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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升本考试内容

法学专升本考试内容
法学专升本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法理学》(150分)

一、考试要求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必须掌握法理学的基础理论。

二、考试内容

(一)法学及其研究方法

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释义。法学体系。

(二)法的概念

1、法的定义

2、法的特征

法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社会规范,体现了国家意志对各类行为的评价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特定的逻辑结构。法是以程序性为重要标志的社会规范。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障手段的社会规范。

3、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理论在法理学中的地位。法是国家意志的规范化表现,具有国家意志性;统治阶级或集团的意志在国家意志中占居主导地位,法具有阶级性任何有效统治都必须满足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共同需要,法具有社会性,意志和需要的基本内容归根结底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法具有物质制约性。

(三)法的要素

1、法律规则的概念、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的种类:权利规则、义务规则与复合规则。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准用性规则与委任性规则。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

2、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概念。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原则的功能。

3、法律概念的功能。

(四)法的形式与效力

1、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的概念,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与系统化

法律文件和规范件法律文件的概念。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系统化的函义及其意义。法律清理、法律汇编、法典编纂。

3、法的分类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

4、法律效力的层次

法律效力的概念。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与非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层次与法律效力位阶的涵义。区分法律效力层次、明确法律效力位阶的意义。区分法律效力层次的原则,高位阶法优于低位阶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5、法律效力的范围

法律效力的范围的概念。法律的空间效力。法律的时间效力。

(五)法律体系

1、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法律体系的概念。法律体系与法学体系和法系的区别。法律部门的概念,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

2、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当代中国主要法律部门概述。

(六)权利与义务

1、权利与义务的概念:权利的定义、义务的定义。权利和义务在法律概念体系中占据核心地位。

2、权利与义务的分类

基本权利和义务与普通权利和义务。绝对权利和义务(对世权和对世义务)与相对权利和义务(对人权、对人义务)。作为权利和义务与不作为权利和义务。

3、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两者相互依存,互为存在条件。数量上的等值关系,在社会的权利、义务分配格局中,两者总量相等;在具体的法律关系中,两者相互包含,互为界限。功能上的互补关系,权利提供不确定指引,是一种激励机制;义务提供确定指引、是一种约束机制。价值意义上的主辅关系,在现代法制中,为保障平等的权利而设定平等的义务,义务约束是为保障权利的实现而服务的。

4、人权

人权的概念。人权与公民权的关系。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

(七)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的概念

法律责任的定义。法律责任的特点。

2、法律责任的种类

惩罚性责任与非惩罚责任。违宪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与公平责任。

3、归责与免责

(1)归责法律责任的构成。责任能力。行为人的过错。行为的违法性。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2)免责免责事由的概念,责任赦免、责任豁免。时效届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权利放弃、不可抗力、意外事件。

4、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的概念。法律制裁与法律责任的关系。法律制裁的种类。

(八)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概念

法律关系的定义。法律关系的要素。法律关系的特征:法律关系是以法律规范为的前提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是以权利和义务为纽带的社会关系;是以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障手段的社会

关系。

2、法律关系的种类

平权型法律关系与隶属型法律关系。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3、法律关系的主体与客体

法律关系主体的概念。法律关系主体的种类。权利能力的概念。自然人与法人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的概念。自然人与法人的行为能力。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4、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

法律关系形成、变更与消灭的涵义。法律关系的形成、变更与消灭需具备两方面的条件,抽象条件是法律规范的存在,具体条件是法律事实的存在。

法律事实的概念。法律事实与一般事实的区别。事件与行为。单一事实与事实构成。

(九)法的起源

1、法产生的社会背景

氏族习惯与法的区别、法产生的原因。

2、法产生的基本过程

(1)法产生的一般规律从个别调整到一般调整,从习惯到习惯法再到成文法,并逐渐从道德、宗教和习惯等复合性规范体系中分化出来。

(2)法产生的基本标志

法的最终形成的基本标志是国家的产生、诉讼的出现和权利与义务的分离。

(十)法制现代化与法治国家

1、法制现代化

法制的概念。法制现代化释义。

2、法治国家

法治的概念,法治与法制的关系。法治国家的一般特征。

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近、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依法治国释义。确立依法治国方针的伟大意义。

(十一)法的作用

1、法的作用

法的作用的分类。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

2、法的规范作用

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

3、法的社会作用

法的政治统治职能的涵义。法的政治统治职能的基本内容。法的社会公共职能的涵义。法的社会公共职能的基本内容。政治统治职能与社会公共职能的关系。

4、法的作用的有限性。

“法律虚无主义”与“法律万能论”。关于法的作用有限性的原因分析。

(十二)法的价值

1、法的价值释义

法的价值一词在国内外法学文献中的三种语义。法的目的价值指法所能够保护和增进的价值(美好事物),如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社会公平、自由与秩序等;法的形式价值指法自身所具有的价值(优良品质),如逻辑严谨、明确、简洁等的法的评价标准指法所包含的指导价值判断的准则。

2、法与秩序

秩序是法的主要目的价值之一。以等级特权为基础的秩序与以平等权利为基础的秩序。法对秩序的维护作用。

3、法与自由

自由是法的主要目的价值之一。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法对自由的保护作用。

4、法与正义

正义是法的主要目的价值之一。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法对正义的保障作用。

5、法与效率

效率是法的主要目的价值之一。法对效率的促进作用。

(十三)立法

1、立法与立法权

立法的概念。立法权的概念。我国现行立法权限划分体制。

2、立法指导思想与立法的基本原则

中国共产党的现行基本路线是我国立法指导思想的核心内容。我国立法的基本原则:法治原则、民主原则、科学性原则、稳定性与连续性原则。

3、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的概念。立法的准备阶段。立法议案的提出。立法议案的审议。立法议案的表决。法律的公布。

(十四)法的实施

1、法的实施的概念

2、法的实施的基本环节

执法的概念[广义与狭义]。执法的原则。司法的概念。法的适用的概念(广义与狭义)。司法的原则。我国法律监督的体制。

(十五)法理解释与法律推理

1、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的定义。法定解释与非法定的解释。我国现行的法定解释权划分体制。立法解释。行政解释。司法解释。

2、法律解释的原则和方法

(1)法律解释的原则,合法性原则。符合法定解释权限。不得越权解释;对低位阶法律的解释不得抵触高位阶的法律;对法律概念和规则的解释不得抵触法律原则。合理性原则;以党的政策和国家政策为指导;符合客观规律和社会公理。尊重公序良俗;适应社会现实与发展趋势。

(2)法律解释的方法:语法解释、逻辑解释、系统解释、历史解释、当然解释、字面解释、

扩张解释、限制解释。

三、考题类型

1.单项选择题:13%

2.多项选择题:20%

3.名词解释:20%

4.简答题:27%

5.论述题:20%

参考用书:《法理学》张文显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11月第2版

第二部分:《民法》(150分)

一、考试要求

学习本门课程,首先是民法基础理论的学习。要求掌握民法的基本性质、基本原则、基本规范、达到融汇贯通;其次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能准确运用民法原理,正确分析民事活动中形成的各种关系,妥善地处理民事纠纷。学习掌握本门课程的内容是深入学好民法学所有内容的基础和前提。

本课程的学习重点是:1、民法的调整对象;2、民法的基本原则;3、民事法律关系。4、民事主体制度。5、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6、时效制度;7、物权法律制度;8、债权法律制度基本问题;9、侵权法律制度;10、人身权法律制度;11、民事责任法律制度。

本课程的难点在于:1、民法的性质;2、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3、民事法律关系;4、法人;

5、民事行为的效力。代理权的行使

6、所有权的概念和权能;

7、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8、债的保全和抗辩。

9、合同之债、侵权之债;10、人格权的体系结构。11、民事责任的类别、结构和承担。

二、考试内容

(一)民法概念

1、民法的概念,概念、调整对象(人身、财产)

2、民法的基本原则概念、内容(平等;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公序良俗。)

3、民事法律关系概念:构成要素,民事法律事实,民事权利和义务。

(二)自然人

1、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公民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及特征;

2、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概念、分类;

3、监护概念、范围和责任

4、自然人的户籍和住所

5、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6、个人合伙概念、法律特征、财产性质。

1、法人概念、特征和意义

2、法人的成立和分类

3、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法定代表人。

(四)民事法律行为

1、概念、特征、分类、形式、有效条件;

2、成立

3、民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

4、无效民事行为概念、种类。

5、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和效力待定行为概念、种类。

6、民事行为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其他。(五)代理

1、代理概念、特征、种类。

2、代理权的行使及限制。

3、无权代理概念、形式、法律后果、表见代理。

4、代理关系的终止。

(六)物权概述

1.物权的概念、特征

2.物权的种类

3.基本原则

(七)财产所有权

1、所有权的概念、特征、取得:善意取得制度、财产所有权的移转;消灭;保护。

2、所有权的种类: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公民个人所有权。(3种)

3、共有概念、特征、财产分割的方式。

4、相邻关系概念、特征、种类、处理原则。

(八)用益物权

1、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

3、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4、典权概念和特征、内容、回赎。

(九)担保物权

1、担保物权的概念、类型

2、抵押权概念、特征、设定、效力、登记、实现和消灭。

3、质权概念和特征、设定、动产质权、权利质权。

4、留置权概念和特征、成立条件、权利义务、实现。

1、债权概述概念、特征、要素。

2、债的产生根据: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侵权行为。

3、债的分类:单一之债和多数之债,按份之债、特定之债和种类之债;主债和从债。

1.债的履行

2.债的得全和担保

3.债的移转

4.债的消灭

(十一)合同

1、合同的分类

2、合同的订立一般程序(要约、承诺)、内容、形式、解释。

3、合同的变更和解除条件、程序、法律后果。

4、几种主要的合同形式:买卖;赠与,借款,租赁,承揽,运输,保管,委托,居间,行纪。

(十一)人身权

1、人身权概述概念:特征。

2、人格权概念:种类,特征。

3、身份权概念:种类,特征。

4、人身权的保护,保护方法:民事责任。

(十二)民事责任

1、民事责任概述概念:特征,分类。

2、违约责任

3、侵权民事责任,侵权行为:分类,特征。

4、侵权行为的构成,构成要件:免责条件,归责原则,特殊侵权责任。

5、民事责任的形式。

(十三)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概述概念:作用;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2、诉讼时效的计算种类:起算;中止;中断;延长。

三、考题类型

1、单项选择题:20%

2、多项选择题:27%

3、简答题:20%

4、案例题:33%

参考用书《民法》(第四版)(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杨立新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

专升本考纲

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计算机 (公共课)考试要求 一、指导思想 本考试大纲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校计算机基础教学的意见》(鲁教高字〔1995〕9号)中所要求的计算机教学的基本目标,根据当前山东省高校计算机文化基础课 程教学的实际情况而制订。 《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教学的目的是:通过《计算机文化基础》课程的教育,使学生 掌握计算机科学的最基本理论和知识,具备基本的计算机操作和使用技能,学会使用典型的 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最终能够适应信息社会的飞速发展。 二、总体要求 要求考生达到新时期计算机文化的基础层次:①具备计算机科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常 识;②具有微型计算机的基本常识;③熟练地掌握具有代表性的、使用较为广泛的微型计算 机操作系统Windows XP及字处理软件(Word 2003)、电子表格处理软件(Excel 2003)、演示文稿软件(PowerPoint 2003)、数据库管理系统(Access 2003)的使用方法;④对计 算机网络,特别是Internet要有一定的了解,掌握浏览器和电子邮件的使用。对于网页制作 及网络安全的知识也要有一定的了解。

三、内容范围 ⒈计算机基础知识 信息与数据的有关概念,计算机文化的概念,计算机起源与发展,计算机特点及分类, 计算机的应用领域;存储程序工作原理;计算机硬件的五个基本组成,计算机软件的分类及 各自特点;程序设计语言及语言处理程序的基本概念;字、字节、位的概念;不同进制数的 表示,不同进制整数间的相互转换;ASCII码,汉字编码的基本知识;多媒体的有关概念。 微型计算机的基本概念,微机的硬件组成;CPU、内存、RAM、ROM、CACHE、适配器、总线的含义;磁盘驱动器与磁盘;常见输入、输出设备;微型计算机的主要技术指标。 多媒体的概念,多媒体技术的特点及其研究的主要内容和应用。 ⒉操作系统的初步知识与应用 操作系统的基本概念。微机操作系统的发展,常用微机操作系统及各自的特点。 Windows XP的版本、特性、运行环境、安装方法。Windows XP的启动与关机;Windows XP的桌面、开始菜单、快捷按钮和快捷方式;鼠标的基本操作,应用程序的运 行和退出,剪贴板的使用;窗口的组成、对话框和控件的使用;我的电脑、资源管理器、回 收站及其应用;文件、文件夹的有关概念及操作;控制面板、附件及多媒体功能。 中文输入法的使用;中、英文输入的切换;各种常用符号的输入。 ⒊字处理软件Microsoft Word2003的基本使用方法 字处理软件的发展;Word 2003的主要功能、启动和退出。

(完整word版)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大学语文考试大纲

专科起点本科(专升本)《大学语文》考试大纲 一、课程性质与目的 大学语文是为提高理工科专业和管理学、社会科学专业学生学习语文应用表达水平所开设的一门文化基础课。大学语文在整个专业体系中具有独特性和不可代替性。 设置本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学习者的语文应用表达水平以适应社会实际工作的需要。通过分析一般议论文、说明文和记叙文的思想内容和写作方法,提高阅读理解能力;通过范文学习和作文训练,提高常用文体的写作能力;掌握一定的作家作品知识、语言知识和文体知识,提高文化素养;通过学习中国古代和现当代优秀作品,培养高尚的思想品质和健康的道德情操。 二、考试内容与考核目标 大学语文课程的考试内容和考核目标如下: (一)语文知识部分 语文知识的考试内容,包括作家作品知识、语言知识和文体知识三个方面。 1、作家作品知识 作家作品知识的考核,以教材中的作者介绍为依据。 (1)记忆56篇课文作者的姓名及其所处时代。 (2)识记56篇课文作者在历史上的地位和主要成就。(如:孔子是春秋时代伟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韩愈是中唐古文运动的主要倡导者,“唐宋八大家”之一;华罗庚是现当代著名数学家等。) 2、语言知识 语言知识的考核,以教材中的议论文、说明文、记叙文为依据。 (1)解释教材中10篇文言散文的常见实词,主要是解释其中古今意义有所不同的词语,辨识同一词语在不同语言环境中的不同含义。 (2)理解10篇文言散文中的特殊语法现象,如使动用法、意动用法、名词作状语、名词用作动词以及被动句式、倒序句式等。

(3)解释24篇现代语体散文中的疑难词语(不包括科技专门术语)。 3、文体知识 文体知识的考核,以教材中56篇课文的文体属性和四篇文体简介文章中的文体知识为依据。 (1)依据下列文体术语,识别56篇课文的文体属性: 议论文、说明文、记叙文、诗、词。 议论文:社论、杂文、演讲稿、文艺专论、文艺评论、语录、奏疏、书信、以立论为主的议论文、以驳论为主的议论文。 说明文:实体事物说明文、抽象事理说明文、科学小品。 记叙文:记事散文、写人散文、游记、传记、寓言。 诗词:古体诗、近体诗、五言古诗、五言律诗、五言绝句、七言古诗、七言律诗、七言绝句、乐府古题、新乐府。 (2)阅读《议论文阅读与写作》一文,掌握下列知识点: 议论文三要素:论点、论据、论证; 论据类别:事实论据(包括具体事例、概括事实、统计数字)、理论论据(包括名人名言、科学定律、民间谚语); 论证方式:立论、驳论; 论证方法:归纳法、演绎法、比较法(包括类比法、对比法); 驳论方法:反驳论点、反驳论据、反驳论证。 (3)阅读《说明文的阅读与写作》一文,掌握下列知识点: 整体结构:总分关系式(包括“总——分”式、“总——分——总”式、“分——总”式)、并列关系式; 说明顺序:时间顺序、空间顺序、逻辑顺序; 说明方法:定义法、诠释法、比较法、比喻法、图表法、数据法、举例法、引用法。 (4)阅读《记叙文的阅读与写作》一文,掌握下列知识点: 叙述方式:顺叙、倒叙、插叙、分叙; 人物描写:肖像描写、语言描写、行动描写、心理描写、细节描写;

法学基础理论(专升本)

郑州工商学院 期末考试 1. (单项选择)权利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称为()。 (本题 2.5分) A. 法律事实 B. 法律关系客体 C. 法律关系内容 D. 法律关系主体 答案: B 解析: 无 2. (单项选择)立法必须以()为依据。 (本题2.5分) A. 党的政策 B. 客观事实 C. 宪法 D. 领导人的讲话 答案: C 解析: 无 3. (单项选择)提交会议讨论而被列人会议议程的建议或意志称为()。 (本题2.5分) A. 法律草案 B. 议案 C. 法律草稿 D. 法律 答案: A 解析: 无 4. (单项选择)构成法律关系主体的必要条件是()。 (本题2.5分) A. 权利和义务 B. 物和行为 C. 法人和自然人 D.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答案: D 解析: 无 5. (单项选择)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的关系是()。 (本题2.5分) A. 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B. 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C. 对立统一关系 D. 本质与现象的关系 答案: A 解析: 无 6. (单项选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法律关系的主体。 (本题2.5分) A. 不能成为 B. 可以成为 C. 部分可以成为 D. 必然成为 答案: B 解析: 无 7. (单项选择)立法的关键性阶段是()。 (本题2.5分) A. 法律议案的提出 B. 法律草案的审议 C. 法律草案的通过 D. 法律的公布 答案: C 解析: 无 8. (单项选择)凡是能直接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条件或根据称为()。 (本题 2.5分) A. 法律关系主体 B. 法律关系客体 C. 法律事实 D. 法律关系内容 答案: C 解析: 无 9. (单项选择)按照法的效力范围的不同,法可以分为()。 (本题2.5分) A. 根本法与普通法 B. 一般法和特别法 C. 实体法和程序法 D.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答案: B 解析: 无

法理学(专升本)

[2019年春季]姓名 学号 学习中心 专业 年级 考试时间法理学(专升本)阶段性作业1 总分:100 分得分:0 分 一、单选题 1. 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的未能准确地把握这一概念的基本特征。(5分) (A) 研究我国的法律体系必须以我国现行国内法为依据 (B) 在我国,近代意义的法律体系的出现是在清末沈家本修订法律后 (C) 尽管香港的法律制度与大陆的法律制度有较大差异,但中国的法律体系是统一的 (D) 我国古代法律是“诸法合体”,没有部门法的划分,不存在法律体系参 考答案:D 您的回答:B 错误 2. 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5分) (A) 权利和义务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有主、次之分 (B) 享有权利是为了更好地履行义务 (C) 权利和义务的存在、发展都必须以另一方的存在和发展为条件 (D) 义务的设定目的是为了保障权利的实现 参考答案:B 3. 根据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5分) (A) 法在本质上是社会成员公共意志的体现 (B) 法既执行政治职能,也执行社会公共职能 (C) 法最终决定于历史传统、风俗习惯、国家结构、国际环境等条件 (D) 法不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参考答案:B 4. 下列表述中的准确地揭示了对法律汇编与法典编纂之间的区别。(5分) (A) 法律汇编既可以由个人进行,也可以由社会团体乃至国家机关进行;法典编纂只能由国家立 法、执法和司法机关进行 (B) 法律汇编是为了形成新的统一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法典编纂是将不同时代的法典汇编成册 (C) 法律汇编可以按年代、发布机关及涉及社会关系内容的不同,适当地对汇编的法律进行改 变;法典编纂不能改变原来法律规范的内容 (D) 法律汇编不属于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法典编纂是一种在清理已有立法文件基础上的立法 活动 参考答案:D 5. 下列关于法律原则的表述中是错误的。(5分) (A) 法律原则不仅着眼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它们的个别性 (B) 法律原则在适用上容许法官有较大的自由裁量余地 (C) 法律原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 (D) 相互冲突的法律原则可以共存于一部法律之中 参考答案:C 6. 下列有关法效力的表述中是正确的。(5分) (A) 法律不经公布,并非绝对无效,历史上就有所谓“法不可知,威不可测” (B) 一切法律的效力级别高低和范围大小是由刑法、民法、行政法等基本法律所规定的 (C) “法律仅仅适用于将来,没有溯及力”,这项规定在法学上被称为“从旧原则” (D) 法律生效后,应该使一国之内的所有公民知晓,所谓“不知者不为罪” 参 考答案:C 7. 下列选项中的不属于法的原则。(5分) (A) 公民的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B) 民事活动应当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 (C) 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部履行自己的义务 (D) 法律有明文规定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定罪处罚;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不得定罪处罚参 考答案:A 8. 划分法律部门的主要标准。(5分) (A) 法律生效的范围(B) 法律调整的方式(C) 法律调整的对象(D) 法律表现的形式 参考答案:C 9. 《公司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

专升本成考政治必背知识点复习提纲

2019年成考政治必背知识点复习提纲(专升本) 1.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对象是:关于自然、社会、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 2.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是:坚持和发展。 3.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这里的客观实在是指: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4.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掌握分寸,防止过或不及,其关键在于:把握事物的度。 5.矛盾的基本属性是:斗争性和同一性。 6.实践的科学含义是:人们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 7.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的关系是:真理的2种不同属性。 8.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活动最基本的首要的是:生产实践活动。 9.人类社会变化、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 10.英雄史观的理论出发点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11.自由王国实际指的是:共产主义社会。 12.标志着毛泽东思想萌芽的代表著作是:《中国社会各阶段的分析》和《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 13.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及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4.“二次革命论”是由谁提出来的:陈独秀。 15.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6.全国第一块农村根据地是:井冈山根据地 17.标志第一次国共合作的统一战线正式形成的会议是:国民党一大 18.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的地点是:江西瑞金 19.中共八大指出,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党的中心任务是: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20.新民主主义经济的领导力量是:国营经济 21.毛泽东正式向全党全国提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文章是:《论十大关系》 22.1974年2月,毛泽东在会见赞比亚总统卡翁达时提出的重要观点是:关于三个世界的划分的观点 23.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理论成果是:邓小平理论 24.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是在:党的十六大 25.邓小平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这个判断: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的要求 26.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 27.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巩固执政党地位的:社会基础 28.执行社会主义宏观调控职能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 29.在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中,国有经济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主要体现在: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控制力上 30.我国现阶段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1.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018年浙江省专升本《大学语文》考试大纲

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统考科目: 《大学语文》考试大纲 一、考核总目标 普通高校“专升本”统考科目《大学语文》主要考查考生识记、理解、分析综合、鉴赏评价、表达应用和探究六种能力,具体分为基础知识(语言知识、文学及实用文知识)和基本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两大方面。 二、考核内容 (一)基础知识 1.语言知识 (1)能够识记、理解常用的文言词语,掌握文言文作品中词类活用、一词多义、通假字、古今字等语言现象及常见的特殊句式,能够进行简单的文言今译。 (2)能够准确地使用汉字,识记和解释现代作品中的疑难词语(不含科技术语),了解汉语语法规范,掌握准确、简明、连贯、得体、鲜明、生动的语言表达方法。 (3)掌握文言文、现代文中常见的修辞手法。 2.文学知识 (1)掌握古今中外重要作家、代表作品的基本情况。如作家的时代、国别、字号、代表作、诗文集名称、文学主张、艺术成就等;代表作品的出处、编著年代、基本内容、主要特色和在文学史上的地位等。 (2)了解文学史中出现的重要文学流派和文学现象。 (3)默写常见的名句名篇。(详见背诵篇目) 3.实用文知识 掌握基本的实用文体的语言要求及规范的写作格式、写作要求,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十三种公务文书及声明、启事、证明、介绍信、求职信、演讲稿(含欢迎词、欢送词、答谢词等)、商函、计划(策划书)、总结、调查报告等事务文书。 (二)基础能力

1.阅读能力 (1)了解作品的题材,正确划分作品的段落层次,理解并概括段落大意及作品的主旨。 (2)能准确地分析一篇作品(文学及实用文)的材料、表现手法和表达技巧,能联系作品说明常见辞格的修辞作用。 (3)能结合不同文体的特点,分析作品语言的特色,体味富有表现力的语言的含义和表情达意的作用。 2.写作能力 (1)文学写作 基本要求:思想内容正确、中心明确,条理清楚、结构完整,文字通顺、标点正确、书写工整、字体行款合乎规范。除诗歌外文体不限,字数不少于600字。 (2)实用文写作 基本要求:能根据提供的材料或情境选择恰当的文种写作,主题鲜明集中、材料准确翔实、结构完整恰当、表达通顺合理。主要文种包括公务文书中的通知、通报、报告、请示、函和事务文书中的声明、启事、证明、介绍信、求职信、演讲稿(含欢迎词、欢送词、答谢词等)、商函、计划(策划书)、总结、调查报告等。 三、考试方式与试卷结构 1.考试方式:闭卷、笔试。 2.试卷分数:满分150分。 3.考试时间:150分钟。 4.试卷内容比例:语言知识约20分,文学知识约10分,实用文知识约10分,阅读约40分,写作约70分(其中实用文写作约20分,文学写作约50分)。 5.题型比例:选择题20分,填空题20分,阅读分析题40分,写作题70分。 四、背诵篇目 1.《季氏将伐颛臾》《论语》 2.《秋水》(节选)《庄子》 3.《谏逐客书》李斯 4.《郑伯克段于鄢》《左传》

法理学专升本考试大纲

《法理学》(专升本)考试大纲 一、考试对象 法学专业本科插班生。 二、考试目的 考核学生对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考核学生运用法理学的原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属水平测试。 三、考试的方法和考试时间 1、考试方法:闭卷笔试 2、记分方式: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3、考试时间:120分钟 4、试题类型:6类 5、命题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命题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考查学生对本课程的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和 主要知识点学习、理解和掌握的情况,重点考查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命题的原则是:题目数量多、份量小,范围广,最基本的知识一般占60%左右,稍微灵活一点的题目占20%左右,较难的题目占20%左右。客观性的题目应占50%的比重。 6、题目类型 (1)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2)单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答案是正确的,请 把你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20分)(3)多项选择题(在每一小题的备选答案中,至少有两个答案是正确的, 请把你正确答案的题号填入题干的括号内。少选、多选不给分。每题1分,共10分) (4)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5)简答题(每题7分,共21分) (6)材料分析题(共24分) 7、各类题目的特点及考试的目的 (1)判断题,直接判断“√”或“×”,不必说明原因,考查学生对法理 知识的理解程度。 (2)选择题分为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要求考生从一个问题的若干个

备选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这类题目是把正确答案与相近的答案或似是而非的答案并列,它具有简单、明确、客观的特点。它是既容易得分,又容易丢分的题目。这类题目不需要学生在复习时死记硬背,但对基本结论要理解准确。用这类题目进行考试的目的,主要是考查学生对基本知识理解的准确程度。(3)名词解释。属于较简单的题型,要求学生准确记忆基本概念,虽不要 求字字相符但表述不得与文意相悖。 (4)简答题。属于中型题目,主要是要求学生简要地回答出一些基本原理。 用这类题目进行考试,主要是考查学生对基本原理理解和掌握的程度。 (5)材料分析题。具有相当难度,考察学生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生在答此题时,要注意提出自己的观点,并进行论述。论述要结合法理知识,法理知识的结合是必要的。 8、答题要求 考生拿到考卷以后,首先要把各类题目的题意和要求弄清楚,切忌看错题 目,所答非所问。对于各类题目的回答要求如下: (1)对于选择题,分单项和多选,单选只能选一个。多选不可多选或漏选。 (2)对于判断题,要求在括号内用“√”或“×”,不必说明原因。 (3)对于名词解释题,要按指定教材中的观点作为标准答案。名词解释注 意答踩分点。名词解释本身所表示的意思不明确,则需要对要点稍作说明。若要点本身所表示的意思已经很明确,就无需再作说明。 (4)对于简答题,要按指定教材中的观点作为标准答案。简答题都要注意 中心意思。简答题要条理清楚。 (5)对于材料分析题,观点明确,论述清晰有利,并结合法理知识。 四、指定教材: 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6月 版。第4 五、考试的内容、要求、题型范围 本大纲的考核要求分为“识记”、“领会”、“应用”三个层次,具体含意是: “识记”:能解释有关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 “领会”: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 能掌握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 “应用”: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 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本大纲考试客观题,即判断、单选、多选的范围基本包括整个教材,同时 不限于教材;主观题即名词解释、简答题及材料分析题,范围在以下“考核知识点”中。

法学函授专升本自我鉴定【函授法学本科自我鉴定】

法学函授专升本自我鉴定【函授法学本科自我鉴定】 鉴定一:函授法学本科自我鉴定 作为一名法学毕业的学生,在校期间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好专业 知识,以下是我的函授班学习自我鉴定. 我于20xx年顺利通过了全国高等教育成人考试,进入广西财经学 院法学专业函授班学习,现已完成全部课程的学习并顺利通过各科考试,在这几年的函授学习和社会实践中,经过良师的精心指导以及自 己的努力,本人在思想认识、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都有了很大的 提高. 一、思想政治方面,本人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共道德和职业道德,注重政治理论学习,能在工作和学习中认真践行“ __”思想, 能自觉与 __保持高度一致;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热爱本职,作风严谨,为人正派,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忠心拥护 __的重大 方针、政策.平时关心国家大事,总是尽力去做有益于国家、社会的事. 二、学习方面,自参加广西财经学院法学专业本科函授学习以来, 通过系统的学习,掌握国家的主要法律,法规具备基本的实践运用技能.能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利用业余时间自学各门课程,积极参加集 中面授和串讲,按时完成各项作业.现已认真完成了《民法学》、《刑

法学》、《经济法》等近20门课程的学习,掌握了所学知识,并通过了有关课程考核. 通过几年的学习,本人具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掌握法学各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 2,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术; 3,了解法学的理论前沿和法制建设的趋势; 4,熟悉我国法律和党的相关政策; 5,具有运用法学知识去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业务方面,认为参加函授学习并不只是拿张毕业文凭,更重要的是要不断充实和更新自己的法律业务知识.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我认真学习专业知识,对本专业一丝不苟,除了理论学习之外,还把学到的理论知识用到我现在的工作中来,我的实践能力也得到非常大的提高.懂得了运用学习方法同时注重独立思考.在学习时,以“独立思考”作为自己的座右铭,时刻不忘警戒.做什么都勤于思考,遇有不懂的地方就请教老师.随着学习的进步,不止是学到了专业知识,心智也

专升本政治,复习资料

2014年专升本政治复习资料重点 1,简述哲学基本问题及其内容 (选择题) (1)哲学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或者精神和物质的关系问题。 (2)哲学基本问题的内容是: A 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这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 B两者有没有同一性,精神是否认识物质,这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2,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历史形态。(选择题) 凡是认为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世界统一于物质的组成唯物主义阵营。 唯物主义有三种基本形态: A古代朴素唯物主义 B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 C现代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凡是认为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世界统一于精神组成唯心主义阵营。 唯心主义有两种形态: A主观唯心主义:中国陆九渊:“吾心便是宇宙”;中国王守仁:“心外无物”英国贝克莱:“存在就是被感知” B客观唯心主义:古希腊柏拉图:“理念世界”;中国朱熹:“理在事先”;德国黑格尔:“绝对精神” 3.运动和静止的关系(选择题) (1)相互区别:运动是永恒的,无条件的、绝对的静止是暂时的,有条件的、静中有动(2)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动中有静、静中有动(3)形而上学不变论:夸大静止、否认运动;相对诡辩论:夸大运动、否认静止 4.意识的本质(选择) (1)意识是人脑的机能,从人脑的重量、结构、功能说明人脑是高度严密的物质体系 (2)意识是客观存在主观映象A意识的内容是客观的不论是正确还是错误的,都可以找到它的原形B意识的形式是主观的,有感性和理性在两种形式,同一内容不同人有不同的反映 C意识是客观内容和主观形式的统一,反对唯心主义和庸俗唯物主义 5、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关系(论述题或选择题)2011 答:(1)矛盾是指事物之间及内部要素之间既对立有统一的关系(2)同一性是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个基本属性(3)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一种趋势,包含两方面含义: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相互渗透(4)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相互否定的一种趋势(5)两者是关系:A相互区别:同一性是暂时、有条件的、相对的;斗争性是永恒的、无条件的、绝对的 B相互联系: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同一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6)批判形而上学,不能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6、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同一性和斗争性的作用(论述或选择) (1)矛盾同一性的作用是: A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 B使双方相互吸取讴里自身的因素而发展 C规定着事物向自己对立面转化的基本趋势 (2)矛盾斗争性的作用是:A推动事物量变发生涓长,为质变作准备 B促进事物质变,使旧统一体分解,新统一体产生 (3)矛盾既对立有统一,推动了事物的发展,所以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7.简述内因和外因及其关系(论述或选择) 答:(1)内因是事物的内部矛盾,即内部原因;外因是事物的外部矛盾,即外部原因 (2)相互关系:A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据,是第一位原因,起决定作用 B外因是事物发展的条件,是第二位原因,起加速和延缓作用 C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D内因和外因是相对的,有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8.简述矛盾普遍性(共性、一般)和特殊性(个性、个别)的辨证关系(论述或选择)2012 答:(1)相互区别:个性是有条件、相对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2)相互联系:个性是共性的基础,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没有个性就没有共性;共性是个性的共同本质,共性统率个性,特殊性不能脱离普遍性而存在(3)相互转化: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区别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共性可以转化为个性,个性也可以转化为共性9,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辨证关系(论述或选择) (1)感性认识是对事物表面的和外部联系的认识感性认识的特点是:直接性、形象性感性认识的形式是:感觉、知觉、表象

福建专升本语文考试大纲

福建省高校专升本统一招生考试 《大学语文》考试大纲 一、考试的基本要求 “大学语文”的考试范围和基本内容,限于本“考试大纲”规定的28篇精读课文,但泛读课文可用作阅读理解的例题材料。具体考试内容包括: 1、语言知识:考核文言文课文中常见的文言虚词、实词和句式。现代文不考语言知识; 2、文体知识:考核文言文课文所涉及的古代文体分类及其主要形式特征。现代文不考文体知识; 3、作家作品知识:考核与精读课文相关的古代与现代作家作品基本知识; 4、课文阅读分析:考核精读课文的主要观点(或主旨、主题、主要感情倾向)、思想内容、写作特点、语言修辞等。要求既能从整体上领会掌握课文,又能结合课文的有关段落进行分析论述。 5、文字表达:考一篇800字左右的作文,不限文体,但诗歌除外。 二、28篇精读课文的考核要求 (一)课文阅读分析的总体考核要点: 1、把握并归纳课文的主旨(议论文的中心论点,说明文的说明对象特征,记叙文的中心思想,诗词曲赋的基本思想感情,小说的主题),理解其思想认识意义; 2、领会课文的主要写作特点或艺术表现手法,如议论文的论证方法,说明文的说明方法,记叙文、小说中的叙事方法、景物和人物描写方法,诗文作品的情景交融、比兴象征等抒情方法,要求能联系课文有关段落进行具体分析; 3、熟记课文中的关键词或富于艺术表现力的精彩词句,对其含义及其表达作用给出简要说明; 4、识记并理解课文中常用的修辞手法,如:比喻、比拟、对偶、排比、夸张、反语、用典、借代、暗示、层递、设问、反诘等,并能具体说明其表达作用。 (二)28篇精读课文具体考核要点: 1、《庄子·养生主(节选)》 (1)理解本文中心观点所具有的普遍意义。 (2)识记本文以寓言故事为论据的喻证法的论证特点。 (3)分析本文所能概括出的“庖丁解牛”、“游刃有余”、“踌躇满志”等成语的含义。

专升本民法复习大纲修改稿

专升本民法复习大纲修 改稿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民法学》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1、涉及考试内容的课程名称: 民法学 2、使用教材: 郭明瑞主编:《民法》(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 第二部分:考试内容 第一章民法概论 1、识记:(1)民法概念(2)民法的基本原则 2、理解:(1)我国民法的法源(2)民法的本质(3)民法的基本原理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1、识记:(1)民事权利的概念(2)民事权利体系(3)民事义务 2、理解:(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2)民事权利主体——人(3)民事权利能力(4)民事行为能力(5)民事责任能力 第三章民事主体 1、识记:(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2)出生(3)死亡 2、理解:(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2)法人的概念和本质(3)合伙的成立要件 第四章民事法律行为 1、识记:(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2)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2、理解:(1)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生效要件(2)意思表示

第五章:物权法原理 1、识记:(1)物权法的概念(2)物权法的特征(3)物权法的趋势(4)物权的客体 2、理解:(1)物权的种类(2)物权法定主义(3)物权的效力(4)物权请求权(5)不动产所有权(6)动产所有权 第六章债权法导论 1、识记:(1)债法的概念和特征(2)债的概念和分类(3)不当得利的概念(4)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5)缔约上的过失 2、理解:(1)合同的概念与特点(2)合同的生效(3)无因管理的概念(4)无因管理的要件 第七章人身权概述 1、识记:(1)人身权的概念和特征(2)人身权的分类(3)人格权的概念和种类 2、理解:(1)生命健康权(2)姓名权(3)肖像权(4)名誉权(5)身份权(6)人身权的民法保护方法 第八章侵权行法为概述 1、识记:(1)侵权(2)侵权法(3)侵权的分类 2、理解:(1)过错责任与无过错责任(2)无过错责任的适用(3)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部分:考试形式及考试题型 1、民法学考试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考试题型: 选择题(15个,共15分); 名词术语解释(5个,共25分); 简答题(3个,共30分); 论述题(2个,共20分); 应用题或案例分析题(1个,10分)。

专升本政治考试大纲

2018政治成人高考(专升本)考试大纲 1.能比较准确地理解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的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基本原理及其重要意义。 2.能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原理、基本方法,分析、论证、阐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重要问题。 3.对于违背马克思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错误观点、错误思想能够识别,并给予适当的分析批判。 复习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要求】 了解哲学、世界观、方法论等基本概念,理解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辩证法与形而上学的根本区别,掌握哲学基本问题及其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切实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一)哲学及其基本问题 1.哲学与世界观、方法论

2.哲学的基本问题 3.哲学的主要派别 (二)马克思主义哲学及其基本特征 1.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产生 2.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特征 3.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伟大工具 二、物质和意识 【要求】 了解物质、意识、运动、规律等基本概念。理解物质与运动、运动与静止、物质与意识、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的关系。掌握世界的物质统一性原理,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一)辩证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1.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 2.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3.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性

(二)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 1.意识是物质世界长期发展的产物 2.意识的本质 3.意识对物质的能动作用 4.主观能动性与客观规律性 (三)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1.世界的统一性在于物质性 2.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 三、事物的联系、发展及其规律 【要求】 了解联系、发展、矛盾、质变、量变、否定等基本概念。理解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主要内容、唯物辩证法诸范畴及其辩证关系。能运用辩证的思维方法分析、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现实问题。 (一)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 1.世界的普遍联系

2014年专升本《大学语文》考试大纲-4

2014年专升本《大学语文》测试大纲 一、总则 专升本“大学语文”测试旨在考察学生的语文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阅读能力、写作能力)的实际水平,以选拔出合格的专科生升入本科段继续学习。 二、课程的性质和任务 本学科是集工具性、基础性、审美性、人文性、趣味性、综合性于一体的课程,是以中国传统文化为主体的文化和文学的主要载体之一,凝聚着深厚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本学科作为培养健全的大学生的合力因素之一,旨在通过教学,提高大学生的语文水平(阅读、写作、赏析),提升其人文精神、科学精神、审美能力和鉴赏能力,拓展其观察世界的视野、挖掘其认识世界的深度。 三、测试内容 根据指定教材和教学大纲拟订的学习篇目,测试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蒹葭》 1、关于《诗经》的基本常识。 2、风、雅、颂、赋、比、兴。 3、《蒹葭》的朦胧意蕴和“温柔敦厚”的美学特色。 (二)《国殇》 1、《楚辞》和《诗经》在文学形式和美学风格上的比较。 2、屈原的悲剧。 3、《国殇》的场面描写和其豪放悲壮的审美意蕴之间的关系。 (三)《东门行》 1、汉代文学: A、汉赋(代表作家)。 B、汉乐府:“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特点。 C、《古诗十九首》的情感内容。 2、《东门行》的戏剧特色。 (四)《饮酒》 1、如何看待陶渊明之“隐”? 2、陶渊明田园诗的特色。 3、《饮酒》一诗“忘世”、“忘我”、“忘言”三层境界。 (五)《咏怀诗》 1、从阮籍的隐居、醉酒、作诗、长啸、越礼看魏晋的时代风云。 2、分析本诗以实写虚,寄景抒情的手法。 (六)《春江花月夜》 1、唐诗的四个阶段(列举代表作家和代表作品)。 2、《春江花月夜》结构上的特点。 3、《春江花月夜》的意境美:诗情、画意、哲理三者水乳交融的境界。

法学专升本考试内容

第一部分:《法理学》(150分) 一、考试要求 法理学是法学的一般理论、基础理论和方法论。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必须掌握法理学的基础理论。 二、考试内容 (一)法学及其研究方法 法学的研究对象与体系: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释义。法学体系。 (二)法的概念 1、法的定义 2、法的特征 法是社会规范的一种。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社会规范,体现了国家意志对各类行为的评价法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基本内容的社会规范,具有特定的逻辑结构。法是以程序性为重要标志的社会规范。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为最后保障手段的社会规范。 3、法的本质 法的本质理论在法理学中的地位。法是国家意志的规范化表现,具有国家意志性;统治阶级或集团的意志在国家意志中占居主导地位,法具有阶级性任何有效统治都必须满足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共同需要,法具有社会性,意志和需要的基本内容归根结底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反映,法具有物质制约性。 (三)法的要素 1、法律规则的概念、逻辑结构 法律规则的种类:权利规则、义务规则与复合规则。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准用性规则与委任性规则。调整性规则与构成性规则。 2、法律原则。法律原则的概念。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区别。法律原则的功能。 3、法律概念的功能。 (四)法的形式与效力 1、法的渊源 法的渊源的概念,当代中国法的渊源。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与系统化 法律文件和规范件法律文件的概念。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范化、系统化的函义及其意义。法律清理、法律汇编、法典编纂。 3、法的分类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根本法与普通法。一般法与特别法。国内法与国际法。公法与私法。普通法与衡平法。 4、法律效力的层次 法律效力的概念。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与非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法律效力层次与法律效力位阶的涵义。区分法律效力层次、明确法律效力位阶的意义。区分法律效力层次的原则,高位阶法优于低位阶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 5、法律效力的范围

法律系专升本的感悟心得

法律系专升本的感悟心得 大学是人生中一个重要的学习时光,在这些年中收获了失败和成功。对于专升本考试,每一个人的学习方法都是不一样的,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才是最好的。下面是小编带来的法律系专升本的感悟心得,有兴趣的可以看一看。 大家好,我是**,很高兴与大家分享专升本心得。 大学是人生较为重要的一个学习阶段,而如今我的大学生活即将结束,三年中,我从曾经一脸稚嫩的高中生到现在成为一名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大学生。回顾大学这三年里,经历了失败与成功的苦乐,收获了责任、收获了价值观、也收获了友谊。 从进入学校,我就明确了自己的目标:完成专升本。但是大一大二过得很匆忙,一眨眼就进入了专升本的备战期。在这三个月里,大家戒掉了以往的松懈,卯足了精神,全力以赴。从一开始有些迷茫,不知道如何去学习,无从下手到找到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我几乎用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因为每个人的学习方法都不一样,不能盲目跟从,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在这几个月的学历过程中,我总结了一些自己的经验和大家分享。 对于英语来说,语法很碎,需要慢慢积累,尤其是单词,需要每天看几个,用各种可以让自己印象深刻的办法去记住,培养阅读,就要多做题,本身阅读理解就不是很好,不稳定,所以要多做题。而法学这个学科更是要多看多背多理解,没事就要回顾课本,记不住的就多写几遍,我觉得理解性记忆应该是最有效的,记忆是要循环的,而不是一天背完就可以翻页,每天都要

复习一遍,你会发现慢慢每天要背的很多很枯燥,但是你会发现周期循环的,有些知识点做题时会蹦出来,这就说明你的学习是有效的,你会有一丝欣慰感,你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在利用时间。可能在这个学习的过程中,有想过放弃,但是这个时候要尽快扭转思想,问问自己为什么坚持到现在,要半途而废吗?我们在这个过程中要劳逸结合,不要过度疲劳,我一般都要保持白天的精神状态所以我不喜欢熬夜学习一般十点半到十一点之间就休息,保证第二天的学习状态。所以对我而言,专升本是一个反复循环的过程。你要试着慢慢探寻属于自己的方法,我觉得学习找到适合的方法你已经成功了一半了,再加上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毅力,你就已经在成功的道路上了,剩下的要自己掌握方向,充实自己的大脑。 总结一下就是: 1.思想上不能放松 2.复习一定要有耐心,持之以恒。 3.一切以自己全面复习每个知识点为核心。 4.要相信自己,不要盲目跟从只要你把全心投入,就一定能够得到回报的。 其实有一个好的环境更是一个关键,我要感谢1211这个大家庭,大家都在努力学习,都在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都在为班级创造一个良好的积极氛围。感谢黄教授和王照华老师,他们同样积极的在我们身后为我们分析学习现象和不足,为我们提供多年来的学习经验和方法,为我们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像家人一样关心着每一位同学的情况,感谢每一位任课老师的传

专升本语文大纲要求28篇课后答案

养生主 1、"寓言十九"是庄子对自已著作写作特点的概括,是说他的书中绝大部分内容都是运用寓言手法。这就说明他是有意识以象征、比喻、形象描写等手法生动地表达自己的哲学思想。 2、养生之道:顺任自然。论据:事实论证。 3、人生态度是顺应自然,无为而治。文章客观上给予我们这样的启示:世上的事物错综复杂,但只要掌握事物的规律,顺任事物的自然之理,就能把事情办好。这是具有普遍意义的道理。 谏太宗十思疏 1、"思国之安,必积其德义"是本文的中心论点。文章进行反复论述,最后又提出所谓"十思",真实具体地说明国君应该有德义,有了这样的德义,才能保证国家的安稳。所以它是对中心论点的具体深入。 2、本文善于应用比喻论证和比较论证方法,对比鲜明、说理透彻,论证深刻有力。如以"固根本"与"求木长"、"浚泉源"与"水流长"的关系,来比喻"积德"与"安国"的关系。"善始者实繁"与"克终者盖寡"、"昔取之"与“今守之”、“在殷忧”与“既得志”等均成对比论证。 3、本文虽然运用了比喻的手法,排偶句式,也很富于文采,但是其最主要的特点是鲜明而直接的表达自已的主要意思,句子切中文治要害,表现作者对治理国家的深思熟虑。 答司马谏议疏 1、建立在名实相符的论事原则基础上。效果:这样做,使文章从一开始就建立在非常坚实的理论原则的基础之上,简洁扼要,靶的集中,一针见血,语约义丰,文笔犀利,语气斩截,具有不容置辩的逻辑力量。 2、文章巧妙地以儒家历来所看重的"名实相符"为论事原则,在这一极具权威,连论敌也不敢否认的原则下开展反驳,使文章一开始就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然后在此基础之上,指出士大夫们苟且偷安,不恤国事,因循守旧的本质。从而有力的反驳了"致天下怨谤"的指责。 3、本文是一篇典型的书信体驳论。论辩双方对事情的评价以什么为标准。文章以儒家历来所看重的“名实相符"为论事原则,在这一极具权威,连论敌也不敢否认的原则下开展反驳,使文章一开始就建立在坚实的理论基础之上。针对论敌指责变法“侵官、生事、征利、拒谏”四个观点,据实反驳,反驳其"非真"的实质,然后在此基础之上,指出士大大们苟且偷安,不恤国事,因循守旧的本质。从而有力的反驳了"致天下怨谤"的指责。 4、表明变革的正确和自己的决心,用典论据。 5、行文委婉,寓刚于柔。在这封书信中,作者既坚持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在文字上又不是剑拔弩张,注意不伤同僚之间的情面与和气,寓刚于柔,绵里藏针。如第一段,在反复向司马光叙友情、求谅解的同时,却婉转地揭示出这怨谤源于士大夫阶层的庸俗腐败,并声言自己绝不悔改之意;又如第三段,在表示愿意接受责备,"知罪"的同时,却用两个假设句暗示自己坚持改革、绝无反顾之心,并旁敲侧击,讥讽保守派的无所事事、因循守旧。这种柔中寓刚的论辩风格,比剑拨驽张更加坚韧有力。 今 1、时代背景:本文写于"五四”运动前夕,中国正酝酿着一场重大的社会变革,封建与反封建的思想斗争十分激烈。李大钊深知青年是改造社会的先驱,是国家未来

法学专业专升本函授、业余人才培养方案

法学专业专升本函授、业余人才培养方案 一、专业介绍 河北大学法学专业创办于1980年,是河北省创办最早的法学专业,在河北省内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一定的学术地位。2012年成功入选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成为全国58所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之一。本专业是以法和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一门社会科学,承担着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和法律精神传播的重要使命。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系统掌握法学理论基础,拥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正确的法律职业道德意识,并富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等从事法律实务工作的应用型、复合型卓越法律人才。 三、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各部门法的专业知识,受到法律应用能力的基本训练,掌握法律分析和应用的基本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2.掌握法学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3.掌握法学的基本分析方法和技能; 4.具备运用法学理论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熟悉我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6.了解法学理论前沿和我国法制建设的趋势; 7.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辩证思维能力; 8.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态度和意识以及创新创业的能力; 9.具备较强的计算机操作和外语应用能力。 四、学制 函授:2.5年;业余:2.5年; 五、课程设置及教学进程计划表 附表1:法学专业专升本函授教学进程计划表 附表2:法学专业专升本业余教学进程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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