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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措施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措施

为确保设备安全、高效的运行,使用方须严格遵照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规程及如下操作规程使用高处作业吊篮。1、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2、吊篮操作人员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3、安装后进行下列各项检查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1)检查吊篮机构的安装,应配合良好,锚固可靠;手板葫芦及钢丝绳均正确;2)钢丝绳无扭结、挤伤、松散;磨损、断丝不超限,悬挂、绕绳方式及均正确;3)防坠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4) 吊篮应做额定起重量125%的静超载试验和110%的动超载试验,要求升降正常,灵敏可靠。4、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1)机构及钢丝绳符合要求;2)机械设备正常,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3)吊篮内无杂物,严禁超载。5、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必须对吊篮、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不得用其作为接线回路。

6、作业中,发现运转不正常时,应立即停止,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未经专业人员检验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

7、吊篮用于高处悬挂作业工程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投入使用。

8、每天使用设备前,吊篮操作人员须按高处作业吊篮日常检查表所载项目进行检查。

9、乘坐吊篮的人员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并将其挂扣在安全绳上。10、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及物品须采取防坠落措施。11、吊篮应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2、严禁将吊篮当做材料及人员的垂直运输工具使用并严格控制载荷。13、吊篮发生故障时,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修理。14、吊篮在升降时,操作人员须密切注意钢丝绳是否挂卡在墙面或障碍物上。15、施工场所风力大于6级以上时,应停止吊篮使用。

16、每天下班停用时,应将吊篮停放至地面或用绳索将设备固定在建筑物上避免随风晃动。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做到“十个必须”(2020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做到“十个必须”(2020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高处作业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的关键是做到“十个必须”(2020版) 【摘要】近年来,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日益增多,高处作业采用吊篮施工迅猛增加,同时由吊篮施工引起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有必要对吊篮施工安全管理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和剖析。本文重点分析了我国近几年吊篮施工安全管理现状与发生安全事故原因,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建议. 一、前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强劲增长,城市人口也快速成长,城市用地紧张的矛盾日益凸显,而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由于其用地少,城市基础设施费用低,可提高城市面貌等众多优点,得到了迅速发展,中国已逐步成为世界建造高层建筑的中心。 1.工艺要求使用吊蓝随着我国高层建筑和超高层建筑的明显增多,构造要求应符合规范规定

悬挑梁:尾端应在两处及以上固定于等级不定),吊环预埋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中钢筋锚固的规定。 定位点:型钢悬挑梁悬挑端应设置能使脚手架立杆与钢梁可靠固定的定位点,定位点离悬挑梁得低于C20的钢筋混凝土梁板结构上,锚固型钢悬挑梁的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用于锚固的U型钢筋拉环或螺栓应采用冷弯成型。U型钢筋拉环、锚固螺栓与型钢间隙应用钢楔或硬木楔楔紧。 钢悬挑梁固定端应采用2个(对)及以上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与建筑结构梁板固定,U型钢筋拉环或锚固螺栓应预埋至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位置,并应与混凝土梁、板底层钢筋焊接或绑扎牢固,其锚固长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端部不应小于100mm。定位点可采用竖直焊接长0.2m、准25mm-30mm的钢筋或短管等方式。 立杆、剪刀撑:悬挑梁间距应按悬挑架架体立杆纵距设置,每一纵距设置一根。悬挑架的外立面剪刀撑应自下而上连续设置。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方上岗。吊篮必须由专人按照操作规程谨慎操作,严禁未经培训人员擅自操作吊篮。 2) 严禁吊篮超载作业。 3) 使用双机提升的吊篮施工时,应有二名人员操作。施工及操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系好安全绳(带),不得穿着硬底鞋,塑料鞋或其它易滑的鞋子,吊篮内严禁使用梯、凳、搁板等凳高工具,严禁在吊篮中奔跑、纵跳。 4) 安全绳应扣在独立救生绳(安全绳)上,独立救生绳严禁固定在吊篮篮体及悬挂机构上; 5) 正常施工时,吊篮内载荷应尽量保持均匀,严禁将吊篮用作起重运输和进行频繁升降运行。 6) 施工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严禁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吊篮或攀登栏杆。 7) 严禁吊篮悬空拆装。 8) 操作人员在吊篮升降运行时应经常注意各机件的运行情况,如发现提升机发热、噪音、钢丝绳断丝、安全锁失效、吊篮两端升降速度不匀、限位开关失灵、操练开关失灵等不正常情况时,应及时回降到地面进行检修,完好后方可继续施工,严禁设备带病运行。 9) 施工工期较长时,必须制定吊篮定期检查制度。操作人员每天启动吊篮时应按规定对各机件进行检查。吊篮久置后使用及使用过程中发生安全锁、提升机、电气系统故障或发生断绳等重大事故后,必须由专职检修人员进行检修,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任意拆卸检修。 10) 悬吊平台在正常使用时,严禁使用电机制动器及安全锁手刹制动,以免引起以外事故。

11) 每次使用前,均应在2米以下高处运行2~3次,吊篮工作一切正常后方可运行; 12) 吊篮使用结束后,应关闭总电源及控制箱电源,并将提升机、安全锁用塑料纸包扎好,防止雨水滲入。 13) 工作现场环境: ①距吊篮现场10范围内不能有高压线; ②在雷雨、下雾、风力大于5级等恶劣天气不能使用; ③电焊火花必须保证不伤及钢丝绳; ④环境温度-20℃~+40℃; ⑤电源电压偏离额定值±5%; 14) 其他安全操作规程,请参照裕华兴公司的ZLD系列高处作业吊篮使用说明书。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 自1992-1-1 起执行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圆股钢丝绳 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1 提升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 一、高处作业电动吊篮安全措施 安全锁: 采用ZLP系列型安的全锁: 安全锁行驶在安全钢丝绳上,是一种独立的机械装置,防倾斜安全锁以工作钢丝绳为依托,当电机失灵或工作钢丝绳断裂造成工作平台下坠或工作平台倾斜至限定值时,安全锁能自动锁住钢丝绳,制止工作平台下附及倾斜,并能承受平台总负荷。当购买吊篮产品,工厂以对随机安全锁进行第一次标定。超过使用1年的必须在生产厂家重新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安全绳: 为了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在原出厂安全措施上,又增设安全的尼龙大绳。该绳安装在高于吊篮1米以上同时不与吊栏结构相连。施工人员安全带可锁在大绳上。同时操作人员配备自由人为小型安全锁,一旦电动吊篮出现故障小型安全锁立即锁住大绳,保证人身安全。

安全技术措施: 吊篮在使用过程中,严禁在三层以上上下人员及物料,以防坠人坠物。严禁交叉作业。 工作吊篮应有2-3工人操作,可以相互配合。 吊篮内载荷应大致均匀,严禁超载。 操作吊篮人员应掌握应急措施。 上篮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当吊篮上下运行及停在空中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将安全带扣在自锁器上,自锁器扣在保险绳上。 吊篮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电动吊篮技术交底兼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 二、高处作业吊篮季节性施工措施: 1.吊篮内的操作人员必须穿防滑和绝缘电工鞋。

2.在雨季,将吊篮的提升机、电箱用无纺布包裹住,并在电缆和电控箱的各个承插接口处用防水胶布密封住以便尽可能的防止雨水进入。使用前,必须打开各承插接口,通风凉干。以免发生电器事故。 3.雷雨天绝对禁止施工,并在雷雨到来之前彻底检查吊篮的接地情况。 4.冬季施工应注意不可以将施工用水到处飞溅,以免结冰导致施工人员摔倒而出现事故。 5.在冬季雾天施工时,应等大雾散去并在日照比较充足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电动吊篮,否则,容易出现钢丝绳打滑并可能发生设备事故。 6.冬季施工人员必须穿防滑绝缘鞋,将棉衣和棉裤穿好并系好袖口裤脚。 7.六级以上大风天气里,必须将吊篮下降到地面或施工面的最低点并固定好。 三、施工吊篮安全要求如下: 1、施工吊篮及相应配件必须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许可。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高空作业吊篮安全操作规程 1、现场操作的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现场操作人员首次上机操作前必须经过学习,对操作规范、 安全注意事项熟悉了解,并在安全技术交底书上签字。 2)有关施工安全技术,现场操作安全措施规定,劳动保护及 安全用电、消防等要求,应按国家及地方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规定为准,严格执行。电源必须接地配备漏电开关。 2、操作规定 1)吊篮应有专人操作、保养、维护。 2)吊篮至少有两人操作,应在互相配合下进行安全操作并应 系扣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在现场使用中,距离整机10m范围内不得有高压电线。 平载重量不得超过额定载荷(包括载员重量)当发现平台倾斜时应 及时调整,保持水平两边相差不超过 15cm。 平台在正常使用时,严禁使用电机制动器及安全锁手刹车, 以免引起意外事故。 7)平台悬挂在空中时,严禁拆装。 8)当上限位装置作用后,应降低平台上限位开关脱离限位块。 9)平台内载荷应大致均布,以防两端受力不匀和平台倾斜。 10)吊篮使用应符合有关高空作业规定,在雷雨、大雾天气及 六级以上大风时不准使用。

11)吊篮使用结束后,关闭控制箱及总电源,并将提升机、安 全锁用塑料纸包扎,防止雨水渗入。 12)吊篮不适用于酸碱液体、气体下使用,不得不用吊篮时应将提 升机,安全锁与腐蚀性气体、液体隔离,并小心使用。 13)安全锁的钢丝绳不能弯曲,不能有污物、不能接触油类, 严禁砂浆杂物进入安全锁,安全锁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安全锁不得擅自拆封。 14)提升机的钢丝绳严禁有油污砂浆、杂物粘附,如发现开裂、 乱丝、变形等现象必须立即更换,如提升机发现异常噪声,应立即停止使用。 15)操作人员不准酒后作业,严禁赤膊、赤脚进入篮内,并不 得在篮内打闹、嬉戏。 3、紧急时的安全措施 1)工作时断电,首先关闭电源,防止来电发生意外,如需平 台下降回地面,则小心同时松开两个电磁制动器,使平台缓慢下降,直到地面。 2)工作时断绳后的处理。首先,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在确 保安全的情况下,撤离工作人员派专业人员进入篮内,先将断的钢丝绳从提升机内退出,再将上面送下的钢丝绳穿入提升机在安全锁不打开状态下向上升,看能否正常工作,然后小心松开安全锁,再开车下降到地面后,严格检查后才允许重新使用。如钢丝绳不能退出,则用安全锁锁牢钢丝绳,并用加固钢丝绳固定好工作平台,再打开提升机进行修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J 5027—92 1 主要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安全技术交底书

高处作业吊篮使用安全技术交底书 --安全操作规范-- 1、在雷雨、大雾及阵风风速大于10. 8/秒(相当6级)的恶劣气候条件下严禁吊篮升空作业。 2、吊篮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其他人员严禁私自操作吊篮。 3、正常施工时,吊篮内荷载尽量保持均匀,不许超载。严禁将吊篮用作起重运输和进行频繁升降运动。 4、施工人员必须在地面进出吊篮,严禁在空中攀缘窗户进出吊篮或攀登栏杆。 5、进入吊篮,必须戴好安全帽、安全带、钩牢保险绳。 6、不允许在吊篮里使用梯子、凳子、垫脚物进行作业。 7、上吊篮人员严禁酒后操作,禁止在吊篮内玩笑嬉闹。 8、吊篮运行时,不得手动制动电机和用安全锁制动。 9、悬吊平台停留在某一位置作业时,应将其适当固定,以防晃动。 10、吊篮水平移位时,应将其放置底面位置。 11、悬吊平上下运行时,应保持钢丝绳垂直状态。 12、电气控制箱不得另外步线作为照明和其它动力电源使用。 13、电气控制箱由一人操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 14、作业时,应妥善保管好施工工具,防止高空坠物。

15、每天吊篮使用前,必须先检查电源、钢丝绳、屋面悬挂装置、压铁是否合格要求,检查安全锁和升降机是否完好。 (1)检查电源连接点,观察指示灯。 (2)按启动按钮,检查平台是否处于水平。 (3)检查限位开关是否有效。 (4)检查提升机构、安全锁与平台的连接处是否可靠。 (5)检查安全钢丝绳与安全锁连接是否可靠,动作是否正常。 16、上吊篮人员必须在离开吊篮时,对安全锁、升降机及钢丝绳上的水泥浆等杂物垃圾作一次清除,以确保机械的安全可靠性。 17、吊篮升降范围内,必须清除外墙面的障碍物。 18、每天下班使用前,应将吊篮下降到底层或二层窗口,并用绳子将吊篮固定在建筑物上,不使吊篮随风飘动。 19、根据工地现场情况,工地现场管理队员应对使用吊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督促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书”的各项要求,确保吊篮设备及人员的安全。 20、吊篮载重量不得超出500公斤 21、紧急时措施: (1)作业时断电,应立即切断电源,防止突然来电时发生意外。 (2)作业时发生断绳,作业人员应及时安全撤离现场,并由专业人员处理。 交底人: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应重点控制的几个环节

高处作业电动吊篮安装应重点注意的哪些环节 我国高处作业吊篮从上世纪80 年代中期开始起步,至今已有25 年的历史。从上世纪80 年代末年产吊篮不到 1 000 台,到目前年产近20 万台,我国名副其实地成为世界上产销量最大、使用量最大的吊篮大国。 由于高处作业吊篮不属于特种设备,但属于高空载人设备,安全要求很高。目前,国内高处作业吊篮的租赁企业已有数百家,对于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拆卸,大部分是由高处作业吊篮的租赁企业来完成的。 虽然,各地政府或产品归口行业协会出台和颁发了指导性文件和高处作业吊篮管理办法,但始终没有统一的标准对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拆卸和使用进行规定,因此,笔者认为制定高处作业吊篮的安装、拆卸和使用标准,对促进行业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以下笔者结合《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和使用技术规程》标准的编写,就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中应重点控制的几个环节谈一些个人的认识,供同行参考。 事吊篮的安装业务。建设单位应与安装单位签订吊篮安装拆卸专业承包合同,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安装单位签订。 一、在吊篮进入工地现场前,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下列内容对其资格进行审核: ①高处作业吊篮的生产资质证书、产品鉴定证书、产品合格证、使

用说明书和产品检测报告; ②安装、使用和拆卸人员的资格证书; ③安装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 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管理保证措施、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上述中,吊篮安装单位除了应具有资质评审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外,还应有与承担工程相适应的专业作业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吊篮安装、拆卸和操作人员应具有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资格证书。二、资格控制 目前,我国吊篮的安装、拆卸都是由政府或产品归口行业协会颁发指导性文件,对吊篮租赁企业实行资质评审管理。因此,吊篮的安装单位应具备政府或产品归口行业协会颁发的吊篮安装、拆卸相应的资质证书,在资质许可范围内从 三、方案控制 1)高处作业吊篮安装作业前,安装单位应编制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的专项施工方案,由安装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送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审核合格后方可进行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工作。 四、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作业场地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吊篮使用要求等编制。安装拆卸过程中专项施工方案发生变更时应按程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

本文件仅起参考作用,请以原件为准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199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圆股钢丝绳 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1 提升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4 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5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6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结构安全系数

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管理

高处作业吊篮使用管理 1.吊篮拆装单位应在施工现场派驻专业人员负责吊篮的检查与维保工作,确保吊篮的技术性能、安全装置符合标准和规范要求。对使用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指导和技术交底。每天工作前,应核实和检查配重、重锤及悬挂机构,并进行空载运行,确保吊篮处于安全状态。 2.在吊篮安装与使用区域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戒,做好安全防护,严禁立体交叉作业,严禁将吊篮用作垂直运输设备,严禁作业时吊篮下方站人。 3.吊篮内的作业人员应系安全带,并将安全锁扣正确挂置在独立设置的安全绳上,安全绳应使用锦纶安全绳,且应固定于有足够强度的建筑物结构上,严禁直接固定在吊篮支架上。 4.吊篮内应设置限载限人和安全操作规程标志牌,严禁超载使用,严禁擅自改装、加长吊篮。每台吊篮中作业人员不得超过2人。 5.吊篮作业人员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严禁违章操作,严禁作业人员直接从建筑物窗口等位置进、出吊篮。 6.吊篮内严禁放置氧气瓶、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品。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要采取严密的防火措施,严禁用吊篮做电焊接线回路。 7.吊篮附近有架空输电线路时,应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规定安全距离不小于10米。若因现场条件限制,不能满足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篮。 8.遇5级及以上大风和大雨、大雪、浓雾和雷雨等恶劣天气时,不得进行吊篮的安装、拆除和其它作业。 9.吊篮维修和拆卸时,应先切断电源,并在显著位置设置“维修中禁用”和“拆除中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值守。 10.吊篮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11.监理单位对吊篮安装、拆除过程进行现场监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安全操作规程的立即予以制止,发现存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使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 圆股钢丝绳 GB 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 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 1 提升机构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 2 吊篮平台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 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 3. 5 行程限位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 6 额定载荷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 7 常设吊篮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 8 非常设吊篮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 9 有轨式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 10 无轨式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 1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一 20C ~40C。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 (相当于 6级风力)。 4. 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 4 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 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 5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

(完整)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建筑工程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行为,防止和减少吊篮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北京市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施工现场使用吊篮均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处作业吊篮是指悬挂机构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提升机驱动悬吊平台通过钢丝绳沿里面上下运动的一种非常设悬挂设备。 第二章吊篮租赁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吊篮使用计划,公司范围内使用吊篮,必须在公司《合格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名录》中选用吊篮。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书(附表一)。严禁未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的吊篮进场、使用。 如果由专业分包单位租赁吊篮,出租单位应当与使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租赁合同中应当明确每月保养的具体时间以及使用单位不得转租吊篮等内容。 第四条签订租赁合同时,各单位应审查产权单位提供的资料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公章): 一、企业工商营业执照; 二、高处作业吊篮(整机)合格证; 三、高处作业吊篮的出厂型式检验报告及产权单位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的抽验报告(每个型号抽1台,有效期2年); 四、每次安装拆卸前,吊篮安装拆卸人员应持有(本市或外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五、高处作业吊篮用钢丝绳质量证明书; 六、高处作业用安全绳检测报告;

七、安全锁在有效期内的校验证明;新出厂的安全锁自出厂之日起在12个月之内有效; 八、租赁合同和安全管理协议书,合同中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五条劳务分包单位不得租赁吊篮用于工程建设。 第三章吊篮安装、移位及拆除安全管理 第六条在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前,产权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会同总包及使用单位相关人员对吊篮在现场的实际使用位置及架设位置结构进行了解。吊篮产权单位专业人员依据了解的内容对建筑物或构筑物进行详尽勘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制吊篮安装拆除方案。 产权单位制定安装拆除方案,产权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单位应按公司相关规定履行项目、分公司、公司审核审批程序。 第七条吊篮的安装和拆卸(包括二次移位)工作应当由产权单位负责。严禁使用单位擅自安装拆卸吊篮。吊篮在拆除时要遵循“先安装后拆除,后安装先拆除”的原则,依据安装工艺流程反向执行。 第八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吊篮拆装单位在安装或拆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现场机械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现场旁站监督。 第九条各单位在吊篮安装完成并安装单位自验合格后,组织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填写《施工机械检查验收表》(表AQ-C9-2)(附表二)。吊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停用5日以上的吊篮使用前,应当按照以上程序重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第四章吊篮使用安全管理 第十条吊篮应由专人操作。为了保证安全使用,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接受吊篮产权单位的培训,培训合格后,在取得产权单位核发的“吊篮施工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吊篮,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操作人员应由使用单位依据“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附表三)的相关要求指派。 二、产权单位应按“高处作业吊篮操作规程”和“使用步骤”的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同时应针对现场及设备情况重点讲解安全应急措施及注意事

jg/t5032-93高处作业吊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高处作业吊篮J G/T 5032-9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术语、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或非常设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514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J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 GB ll02 圆股钢丝绳 GB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 GB ll368 齿轮传动装置清洁度 JG/T 5025 高处作业吊篮性能试验方法 JG/ 建筑机械与设备铸件缺陷修补通用技术条件 JG/T 建筑机械与设备铸件通用技术条件 JG 5027-92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T 5012 建筑机械与设备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JG 5034 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 JG/T 5033 高处作业吊篮用提升机 3 术语 吊篮 用钢丝绳从建筑物顶部,通过悬挂机构,沿立面悬挂着的作业平台能够上下移动的一种悬挂式设备。 平台 四周装有护栏,以进行高处作业的悬挂式装置。 悬挂机构 通过钢丝绳悬挂平台,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可作为有动力或无动力的装置。 提升机 使平台上下运行的装置。

安全锁 当平台运行速度达到锁绳速度时,能自动锁住安全钢丝绳,使平台停止的装置。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及所携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试验偏载荷 指载荷重心位于距吊篮平台一端为其长度1/4处所加的试验载荷。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有轨式吊篮 悬挂机构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吊篮。 无轨式吊篮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额定速度 吊篮平台在额定载荷下,规定的运行速度。 4 分类 型式 4.1.1 按整体结构设置分为常设、非常设。 4.1.2 按悬挂机构安装方式分为有轨式、无轨式。 4.1.3 按提升型式分为爬升式、卷扬式。 4.1.4 按驱动型式分为手动、气动、电动。 4.1.5 按吊篮结构层数分为单层、双层和三层。 主参数和基本参数 吊篮的主参数用额定载荷表示,应符合表1的规定。 名称单位规格系列 额定载荷KN、、、、、、、、、、 吊篮的基本参数用基本节长度表示,应符合表2的规定。 名称单位规格系列 基本节长度M1、、、2、、3、4、6 注:基本节长度为组成平台全长的独立单元长度。 型号 4.3.1 由吊篮的组、型代号和主参数更新变型代号组成。 见图如下: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交底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交底 1.上岗人员在操作前一定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使用说明书的内容,没 有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书不允许上岗操作。 2.上岗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安全带系在安全绳上,没有 安全措施绝对不能上岗操作。 3.严禁在高空作业可攀沿窗户进出吊篮,或从一悬吊平台攀如另一 平台,严禁酒后操作。 4.在大风五级以上,雷雨,雾天等气候不准升空作业。 5.吊篮在高空作业时,吊篮下严禁人员做其他作业。 6.吊篮操作时不得发生倾斜,应用转换开关调整后才能使用。 7., 8. 9.如钢丝绳发生卡死,轧死,提升器内上下不工作时,应立即停止 使用,检修完毕后才能重新使用。 10.如钢丝绳起股,变形,折弯等,应调换钢丝绳后才可使用。 11.安全锁因三次钢丝绳断裂等原因产生的冲击力,但没有出标定期。 每次升时前,操作人员必须检查安全锁灵敏度。当安全锁锁住钢丝绳再需打开时,提升器工作。应先把提升器向上开致平衡,安全锁即自动开启。 12.发生异常声音及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查明原因。提升器 减速箱定期加注润滑油,首次使用20天~30天更换新油,在使用中6—12个月重新加注润滑油。

13.吊篮严禁超载作业,吊篮上的人员和材料对称分布,不得集中一 头,不允许作为载人和载物使用,不允许在吊篮上另设吊具。 14.在吊篮施工中严禁操作人员向下抛扔东西。 15.电气控制箱不得作为其它用电器的配电箱使用,箱内禁止摆放杂 物。吊篮内严禁电焊操作、严禁将电焊机搭铁线搭在吊篮上。并严禁电焊火光溅到钢丝绳上。 16.- 17.每天吊篮施工完毕,必须将吊篮降至地面,并将吊篮清扫干净。 18. 19.根据有关规定严禁吊篮在夜间施工操作。 20.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中发现吊 篮出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操作并切断电源,由指定维修人员检查维修,非检修人员不得随意拆检设备。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措施内容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技术措施 1.工程概况 1.1 工程概况 河北建投宣化热电厂2×300MW一期工程主厂房主体设计为混凝土框架结构。主厂房外墙封闭采用复合保温压型钢板,外墙板型号为V840,δ=0.53mm厚压型钢板,内墙板为V900,δ=0.47mm厚压型钢板,中间采用保温棉保温,边角采用泛水板,搭接位置用硅胶进行密封,堵头采用封口条。墙体采用 C250×70×20×3.0镀锌檩条作为支撑龙骨,其余位置采用Φ12圆钢做拉条,有斜拉条的檩条之间为Φ12+Φ32×2.5镀锌管。主厂房煤仓间,汽机间,A 列1.2m~30.5m、B列31.2m~35.4m、C列19.5m~35.4m、D列1.2m~47m;固定端1.2m~42.7m、扩建端1.2m~47m墙面全部采用复合保温压型钢板封闭,属高空危险作业。 1.2.工程范围 本项目的作业范围包括:柱按图纸划线、牛腿焊接、C型檩条安装、找正、直拉条、斜拉条安装或焊接、螺栓紧固;内外墙板安装、包边包角安装。 1.3施工工期 钢檩条安装、彩板封闭:70天。 2.编制依据 3.保证安全措施 3.1.1、对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体格检查,经医务人员证明后,方可登高操作。凡 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或因病精神欠佳和其他原因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禁止进行高处作业。 3.1.2、高处作业的环境、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堆放与操作无关物件。 3.1.3、超过2m的高处或悬空作业时,如无稳固的立足点或可靠防护措施,均应扣挂好安全 带。 3.1.4、安全带使用前必须经过检查合格。安全带应绑在稳固的地方,扣环应悬挂在腰部的上 方,并要注意带子不能与锋利或毛刺的地方接触,以防摩擦割断。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 JGJ 5027-1992 1992-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处作业吊篮(以下简称吊篮)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常设的或非常设的,其安装方式为有轨式或无轨式,提升方式为爬升式或卷扬式的各种吊篮。 本标准不适用于专用运载货物和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2 引用标准 GB 1102圆股钢丝绳 GB 5144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972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8902航空用钢丝绳。 3 术语 3.1 提升机构 能使吊篮平台上下运行的传动机构。 3.2 吊篮平台 可上下移动的悬挂式结构件,以使操作者能达到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作业处。 3.3 悬挂机构 用以固定提升吊篮平台的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并架设于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结构件。 3.4 安全锁 当吊篮平台下降超过极限速度时,能自动锁紧吊篮平台的装置,该装置不能自动复位。3.5 行程限位 对吊篮平台在上下两个方面运行距离和位置的限定。 3.6 额定载荷 吊篮平台上允许承受作业人员、工具、设备以及材料等质量总和的最大值。 3.7 常设吊篮 把吊篮作为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一种永久性附属设备。 3.8 非常设吊篮 临时架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吊篮。 3.9 有轨式

悬挂机构带钢轮,安装在铺设有轨道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3.10 无轨式 悬挂机构直接安放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 4 一般要求 4.1 吊篮的工作环境温度为-20℃~40℃。 4.2 吊篮平台在工作处阵风风速不大于10.8m/s(相当于6级风力)。 4.3 吊篮的制造应按有关标准及设计图样进行,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和使用。 4.4 吊篮出厂时必须附有下列技术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安装、使用和维修保养说明书; c.安装图、易损件图、电气原理图及接线图、液压系统图等。 4.5 产品必须有清晰、醒目、耐久的标牌。标牌上应写明产品名称、主要技术性能、制造日期、出厂编号、制造厂等。 4.6 吊篮操作人员必须是适合于高处作业并经过技术培训和考核合格的人员。 5 结构安全系数 5.1 吊篮所用承载的结构零部件的安全系数都不得小于2,取决于材料的最低屈服强度。5.2 吊篮所用非延伸材料(如铸铁、玻璃纤维)制成的承载零部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5,取决于该材料的最小强度极限。 5.3 确定结构安全系数时所用的设计应力取零件中产生的最大应力值。此时吊篮应工作在符合设计要求的额定载荷下,并与制造厂所提供的操作规程相符合。设计应力包括应力集中和动载荷的影响,结构安全系数按下列计算: 6 材料与加工质量要求 6.1 材料 吊篮所用的材料应符合图样规定,并应具有供应厂的合格证书,关键的零部件所用的材料应执行进厂检验制度。 6.2 加工质量要求 6.2.1 铸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许有砂眼、气孔、浇冒口凸起,飞边、毛刺应铲除磨平。6.2.2 液压、气压元件(如油泵、油马达、阀、气缸、油缸等)的加工面上出现的铸造缺陷,一律不允许焊补。非加工面上若有导致渗漏的铸造缸陷亦不允许焊补。 6.2.3 锻件非加工表面飞边、毛刺应清除干净。 6.2.4 锻件不应有裂纹、夹层、折叠、锻伤、结疤、夹渣等缺陷。 6.2.5 焊缝应饱满,不得有漏焊、裂缝、夹渣、烧穿、咬肉等缺陷,同一条焊缝应均匀一致,飞渣、焊渣应清除干净。 6.2.6 焊接件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对重要焊缝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用无损探伤法进行。 6.2.7 热处理零件表面不得有裂纹及其他严重缺陷。

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

行业资料:________ 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6 页

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 目前高空作业吊篮似乎是并到起重机械一类,起重机械如施工电梯、塔吊、吊篮租赁等需要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联合验收等资料或者手续,那么高空作业吊篮需要办理哪些手续,需不需要产权备案,到安监站备案等。 加强对吊篮管理,确保施工安全,一直以来就是安全生产管理的大问题,高处作业吊篮已成为高处坠落事故的一大危险点: 一、严格验收制度,强化对吊篮作业人员的安全考核 1、吊篮在安装、移位后,必须经施工、监理、产权、安装等单位进行联合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方可使用。 2、凡是建筑施工现场进行吊篮安装、拆卸、移位、操作等相关作业的人员,必须经省建管局考核,取得机械操作工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未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攀登吊篮和从事与吊篮相关的任何作业。 二、强化对吊篮保险装置的安全监管 1、吊篮安全锁等安全装置必须使用有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的产品,原设备的生产厂家有安全装置的,应使用原厂家的产品。安全装置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原厂家或检验机构进行检验。 2、施工单位在使用吊篮前,施工、监理、产权、安装等单位必须对安全装置检验情况进行核对,对安全装置的检验情况与原厂家或检验机构通过电话、传真等形式进行确认,不得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安全装置。 第 2 页共 6 页

3、产权单位更换安全装置时,应到市安全防护用具市场购买合格产品,并将合格证、购货凭证等相关资料存放在设备档案备查。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擅自购买、更换、使用安全装置。 4、安全装置上的标牌须清晰明确。凡是安全装置标牌损坏、丢失的,必须要到原厂家重新办理标牌,并固定在安全装置上。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配带安全带,安全带不允许连接在吊篮平台上。 2、吊篮平台上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严禁超载使用。 3、当吊篮平台沿着外墙面移动需要由导引构件引导时,外墙面应设置这种构件。外墙构件应能使吊篮平台内的操作人员安全地靠近需要进行作业的部分,而不得使操作人员悬空俯身。 4、为保障公众的安全,在吊篮作业区周围必须设立围栏或防护措施,并应附加醒目的标志。 5、生产厂对使用单位有培训安装、操作和维护、保养人员的义务。 高处作业吊蓝安全操作规程 1、高处作业吊蓝必须由具有特种作业资格人员维修、保养。 2、吊蓝施工至少同时有两人在内操作,操作时应相互配合。进入吊蓝的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 3、工作平台严禁超载运行。630型吊蓝载荷630公斤(包括载员 第 3 页共 6 页

高处作业吊篮管理规定

高处作业吊篮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1.1为贯彻落实JG/5027-92《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5034-93 《高处作业吊篮用安全锁》、JG/T5032-93《高处作业吊篮》规范,以预防操作人员高处坠落、脚手架倾覆、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房屋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维护、装饰装修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吊篮安全管理。 2.职责 2.1 施工单位负责编制高处作业吊篮专项方案,制定高处作业吊篮安全施工措施,对吊篮安装作业进行安全验收和日常检查管理。 2.2 施工单位必须选派人员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吊篮作业安装工取证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吊篮安装必须经取得吊篮安装上岗证的人员进行,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使用。 2.3 施工单位现场专职安全员和吊篮作业班组长应每天对拟使用的吊篮悬挑机构、钢丝绳、安全锁、配重及电器装置和作业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教育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形成记录放现场备查。 2.4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高处作业吊篮专项方案进行审批,对吊篮安全作业票进行审核签发,并对其吊篮的安全性能进行监理,督促施工企业加强高处作业吊篮的管理工作。 2.5建设单位应按施工进度及时足额支付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并监督其落实。 2.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 高处作业应优先考虑使用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只有在其他方法不可行的情况下才考虑使用吊篮脚手架。吊篮必须在使用前24小时申办吊篮脚手架安全作业票,经监理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详见附件) 3.2 吊篮的安装和验收 3.2.1吊篮进场使用前,应经监理单位现场检查验收,所使用的吊篮必须为取得国家许可的正规生产制造厂家制造的合格产品,吊篮要有材质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并能满足实际使用要求。严禁使用自制吊篮或经过改装后的拼装吊蓝。 3.2.2编制的吊篮专项方案必须经企业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再报监理项目部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方可实施。 3.2.3吊篮靠墙侧边栏高不得小于0.8m,其于侧面高度不得小于1.2m,篮底必须采用钢板铺满,不得有空隙,吊篮内侧四周设置不小于180㎜高的踢脚板。 3.2.4吊篮组装时挑梁铆固要牢靠,手动吊篮悬挑梁宜采用工字钢,配重等抗倾覆装置要符合设计要求,吊篮升降设施要灵敏可靠,并有自动保险装置,吊篮组装完成后要经荷载实验,在使用时吊篮必须采用四点系挂。 3.2.5吊篮两端应设承重钢丝绳、带安全锁的保险钢丝绳和用于系挂作业人员安全带的安全绳。作业人员操作时应将安全带挂在安全绳上,不得挂在吊篮升降用的钢丝绳和吊篮栏边上,保险钢丝绳底端应设防摆动和自动下垂的配重,预防保险锁钢丝绳失控和吊篮摆动,吊蓝靠墙一侧还需设置处防碰撞装置。 3.2.6试验记录。在确认吊篮和起重机械符合要求后,应先做吊篮试验:用吊篮试吊正常负荷1.5~2倍的物体,试吊高度不得超过30CM,在进行完试吊和定位试验合格、机械

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高处作业吊篮 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高处作业吊篮的安全管理,规范吊篮租赁、安装、拆卸、使用安全管理,防止高处作业吊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分公司的健康发展,特制订本规 定。 1.2 编制依据 本规定根据《高处作业吊篮》(GB19155-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局及分 公司相关制度等制订。 1.3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属各项目部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 2 管理内容 2.1 租赁 2.1.1 租赁、安装及使用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 2.1.2不得租赁、采购和使用以下吊篮: 2.1.2.1 属于国家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2.1.2.2 超过安全技术标准和使用年限的; 2.1.2.3 经检验达不到国家和行业安全技术标准规定的; 2.1.2.4 安全保护装臵不全或失效的; 2.1.2.5 各结构件严重锈蚀或塑性变形的; 2.1.2.6 技术档案资料不全的(产品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等);

2.1.3 租赁吊篮时,应与有租赁和安装资质的相关单位签订《高处作业吊篮租赁合同》 和《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协议》,否则不得入场安装。 2.2 安拆 2.2.1 吊篮安拆(包括二次移位)前应由专业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经分公司及 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安装超过100m高度时应组织专家论证。 2.2.2 吊篮安装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安拆。 2.2.3 安拆人员应持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安装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交 底。 2.2.4 入场安装前应组织入场验收,确保吊篮技术档案资料齐全且各结构件、配件、紧 固件等为同一厂家制造,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并有相关记录。 2.2.5 安拆前应划定作业区域,安装时安装单位技术、安全及项目相关人员应到场旁站 监督,并做好警戒措施。 2.2.6 悬挂机构前支架严禁支撑在女儿墙上、女儿墙外或建筑物挑檐边缘。 2.2.7 前梁外伸长度应符合吊篮说明书要求。 2.2.8 配重件应稳定可靠的安装在配重架上,并应有防止随意移动的措施。严禁使用破 损的配重件或其他替代物。配重件的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且应有重量标示。 2.2.9 两悬挂机构吊点的水平间距与吊篮平台的吊点间距应相等,其误差不能大于 50mm。 2.2.10 悬挂机构前支架应与支撑面保持垂直。 2.2.11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和使用时,在10M范围内如有高压输电线路应按照《施工现场 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采取隔离措施。 2.2.12 拆除前应将吊篮平台下落到地面,并将钢丝绳从提升机、安全锁中退出,切断总 电源。 2.2.13 拆除支承悬挂机构时,应对作业人员和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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