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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本-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甲字第1812号

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第二次信息发布文本

建设单位: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受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委托开展对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现根据国家法规及规定,并经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同意向公众进行第二次信息发布,公开环评内容。

本文内容为现阶段环评成果。下一阶段,将在听取公众、专家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

1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

1.1.1建设地点

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位于大万山岛西南 1.4km处,距离西北珠海市市区最近距离约为36km。

1.1.2项目背景

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常规能源的过量消耗导致了非可再生能源日渐枯竭,同时全球也面临着严重污染问题。开发新能源、降低碳排放、走环境友好型的能源供应路线已在全球达成共识。伴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把目光投向资源和能源均十分丰富的海洋。海洋波浪能为典型的清洁无污染可再生能源,其能流密度大、分布范围广、易于大规模利用等优点带来的商业价值受到世界沿海各国,尤其是英国、挪威、日本、丹麦、葡萄牙、爱尔兰、澳大利亚等国家的重视。目前国外已有一些大型的波浪能装置问世,其技术已基本成熟。

根据调查和利用波浪观测资料计算统计,我国沿岸波浪能资源理论平均功率为1285.22万kW,这些资源在沿岸的分布很不均匀。以台湾省沿岸为最多,为429万kW,占全国总量的三分之一。其次是浙江、广东、福建,山东沿岸也较多,在160~205万kW之间,总计约为706万kW,约占全国总量的55%,其它省市沿岸则很少,仅在56~143万kW之间。

珠海大万山岛是我国海洋能资源最丰富的海域之一。全年的主要风力为秋冬春三季的东北季风和夏季的西南季风。大万山岛的北侧有白沥岛,西侧有小万山岛,东南侧15km有庙湾岛和北尖岛。整个岛屿受到东北、东、东南、南、西南各方向的浪,而大万山岛南侧是各方向的波浪均可抵达的区域,全年均具有很好的海浪。在我国第一次海洋能资源调查中,万山群岛便被列入波浪能丰富海域。国家海洋局

第二海洋研究所等单位根据万山海洋观测站提供的波浪数据以及海军航保部提供的波浪数据均证明,万山群岛附近海域年均波高达到1m以上。根据风向、风速和风频观测资料分析,结合风造波以及波浪运动理论,大万山岛南侧具有四季比较均匀的波浪能资源。波浪能流密度不低于年均5kW/m,全年有效波高1.5m~2.5m间的累计时间不小于2000h。可见大万山岛南侧波浪能资源丰富,四季分布均匀,海底平整,流速较低,与海岛其他用户的用海并无冲突,适合作为波浪能发电系统示范工程。

根据珠海市的整体规划,大万山岛定位为生态旅游开发。随着海岛的逐步开发,基础设施建设、旅游经济的发展将使用电需求大幅度增长。根据预测,海岛年用电量将超过120万kWh。因此,目前的发电能力与用电需求之间存在很大缺口。为改善海岛的能源问题,不断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探索和开发清洁能源,通过测试收集波浪能发电实验对比数据,推动我国波浪能发电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为波浪能发电技术起到示范作用,同时也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拟在大万山岛南侧海域实施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的规定,凡新建、改建、扩建对环境有影响的工程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以阐明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及工程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影响。为此,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委托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院)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评价工作。

我院接受委托后与本项目设计单位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积极协作,将环评工作与项目方案设计工作紧密结合,将对环境的考虑充分融入到方案设计中。对工程设计报告中提出的各装机容量和布置方案的环境可行性、合理性进行了分析比较,并

将环境因素纳入工程设计方案。根据该工程规模方案,在全面了解本工程的建设性质、规模以及区域海域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对项目环境影响开展了预测评价,于2017年7月编制形成报告书送审稿。

本评价包括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本工程设计运行期25年,退役期环境影响应在拆除施工前另行编制环境影响报告。

1.2主要建设内容

1.2.1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

(2)建设性质

新建项目

(3)建设内容

本工程测试泊位安装3台单机容量为100kW的波浪能发电机组,示范工程安装6台单机容量为100kW的波浪能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900KW,本工程主变容量为1000KV A。工程以1回10kV电缆线路接入万山岛10kV架空线,电缆线路长度约为600m。

1.2.2建设周期

本工程总工期24个月。

1.2.3工程投资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11812万(不含装置)。

1.3项目规划相符性

根据“十三五”期间我国海岛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海岛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成效,海岛对地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率进一步提高,符合生态文明要求的海岛治理体系基本形成。本项目位于大万山岛西南侧海域,波浪能资源较丰富。发电装置及输电管线用海范围已避开

军事用海区,项目建设对海岛生态环境及周边海域环境没有明显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和用海符合《全国海岛保护工作“十三五”规划》的目标要求。

“十三五”时期,我国能源消费增长换档减速,保供压力明显缓解,供需相对宽松,能源发展进入新阶段。问题和挑战并存,主要问题包括:传统能源产能结构性过剩问题突出,煤炭产能过剩,供求关系严重失衡;可再生能源发展面临多重瓶颈,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尚未得到有效落实,电力系统调峰能力不足,调度运行和调峰成本补偿机制不健全,难以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并网消纳的要求,部分地区弃风、弃水、弃光问题严重;能源系统整体效率较低:电力、热力、燃气等不同供能系统集成互补、梯级利用程度不高,风电和太阳能发电主要集中在西北部地区,长距离大规模外送需配套大量煤电用以调峰,输送清洁能源比例偏低,系统利用效率不高。未来将更加注重能源结构调整,加快双重更替,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超前谋划水电、核电发展,适度加大开工规模,稳步推进风电、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展,为实现2030年非化石能源发展目标奠定基础。推进非化石能源可持续发展。坚持集中开发与分散利用并举,调整优化开发布局,全面协调推进风电开发,推动太阳能多元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发展质量和在全社会总发电量中的比重。

本示范项目拟利用海洋能资源,符合国家可持续发展政策和国家新能源发展政策方针,对地方经济快速发展将起到积极作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局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

随着国际社会对保障能源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问题日益重视,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一致行动,国际可再生能源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趋势:一是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能源转型及实现应对气候变化目标的重大战略举措。二是可再生能源已在一些国家发挥重要替代作用。三是可再生能源的经济性已得到显著提升。四是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全球具有战略性的新

兴产业。我国在“十二五”期间,在可再生能源发展利用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可再生能源在推动能源结构调整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二是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水平显著提升。三是可再生能源发展支持政策体系逐步完善。“十三五”的发展目标是实现2020、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达到15%、20%的能源发展战略目标,进一步促进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加快对化石能源的替代进程,改善可再生能源经济性。

推进海洋能发电技术示范应用结合我国海洋能资源分布及地方区位优势,妥善协调海岸和海岛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因地制宜开展海洋能开发利用,使我国海洋能技术和产业迈向国际领先水平。完善海洋能开发利用公共支撑服务平台建设,初步建成山东、浙江、广东、海南等四大重点区域的海洋能示范基地。加强海洋能综合利用技术研发,重点支持百千瓦级波浪能、兆瓦级潮流能示范工程建设,开展小型化、模块化海洋能的能源供给系统研发,争取突破高效转换、高效储能、高可靠设计等瓶颈,形成若干个具备推广应用价值的海洋能综合利用装备产品。开展海岛(礁)海洋能独立电力系统示范工程建设;在浙江、福建等地区启动万千瓦级潮汐能电站建设,为规模化开发海洋能资源奠定基础。

本项目作为海洋能开发建设示范项目,符合《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相关发展目标和要求。

此外本工程与《广东省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珠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以及《珠海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3-2020年)》均是相符的。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2.1地形地貌和冲淤环境

工程所在的大万山岛近岸区域,离岛约150m区域,这个区域水深变化较大,等深线密集,水深由7m急剧变化至20m。其他区域整体地势较为平坦,整体趋势呈现为西北部向东南部倾斜,水深由西北部约20m逐渐变化至东南部27m。

调查区域内偶见零星分布些锚钩划痕。该海底表面地势平坦,无明显人工地貌体和其他障碍物。岸坡附近坡度陡峭,大万山岛周围水域为水下三角洲,是三角洲的水下部分,发育于水下岸坡地带,表面坡度较为平缓,表层沉积物为含砂质的软泥。

2.2水文动力环境

工程海域为珠江河口伶仃洋水域,潮汐类型属于不正规半日混合潮型,潮流属不规则半日潮流,日不等现象显著,潮流以往复流为主,外海主流呈南北向。海域实测月最高潮位出现在9月份,为3.35m,最低潮位为-0.23m,出现在7月份,多年平均海平面为1.55m。

示范区观测站位点月、季和全年各层涨潮的最大流速在36~171cm/s,上层最大流速大于底层;涨潮最大流速对应流向以偏西向为主。多数水层冬夏季涨潮最大流速大于春秋季。落潮的最大流速在28~168cm/s,中间水层最大流速大于近表、底层;落潮最大流速对应流向以偏东向为主。多数水层冬夏季落潮最大流速大于春秋季。

2.3海域环境质量

工程海域海水水质中活性磷酸盐、镉、锌、砷、铅、铜、汞、总铬、pH、COD、硫化物、挥发酚、BOD5、溶解氧、悬浮物符合水质二类标准,主要超标物为无机氮和石油类。

海洋沉积物质量状况总体良好,有机碳、石油类、硫化物、铅、总镉、锌、铜、砷、总汞、总铬的含量均达到一类沉积物标准均符合

一类海洋沉积物质量标准。

调查海域浮游植物主要有硅藻、甲藻、蓝藻、绿藻、金藻和黄藻共6大门类22科74种。其中硅藻门的种类最多,其次是甲藻门。浮游植物密度平均为85.71×104cells/m3。多样性指数平均为3.44,均匀度指数平均为0.72。主要优势种为中肋骨条藻和旋链角毛藻。浮游动物共调查得到9个生物类群共34种。其中以桡足类的种类最多,其次是浮游幼虫类。浮游动物平均密度为132.24ind/m3。多样性指数平均为3.88;均匀度指数平均为0.87。主要优势种是桡足类小拟哲水蚤、小哲水蚤和桡足类幼虫。调查共发现底栖生物7门24科26种。其中环节动物11科13种,占种类总数的50.00%,优势种为裸盲蟹、双齿围沙蚕、光滑倍棘蛇尾、膜质伪才女虫、中华内卷齿蚕、持真节虫。潮间带生物调查共鉴定出潮间带生物3门9科10种,潮间带生物平均生物量为2160.11g/m2,平均栖息密度为731.48ind/m2。

工程海域渔业资源调查总平均资源密度为2496.675kg/km2,总平均资源尾数密度为44937.1ind/km2。

3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

3.1施工期环境影响

(1)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水环境影响主要来自工程锚泊系统沉块安装、输电电缆沟槽开挖时产生的悬浮物、电缆登陆段开挖产生的废渣、施工期的污废水(主要包括船舶油污水、登陆点施工的泥沙废水和混凝土拌和水以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2)海洋生态、渔业生产影响

本工程施工期对海洋生态和渔业的影响主要来自以下2个方面。

①工程对海域生态环境、渔业资源的影响主要集中在锚泊系统安装和输电电缆沟槽开挖会引起局部海域悬浮物增加,降低水体能见度使浮游植物的光合作用强度降低,从而降低了施工点周围生态系统的

初级生产力水平,并对周围水生生物和鱼类的正常生理过程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此影响会在施工结束后一定时间内随着悬浮物的沉降而减轻并最终恢复到接近正常水平。此外沟槽开挖直接破坏电缆路由区域潮间带和底栖生物生境,造成底栖生物损失。

②施工阶段施工船舶作业过程中会对途经海域的渔业生产活动造成短时的干扰影响,但影响时间有限。

建议工程建设方在做好工程管理,文明施工的基础上做好与地方海洋局和渔民的沟通、协商和补偿工作,以减小工程对当地渔业生产的影响,保证社会和谐稳定。

(3)施工期沉积物环境影响

工程施工过程会造成沉积物悬浮,工程海域沉积物质量较好,所有评价因子均达到《海洋沉积物质量》一类标准,施工除对海底沉积物产生部分分选、位移、重组和松动外,没有其它污染物混入,因此不会对工程区域沉积物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施工船舶将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和垃圾等,若管理不善,可能发生船舶含油的机舱水和污染严重的压舱水、生活污水等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海,或生活垃圾、废机油等直接弃入海中,直接污染区域海水水质,进而影响区域海域沉积物质量,可能造成沉积物中废弃物及其他、大肠菌群、病原体和石油类等指标超标。

(4)大气、声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船舶及各类机械在运行中也会排放一定量的废气,影响海上大气环境质量,由于施工船舶、机械主要以柴油或汽油为燃料,运行废气的主要污染物包括NO x、CO、SO2等。

本工程海上施工会对工程区域声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包括水上声环境和水下声环境。

(5)固体废弃物

施工高峰期间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若处置不当,会对工程区域的土壤和水环境造成污染,并影响环境卫生。

3.2运行期环境影响

(1)对渔业生产的影响

本工程运行期由于波浪发电装置会占用一部分海域面积,减小当地渔业生产面积,为保护海缆运行安全,在路由附近禁止进行拖网等渔业生产。工程建设前应加强与养殖从业单位或个人的沟通,以提高海域的利用效率。总体而言,在加强协商和沟通的前提下,运行期波浪发电装置对海洋生态和渔业生产的影响是可控的。

(2)电磁辐射的影响

本工程海底电缆均为金属铠装屏蔽电缆,电缆外层的金属屏蔽层和铠装层可以有效地屏蔽电缆带电芯线在周围所产生的电场。但是电缆芯线中的电流所产生的磁场却不能为其外层金属屏蔽层有效地屏蔽。类比海上风电场项目的电缆在滩涂处可能造成的磁感应强度最大约为1μT。不会对路由海域电磁场环境造成明显不利影响。

3.3环境保护措施

3.3.1施工期环保措施

海上施工船舶施工污染物应按照海上施工作业规范及相关法规、规范和标准要求处理达标后排放或运至陆上处置,针对本项目主要对海上水质和生态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建议落实以下保护措施。

(1)对于本项目所采用的各类施工船舶,在水上作业时应遵照交通部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中对海上施工船舶的要求管理,即限制船舶油类污染物排放专项铅封行动要求,禁止直接向海域水体排放机舱所处的舱底含油污水、丢弃生活垃圾。

(2)严格执行国家《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和73/78国际防止船舶污染海洋公约的相关规定,严禁所有施工船只的含油废水等在施工海域排放。本项目船只无压舱水排放,大型施工船舶设相应的防污设备和器材,并备油类记录簿,含油污水如实记录;设专用容器,回

收施工残油、废油;根据珠海海事局《关于加强船舶污染物接收管理的通知》(粤珠海事〔2011〕107号)要求,对船舶油污水进行统一收集运至岸上,委托有资质的公司接收处置。

(3)对海域施工期间,各类供给船、铺缆船和起重作业船等施工船舶上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需统一收集运至岸上处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

(4)潮间带电缆沟槽开挖产生的沙土应在电缆入沟槽后及时回填夯实,防止沙土随潮流入海。登陆段海缆后冲埋施工应尽量选择低潮位潮滩出露的条件进行施工,沟槽开挖产生的泥沙应在电缆入沟槽后及时回填夯实,减少开挖泥沙随潮流泄漏量,减轻悬浮物污染源强。

(5)对于施工期船舶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应设立定点生活垃圾收集装置,定期运至陆上,由当地环卫部门规定的垃圾场统一处置。

(6)对于海缆施工前扫海清障打捞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应在施工船舶上设置专门的收集装置,打捞出海后统一收集并运回陆上统一处理,禁止在海上随意弃置从而造成海洋环境的二次污染。

(7)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

(8)严格限制工程方的施工区域和用海范围,在划定的施工作业海域范围,禁止非施工船舶驶入,避免任意扩大施工范围,以减小施工作业对底栖生物的影响范围。

(9)减轻工程施工建设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产的影响。春、夏季(5~7月)是鱼类产卵高峰期,从减缓对渔业资源影响的角度出发,波能装置投放、电缆铺设应避开海洋鱼类产卵高峰期。同时波能装置投放前可采取预先驱赶装置周围的鱼类,为减缓后续正式系泊系统施工时产生的水下噪声和悬浮物对鱼类的影响。

3.3.2运行期环保措施

(1)波浪装置的水下噪声主要来自机械和结构噪声、水流动力

噪声。机械噪声和结构噪声能够通过避免或减少撞击力、周期力和摩擦力,使齿轮和轴承保持良好的润滑条件等措施得以控制。为减小机械部件的振动,可在接近力源的地方切断振动传递的途径,如以弹性连接代替刚性连接;或采取高阻尼材料吸收机械部件的振动能,以降低振动噪声。

(2)对波能装置及相关设备进行维护时需用到一定数量、不同种类的润滑油。因此,在维护过程中应防止油类的跑、冒、漏、滴;废油储应存在专设的废油箱中,含油的连通软管和其他含油废物(揩布、废滤网)应统一存放在维修船上妥善保管。波浪能装置油类污染物污废水(类似船舶油污水)的处置,设备上应配备油污收集装置。

(3)维护结束后,应将含油废物等一并送交具有工业固体废物(含废液)、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理。波能装置维护产生的废蓄电池由厂家回收处理。

(4)严格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措施,采用当地土著种、常见种和优势种,分批次开展增殖放流,补偿因工程建设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3.4环境风险识别、风险防范措施

3.4.1风险识别

本工程所在海域通航船舶众多,施工期大量施工船舶往来于码头与作业海域势必穿越周边航道,从而带来施工船舶与固有通航船舶碰撞的风险,一旦发生船舶碰撞事故,可能造成船舶燃料油及油船煤油泄露的可能。此外,运行期,周围通航船舶也存在与波能装置碰撞而发生溢油事故的可能。

3.4.2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本项目施工具有一定的溢油风险,为保证工程施工安全,防止油污事故发生,施工单位必须有水上施工经验,施工过程中需科学合理

安排施工工序,周密考虑工程施工期间的安全措施,应主要包括:(1)工程施工期间需制订切实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和一旦发生空发性事故的应急预案。

(2)施工作业开工前按规定向海事局有关部门申请办妥水上水下施工作业手续,申请发布有关施工作业航行通告和航行警告。

(3)当风力达到施工船舶的抗风等级前,施工船应停止施工作业,当气象预报风力超过施工船抗风等级前,应提前撤离施工现场,择地避风。

(4)施工作业附近,应安排一艘拖轮停泊待命,以便随时出动进行应急抢救等救助工作。

(5)由于工程施工时所占用的可通航水域面积很大,因此在施工作业期产,施工建设单位需向海事主管机关申请划定施工作业区,设置航行警戒标,配置现场警戒船。

(6)认真落实施工船舶防污染措施,做好船舶垃圾、残油、含油污水等污染特、废弃物的接收和处置工作。施工船舶一旦发生污染水域事故,应尽力采取控制和消除污染的措施,同时向海事主管机关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大万山岛波浪能示范工程的建设符合我国可持续发展能源战略,工程建设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能源结构,并为我国波浪能发电行业的发展提供示范作用。工程建设和运行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是对海洋生态、渔业生产的不利影响,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前提下,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评价来看,不存在制约本工程建设的环境因素,工程建设总体可行。

5联系方式

5.1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南方电网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54号之六粤能大厦17层联系电话:020-******** 邮编:510075

5.2环评单位

名称: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逸仙路388号(200434)

联系人:季先生

电话:(021)65427100-2749;传真:(021)65607379

E-mail:jiyao@https://www.docsj.com/doc/2d13448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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