喷涂均匀完整、不粗糙、无暗纹、亮斑,不能有局部堆积,少油,纤维丝。喷涂是否牢固,硬度是否符合要求。 e.喷涂层色差光泽均匀、光亮。 6. 尺寸 测量下列尺寸,所有尺寸均须同图纸吻合或与样板一致。 a.五金槽的尺寸。 b.外型轮廓。 c.定位孔位置 d.特殊点位置及规格(超声线)。 a.原材料是符合相关设计要求。 b.防火材料应用打火机做实验(需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进行)。 a.将胶壳与相应的保护板、五金、支架等配件试装应配合良好。 b.必要时应取1-3个胶壳试超声,超声缝隙应均匀一致,焊接良好。 五金件 测量五金的尺寸,须与样品或BOM一致。 目测检查五金的色泽是否与样品一致,是否有划伤、变形,电镀层脱落等。 7检验方法 外观 使用目测法检查被检品的外观。 尺寸

注塑模具验收标准

塑料注塑模具验收标准 目的:为确保模具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正常投入生产,保证模具生产使用寿命,满足产品设计的生产使用要求。规范从产品质量、模具结构、注塑成型工艺要求等方面认可模具的标准,据此对模具质量进行评估; 参照标准: GB/T 12554—2006塑料注射模技术条件 GB/T 4169.1~4169.23—2006注射模零件 GB/T 12556—2006塑料注射模模架技术条件 GB/T 14486—2008塑料模塑件尺寸公差 一、成型产品外观、尺寸、配合 1.产品表面不允许缺陷:缺料、烧焦、顶白、白线、披峰、起泡、拉白(或拉裂、拉断)、烘印、 皱纹。 2.熔接痕:一般圆形穿孔熔接痕长度不大于5mm,异形穿孔熔接痕长度小于15mm,熔接痕强度并能通 过功能安全测试。 3.收缩:外观面明显处不允许有收缩,不明显处允许有轻微缩水(手感不到凹痕)。 4.变型:一般小型产品平面不平度小于0.3mm,有装配要求的需保证装配要求。 5.外观明显处不能有气纹、料花,产品一般不能有气泡。 6.产品的几何形状,尺寸大小精度应符合正式有效的开模图纸(或3D文件)要求,产品公差需根据公 差原则,轴类尺寸公差为负公差,孔类尺寸公差为正公差,顾客有要求的按要求。 7.产品壁厚:产品壁厚一般要求做到平均壁厚,非平均壁厚应符合图纸要求,公差根据模具特性应做到 -0.1mm。 8.产品配合:面壳底壳配合:表面错位小于0.1mm,不能有刮手现象,有配合要求的孔、轴、面要保证 配合间隔和使用要求。 二、模具外观 1.模具铭牌内容完整,字符清晰,排列整齐。 2.铭牌应固定在模脚上靠近模板和基准角的地方。铭牌固定可靠、不易剥落。 3.冷却水嘴应选用塑料块插水嘴,顾客另有要求的按要求。 4.冷却水嘴不应伸出模架表面。 5.冷却水嘴需加工沉孔,沉孔直径为25mm、30mm、35mm三种规格,孔口倒角,倒角应一致。 6.冷却水嘴应有进出标记。 7.标记英文字符和数字应大于5/6,位置在水嘴正下方10mm处,字迹应清晰、美观、整齐、间距均匀。

模具检验标准

1 模具外观 1.1 模具铭牌内容完整,字符清晰,排列整齐。 1.2 铭牌应固定在模脚上靠近模板和基准角的地方。铭牌固定可靠、不易剥落。1.3 冷却水嘴应选用塑料快插水嘴,合同另有规定的,按合同要求。 1.4 冷却水嘴不应伸出模架表面。 1.5 冷却水嘴沉孔直径为25mm、30mm、35mm三种规格,孔口倒角,倒角应一致。1.6 冷却水嘴应有进出标记, 1.7 标记英文字符和数字应大于5/6”,位置在水嘴正下方10mm处,字迹应清晰、美观、 整齐、间距均匀。 1.8模具配件应不影响模具的吊装和存放。安装时下方有外露的油缸、水嘴,预复位机构等,应有支撑腿保护。 1.9支撑腿的安装应用螺钉穿过支撑腿固定在模架上,过长的支撑腿可用车加工外螺纹 柱子紧固在模架上。 1.10模具顶出孔尺寸应符合指定的注塑机要求,除小型模具外,不能只用一个中心顶出, 1.11定位圈应固定可靠,圈直径为100mm、250mm两种,定位圈高出底板10~20mm。合同另有要求的除外。 1.12模具外形尺寸应符合指定注塑机的要求。 1.13安装有方向要求的模具应在前模板或后模板上用箭头标明安装方向,箭头旁应有 “UP”字样,箭头和文字均为黄色,字高为50 mm。 1.14模架表面不应有凹坑、锈迹、多余的吊环、进出水汽、油孔等以及影响外观的缺陷。 1.15模具应便于吊装、运输,吊装时不得折卸模具零部件,吊环不得与水嘴、油缸、预 复位杆等干涉 2 顶出、复位、抽插芯、取件

2.1 顶出时应顺畅、无卡滞、异常声响。 2.2 斜顶表面应抛光,斜顶面低于型芯面。 2.3滑动部件应开设油槽,表面需进行氮化处理,处理后表面硬度为HV700以上。 2.4所有顶杆应有止转定位,每个顶杆都应进行编号。 2.2.5顶出距离应用限位块进行限位。 2.6复位弹簧应选用标准件,弹簧两端不得打磨,割断。 2.7滑块、抽芯应有行程限位,小滑块用弹簧限位,弹簧不便安装时可用波子螺丝;油缸抽芯必须有行程开关。 2.8滑块抽芯一般采用斜导柱,斜导柱角度应比滑块锁紧面角度小2?~3?。滑块行程过长应采用油缸抽拔。 2.9油缸抽芯成型部分端面被包覆时,油缸应加自锁机构。 2.10滑块宽度超过150 mm的大滑块下面应有耐磨板,耐磨板材料应选用T8A,经热处理后硬度为HRC50~55,耐磨板比大面高出0.05~0.1 mm,并开制油槽。2.11顶杆不应上下串动。 2.12顶杆上加倒钩,倒钩的方向应保持一致,倒钩易于从制品上去除。 2.13顶杆孔与顶杆的配合间隙,封胶段长度,顶杆孔的表面粗糙度应按相关企业标准要求。 2.14制品应有利于操作工取下。 2.15制品顶出时易跟着斜顶走,顶杆上应加槽或蚀纹。 2.16 固定在顶杆上的顶块,应牢固可靠,四周非成型部分应加工3?~5?的斜度,下部周边应倒角。 2.17模架上的油路孔内应无铁屑杂物。 2.18回程杆端面平整,无点焊。胚头底部无垫片,点焊。 2.19三板模浇口板导向滑动顺利,浇口板易拉开。 2.20三板模限位拉杆应布置在模具安装方向的两侧,或在模架外加拉板,防止限位拉杆与操作工干涉。 2.21油路气道应顺畅,液压顶出复位应到位。 2.22导套底部应开制排气口。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料外观检验标准 一、目的: 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IQC检验之部品符合产品质量要求。 二、职责 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MQE主管协调处理。 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MQE工程师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参考文件 GSM FQA外观检验标准 DBTEL电池板外观检验标准 客户要求的相关文件 四、缺陷定义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这些气体大多 为树脂内的湿气,某些树脂易吸收湿气,因此制造前应加入一道干燥工序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 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0.3mm,也被认为有漏印。 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同色点: 指颜色与部品颜色相接近的点;反之为异色点。 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 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 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细碎划伤:无深度的表面擦伤或痕迹(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硬划伤: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通常为手工操作时造成) 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或尺寸小于设计尺寸(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颜色分离:塑料生产中,流动区出现的条状或点状色痕(通常由于加入再生材料引起) 不可见:指瑕疵直径<0.03mm为不可见,LENS透明区除外(依每部品材料所订定之检测距离) 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 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 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 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 毛屑:分布在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注塑模具验收标准规范

注塑模具验收标准规范 一、成型产品外观、尺寸、配合 1、产品表面不允许缺陷:缺料、烧焦、顶白、白线、披峰、起泡、拉白(或拉裂、拉断)、烘印、皱纹。 2.、熔接痕:一般圆形穿孔熔接痕长度不大于5mm,异形穿孔熔接痕长度小于15mm,熔接痕强度并能通过功能安全测试。 3、收缩:外观面明显处不允许有收缩,不明显处允许有轻微缩水(手感不到凹痕)。 4、一般小型产品平面不平度小于0.3mm,有装配要求的需保证装配要求。 5、外观明显处不能有气纹、料花,产品一般不能有气泡。 6、产品的几何形状,尺寸大小精度应符合正式有效的开模图纸(或3D文件)要求,产品公差需根据公差原则,轴类尺寸公差为负公差,孔类尺寸公差为正公差,顾客有要求的按要求。

7、产品壁厚:产品壁厚一般要求做到平均壁厚,非平均壁厚应符合图纸要求,公差根据模具特性应做到-0.1mm。 8、产品配合:面壳底壳配合——表面错位小于0.1mm,不能有刮手现象,有配合要求的孔、轴、面要保证配合间隔和使用要求。 二、模具外观 1、模具铭牌内容完整,字符清晰,排列整齐。 2、铭牌应固定在模脚上靠近模板和基准角的地方。铭牌固定可靠、不易剥落。 3、冷却水嘴应选用塑料块插水嘴,顾客另有要求的按要求。 4、冷却水嘴不应伸出模架表面。 5、冷却水嘴需加工沉孔,沉孔直径为25mm、30mm、35mm三种规格,孔口倒角,倒角应一致。

6、冷却水嘴应有进出标记。 7、标记英文字符和数字应大于5。 8、位置在水嘴正下方10mm处,字迹应清晰、美观、整齐、间距均匀。 9、模具配件应不影响模具的吊装和存放。安装时下方有外露的油缸、水嘴,预复位机构等,应有支撑腿保护。 10、支撑腿的安装应用螺钉穿过支撑腿固定在模架上,过长的支撑腿可用车加工外螺纹柱子紧固在模架上。 11、模具顶出孔尺寸应符合指定的注塑机要求,除小型模具外,不能只用一个中心顶出。 12、定位圈应固定可靠,圈直径为100mm、250mm两种,定位圈高出底板10~20mm。顾客另有要求的除外。 13、模具外形尺寸应符合指定注塑机的要求。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Rev: 1 适用范围 : 期 : 2006年4月29日 修订记录

一、目的: 1.1为规范塑料外观检验标准,确保经品保检验之部品外观符合客户的品质要求。 二、职责 本标准必须经由培训合格之检验人员执行 检验中如有疑问及争执,须由质量主管协调处理。 若出现本标准中未涉及的项目,应立即通知质量主管修改或解释本标准。 三、适用范围: 此规范的检验标准仅针对中兴客户之产品,其他产品参考崇正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四、缺陷定义 点(含杂质):具有点的形状,测量时以其最大直径为其尺寸 毛边:在塑料零件的边缘或结合线处线性凸起 (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亮痕(银丝):在成型中形成的气体使塑料零件表面退色(通常为白色)。 气泡:塑料内部的隔离区使其表面产生圆形的突起 变形:制造中内应力差异或冷却不良引起的塑料零件变形 顶白:成品被顶出模具所造成之泛白及变形﹐通常发生在顶出稍的另一端(母模面)缺料:由于模具的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成品有射不饱和缺料情形.

断印:印刷中由于杂质或其它原因造成印刷字体中的白点等情况。 漏印:印刷内容缺划或缺角或字体断印缺陷大于,也被认为有漏印。 色差:指实际部品颜色与承认样品颜色或色号比对超出允收值。 流水纹:由于成形的原因﹐在浇口处留下的热溶塑料流动的条纹 熔接痕:由于两条或更多的熔融的塑料流汇聚,而形成在零件表面的线性痕迹 装配缝隙:除了设计时规定的缝隙外,由两部组件装配造成的缝隙 凹痕缩水:零件表面出现凹陷的痕迹(通常为成型不良所致) 油斑:附着在对象表面的油性液体 漏喷:应喷漆之产品表面部份因异常原因而导致油漆没有喷到露出底材之现象 修边不良:产品边缘处因人工修边而产生缺口等不规则形状 毛屑:分布在注塑件、喷漆件表面的线型杂质。 刮痕:硬物或锐器造成零件表面的深度线性伤痕,用手指甲感觉有感、有层次感。 刮伤:无深度的表面划痕,用手指甲感觉无感、无层次感。 碰伤:产品表面或边缘遭硬物撞击而产生的痕迹 桔皮: 涂装表面呈现桔子皮似的凹凸,也称桔子皮 黑条及烧痕:零件表面发生变色、弯曲或破裂,显示出热分解后的现象 拉白:把成型品从模具中拿出时,因拔取方向造成的伤痕(大多出现于侧面) 五、检验标准 此规范系依据 GB/ 一次抽样方案Ⅱ级之抽样水准,随机取样进行检验,AQL以各部门作业指导书为准,如无明确要求的,依据以下AQL进行判定。 严重缺陷(CR): C=0 主要缺点(MA):MA=主要为性能、功能不良及零部件漏装等,且此类型缺陷会引起客户投诉或返工费用较大者. 次要缺点(MI):MI= 主要为外观不良或机械性能不良,但不影响性能的缺陷。 六、检验方法:

塑胶、喷涂件检验标准A1

广州市奥威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检验规范文件 塑胶件、喷涂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 版本号 : A1 秘密等级:普通发出部门 : 生产部 颁发日期: 总页数:13 附件:无主题词: 编制: 刘亿华 审核: 批准: 文件更改历史 更改日期版本号更改原因 A1 新版发布

为控制塑胶件和喷涂件产品的质量,同时为检验人员提供依据,特制定塑胶件和喷涂件的外观检查判定有明确统一的依据和规范。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所有塑胶件及喷涂件塑胶物料的检验生产、外协加工、外购等进厂检验。 3 职责和权限 3.1 IQC依照此标准执行塑胶件和喷涂件的外观检验。 3.2 QE负责此文件的编写与升级维护。 4.术语 4.1 塑胶件: 4.1.1 银丝:低分子挥发物、水分等气体在塑料表面形成的不破裂银丝状斑纹。 4.1.2 飞边:模塑过程中,浸入模具各模面缝隙间,并留存在制品上的剩余物。 4.1.3 檫毛:制体脱模后,表面因机械原因产生无光泽的痕迹,手摸无深度感,用光腊檫试,不能消除。 4.1.4 划痕:制件脱模后,表面因机械原因产生有深度的痕迹。 4.1.5 白印:制件在脱模时产生的白化的现象。 4.1.6 暗泡:塑料成型时,由于残留的空气或其它气体而在制品内部形成的气泡缺陷。 4.1.7 烧焦:模具排气不良,注塑时,在制件表面局部部位产生变色、焦化现象。 4.1.8 熔接痕:在塑料成型过程中,由不同流向塑料在制件表面形的痕迹。 4.1.9 缩痕:由于壁厚及其它原因,注塑后,制件表面形成的凹坑。 4.1.10脱皮、分层:由于混料或其它原因、废丝、废屑,在注塑过程中被冲积到塑件表面而形的块状层状 或点状与周围部分颜色不同或花斑色现象。 4.2喷涂件: 4.2.1涂层厚度:又称膜厚,系指涂层厚度是指漆膜覆盖在塑胶制品表面上的厚度。 4.2.2涂层附着力:附着力是指涂料与被涂物之间或涂层与涂层之间相互结合的强度。 4.2.3颜色与色差:颜色是指涂层附着在塑材表面后通过外界光源照射所反应出来的颜色。 4.2.4涂层光泽:涂层光泽是涂层外观质量的一个主要性能指标,是涂层表面在外界光源影响下所表 现出的明亮度。 4.2.5涂层硬度:硬度是表面涂层结构强度的重要性能之一,可理解为涂层附着在塑材上被另一物体 攻击时所表现在阻力。 4.2.6涂层耐磨度:喷涂件涂层与外界物发生接触、磨擦时所能承受被破坏的能力。 4.2.7涂层耐腐蚀:耐腐蚀是指抗化学成份而不造成破坏的能力。 4.2.8涂层老化:涂层老化是指喷涂件在经受时间与存放环境的影响下,喷涂件分子结构与所产生的 变化。(如失光、变色、斑点、起泡、裂纹、脱落、粉化等现象) 5 检验环境及所用设备 5.1 检验环境 5.1.1被检验物料距离光源高度在1米左右。 5.1.2人眼距离被检验物料的距离为30cm-40cm,±45度角目视。 5.1.3 外观检验时间为5s-10s。 5.1.4光源为白萤日光灯管。 5.1.5如右图: 5.2检测设备: 游标卡尺、直尺、工具显微镜、检验规、高度计、高度尺、针规、R规、塞规、介刀、3M胶 纸(600)、2H铅笔、95%酒精、橡皮、耐酒精测试架、硬度测试仪、耐磨测试架等。

塑料注塑模具验收流程

注塑模具验收流程 目的: 规范新模具及模具修改后的验收操作,提高模具验收的质量,使模具能够满足客户产品的要求。 范围: 适用于注塑模具和模具修改后的验收。 职责: 项目部: 1)新产品:负责新产品(注塑模)开发,确保模具能正常投产,并协助内部解决相关 技术问题,在模具投产期,必须确保产品结构合格,符合生产要求,确认合格后要求在实物样签名确认,并出相关技术文件指导内部的生产; 2)改模:根据客户或者内部提出的改模建议,做出合理评估,对模具进行设计更改, 完成后需对改模后的产品进行确认,合格后要求在实物样签名确认,并发相关技术文件指导生产。 模具部: 1)对新开模具开发及改模模具进度进行跟踪,负责信息交流及传递。 2)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时间完成新模的生产或者模具的改模 3)对模具的镶件和相关部分零件图完成尺寸检测并且记录在案 4)配合项目工程师试模跟踪 品质部: 1)对于新开发的产品进检需根据技术部的最新产品图纸对产品的尺寸进行检测,并记录 相关数据; 2)对于改模牵涉的产品,改模以及牵涉的尺寸进行检测,并且记录相关数据 生产部: 1)负责接收符合移交条件的注塑模具; 2)对符合移交条件的注塑模进行试模验证,验证合格后送样技术部及品质部重新确认 结构外观,合格后负责人需在产品上签名确认,之后方可安排生产; 3)跟进新模具试模到验收过程中的生产状态,; 4)协助项目部对新模具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提供合理建议; 5)执行办理新模具的移交验收事项。 验收程序 新模具验收流程: 1)汽车客户群,模具制作完成、试模结束,样品经确认后,合格后,封实物合格样,确 认模具本身没什么问题后,生产模数达20000模次后,给予验收,提供<模具验收单>。 2)普通客户群,相关质量可按现有品质要求确认,确认合格后,封存实物合格样,确认 模具本身没什么问题后,生产模数达5000模次后,给予验收,提供<模具验收单>。改模验收流程: 1)因客户需求改变产品结构尺寸或内部在使用时提出改变产品结构尺寸,由项目部/品 质部评估可行后,发改模指令单,由计划部回复下模时间,再由模具部安排改模2)改模完成后,安排试模验证,并送项目/品质部评估确认,评估确认合格后,封存实 物合格样,并下发相关文件后方可安排生产。

模具验收标准

一.成型产品外观、尺寸、配合。 1、产品表面不允许缺陷:缺料、烧焦、顶白、白线、披峰、起泡、拉白(或拉裂、拉断) 、烘印、皱纹。 2、熔接痕:一般圆形穿孔熔接痕长度不大于5mm,异形穿孔熔接痕长度小于15mm,熔接痕强度并能通过功能安全测试。 3、收缩:外观面明显处不允许有收缩,不明显处允许有轻微缩水(手感不到凹痕)。 4、一般小型产品平面不平度小于0、3mm,有装配要求的需保证装配要求。 5、外观明显处不能有气纹、料花,产品一般不能有气泡。 6、产品的几何形状,尺寸大小精度应符合正式有效的开模图纸(或3D文件)要求,产品公差需根据公差原则,轴类尺寸公差为负公差,孔类尺寸公差为正公差,顾客有要求的按要求。 7、产品壁厚:产品壁厚一般要求做到平均壁厚,非平均壁厚应符合图纸要求,公差根据模具特性应做到-0、1mm。 8、产品配合:面壳底壳配合:表面错位小于0、1mm,不能有刮手现象,有配合要求的孔、轴、面要保证配合间隔与使用要求。 2、铭牌应固定在模脚上靠近模板与基准角的地方。铭牌固定可靠、不易剥落。 3、冷却水嘴应选用塑料块插水嘴,顾客另有要求的按要求。 4、冷却水嘴不应伸出模架表面 5、冷却水嘴需加工沉孔,沉孔直径为25mm、30mm、35mm三种规格,孔口倒角,倒角应一致。。 6、冷却水嘴应有进出标记。 7、标记英文字符与数字应大于5/6,位置在水嘴正下方10mm处,字迹应清晰、美观、整齐、间距均匀。 8、模具配件应不影响模具的吊装与存放。安装时下方有外露的油缸、水嘴,预复位机构等,应有支撑腿保护。 9、支撑腿的安装应用螺钉穿过支撑腿固定在模架上,过长的支撑腿可用车加工外螺纹柱子紧固在模架上。 10、模具顶出孔尺寸应符合指定的注塑机要求,除小型模具外,不能只用一个中心顶出。 11、定位圈应固定可靠,圈直径为100mm、250mm两种,定位圈高出底板10~20mm。顾客另有要求的除外。 12、模具外形尺寸应符合指定注塑机的要求。 13、安装有方向要求的模具应在前模板或后模板上用箭头标明安装方向,箭头旁应有“UP”字样,箭头与文字均为黄色,字高为50 mm。 14、模架表面不应有凹坑、锈迹、多余的吊环、进出水汽、油孔等以及影响外观的缺陷。 15、模具应便于吊装、运输,吊装时不得拆卸模具零部件,吊环不得与水嘴、油缸、预复位杆等干涉。

塑料注塑模具验收标准

塑料注塑模具验收标准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四川德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塑料注塑模具验收标准 目的: 为确保模具能生产出合格的产品,正常投入生产,保证模具生产使用寿命,满足产品设计的生产使用要求。规范从产品质量、模具结构、注塑成型工艺要求等方面认可模具的标准,据此对模具质量进行评估; 参照标准: GB/T 12554—2006塑料注射模技术条件 GB/T 4169.1~4169.23—2006注射模零件 GB/T 12556—2006塑料注射模模架技术条件 GB/T 14486—2008塑料模塑件尺寸公差 一、成型产品外观、尺寸、配合 1.产品表面不允许缺陷:缺料、烧焦、顶白、白线、披峰、起泡、拉白 (或拉裂、拉断)、烘印、皱纹。 2.熔接痕:一般圆形穿孔熔接痕长度不大于5mm,异形穿孔熔接痕长度小于 15mm,熔接痕强度并能通过功能安全测试。 3.收缩:外观面明显处不允许有收缩,不明显处允许有轻微缩水(手感不到凹 痕)。 4.变型:一般小型产品平面不平度小于0.3mm,有装配要求的需保证装配要 求。 5.外观明显处不能有气纹、料花,产品一般不能有气泡。

6.产品的几何形状,尺寸大小精度应符合正式有效的开模图纸(或3D文件) 要求,产品公差需根据公差原则,轴类尺寸公差为负公差,孔类尺寸公差为正公差,顾客有要求的按要求。 7.产品壁厚:产品壁厚一般要求做到平均壁厚,非平均壁厚应符合图纸要求, 公差根据模具特性应做到-0.1mm。 8.产品配合:面壳底壳配合:表面错位小于0.1mm,不能有刮手现象,有配合 要求的孔、轴、面要保证配合间隔和使用要求。 二、模具外观 1.模具铭牌内容完整,字符清晰,排列整齐。 2.铭牌应固定在模脚上靠近模板和基准角的地方。铭牌固定可靠、不易剥落。 3.冷却水嘴应选用塑料块插水嘴,顾客另有要求的按要求。 4.冷却水嘴不应伸出模架表面。 5.冷却水嘴需加工沉孔,沉孔直径为25mm、30mm、35mm三种规格,孔口倒 角,倒角应一致。 6.冷却水嘴应有进出标记。 7.标记英文字符和数字应大于5/6,位置在水嘴正下方10mm处,字迹应清 晰、美观、整齐、间距均匀。 8.模具配件应不影响模具的吊装和存放。安装时下方有外露的油缸、水嘴,预 复位机构等,应有支撑腿保护。 9.支撑腿的安装应用螺钉穿过支撑腿固定在模架上,过长的支撑腿可用车加工 外螺纹柱子紧固在模架上。

注塑模具验收项目及标准

1、模具结构部分 (1)模具材料 ①模胚各板材所用钢质不低于1050钢。(相当于日本王牌钢) ②胚司、边钉、回钉、中托司、中托边所用材料表面硬度不低于HRC60。 ③啤ABS、HIPS料前模及前模镶件,用超级P20钢材(如718、M238等)。后模用一般P20钢材(如MUP、M202等),后模镶件用1050~1055钢或材质更好的钢材。 ④啤PC、POM、PE等腐蚀性材料前后模及其镶件均需用420钢材(如S136、M300、M310等)。 ⑤啤镜面模具所用钢材为420钢材(如S136、M300、M310等)。 ⑥斜顶、摆杆表面硬度不少于HRC35,推板表面硬度不少于HRC28。 ⑦如果客户指定应使用模具钢材时,模厂应满足客户要求。 (2)模具应具备结构 ①模具标识:模胚外应按客户要求打上文字。模胚内按客户指定位置打上P/N号、胶件牌号,一模多腔应打上模腔号,多镶件应按设计要求打上镶件编号。 ②模具应安装合适的法兰圈,并开标准码模坑。 ③三板模应安装扣锁并加锁钉,以及应安装拉料钩及水口板,先开弹圈。 ④模具底板应开合格的顶棍孔,孔位置应符合顶出平衡要求。 ⑤模具顶针板应装复位弹簧,合模时,前模板应先接触回针,否则模具应先安装复位机构(有行位结构的另行要求)。 ⑥行位结构。 2行位运动应畅顺,接触面应开油槽。 2行位上应安装使行位弹出作用之弹簧,并安装限位装置。 2在高度方向运动之哈夫块共推出高度不能超过导滑槽长度的2/5。 ⑦顶出机构。

2顶针设置应使胶件脱模时不产生永久变形、顶白、不影响塑胶件外观。 2顶针机构应保证灵活、可靠、不发生错误动作。 2顶针、司筒顶面非平面时,顶针、司筒应定位。 ⑧底板上应均匀设置垃圾钉,垃圾钉高度应一致。 ⑨4545或以上级大模应加设中托边,一套模中司筒数量达到或超过16支应增设中托边。 ⑩流道直径、长度加工应合理,在保证成形质量的前提下尽量缩短流程,减少断面积以缩短填充及冷却时间,同时浇注系统损耗的塑料应最少。流道一般应设置冷料井。 11 型腔分布应合理,应符合各型腔同时注满的原理,浇口设置应不影响胶件外观,满足胶件装配,在啤作允许的条件下尽量做到浇口残留量最少。 12 冷却系统。 2运水流道分面应使模具表面各部分温差在10℃之内。 2运水流道出入孔位置不影响安装,喉嘴大小为13mm。 2在型腔表面的镶件、行位等一般应通入运水,电池兜、手柄位、喇叭位等镶件必须通入运水。 2模具运水流道应不漏水,并在流道出入口应标有“OUT”和“IN”字样。若是多组运水流道还应加上组别号。 13 电池兜等对前模产生较大包紧力部位应在对应之后模部位均匀增加勾针等。 14 模具结构保证排气顺畅。 15 柱位高度超过20mm应用司筒,超过25mm骨位应根据设计要求均匀增加走胶米仔。 16 模具应根据强度要求均匀分布撑头,以防模具变形。 17 模具型腔应力中心应尽量与模具中心一致,其型腔中心最多不超过模具中心的25%。 18 外形表面有会引起缩水之对应后模柱位应增设火山口。 19 分模面为单向斜面及大型深型腔等模具,分模面应设可靠的自锁装置。

注塑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注塑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一、 披锋: A. 外观上以看不出飞边,并且手摸时不刮手为准; B. 孔位及装配位置披锋,以不影响装配为准; 二、 缩水: 第一观测面:从90℃、60℃、45℃观看无明显缩水痕,如 在柱位、骨位背面之缩水,以30CM 距离观看(90℃)不明显,且触摸无严重凹陷感为准。 三、 黑点: A. 第一测量面:小于0.5MM,每面不超过5点, 不可3点集中,分隔 5CM--10CM; B. 第二测量面:小于0.7MM,每面不超过5点, 分隔5CM--10CM; C. 第三测量面:小于1.0MM,每面不超过5点,分隔5CM。

四、 混色: A.第一测量面:制品边沿,颜色与制品对比反差 小,可接收1点且小于3MM,制品中间,颜色 与制品反差小,可接受1点且小于1MM; B.第二测量面:制品边沿,颜色与制品对比反差 小,可接收1点且小于5MM,制品中间颜色与 制品反差小,可接受1点且小于3MM;颜色与制品反差大时(参考黑 点要求); C.第三测量面:根据制品的不同位置要求相应放松,考虑是否暴露。 五、 烧焦: 参考混色要求,制品内部螺丝柱位烧焦不应影响装配及制品强度; 六、 划伤: A.第一测量面:长度<2CM,宽<0.1MM,且不可 凹陷,限2条,间隔 10CM; B.第二测量面:长度<3CM,宽<1MM,且不可凹 陷,限2条,间隔10CM; C.第三测量面:长度<5CM,宽<1MM,且不可凹 陷,限2条。 七、 碰伤: A.第一测量面:中间<1点,深<0.5MM,边沿<2点,间隔10CM,深度<0.5MM; B.第二测量面:中间<2点,间隔5CM,深度<0.7MM。 八、 走胶不齐: A.第一测量面:不允许; B.第二测量面:不允许; C.第三测量面:不影响装配且轻微可接受。 九、 变形: 产品变形量应小于0.3MM。 十、 顶白: A.第一测量面:不允许; B.第二测量面:不允许; C.第三测量在:可接受。

注塑件检验标准1.0

XX厂产品检验规范 版本:1.0 1、本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产品的质量,制定出适应本厂的产品检验标准,使质检员检验物料时能按照其标准把关,而采取的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依据。 2、本规范用来规定注塑与五金物料的具体检验要求、项目、方法及来料抽样方案,使其能够达到生产的要求,并且能够满足客户的需要。 3、本规范定义产品外观品质的基本要求,并确立允收/拒收之准则, 使公司的产品要求和供应商的来料要求达到统一的质量标准。 一、应用文件: 1.依据MIL-STD-105E II抽样计划表(国家标准GB2828-2003,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 样表),正常检验、单次抽样计划,取一般抽样检验水平II。AQL定为CRITICAL= 0,MAJOR =1.0及MINOR =2.5。 2.依据产品规格书、样板。 3.有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二、检验工具: 1.胶带:3M600思高原装测试胶带 2.游标卡尺:0~150mm,精度0.02mm 3.千分尺:0~25mm,精度0.01mm 4.推拉力计:NK500, 指针式 5.标准光源灯箱 6.外观检验菲林

7. 塞规0.02-1.0mm 三、检验环境: 照度:飞利浦4000K,800~1200LM,显色指数Ra≥80日光灯 视力:裸视或矫正视力在1.0以上且无色盲 视线与被检物表面角度:45±15° 丝印、移印、喷涂表面检验温度:23±2℃,相对湿度50±5%。 外观与结构检查时间:A面5~6秒/PCS,B面:3~4秒/PCS,C面:3~4秒/PCS 检验项目 1、包装标识的确认; 2、产品外观检验; 3、结构尺寸检验; 4、结构配合的检验; 5、丝印、移印、喷涂表面检验。 缺陷类别及定义: 缺陷检查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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